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釋弟子品二:初、釋品題。
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
取義題顯具足,應云弟子問疾品。準例,下菩薩品亦應加問疾二字。文無者,譯人之略也。論:此中問疾,如來應即遣文殊,庶賓主兼美、砧椎相扣。今先遣弟子菩薩者,不惟顯維摩才辯殊勝,亦欲彰文殊方堪酬對。若密意者,正以此經說在方等,適當彈偏斥小、歎大褒圓,故敘如來先遣弟子及以菩薩,俾其自敘被呵之辭,彰其辭辯難思,故將敘事與說法雜糅其間,乃結集經者之巧思也。
○二、釋經文二:初、長者心念:
爾時,長者維摩詰自念:寢疾於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
○二、如來遣問三:初、遣諸弟子十:初、遣舍利弗尊者二:初、如來勅遣。
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長者示疾毗耶,則即寂而照。如來高座菴園,則即照而寂。又長者心念,則照而常寂。如來知意,則寂而常照。寂照之用,雖遞廢而遞興。法身體性,則一如無二如。所謂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雖不念而將欲,矧念而扣,扣而應乎。是故念而即遣,疾如桴鼓也。
○二、尊者固辭二:初、總辭不堪。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什公曰:聲聞法中,諸羅漢無漏智慧,勝菩薩世俗智慧;大乘法中,菩薩二事俱勝。今用聲聞法明大小,故先命弟子;舍利弗於弟子中智慧第一,故先命之。知其不堪而命之者,欲令其顯維摩詰才辯殊勝,發起眾會也。復命餘人者,欲令各稱其美,明兼應辯慧無方也。
○二、別釋所以二: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曾於林中宴坐樹下。
肇公曰:夫法身之宴坐,形神俱滅,道絕常境,視聽之所不及,豈復現身於三界,修意而為定哉。舍利弗,猶有世報生身及世報意根,故以人間為煩擾,而宴坐樹下,未能神形無跡,故致斯呵。凡呵之興,意在多益,豈存彼我,以是非為心乎。
○二、敘其折辭三:初、總折。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為宴坐也。
夫舍利弗之所宴坐者,實於三界現身意也。何則?蓋三界者,此身所居之處,此心所緣之境也。眾生因六塵以起煩惱,因煩惱以召生死,其所由來舊矣。是以欲遏其流而杜其源者,必先調身不低不昂,調息不澁不滑,調意不浮不沉,入則先麤而後細,出則先細而後麤,此入定之初門。然而圓頓定門,雖藉乎此,不必定乎此,而於三界現身意也。正以圓頓行人,先能悟法身本有一性,苟能守此,則無適而非法身,即宴坐可也,不宴坐亦可也;於三界現身意可也,不於三界現身意亦可也。如維摩之所云云,不現而現,不捨而現,又無適而無非宴坐。而舍利弗徒以此身而為累,釋此而為非累,是以受大士之所折也。
○二、別釋六:初、示以不現。
夫宴坐者,不於三界現身意,是為宴坐。
夫法身之宴坐,以寂光為繩床。當爾之時,竪窮乎三際,橫遍乎十方,身即心也,心即身也,身即座也,座即身也,寂生滅之迹,絕去來之蹤,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是為真宴坐。舍利弗未悟乎此,徒以形骸為累,心識為煩,必於三界現身意,斯為宴坐,非真宴坐矣。
○二、示非現而現。
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
夫入滅定者,心也。現諸威儀者,身也。凡夫身心渾而為一,是以身為心役,而心為身疲。身心之於三界,不亦勞乎?二乘身心泯之歸無,是以心固可同乎死灰,形固可同乎稿木。入定同虗空,泯而無用。古人之入此定者,身心廓然於一彈指頃,經百千萬年可也,八萬四千劫可也。在定則身以心資,血脉因之以調,鬚髮因之以長。出定則心不與身合,必現十八神變,自以三昧火而茶毗之,畢歸於空無,以入無餘界,然後獲法性身焉。大乘菩薩與諸如來,悟心為身本,而身為心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惟不思議一,故從不起滅定之體,而繁興威儀之用。夫不起滅定,寂也。現諸威儀,從體以起用,則不妨即寂而恒動。會用以歸體,不妨即動而恒寂。如是則體用一源,寂動不二,而滅定與威儀未甞異也。
○三、示非捨而捨。
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宴坐。
肇公曰: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惡齊旨,道俗一觀,故終日凡夫,終日道法也。淨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
○四、示非住而住。
心不住內,亦不在外,是為宴坐。
夫真心周遍,內外不居。凡夫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而六用馳騁,必攀緣于六塵之外。所謂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是也。為煩惱,為生死,皆職此之故。二乘破煩惱,出生死,必關閉六情,攝外以之內,謂之返妄歸真。然而菩薩豈不亦返妄以歸真?由能體達非內非外,而內外皆真故。方其冥心法界,而內外不居,乃以虗空為繩床。如是安心,是為真宴坐也。
○五、示不動而修。
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道品,是為宴坐。
夫六十二見者,外道迷正道以行邪道者也。三十七道品者,如來以正道而破邪道者也。然而道隨解進,四機不同。修析空道品,而動破界內諸見,得入涅槃者,三藏小乘之解行也。修即空道品,而不動不破界內諸見,得入涅槃者,通教三乘共教之解行也。修先空次假後中道品,破而後即,即而後融,得入大涅槃者,別教次第顯中之解行也。修即空即假即中道品,達六十二見,全性惡以起修惡,即修惡而是性惡,性惡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佛界性善,不動不破,得入無上涅槃者,圓頓教之最勝解行也。今是以圓呵藏,或可以即呵析,方等時教,隨機進否,不可以一律而拘。
○六,示不斷而斷。
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是為宴坐。
煩惱為菩提之障,生死為涅槃之縛,此所由來舊矣。是故必斷煩惱而證菩提,必超生死而證涅槃,亦所由來舊矣。今維摩所說,則道異常流,乃曰不斷煩惱而入涅槃。若曰煩惱性空,而涅槃之性亦空,空不礙空,故不須斷煩惱之空,而入涅槃之空,此可以語體空之道也。若曰中道涅槃,如雲外月,生死不能障涅槃,菩提不能破生死,菩提涅槃,遠在果位,次第修證,歷別顯中,此可以語行布之道也。今曰不斷煩惱而入涅槃,當是真如不變,能隨染緣,而為修惡煩惱,悟修即性,則隨緣煩惱,即不變之體,指此不變,名曰涅槃,乃性惡之異名。如是則即煩惱而是涅槃,不必外煩惱而別求涅槃,是為真宴坐也。
○三、總結。
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
佛有五印:四印印小乘,生死與涅槃異;一印印大乘,即一實相。今言佛能以諸法實相之印印諸大乘,即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也。
○三、結成不堪。
時我,世尊!聞說是語,默然而止,不能加報,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觀解者,觀心即空,纖情不立,即不於三界現身意也。雖然即空,不妨即假,不失四儀軌則,即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也。雖然即假,行諸道法,遡流歸元,不妨即假,現凡夫事。此心即空,內外中間,求不可得,即心不住內,亦不在外也。此心即中,雙遮二邊,即於諸見不動也。雙照二邊,即而修行三十七道品也。了達一念心,即修惡而是性惡,即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也。
○二、遣目犍連尊者二:初、如來勑遣。
佛告大目犍連: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什公曰:目連,婆羅門姓也,名拘律陀。拘律陀,樹神名也。以求神得故,因以為名。生便有大智慧,故名大犍連,神足第一者也。
○二、尊者固辭三:初、總辭不堪。
目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二、釋其所以二:初、敘其折事。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入毗耶離大城,於里巷中為諸居士說法。
凡轉法輪而有二義:一以己所證法轉入他心,二隨機宜樂方便示人。論目連所證,已破見思,已出分段,具一切智,已證真空。若以此證轉入他心,雖不能得大乘之空,豈不以自證小空轉入人心,如法而說,法無眾生,離眾生垢之法乎?當是隨機宜樂方便示人。即以居士所宜行法,若人乘五戒,若生天十善,若破慳之施,離欲之戒,根本之禪,不知此皆有我、人、眾生、壽者等諸相之不忘,不惟不能導以大乘,即世間生死猶未能脫,烏足以為稱機說法乎?
○二、敘其折辭二:初、總折。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大目連!為白衣居士說法,不當如仁者所說。
○二、別釋二:初、指所說法體。
夫說法者,當如法說。
如法者,指所詮之法體也。法體清淨,湛若虗空,離諸過,不可說。必欲說之,當如法說。所謂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斯言得矣。
○二、明法離諸過四:初、正明諸過二:初、約所離明離。
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
眾生、我、壽命、人,謂之四相,此為外道六十二見之本。能無四相,則諸見皆離。夫眾生以五妄想之垢而成,法既離垢,則眾生之相本無。我以妄想主宰得名,法既離乎我垢,則我之妄相本無。壽命以一生一死中間住持得名,法既離乎生死,則壽命之相本無。人以前後兩際相續得名,法既前後際斷,則法之人相本無。此約所離以明離也。
○二、約能離明離四:初、明法無諸相。
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相,無所緣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虗空故;法無戲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因,不在緣故。
法體本自寂湛玅明,如大火𦦨聚,一切諸相所不能到;無能無所,絕諸緣塵,一切名字所不能召,斷諸種種語言覺觀。虗妄本無,故言說之本玄離;法性本空,故體如虗空;法畢竟空,故無戲論;法性絕待,故無能所;法性非識,故無分別;法性之王,故無比待;玅性天然,故非因緣。此約能離以明離也。
○二、明法體真實。
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
法同法性,猶言法即法性也。入諸法者,入者,徧也。猶觀經法界身,入諸眾生心想中之入。此言法性即諸法,諸法即法性也。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此言真如法性,能隨染淨緣,具造十法界。以不變而隨緣,即隨緣而不變,故法常隨於如而不變,不隨染淨緣之所變也。實際者,中道真常實際也。實際理地,即邊而中,本無二邊,故不為諸邊所動。
○三、復明無相。
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
此明法性常住也。夫有動搖則有生滅,有生滅動搖者,為緣塵而有分別故也。既不依於六塵,則何動搖之有?去來者,為有所住故。法本不住,則何去來之有?
○四、直言無相。
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
一切好醜增損等諸相,皆從虗妄相想中生。法性真實,何有一切虗妄相哉?
○二、明法不可說。
唯,大目犍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
諸法真實,離諸妄相,無名無字,言語道斷,無言無說,離諸覺觀,即欲說之,無從置喙也。
○三、明無說而說二:初、法。
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大經云:生生不可說,生不生不可說,不生生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既不可說,亦不可思。此以四教所詮之理,皆不可說也。又云:有因緣故,亦可得說。法華所謂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雖不可說,要當如法而說。法本無說無示,說者亦宜以無說無示以為說示;法本無聞無得,聞者亦宜以無聞無得以為聞得。如是則終日說示,而本無說示;終日聞得,而本無聞得。所謂說時默,默時說,大施門中無壅塞是也。
○二喻
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建是意而為說法。
幻士喻能說,人本無說示。幻人喻能聽,人本無聞得。能建是意,以為說示聞得,則如此說經,莫不契合法性,是為如法說也。
○四、示說法之要二:初、鑒機運悲。
當了眾生根有利鈍,善於知見無所罣礙,以大悲心讚於大乘。
夫機有利鈍,說有進否,大不宜小說,小不宜大說,廣不宜略說,略不宜廣說,先善於知見之不謬,後運以大悲而不倦,知時知機,或偏或圓,方便善巧,畢歸大乘,此如來菩薩說法之大機會處也。
○二念報佛恩。
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說法。
佛恩難報,惟說法利生,俾三寶紹隆,世間眾生,正信不斷,可以報之。
○三聞法獲益。
維摩詰說是法時,八百居士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三、結成不堪。
我無此辯,是故不任詣彼問疾。
論居士所說之法,對病而設,即以目連內證小空,而破其所說人天小教,亦無所不可。或進而之於通,之於別,之於圓,亦無所而不可。今約八百居士,聞法獲益,既發無上正等菩提之心,判歸圓頓,宜矣。
觀解者,觀一念心同三諦法性,隨於真如,不變不遷,住此真常實際,不為二邊所動,寂然不動,離四句,絕百非,如是如法而觀,即如法而說,是為念報佛恩,紹隆一體三寶也。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