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空品第二
將釋此品,有其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言觀空者,舊來諸說不同。無分別智內證生法二空,能除二障,名觀空品。慈恩三藏汎論空者,略四種:一者說無為空。是故《瑜伽.菩薩地》說有為無為名為有,無我我所名為無。二者別空無我。謂有漏五蘊上無我我所,即說五蘊為空。故《成唯識》云「別空非我,屬苦諦故。」三者通空為我。如世尊說:一切法皆空。空無我體,通一切法。四者生法二空所顯真如說之為空,此即空之性故說名為空。若依梵音,空有二義:一者舜若,此翻為空。四中第一,能顯無義。二舜若多,此云空性,即是第四所顯真性。今論此中舜若多處說舜若聲,非如舊說空即是理。觀謂觀察,即鈍觀智。空者空性,是所觀境。無分別智觀空真如,境智合說,名觀空品。
經:爾時佛告(至)國王因緣。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自下五品明正說分,總分為三:初有三品正明內護;次〈護國品〉辨其外護;後〈散華品〉荷恩供養。或可《受持品》亦為正宗,荷恩散華及受持故。雖有兩說,且依前釋。就內護中,復分為二:初略開二護,後「爾時大王」下問答廣釋。略中有四:一者知王請意、二略開二護、三勸發三慧、四歡喜供養。此即第一知王意也。
經:吾今先為(至)十地行因緣。
釋曰:第二、略開二護,一護佛果因緣、二護十地行因緣。此中佛果為所護;以十地般若為能護因緣,生佛果故。又十地菩薩為所護;以地前般若為能護因緣,能生十地菩薩行故。或可護行,亦通十地,始從初地生第二地故、諸地展轉前生後故。
問:王請護國,佛說二護,是不相違?答:護國土力要依二護,是故如來先說二護。
經:諦聽諦聽(至)如法修行。
釋曰:第三、勸發三慧。言諦聽者,發生聞慧,因聞生故。善恩念之者,發生思慧,因思生故。如法修行者,顯其修慧,因修禪定所生慧故。
經:時波斯(至)蓋諸大眾。
釋曰:第四、歡喜供養。言大事因緣者,如《智度論》第九卷云「佛說般若,無央數眾生當續佛種,是為大事因緣。」又七十四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般若為大事故起。龍樹釋云:能破眾生諸大煩惱、能與諸佛無上大法,名為大事。」言即散百億眾色華者,表能護行成,引生勝果。言變成百億寶帳蓋諸大眾者,表所護果滿,覆育群生。
經:爾時大王(至)十地行因緣。
釋曰:第二、問答廣釋。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月光乘前起問。問有二意:一問護佛果因緣、二問護十地行因緣。
經:佛言菩薩化四生。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說。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答前問。次〈教化品〉,明利他行,答第二問。後〈二諦品〉,明二護所依理,就答初問。文別有二:初正釋觀空,後「佛說法時」下時眾得益。前中有二:初正釋觀空,後「大王菩薩」下,釋已總結。前中有二:初標宗正釋,後「白佛言」下問答重釋。此即標宗正釋。然釋此文,自有二說。若依《本記》,文別有三:一所化之境、二能化之智、三「是為」下結成化體。言菩薩化四生者,所化境也。四生有三義:一形色四生,謂胎、卵、濕、化。二小乘心神四生:一一闡提、二我見、三怖畏生死聲聞、四自利行緣覺。三大乘心神四生,謂樂三有,有二人:一樂大乘闡提、二執著我見,是大乘外道。不樂三有,有二人:一人即是二乘,不樂生死、不樂涅槃;一人即是菩薩。此三四生,即所化之境,故言菩薩化四生也。言不觀色如至二諦者,自下第二能化之智,見諸法如如,同一無相。文別有三:一約法、二解釋、三結成。第一約法,略舉五條:一五陰、二眾生、三佛果、四菩薩、五真妄。五陰是生死假人所依,眾生我人是能依,四德佛果是出世依處。解云:佛果四德即是能化菩薩所依止處,是故經云「菩薩化生,不論於佛知見壽者。」菩薩是能依,就菩薩有三:一位、二人、三法。位者即有三種:一未知欲知,是十信,名為知。二十解十行,名為見。三護知即壽者,從十迴向至金剛。所言壽者,能護智慧壽命使不斷失也。人者,文言菩薩。法者,文云六度等,舉人欲法也。五真妄者,文言二諦,如生死為俗、出世為真也。
解釋有二:一總、二列。總者,文言是故一切法性真實空。分為五義:一者立名。謂真實空,真如、實際等(《大般若》十二名等)。二相不定。有無等三義,能知可知更無別體。解云:本覺反照自體第九識,即《智度論》第一義悉檀。四略分拆。道前不淨、道後淨,有垢無垢。五廣分拆。謂十六空、十八空等。別者有五:一文言不來不去,是生死空。二文言無生無滅,是涅槃空。生死是來、涅槃是滅,無去即無來,所以是生死空;無生故無滅,所以涅槃空。三文言同真際,道前如。四文言等法性,道後如。實際無窮,法性無斷,無窮故無前,不斷故無後。五者,結。有三:一者標無人法二我。文言無二無別,無二是人無我、無別是法無我,我對我所故成二,萬法不同故成別。二總結。文言如虛空,總結二無我也。三別結。文言無我我所,別結人空。文言無所有相,別結法空也。
第三、結成。如上觀解,即是十地般若。故《金剛經》云「無為法而有差別」,即用無為為菩薩體。
今解不爾。菩薩化生,文別有四:一總標能化所化、二「不觀色」下別釋能所化空、三「是故一切」下結成空義、四「是為菩薩」下結成護體。此即初也。言四生者,如《瑜伽》第二卷云「云何卵生?謂諸有情破㲉而生,如鵝雁等。云何胎生?謂諸有情胎所纏裹剖胎而生,如象馬等。云何濕生?謂諸有情隨因一種濕氣而生,如蛾蝎等。云何化生?謂諸有情業增上故,具足六處而生、或復不具,如天、那落迦全,及人、鬼、傍生一分。」
經:不觀色如受想行識如。
釋曰:自下第二別釋能所化空。文別有二:初明所化生法二空,後「菩薩如」下明能化生法二空。前中有二:初明所化法空、後明所化生空。此即初也。言不觀色如者,不觀之言通下諸句。然不觀色如,諸說不同。一依《本記》云:若化不觀如,觀如即不化;今說化生,故言不觀如也。下不觀言,皆應准此。一云:不觀色如者,不觀色如,以所執如無所觀故,是依主釋。一云:不觀色及如,皆是所執,無所觀故(是相違釋);餘皆准此。一云:見色之如,如即是空,空無所有,故說不觀如,清辨等宗。一云,理實菩薩化有情時,見彼五陰及真如,而不分別是色是如,故言不觀。是故《瑜伽.菩薩地》云「菩薩觀行,隨事所、隨如所,不作是事,是事是如。」下皆准此。是故菩薩,用而常寂、寂而常用。受等四蘊,准色應知。
經:眾生我人(至)壽者如。
釋曰:第二、所化生空。謂五蘊上計我以為眾生、我及人等,情有理無,故說為空。或於蘊上計我為常樂我淨,或於蘊上如其所應計識蘊為智者,色蘊一分眼為見者,行蘊一分命等為壽者,亦是情有理無,所執情故,說為生空。諸宗同異,如宗中說。
經:菩薩如(至)二諦如。
釋曰:自下第二能化生法二空。言菩薩如者,能化生空,所執菩薩,理非有故。六度四攝一切行如者,能化法空,能成菩薩六度等行,理非有故。二諦如者,非但能觀,所觀亦空,故言二諦如也。
經:是故一切(至)無所有相。
釋曰:第三結成空義。文別有二:初結一切法空,「是故陰入」下結成二科空義。此上空相,義如《本記》,故不列敘。
經:是為菩薩(至)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四、結成護體。
經:白佛言(至)為化眾生耶。
釋曰:第二、問答重釋。文別有三:初明實相般若,次「白佛言」下明觀照般若,後「此經名味句」下讚文字般若。就實相中,先問、後答。此即問也。問有三意:初領上說,謂若諸法皆空爾者;次舉化事,謂護化眾生;後正設難,謂若皆空,云何有菩薩化眾生耶?若依《本記》,釋難意云:若觀空則不能化,若言化則不觀空。二義相違,化云何成?
經:大王法性色(至)常樂我淨。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二:初明依真觀空不化、後辨依俗能化眾生。前中有四:一舉境、二辨觀、三徵詰、四釋通。此舉境也。若依《本記》,境有二種:一者五蘊,是地前境。二者常樂我淨,是地上境。今解:不爾。五蘊是所依境,常樂是能依境。如此二種境,通地前地上。
經:不住色(至)不住非非色。
釋曰:第二、辨觀。文別有二:初觀色陰、後類釋四陰。此即初也然釋此文,諸說不同。一《本記》云「不住色者,第一句遮色,色是色蘊,即質礙義。非色者,第二句遮四蘊,即了別心等。非非色者,第三句重遮色心。若具應言不住非色非非色,為存略故但言非非色。」此意釋云:能緣之智觀彼真如,離色、離非色,雙離色非色也。一云:言不住者,謂內證智不執著故,名為不住。如《攝大乘》,色有三種:一分別色,即是遍計所執。二種類色,是依他起。三法性色,是圓成實。由三無性,遣三性色,故言不住色,乃至不住非非色。一云:法性真如,離四句、絕百非。言不住色等者,若具應言不住色、不住非色、不住亦色亦非色、不住非色非非色,以存略故,除第三句及第四句中非色兩字。
經:乃至非非住。
釋曰:第二、類釋四蘊。而言不住非非住者,為存略故,舉後攝前。
經:何以故。
釋曰:第三徵詰。此有兩釋。一云:豈不真如皆是一體,何故別釋諸蘊如耶?一云:既有真諦,如何不住?
經:非色非非色如。
釋曰:第四釋通。亦有兩釋:一釋前徵,云非色如即是非非色如,應說三句,略故說二。一釋後徵,云如者空義,即是真性,空無所住故云不住。
經:世諦故(至)一切生性實故。
釋曰:自下第二依俗能化眾生。於中有二:初明二緣故見所化眾生、後「乃至」下明有能化眾生。前中有三:初言世諦故三假故者,出其二因。言世諦故者,有云:世諦三種。一云色諦,四大為性;二者心諦,識界為性;三者空諦,空界為性。言三假故者,即謂法假、受假、名假。次言名見眾生者,標宗。依二因故,有所化人。後言一切生性實故者,重出因也。《本記》云「謂非勝義中實性可得,而俗諦中一切四生亦有實性義,此依受假。」或有本云「一切法性實故者,通約三假。」
經:乃至亦名見。
釋曰:自下第二明有能化。於中有二:初約受假明有能化、後「大王」下約名假以明能化。前中有二:初約正見證有能化、後外道邪見證其見義。七賢者,謂七方便,或可信行、法行、信解脫、見至、身證、慧解脫、俱解脫,廣如別章。四向四果,名為八聖。六十二見,義如別章。
經:大王(至)非非見一切法也。
釋曰:此依名假證有能化,如經可知。
經:白佛言(至)云何照。
釋曰:自下第二問答分別觀照般若,先問、後答。今此問意,具如《本記》。有法者,是世俗境。非非法者,是真諦境。執諸法有,即增益謗。諸法非有,是損減謗。雙遮二謗,是故重言非非法。此難意云:為如俗諦有法故照?為如真諦非非法照?或可諸法同真際、等法性,離四句、絕百非。即是境空,如何般若有照用非?
經:大王(至)見非非法。
釋曰:自下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初標宗略答、後「法若」下依宗廣釋。此即略答。謂摩訶衍見非非法,以證空故。
經:法若非非法是名非非法空。
釋曰:自下依宗廣釋。於中有二:初廣釋非非法、後「以般若波羅蜜空故」下釋能觀智照空及有。前中有二:初以非非法屬當空境、後歷門辨空。此即初也。謂所緣法若非非法者,於諸空中名非非法空。
經:法性空(至)十二緣空。
釋曰:自下第二歷門辨空。於中有二:初歷門辨空、後「是法」下以生等相釋成空義。此即初也。謂非非法空,歷法差別,便成七空。七法空者,諸法實性,本性自空,不由智力,名法性空,通下六門。二者五蘊、三十二處、四十八界,此三科門,義如上說。五者六大,所謂四大及與空、識。六者四諦、七者十二緣生。此上七門,皆是非非法,故說名為空。
經:是法即生(至)即空。
釋曰:自下第二以生等相釋成空義。文別有二:初就識蘊以釋空義、後「乃至」下類釋四蘊及一切法。前中有四:一標宗、二類釋、三徵詰、四釋通。此即標宗。謂五蘊中有五相故,說名為空。言即生等,自有二義:一就體說。即謂大乘宗,諸識生時從因而起,假說為生,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以此假故,不同薩婆多實而非假,不相應故。不同經部即說色等名為生等。二依時名。即諸說不同。薩婆多宗,生在未來,住滅二相皆在現在。於現在中自有兩說。一云:二相即有前後;一云:二相無有前後。《大毘婆沙》具有兩說,順正理師說無前後。今依大乘,生住二相皆有現在,自有兩說:一勝軍師云二相前後,先生後住;二護法等說無前後。故《成唯識》破上坐部:如何一念而有二時?是故依時,亦名即也。如是諸法不成實故,即有即空。
經:剎那剎那(至)法滅。
釋曰:第二類釋。謂如初剎那,餘諸剎那亦如是法生法住法滅。梵音剎那,此云極促時也。具足應言即空,准可知故,略而不說。
經:何以故。
釋曰:第三外人徵詰。生滅相違,如前所說,不應同時,如何說言即生即滅等也?或復有無相違,如何說言即有即空?
經:九十剎那(至)九百生滅。
釋曰:第四世尊釋通。以九十小剎那成一大念,一大念中一小剎那復有九百生滅,是故前言生時即有滅也。或復多剎那為一念,是故念時假有非實,以非實故,即有即空亦不相違。又大念時分為三分,一分有三十,三分即成九十。一大念中九十剎那,一剎那中經九百生滅。若生滅合論即有九百生滅,別論即有一千八百(一云九十剎那,經八萬一千生滅方成一念。勘《莊嚴論》及《大婆沙》)。
經:乃至色一切法亦如是。
釋曰:此即第二類釋四蘊及一切法。謂如前識蘊即住即滅,即有即空,乃至受想行色,五蘊以外從有後十二緣等諸門亦如是。
經:以般若(至)一切法空。
釋曰:自下第二辨能觀智照空乃有。於中有二:初明照空及有、後「善男子」下辨觀得失。前中有二:初明照空、後「但法集故」下明其證有。是故《本記》分為兩節:初即無相、後即有相。言無相者,非但無所照亦無能照,照無所照,是了義說。故《大品經》名真實般若。言有相者,攝引凡聖無量教門,有十地可修、佛果可得,無照說照,是不了義。故《大品經》云「名相似般若」。就證空中,文分為二:初明般若證境空相、後「因空」下辨一切法空之分齊。此即初也。般若波羅蜜者,是能觀智,有生等故;亦名為空,以智空故。能證三空:一不見緣者,不見十二緣;二不見諦者,不見四諦;三乃至一切者,不見六大法乃至五陰有法空。此即從後向前釋也。言不見者,離分別見,故言不見,非謂不證故名不見。
經:內空(至)空空故空。
釋曰:第二辨一切法空之分齊。有十二種,謂內空等。然此空相,如《智度論》五十一說。然彼論本卷數多少,諸本不定,或四十六。故彼文云「內謂內法,即內六處。此中眼由眼空。何以故?非常非壞,本性爾故。耳等亦然。外謂外法,即外六處。內外謂內外法,即十二處,准上應知。」有為空,謂欲等三界。無為空者,無生無住、無異無滅。無始空者,謂無初中後可得,及無往來際可得。言性空者,彼云本性空,謂一切法本性,若有為法性、若無為法性,皆非三乘所作。第一義空者,彼云勝義空,謂涅槃此勝義。由勝義空,般若波羅蜜多者,如名可知。因空者,解云六度空。佛果空者,解云菩提涅槃空。空空故空者,《智度論》云「一切法空,此空由空空。」又彼論云「問:諸空後皆云非常非滅故。此義云何?答曰:若人不知此空,必墮二邊,若常若滅。所以者何?若諸法實有則無滅義,墮在常中。如人云一舍入一舍。眼雖不見,不名為無。諸法亦爾,從本來世入現現在世,從現在世入過去世,如是則不滅。行者以有為患,用空破有,心復貴空,著於空者則墮斷滅。以是故,行是空以破有,亦不著空。離是二邊,以中道行。行是十八空,以大悲心為度眾生。是故十八空後皆云非常非非滅,是名摩訶衍。若異此者,則是戲論狂人,於佛法中空無所得。如人於珍寶聚中取水精珠,眼見雖好,價無所直。」廣如彼說。諸論同異,具如別章。
經:但法集故(至)名集故有。
釋曰:第二辨其照有八有不同。若依《本記》,文有三節:初約三假。言法集故有者,是真實性。受集故有者,是依他性。名集故有者,是分別性。次辨因果有。言因集故有者,分別真實二種境界,能生心故名之為因。言果集故有者,是依他性,從境生故,因之為果。後明階位。言十行故有者,此即道中,始從十信乃至十地,是依他起。言佛果故有者,此即道後,是真實性。言乃至六道一切有者,此即道前,分別依他二種性也。今解八有,大分為三:一三假門、二四諦門、三界趣生等門。言三假者,如上〈序品〉引《大品》說。
經:因集故有(至)佛果故有。
釋曰:第二、即四諦門。因集故有,即此集諦,是生死因。果集故有,即是苦諦,是生死果。十行故有,即是道諦,是涅槃因。謂從十信乃至十地,五種十行皆名道諦。不同薩婆多宗,苦忍已上方名道諦,資糧、加行,道諦攝故。佛果故有者,菩提涅槃。菩提是道諦一分,涅槃正是滅諦所攝。
經:乃至六道一切。
釋曰:第三、界趣生等。事差別有,乃至言含三界四生等有,是故結云一切有也。
經:善男子(至)不異於世間。
釋曰:自下第二辨觀得失。若依《本記》即分為二:初辨得失、後示說處。得失中,從凡至佛凡有七見,初一辨失、後六顯得。一、虛妄見,謂十住前凡夫二乘,執有涅槃即法我見、眾生等者人我見,是故不異世間也,具說如彼。二、真實見,謂十信信真、十解解真、十行並成就不移動,以不動故不到,不到故不滅,不滅故無相,無相故亦無無相,是故一切法如也。三、最勝見,謂十迴向,明即體無相,三寶一體也。故《涅槃》云「三寶一體」。又此菩薩,引二乘入迴向位也。四、入位見,初地至七地皆見第一義諦,是菩薩正位,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法門。五、成就他見,八地證見第一義,見始圓足、但化他未足,欲成就他故,成就他見。所言能運載名摩訶衍下,以如理為能運載。運是遷動義,載是成持義。行由如理,成持運動,故從生死出到薩婆若,以無到無出故,具說如彼。六、次第見,是無間道,為解脫道作次第緣,故言即滅。為金剛便有堅利之用,故言金剛。亦名定者,以無間道窂發解脫道,如定發慧。七、解脫見,佛以一切智見一切法,於一行中行一切行,故名一切行。自下示其說處。總結七見,如《光讚般若》中說。今解:不爾。辨觀得失,文別有二:初明妄見,名之為失;後明正觀,即名為得也。釋其妄見,義同《本記》。
經:於諸法而不動(至)亦如也。
釋曰:自下第二明正觀。文別有二:初明方便正觀、後明入位正觀。此即初也。謂十信已上乃至十迴向皆作此觀,所觀空理於諸法中平等一味無動轉相,無動轉故不到。到是生義,以無動故無生,無生故亦無滅相,無生無滅故亦無有相,以相無故對何說無相?故言無無相。以此義故,一切法皆如也。若依前解,而不動等屬能觀心,即與此文諸法皆如義便不順。
經:是即初地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二、明入位正觀。文別有二:初明正觀、後示說處。前中有三:初就位讚德、次標名讚德、後據用讚德。此即初也。釋位如上,意同《本記》。言八萬四千者,依《俱舍論》三師說,故彼頌曰「有言諸法蘊,量如彼論說。或隨蘊等言,如實行對治。」論曰「有諸師言:八萬法蘊,一一量等。」《法蘊足論》謂彼一一有六千頌,如對法中《法蘊足》說。或說法蘊隨蘊等言,一一差別數有八萬。謂蘊處界等一一教門,名一法蘊。如實說者,所化有情貪嗔等八萬行別,為對治彼八萬行故,世尊宣說八萬法蘊。若依正理,有三師說,前二師義同於《俱舍》,彼破《俱舍》第三正義,故彼論云「此即順成隨蘊等言、無蘊等言,不為對治有情病行,唐捐而說。」《大毘婆沙》有六師說,廣如《深密記》。若依《賢劫經》,始從光曜度,終至分布舍利度,合有三百五十功德門,一一各修六度,即二千一百。後將二千一百,對彼十法四大六衰,十十一一皆說二千一百即二萬一千。又將二萬一千,對四眾生,一多貪、二多嗔、三多癡、四三毒等分。此四各有二萬一千,四箇二萬一千即有八萬四千。
經:即載名摩訶衍(或有本云「即能運名摩訶衍」)。
釋曰:第二、就名讚德。梵音摩訶衍,此云大乘行。此即通前十地,義亦無失。
經:即滅為金剛亦名定。
釋曰:第三約用讚德。文別有二:初讚等覺、後讚妙覺。此即初也。謂第十地末後一念,能破二障,如金剛破物。
經:亦名一切行(至)波羅蜜中說。
釋曰:第二、別讚妙覺。於一切行中具一切行,故名一切行,即解脫道也。此解脫道,如《光讚般若波羅蜜》中說者,示說處也,此即示彼第八卷(勘《大般若》)。
經:大王是(至)說名味句。
釋曰:第三、讚文字般若。文別有二:初讚教殊勝、後「大王若菩薩」下依教發觀。就初文中,若依《本記》有四無上:一說者無上、二信無上、三所說無上、四智慧無上,此即大覺所說,故應信受。又彼所說,符正理故、得勝慧故。今解:不爾。即分為三:初三同前;第四無上屬所說故,此即第一說者無上,一切諸佛所說同故。此名味句差別相者,依大乘宗,聲上假立名味句身,是不相應行蘊所攝。名詮自性,句詮差別,為二所依即說為文,具如別章。
經:於恒河沙(至)何況解一句者。
釋曰:第二、信受無上,此即挍量歎勝。言於恒河沙三千大千國中者,盛寶之處。一妙高山等,數滿至千,名為小千。即此小千,數滿至千,名為中千。即此中千,數滿至千,名為大千。《智度論》云「二過復三,故言三千。三千重數,故名大千。」若廣分別,如《深密記》。謂前七寶施等,令得信行等七賢、預流等四果,不說空故,所以福少;此經說空,令諸眾生得大菩提,故知勝也。
經:句非句非非句故。
釋曰:第三、所說無上。文別有三:一明文空、二明文義俱空、三明人法俱空。此即文空。有二:一句非句,是句性空,一切名句之體本來無自性也。二非非句者,非有非無修得,遣有無空。非句是性得,非非句是脩德,遣性也。
經:般若非句句非般若。
釋曰:第二、文義俱空。般若非句,是義空。句非般若,是文空。文中求般若不可得,般若中求文不可得,是互無空。離文無義、離義無文,乃成平等無義。意明平等,略說互無。
經:般若亦無菩薩。
釋曰:第三、人法俱空。此即法空。應說人空,准可知故,略而不說。就法空中,文別有二:初約因位以辨法空、後依果位以釋法空。前中有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標也。謂般若是法、菩薩是人,人中求法不可得,即是法空。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徵也。
經:十地(至)三十生空故。
釋曰:第三、釋法空也。謂於十地,皆有始生、住生、終生不可得。地地有三,故成三十。
經:亦非薩婆若(至)空故。
釋曰:第二、依果釋空。薩婆若者,此是梵言,翻云一切智。謂般若非但非菩薩,亦非薩婆若體;非但體空,大乘行用亦空故。
經:大王(至)凡夫人也。
釋曰:第二、依教發觀。文別有二:初明倒想觀、後「見三界」下明正觀。此即初也。謂若菩薩見境者,見實相。見智者,見觀照。見說者,見文字般若。見受者,於諸境中有執著故,即非聖見,此即倒想見法,凡夫人也。
經:見三界(至)果報之名也。
釋曰:第二、明正觀也。文別有二:初染淨因果以明空相、二「善男子」下約無聽說以辨空相。前中有二:初明生死空、後「薩婆若」下明佛果空。前中有二:初明分段變易二生死空、後「金剛菩薩」下釋空所由。前中有二:初明分段生死、後顯變易生死。初後有三:初明果名,而無實體。
經:六識(至)無色界藏空。
釋曰:第二、明業空。謂欲界中具起六識,起無量欲,發業受生。此中文意,即說彼業名之為藏,攝藏果故;或即彼業以為業果,由諸煩惱所發故。
經:三界空(至)無明藏亦空。
釋曰:第三、煩惱空。此有兩釋:一依《本記》,文有三節:初三界空者,三界中皮煩惱,謂迷事貪等。次三界根本亦空者,三界中肉煩惱,謂迷理見等諸空,與皮為本。後三界本無明藏亦空者,三界中心煩惱,謂所知障。所有諸空就勝說故但言無明,通為皮肉為根本故。三界根本亦空六字,言通肉心二種煩惱。一云:三界空者,結上業果二段文也。三界根本無明藏亦空者,謂三界中見修煩惱,就根本說但舉無明。
經:三地九生滅(至)果報果。
釋曰:第二、明變易生死空。然釋此文,自有兩釋。若依《本記》即是四種變易生死,無明習為緣,得此果。文言三地者,一見地,從十迴至三地。除伴者,出觀見有之執強,故言伴。助道法亦呼為伴也。二修地,從四地至七地。除羸弱者,出觀見有執不微弱也。三究竟地,八地至十地。除微細者,但見有之執不現前,稱之微細也。九生者,合十地為三地,一地始、住、終三生,此三地為九生也。此通結上下十地滅前三界無明習之果報皆空者。明十地所滅,滅無所滅也。無明或名三界習,故言三界無明習。習之果報,即十地變易生。智勝色妙,故言變易生。今依慈恩三藏,釋此文意自有兩說:初三地九生滅者,攝地分齊,謂八九十三地中皆有始、住、終三生滅,可得名九生滅。所以者何?前七地中自有二義:一受分段生,故《智度論》云「七地菩薩受虫身肉身。」一類菩薩初地以上受變易生,是故《智度論》云「未捨肉身,入於初地。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現前故,唯受變易。」故云三地九生滅。後三界中餘無明習果空者,對緣辨果,謂如《勝鬘》說,無明住地為緣,得三種意生身,故言餘無明習果報空也。若具分別,廣如別章。故知《本記》所說三地九生滅者,不攝十地,以為三地及九生滅。又彼所說,從十迴向至三地除伴煩惱等者,便違《解深密經》。彼云「隨眠略有三種:一者害伴,謂於前五地,不俱生現行煩惱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彼於爾時永無後有,是故說名害伴隨眠。二者羸劣隨眠,謂於第六第七地中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三者微細隨眠,謂於第八地以上,從此已去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為依止故。」
經:金剛菩薩(至)因空故空。
釋曰:第二、釋空所由。此明金剛菩薩得理盡三昧故,二種生死惑業皆空。所言惑者謂發業煩惱果者,即是惑所發業。如是惑業皆有生滅,總說為空。有果空者,惑業所生三者變易果空,因空故空者,重釋果空所以。由惑業因空故,果亦空也。
經:薩婆若(至)或前已空故。
釋曰:第二、明佛果空。文別有二:初智斷空、後三無為空。此即初也。薩婆若亦空者,即智德空。言滅果空,明斷德空。斷德有二:一方便淨涅槃、二性淨涅槃。此即方便也。言惑前已空故性淨涅槃,謂從本已來自性淨故。故《維摩》云「不斷煩惱受涅槃」即其事也。
經:佛得三無為果(至)薩婆若空。
釋曰:第二三無為空。文別有三:初標、次釋、後屬當。言得三無為者,總標。言智緣滅者,或名擇滅,擇謂智慧,由智斷障所得滅者,名為擇滅。非智緣滅者,亦名非擇滅。不由智力所得滅故,名非智緣滅,如前所說性淨涅槃等。言虛空者,即虛空無為。謂於真如上無色所現,義說名虛空。薩婆若果空,第三屬當。謂薩婆若果無為體上,義說三種。
經:善男子(至)皆如也。
釋曰:第二、約無聽說以明空相。文有三節:初法、次喻、後合。言無聽說者,如下經說「若幻化身見幻化,是菩薩真化。」喻、合可知。
經:大王菩薩(至)為若此。
釋曰:就答初門中正釋觀空。文別有二:初釋、後結。上來釋訖,此即結也。文別有二:初結能護體、後「般若」下結能護用,如經可知。
經:佛說法(至)菩薩大行。
釋曰:第二、時眾得益。若依《本記》有二種益:一小乘益,謂皆得法眼淨,謂已見諦。二大乘益,有四:一、性地者,十信前有性之地;二、得信地,即十信也;三、十解已上,名為大空,初得空解故;四、十迴向已上,名為大行,行第一義諦故。今言法眼淨者,同《本記》。二性地者,地前三賢,以習性道三種性故。三信地者,初地已上,已得無漏不壞信故。四大空者,八地菩薩二空觀智常不退故。五大行者,九地已上,利他故。諸說同異,不可具述。
仁王經疏卷上末
元文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於雨中閑居交點了。
點本云:
天喜三年八月十二日辰時點已。
長講會 講師明範院 聽眾僧經讚。
招提寺五室宗祐
寶永元年九月日書寫之 如幻 慧嚴延享改元甲子六月二十二日,溽暑如蒸,拜寫了,願生生遊般若波羅蜜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