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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阿毘達磨俱舍論 · 1"
description: "阿毘達磨俱舍論是印度佛教论师世亲尊者所造的重要论典，由唐代高僧玄奘翻译为中文。该论成书于公元5世纪左右，属于说一切有部的核心著作，系统阐述佛教教义，尤其是对法相、因果、轮回等核心概念进行精密分析。内容涵盖界品、根品、世间品、业品、随眠品、贤圣品、智品和定品八大部分，体系严谨。在佛教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既总结部派佛教思想，又为大乘佛教奠定理论基础，被誉为小乘佛学百科全书，对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均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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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如前所說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各多差別，如是差別由誰而生？頌曰：

世別由業生， 思及思所作，思即是意業， 所作謂身語。

論曰：非由一主先覺而生，但由有情業差別起。若爾，何故俱從業生？欝金栴檀等甚可愛樂，而內身形等與彼相違。以諸有情業類如是，若造雜業感內身形，於九瘡門常流不淨。為對治彼，感外具生色香味觸甚可愛樂。諸天眾等造純淨業，故彼所招二事俱妙。此所由業其體是何？謂心所思及思所作。故契經說：有二種業，一者思業、二思已業，思已業者謂思所作。如是二業分別為三，謂即有情身、語、意業。如何建立此三業耶？為約所依、為據自性、為就等起？縱爾何違？若約所依應唯一業，以一切業並依身故。若據自性應唯語是業，以三種中唯語即業故。若就等起亦應唯一業，以一切業皆意等起故。毘婆沙師說立三業，如其次第由上三因。然心所思即是意業，思所作業分為身、語二業，是思所等起故。身語二業自性云何？頌曰：

此身語二業， 俱表無表性。

論曰：應知如是所說諸業中，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且身語表其相云何？頌曰：

身表許別形， 非行動為體，以諸有為法， 有剎那盡故。應無無因故， 生因應能滅，形亦非實有， 應二根取故，無別極微故， 語表許言聲。

論曰：由思力故，別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業。有餘部說：動名身表，以身動時由業動故。為破此故，說非行動，以一切有為皆有剎那故。剎那何謂？得體無間滅，有此剎那法，名有剎那，如有杖人名為有杖。諸有為法纔得自體，從此無間必滅歸無。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故不可言動名身表。若有為法皆有剎那，不至餘方義可成立。諸有為法皆有剎那，其理極成後必盡故，謂有為法滅不待因。所以者何？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故不待因。滅既不待因，纔生已即滅。若初不滅，後亦應然，以後與初有性等故。既後有盡，知前有滅。若後有異方可滅者，不應即此而名有異。即此相異，理必不然。豈不世間現見薪等，由與火合故致滅無？定無餘量過現量者，故非法滅皆不待因。如何知薪等，由火合故滅？以薪等火合，後便不見故。應共審思，如是薪等，為由火合滅故不見？為前薪等生已自滅，後不更生無故不見，如風手合燈焰鈴聲？故此義成應由比量。何謂比量？謂如前說，滅無非果故不待因。又若待因薪等方滅，應一切滅無不待因，如生待因，無無因者。然世現見覺焰音聲，不待餘因剎那自滅，故薪等滅亦不待因。有執覺聲前因後滅。彼亦非理，二不俱故。疑智苦樂及貪瞋等，自相相違理無俱義。若復有位明了覺聲無間便生不明了者，如何同類不明了法能滅明了同類法耶？最後覺聲復由誰滅？有執燈焰滅，以住無為因。有執焰滅時，由法非法力。彼俱非理，無非因故。非法非法為生滅因，以剎那剎那順違相反故。或於一切有為法中，皆可計度有此因義。既爾，本諍便應止息，許不待餘因皆有剎那故。又若薪等滅，火合為因，於熟變生中有下中上，應生因體即成滅因。所以者何？謂由火合能令薪等有熟變生，中上熟生、下中熟滅。或即或似生上中因，即能為因滅下中熟，則生因體應即滅因。或滅生因應相無別，不應由即此，或似此彼有，彼復由即此，或似此非有。設於火焰差別生中，容計能生能滅因異；於灰雪酢日水地合能令薪等熟變生中，如何計度生滅因異？若爾，現見煎水減盡，火合於中為何所作？由事火合火界力增，由火界增能令水聚於後後位生漸漸微，乃至最微後便不續，是名火合於中所作。故無有因令諸法滅，法自然滅，是壞性故。自然滅故，纔生即滅。由纔生即滅，剎那滅義成。有剎那故定無行動，然於無間異方生中，如燒草焰行，起行增上慢。既由斯理行動定無，身表是形理得成立。然經部說：形非實有，謂顯色聚一面多生即於其中假立長色，待此長色於餘色聚一面少中假立短色，於四方面並多生中假立方色，於一切處遍滿生中假立圓色，所餘形色隨應當知。如見火㷮於一方面無間速運便謂為長，見彼周旋謂為圓色，故形無實別類色體。若謂實有別類形色，則應一色二根所取，謂於色聚長等差別，眼見身觸俱能了知，由此應成二根取過。理無色處二根所取。然如依觸取長等相，如是依顯能取於形，豈不觸形俱行一聚？故因取觸能憶念形，非於觸中親取形色。如見火色便憶火煖，及嗅花香能念花色，此中二法定不相離，故因取一可得念餘。無觸與形定不相離，如何取觸能定憶形？若觸與形非定同聚，然由取觸能憶念形，顯色亦應因觸定憶，或應形色如顯無定，則取觸位應不了形。而實不然，故不應說因取於觸能憶念形。或錦等中見多形故，便應一處有多實形。理不應然，如眾顯色，是故形色非實有體。又諸所有有對實色，必應有實別類極微。然無極微名為長等，故即多物如是安布差別相中假立長等。若謂即以形色極微如是安布名為長等，此唯朋黨，非極成故。謂若形色有別極微自相極成，可得聚集如是安布以為長等。非諸形色有別極微自相極成猶如顯色，云何得有聚集安布？豈不現見諸土器等，有顯相同而形相異？為不已辯即於多物安布差別假立長等，如眾蟻等有相不殊，然有行輪安布形別。形依顯等理亦應然。豈不闇中或於遠處觀杌等物了形非顯，寧即顯等安布為形，以闇遠中觀顯不了，是故但起長等分別。如於遠闇觀眾樹人，但了行軍不知別相，理必應爾，以或有時不了顯形唯知總聚。既已遮遣行動及形，汝等經部宗立何為身表？立形為身表，但假而非實。既執但用假為身表，復立何法為身業耶？若業依身立為身業，謂能種種運動身思，依身門行故名身業。語業意業隨其所應，立差別名當知亦爾。若爾，何故契經中說有二種業：一者思業、二思已業。此二何異？謂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若爾，表業則為定無。表業既無，欲無表業亦應非有，便成大過。如是大過有理能遮，謂從如前所說二表，殊勝思故起思差別，名為無表。此有何過？此應名為隨心轉業，如定無表心俱轉故。無如是過，審決勝思、動發勝思所引生故。設許有表，亦待如前所說思力，以性鈍故。毘婆沙師說：形是實故，身表業形色為體，語表業體謂即言聲，無表業相如前已說。經部亦說：此非實有，由先誓限唯不作故。彼亦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去大種體非有故，又諸無表無色相故。毘婆沙說：此亦實有。云何知然？頌曰：

說三無漏色， 增非作等故。

論曰：以契經說色有三種，此三為處攝一切色：一者有色有見有對、二者有色無見有對、三者有色無見無對。又契經中說有無漏色，如契經說：無漏法云何？謂於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不起愛恚，乃至識亦然。是名無漏法。除無表色，何法名為無見無對及無漏色？又契經說有福增長，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無依亦爾。除無表業，若起餘心或無心時，依何法說福業增長？又非自作，但遣他為，若無無表業，不應成業道。以遣他表非彼業道攝，此業未能正作所作故、使作所作已、此性無異故。又契經說：苾芻當知，法謂外處。是十一處所不攝法無見無對，不言無色。若不觀於法處所攝無表色者，此言闕減便成無用。又若無無表，應無八道支，以在定時語等無故。若爾，何故契經中言：彼如是知、彼如是見，修習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正念、正定皆至圓滿。正語、業、命先時已得清淨鮮白，此依先時已得世間離染道說，無相違過。又若撥無無表色者，則亦應無有別解脫律儀，非受戒後有戒相續，雖起異緣心而名苾芻等。又契經說：離殺等戒名為隄塘戒，能長時相續堰遏犯戒過故。非無有體可名隄塘。由此等證知，實有無表色。經部師說：此證雖多種種希奇，然不應理。所以然者？所引證中且初經言有三色者，瑜伽師說：修靜慮時定力所生定境界色，非眼根境故名無見、不障處所故名無對。若謂既爾，如何名色釋如是難與無表同？又經所言無漏色者，瑜伽師說：即由定力所生色中，依無漏定者即說為無漏。有餘師言：無學身色及諸外色皆是無漏，非漏依故得無漏名。何故經言有漏法者諸所有眼乃至廣說？此非漏對治故得有漏名，是則此應言有漏亦無漏。若爾，何過？有相雜失。若依此理說為有漏，曾不依此說為無漏。無漏亦然，有何相雜？若色處等一向有漏，此經何緣差別而說？如說有漏有取諸色心栽覆事，聲等亦爾。又經所說福增長言，先軌範師作如是釋：由法爾力福業增長，如如施主所施財物。如是如是受者受用，由諸受者受用施物，功德攝益有差別故。於後施主心雖異緣，而前緣施思所熏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故密意說，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若謂如何由餘相續德益差別令餘相續心雖異緣而有轉變？釋此疑難與無表同。彼復如何由餘相續德益差別令餘相續別有真實無表法生？若於無依諸福業事如何相續福業增長，亦由數習緣彼思故，乃至夢中亦恒隨轉。無表論者於無依福既無表業，寧有無表？有說：有依諸福業事，亦由數習緣彼境思，故說恒時相續增長。若爾，經說：諸有苾芻具淨尸羅成調善法，受他所施諸飲食已，入無量心定身證具足住。由此因緣應知施主無量福善滋潤相續，無量安樂流注其身。施主爾時福恒增長，豈定常有緣彼勝思？是故所言思所熏習微細相續漸漸轉變差別而生，定為應理。又非自作但遣他為業道如何得成滿者，應如是說：由本加行，使者依教所作成時，法爾能令教者微細相續轉變差別而生，由此當來能感多果。諸有自作事究竟時，當知亦由如是道理。應知即此微細相續轉變差別名為業道，此即於果假立因名，是身語業所引果故。如執別有無表，論宗無表亦名身語業道。然大德說：於取蘊中由三時起思，為殺罪所觸，謂我當殺正殺殺已。非但由此業道究竟，勿自母等實未被害，由謂已害成無間業。然於自造不誤殺事，起如是思，殺罪便觸。若依此說非不應理，何於無表偏懷憎嫉定撥為無，而許所熏微細相續轉變差別？然此與彼俱難了知，今於此中無所憎嫉，然許業道是心種類，由身加行事究竟時，離於心身於能教者身中別有無表法生，如是所宗不令生喜。若由此引彼加行生事究竟時，即此由彼相續轉變差別而生，如是所宗可令生喜。但由心等相續轉變差別，能生未來果故。又先已說。先說者何？謂表業既無，寧有無表等。又說法處不言無色，由有如前所說定境無見無對法處攝色。又言道支應無八者，且彼應說正在道時，如何得有正語業命？為於此位有發正言、起正作業求衣等不？不爾，云何由彼獲得如是種類無漏無表，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於無表立語業命名。若爾，云何不受此義？雖無無表而在道時，獲得如斯意樂依止，故出觀後由前勢力，能起三正不起三邪。以於因中立果名故，可具安立八聖道支。有餘師言：唯說不作邪語等事以為道支，謂在定時由聖道力，便能獲得決定不作。此定不作，依無漏道而得安立，故名無漏，非一切處要依真實別有法體方立名數。如八世法，謂得、不得及與毀、譽、稱、譏、苦、樂。非此不得衣食等事別有實體，此亦應然。別解脫律儀亦應准此，謂由思願力先立要期，能定遮防身語惡業，由斯故建立別解脫律儀。若起異緣心應無律儀者，此難非理，由熏習力欲起過時憶便止故。戒為隄塘義亦應准此，謂先立誓限定不作惡，後數憶念慚愧現前，能自制持令不犯戒。故隄塘義由心受持，若由無表能遮犯戒，應無失念而破戒者。且止此等眾多諍論。毘婆沙師說有實物名無表色，是我所宗。前說無表大種所造性，為表大種造、為有異耶？頌曰：

此能造大種， 異於表所依。

論曰：無表與表異大種生。所以者何？從一和合有細麁果，不應理故。如表與大必同時生，無表亦然，為有差別。一切所造色多與大種俱時而生，然現在未來亦有少分依過去者。少分者何？頌曰：

欲後念無表， 依過大種生。

論曰：唯欲界繫初剎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生，此為所依無表得起。現身大種但能為依，為轉隨轉因隨其次第，如輪行於地，手地為依。何地身語業？何地大所造？頌曰：

有漏自地依， 無漏隨生處。

論曰：欲界所繫身語二業，唯欲界繫大種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靜慮身語二業，唯是彼地大種所造。若身語業是無漏者，隨生此地應起現前，即是此地大種所造，以無漏法不墮界故、必無大種是無漏故、由所依力無漏生故。此表無表其類是何？復是何類大種所造？頌曰：

無表無執受， 亦等流情數，散依等流性， 有受異大生，定生依長養， 無受無異大，表唯等流性， 屬身有執受。

論曰：今此頌中先辯無表是無執受，無變礙故。亦等流性，亦言顯此有是剎那，謂初無漏。餘皆等流性，謂同類因生。此唯有情，依內起故。於中欲界所有無表，等流有受別異大生。異大生言顯身語七一一是別大種所造，定生無表差別有二。謂諸靜慮無漏律儀。此二俱依定所長養。無受無異大種所生。無異大言顯此無表七支同一具四大種所生。所以者何？所依大種，如心唯一，無差別故。應知有表唯是等流，此若屬身是有執受，餘義皆與散無表同。表業生時為要破壞本身形量、為不爾耶？若爾，何失？若破壞者，異熟色斷應可更續，是則違越毘婆沙宗。若不破壞，如何得有一身處所二形量成？有別新生等流大種，造有表業不破本身。若爾，隨依何身分處起有表業應大於本，新生大種遍增益故。若不遍增益，如何遍生表？身有孔隙，故得相容。已辯業門二三五別。此性界地差別云何？頌曰：

無表記餘三， 不善唯在欲，無表遍欲色， 表唯有伺二，欲無有覆表， 以無等起故。

論曰：無表唯通善不善性，無有無記。所以者何？以無記心勢力微劣，不能引發強業令生，可因滅時果仍續起。所言餘者，謂表及思。三謂皆通善、惡、無記。於中不善在欲非餘，已斷不善根無慚無愧故。善及無記諸地皆有，以於頌中不別遮故。欲色二界皆有無表，以無色中無大種故。隨於何處有身語轉，唯是處有身語律儀。若爾，身生欲色二界入無色定應有律儀，如起無漏心有無漏無表。不爾，以彼不墮界故。於無色界若有無表，應有無表非大種生。不可說言有漏無表以別界地大種為依。又背諸色入無色定，故彼定中不能生色，由彼定有伏色想故。毘婆沙師作如是說：為治惡戒故起尸羅。唯欲界中有諸惡戒，無色於欲具四種遠：一所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故無色中無無表色。表色唯在二有伺地，謂通欲界初靜慮中，非上地中可言有表。有覆無記表，欲界定無，唯於梵世中可得說有。曾聞大梵有誑諂言，謂自眾中為避馬勝所徵問故矯自歎等。上地既無言，何得有聲處？有外大種為因發聲。有餘師言：上三靜慮亦有無覆無記表業，無善無染。所以者何？非上地生能起下地善及染心發身語表，劣故斷故。前說為善。復以何因二定以上都無表業？於欲界中無有有覆無記表業，以無發業等起心故。有尋伺心能發表業，二定以上都無此心。又發表心唯修所斷，見所斷惑內門轉故。以欲界中決定無有有覆無記修所斷惑，是故表業上三地都無。欲界中無有覆無記表，為但由等起令諸法成善不善性等？不爾。云何？由四種因成善性等：一由勝義、二由自性、三由相應、四由等起。何法何性由何因成？頌曰：

勝義善解脫， 自性慚愧根，相應彼相應， 等起色業等，翻此名不善， 勝無記二常。

論曰：勝義善者，謂真解脫，以涅槃中最極安隱、眾苦永寂猶如無病。自性善者，謂慚愧根，以有為中唯慚與愧及無貪等三種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體性是善猶如良藥。相應善者，謂彼相應，以心心所要與慚愧善根相應方成善性，若不與彼慚等相應，善性不成，如雜藥水。等起善者，謂身語業不相應行，以是自性及相應善所等起故，如良藥汁所引生乳。若異類心所起得等，云何成善？此義應思，如說善性四種差別，不善四種與此相違。云何相違？勝義不善，謂生死法。由生死中諸法皆以苦為自性，極不安隱猶如痼疾。自性不善，謂無慚愧三不善根，由有漏中唯無慚愧及貪瞋等三不善根，不待相應及餘等起，體是不善猶如毒藥。相應不善，謂彼相應，由心心所法要與無慚愧不善根相應方成不善性，異則不然，如雜毒水。等起不善，謂身語業不相應行，以是自性相應不善所等起故，如毒藥汁所引生乳。若爾，便無一有漏法是無記或善，皆生死攝故。若據勝義誠如所言，然於此中約異熟說。諸有漏法若不能記異熟果者立無記名，於中若能記愛異熟說名為善，故無有過。勝義無記，謂二無為，以太虛空及非擇滅唯無記性更無異門。於此應思。若等起力令身語業成善不善，則諸大種例亦應然。以作者心本欲起業，非四大種，故不成例。若爾，定心隨轉無表，非正在定作意引生，亦非散心加行引發，不同類故。如何成善？或天眼耳應成善性，於如是義應設劬勞。如上所言，見所斷惑內門轉故不能發表。若爾，何緣契經中說：由邪見故起邪思惟、邪語、邪業及邪命等。此不相違。何以故？頌曰：

等起有二種， 因及彼剎那，如次第應知， 名轉名隨轉。見斷識唯轉， 唯隨轉五識，修斷意通二， 無漏異熟非。於轉善等性， 隨轉各容三，牟尼善必同， 無記隨惑善。

論曰：表無表業等起有二，謂因等起、剎那等起，在先為因故、彼剎那有故。如次初名轉，第二名隨轉。謂因等起將作業時，能引發故說名為轉。剎那等起正作業時，不相離故名為隨轉。隨轉於業有何功能？雖有先因為能引發，若無隨轉者如死業應無。若爾，無心如何發戒？諸有心者業起分明，故隨轉心於業有用。見所斷識於發表中唯能為轉，於能起表尋伺生中為資糧故不為隨轉，於外門心正起業時此無有故。又見所斷若發表色，此色則應是見所斷。若許見斷，斯有何失？是則違越阿毘達磨，又明無明不相違故。有漏業色非見所斷，如是道理應更成立。若爾大種亦應見斷，俱見斷心力所起故。無如是過失，如非善不善。或復許爾，理亦無違。不應許然，以諸大種定非見斷及非所斷，以一切種不染污法與明無明不相違故。彼經但據前因等起而作是說，故不相違。若五識身唯作隨轉，無分別故、外門起故。修斷意識通為二種，有分別故、外門起故。一切無漏異熟生心非轉隨轉，唯在定故、不由加行任運轉故。如是即成四句差別。有轉非隨轉，謂見所斷心。有隨轉非轉，謂眼等五識。有轉亦隨轉，謂修所斷三性意識。有非轉隨轉，謂諸無漏異熟生心。轉隨轉心定同性不？此不決定。其事云何？謂前轉心若是善性，後隨轉識通善等三，不善無記隨轉亦爾。唯牟尼尊轉隨轉識，多分同性少有不同。謂轉若善心隨轉亦善，轉心若無記隨轉亦然。而或有時善隨無記轉，曾無無記為善隨轉時。以佛世尊於說法等，心或增長無萎歇故。有餘部說：諸佛世尊常在定故，心唯是善，無無記心。故契經說：

那伽行在定， 那伽住在定，那伽坐在定， 那伽臥在定。

毘婆沙師作如是釋：此顯佛意若不樂散心，則於四威儀能常在定，然於餘位非無威儀及異熟生通果心起。諸有表業成善等性，為如轉心、為如隨轉？設爾，何失？若如轉者，則欲界中應有有覆無記表業，身見邊見能為轉故。或應簡別，非一切種見所斷心皆能為轉，若如隨轉惡無記心俱得別解脫表應非善性。於此徵難應設劬勞，應言如轉心表成善等性，然非如彼見斷轉心，修斷轉心為間隔故。若表不由隨轉心力成善等者，則不應言：彼經但據前因等起非據剎那，故欲界中定無有覆無記表業。但應說言：彼經唯據餘心所間因等起說，故見斷心雖能為轉，而於欲界定無有覆無記表業。

##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