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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華嚴經探玄記 · 17 功德華聚菩薩十行品"
description: "华严经探玄记是唐代高僧法藏的重要著作。法藏作为华严宗的实际创立者，在武周时期为深入阐释晋译六十华严而撰述此书。本书以十门科判的方式系统疏解华严经义理，详尽阐发了法界缘起、六相圆融、十玄无碍等华严核心思想。它不仅是理解华严经深奥教义的权威指南，更是华严宗哲学体系的奠基性论疏，对后世中国佛教思想发展影响深远，被尊为华严学的根本典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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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德華聚菩薩十行品第十七

初釋名者，十度利潤體名功德，有莊感之功如華結果，眾行交飾如華聚。又德是行體、華是行用、聚是行相、菩薩是人，有彼德者則有財釋也。此是功德林之異名，如下〈金剛幢迴向品〉相似。十行是位法，則帶數立名。菩薩之十行，亦依主受稱，人法題章。

> The term "Adornment of Merits" can be explained as follows: The ten practices bring benefits and perfections, which are called "merits." They have the function of adorning and transforming, like flowers yielding fruit. The various practices intertwine and complement each other, like a gathering of flowers. Here, "merit" refers to the essence of practice, "adornment" to its function, "gathering" to its form, and "bodhisattva" to the person who embodies them. When someone possesses these merits, it is a display of abundant wealth. This is another name for the "Adornment of Merits," similar to the "Vajra Banner Dedication Chapter" below. The ten practices constitute a stage, so they are named by enumeration. The "ten practices of the bodhisattva" are thus designated according to the subject—the person and the Dharma form the chapter title.

二來意者，前序分既彰，正宗宜顯故也。又前眾既集，次正說授，故次來也。

> Now, the second section's intention: Since the introduction has been clearly established, the main teaching should now be revealed. Furthermore, since the audience has already gathered, the next step is to formally teach and transmit the teachings. This is why this section follows.

第三宗趣者，有三：一明約三乘寄位法、二明別行法、三一乘普賢行位法。初中諸聖教散說多門，統收有十：一因果二度中是因度位；二七阿僧祇中地前三內第二精進行僧祇攝；三地前四行中成破虛空器三昧行；四法身四德了因中成樂德了因種；五地前方便四人中是第三十行人也。此上並如梁《攝論》等說。六六慧中是第二思慧位；七六忍中是行忍；八六種姓中是性種性攝。此上並如《本業經》等說。九三持中是行方便持攝，如《瑜伽》、《地持》說。十地前除四障中是第三伏除聲聞畏苦、使得銀輪王報、王三天下。第二明其別行者，《仁王經》第二性種性位有十心，謂觀身、受、心、法、不淨、苦、無常、無我。三善根則施、慈、慧。三意止，謂過去因忍、現在因果忍、未來果忍。已過我人知見、眾生等想，及外道倒想所不能壞。《本業經》亦同。又行有二種：一通，謂信等十行；二別，謂此十度，此中明別非通。別中復二：一因；二果，此中明因波羅蜜也。此並約三乘教中寄法顯行。第三就圓教明普賢行者，則此十行中具攝前後諸位中行一切皆盡，是故此位滿際則至究竟位。如第十行滿云「入因陀羅網法界自在成就如來無礙解脫，為人中雄，大師子吼，為法輪王轉無礙法輪」等。解云：此是究竟中菩薩，猶非是佛，以果分當不可說故。

> Third, the principles and approaches are threefold: First, clarifying the provisional teachings according to the Three Vehicles; second, explaining the individual practices; third, the universal practices of the One Vehicle’s Samantabhadra. Regarding the first: The scattered teachings in various sacred texts can be summarized into ten categories: 1. In the two stages of cause and effect, this is the stage of cause within the stage of practice. 2. Among the seven asamkhyeyas, the three stages before the ground are included within the second stage of diligent practice. 3. Within the four practices before the ground, this pertains to the practice of realizing the emptiness that shatters the vessel of form. 4. Among the four virtues of the Dharma body, this is the cause that fulfills the virtue of bliss. 5. Among the four types of preparatory practitioners before the ground, this is the thirtieth practitioner. These are explained in texts like the Mahāyānasaṃgraha. 6. Within the six types of wisdom, this is the second stage of analytical wisdom. 7. Within the six types of patience, this is patience in action. 8. Within the six types of spiritual lineage, this is included within the lineage of nature. These are explained in texts like the \*Sutra on the Original Acts\*. 9. Within the three kinds of support, this is included within the support of skillful means, as explained in the \*Yogācārabhūmi\* and \*Bodhisattvabhūmi\*. 10. Among the four obstacles removed before the ground, this is the third: overcoming the fear of suffering in Hearers, enabling them to attain the reward of a Silver Wheel King ruling over three continents. Second, regarding the individual practices: In the second chapter of the \*Sutra on Humane Kings\*, the stage of the lineage of nature includes ten mental states: observing body, feeling, mind, and phenomena; seeing them as impure, suffering, impermanent, and without self. The three wholesome roots are generosity, compassion, and wisdom. The three mindfulness stabilizations are: past causes as patience, present causes and effects as patience, and future effects as patience. These transcend self, others, views of beings, and cannot be destroyed by inverted views of non-Buddhist paths. The \*Sutra on the Original Acts\* is the same. Further, practice includes two kinds: universal practice, meaning the ten practices like faith; and specific practice, meaning these ten perfections. Here, we clarify the specific rather than the universal. Within the specific, there are two aspects: cause and result. Here, we clarify the cause aspect of the perfections. These are teachings provisionally established to manifest practice within the Three Vehicles. Third, regarding the universal practices of Samantabhadra within the Perfect Teaching: Within these ten practices, all the practices of the various stages before and after are fully encompassed. Therefore, when these practices are perfected, one reaches the ultimate stage. For example, the completion of the tenth practice states: "One enters the Dharma realm of Indra’s net, freely perceives the unimpeded liberation of the Tathāgata, becomes a hero among humans, a great lion’s roar, and turns the unimpeded wheel of the Dharma as a Dharma wheel king." It is explained that this is the ultimate Bodhisattva, yet still not Buddha, because the result stage is ineffable.

第四釋文者，此正說中有二品：初品明其所行、後品顯其所成。又初是約位階降行、後是通相始終行。又初是位、後是行。又初自分、後勝進。就初品中，七分同前，一三昧分、二加分、三起分、四本分、五說分、六證成分、七偈頌分。何故爾者？欲明依證起說故先入定，顯法殊勝故佛同加，說時將至故從定起，言不頓彰故略標本分，非略能具故後廣說，顯所說稱周故結證究竟，於所說法令易受持故有偈頌分。初中何故入定者？有六意，同前釋。此中三，先舉入定人，謂行成功德如林，說十故不異，名入也。二顯非己力，謂推化歸佛，故云承力也。三正明得定，謂潛神證契，故云入也。菩薩者，標人別法，簡佛果。定善伏者，舉能顯異。善有二義：一巧能義、二順理義。伏亦二義：一制伏義、二調伏義。初是約障，巧能制伏，令永不起，故云善伏。二是約行，修行順理，調伏之行故云善伏。三昧，同前釋。

第二加分中三：初總顯能加、二釋加所為、三正辨加相。初中五：一明諸佛現身、二彰佛同名、三歎此得定、四明由加得定、五彼佛自釋作加所因。初中，問：此諸佛為當過萬佛剎塵之外一處併有爾許佛？為當散居耶？答：是散居。云何散耶？且如東方過萬佛世界塵數剎外有一功德林佛，從此向東復過萬佛世界塵數剎外復有一功德林佛，如是向東展轉數至萬佛世界，塵數諸佛各各相去數亦同前。如東方，餘九方亦爾。又多佛加者，增長大眾敬人重法心故，又顯諸佛聚力同說故。二佛名同者，四意同前：一令功德林增踴悅故、二彼佛同得此法故、三顯此位中具因果二德故、四於此門為能加佛。法爾皆得功德林名，以法力故。三歎此得定中，乃能者是希越之辭，顯能入此希有之定。何故爾者？以功德林默入斯定，眾既不知所入是何，無心渴仰不得為說，須佛歎顯起眾欲樂。四由加得定者，謂彼他方諸佛自說，彰已作加令其得定。五釋自作加所由中有三句：初由盧舍那本願力故是故作加。何者？《地論》釋，舍那過去曾見有一盧舍那佛，加菩薩說此十行法，能加佛同名功德林。因則發願：願我成佛亦有斯事。今如本成，是故加也。二云亦是舍那現在威力相感同加，是故加耳。三云又諸菩薩善根之力應聞此法，感佛同加故也。又前說十住則云以法慧善根力故，今云諸菩薩者，顯前劣此勝故多也。又前顯自利增，此顯利他廣。又是文綺互影略，理實齊有。第二明加所為中，初句是總，謂欲令汝廣說普賢十行法界前後諸位及諸因行，無不此至、無不此收，故云甚深。甚深有九種：一養果深，謂長本有之因令成果故，此約自智。二照性深，謂分折眾生性類差別故，又知性種異故，又於眾生如來藏性開示解釋，故云分別。又知一眾生則具一切法門，及一切眾生以性融通而分別故。如下文第八行中云「不離一眾生著多眾生，不離多眾生著一眾生，不增眾生界、不損眾生界。」乃至云「菩薩深解眾生界法界無二，無二法中無增無損、無生無滅，法性真實。」如是等，此約所知。三除障深，謂障約煩惱、礙約所知，種現正習無不盡，故云離一切等也。若依三乘，此中寄伏聲聞畏苦黑障現行。四入法深，謂證入真理境不礙心，故云無礙。下偈云「悉入諸法界，隨順到彼岸，究竟得自在，法日之所行」也。又亦能入帝網法界相即相入圓融自在無礙之境，下文云「入因陀羅網法界，自在成就如來無礙解脫。」此之謂也。五巧便深，謂巧以一法攝一切法，又巧以一行一位各攝一切，一身赴一切，有無俱不滯，如是多門善巧，故云成就一切方便，下云「窮盡諸佛方便大海故」也。六成果深，謂能成就種智果故。前養據始，此成約終。是如量智，種別而知故。七理智深，謂如理智，覺一切法皆同一性故也。八知根深，謂善知眾生根器差別，又知生熟不同，又知同一如性，又知一根則一切根等，如諸根海說。九聞持深，謂成十種大陀羅尼，如下第九行中說。下一句結，謂廣說如上。總別十種甚深之法，是何位法？所謂菩薩十行是也。

第三加相中三：初一句告說，是口業加。二意加中二：先加、後釋。此並當時有事無說，結集者如事而結之。前中十句，初一總、餘九別。問：何故此中與法、前與智耶？答，所與是一。但前會為成解，見理增故名為智；此中為成行，軌範增故名為法。總中謂起說自在名無障礙，又與無礙辯令說無滯礙故也。下別中，一於法不疑，情無異緣，故云安住。又與無畏智，令說時心安，不懼他壞。二解發自中，故云無師。又與同佛智，令對眾說，同佛無師故也。三見法分明，故云無癡，不雜無明故。又令說時，無所知障礙故也。四見法次第，故云不亂。又不雜餘乘及世間章句等。五所解真正，故云清淨。又智體無過。六所解廣多，故云無量。又是稱法界法門。七所解深勝，故云最勝。又與果法相應。八令說時不慢不諂、不懈不貪，故云無垢。九所得不忘，故云不退。又言無退失，又無退於理，又無退屈故也。下釋偏加所由并身加及起分，並同前釋。

第四本分中二：先行體、後行相。體中行業不思者，標體顯德，謂此普賢圓融之行具德超情，名不思議。此行不思，總有十種：一廣大故，謂以一切身，於一切處、遍一切時，念念頓修稱法界行，是故此行名不思議。二甚深故，謂此廣大行則是思數，皆無自性則同真如，而彼行相宛然不失，是性起之行，故亦不思。三殊勝故，謂超過餘乘，非下位圖度，故亦不思。四攝位故，謂此在地前，能攝一切前後諸位，名不思。五證理故，謂此行能證不思之理，名不思議。六斷障故，謂此行能頓斷難斷不思之障故。七利他故，謂此行能一念廣利盡窮眾生界，故不思議。八圓融故，謂一行則一切行、一切行則一行，難定量故，名不思議。九重成故，謂此所作，如因陀羅網重重無盡，故不思議。十成果故，謂能成佛不思之果，故亦不思也。所以辨十，欲顯無盡，如下偈中大龍所行等準知。此約圓教辨。若約三乘，則不得作如此釋，以此猶是有漏位故。廣如法界究竟如空者，顯前不思之相。然法界有十，如下說。今舉二門以釋此行，謂行寬名廣、行深曰大。此廣此大皆稱性成，故曰如法界。虛空亦有十義，如下第八地虛空身處說。今亦舉二義：一行能破相證入畢竟法性虛空、故云究竟如空；二行能出生無量愛果，如依空現色，色無盡故，云究竟如空。下釋中，先徵、後釋。以此行是三世諸佛之所行故，是故如此也。又釋：前行業當觀相善，決定不思當真實善，法界當勝善，如空當因善，學三世等當不怯弱，餘同前會釋。

二行相中，先標數顯要，謂三世諸佛同共說故。二列名。此十行之義，略作十門分別：一釋名、二體性、三建立、四種類、五修相、六定位、七行相、八所依身、九所離障、十所得果。

初釋名者，有二：施戒等十從行體為名、歡喜等十約行用為目，今辨後名。於中總名，如品初釋。二別名者，施悅自他名為歡喜，歡喜則行名歡喜行。此約自喜，是持業釋。又亦歡喜之行名歡喜行，此約令他歡喜成自行故，依主釋也。二淨持三聚，雙益自他。三忍力，息除自他恚恨。四精勤修，攝勝德無盡。五止觀雙運，癡亂斯絕。六般若照理善現朗然，又觀法實相般若現前。七巧起勝行於空不滯，又以無著之心起諸所行。八無礙大願，攝勝善根，深可尊重。九深達根器，善於法化。十言行相應，不空受稱。又此十中得名有三，謂第八從德立名，第三第五第七約離過受稱，餘並從功能為目，可知。二體性，有二：先總、後別。總中有三門：一約所依，以善伏三昧為體，以依此定證十行體然後說故。《地論》云「此三昧者是法體故。」二約本，以本分中行業不可思等為性，此是思數廣大等十義，如前釋。以是廣說之本，故為體也。三統收，約境二諦雙融，約行悲智無礙。復心境圓融，無礙法界具無邊德，以為體性，思之可見。二別辨體性者，各如下釋文處辨餘門待別作。

第五說分中釋十行有二分：一果分，同性海平等不可說，故此中不論。二因分，約緣隨說，有四重：一唯約比位行，如《仁王經》及《本業經》等說；二唯明自體普賢行，如下〈普賢行品〉說，此不依位；三以自體行從位而說，即如此中長行所說；四會攝位相從於自體圓融之行，如下偈中說。今說分中唯辨後二，文中有二：初明此一世界十行、後如此下明十方界中十行，以此一說則一切說，故合為一部。前中有二：初正辨十行、後動地等顯說益相。前中別釋十行，即為十段。釋初行中作六門：

一辨體性，有三：一約隨相，亦三：一以無貪善根、二彼俱思、三兼取三業無表。假實通論此三為性，此約初教。二約性，或以真如為性故，《起信論》云「知法性體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蜜。」此顯順同法性之中無貪之功德故也，此約終教。三約實，準下文於施門中所攝無盡圓融法界為性，此約圓教。

二明種類者，施有三種，謂財、法、無畏。財中亦三，謂外、內、俱。外中二：一無過之物，隨索便施；二有失之具，謂刀杖羂網毒藥等，皆不應施，增不善故。二內中亦二：一約自破慳心，於彼有益則便施與，仍亦有二，一施身力等、二施支節等；二若自慳已破，於彼或雖有安樂無饒益或俱無等，於餘有情有廣利樂則不應施與，或天魔等故欲損害菩薩而不與無犯，以救彼惡業故。此上並如《瑜伽》等說。或初心菩薩未能耐苦，且許而未與，是亦無犯。故《十住論》令說偈安慰彼乞者，言我初發道心善根未成就，願我速成就，後必當相與故也。三俱中亦二：一身及王位依正同捨，故云內外施，如〈十藏〉說；二吐食及髮抓皆亦內外施，如《瑜伽》等說。二法施，至下第十迴向於彼當辨。三無畏施者，或以財施濟危、或施法存軀、或施二免苦，皆則無畏施也；或俱非，謂於怨不酬等、或救拔苦厄。總說有二類：一根緣相應者救之、二作業受報二種定者暫時捨之。又此施種類，《瑜伽》、《地持》九門，〈十藏〉、〈離世間〉各十門，第六迴向一百二十門並如彼等說。

三收攝者，有二：一約三檀攝六度行，謂財施攝初、無畏攝二，由持戒故應殺不殺、由忍故應酬不酬故。法施攝三，謂勤說、一心說、不倒說故。由方便等四助前六故，是故十行總在初攝也。二只一財施，亦則十度及萬行等，如下第七地中說，應知之。

四因果者，有三：一隨分果，謂大財等云云。二位果，謂地前因、地上果云云。三得佛果，《佛性論》第二云「捨有二種：一由昔捨物施他，今即損於貪愛；二由昔捨法施人，今則輕滅無明。」由此捨故，貪愛無明並稍輕薄，以是因緣得解脫果。又成佛果大功德聚等，如〈賢首品〉說。

五祕密行者，《商主天子經》云「又復問文殊師利：『汝寧慳耶？』答言：『我實為慳。』又問：『何故？』答：『若心不捨，是即名慳。』又問：『云何不捨名慳？』答：『我常不捨諸佛法眾而不捨一切眾生，以是義故說我為慳。』」

六釋文，中三，謂標、釋、結。釋中二：先明財施、後「觀察」下明法施。前中，北臺意法師云：先明行體，後從「菩薩修歡喜行時」下淨治此行。又釋：分三，初明行順理自慶歡喜、二「菩薩修」下遂物求心令他生喜、三從「離諸我想」下明離三輪以成檀度。初中，先釋、後結。釋中三：初正行施行、二簡其所離、三顯其所求。前中三：初施主者，《對法論》第八云「為大施主者，此顯數數施義。由串習成性，數數能施，故為主也。」捨離一切，釋顯主義，則是解脫捨舒手施也。二等心等者，是論中無偏黨施義。三者行成大喜，故云無悔。二所離者，是《對法》中無染意樂也。於中四句：一不望未來資財之報、二不求現在名聞、三不期當來人天勝處、四不悕現在利養。三所求者，既不求報等，為何事耶？下十句顯其意。一救現貧苦、二攝令向道、三益令修行出離之行，上三是以施物攝生；四學習諸佛本昔所行，是自分始；五正憶，是自分終；六勝進始；七是勝進終，上四是隨物而行。八弘顯，此行令他施習；九兼行而說，令他受學；十結傳授意，上三以行益物。

第二對緣行施生眾生喜中二：初總以標舉、二「隨方」下別顯其相。於中有二：先明修施方便、後「於念念」下正明成行。方便中，貧處者，是依止苦田。願生者，是依止願。《對法》云「依止願修」，謂由依止本願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豪貴者，是《對法》依止報修，由勝自體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財無盡者，是依止大財修成施行。二「於念」下正明施行中，依《對法論》第十二中，菩薩依止六種意樂修波羅蜜多：一無厭意樂者，謂諸菩薩於一有情，一剎那頃，假使殑伽沙等世界滿中七寶以用布施，又以殑伽沙等身命布施，如是經殑伽沙等大劫；如於一有情所，如是乃至於一切有情界，如是施時，皆令彼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速得成就修行。如是差別施時，菩薩意樂猶不厭足，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無厭意樂。二廣大意樂，謂乃至菩提，施無暫息等。三歡喜意樂，謂遇受施者等。四恩德意樂，謂見受施者於已有恩，以助我菩提故。五無染意樂，謂雖於有情興大施福，而不希報恩、當來異熟。六善好意樂，謂廣施之果皆施有情，又以此福共諸有情迴向菩提。具說如彼論文。此文有四：初明無厭意樂及廣大意樂。無財曰貧，空盡曰寠。二從「不以求索」下明歡喜意樂。三「作如是念」下明恩德意樂，謂生我福故名福田，起我行故名善友，「我今應」下結報其恩。四從「我於三世」下明善好意樂，於中三：初用行成果以濟眾生、二施福與生令先成佛、三然後自得，可知。第三明離三輪著成波羅蜜，於中二：初觀解破執、後「如是觀時」下觀成捨相。又釋：初通離二執、後別泯三輪。前中，先七句明離人執。於中福伽羅者，此云數取趣，謂數數取諸趣故，舊翻名人是也。依《瑜伽》第八十三，有八名：一我者，於五蘊起我、我所見，現前行故。二有情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性更無餘故。又復於彼有愛著故。三意生者，謂此是意種類性故。四摩納縛迦者，謂依止於意，或高或下故。五養育者，謂能增長諸有業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六補特伽羅者，謂能數數往取諸趣，無厭足故。七命者，謂壽和合，現存活故。八生者，謂具生等所有法故。依《大般若》有十三名，八同瑜伽，更加五種：一作者、二受者、三見者、四知者、五士夫更檢三本，《般若論》中釋。二「法界下」七句明離法執，一謂眾生界空與法界無別、二體空無取故云離欲、三性無定實、四相無所有、五不能自住、六非可依據、七緣成離作。二觀成捨相中九句：初三見三事空，《莊嚴論》云「施有三礙，謂我相、他相、施相。著此三相布施，是世間檀，非波羅蜜，以於世間中不動不出故。離此三著名出世波羅蜜，以世間中能動出故。」四不見生福之田；五不見所生福業；六不見因施得異熟果；七不見得等流果；八不見得佛地大果；九不見於菩薩地中所得小果。

第二法施中二：初念傷物苦、二起意饒益。前中，謂觀三世眾生，一無明所覆、二四住所纏，此具苦因；三受深苦果；四明闕正濟，謂不得佛三堅之法故也。我當下起意饒益，於中先自修佛因化他同習、二自當成佛令他同得。令淨，對前苦因；順滅，對前苦果。下結可知。

第二饒益中，亦作六門：一體性者，三門：一隨相門，謂於思上假立無表，亦有三事，一思、二無表、三身語表業，故論云「菩薩戒以三業善為性。」二約本，亦以真如為性，《起信論》云「知法性體淨無染，隨順修行戒波羅蜜。」三約實，以無盡法界為體云云。二種類者，有十類差別：一依《梵網》等經，有菩薩三歸戒。二依《善生經》五戒，是在家菩薩戒。三依《文殊問經》八戒，名世間菩薩戒。四亦依彼經十戒，謂即沙彌所持者，名出家菩薩戒。五依《方等經》二十四戒，亦在家菩薩受。六依《瓔珞》、《梵網》十無盡戒，通在家出家菩薩所受。七依《瑜伽》、《地持》四波羅夷戒，觀此戒相多分似是出家所受，亦兼在家。八《善戒經》及《重樓戒經》等八重戒，謂聲聞四重上加《瑜伽》中四重故為八。此文局為出家菩薩受，以先受五戒、十戒、具戒，方得受菩薩戒，如四重樓閣漸次成等故也。九依梁《攝論》戒學云「如毘奈耶瞿沙毘佛略經說，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別。」十依《華嚴經》有十十等無盡戒品，如〈十藏品〉及〈離世間〉說。

三攝行中，依《瑜伽論》，七眾所持解脫戒是菩薩律儀戒攝，六度十地等是攝善法戒收，四攝四無量等是饒益有情戒攝。又有攝義，如《對法論》第十二中說。

四得果者，亦三：初隨位得果，《攝論》名大生攝故，謂即由戒所得勝利勝善趣攝；二由此資糧當得地上所得勝報及自性戒；三得無上菩提果，謂由律儀戒得斷德法身果，由攝善戒得智德報身果，由益眾生戒得化身恩德果。

五祕密中菩薩亦破戒，如《商主天子經》云「又復問云：『如我惟忖文殊所說，汝於今者亦是破戒。』答言：『我亦破戒。』問：『何故？』答：『若人破戒，彼墮三惡道。我故思惟墮於惡道成就眾生。以是義故，稱我為破戒。』」

六釋文，中三，謂標、釋、結。釋中二：先略辨離過以明行體、二「菩薩如是」下對緣廣顯堅固行用。初中亦三：先舉淨戒行，謂自持淨戒不染六塵，說此化人成二利行。下顯二意，先明所離、後「但堅持」下明其所為。其所為中，盡不為求世間勝報，為何事耶？為有四種：一為離生死大過患故。煩惱等是苦因，悲苦等是苦果，此是律儀戒所離。二下於眾生不違悲願，故云不負，謂稱本弘誓而救拔，故此攝眾生戒所成。三上順佛意故令歡喜，此是攝善法戒所成。此上是因圓。四為菩提果滿故也。第二對緣廣顯中有三：先明難持能持，則律儀戒；二從「作是念眾生長夜」下明難救能救，則攝生戒；三從「我當捨離」下明難作能作，即攝善戒。前中有六：一非其境逼；二「爾時菩薩」下深見其過；三「是故」下明心堅同佛；四不違方便而內心逾堅；五「不為」下釋顯堅相，於中先順釋、「寧捨」下返釋；六「自見佛」下舉輕況重，謂從自昔初發心來名見佛來，中間至今未曾起想是舉輕也，何況從事是況重也，謂想尚不起況有形事，下返結其無。二明攝生戒，中三：初念眾生為欲所縛；二「我今」下建志，標其所作饒益；三「觀一切佛」下依標順理以法正益。前中五句：一未得思求名憶念、二創見纏染名貪著、三得已深味名愛樂、四久處不捨名常流、五於後不厭名永沒莫能出也。二標意作益中二：先標所作、後「何以」下釋顯其意。前中三：先立地前淨戒、二令得地上不退、三成菩提涅槃果。下釋中，先徵意他人有惡；「於己何急」下釋，此是我業，謂令眾生立於淨戒乃至涅槃，是諸菩薩家業法爾，是故應作。三世諸佛本在因時亦同作此，安人淨戒乃至涅槃，故云離諸非行。下傷己不及、行之太晚。由我無知昔來不作、今始方為，猶恨遲耳。三依標順益中亦三：初總明得平等法為說除倒；二「不離眾生」下辨釋倒相即是平等；三「悟一切法」下明觀解之益。第二中，眾生是依他緣起性，顛倒是妄想所執性，謂依似執實，不離生有倒；依執似起，不離倒有生。二倒能起生，倒內無生；生能起倒，生內無倒。三倒從生起而非生，生從倒有而非倒。四即生非倒，倒非內；離生無倒，倒非外。五生亦爾，相依相奪俱非內外。「空無所有」下，類餘一切法，皆是虛妄不實。三觀益中，先自知之益、「未度」下化他益。於中九句：一令度苦、二令脫集、三授與戒學、四與定學、五與慧學、六令離麁惑、七細習亦盡故云清淨、八令得涅槃、九得菩提。第三攝善戒中五：一起願心修善，上順故令佛喜。二出所喜事，成就佛因，安住佛果。三成觀解，謂覺眾生平等，了法亦空。四遠離染障，於中離惡是捨業障，餘是煩惱。五成就淨德，初句是因；「悉得」下成果，初得教智、後空慧是證智。

第三無恚恨行即是忍度，亦作五門。

一體性者，《瑜伽論》云「忍有三種：一耐怨害忍，以無恚善根相應慧數為體，緣眾生為境；二安受苦忍，以精進相應慧數為體，緣法為境；三法思勝解忍，以定慧二數為體，緣無法為境，以正智入觀境智同如故。」又通論，四法為體，初無嗔、次勤、後慧并思，是三業通前故也。又《起信論》「知法性體無嗔離惱故，隨順修行忍波羅蜜。」

二修忍方便者，約初忍。《莊嚴論》云「由三思五想即能忍受。三思者，一思他毀我是我自業，若報即重自造苦，苦不由於他。二思彼我俱行苦，以彼無知於苦加苦，我今有知云何復爾？三思聲聞自利尚不以苦加人，菩薩利他豈得以苦加物？五想者，一修本親想，一切眾生久來無非親屬故。二修法想，打罵者不可得故。三修無常想，眾生性是死法，尚不應嗔，況加害故。四修苦想，眾生不離三苦，止應令離，不應加。故五修攝取想，本願令樂不令苦故。」又《智論》云「若被毀害，但思對治法，不應起瞋。如遭風雨，但求遮法而不嗔之。」廣如《智論》有多門辨。

三種類者，或唯一，謂忍度。或二，《智論》云「一眾生忍、二法忍。」或三，如前。或五，謂信忍等。或十，如下〈十忍品〉及〈離世間品〉說。

四祕密者，《商主經》云「又問文殊：『汝有嗔恚心耶？』答言：『如是。』又問：『何故？』答：『寧不嗔心，是不愛耶？』答言：『如是。』文殊言：『我於煩惱二乘無有愛念，以是義故我有嗔心。』」餘門如別說云云。

五釋文中，釋內初標行顯意、二「菩薩成就」下對緣辨相。前中，初一句總以標舉；「謙卑」下別顯，先顯自行、後教人。前中，先約三業性有忍想，謂自謙敬他是心忍相、和顏是身忍相、愛語是口忍相。下約離三毒現成忍相，初約離嗔，謂不自害等。自有苦事不能安忍、自刑害等，違安苦忍行。於怨不加，名不害他，此是耐怨忍，雙辨前二，故云俱也。《智論》有二忍：一於違能忍、二於順能忍。上是違忍、二約離貪。於順能忍，謂不為名利起慢自高傲他及俱，並可知。三約離癡，不言自，是離慢也；不虛，是他離諂也；雙離，不俱也。又於所作自不言是、於所愛處不言是彼是，二俱捨，不言兩是，此是法思忍相。又釋：約三業，初由和顏故不害、次由謙卑故不舉、後由愛語故不是也。二教他化，亦是顯意，為欲教人斷惡，先自修忍。於中，先教離過；二「以大忍」下成治行，謂具三忍治三毒等，故云大忍。二對緣辨忍行相，謂難忍能忍。於中有二：先廣舉害辱、二於辱能忍。前中四：一多眾生、二多罵辱、三多傷害、四經多劫，此難忍也。二安心能忍，於中亦四：一深見嗔過忍、二思往勵今忍、三身苦俱空忍、四同佛攝生忍。初中遭苦生恚，反舉不忍。下彰其過有八句：初七失自行過，於中一不自調心過、二不護身口過，此二無戒失；三明無慧，由瞋覆心不見法理，名不明了；四由瞋暄心令不寂靜，此障修定方便；五障修正定；六行虛非實過，上是妨善失。七增惡過，謂由自愛身不受他侵，故致瞋惱以增惡業。下明失利他過，何能令喜？明無始善。而得度脫，明無終利。第二思往自勵中，謂自思於往昔，因護此身心，起諍造惡受苦無窮；今若不忍，更重增苦，多劫無憩。以此自勵，令心喜忍。又釋：由我有此身心為苦因故，令他得有所惱害事。苦本在己，何不自責？故《涅槃經》云「因手刀杖及以我身，故得名打。我今不應橫瞋於他，乃是我身自招此咎。譬如因的則有箭中，我亦如是，有身有打。」以此自勵。又釋：我於往昔未曾不有凡愚身心，或由惡業，於地獄等處尚無量劫虛受大苦無一饒益，況今受此小苦成就菩薩大忍之行。以此自勵，故生歡喜。對前門忍說此為重，勸心不退勵心令進，由見此益於辱喜受名心歡喜。調心離忿，攝不造惡，故云調攝。下釋調攝意，先徵、後釋。為令自他住無上法，故此亦是安受苦忍。第三身苦俱空忍中，對前二門說，為復更思也。《思益經》云「諸法念念滅，其性常不住。於中無罵辱，亦無有恭敬。若節節解身，其心常不動。知心不在內，亦復不在外，身怨及刀杖，皆從四大起，於地水火風，未曾有傷損。」此中初是生空，「無真實」下明法空，此自觀也。「諸法空」下明利他，方欲為他說空，豈得自迷不忍？「是故」下結可知，此亦法思惟忍也。第四同佛攝生忍中，先有七句念眾生苦、後一句欲同佛救護。前七中，一愍其有惡、二益令修善、三安其樂果、四不令著樂故云攝取、五速令至佛故云不捨，此令至地前；六令得地上不退、七令得究竟菩提果也。下明同佛行，謂諸佛因時修行此法，我今亦同，方於眾生作大饒益，何容不忍反加惱害？故云佛所行等也。

第四無盡行，即是精進波羅蜜，作四門。

一以勤思二法為體，依《起信論》，知法性等。

二種類者，依《瑜伽》有三種精進：一被甲精進是始修、二加行精進是次修、三無厭足精進是修究竟，以三業策勤為性。依此文及下〈離世間品〉俱說十種精進。

三祕密者，《商主經》云「問文殊：『汝有懈怠？』答言：『有。』又問：『何故？』答：『夫懈怠者，不以身口意發修諸行。我今如是，亦不發行、亦不欲行，不捨不取，以是義故我名懈怠。』」

四釋文，釋內有二：先標行顯意、後從「菩薩成就如是精進」下對緣辨相。又亦前是當位行體、後是難行能行淨治此行。前中二，先標行、後「菩薩復作是念」下顯意。前行中二，先行體、二「彼菩薩」下明離過。前中，初句總、餘九別。別中，過凡名勝；二越小名最；三修善行極名第一；四化他行極名大；五離過行極名妙；六上能過下名上；七下不能加名無上；八下不能齊名無等；九過下同上名無等等。二離過行中，離大小煩惱，通有十種，如文云云。上是被甲精進，亦名勤勇精進。二顯意中，初不欲惱生顯其所離、後正顯所為。此中有二十句，分三：初三為斷惑、次七為知所化攝生、後十為知法理。初中，初句伏離現行、次句正害種子、後句離殘習氣知所化中。初一總、餘六別。別中，初二知染過，一知苦報轉、二知惑集因；後四知受法之器，一樂欲多門、二分齊差別、三根有利鈍、四心所念異。三為知法中，初句總、餘九別。別中，初四為知佛理法，一知如來藏具恒沙功德不空實性、二知如來藏在染當相平等、三約因位前後三際不殊、四在果淨位亦無生平等。又此三亦是三種佛性，初約自性住、次約引出、後至得果。又初是《地論》中自性無生、次數差別無生、三佛果作業無生。次二為證果法，初句標、下句釋，謂以一巧智門廣攝佛果之法。次二欲知佛果大用法，一知佛無盡神通德；二知佛權實智慧德，方便是權也。後一句知佛教法。又亦得初四約加行、次二約正體、後三約後得。又此二十句中，初三約自利、後約利他。利他中，初七知所化器、次九知化法藥、後一正以法授機，可知。第二對緣難行顯行堅固，於中有二：初假舉重苦以要問顯行，先二問，後兩答；二假以塵海令數要顯，亦先問後答。答中二：初令他免苦利、後自他成果益。此上亦是《攝論》中難壞精進，《瑜伽》中無厭足精進。

第五離癡亂行，即是禪波羅蜜，亦作四門。

一以別境中定為體，《起信論》知法性等。

二種類者，依《瑜伽》亦有三種：一現法樂住靜慮，謂八定等；二饒益有情靜慮，謂依此起四攝攝有情等；三引神通功德靜慮，謂能引十八變等。又下文有十種，以顯無盡。

三祕密者，《商主經》「文殊言：『我有亂心。何以故？夫亂心者無有住處。我於聖中心得解脫、成就一切諸眾生故，無有住處。以是義故，稱我亂心。』」

四釋文。釋內由修觀離癡習止息亂。梁《攝論》云「諸菩薩於諸位中常修二行：一不顛倒、二不散亂。」是此行也。文中三：初是現法樂住禪；二「是菩薩成就寂靜」下引生功德禪；三「菩薩聞此」下利益眾生禪。初中二：先總、後別。前中十一句：初二句標二章，謂初句標離亂、後句標離癡。次八句歷法通辨，相從為四：初一約所受持；次二約流轉受身，此是悲願留惑受身故不癡亂。下六地云死有二種作：一以不知故，令後生相續者，是約凡夫說也。又《大集經》云「凡夫受胎，男於母生愛、女於父生愛，是故入胎癡亂也。又在胎內情識分明，出時苦逼遂即昏亂。菩薩異彼，入出俱無癡亂等也。」又《瑜伽》第二云四種入胎：一正知入而不正知住出，謂輪王；二正知入住不正知出，謂獨覺；三俱能正知，謂菩薩，四俱不正知，謂所餘有情。次三約修道起行，可知。後二約覺離魔事，以修止觀時多為魔邪鬼等惱亂，是故辨之，如《起信疏》中云云。下一句結多劫修也。第二別辨中二：先明離癡、後明離亂。前中，初牒前；「於無」下顯後，於中，先由離癡闇聞法不忘、二「何以」下釋成。前中三：初總、二「所謂」下別、後「菩薩聞此」下結。別中，十七句法：一體深、二相妙，此二理法；三具德、四多德，此二行法；五教法、六因法、七果法、八欲願法，九處世離染法、十巧分別於世法，此二智法；十一所知普遍名廣法、十二所知多門名無量、十三明了剖折法、十四真通名共、十五俗別不共、十六因位所知有限量法、十七果位所知無分限法。下結，由離癡闇，雖聞多法經久不忘。下釋中，先徵、後釋。有四句：一不惱他定、二常護正法、三修善不歇、四智慧常行故不忘也。二釋不亂中二：初聞多聲，由無宿障，是故不亂；後「如是等」下聞廣大聲，由善觀察，是故不亂。前中三，先聞六聲、次明十二不亂、後無四障。釋十二中，初八自行不亂、後四利他不亂。前中，一知聲體空，故念不亂。然菩薩於六塵境悉能不亂，以高大聲是動亂中強，是故偏舉。二正定不廢。三所緣不錯。四入理不錯。五檀等常行。六本心不忘，謂習菩提願。七念佛定。八「證真理」下明利他：一將起化智、二正成化事、三化所成益、四觀化事空。雖聞彼聲不廢此等，本所常行，故云不亂也。下釋成所由中，由無四障，謂前二不行惑業兩障、後二尊人重法，故得如是，不為亂也。第二廣聲不亂中二：先總明廣聲不能亂。二釋不亂所由，有三：初尋思方便觀，先觀聲相生滅不停、次觀彼性亦不可得、後觀能聞緣會為聞亦無聞者；二「聞好惡」下明如實離染觀；三「知一切」下明正證法性觀。於中先明相盡，與法性等；後明性，顯此聲非直不能壞亂菩薩正念，乃與菩薩作入法性境，反成長道緣，非是亂心境。《如幻三昧經》中，假以大地為鼓、須彌為槌，於須菩提耳邊一劫打鼓，亦不能令微念心亂。何以故？入空定故。第二引功德中，引成六種功德漸次增長。初明離亂得定、二離癡引智、三定增攝伴、四智增長悲、五定圓無間、六智滿當果。第三益眾生定中三：初益令離亂、二「於一切」下益令離癡此令成因、三「究竟」下益令得果。

第六善現行，即般若波羅蜜。

一以別境中慧法為性。

二種類者，《唯識論》云有三：一生空慧、二法空慧、三俱空慧。《瑜伽》亦三：加行、正體、後得。又有四慧：一能證智、二後得智、三利他智、四俱生慧。下文十慧，以顯無盡，如彼應知。又《智論》云「若無般若，五度如盲。」是以慧眼導餘，令得成波羅蜜。

三祕密者，《商主經》云「文殊言：『我是無智。何以故？夫無智慧者，不畏生死、不悕煩惱，共迷惑眾生同處娛樂。我亦於生死煩惱中不畏不悕，共迷惑眾生一處安住，同彼娛樂為成就故。是故稱我無有智慧。』」

四釋文，內有三：初牒前起後、二「無所依」下正明行相、三「是菩薩住此」下彰行益用。初中四句，初二合標，謂無所有三業體空，無所示現，三業用空。後二開釋，謂開染淨，無縛染空、無脫淨空，釋前體空；下句開釋用空。由此體用染淨俱空，名為寂滅身口意業。欲依此起觀照達深理，故先牒舉。二顯行中四：先明加行智，推相入實觀；二「不生不滅」下明正體智，相盡證實觀；三「菩薩作如是念」下明後得智，依實起相實無礙觀；四以大悲隨相攝化觀，由是即實之相，故唯相亦無過。前中，初三句明唯識無相觀，謂觀所取相空，始無所依、終無所住。何以知境空無依住？以隨心住故。此明正住唯識觀，此即依識遣妄境也。《辨中邊論》云「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舊論云「由依唯識故，境無體義成。」此之謂也。次明識體無生觀。無量心等者，觀能取心性，同一切所取法性，同無性相。等猶同也。此是依無塵以遣識。《辨中邊論》云「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舊論云「以塵無有故，本識則不生。」此之謂也。示現無相相者，印前所取空，謂無相之相現前故也。深無底者，印能取識空，以識空為本，識盡故無底也。如如性者，雙印二空，謂心如境如，同一真性。雖於如中，無相可起，名離業報。然此加行能起正證，故云善方便出生離生。離生則是證位，謂總結前加行有起證功能。自下第二明正證智，謂境智相如之理，不為生滅所遷，故云不生滅；泯同真理，故云涅槃等。此明不有，不有即是不無，故云非有說有。有無既，絕言猶無起，故云言語道斷。簡證異比，謂世智有依住，此中無倚，故云離一切等也。自下顯證益，有五句：一增善益，由證真故，令先所起善極倍增長，故云長養等也。初剎那無流智起，則更受薰成，令其增益故也。二明斷障益，謂順證名入，捨妄名離，斷煩惱障種名無縛，害所知障種名無著。三證真益，謂證昔未證之真理。四超位益，謂過世間也。五起智益，謂由此證理，能起後智分別世法。第三明後得智中二：初明以理會事方便思求；二「菩薩解如是」下明理事無礙，彰如實正解。先總、次別。別中八句：初解世寂滅，知妄體空；二解佛深法，知真離相；三染淨雙融，故等無別；四即染恒淨，世入佛法；五不染而染，佛法入世；六染淨門別故不雜，謂全體即淨而不失染、舉體則染而不失淨，是謂染淨不二而二；七釋不雜義，以世法虛故不待壞、不礙存，以不待壞故未曾不即佛法、以不礙存故未曾雜於佛法，故云世法不壞；八以佛法真故，不可破、不礙隨，不礙隨故未曾不則世法、不可破故未曾雜世法，故云佛法真實等也。又釋：佛法雖入世間，不為世法所壞。何以故？以真實法界不可壞故。問：若爾，何以不言世法入佛法，世法亦不壞耶？答：以世法入佛法，可有壞盡，故不論也。以真妄不齊，故如此也。所以如此蹂蹋染淨，為欲常於世間攝化，而恒住涅槃故。下大悲攝生而不乖觀理者，是此法也。第四大悲觀中有五：初安住三世等，明依理起悲；二建攝生志；三以己愍物；四自誡不捨；五對緣正救。第二中五句：一我不成生誰成者，化令成善；二調離惡業；三寂滅煩惱；四喜得因成；五淨得果滿。三以己愍物中，是一句顯己所解；後正愍物苦有二：先明具諸重苦、二「不離三障」下無解脫樂。前中，法、喻、合。法中見生受苦是現苦，趣危徑是當苦，此是苦果。煩惱纏，是苦因。合法中，恩愛繫是苦因，在生死等是苦果。此四惡趣義云云。其閻羅王，依諸聖教說有五種：一是地獄趣攝，如《瑜伽》第二說；二是鬼趣攝，如《瑜伽．菩薩地》說，更有經文未見；三非二趣攝，如此經文，別有閻羅王趣故；四是變化作，如《觀佛三昧經》第五說，及《二十唯識論》等說；五是菩薩作，如《瑜伽》第七十七云「炎魔名法王。為作益，為作損，應言唯作益。」故知是菩薩也。又《正法念經》中，閻羅王為罪人說偈言：「汝得人身不修道，如至寶所空手歸。汝今自作還自受，叫喚苦者欲何為。」問：此王為斷中有眾生？為斷本有眾生？答：斷本有眾生，以中有不在地獄中故。無解脫樂中，初明有障，謂不離煩惱業苦為三障，下明無脫。文有三對：一無脫因，謂癡闇是有障，不見真明是無治；二無解脫果，謂無窮生死是有障，不得脫亦無治；三成前二，謂初明有障，不覩正道明無治。

第四自誡中，眾生有是重苦，若不先化彼而自先成，不應道理。第五正攝生中三句，成善、調惡、度令解脫。

第三大段行益。以此般若行勝餘行故，是故前諸行後皆無此益，如文可知。

第七無著行，以無住心集諸善根。又以悲智相導巧無住著無著之行。無著則行，則方便度也，以後得智悲為體。種類者，有二：《唯識論》云「一迴向方便、二拔濟方便。」下文有十種，可知。

釋內有三：初自分行中修無著行；二「菩薩於諸佛國」下勝進行中修；三「於一念」下明成滿行中修。前中二：初明大智行，彰自利無著；二「菩薩如是觀真」下明大悲行，顯利他無著。前中三：先見淨不染、二覩穢不嫌、三雙釋前二。初中二：先別釋、後「此菩薩」下牒結。前中十四句：初四成淨土行，於念念中是無間修也。於中，一觀嚴剎無著；二詣佛供無著；三造修巧無著，謂無所行是無著也；四所成業無著，謂思是業體，泯以入真，名無思法住，是無著也。二「於念念」下十句明法身行。於中，初三見佛寶無著；次二於法寶無著，初一聞法處、後一正聞法；次三於僧寶無著，一見僧處、二見聲聞僧、三見菩薩僧。上八於三寶境修無著行。下二於自己行修無著行，一於攝法行中修、二造修正行中修。二牒結中二：初牒前淨土行、二「見佛」下牒前法身行。下結以成嚴，謂以此等法嚴彼淨土，結別成總，顯初句也。二於染無著中唯一句者，以淨法順求易著難捨，故約多門。三釋中，先徵問。一切世人愛淨憎穢，菩薩何故不如是耶？下釋中，初對問總釋，觀染淨法寂滅平等故。「無憎愛」下別顯六對法，並相待相奪，各無自性，故不憎愛也。第二大悲行中，初牒前入後，謂牒前觀法性智便，則順入眾生性中，以同性故，是故化生而常無著。下正顯相，有七：一於所化無著；二於化法不著；三於化心無著，謂大悲同果，住佛所住；四於化教無著，謂隨方言異，故云種種語等；五於化處無著，謂六道等是眾生所居，又是化行無著，謂以二乘等是所化行處故云道；六於起化所依無著，謂依三昧起化他事；七於遊剎無著，此等並於諸行及事令智圓轉而無滯著。第二勝進行中三：先自成勝行；二「得受記已」下大悲攝化；三「不著身」下大智照理以顯無著。初中九句：一悟實教。於前所遊諸佛國處，以無著心領解佛說盡理之教，故云實教；二尋教得旨，故於道無礙；三依教立行，故云於法已立；四因修行成，故云具菩薩行；五行成不動，故云住菩薩心；六依心成德，故云成寂解脫；七德成離相，故云不念著所行；八離相入證，故云住淨道；九證成攝果，故云受記。受記義，如下〈離世間品〉中具說。二大悲行中二：先念眾生無善有惡、二「爾時菩薩」下興悲濟度。又前是大悲增長、二是大悲隨逐。前中二：初明由癡愛故流轉生死，謂不知苦、無見滅、闇無信、不斷集。心不真者，遠離道。此上癡過也。常行染者，是愛過。流轉者，由前癡愛集業故苦果相續。二「不見佛」下明由邪見慢故受種種苦。於中二：初由障故不遇正人法，是故起邪見；二「不求」下明由慢故謗正人法，入魔邪境。於中，初不求善友、二聞空生怖者拒聞正法、三不正思故謗、四棄捨等明倒修行。下明由此邪慢著有受苦。二「爾時菩薩見」下結悲心增長，不著自善。二大悲隨逐中三：先起化心、次顯無著、後成化行。前中，初總顯意，謂為多眾生，各經多劫，各無暫離。不去如毫端，明大悲心隨逐眾生如犢逐母等。二別顯悲深，謂多處各多時為化一生，多生亦爾。念念不絕，明無間修。下一一毫處具等，明起化行，是長時修也。第三大智照理以明無著所由，於中先有十句直辨無著、後「何以故」下釋成所由。釋中，先徵問，何故菩薩一切不著？下釋中約八喻顯：一謂總釋。以觀一切緣起法界，非有為有，猶如幻故。「是故不著」下次第遣疑。疑云：世間幻火，不成燒用。佛今出世廣益眾生，豈同彼耶？釋云：如電亦有照闇等用，豈是實有？然電有三義：一忽有義、二照闇義、三速滅義。佛果三義：一即寂起用，是忽有義；二即用恒寂，是速滅義；三寂用無礙廣益眾生，是照闇義。此顯上於佛不著。三疑云：若佛如電，何以菩薩起行往求？因既不虛，果寧不實？釋云：菩薩行如夢，安得是實？然夢亦三義：一體無義；二現實義，令夢者見有故；三有用義，與覺為緣故。如夢中因走遂便驚覺，返顧無來不走，望自身本不動。菩薩既未成佛，於自心大夢未究竟悟，是故修行亦有三義：一證理故空、二無明未盡故實、三能成佛果故用。謂於無明夢內勤勇多劫，豁然大悟佛果現前，返望夢中都無所作，順顧本性具德宛然，如下第八地中夢度河喻知之。由此釋上文於菩薩行無著。四疑云：若菩薩行如夢無所有，何故經說此是菩薩行、此是二乘行？釋云：所聞法如響。響亦三義：一以聲谷等緣成義、二無本義、三言詮義。聖教亦三：一機感佛應、二當體無本、三稱根詮示，是故此教是不說說也。此等釋上於自行無著。五疑云：向說果行等可狹是空，世界事廣，此應為實。釋云：如化。化亦三義：一神力持起、二非眾生數、三有眾生用。世界亦同，一自識變起、二性相無實、三盛貯有情。此顯上文觀淨穢國心無所著。六疑云：若土如化不有，何故彼因有善惡差別？釋云：業報起，如摩㝹摩化身。古德釋云：此名重化之身，謂化上更起化，是故因果俱化故也。今更問三藏師：摩㝹摩，此云意生、或云意成，即意生身也。彼身更起化，故復云化身。此亦三義：一兩化俱非有、二兩相現宛然、三有因果生酬之用。業果三義同此準知，是故即有是不有也。七疑云：若業果俱空者，眾生報類由何差別？釋云：由心畫故。畫像亦三義：一平泯義，以同壁故；二有高下義，以畫工不失故；三無礙義，平高無礙故。眾生亦爾，於真如平壁，心畫成像。一是空義，泯同真故；二有義，業果不失故、心隨薰變故；三無礙義，謂空有無礙。則是全空相、宛然相，顯無所有，是故攝化不廢。恒無所化，故不著也。八疑云：若眾生如此，何故菩薩赴機說法？釋云：所說法如實際，謂即此言說常同實際，非謂無言方為同彼。向來四門釋上利他行中無著義。第三就究竟滿足行中明無著者，於中三：先自行、二化他、三釋成。前中三：先行廣一念，是時速；二滿十方，是處廣；三行大；四如法界，顯行勝；五如空，彰行廣。謂由照見法性而成此稱性之行。二明解廣，謂解知諸佛證理決定所有方便。三釋成前二，以顯無著，謂由了知自己之心，迅速一念能遍十方世界，頓成解行如前成就；又知己心性隨緣而起即亦無起，理事無礙不一定住，故云迴轉迅速，由此故能稱法而起大行。二大悲利他行中，先行、後「乃至」下明無著。前中五句：初覩勝生喜；二「起大慈」下自他不憂；三「未成」下標其化意，謂成善調惡；四「遠離」下明起其化行；五「若聞」下在有正化，謂一言音不同、二造業各異、三諸方法則名施設、四攝眾差別故云和合、五趣向不同故云流轉、六所修各別名諸行、七分齊差別亦是所緣、八得位亦殊、九趣果不等、十「我當」下起願正化。三雙釋，可知。

第八尊重行，作五門。

初釋名，菩薩願行深廣高勝可貴立名。

二體性者，以大願為行體，然是後得智，故《瑜伽》第四十九云「悕求後後地智殊勝性，名願波羅蜜多。」又以信欲勝解三法為性。又《起信論》云云。

三種類者，《唯識論》云「願有二種：一求菩提願、二利樂他願。」或四弘五願，如《瑜伽》說。或十願，如下說。

四功能者，由此大願通遍諸行，由資令高勝，從此功能名尊重行。

五釋文辨相內有二：先明自分行、後「彼菩薩」下顯勝進行。前中有三：初明行起所依，謂諸善根。善是順理義，根是增上義、生長義。於中九句：初一總、餘八別。別中，一起行心堅、二高出情表、三行深難測、四生德廣多、五證寂難動、六行妙無對、七取捨心息、八廣行同佛，具此諸義故名尊重。第二正顯行相，於中有四：一內心堅，謂起願行二念；二外緣勝，謂逆順二緣，魔是逆緣亦能成行；三行成尊重，謂淨苦二行；四願成不退。第三「此菩薩」下明行成利益。於中安住尊重行已者，結此自分行已成也。「念念」下正明二利，先自利中於患轉離、於德轉增，理實通增一切行願。約願顯者，以此是願度位故也。下明利他，由此菩薩內具實德，令外見聞皆不虛也。第二勝進行中三：初修成尊重心行、二依心修成尊重慧行、三依慧修成尊重悲行。初中亦三：先明修無礙心行；二「菩薩如是」下明修無盡心行；三「而菩薩」下雙結二行。初中二：先依理起化明無礙行、二「於眾生數」下明理事混融無礙之行。初中，法、喻、合。問：既不趣生死、不趣涅槃，應言不住此二中流，云何偏言不住生死中流？答：遠法師釋云：「前不趣二處，是離有也。不住中者，是離無也。謂生死無處名斷中流，不住此無，故云不住中流。」今更釋：如東流水，不住南岸、不住北岸，亦得說言不斷北岸中流，以中無別體，約岸分故。若爾，南岸亦得，何以不言涅槃中流？釋：以所度眾生在此岸故，是故偏就生死而論；約彼亦得。問：何以離岸無別中耶？答：如於一切眾生，以如水之如來藏為彼岸，以如波之妄心為此岸，以即波之水非動故，彼岸非此；以即水之波非靜故，此岸非彼。由此義故，兩岸俱存。又以非動之水即波故，彼非彼岸；非靜之波則水故，此非此岸。非此非彼，是謂中流。是故菩薩居中未嘗不即岸，凡小在岸未甞不即中。依此義故，菩薩是能化，終是不能；眾生是所化，終亦無化。以中邊相即、能所圓融無礙思之。二理事混融中作二釋：一約相、二就實。前中，初句是總，通於一切。「心無所著」下別顯中，先直辨，有五對十句：一上云無著者，非是於一眾生無著、餘皆有著，亦非是多離一，蓋以一切俱不著故也。二益以修善不增、化令斷惡不損，此望因位未成果說。三善滿果起不生、惑障永盡不滅，又功德果滿不生、住大涅槃不滅，此望初成果說。四縱皆成果，生界不盡、果位不長，此望已成果後說。五雖如上說無增損等，然此化事成益不虛；化事雖復不虛，然不違前說，故亦無二，此都結前也。下釋中二：初中徵問。現化眾生有增有損，何故乃言無二？釋：以生界同法界，是故無增損生。滅等無倚著，釋前不著一多等。後釋中，先徵問。設同法界，豈得無二？釋：以法界無二故，令生界亦無增損等二也。二約實釋者，初句顯菩薩自心無染，以有著之智不能照此無礙法故；下顯無礙相。初五對中分三：初二為一，會事令融，一多無礙，初標、後釋。著猶置也，謂於一眾生置多眾生，於一不增、於多不損；於多置一，返上可知。眾生界者，是如來藏也。以性通相融故，得事隨理而無礙。次二為一，明事已同理起盡無礙，亦一標一釋可知。後一雙結前二，明理事無礙，謂同真理而不失事故云不虛，現事相而即真是故無二。下釋中二：先釋事同理、後釋以理攝事。《不增不減經》云「眾生界、法界，無二無別。」即此法身以惑污故，流轉五道，名為眾生。又云「法身則眾生，眾生則法身，法身、眾生，義一名異。」又云「若有言眾生界法界有二有別者，我說彼人名一闡提也。」第二「菩薩如是」下依無盡心修無盡德。於中二：先直顯、後釋成。前中，先依理起行；後勝德自嚴，初顯福勝、「善能分別」下明慧深。以照法原際，名到彼岸。二「悉分別」下明外化普應，初身業普現、次意業無染、後語業廣說。二釋成中，法、喻、合。法中謂雖於一切法離諸欲際，而不斷自行之道、不捨化他之行，是故依寂起行，行德無盡，令前二利德相殊勝故也。言功德無盡者，德廣也。入淨法界者，證深也。合中二利可知。三雙結者，謂融前二心為一行故，是故形奪兩相俱泯。於中五對十句：初對約行修，謂究竟是無礙心行，以入理息求故非究竟。是無盡心行，以生德無窮故。以生德則入理，入理恒生德，是故雙非，下並準此。二約斷惑，謂照惑性空，無可斷離；異本末照，故非不離。三約證理，謂由理無相，非是可依，則由照此無依之理，令智圓明，非是不依。四約所成，謂證理之時，約染空無可捨故非世間，淨非斯有故非佛法。又無染可厭、無淨可欣。五約位非凡少，謂得果是二乘四果等。自下第二依心修成尊重慧行。於中初句牒前起後，謂成就重心是牒前心也。修習菩薩行者，正明依前修習智慧之行。於中二：初明照行入理智、二「譬如虛空」下理行雙融智。前中，初明化行無教、二自行無念。前中，初五對十句，正顯可知；二「何故」下釋成。於中無受無轉者，無正法可領受、無邪惑可轉滅。又不納異緣故無受、正行堅住故無轉。又於上五對二乘等法而能不受、於不教正理而能不轉，秤理起行而無退歇，故云不退也。二自行無念中二：先正顯、後釋成。前中行是寂滅時者，牒前也。不念等，正顯無念，此同八地無功用行，故無念也。不為十法動念，謂三時、三科、三位內是正報，外是依報，內外具二。又根、境、識三亦得。後一就位結，以此位中雖修大願而亦無念。下釋中二：先釋何以無念者，以了達諸法平等之中，無有智行而能趣向所緣所成，故無念也。後釋何以無向者，以能向所向無二，故無二亦離，故云無不二也。又此亦是釋前起後，謂理行不二，釋前也；雖合而無二，然能所宛然，故云無不二，此起後文也。二理行雙融智中二：初正明理行無礙、二「此菩薩」下明功成德立。前中二：初法喻標起，謂無差別，顯行同於理，行相泯也；非不成等，明理同於行，行功存也，此二是一行。准喻中只非無此無差別之虛空，非謂有餘物，是則法中非不成此無差別之正覺。非謂無別約理成等約行，此明以無成為成，思之。下釋中，先釋無行之行、後釋行即無行。又初明理不違行、行攬理而成功；後明行不違理，理泯行而歸寂。先釋初義，謂攬理之行雖萬行而恒寂，此是八地之行也。於中，初一句正顯真理不違正行。下彰即理之行相，先自利行；二「調伏」下利他行。不壞因果，結二行，謂不礙存故、不待壞故也。下釋行不違理，可知。二明功成德立中有二：初於佛能等，謂三世如來皆同成此無礙之行，今亦得彼，是故同也，此是總。下別辨，初顯內本覺，故云不斷佛性；二行雖即理，而造修恒起，故云不壞正法，是故等佛。二於法能興，初句總。「辯才」下別顯，有三：初興法之辯無染；二「安住」下明興法之智無畏；三「不捨」下明興法之行無著。第三依慧修習尊重悲行，於中初明牒前起後。菩薩如是成就尊重智慧者，牒前所成深智慧也。修菩薩行者，依彼修此大悲行也。下正顯中二：先總標悲行之意，謂先化令出障教化成，下化令住道。又前令出惡難，得人天益；後令出生死，得解脫益。二「如是教」下以事考心顯成悲行。於中有二：初明心無異求、二「但欲調伏」下唯為益生。前中，先直辨、後釋。前中，先惡人、後善人。謂設彼惡人各有明慧善友滿世間，我終不為名利等故競化為修。又釋：菩薩終不於邪見惡人捨化，以彼不顧恩、不得名利故。於明慧善人而攝化，以彼顧恩、得名利故，云我不為善人得名利處修菩薩行。下釋無異求。一縷是利中極少，一愛言是名中極少，少尚不為，況多也。二唯為益生中，亦先直辨。為他調者，授三學。淨者，令斷惑。度者，令得果。下釋中，先徵。何以不求己安，但為益生？釋云：一切諸佛法如是者，舉佛類己。下彰己同佛，於中初化心同、二「欲令」下化益同。

第九善法行中作七門。

一以得善巧智力說法為機故名也。

二來意者，大願漸淨，增成力度。又云云。

三體性者，又依《攝論》，以後得智、大悲無邊智能為體。

四業用者，依《攝論》有二種：一思擇力，能伏一切正行等所對治障令不起；二修習力，能令一切善行堅固決定。

五種類者，或二力如前。又有十種，如前後說。

六差別者，此位同第九地無礙辯力故也。以約圓教，此位滿後則便成佛，不待餘故。文內顯之可見。

七釋文中四：一標、二辨、三結、四嘆。第二辨相中二：先自分行、後勝進行。前中，初總顯其相，有三句：初以法益機，謂能以淨法除生熱惱，名清涼法池；二弘揚正法，謂以持辯弘顯正法，名守護；三弘法之益，謂以十身多劫宣化不絕，名佛種不斷。是故《智論》云「令般若流行世間，則是佛種不斷。」此之謂也。此等亦是略顯善法行名。下別辨中有四：一持成就、二說成就、三問答成就、四語益成就。初中，由持法不忘，方能演說，故先明之。十中皆初明持體、後顯業用。由持法分明故云清淨，依此說法故無障礙。此是總句，餘九是別。初四持起四辯。五由行入佛境，諸佛為說一切智甘露之法灌其心頂，持此不忘說稱物機，故令歡喜。六由內自證法故，起同證之辯無盡。七由入同理之辯故，說文義廣多無盡。八由善正方言故，能異異言論，名無量辯。與前何別？前據語圓義足故名正語，又是當義之語，故別於此也。九能現身同佛，歎不可盡。下顯業用，可知。第二「隨所應化」下明說成就，中二：初正顯說相、二「隨所應於一一」下明開化無礙。前中，初明所應之機，三句：一隨多所化熟機、二各各以彼所解言音、三各隨彼根宜聞差別。下正為宣說。說稱化心，名不違悲。二開化無礙中，初多音開化無有障礙。二「設有」下以一音開化無礙自在。又前是一多、後是多一，此二無礙是一圓音。第三「爾時」下明問答成就者，有四義，微細過前說成就。一前但云世界，未顯微細處自在，初假舉此中一毛頭一念中有無量眾；二一念類餘念，乃至盡過未劫；三異語異問；四菩薩無怯畏言，設一切眾生問尚一言答，況此少眾、況以多言，此明智力辯才有餘自在。此在地前。得此自在者，是圓教中普賢位也。若餘宗，未得如此，如《瑜伽》等說。第四語益成就者，顯上所說言具義利，五句：初句總；二言具深慧；三能成福藏，謂受持生福；四照理周備；五能成果智。第二勝進行中二：初總標、後「如此」下別釋。前中，初牒前，謂自分行成，故云安住，同下初地中安住地分。次標二利兩章。二釋中二：先略、後「佛子」下廣。前中，先釋自淨。前自分中但言於三千界現佛三業，今顯過彼，故云如三千乃至不可稱數世界。身口可知。於一切法無礙，明意業淨。作佛事者，明此三業所作。下釋益他，謂以前自淨之三業能作化他事。二廣釋中二：先廣前自淨、後「摩訶薩」下廣前利他。前中，初標數；二別釋十身，作五門。

一辨體性者，以淨法界及根本智并後得智三法為體，如文可見。又總唯境智為性，又境智雙融唯一法界為性。

二釋相者，一一身皆先標、後釋。初中，理無不證，故入無邊法界。世無不超，故滅一切世。世滅理現，為法界身。二理無能滯故向未來世，無不生故一切趣生。前則超世令盡，此則遍世同生。三雖遍趣同生，然住寂不動，故云不生。四雖即生不生，然彼趣中身恒不滅。此不異不生而不滅者，言不及故，言語道斷。五彼離言身無有實狀，以則是真如故。又釋以真如為身，然真離相，故云不實。以是理性真實故，是故離實也。六離癡者，體出妄染。隨應者，淨用無礙，如日出，雲照用自在。七雖起應用，常無來去離死。此等釋成。準此，定出分段生死。八非但用無來去，亦乃體無變壞，亦是緣不能阻。九非直不為四相所遷，亦乃妙絕三際，不可以已未等言而取故。十無相不礙相。通名身者，皆有依止義故也。

三相攝者，有二門：一約三身，謂此中法界、不實、不壞、一相，此四是法身。不生不滅、無來無去、無相，此四是實報身。未來、離妄，此二是化身。二約十身，三：「初約」下〈離世間品〉說十身云云。

二約《勝天王經》十身云云。三約《法集經》十身云云。四得處者，有四位：一或唯地上得，如《勝天王》及《法集經》十身，此約三乘辨。二或唯地前得，如此所說。三或通二得，如下〈離世間〉十身。四或非地前非地上得，如三身十佛等果位得故。五定分齊者，若三乘中菩薩，地前必是分段之身，地上方有變易身，除迴心二乘，地前亦有。是故此十，非彼所攝。若一乘中，有二說：若攝方便言，地前地上俱有變易，以一一位終至佛地故；若就自教言，俱是分段，以白淨寶網轉輪聖王得普見肉眼等，是十地菩薩故，如下文說。又如善財童子以分段身至普賢位，然並是即法門之分段，故非過患也。第二廣前益他者，先牒前起後，謂依此十身化導眾生。句別有十：一生善、二離苦、三住樂，此上世益；四示其出路、五令其趣入、六令解俗諦、七令得真諦、八令其斷惑、九令成因位、十示果令向。

四嘆中，初作清涼池，總歎也。得佛法底，釋能作法池所由也。又初結歎前自分，後結歎勝進也。

第十真實行中，亦作七門。

一釋名者，依言依行成德，稱言行不虛，故云真實。真實即行，持業得名。

二次第者，行力轉勝，增入實智。

三體性者，以後得智用為性，兼以大悲等。

四業用者，依梁《攝論》，不住生死涅槃是智用，利益凡聖是智所成事。

五種類者，有二：一照物機智、二授法藥智。又有十智，如下說。

六所成者，以此位同下第十地滿足相，故智波羅蜜增上，餘行無不皆具，是故此位行滿已入普賢無邊境界故。下文云「入因陀羅網法界自在成就如來無礙解脫」等也。

七釋文中亦四：標、釋、結、歎。釋中三：初舉本誓言、二「此菩薩」下依言成行、三「得一切法」下行成德立。又初即言實、二行實、三益實。初中亦三：初總標舉、二略釋、三「此菩薩成就」下舉事廣釋。初中如說能行者，謂行稱初誓而成，顯先言實也。如行能說者，言稱終成之行，顯後言實也。由此始終實言無二，故名第一誠諦之語。然此始終二誠實言，總有三類：一約自行，如菩薩初誓言捨眼，若有乞至，如言而施。有問其故，答為菩提。此言何證？便發誓言：事若不虛，令眼平復，表非妄語。眼隨言平復。此則初言能起行、後言能增行。二約利他行，如菩薩初誓度眾生，如言救度，縱自行滿亦不就果，要稱本誓以盡生界。此亦初言能起、後言能滿。三約因果，謂如菩薩初發誠言，要修萬行當成佛果。如言行滿後果成佛，師子吼言：我獨尊等。此即初言辨因、後言顯果。下云「人中雄大師子吼」等，是此門也。上三義中，於此行內義通具三，文唯後二，可知。二略釋中二句：初釋如說能行，謂如言起行，故云實語。證入諸佛平等實性，起入理行也。善根齊等，起緣事行也。二釋如行能說，謂雖成廣善而不乖化志，不失先言故無二語。以終不改始，故名無二。此即初能行故實，後終不改故無二也。此並三世諸佛同行，順佛果智，故云隨順等也。三廣釋中二：初行德雖高而不捨本誓、二「何以故」下釋不捨意。初中，先成十力智，顯德尊高；後「而不捨」下明不捨本誓救攝眾生。菩薩之行十力之義，如〈淨行品〉處已釋。《淨名經》云「雖得佛道、轉於法輪、入於涅槃，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菩薩行。」下釋意中三：初反釋，謂舉失違誓，自誡不應。二「我當」下順釋，謂酬遂本願，以理自開。三「何以」下轉釋，謂憶本念今，令心勇悍，於中二：先憶本，謂言發自裏，豈還自食？此恐違本誓失；二「是故」下念今，謂由非他所請，而能廢自為他，是故令自德成殊勝，今若捨救便乖此德，此恐違現德失。由前起後，故云是故也。又釋：我於眾生是有勝德堪為救度，若捨不救則違此德。於中六句，皆初標、後釋。一無著故勝、二能調故上、三解空離闇、四願滿已得、五具德能變、六佛念能攝。上來成立本誓，顯不可違。

自下第二依本誓言而成所化。於中三句：初由前不捨，得此度生無上智慧；二「隨一切」下正明救度；三隨其等，明成滿本願，謂如言所作無不究竟，故云滿足已也。

自下第三行成德立者，謂此位滿，成就普賢法界圓明自在之德。於中有二：先成因滿足；後「摩訶薩住大悲」下明成果德備，以德滿菩薩具此因果二用故。前中三：先標二利、二釋顯成滿、三「此菩薩義身」下結德無盡。前中得自在智，標自行滿也。令眾生淨者，標利他圓也。二別釋中二：先顯前自在，亦二：一明身無不至，等空法界。無量無礙者，明一處現即一切處現故也。無依者，明身起無本，故得自在。二明身無不容，內含一切，謂三世間等悉身內現。由此法界之身，竪含三位、橫該九世，是故未來諸佛亦於中現。二「此菩薩」下顯前令眾生淨。於中三：先知化器；二「隨其」下現身說法，亦是化自身內之眾生；三於化不著，謂以諸幻法化夢眾生，是故雖化恒是無化。三結德無盡中二：先由前外化滿，顯量智無盡；二「入諸三昧」下由因行圓，顯理智無二。眾生依二者，舉凡顯聖。上來因德竟。同等覺位也。《智度論》第四十「復次十住菩薩與佛無有差別，如遍吉、文殊師利、觀世音等，具足佛十力功德等而不作佛，為廣度眾生故。」乃至云「是諸菩薩於餘菩薩為大，比於佛不能遍知，如月光雖大，於日即不現。」解云：彼約十地名十住，是第十地，同此第十行中業用也。第二同果德用中，初牒前起後，「得佛」下正顯所成。此同妙覺位。文中通成如來十種功德智：一得佛圓明十力智；二入帝網法界智；三成佛無礙解脫智，謂不思議解脫，如〈不思議品〉說有十種；四成人雄無畏智，謂吼其實德故也；五得轉大法輪智，謂法王宣法故；六成佛無礙智，顯無微細礙無明；七「絕生死」下成佛無垢智，顯無微細著無明，亦顯變易盡處也；八廣益眾生智；九興護正法智；十無功攝化智，謂能盡同古佛攝化方便。下結及嘆可知。上來正說竟。

自下第二明說別益，有二：初動地者，生信功德。二雨供等者，是敬重功德，有四：一雨供；二作樂奏十行曲；三天光；四天音讚十行德。上來總是一世界中說十行竟。

自下第二大段明十方無盡世界所說十行，供等亦爾，與此合同結成一部，謂一十行即一切十行故也。上來一說一切說，總明說分竟。

自下第六明證成分。於中二：初明此處證、後明一切處證。前中四：初明菩薩來集、二歎此所說、三各舉證事、四「是故」下述意成證。問：既由行法圓融，令彼菩薩世界諸佛同名功德，何故此處佛及世界不名功德？答：此經中凡是所證，皆悉同是盧舍那佛，世界同是華藏娑婆，其說法菩薩即從法受名。凡是能證必同法名，以主伴異故。若此處望彼，此為能證，即此名同彼、彼名同此，是此經中䂓例宏致之所爾也。上來十方各十萬剎同說十行，總屬於此一主之伴，猶自非是十方主攝，是故後更結於十方，明一切處同證。上來一證一切證，總明證說竟。

第七重頌分，中二：先敘意、後正頌。前中，句別有十：一觀十方顯同說、二「觀眷屬令樂聞」下正顯說意、三為令紹果、四為令淨因、五願堅、六行續，此上自分；七勝進攝佛，此上自德；下明利他，八說十行眾生善根差別令物習學、九量器授法、十總結。此等竝約因門而說，故俱名種。又是性種之位故也。正重頌中，七言五言梵本無別，俱以四句為頌，總有百一偈耳。此中偈頌與前長行文勢不同，略論五例：一前即約位始終布列而說，今即會融前說令無始終，是故一一行中具一切行也。二前約別行，此明普行，以普別無礙二文互顯。三前唯約因，此通果行，以因果圓融為此行門法界故也。四前約同教攝彼中根，今顯別教被斯上達，以同別無礙為一圓教故也。五前約不雜辯才，此約任放辯才，說不待次，言辭不斷故也。文中有二：初有五偈歎佛功德，令人願求；二「十方一切」下頌菩薩行，令人習學，顯此位中具因果二行故。又為由佛加說，故先歎佛；由行所說，故後頌行。前中二：初二頌歎舍那佛，此化主故。於中，初一歎佛無垢無罣礙智、次二句歎佛勝德廣大、後二句歎佛證行圓淨。二歎十方佛，以是助加故。於中，初一顯二嚴果滿，謂解真惠深，無等福勝速究滿果；次一真悲廣益；後一顯智斷德齊。第二頌菩薩行中三：初七言六偈頌前本分中行業不思，廣如法界、究竟如空；二「句句廣分別」下頌前說分十行差別；末後四偈結歎顯勝。前六偈中顯六種行業皆不思議，初一見佛離妄行、二見理成德行、三無功廣大行、四寂用無礙行、五願堅尊勝行、六攝位多門行，各一頌顯可知。二頌前十行中，初一總說十行。下別顯中，初六偈頌歡喜行，於中初三無畏施，一離害益生、二濟苦令安、三語意受惱；次二法施，一究義、二說教；後一財施。百福者，《涅槃經》說，下、中、上、上中、上上五品心中各修十善，即為五十。始修五十，終修亦爾，故有百福。百福嚴一相也。第二「善入」下五偈頌饒益行。於中，初一頌律儀戒，謂過不能動；次二頌攝善法戒，一順法行、二離二行；次一偈半攝眾生戒，一化處、半化行。下半總結三聚。第三「智慧不可量」下四偈頌無恚恨行。於中，初一法思勝解忍；次二安受苦忍，謂自修行時有苦堪耐：一忍心苦，謂上半舉所修，心無怠，明心安忍；二忍身苦，亦上半舉所修，身行無礙，明身安忍；次一他不益忍，上半舉所忍境，菩薩悉救，舉益翻損，正明能忍。第四「修習佛法」下五偈頌無盡行。於中，初二加行精進，一頌前勤修精進等十句、二頌前欲悉知眾生根欲性等故修行精進。次一被甲精進，頌前為眾生受地獄苦等。後二無厭足精進，一智光遍益物、後一神力常益生，故無足也。第五「善解」下二偈頌離癡亂行。於中，一現法樂住禪。上半加行，頌前分別世間色法經論等；下半住定，明慧彰離癡。不動，顯離亂；後一引功德禪。無盡地者，頌前聞受正法，乃至多劫不退忘等。第六「無量」下二偈頌善現行，前加行正體略不頌。後得智中，一大智自行，頌前而亦不捨菩提心等；二大悲利他，頌前不捨化眾生增大慈等。第七「佛甘露」下四偈頌無著行。於中，初一頌前受真記，以方便度此中滿足，故云究竟也；次一頌前悲念眾生等；後二頌前於語言道心無著。第八「安住」下八偈頌尊重行。於中，初一頌前深解法界住無相住；次一頌前於無量劫行菩薩道，不計眾苦而生憂惱等；次二以普眼見佛，亦是頌前與三世佛等；次一延促解脫，是不思議解脫亦得，頌前非究竟非不究竟等；次一頌前若有眾生恭敬見聞，皆得住不退轉等；次一頌前心常愛樂諸佛妙法；後一頌前不離一眾生著多眾生等。第九「具足智」下三偈頌善法行。於中，初一頌持成就清涼法池等也；次一頌說及問答成就等；後一依定現身，頌前金色身及十身等。第十「究竟」下四十六偈頌前真實行。於中分五：初三總頌，初一忍智過盡；次二身土無礙，一如意通、一幻通。次二有七偈頌前言行相應，於中初三偈頌所成十力智、次一頌正言行不虛、下三偈頌入三出佛性及善根等。三「深入智海」下有十二偈頌前依誓起行如言攝生。上文略，此中廣。於中，初三授眼雨法；次二堅信知心化；次「不思」下四偈顯三業自在化；次二知根授法；後一結嘆顯勝。四「彼智無與等」下九偈頌前所成因滿之德。於中，初四二嚴兩利滿；後五三業二用極，一身、二意、三語、四身用、五語用，如次應知，是上文此菩薩義身味身不可窮盡也。五「修習佛解脫」下十五偈頌前所成佛果德。於中二：初七偈別頌上文、後八通頌彼德。前中，初一頌前成如來無礙解脫人雄無畏等；次一頌絕生死流入智慧海饒益眾生等；次三八相恒寂，頌前窮盡諸佛方便大海；次一頌前觀不二地等；次一頌前護三世諸佛正法。下通頌此行德，於中八偈：初四二利成滿德。先三自利中，初一偈歎色根勝，偏歎眼耳及身是通性故，不論鼻舌。次二歎心勝，一慧、一定。又初歎通歎智、後一歎定歎慧、下一利他。次「一切知見」下四偈三業殊勝德，一生處勝、二言辯勝、三身光勝、四應機勝。第三四偈總結十行，歎以顯勝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