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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仁王經疏 · 護國品第五"
description: "仁王經疏由北宋高僧淨源法師撰集，是對佛教護國經典仁王般若波羅蜜經的權威注疏。該疏誕生於中國佛教義學興盛的宋代，融合華嚴與天台思想，系統闡釋護國息災的法義及修行觀門。內容涵蓋經文科判、名相釋義與觀行實踐，強調般若智慧對治亂世災難的究竟作用。此疏被尊為仁王經注釋的里程碑之作，對漢傳佛教護國思想與儀軌傳承影響深遠，是研究宋代佛教哲學與實踐的重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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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於歡喜，終至法雲，隨地證入。護國品第五

> Beginning with joy, reaching at last the Dharma Cloud, one attains realization at every stage. Chapter Five: Protecting the Nation.

△大文次三品辨外護者：初、護國品正顯外護，二、不思議品兼陳外護，三、奉持品廣前二護。今初，正顯外護。

> Now begins the third major section, which deals with external protection. It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first, the chapter on Protecting the Nation directly explains external protection; second, the chapter on the Inconceivable also touches on external protection; third, the chapter on Upholding the Sutra expands on both types of protection. This first part directly clarifies external protection.

護國品第五

> Chapter 5: Protecting the Nation

初、來意者，前之三品，具明因果，總為內護，內護既彰，外護宜顯，故次來也。二、釋名者，注經題目，已解護國，然其護義，竊嘗原之，有世間護、出世間護焉。何者？夫諸佛菩薩，悲智輔翼，灑諸法雨，救護羣品，此出世間護也。聖帝明王，五侯百辟，君臣護法，子育黎元，此世間護也。世出世間，彼此同德，釋梵四王，天龍八部，尚自降祉，況乎三災七難，詎有存而不滅者乎？

> Now, regarding the purpose of this chapter: the previous three chapters have fully explained the causes and effects, which together constitute the inner protection. Since the inner protection has been clarified, the outer protection should now be revealed, so this chapter follows. Second, regarding the explanation of the title: the commentary on the sutra's title has already explained "Protecting the Nation." However, as for the meaning of "protection," I have reflected on it and found that there are two kinds of protection: worldly protection and supramundane protection. What are they? The Buddhas and Bodhisattvas, with their compassion and wisdom as their wings, sprinkle the rain of Dharma and rescue all beings—this is supramundane protection. The sagely emperors and enlightened kings, the feudal lords and the myriad officials, the monarchs and ministers who protect the Dharma and nurture the common people as their children—this is worldly protection. Both worldly and supramundane protection share the same virtue. Even the gods of the Brahma and Śakra heavens, the Four Heavenly Kings, and the eight kinds of divine beings still bestow blessings; how much more so could the three calamities and seven disasters remain and not be eradicated?

△三、解經四：初、勅聽許說。

> Three. Explaining the scripture—part four: First, the command to listen and permission to speak.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等諸大國王：諦聽！諦聽！我為汝等說護國法。

此一唱經，蓋答觀如來品初諸王念請，故前文云：吾知十六諸國王等咸作是念：世尊大慈，普皆利樂，我等諸王云何護國？即同華嚴交絡相望中第三念請，亦以言說答也。然佛既知王請護國，而先說護佛果、護十地行者，謂若無內護因果，則外難無由悉滅，是故先說內護，後說外護耳。

△二、正陳護國三：初、明護時。

一切國土，若欲亂時，

一切國土，即諸王所統。若欲亂時，亦是器世間、有情世間為所護也。如下經云：天地變恠等，即器世間亂也。百姓喪亡等，即有情世間亂也。又云：置百佛像等，即智正覺世間為能護也。

有諸災難，賊來破壞。

災謂三災，難謂七難。賊有二種：一、外劫盜賊，二、內煩惱賊。護亦有二：一、鬼神眾，二、般若教。以鬼神眾斷劫盜賊，以般若教斷煩惱賊。

△二、示護法三：初、弘經置像。

汝等諸王應當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多，嚴飾道場置百佛像、百菩薩像、百師子座，請百法師解說此經。

置佛像菩薩像各百者，非獨表百法師所歸所向，謂觀如來品為果護即置佛像，菩薩行品為因護即置菩薩像，是故先置因果內護之像，次請百法師說外護之教，此其表耳。然近世依經建百法師會，即請百僧讀金光明經，以謂仁王光明皆法王之經，譬夫周易毛詩皆素王之教，其益物皆同也。嘗取近喻以況遠旨，今夫氷之與水其濕性皆同也，融之則水、結之則氷，若依佛言請百僧讀仁王般若，其猶融氷成水不遠復矣，而叛聖意請諸方袍讀金光明，譬夫煎水求氷不亦難乎？然而學周易則究潔淨精微，治毛詩則探溫柔敦厚，若以二經益物皆同，又何異以詩教溫柔敦厚同易經潔淨精微者乎？唯期有道革凡弊而遵聖訓，是所願焉。

△二、備設供儀。

於諸座前，然種種燈，燒種種香，散諸雜華，廣大供養。

燈然酥蠟，香燒沉檀。春夏散草木諸華，冬寒散繒綵等華。

衣服臥具，飲食湯藥，房舍牀座，一切供事。

蘭盆疏：以四事供養三尊，謂房舍、衣服、飲食、湯藥。此加臥具、牀座，即房舍之資用耳。

△三、說聽除難。

每日二時，講讀此經。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聽受讀誦，如法修行，災難即滅。

且夫玅慧真詮，雖藉旦夕激揚，而不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門，在乎止觀雙流，方清三災而滌七難矣。然則百席講筵，唯置一座處于宸宮，而國王大臣咸允諦聽，餘皆散置京畿別舘洎諸外郡，俾夫僧尼士女聞斯行諸，故曰聽受讀誦，如法修行也。

△三、彰護益三：初、總明能護。

大王！諸國土中有無量鬼神，一一復有無量眷屬，若聞是經，護汝國土。

每座各有主屬無量，而說者宜乎自勉，發揮至教，俾其尊法重人，則正法久住矣。

△二、別列所護二：初、列幽明。

若國欲亂，鬼神先亂，鬼神亂故，即萬人亂，當有賊起，百姓喪亡。

鬼神亂者，有二因緣：一者、國王破滅三寶，天神不祐，疾疫惡鬼日來侵害；二者、王福盡時，一切聖人悉皆捨去，七難必起。若準涅槃，為貪國境，興師相伐，枉死者眾，則百姓喪亡；既而善神出境，惡鬼為災，則當有賊起。

△二、列依正

國王、太子、王子、百官互相是非。

漢制，皇帝之子曰太子，諸侯之子曰世子，互相是非，如漢之巫蠱。

天地變怪，日月眾星，失時失度，大火大水，及大風等。

是諸難起，文屬此章，義連下句。

△三、由教示益二：初、持說經文。

是諸難起皆應受持、講讀此般若波羅蜜多。

恠難競起，修德可禳，所謂天作孽，猶可違也。

△二、獲福祛難二：初、獲福。

若於是經受持讀誦，一切所求官位富饒，男女慧解行來隨意，人天果報皆得滿足。

若於是經，受持讀誦，二句貫通，祛難之初。

△二祛難。

疾疫厄難，即得除愈。杻械伽鎻，撿繫其身，皆得解脫。破四重戒，作五逆罪。

四重，即婬、殺、盜、妄。五逆，謂殺父、害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及毀諸戒。

及者，有二義：一、揀前義，顯是二事，謂前明根本四重，此顯枝末餘篇；二、合集義，非但破小乘輕重，及毀大乘十重、四十八輕，故云諸戒也。上皆別列，下句總結。

無量過咎，悉得消滅。

△三、引昔護國三：初、引天王。

大王！往昔過去釋提桓因為頂生王。

為，猶被也。

領四軍眾。

象馬車步，亦名四兵。

來上天宮，欲滅帝釋。

梵語釋提桓因，此方云能天主，撫育勸善能為天主故。更有異釋，如華嚴音義。

時，彼天主即依過去諸佛教法，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讀般若波羅蜜多經，頂生即退，天眾安樂。

天福自在，威光特尊，尚崇般若，請加救護，況於人王，孰不修奉？然帝釋亦於善法堂說十善法門，唯被天眾耳。

△二、引人王二：初、班足依邪教二：初、過邪師。

大王！昔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名曰斑足。

以足斑駁，故立其名。賢愚經、智度論皆敘彼緣。

登王位時，有外道師，名為善施，與王灌頂。

至玅虗通，目之曰道。心遊道外，即稱外道。輪王太子將登王位，亦取海水以灌其頂。

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祀塚間。

祭而無已曰祀，塚間所住處也。

摩訶迦羅大黑天神。

上句梵音，下句唐言，翻大黑天也。神，鬪戰神也。若賢愚經說祀羅剎王，斷肉經說祀山神。

△二取千王

自登王位，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唯少一王。北行萬里，乃得一王，名曰普明。

普明王經，斷肉經，皆說取百王。

△二、普明遵正法四：初、陳願允從。

其普明王白斑足言：願聽一日禮敬三寶，飯食沙門。斑足聞已，即便許之。

△二、敷座請講。

其王乃依過去諸佛所說教法，敷百高座請百法師，一日二時講說般若波羅蜜多八千億偈。

△三、正說偈辭。即於八千億偈中，舉其無常、苦、空、無我八首偈文，俾王與諸眷屬悟解證空，展轉聞益耳。文二：初、標說人。

時彼眾中第一法師，為普明王而說偈言：

△二、正說偈四：初、演無常。

劫火洞然，大千俱壞。

劫謂壞劫，能壞者三災，今唯言火災，故俱舍云：此千陪大千，皆同一成壞。

須彌巨海，磨滅無餘。

具云須彌盧，此云玅高巨大也。上壞器世間，下壞有情世間。

梵釋天龍，諸有情等，

梵謂梵王，通四禪天王。釋謂帝釋，即忉利天主，舉此攝餘諸天。天龍通八部，諸有情即六趣四生。

尚皆殄滅，何況此身。

三界有勝劣，六趣有苦樂，彼皆壞滅，何況自己一身？

△二宣八苦

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此之四苦，於欲界中，隨逐違境，憂悲交切，苦惱相陵。

怨親逼迫，能與願違。

怨謂怨憎會苦，親即愛別離苦，逼迫即五盛陰苦，能與願違求不得苦。

愛欲結使，自作瘡疣，三界無安，國有何樂？

無明愛欲，九結十使，是作業因。自既作業，自受苦果，如瘡如疣。三界皆苦，一國何樂？

△三、說法空。

有為不實，從因緣起，盛衰電轉，暫有即無。

有為之法，虗妄不實，從因託緣，和合生起。緣聚則盛，緣離則衰，其猶電轉，暫生即滅。

諸界趣生，隨業緣現，如影如響，一切皆空。

三界勝劣等處，隨共業所感；六趣苦樂等身，隨別業所感。如明鏡現影，空谷應響，一切有法畢竟皆空。

△四、闡無我。

識由業漂，乘四大起，無明愛縛，我我所生。

謂總報識由業漂動，乘其四大起為身相，內有無明於五蘊中而執為我，外有愛縛於國資具而起我所。

識隨業遷，身即無主，應知國土幻化亦然。

即前報識，隨業遷往餘趣受生，即無主也。正報既遷，應知依報。國土幻化，亦復如是。

△四、因偈獲益五：初、普明受偈益。

爾時，法師說此偈已，時普明王聞法悟解，證空三昧。

若聞前偈，應得初果，以無常等苦諦行故。或聞法證空，解法空理，即至初住也。

王諸眷屬，得法眼空。

次王領解，至十信位。

△二、諸王誦偈益。

其王即便詣天羅國諸王眾中，而作是言：仁等今者就命時到，悉應誦持過去諸佛所說般若波羅蜜多偈。

即前八偈。

諸王聞已，亦皆悟解，得空三昧，各各誦持。

誦偈悟理，如普明王。

△三、斑足聞偈益。

時，斑足王問諸王言：汝等今者皆誦何法？

斑足緣熟，問以辨之。

爾時，普明即以上偈答斑足王，王聞是法亦證空定。

空定即空三昧。

△四、敘誤還國益。

歡喜踊躍，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非汝等咎。

內喜外躍，故自克責。

汝各還國，當請法師解說般若波羅蜜多。

展轉化人，法利無盡。

△五、出家獲證益。

時斑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為道，得無生法忍。

即證初地。然斑足外道。或內祕外現。逆順化跡。欲使聖教流芳。豈凡小心思口議哉。

△三、例諸王三：初、例過去。

大王！過去復有五千國王，常誦此經，現生獲報。

由常誦持，故受現報。

△二、例現在。

汝等十六諸大國王修護國法，應當如是受持、讀誦、解說此經。

請百法師，如向所陳。

△三例未來。

若未來世諸國王等，為欲護國、護自身者，亦應如是受持、讀誦、解說此經。

然則提綱舉領，已揚三世之言；修法崇規，佇播萬國之譽。

△四、聞法悟道。

說是法時，無量人眾得不退轉。

不退有四，信位行證，各隨所宜。

阿修羅等得生天上。

等，餘七部皆得上升。

無量無數，欲色諸天，得無生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