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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瑜伽師地論 · 2目 別辨諦相"
description: "瑜伽师地论是佛教大乘瑜伽行派的重要经典，相传由弥勒菩萨口述，无著菩萨记录，唐代高僧玄奘于贞观年间从印度取回并译成汉文。该论共100卷，系统阐述瑜伽行派的教义，内容包括十七地、三性、八识、修行次第等核心理论，被誉为大乘佛教的百科全书。作为唯识学的根本论典，瑜伽师地论奠定了唯识学派的理论基础，对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影响深远，在佛教思想史上具有崇高地位，是研究唯识学和瑜伽行派必读的经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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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由二相故顯無常義。一、依大乘道理相，二、依聲聞乘道理相。謂非有義及其相滅壞義。由二種相顯示苦義。謂非有執習氣麁重義，及三受所隨生等八種苦相轉義。由二種相顯示空義。謂補特伽羅自性遠離相義，及諸法自性遠離相義。由二種相顯無我義。謂大乘道理及聲聞乘道理，補特伽羅自性無我相義、諸法自性無我相義。

> Furthermore, impermanence is explained through two aspects: one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the Great Vehicle (Mahayana), and the other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the Hearer Vehicle (Shravakayana). These refer to the fact that things are not inherently existent and that their characteristics eventually cease and disintegrate. Suffering is shown through two aspects: the burden of deeply ingrained habits that arise from clinging to what is not truly existent, and the eight kinds of suffering that manifest as the three types of feelings arise, bringing ongoing distress. Emptiness is explained through two aspects: the absence of an inherent self in living beings, and the absence of an inherent essence in all phenomena. Non-self is clarified through two aspects, again based on the Great Vehicle and the Hearer Vehicle: the lack of an inherent self in living beings, and the lack of an inherent self in all phenomena.

復有二教。謂無常教、無始教。又有二種通達。謂有為界通達、無為界通達。

復次，由五因緣，若無常即苦。一、由攝受，謂無常諸行皆為麁重所攝受故。二、由法性，謂是生等苦法性故。三、由隨逐，謂彼三苦常隨逐故。四、由因，謂是增長行因故。五、由執著，謂是顛倒所緣事故。

復次，由五因緣，若苦即無我。一、離苦諸行我不可得故；二、彼苦諸行依眾緣故；三、無作用故；四、有剎那生常隨轉故；五、展轉相依故。

問：若苦諦攝，皆不可愛、不可樂，是苦、是損惱、是違害耶？設不可愛、不可樂，是苦、是損惱、是違害，皆苦諦攝耶？

答：若不可愛、不可樂，是苦、是損惱、是違害，當知皆是苦諦所攝。或有是苦諦攝，非不可愛，乃至廣說。謂除苦苦所攝諸行，所餘壞苦、行苦所攝諸行。

問：如佛世尊以八種相分別苦諦，所謂生苦、老苦，廣說乃至總略五取蘊苦。此中幾相顯苦苦性？幾相顯壞苦性？幾相顯行苦性？

答：前五顯苦苦性。中二顯壞苦性。愛別離苦，已得所愛變壞故；求不得苦，未得所愛變壞故。後一總略五取蘊苦，顯行苦性。

問：若無常是苦耶？設苦是無常耶？

答：諸苦皆無常。有無常非苦，謂道諦。所以者何？道非苦受等所攝，故非苦苦。道非變壞，何有變時當生壞苦。道能解脫一切雜染品麁重故，能違一切生相續故，是故亦非行苦所攝。

問：若無常、苦，皆空、無我耶？設空、無我，皆無常、苦耶？

答：諸無常、苦，皆空、無我；有空、無我，非無常、苦。謂於此中，苦、集諦具四種；道諦有三；滅諦有二，非無常、非苦。

問：若無常、苦者，皆無常故是苦耶？答：或無常故，或自性故。謂所有行壞苦故苦，彼無常故是苦。若苦苦故苦、行苦故苦，彼自性故是苦。損惱性故，苦所揉故。

問：若是苦諦，亦集諦耶？設是集諦，亦苦諦耶？

答：諸是集諦者，皆是苦諦；或是苦諦，而非集諦。謂一切阿羅漢清淨相續中，所有若善、若無記一切世間法，一切異生身中所有果異熟攝無記諸法，一切現在士用所生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俱行無記諸行，當知唯是苦諦所攝。

問：若厭患後有，能背後有，引出世道世間諸法，彼何因緣集諦所攝？

答：雖彼自性厭背後有，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是故亦是集諦所攝。

問：若一切後有業、煩惱，由相故皆是集諦攝，何緣世尊唯施設愛？

答：此愛能起取故，能發業故、遍諸事故，此愛生時，普能發起十五種無義利故。

遍諸事者，謂如此愛名順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名遍諸事，當知亦爾。順後有愛復有二種。一、緣後有境，二、是後有因。喜貪俱行愛者，謂於已得可意境界，或於正受用中所有不相離久住愛。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得所求境界，或為和合、或為不離、或為增益諸所有愛。

問：若是愛者，亦是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耶？

答：應作四句。或有是愛，非順後有、非喜貪俱行、非彼彼喜樂。謂於上解脫悕求欲證。或有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而非是愛。謂與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愛、及餘煩惱相應所有受、想、思、無明等。即此三愛，是第三句。除上爾所相，是第四句。

問：若順後有愛，是喜貪俱行愛耶？設喜貪俱行愛，亦順後有愛耶？

答：諸喜貪俱行愛，亦是順後有愛；或有順後有愛，非喜貪俱行愛。謂染污憂俱行愛，或別離愛，或不和合愛。問：若順後有愛，亦是彼彼喜樂愛耶？設彼彼喜樂愛，亦順後有愛耶？答：若彼彼喜樂愛，亦是順後有愛；或有順後有愛，非彼彼喜樂愛。謂緣後有境愛，及喜貪俱行愛。

問：若喜貪俱行愛，是彼彼喜樂愛耶？設彼彼喜樂愛，亦喜貪俱行愛耶？

答：應作四句。謂於已得可愛境界，或於正受用中所有愛，是初句。即於可愛未來當得未決定中所有愛，是第二句。即於此當得決定中所有愛，是第三句。除上爾所相，是第四句。

問：若成就欲界繫受，亦成就色界繫受耶？設成就色界繫受，亦成就欲界繫受耶？

答：應作四句。或成就欲界繫，非色界繫。謂生欲界，未得色界彼對治。或成就色界繫，非欲界繫。謂生色界。或成就欲界繫，亦色界繫。謂生欲界，已得色界彼對治。或俱不成就。謂生無色界。又生欲界、色界、無色界中，所作已辦，住出世道及滅盡定。如欲界繫望色界繫作四句，如是欲界繫望無色界繫、欲界繫望不繫、色界繫望無色界繫、色界繫望不繫、無色界繫望不繫，如其所應，皆作四句。

問：諸妙欲，亦是過患過失相應欲耶？設是過患過失相應欲，是妙欲耶？答：應作四句。或有妙欲，非過患過失相應欲。謂若色聲香味觸，能不染污現行，若於彼不作功力，無罪安樂住，能攝受梵行。或有過患過失相應欲，非妙欲。謂若色聲香味觸，一向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能悅意，及煩惱欲。或有妙欲，亦是過患過失相應欲。謂若色聲香味觸，不能不染污現行，一向可愛乃至悅意。或有非妙欲，亦非過患過失相應欲。謂一切色無色界繫煩惱及事。世尊依此妙欲及過患過失相應欲故，說如是言：妄分別貪是士夫欲。

復次，此愛略有二種。初是有愛，後是受用愛。此復二種。謂於已得、未得所受用處差別故。又即此愛界差別故，復有三種。謂欲愛、色愛、無色愛。若生欲界，悕求欲界後有者，喜於已得所受用事、欣於未得所受用事，諸所有愛，是名欲愛。若生欲界、或生色界，已離欲界欲，悕求色界後有者，喜於已得色界等至、欣於未得勝上等至，諸所有愛，是名色愛。如色愛，如是無色愛，隨其所應，當知亦爾。即此後有愛，常見、斷見為依止故，建立有愛及無有愛。是故此愛名遍諸事。

云何此愛生時，普能發起十五無義？一、令隨眠堅固；二、由纏故，染惱一切心心所法；三、令心相續於所緣境顛倒而轉；四、發起取所攝所餘煩惱；五、能安立自類相續；六、能隨順生起未生惡不善法；七、能隨順已生惡不善法，令其增廣；八、能障礙未生善法，令不得生；九、能障礙已生善法，令不得住、不忘、倍增長、益廣大；十、令行惡行故，結集一切諸惡趣苦；十一、悕求後有故，結集生老病死等苦；十二、能令有情怖畏涅槃；十三、能令有情愛樂生死，邪執所有功德勝利；十四、如於生死，於境界亦爾；十五、能令有情思為自害，思為害他，廣說如經，乃至受愛所生心諸憂苦。

##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