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諦品第四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釋品名者,諦有二種:一者世諦,謂有為法從緣而生,假而非實,故名世諦;二者真諦,實相真如,本生清淨,實而非假,故名真諦。或言世俗及勝義諦。世謂隱䨱,俗謂麁顯,謂色心等麁顯現法,隱䨱勝義,世即是俗故名世俗,是持業釋。勝謂勝智,義即境義,謂真如理是勝智之境義,故名勝義,是依主釋。皆名諦者,如《瑜伽》說,諦有二義:一如所說相,不捨離義;二由觀此故,到究竟處,故名為諦。如是總名二諦品者,此帶數釋。於此品中辨二諦義,故名二諦品。
經:爾時(至)有世諦不。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就內護中,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次〈教化品〉明利他行、後〈二諦品〉明二護所依。上來已釋前二行訖,即此第三二護所依。若依《本記》,於一品內大分為三:一問答分別二諦不二、二「白佛言」下問答分別說法不二、三「白佛言」下問答法門不二。今解:即分為五,初三同前;第四「大王七佛」下讚經功德;第五「大王此經」下讚名勸持。就初門中,先問、後答。問中有三:初兩徵、次雙難、後總結。此即初也。謂王兩徵:謂第一義諦中為有世諦耶、為無世諦耶(不者無也)?將欲設難,故作兩徵。
經:若言無者(至)智不應一。
釋曰:第二、雙難有無,先無、後有。然此二難諸說不同,依《本記》云「若言無者,凡夫智不應二,謂真及俗。若言有者,聖人智即不應一,謂第一義諦智。據理論之,不一不二。若定唯一,凡夫見俗亦見真故,即應成聖。」若依《本業經.佛母品》,有其二問:一問一二、二問有無。答有四重,彼云「二諦法性,為一為二?為有為無?」下佛答云「佛子!二諦者,世諦有故不空,無諦空故不有。二常爾故不一,聖照空故不二。有佛無佛,法界不變,法常清淨故不二。諸佛還為凡夫故不空,無無故不有。空實故不一,本際不生故不二。不壞假名諸法相故不空,諸法即非諸法故不有。法非法故不二,非非法故不一。」具說如彼。
經: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釋曰:第三、總結。可知。
經:佛告大王(至)一義二義。
釋曰:第二、世尊正答。文別有二:初世尊略答、後「七佛」下廣釋前難。略中有三:初讚問有因、次略示義端、後勸發三慧。此即初也。謂王曾問過去七佛,故今能問一二之義。言過去七佛者,一毘婆尸佛前更說一佛,如次第二毘婆尸、第三式佛、第四尸棄、第五毘舍、第六拘那含、第七迦葉(勘)。又解:毘婆尸第一、釋迦文第七,從多為論,故云過去七佛;據實釋迦一佛即是現在。
經:汝今無(至)一義二義。
釋曰:第二略示義端。謂汝今無聽、我今無說。謂《本記》云「有聽有說,即是不一,無聽無說,即云不一,即是二諦。一真、二俗,不二即是第一義諦。非真非俗,故名第一義諦。」一云:不一即是二諦差別義,不二即是二諦無差別義。非謂二諦之外,更立第三諦。雖有兩說,後說為正;不爾,應言三諦品也。有作是難:有說有聽即為二義,便違上說。二諦為二,聽說皆是俗諦義故。今解:不爾。欲遮定執真俗一異,故今分別。隨凡情取,二諦定異;隨聖智辨,非有差別,非謂聽說別配二諦。
經:王今諦聽(至)如法修行。
釋曰:第三、勸發三慧。准上應知。
經:七佛偈如是。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前難。文別有二:初引七佛偈以釋一異、後長行中申今佛說以通前難。前中有二:初長行發起、後正引頌文。此即初也。
經:無相第一義(至)無自無他作。
釋曰:正引偈文。有八偈半,大分為三:初有三偈正申二諦;次有三偈釋一異義,正釋王難;後二偈半辨世諦虛,結成上義。前中有三,且依《本記》,初有一偈,明其二諦體俱本有;次一偈文,以三假義辨二諦有無;後一偈文,遣有無相以辨二諦。釋初偈中,上半明真本有,謂無相真如本來自有。無自者,顯人空。無他者,顯法空。又釋:無自者無我,無他者無我所。一云:無自者,不從自生。無他者,不從他生。若具應言不共不無因,為存略故說初二句。雖有三釋,意存初說。下半明俗有,謂因緣法,有佛無佛本來有之。無自者,有為法上人空理。無他者,有為法上法空理。更有二釋,准上應知。
經:法性本無相(至)三假集假有。
釋曰:第二、有一行偈以三假義立二諦有無。由三假故,無名相中作名相說。於中三:初之二句明真無義、次有一句明有義、後有一句雙結二諦皆是假有。言法性本無相者,諸法實性本來無相,是真無義。第一義空如者,異名重釋,亦名第一義空,亦名真如。諸有本有法者,此明俗諦有義,謂諸有為蘊等諸法因緣故有。三假集假有者,雙結二諦皆是假立。言三假者,《本記》云「名相依他,二種假故,立俗諦有。無相無生,一種假故,立真無義。」有說:一頌上半明真、下半明俗。言三假者,法受名假,義如上說。
經:無無諦實無(至)有無義如是。
釋曰:第三、有一偈,明亡即不二、存即不一。文別有三:初之二句明真無義、次有一句顯俗有義、後有一句雙結有無。言無無諦者,遣名相之有,即是無義;得無名相之有,亦是無義。雙牒兩無,故名無無諦。即此二無,實是無也,故言實無。寂滅第一空者,遣前二無。謂前二無,對有之無,即安立諦,非究竟理。第二句明非安立諦斷惑證滅,故言寂滅;體即一味真如,故言第一義空。諸法因緣有者,釋俗有義。第四一句雙結,可知。然此三偈,諸說不同。有云:上來三行,初一人空、次一法空、第三雙牒二無,故言無無。有說:初偈出二諦體、次偈釋二諦義、後偈雙結二諦有無義。一云:顯其二諦有其三門,一無相因緣二諦門、次偈實假二諦門、後一偈有無二諦門。
經:有無本是二(至)二諦常不即。
釋曰:自下第二有三偈明一二義,正通王難。文別有三:初之一偈,理智相對,顯非一二;次有一偈,智理相對,遣一異執;後有一偈,智理相對,讚入真義。此即初也。於中上半,舉喻顯法。謂真俗境本自恒有,如牛兩角。下半明非一二,聖達諸法,不離真故;隨相立理,有無並故。
經:解心見不二(至)非二何可得。
釋曰:第二、智理相對遣二一執。謂無分別智唯證真故,不可執為二;所立道理有無別故,不可執為一。
經:於解常自一(至)真入第一義。
釋曰:第三、智理相對讚入真義。此無二者,一牒上於解常一義。謂無分別智證一如來外無別俗諦,故言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
經:世諦幻化起(至)因緣故誑有。
釋曰:自下第三有兩偈半,辨世諦虛,結成上義。於中有三:初之一偈總顯世虛、次有一偈顯能所化虛、後有半偈結觀歸人。就初偈中,初之一句顯世諦法虛如幻起、後有三句舉喻顯法。喻有三種:一者空華、二者樹影、三者第三手(或有本云「三首」者,謬之也)。然釋此喻,諸說不同。有說:空華有相無體,喻分別性。樹影託質而起,喻依他性。第三手,相性並無,譬真實性。是安立故,遂是世諦;由因緣故,妄執為有。一云:三喻喻一切法空,故《大品》等顯十喻,以說諸法無不皆空。一云:三喻顯所執空,故《解深密》云「由所執性,立三無性。」會《般若》云一切諸法無自性者,依相無自性性說,故知不遣依他亦是空。具如別章。
經:幻化見幻化(至)諦實則皆無。
釋曰:第二、顯能所化虛。謂幻化見幻化者,皆非實有,故《維摩》云「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諸說不同,准上應知。
經:名為諸佛觀,菩薩觀亦然。
釋曰:第三、結觀歸人。如上所說一二之義,是佛菩薩之所觀也。
經:大王菩薩(至)化眾生。
釋曰:自下第二申今佛說一二之義。文別有二:初明二義、後「佛及」下釋其一義。此即二義。謂佛告大王,菩薩摩訶薩於第一義中,為化眾生常照二諦。由般若故,常照真諦,不著生死,異於凡夫;由大悲故,常照俗諦,不著涅槃,異於二乘。此即二義。
經:佛及眾生(至)一而無二。
釋曰:自下第二釋其一義。文別有三:一能所化以明一義、二「一切法」下境智相對以明一義、後「菩薩」下染淨相對以明一義。就能所中,復分為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標宗。謂略答中,無聽無說為一義也。
經:何以故。
釋曰:次、徵。能所既殊,如何言一?
經:以眾生空故(至)得置眾生空。
釋曰:第三、釋成一義。隨能所化,俗相雖殊,而空理一。由斯所化,能化亦空,能所俱空。是其一義。
經:以一切法空故空空。
釋曰:第二、境智相對以明一義。文別有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標宗。且依一門,辨一切法不出境智皆空,故言空空。
經:何以故。
釋曰:徵。境智既殊,空應非一。
經:般若無相,二諦虛空。
釋曰:第三、成一義。文別有二:初正釋一義、後「般若」下,逐難重釋。此即初也。謂般若對境,無能取所取相故空。二諦於第一義,無差別故空。是故般若、二諦一而無二。
經:般若空(至)無他相故。
釋曰:第二、逐難重釋。所以者何?一切法空,相顯可知;般若空相,有何差別?是故偏說般若空相。文別有二:初依諸位顯體空相、後依佛果顯用空相。此即初也。謂般若空,從於生死十二緣生位,乃至涅槃一切智位,無人相故無自相、無法相故無他相,即以人法二空而為體相。
經:五眼成就時見無所見。
釋曰:第二、謂依佛果顯用空相。文別有二:初明無見用、後明無受用。此即初也。五眼成就時者,總舉五眼,意取後三,肉天二眼非般若故。三眼見時無能見相,即是空義。
經:行亦不受(至)一切法亦不受。
釋曰:第二明無受用。言不受者,不執著義。不受有四:一行,謂著行;二不行,謂不著行;三非行非不行,即是無記行;四不受一切法。此明三眼於四境中皆不執著,無執著用,故說為空。此皆空故,亦是一義。
經:菩薩未成佛時(至)以煩惱為菩提。
釋曰:第三、染淨相對以釋一義。文別有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初也。染謂煩惱,是生死根本。淨謂菩提,為涅槃本。如斯二種,用空為性,以未悟時,迷菩提性,故為煩惱;至已悟時,覺煩惱性,即是菩提。
經:何以故。
釋曰:次、徵。謂染淨乖違,如何成一?
經:於第一義(至)一切法如故。
釋曰:第三、釋成一義。有其二因:一遮、二表。謂第一義中無染淨相,故言無二。一切諸法,皆悉如故,是一空義。依《本記》有九種義以釋不二,恐繁不述。
經:白佛言(至)而行諸法相。
釋曰:自下第二問答分別說法不二。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此問意云:若一切法如,如中無文字。云何諸佛依於文字行諸法相?
經:大王(至)論議如。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二:初明說空,即是利他;後明修空,是自利空。前中有三:初別明十二部空、次「是名味」下總辨教空、後「若取」者顯不行空。言法輪者,法輪有二:一教、二行,此中說教以為法輪。言法本如等者,列十二部經。然十二名,諸教不同。自有經文,唯梵非翻,如《深密解脫經》第三卷,所謂修多羅、祇夜、和伽羅那、伽陀、憂陀那、尼陀那、阿婆陀那、伊帝憂多伽、闍多伽、毘佛略、阿浮陀檀摩、憂波提舍。自有經文唯翻非梵,如《解深密經》第三卷,所謂契經、應誦、記別、諷誦、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自有經文梵翻雜用,如《法華》第一卷,所謂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緣、譬喻,并祇夜、優波提舍等。所以如是諸本異者,諸代翻譯意樂別故。《深密解脫》與《解深密》同本譯別。如是等義,具如別章。今云法本如等者,一梵音修多羅,此云法本。釋有二義:一教為理本、二總為別本。二祇夜,此云重誦,誦前長行。三和伽羅那,此云受記,受佛記別。四伽陀,此云不誦偈,亦名諷誦,不誦長行。五憂陀那,此云無問自說。六尼陀那,此云因緣,亦名調伏。由彼廣明制戒緣起,故名戒經。七阿婆陀那,此云譬喻。八伊帝憂多伽,此云法界,亦名本生,界是生義。九闍多伽,此云本事。十毘佛略,此云方廣(勘)。十一阿浮陀檀摩,此云未曾有。十二憂波提舍,此云論議。如是十二皆云如者,如是空義。
經:是名味句(至)一切如。
釋曰:第二、總辨教空。若依《本記》有其四義。故《本記》云「二結成有四:一名味句,是應說。二音聲,是正說。三果報,是能說。四一切如,即是依說。依此真如理而說法,實無法可說也。」今解:不爾。此即第二總辨教體空。然出教體,諸說不同。有處說名等為體、有處說聲、有處合說,具如別章。今依此經,名句文身及聲為體,故前〈觀空品〉云「佛說句文聲」。而今所說名味句音聲果者,名等是假,聲體是實;依實聲上,假立名等,故言聲果。如是文字記句,皆是如也。
經: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釋曰:第三、不行空。謂若依文字不悟如者,如諸部等,不行空也。
經:大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
釋曰:第二、修空。若依《本記》,第二修學空有五:第一能修、第二所修、第三本性、第四如理修、第五結成。一能修之智,修如如佛母,能生佛故名智母。二所修正是佛母,即薩婆若,即一切智。有三義:一眾生性,譬如意珠,所須皆能成就。二眾生根,譬如清水,影和潤清,如慈悲心。三眾生智,譬如虛空,於如如不轉不異,性是不改義。所求竟得,是不改也。根是能生義,能生慈悲利益一切眾生。第三明本性以為母,未得佛時以當佛為智母,若得佛時即薩婆若是一切智。諸佛未成佛時名自性,即是隱為如來藏;後修得佛解脫道時,性顯為法身,即薩婆若覺顯本性。名修者為化,為化能顯本佛,故名智母。未得為性者,未得時但有本性,故名性佛性。若道中引出佛性,果即涅槃,即至果佛性也。未來得通二性,已得唯是涅槃性。三乘有三種三乘:一乘三乘者,樹王佛是小中大乘、緣覺中、聲聞小中小,同觀四諦故。次大乘三乘,一迴向聲聞緣覺,觀如得人無我空為二,地前菩薩同觀如得入見無我空故大。若相望者,迴向聲聞緣覺為內大乘內、外小中寂靜聲聞緣覺為外大乘外也。第三就初地後為三者,初地名見、二地至七地為修、八地至佛地為究竟地。若取大望小乘同觀四諦,皆名為小;若小望大,同緣如如,皆名為大。據修習雖有三乘,論其本性皆不生滅。一切眾生以此為覺性者,通結本性義,分為三也。第四如理修者,文言若菩薩無受下,有五波羅蜜:一無受無分別故波羅蜜。無受有二,一凡夫不能通達亦名無受,不受著故。今菩薩通達而不受著也,能不受故。二無文字無語言波羅蜜,文字假說,理論無也。三離文字無二波羅蜜。四非非文字無果波羅蜜。菩薩修解,能離文字、得解脫。此解是果,是非文字解,此解亦空,故言非非文字。五為修文字者,明一味波羅蜜故,證真性為最勝,翻波羅蜜為究竟最勝也。第五結護佛果,護十地護因,護化眾生利他。今解:不爾。問答分別,說法不二。文別有二:初問答分別說法不二、後「大王」下依上說法修諸智母。上來已釋空訖,自下第二修諸智母。文別有三:初廣辨修習、次「三乘」下逐難重釋、後「大王」下結修所成。就廣辨修,文別有二:初明因位智母;後「即為薩波若體」者,果之智母。就因位中,文別有二:初明修性智母、後「一切」下明理性智母。如是二性能生佛智,故言智母。此即第一明修性智母。謂從地前至金剛位,依教空修習,生受用身一切智果,即是生因。若望法身,即謂了因。或可如者指示,亦顯十二文字非一,是故重言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者,謂諸位中所修諸行,能生諸佛智,故言諸佛智母。
經:一切眾生性根本智母。
釋曰:自下第二明理性智母。謂諸因位真如佛性,能顯法身本覺智果,故言性根本智母,即是正因;若望受用,即是依因。
經:即為薩波若體。
顯果智母。謂薩波若,諸佛智根本,亦名智母。
經:諸佛未成佛(至)已得為薩波若。
釋曰:此即第二依時屬當。謂諸佛未成佛,以當佛為智母,用法身報身為智母。未得為性者,在因位中,行性理性以為佛性。已得為薩波若者,至果位中,法身本覺、報身妙覺,為一切智也。
經:三乘(至)以此為覺性故。
釋曰:自下第二逐難重釋。謂前文云修諸佛智母,或云性根本智母,其相難解,故今重釋。文別有二:初釋理性、後「菩薩」下。重釋。文別有二:初釋理性、後「菩薩」下,重釋行性。此即初也。謂前所說性根本智母者,即三乘身中理性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是故一切眾生以此為佛性。即以此文,一切眾生皆有真如佛性,或可三乘菩薩皆名為覺,用此實相般若為三乘覺性。
經:若菩薩(至)波羅蜜。
釋曰:第二重釋行性。謂前所說如如文字修諸智母,而未能顯修相差別,故今重釋。文有兩節:即初釋如如文字、後「修無脩」下釋修諸智母。謂若菩薩無受乃至非非文者,名為如如文字。然此四句,諸說不同。一云:無受者總句,菩薩不執文字,故言不受。無文字者,下有三句別釋不受:一不受無文字,以不執著無文字故。離文字者,非文字義。若文字應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離文字,若非非文字,應非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非非文字。一云:不受無文字,不受所執文字。不受離文字者,不受依他。不受非非文字者,不受圓成實性文字。修無修文字等者,釋上修諸佛智母。謂菩薩修行,不作是念:「我是能修文字」為所修者,乃得真性般若波羅蜜。
經:大王(至)為若此。
釋曰:第三、結修所成。謂若菩薩如上修習,能成三答,所謂護佛、護化、護十地行。
經:白佛言(至)為無量耶。
釋曰:第三、問答分別法門不二。若依《本記》文別有三:一正明法門不二、二讚經德、三立經名。就初門中,先問、後答。此即王問。有其三問:一問根,根有二:一佛性為根、二道中為根。二問行,即八萬四千陰入等門。三問法門,有二:一方便法門,無量隨眾生品修學;二正法門,常修不一不二。第一問理,第二問行,第三問教也。今解:不爾。即此品內五段中第三問答分別法門數量。文別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謂王問定有邪正定等無量品,眾生有利鈍等,根有無量,或貪慢等、或迷陰等無量心行、為彼所說。諸法觀門、為一為二、為無量耶?
經:大王(至)乃有無量。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三:初隨問略答、次「若菩薩」下廣釋、後「眾生品品」下結。文中有二:初明觀門、後明所觀法。此即初也。謂所說觀門非但一二,乃至無量。
經: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無相。
釋曰:第二明所觀法非唯一二,故說亦言。然釋此文,諸說不同。有說:亦非有相者,單破有相。非非無相者,復破有相。依《本記》云「相不可得,故言非有相,非非是非無相。彼相者,相與法一、與相異?般若相與法一,法未成就,誰與相一?若已成就,即不所相。」有云:應作四句,謂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為存略故,且說初後。今解:准上有三句。一非有相,若爾應是無相,故言非無相。若爾,非應是非無相,故言非非無相。今舉初後准顯中句,故但二句。
經:若菩薩(至)第一義諦也。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文別有三:初依二諦顯諸法相、次依三諦顯諸法相、後就三假辨諸法空。此即初也。謂若菩薩,觀眾生一二是俗諦,不見一二是真諦。今明俗即真故言一二者,是第一義諦也。
經:大王若有若無者即世諦也。
釋曰:據實有無即是俗諦,非有非無即是真諦。今正顯俗,故言有無者即世諦也。或可有者色諦心諦,無者空諦。
經:以三諦攝一切法。
釋曰:自下第二就三諦以明諸法。文別有三:初明三諦攝一切法、次列三諦名、後引說證成。此即初也。
經:空諦色諦心諦。
釋曰:第二、列三諦名。言三諦者,一空諦,謂第一義諦;二色諦,謂五根等;三心諦,謂眼等六識。二諦門中,初一是真、後二是俗。若廣分別,如《本記》。
經:故我說一切法不出三諦。
釋曰:第三、引說證成。
經:我人(至)一切法空。
釋曰:第三、依三假以明空相。我人知見,名假故空。五受陰,受假故空。一切法,法假故空也。
經:眾生品品(至)非二法門。
釋曰:第三、結答。《本記》云「理論非一非二,俗乃無量」者,不然。本問有三:為一、為二、為無量?皆依俗義。
經:大王(至)無二二無別。
釋曰:自下第四讚經德。文別有三:初明七佛同說,勸眾受持;次「是經」下明多佛同說,讚經勸持;後「況復」下依今佛說,勸眾受持。此即初也。文有二節:初明同說、後「汝等」下勸眾受持。
經:是經功德(至)不可窮盡。
釋曰:第二、多佛同說勸眾受持。文顯可知,故不繁述。
經:況復(至)得佛不久。
釋曰:第三、依今佛說勸眾受持。文別有二:初勸眾受持、後時眾得益。此即初也。
經:時大眾(至)十地性。
釋曰:第二、時眾得益。若依《本記》,三空者,三假空也,地前觀。大空者,登地也。或可三空者,空、無相、無願。
經:大王(至)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五、讚名勸持。文別有三:初標名勸持、次重讚異名、後舉喻勸持。此即初也。
經:是經復有(至)一切眾生身。
釋曰:第二、重讚異名。名有四種:一護國、二法藥、三護舍、四護身。
經:即此般若(至)亦復如是。
釋曰:第三、舉喻勸持。文別有三:初法說、次舉喻、後「汝等」下舉法同喻。
仁王經疏中卷(末)
元久二年朱明四月十日書寫了。
同月十一日交點已了。
傳領𮠡海
傳領覺聽
唐招提寺五室住侶宗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