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不識所觀之心
扶宗記釋。此觀心文。初棄三觀一。問答之文。是定所觀。及釋伏疑。未論修觀。
辨訛破云。止觀去尺就寸。觀識之文。正明修觀。何得例未修之義。
問疑書徵曰。輔行於陰入境。文分兩段。謂先重明陰境。即指三科內。唯取識心。去尺就寸文也。次明修觀。即十法成乘之文也。既去尺就寸文。是定所觀之境。何曾便是修觀相耶。豈可見在正修章中。便是修觀相耶。只如正明修觀文中。尚須更揀思議。取不思議。方為觀法。何得將定境之文。便謂正明修觀。
此既明文顯示。無計曲救。故答疑書中。自甘伏云。見示去尺就寸之文。輔行指為先重明境者。誠哉是言。蓋予昨來有失檢尋。致茲造次。孔子曰。法語之言。能無從乎。改之為貴。今改之也(上皆答疑書文也)。
若稍後之義。或失尋撿。名相參差。則章鈔共有。且夫定境修觀。乃是止觀一部綱格。進道要宗。豈須撿尋。方能分別。以此驗知。上人於一家境觀。素不挂心。答釋之際。遍檢諸文。旋作計校。是故凡所引文。皆不當理。
且夫大師。垂示觀法。皆為除病。揀定識心。是病之根穴。乃用十乘法藥。委細治之。若將病為藥。是認賊為將。則一部止觀。皆不堪也。
上人議論之前。凡得幾迴聽講。幾迴溫習。幾迴說授。還曾於此境觀。分藥病否。若能分之。何故將所觀。為能觀耶。然雖知改之為貴。奈何錯解既深。其根難拔。只略知分境觀之文。而殊不能分境觀之義。
且據上人心性之義。則彰其失錯解未除也。何者詰難書。引金錍.及大意.不變.隨緣.名心。以證所觀。是隨緣所成一念妄心也。上人乃輒云。緣有染淨。隨染緣作九界心。隨淨緣作佛界心。乃斥予不合將隨緣一向在染。及堅執心性名通真妄。
又云止觀引華嚴心造諸如來。是非染非淨心等者。此則備見上人不識所觀心境。致茲妄立妄破也。
且如心性之名。妙玄及釋籤定判。屬因為初心所觀之境。故云佛法太高。眾生太廣。初心為難。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觀心則易。是則諸佛亦有心。眾生亦有心。若隨淨緣。作佛界心。則高遠難觀。若隨諸染緣。作一切眾生心。則廣散難觀。故輒取一分染緣熏起。自己即今剎那陰等之心。依之顯性也。是則隨緣不變之性。攝佛攝生。亦高亦廣。不變隨緣之心。非佛非生。不高不廣。近而且要。是故初心最可託之修觀也。
釋籤文云。理本無差。差約事用。豈非心即性故。何所不該。乃無差也。性即心故。心不是佛。佛不是生。乃云。若以佛法觀之。似如不逮。若以心性觀之。似如可見。是知。言心性者。專是凡夫一念陰識之性矣。
況大意釋心性之名。本結觀於陰心之義。
金錍釋心性之名。本顯凡位情與無情。俱是隨緣當體不變。以明俱有佛性也。那忽上人。將佛界心釋之。則成金錍說佛有佛性。何關眾生與無情耶。又成大意以佛界心。為所觀境。不成觀於現前陰心也。
且如止觀十境。攝一切所觀。何曾將佛界心不為境。恐是大師明境。有不了之過故。上人特釋之也。
上人令予微回智燭洞鑒他心。予雖未有通明智燭。且將義學。微照上人懷抱。豈非示珠指輒將一念之心。直作真性釋之。
又答疑書云。此玄文直顯心性。及被詰難書。引金錍大意及諸文。顯說心性在因一念屬妄。無門巧救。遂公然不答直顯心性之難。却於三兩門。初引之而潛改云。此玄直顯法性。
蓋上人因遭詰難。始悟十種三法。顯是果佛法相。定非直顯心性。其過既大無由免脫。故於此難。略不敢下筆。乃旁隨緣不變之說。約染淨兩緣釋之。意令心性通於佛果。其如妙玄與釋籤。專對佛法生法。揀示心性。既云定屬於因。故不可通果而釋。況大意金錍。專示陰心之性。故從染緣九界心。說實不通於佛界及真心也。
上人雖且就隨緣義釋。而甚知先立直顯心性言。已落非故二三門。初輒改為直顯法性。既自知過如此。何不循理首伏。頓棄邪宗。共揚正義。那得唯事欺隱。改文轉義。麁言強拒。豈以惡言。能拗圓解。豈以姦計。能遮深過。須防空界有護法諸天。世間有解義高士。或誅或鑑。良堪慚懼。審思審思。
又執心性各通真妄。縱聽上人艱辛巧立。其奈非今所論。且今心性兩字相連而立。豈令心却是真。性翻成妄。斯乃公違荊溪釋義。
又所觀心境。如何名真若令始行。緣於真心修觀。正當荊溪所揀。緣理斷九。義歸別教也。
又執心造諸如來。是非染非淨心者。此更不可。
且如止觀引彼經偈。本證陰心能造一切。此有二意。一明陰心本。具如來性故(理造)二明煩惱之儔。是如來種(事造)故云心造如來。若敻指真心能造如來。正當金錍旁遮偏指清淨真如為佛性也。又只知類種。全不識敵對種也。又不可偏執。皆由理具。方有事用之文。遂立真心造法。須知陰心即理。是理之用。
若執真理造如來者。止觀不須觀陰顯三千性也。何故不直立真心為境。而立陰等十境耶。何故諸文。多以無明心及妄為境耶。故若不即三道。而顯三德者。乃教道所說也。
又上人數斥扶宗唯立識心為境。以三觀觀之。使性德開發之義。謂不知心具三千。亦由上人素不諳境觀藥病。致見頻有妄破也。
具如止觀去於丈尺。唯取於寸。乃是於事造中。去其所造。取能造以為所觀之境。故云伐樹得根。灸病得穴。乃是去其千枝百脈。唯取一根一穴。立所觀境。故云先重明境。故扶宗云。以一念識心為境也。
至明修觀。乃於能造陰識。明具三千。三千是假大意云。此能造心。具足諸法。故輔行云。心具足假。此之三千。非法性無明。自他共離而造。故約此空假。遮照不偏名中道。豈非不思議境。義含三觀。發心中既全依此理。豈不具三義耶。安心中遂以三止三觀。總別安之。此去三觀之義。節節轉明也。故知。十乘無不以空假中。而為大體也。故云以一念識心為境。以三觀觀之。應知。廣則十乘。略則三觀。故云不思議境。望後九觀。名所觀境。望前陰識。則妙境。并下九乘。同是能觀之三觀也。即輔行次明修觀文也。
良由上人。殊不知陰入境。與不思議境。分於能觀所觀。用藥治病之義故也。
應知。於能造識心。觀具三千。此之三千。是灸病之火。是伐樹之斧。是捨重擔之法。是破三賊之將。是觀識心之三觀。故輔行云。今文妙觀。觀之令成妙境。境方稱理。又云。若以正觀安之。世諦方成不思議也。故未觀未安。全是迷中陰入。何得未論觀法。便自說具三千。若也定境便說三千。至修觀法。更何所論。
又如輔行消丈尺寸喻。先將三科中。唯取識陰對之。後復云。若探取不思議境合此喻者。則以一念十界三科為丈等。釋之。既云探取不思議意對喻。故知。不思議境。是次科之意也。定境之時。未合正論三千妙法也。若不爾者。何故名探取不思議耶。又十境不出三障四魔。今之定境。報障陰魔。因何未論破障降魔之法。便自說三千耶。
祇如於識陰修圓三觀者。約何義說假觀耶。豈說緣生假耶。豈說建立之假耶。既修此等之假。仍須即陰說具三千方為妙假。故荊溪云。具即是假。又妙經疏。以十二入為境。各具千如為觀。若非此假。則空中亦淺全非圓觀也。
故扶宗云。以一念識心為境。用三觀觀之。使性德開發。既是圓教三觀。自合約於三千論其空中也。復明開發性德金光明。豈不含三千妙理耶。何得以未詳之文。破已解之語。
上人今立非染非淨之真心為能造。染淨諸法為所造。意以能造所造。俱為所觀之境。便謂深得止觀之意。乃錯認之甚也。
以彼簡却所造。唯取能造為境。乃是去其千枝百脈。唯取一根一穴。以為所觀。若俱取者。大乖揀境之意也。
又彼特立總無明心一念陰識為境。上人固違彼說。自將非染非淨真心為境。還順宗師之教否。又彼立染緣熏起九界心為境。上人乖宗。自立淨緣所成佛界心為境。還順宗師之教否。天台荊溪負上人何辜。而苦見違返毀滅耶。以此驗知。實不識所觀之心也。
今就上人邪說。用正義示之。幸請尋省。非染非淨真心者。不思議境也。能成淨緣。十乘妙觀也。佛界心者。妙觀之果。常住陰也。能熏染緣。無始無明也。九界心者。無明之果也。生死陰也。生佛雖各由緣。而染緣所成本有。
故荊溪云。清濁雖即由緣。而濁成本有也。
今欲顯於妙理。須破染中因果。故總無明心一念陰識為境。以十乘觀破之。使染中妙理顯現。成於佛界常住之陰。
上人那得將淨緣所成佛界心。及所顯妙理。為所觀心境耶。若以此法為所觀。為將何法為能觀耶。
止觀本立三障四魔為境界。上人却以十乘妙理為所觀。十乘妙理。若為所觀境界。即須三障四魔。為能觀理智。方知。上人是波旬本身。是落迦種子。若不改悔。陷墮非遙。
上人本立。十種三法。已純談理觀故。廢於附法觀心。十法之中。既不簡示陰識。為所觀境。又不明於十乘。何名純談理觀。既非理觀。後文觀心。安可輒廢耶。能破之宗既壞。觀心之義何傷。若欲改轉速請相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