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戶外經
有諸餓鬼,到其舊家,立於戶外,於四衢道,於三衢道及近戶處,諸親所供飯,水,噉物食品,甚多無數,而以夙業,餓鬼諸親,已不記憶。
有諸眾生,有慈護心,應為清淨妙好飲食,依時施與,而作願言:此諸布施,滿足諸親,諸親獲福,而諸亡親,來集會者,得多飲食,當恭敬隨喜,而作是言,我等因彼彼親故,獲此飲食,願我諸親,得大壽命,施主所施,福不唐捐,餓鬼之地,無有農植,無有畜牧,無有商業,無有金銀交易。
人世諸親,所施之物,有如高處之水,向低處流,諸親所施,能益餓鬼。
川流溢滿,能令海滿,人閒諸親,所施之物,亦令餓鬼,利益溢滿。
有諸人等,輒念往昔,彼人贈我彼物,彼人為我作彼等事,彼是我親我友,則當施與逝去之人。
哭泣,悲傷,歎息,實不應作,以對逝去諸親,無有益故。諸親仍如是(生活)故。
於僧伽中,所作布施,立益餓鬼,經於長遠,此諸親法,今已開演無上供養,汝等亦已為逝去諸親而作,汝等亦為比丘眾,增長大力,汝等已得不小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