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
菩薩品。
得不思議依正者,正謂法身,依即寂光。
悉滯無為者,二乘已斷通惑證偏真無為,由著所證為塵沙所障,不能出假同於菩薩,故云也。
皆沾大利者,通指衍門三教為大利也。
一、轉教者,明如來為說即是轉教,依教脩觀即是轉觀也。
故開方便引接者,引藏入通,引通入別,引別入圓也。
記云:
定及不定者,定謂顯露五時次第,不定通二不定也。
記云:
橫竪者,橫則約行,味味皆爾;竪則約教,方等但得生蘇而已。
二、頓轉者,此是三藏教中菩薩來至方等得入圓者,則是顯露不定;若在鹿菀得入圓者,即秘密不定也。
若生語見者,位在五品外。凡。
或順道法愛者,位在六根,著相似法愛,若得入者,名醍醐中煞人。言醍醐者,五品六根皆稟醍醐之教,故名醍醐煞人也。
記云:
待別彈斥者,亦是只於此方等中彈斥,名為別耳。
若約行人至俱可者。法謂稟教所行之法,以法在人,故須呵破。
記云:
以教望教者,只以共教望不共教。共名同部,三乘共聞般若故;不共名異部,獨菩薩法故。
記云:
亦得有同有異者,有同者,有一德即三德故;有異者,三經各各偏舉一德。
記云:
鹿菀理須密者,凡言秘密不定,鈍根菩薩對二乘論也。若顯露不定,約三教利根菩薩相對論也。
記云:
華嚴中四者,密通後三味也。
記云:
若爾,一音至小得者,似破古人以法華玄文第十,明古人將一音以判一代教門,但是小得,未可依用(云云)。
言一弊諸者,詩雖三百,諷刺於王,意令王以正法治國,故論語云曰:思斯無邪,歸於正也。今經但用一圓彈呵何方,四教機不等,同入圓矣。
記云:
入自益位者,入初住為自益位也。
得生三土者,二同居為一,方便實報為三也。
記云:
般若同異者,約二乘及鈍菩薩名為熟蘇,利根菩薩處處得入故也。
至後三味者,廣䟽云:但未證入者,至大品法花涅槃耳。
大同小異者,廣䟽云:大同故說大品入,即說方等入也。小異者,亦是方生大熟耳。
記云:
明大小共者,且約三共位三乘判也。
昔呵之妙者,意在入國,故云妙也。三祇六度至䟦致地。且指第三僧祇滿,是位不退,為䟦致地也。通教亦且指位不退,別教十行為行不退,圓教即指念不退也。
無容佛自說教者,明佛欲說教,須得菩薩輔佐,方可記說。
法事有傍正者,諸菩薩正用權、傍用實,淨名正用實、傍用權也。
今沒圓存三者,圓為能呵,三為所呵故。若圓不得意,亦須破(云云)。
眾生緣至眾生相者。以依根本禪脩得此慈,但拔四趣苦,與人天怨親中人等樂,故名有漏也。
或有漏或無漏者,以大乘望之,小乘無漏猶是有漏。或無漏者,當小乘涅槃是也。又緣眾生五陰法空屬有漏,緣二乘涅槃名無漏也。
唯圓,然能與前三者同體權實之慈,故具前三。又若據展轉具前圓,亦道理具三。由為兜率至之行者。問:彌勒但為諸天子說不退行,下文淨名何故但呵彌勒自身得菩提記,此則與被呵之由破相違耶?答:如記中。今私助一釋文,正申此意。
六地齊功者,三乘至此地功齊也。
支佛與菩薩功齊,以聲聞不進後位。初先總定者,此猶彌勒內心實領解之。世尊與我授四教一生之記,故根彈呵。彌勒若云無生之理,有何說示?但眾生有四悉因緣而為說記,則不致被彈呵,故先定之。
記云:
二即人天者,從人生天為二生,又從天生人亦名二生。
記云:
易濫實故。意云:別教著於斷一品無明等言則濫,圓教斷無明故著,示言令人知是權而已。
又言有教無人者,別初地即初住故。
答:觀名離濫者,通教雖云即色是空與圓即事,而中似等通則與大小共,故不須云顯示者,亦是指示補處菩薩,亦須更斷一品無明耳。
餘亦有者,通藏亦得云示者,皆是圓人遙垂迹示為也。
華嚴至未來成佛相新經云:爾時善財童子恭敬右繞彌勒菩薩摩訶薩已,而白之言:唯願大聖開樓閣門,令我得入。時彌勒菩薩前詣樓閣,彈指出聲,其門即開,命善財入。善財心喜,入已還閇。見其樓閣廣博無量,同於虗空,阿僧祇寶以為其地。乃至或見彌勒菩薩初發無上菩提心時,如是名字,如是種族,如是善友之所開悟,乃至如是壽命,經爾許時,親近供養,悉皆明見。或見彌勒最物,證得慈心三昧,從是已來,號為慈氏。乃至見得忍,或見住地,或見成就清淨國土,或見護持如來正教,為大法師,得無生忍,其時某處某如來所,受於無上菩提記(云云)。
法身四十一品者,應知華嚴雖列四十一位,不云位位皆破無明,餘經列位亦爾。今從義判之。何者?初住既破無明,二住已去豈不破耶?
記云:
迹中圓說者,意云若但說前三,不能表得實本,若見說圓融之法,方知已證妙覺實本,故以說圓而表本也。
此約體用本迹界內事理無生者,通惑究竟盡五分滿果為事無生,真理究竟顯名理無生也。
別教因是界內外理無生者,次第證五諦理故。
果是界外事,理無生者,中理滿為理無生,無明究竟盡,極果究竟滿,為事無生也。
制立有果者,圓真緣合脩別,則緣脩顯真脩,兼復地住二位高下不同,故云異也。
得澠者,有部中業入過去,同至未來,身死得謝,未來報起。如一業成,以大得得於業法,又以小得得於大得。第二剎那,以三大得得前二得及以業法,初念之時俱成法故。又三小得得前三大,并初剎那九法成就。第三念廿七法論云:初念作現在成,第二念作過去成。若有法俱,第二念去,前前之念轉成法後,法後念大小得得。若無作者,初第一念亦但有法俱,亦如前作中第二念說。言法俱者,法後得同時而起一無作法及大小得,即則第二念中九法俱生,并初念三成十二法。所以第二念中有三大得及三小得得。初三得法同時復有三法俱起,故第二念九法俱生,并初念三成十二法。所以第二念中六得得於過去,名過去成。又有二得得現在法,名現在成。故云初念無作現在成,第二念無作二世成。凡云大小得者,皆以大得得於本法,復以小得得於大得,還以大得得於小得,故大小得更互相得,乃至得遍虗空。過去實法善滅者,計意者,五陰實法,過去之善隨陰而立,以陰滅故,善則隨滅,故不約過去授記。又云得報不失者,計云陰及善法雖滅,而假名我不滅,由不滅故,得至現在,亦不約此我而授記也。
若約現在取過去等者,此約三世,皆先縱之,次難,在文可見。
心念念滅者,善在於心,故云隨等。
此破三世無者,三世本無,何故計有也?
記云:
約有門用破空門者,彌勒依曇無德空門,計現在得授未來記,故約薩婆多有門三相不可得破之。
記云:
出三相耳者,出前三教權。
記云:
相耳。假名菩薩者,名字位菩薩也。
前三非真者,既未見現,結業猶在,依轉生死,未得自在等。
寄破此三者,廣䟽云:寄意破稟三教菩薩也。
此三種記,皆非決定者,且順四悉與記耳。
見地名觀歡喜地者,此約借別名,名通菩薩位,語略應位位。
並出通義。法身自行者,只是自脩菩薩位語,略應位位並出通義。
法身自行者,只是自脩證得法身,名為自行耳。
諸師至多疑者,疑今家用切𦵇剝𦵇喻,引於別圓二教。
一,斷一切斷等。
憶想者,只悕望授記,名為憶想麤障。六根淨人,已斷見思,故無麤也。
皆以無為法者,以一大無為法而作本也。
二種無生者,偏圓二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