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寂音尊者彈斥薦福古遙嗣雲門偃
林間錄云。古塔主去雲門之世。無慮百年。而稱其嗣。青華嚴未始識太陽。特以浮山遠公之語故嗣之不疑。二老皆以傳言行之自若。其於己甚重。於法甚輕。古之人於法重者。永嘉黃檗是也。永嘉因閱維摩。悟佛心宗。而往見六祖曰。吾欲定宗旨也。黃檗悟馬祖之意。而嗣百丈。故百丈嘆以為不及也。
僧寶傳曰。古說法有三失。其一判三玄三要。為玄沙所立三句。其二罪巴陵之語。不識活句。其三分兩種自己。不知聖人立言之難。文字禪題古塔主論玄要云。吾無以徵其失。將撼臨濟起而使痛叱之乃快也。又題論兩種自己云。古葢吾法中罪人。而自以能嗣雲門。其自欺欺人之狀。不窮而自露。此三言者。又足見目謂得悟立言杜撰師承之不可已。而妄攀宗祖之不可為也。即古塔主廁名於傳燈。自是修燈者。無寂音之卓識。故不能奮董狐之筆。以濫入之。為後人僭竊之口實。然雖廁名傳燈。而終不免于種種之彈斥。法門紀綱。如此其肅。後人當以為鑑。又豈可從而效之哉(此段正名錄檢出僧寶傳更多彈斥不具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