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最勝王經王法正論品第二十
爾時,此大地神女,名曰堅牢,於大眾中,從座而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白佛言:「世尊!於諸國中為人王者,若無正法,不能治國安養眾生,及以自身長居勝位;惟願世尊慈悲哀愍,當為我說王法正論治國之要,令諸人王得聞法已,如說修行,正化於世,能令勝位永保安寧,國內人民咸蒙利益。」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告堅牢地神曰:「汝當諦聽!過去有王,名力尊幢,其王有子,名曰妙幢,受灌頂位未久之頃,爾時父王告妙幢言:『有王法正論,名天主教法,我於昔時受灌頂位而為國主,我之父王,名智力尊幢,為我說是王法正論。我依此論,於二萬歲善治國土,我不曾憶起一念心行於非法,汝於今日亦應如是,勿以非法而治於國。云何名為王法正論?汝今善聽,當為汝說。』爾時力尊幢王,即為其子以妙伽他說正論曰:
「『我說王法論, 利安諸有情;
為斷世間疑, 滅除眾過失。
一切諸天主, 及以人中王;
當生歡喜心, 合掌聽我說。
往昔諸天眾, 集在金剛山;
四王從座起, 請問於大梵:
「梵主最勝尊, 天中大自在;
願哀愍我等, 為斷諸疑惑。
云何處人世, 而得名為天?
復以何因緣, 號名曰天子?
云何生人間, 獨得為人主?
云何在天上, 復得作天王?」
如是護世間, 問彼梵王已。
爾時梵天主, 即便為彼說:
「護世汝當知, 為利有情故;
問我治國法, 我說應善聽。
由先善業力, 生天得作王;
若在於人中, 統領為人主。
諸天共加護, 然後入母胎;
既至母胎中, 諸天復守護。
雖生在人世, 尊勝故名天;
由諸天護持, 亦得名天子。
三十三天主, 分力助人王;
及一切諸天, 亦資自在力。
除滅諸非法, 惡業令不生;
教有情修善, 使得生天上。
人及蘇羅眾, 并揵闥婆等;
羅剎栴茶羅, 悉皆資半力。
父母資半力, 令捨惡修善;
諸天共護持, 示其諸善報。
若造諸惡業, 令於現世中;
諸天不護持, 示其諸惡報。
國人造惡業, 王捨不禁制;
斯非順正理, 治擯當如法。
若見惡不遮, 非法便滋長;
遂令王國內, 姦詐日增多。
王見國中人, 造惡不遮止;
三十三天眾, 咸生忿怒心。
因此損國政, 諂偽行世間;
被他怨敵侵, 破壞其國土。
居家及資具, 積財皆散失;
種種諂誑生, 更互相侵奪。
由正法得王, 而不行其法;
國人皆破散, 如象踏蓮池。
惡風起無恒, 暴雨非時下;
妖星多變怪, 日月蝕無光。
五穀眾花果, 果實皆不成;
國土遭飢饉, 由王捨正法。
若王捨正法, 以惡法化人;
諸天處本宮, 見已生憂惱。
彼諸天王眾, 共作如是言:
『此王作非法, 惡黨相親附。
王位不久安, 諸天皆忿恨。』
由彼懷忿故, 其國當敗亡。
以非法教人, 流行於國內;
鬪諍多姦偽, 疾疫生眾苦。
天主不護念, 餘天咸捨棄;
國土當滅亡, 王身受苦厄。
父母及妻子, 兄弟并姊妹;
俱遭愛別離, 乃至身亡歿。
變怪流星墮, 二日俱時出;
他方怨賊來, 國人遭喪亂。
國所重大臣, 枉橫而身死;
所愛象馬等, 亦復皆散失。
處處有兵戈, 人多非法死;
惡鬼來入國, 疾疫遍流行。
國中最大臣, 及以諸輔相;
其心懷諂侫, 並悉行非法。
見行非法者, 而生於愛敬;
於行善法人, 苦楚而治罰。
由愛敬惡人, 治罰善人故;
星宿及風雨, 皆不以時行。
有三種過生, 正法當隱沒;
眾生無光色, 地肥皆下沈。
由敬惡輕善, 復有三種過;
非時降霜雹, 飢疫苦流行。
穀稼諸果實, 滋味皆損減;
於其國土中, 眾生多疾病。
國中諸樹木, 先生甘美果;
由斯皆損減, 苦澁無滋味。
先有妙園林, 可愛遊戲處;
忽然皆枯悴, 見者生憂惱。
稻麥諸果實, 美味漸消亡;
食時心不喜, 何能長諸大。
眾生光色減, 勢力盡衰微;
食噉雖復多, 不能令飽足。
於其國界中, 所有眾生類;
少力無勇勢, 所作不堪能。
國人多疾患, 眾苦逼其身;
鬼魅遍流行, 隨處生羅剎。
若王作非法, 親近於惡人;
令三種世間, 因斯受衰損。
如是無邊過, 出在於國中;
皆由見惡人, 棄捨不治擯。
由諸天加護, 得作於國王;
而不以正法, 守護於國界。
若人修善行, 當得生天上;
若造惡業者, 死必墮三塗。
若王見國人, 縱其造過失;
三十三天眾, 皆生熱惱心。
不順諸天教, 及以父母言;
此是非法人, 非王非孝子。
若於自國中, 見行非法者;
如法當治罰, 不應生捨棄。
是故諸天眾, 皆護持此王;
以滅諸惡法, 能修善根故。
王於此世中, 必招於現報;
由於善惡業, 行捨勸眾生。
為示善惡報, 故得作人王;
諸天共護持, 一切咸隨喜。
由自利利他, 治國以正法;
見有諂侫者, 應當如法治。
假使失王位, 及以害命緣;
終不行惡法, 見惡而捨棄。
害中極重者, 無過失國位;
皆因諂侫人, 為此當治罰。
若有諂誑人, 當失於國位;
由斯損王政, 如象入花園。
天主皆瞋恨, 阿蘇羅亦然;
以彼為人王, 不以法治國。
是故應如法, 治罰於惡人;
以善化眾生, 不順於非法。
寧捨於身命, 不隨非法友;
於親及非親, 平等觀一切。
若為正法王, 國內無偏黨;
法王有名稱, 普聞三界中。
三十三天眾, 歡喜作是言:
『贍部洲法王, 彼即是我子。
以善化眾生, 正法治於國;
勸行於正法, 當令生我宮。』
天及諸天子, 及以蘇羅眾;
因王正法化, 常得心歡喜。
天眾皆歡喜, 共護於人王;
眾星依位行, 日月無乖度。
和風常應節, 甘雨順時行;
苗實皆善成, 人無飢饉者。
一切諸天眾, 充滿於自宮;
是故汝人王, 亡身弘正法。
應尊重法寶, 由斯眾安樂;
常當親正法, 功德自莊嚴。
眷屬常歡喜, 能遠離諸惡;
以法化眾生, 恒令得安隱。
令彼一切人, 修行於十善;
率土常豐樂, 國土得安寧。
王以法化人, 善調於惡行;
常得好名稱, 安樂諸眾生。」』」
爾時,大地一切人王及諸大眾,聞佛說此古昔人王治國要法,得未曾有,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