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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 13 無染著陀羅尼品(五本)"
description: "唐代高僧慧沼所撰《金光明最勝王經疏》是佛教重要注疏之一。此疏针对《金光明最勝王經》进行系统阐释，该经为大乘佛教重要经典，宣扬护国利民、忏悔灭罪思想。慧沼作为唯识宗代表人物，其注疏融合唯识学说，深入剖析经义，影响深远。本疏不仅有助于理解经文深意，且对唐代佛教义学发展有重要贡献，历来被尊为研究该经的权威文献之一，在佛教注疏史上占有显著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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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染著陀羅尼品第十三

> Chapter 13: The Uncontaminated Dharani

無染著陀羅尼品，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難。言來意者，〈四天王觀察人天品〉下十六品，初明學行流通，有五：初〈觀察品〉勸修行、二〈四天王護國品〉下三品明守護、三〈大辨才〉下五品明為增弘經行人福智、四〈王法正論〉下三品明正持學、五〈授記〉等四品成前勸修守護等意。就〈四王護國〉等三品明守護中，有三：一令守護供養、二令離染不退、三令離障如意。上已明守護供養，此明令離染不退。若有染著即有退屈，以執著故。如無著菩薩《般若論》解離不忍苦障中云「不住一切法發阿耨菩提等，為對治不忍流轉苦眾生相違苦匱乏受用苦等。」今此亦爾，故下文云「若諸菩薩能安住者，於無上菩提不復退轉成就正願，得無所依自性辨才，獲希有事安住聖道。」故說此呪護令離染不退修行，有此品生。

二釋名者，梵云仳󱉌𪏭沙，此云無染著，舊云銀主者非也。所弘之法從最清淨法界平等所流，復由呪力能令離染無所住著，故云無染著。陀羅尼者，義如常辨。

> Part Two: Explanation of the Name. In Sanskrit, it is called "Pishasha," which means "without defilement." The old translation as "Lord of Silver" is incorrect. The Dharma it propagates flows equally from the purest realm of reality, and through the power of the mantra, it enables beings to transcend defilement and abide nowhere, hence it is called "Without Defilement." As for "Dharani," its meaning is as commonly explained.

三解難者，問：總持有四，此無染著何陀羅尼？答：是能令菩薩得無生忍陀羅尼，故《瑜伽》四十五云「云何菩薩能得菩薩忍陀羅尼？謂諸菩薩成就自體堅固忍行具足妙智，乃至言不從他聞自正通達一切法義。謂於此義如是通達，一切言說所說諸法自性之義皆不成實，唯有諸法離言自性」等。此經既云陀羅尼者非方處，乃至云無有法生亦無有法滅等，故知是也。或是神呪總持，〈菩薩地〉云「云何菩薩呪陀羅尼？謂諸菩薩獲得如是等持自在，加被能除有情災患諸呪章句，令彼章句悉皆神驗，能除非一種種災患。」此經復云「身亦不被刀杖毒藥水火猛獸之所損害」，故神呪攝。或可通二，文無簡故。問：準《瑜伽》說「四總持體非皆念慧，神呪總持即說是定，得忍總持說是妙慧。」云何爾耶？答：體性不同。有依因出體，即說是定；有依能簡擇出體，即說是智；有依記憶出體，即說是念；有依果出體，即以所持之法名為總持。各據一義，皆悉不違。故《智度論》解總持云「以禪定得智慧火故。」又云「智慧在菩薩心中名般若，小乘人之心中名道品，不忘人心中名陀羅尼。」故知《瑜伽》云「呪總持說定，得忍總持云慧」，各隨義說。又呪持中云「得如是等持自在故，令神呪神驗」等者，據因而說，非是剋體。故《大莊嚴論》云「得有三種：一報得；二習得，由現聞持力得故；三修得，由依定力得故。」由此故知，云獲得如是等持自在加被神呪皆悉神驗者，由得定故發勝念慧能持諸呪，是約因出體。得忍總持者，忍是果，呪是忍因，由念慧力持此得忍呪故，名能得菩薩無生忍陀羅尼，所持之呪及能持體俱以念慧為體。或但能持以念慧為體，所持呪非，如以總持持於文義，所持文義非念慧故。或呪是因，由此呪力能得四種總持，持彼四法令不忘失。又《瑜伽》說「得忍總持是妙慧」者，亦從因說，云「諸菩薩成就自體堅固忍行具足妙慧，獨處空閑寂無言說」，乃至云「於佛所說得菩薩忍諸呪章句能諦思惟，如是句義不從他聞自在通達，了知如是諸呪章句都無有義」等。言成就堅固忍行，行者是因，因即妙慧。得妙慧故，獨處空閑寂無言說等，是修行處及修行儀。於佛所說得菩薩忍諸呪章句等，是得忍因所學之法。能思惟者，是能修行，即因也。故《莊嚴論》云「由現聞持力得故」，故知羅陀尼名非唯目於總持念慧，總持念慧因及所持法皆亦名總持，故定及呪皆名總持。又所持法義是總，神呪與忍是別，以神呪及得忍呪亦俱有法義故。問：若云定慧是總持因，云何〈菩薩地〉云「若諸菩薩具四功德方獲總持，非隨闕一。」答：因有遠近，定慧近因。彼四因者，一於欲不貪、二他勝不妬、三等施無悔、四於正法深生忻樂，此四遠因。問：此四總持於何位得？答：準《瑜伽》云「得此忍故，是諸菩薩不久當得淨勝意樂地菩薩法陀羅尼、義陀羅尼。若過第一無數大劫已，入淨勝意樂地，所得決定。已下雖得而不決定，如說法義。呪陀羅尼當知亦爾。」準此即是得忍總持在地前得，餘入地得。據實而言，若約勝劣圓缺，所得位不定爾。如《解深密經》等，於第三地得聞持陀羅尼，亦云於第九地得四陀羅尼。若約初證理，得俱在初地；約修習得，俱通地前；約任運得，俱八地上。今《瑜伽》言忍地前得，餘入地得，互影彰爾。

經　爾時世尊告具壽舍利子：「今有法門名無染著陀羅尼，是諸菩薩所修行法，過去菩薩之所受持，是菩薩母。」說是語已。

> Thus have I heard. At that time, the Blessed One addressed the Venerable Shariputra: "There is now a teaching called the Unstained Dharani, a practice cultivated by bodhisattvas, a path upheld by bodhisattvas of the past, and the very mother of bodhisattvas." Having spoken these words,

贊曰：大文分六，一佛標名宗、二問答名體、三請佛陳說、四讚仰為宣、五顯勝勸修、六聞教喜學。此即初也。有七：一明教主；二所逗機；三標呪名；四指應學；五舉曾勸；六明學意，以是菩薩母故，過去菩薩皆悉已學故，今菩薩所應修行；七結前標。文段可悉。

經　具壽舍利子白佛言：「世尊！陀羅尼者是何句義？世尊！陀羅尼者，非方處非非方處。」作是語已。

下問答名體，初問、後答。問中有二：一問名義。是何句義，是意云何名無著等？復因何義，句是能詮之名非名句中名。已下問體，以諸法體即是真如，非有非空等，不可言說。如何可說此陀羅尼？非方處者離有，非非方處者離空。準下佛答，有其七句，此略舉初句為問，以影於餘。或舍利分悟、世尊具悟，故說有多少。

經　佛告舍利子：「善哉善哉！舍利子！汝於大乘已能發趣，信解大乘、尊重大乘。」

下答，有二：初讚、後答。此讚也。有二：言善哉者，讚問。「汝於大乘」下讚德，有三：初讚捨小，已能發趣故。次讚悟大，信解大乘故。以信得解，非智證入，故《法華經》云「汝舍利弗尚於此經以信得入，況餘聲聞。」趣大以後經二萬劫，始到十信初心故。故《涅槃經》云「阿羅漢人二萬劫到。」所言到者，到阿耨心，故未證悟。若約七地過種姓地，得在勝解行地。若約五位，未住資糧位，但在善法欲，十信方得在資糧故。後讚堅固，尊重大乘故。

經　「如汝所言，陀羅尼者非方處非非方處、非法非非法、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非事非非事、非緣非非緣、非行非非行、無有法生亦無法滅。」

下答有二：初答體、「即是諸佛」下答名義。初中有二：初述成、後「然為」下答說所以。初述成也。非方處等，如前已解。第二非法等，離詮非詮。非法非所詮，非非法非是不離非詮之法，是智證故。第三離三世，以常故非三世。應有非非過去等，非離世法故，以影略故。第七句經亦同此解。第四事理對。是理非事，又云非非事者，不離事法故。第五為無為對。非有為緣生，非非有為，了因顯故，或不離緣生法故。第六常無常對。行者遷流，真如非行非非行，同前釋。第七相非相對。以真如理離生滅等十相故，諸法體生，後無名滅。如既不生，故無法滅，舉此例餘。第七離生滅相。此約三性中歸圓成實解，一切諸法所歸趣故。若約遍計及勝義，勝義七句總遮。若約二諦相形，總通遮表。如初非方處，據勝義遮方處表非方處非非方處，約俗諦中以總持體所持之法是依聲故，總持自性是念慧故。念慧非方，以依方處故，餘準可知。然據經意，約真勝義心言路絕，總取遮表不依依他及遍計，或通依三性，俱得無失。

經　「然為利益諸菩薩故作如是說，於此陀羅尼功用正道理趣勢力安立。」

下答說所以。然據勝義，非方處非非方處等忘言絕相，然今為利益諸菩薩故，於方便道理依俗諦中作如是說。依何說法耶？謂於此陀羅尼，即指所說法體。依四種義安立施設，名之為說。下言安立者，施設別名，依此四義而安立故。言四種義者，一功用，即依總持有能得果之功用說。二正道，即此功用體離二邊證正理故名為正道，即念慧等。三理趣，則是真如及所持法義等，是念智等境，總名理趣。四勢力，由此法義能念慧等，滅惡生善證理得果，故名勢力，即法威力。欲明能詮契順諸法故。或即總持念慧法二，有能攝持生善滅惡之勢力也。

經　「即是諸佛功德、諸佛禁戒、諸佛所學、諸佛祕意、諸佛生處，故名無染著陀羅尼最妙法門。」作是語已。

下答問句義。初答義、「故名無染著」下答句。句即名也。前功用等四義在佛，即俱名功德等。或能為因，依此能得佛不共法等名功德，能令離過名禁戒，為佛師故名所學，法身妙理深難測故名祕意，成報化佛故名生處。由能詮教詮此義，故名無染著法門等。或即念慧名為法門，與所持法為門，即法之門。或依此總持能出生功德等。妙法，即妙法之門，或此妙法通能所出，即通依主、持業兩釋。

經　舍利子白佛言：「世尊！唯願善逝為我說此陀羅尼法。若諸菩薩能安住者，於無上菩提不復退轉成就正願，得無所依自性辯才，獲希有事安住聖道，皆由得此陀羅尼故。」

下第三請佛陳說，有二：初請說、「若諸菩薩」下第二請意。請意有二：初能學人、二「能安住者」下明修教得利益。有六：一得不退，隨信住等四種不退。二得正願，謂十大願。《發菩提心論》云「一者願我先世及以今身所種善根，施與一切悉共迴向無上菩提，令我此願念念增長生生不忘，為陀羅尼之所守護。二願我迴向大菩提已，以此善根於一切生處常得供養一切諸佛，恒常不生無佛國土。三願我得生諸佛國已，常得親近隨侍左右，如影隨形，無剎那頃遠離諸佛。四者願我得近佛已，隨我所應為我說法，即得成就菩薩五通。五願得通已，即達世諦假名流布，了第一義得正法智。六願我得正法智已，以無厭心為生說法，示教利喜皆令開解。七願我開解諸眾生已，以佛神力遍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聽受正法廣攝眾生。八願諸佛所聽正法已，即能隨轉清淨法輪，十方世界一切眾生聽我法者、聞我名者，即得捨離一切煩惱，發菩提心。九願我能令一切眾生發菩提心已，常隨將護除無利益，與無量樂捨身命財，攝受眾生荷負正法。十者願我能荷負正法已，雖行正法心無所行，如諸菩薩行於正法而無所行亦無不行，為化眾生不捨正願。」與〈菩薩地〉願大意同。三得無所依，即無住涅槃。四自性辨才，即四無礙辨。不由師悟，故名自性。或非有因，緣為他利起此四辨，故名自性。五獲希有事，準〈菩薩地〉四十六云「菩薩修習無上菩提，有五希奇：一於有情非有因緣而生親愛；二唯為饒益諸有情故，常處生死忍無量苦；三於多煩惱難伏有情，善能解了調伏方便；四於極難解真實義理能隨悟入；五具不思議大威神力。」六安住聖道，住極喜地得二空智名安住聖道。或可為五：得無所依自性辨才合之為一。不由他緣云無所依，性能利他云自性。或初得住不退。二於初地得正願。三於五地得無差別道，云得無所依。四於第九地得四自性辨才。五於第十地獲希有事。如《十地經》於第十地有希奇事，三昧現前時有大寶華王，周圓如十阿僧祇，一切眾寶間錯莊嚴，是時菩薩其身殊妙稱可華座等故。六於佛地安住聖道。安住以無進求，故名安住。「皆由得此」等者，結。

經　佛告舍利子：「善哉善哉！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下第四讚印為宣，有三：初讚印、次更歎、後正宣。此初可知。

經　「若有菩薩得此陀羅尼者，應知是人與佛無異；若有供養尊重承事供給此菩薩者，應知即是供養於佛。」

下更歎，有三：初歎能證得；次「若有供養者」下歎能供養者。以證得者如佛所得，必當得故、理平等故。應取下文「以是因緣獲無上果」釋與佛無異及即是供養佛。

經　「舍利子！若有餘人聞此陀羅尼，受持讀誦生信解者，亦應如是恭敬供養與佛無異。以是因緣，獲無上果。」

下歎能學及供養者。釋文準知。

經。爾時世尊即為演說陀羅尼曰：

「怛姪他珊陀喇儞　嗢多喇儞　蘇三鉢囉底瑟恥哆蘇那麼　蘇鉢喇底瑟恥哆鼻逝也跋羅薩底也鉢喇底慎若　蘇阿嚧訶　慎若那末底　嗢波彈儞　阿伐那末儞　阿毘師彈儞阿鞞毘耶訶羅　輸婆伐底　蘇尼室唎多引薄虎郡社引阿毘婆馱　莎訶」

下正宣。

經　佛告舍利子：「此無染著陀羅尼，句若有菩薩能善安住能正受持者，當知是人若於一劫、若百劫、若千劫、若百千劫，所發正願無有窮盡，身亦不被刀杖毒藥水火猛獸之所損害。何以故？舍利子！此無染著陀羅尼，是過去諸佛母、未來諸佛母、現在諸佛母。」

下第五顯勝勸修，有二：初讚法功能、後校量勝劣。初中有七：一告所被機。二「此無染著」下指所讚法。三「若菩薩」下明能學人。四「能善安住」下明依修學，能善安住以此呪為所依，能正受持依起法行。正受聞慧，正持思修慧。五「當知是人」下得益，有二：一攝內能令發願無有窮盡，得不退故；二身亦不被。又防外非惡所侵。六「何以故」，徵所因。七「舍利子」下解所以。

經　「舍利子！若復有人以十阿僧企耶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奉施諸佛，及以上妙衣服飲食種種供養經無數劫，若復有人於此陀羅尼乃至一句能受持者，所生之福倍多於彼。何以故？舍利子！此無染著陀羅尼甚深法門是諸佛母故。」

下校量勝劣。於中分四：一舉施福、二正校量、三徵勝由、四答所以。文準可知。

經　時具壽舍利子及諸大眾聞是法已，皆大歡喜咸願受持。

下第六大段聞教喜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