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641-B重刻觀音玄疏記會本附言
有親友勸喻曰。聞觀音玄疏記者。善用性具之旨。貫冥顯感應。顯無作與拔。學者最宜研究。而各部別行。不便初學披讀。玉溪曾為分會。但恨分會不正。却錯亂脈絡。先達詳評。雖有定論。其文依然不移。猶云弊懸會。師何不務加考訂而充童蒙之求也。予固辭不免。乃有此舉焉。且語之曰。蓋行師者時之望也。又分會既成。一人挍之。一人對之。更相證而即流行。則理應完璧也。而如玄文(會本第二)。明境智中約理外斥之。一科并釋之。記及引中論斥之。科語凡三十四字脫。則文不可讀。乃子科二泛無所屬。又義疏(會本第三)章安私釋結文末著二結歎三字。將記續疏。欠剩尤易見。而存此疎妄。因竊謂現行會本必非其完本。恐是田舍書肆偶得厥殘篇亂簡。不復是正。纔補接急刻耳。妄謬之甚。全由茲也。今子之勸喻。不亦宜乎。將極鄙力考訂。復其完璧。則前修之功。亦永不朽焉。
- 慈雲天台教觀目錄云。觀音玄義二卷。觀音義疏二卷。清藏玄疏卷數同焉。
- 開元全公記主實錄云。觀音玄疏記共四卷。而清藏玄記四卷疏記四卷。明藏同此。今之會本文雖盈縮。調卷準之。以記收所釋玄與疏各四卷成。
- 分會之例。昂低一字。以分能所。釋題則玄義昂一字。記低一字。釋文則昂一字者。經文疏記同低一字。記科冠○。記釋冠【記】。以與疏甄。
- 文字者宜揀俗偽從真正。而不可盡。文中辨辯通用辯。且從一例。見者隨文勢取義可也。
- 挍訂之例。玄疏與記竝依清本為體。以他本讐對。若他本正而清本訛無疑者。則直取捨之。若文字異而各帶義者。就其優者。其劣者書之格上。又或引文。或意據文。若有猶豫者。撿其本處補正之。又或準餘處之同文足字成句等。竝標格上。任他取捨。雖招專輙之誚。而亦有由易讀進者焉。
- 抄出科文。附行其製。一道豎進。或文遠則指歸處。意在使易推求而已。
天台沙門實乘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