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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觀無量壽佛經疏 · 4 觀經正宗分散善義"
description: "觀無量壽佛經疏由唐代高僧善導大師集記，是對《觀無量壽佛經》的權威注疏。該疏誕生於中國淨土宗興盛的初唐時期，系統闡釋了十六觀法門及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修行方法與理論依據。內容深入解讀經文義理，強調稱名念佛與觀想念佛並重，並確立了淨土他力易行道的思想體系。此疏被尊為中國淨土宗根本教典之一，對漢傳佛教淨土信仰的普及與理論建設影響深遠，是研究善導思想及唐代淨土法門的核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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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經》正宗分散善義卷第四

> Chapter 4: Good Deeds and Core Principles of the Contemplation Sutra

唐沙門善導集記

> Attributed to the Tang Dynasty Monk Shandao

從此已下，次解三輩散善一門之義。就此義中，即有其二。一明三福以為正因。二明九品以為正行。

> From this point onward, I will explain the meaning of the "Three Grades and Scattered Goodness" teaching. This teaching has two main parts: First, clarifying the Three Blessings as the direct cause \[for rebirth\]. Second, clarifying the Nine Grades as the proper practice.

今言三福者。第一福，即是世俗善根。曾來未聞佛法，但自行孝養仁義禮智信，故名世俗善也。第二福者，此名戒善。就此戒中即有人、天、聲聞、菩薩等戒，其中或有具受、不具受，或有具持、不具持，但能迴向盡得往生。第三福者，名為行善。此是發大乘心凡夫自能行行兼勸有緣，捨惡持心迴生淨土。

又就此三福之中，或有一人單行世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戒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行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上二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下二福迴亦得生；或有一人具行三福迴亦得生。或有人等三福俱不行者，即名十惡邪見闡提人也。言九品者，至文當辨。應知。今略料簡三福差別義意竟。

十四、就上輩觀行善文前總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辨定其位。三者總舉有緣之類。四者辨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正明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正明受法不同。七者正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明迴所修行願生彌陀佛國。九者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

今此十一門義者，約對九品之文。就一一品中皆有此十一，即為一百番義也。又此十一門義，就上輩文前總料簡亦得，或就中下輩文前各料簡亦得。又此義若以文來勘者，即有具不具。雖有隱顯，若據其道理悉皆合有。為此因緣，故須廣開顯出，欲令依行者易解易識也。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廣料簡上輩三品義意竟。

次下先就上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十二。

> Now, regarding the highest grade of the upper rebirth, we will first introduce it, then explain it, and finally summarize it. There are twelve aspects to this.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則雙標二意。一明告命。二明辨定其位。此即修學大乘上善凡夫人也。

三、從若有眾生下，至即便往生已來，正明總舉有生之類。即有其四。一明能信之人。二明求願往生。三明發心多少。四明得生之益。

四、從何等為三下，至必生彼國已來，正明辨定三心以為正因。即有其二。一明世尊隨機顯益意密難知，非佛自問自徵無由得解。二明如來還自答前三心之數。

經云：「一者至誠心」，至者真，誠者實。欲明一切眾生身口意業所修解行，必須真實心中作，不得外現賢善精進之相，內懷虛假，貪瞋邪偽奸詐百端，惡性難侵事同蛇蝎，雖起三業，名為雜毒之善，亦名虛假之行，不名真實業也。若作如此安心起行者，縱使苦勵身心，日夜十二時急走急作，如炙頭燃者，眾名雜毒之善。欲迴此雜毒之行求生彼佛淨土者，此必不可也。何以故？正由彼阿彌陀佛因中行菩薩行時，乃至一念一剎那三業所修皆是真實心中作，凡所施為趣求亦皆真實。

又真實有二種：一者自利真實。二者利他真實。言自利真實者，復有二種。一者真實心中制捨自他諸惡及穢國等，行住坐臥想同一切菩薩制捨諸惡，我亦如是也。二者真實心中勤修自他凡聖等善。真實心中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亦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若非善業者敬而遠之，亦不隨喜也。又真實心中身業，合掌禮敬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意業，思想觀察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如現目前。又真實心中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不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捨。又若起善三業者，必須真實心中作，不簡內外明闇，皆須真實，故名至誠心。

二者深心，言深心者，即是深信之心也。亦有二種。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已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又決定深信，釋迦佛說此《觀經》三福九品定散二善，證讚彼佛依正二報，使人欣慕。又決定深信，《彌陀經》中十方恒沙諸佛證勸，一切凡夫決定得生。

又深信者，仰願一切行者等，一心唯信佛語，不顧身命，決定依行。佛遣捨者即捨，佛遣行者即行，佛遣去處即去，是名隨順佛教、隨順佛意，是名隨順佛願，是名真佛弟子。

又一切行者但能依此經，深信行者，必不誤眾生也。何以故？佛是滿足大悲人故，實語故。除佛已還，智行未滿，在其學地，由有正習二障未除，果願未圓。此等凡聖，縱使測量諸佛教意，未能決了，雖有平章，要須請佛證為定也。若稱佛意，即印可言如是如是，若不可佛意者，即言汝等所說是義不如是。不印者，即同無記無利無益之語。佛印可者，即隨順佛之正教。若佛所有言說即是正教、正義、正行、正解、正業、正智，若多若少，眾不問菩薩人天等定其是非也。若佛所說即是了教，菩薩等說盡名不了教也。應知。是故今時仰勸一切有緣往生人等，唯可深信佛語專注奉行，不可信用菩薩等不相應教以為疑礙，抱惑自迷廢失往生之大益也。

又深心深信者，決定建立自心，順教修行，永除疑錯，不為一切別解別行、異學異見異執之所退失傾動也。

問曰：「凡夫智淺惑障處深，若逢解行不同人多引經論來相妨難，證云一切罪障凡夫不得往生者。云何對治彼難，成就信心，決定直進，不生怯退也？」

答曰：「若有人多引經論證云不生者，行者即報云：『仁者雖將經論來證噵不生，如我意者決定不受汝破。何以故？然我亦不是不信彼諸經論，盡皆仰信。然佛說彼經時，處別、時別、對機別、利益別。又說彼經時，即非說《觀經》、《彌陀經》等時。然佛說教備機，時亦不同，彼即通說人天菩薩之解行。今說《觀經》定散二善，唯為韋提及佛滅後五濁五苦等一切凡夫，證言得生。為此因緣，我今一心依此佛教決定奉行，縱使汝等百千萬億噵不生者，唯增長成就我往生信心也。』又行者更向說言：『仁者善聽，我今為汝更說決定信相。縱使地前菩薩、羅漢、辟支等，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皆引經論證言不生者，我亦未起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清淨信心。何以故？由佛語決定成就了義，不為一切所破壞故。又行者善聽，縱使初地已上十地已來，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異口同音皆云：「釋迦佛指讚彌陀，毀呰三界六道，勸勵眾生專心念佛及修餘善，畢此一身後必定生彼國者，此必虛妄，不可依信也。」我雖聞此等所說，亦不生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決定上上信心。何以故？乃由佛語真實決了義故。佛是實知、實解、實見、實證，非是疑惑心中語故。又不為一切菩薩異見異解之所破壞，若實是菩薩者，眾不違佛教也。又置此事，行者當知，縱使化佛、報佛，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各各輝光吐舌遍覆十方，一一說言：「釋迦所說相讚勸發一切凡夫，專心念佛及修餘善，迴願得生彼淨土者，此是虛妄，定無此事也。」我雖聞此等諸佛所說，畢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畏不得生彼佛國也。何以故？一佛一切佛，所有知見解行證悟果位大悲等同，無少差別，是故一佛所制即一切佛同制。如似前佛制斷殺生十惡等罪，畢竟不犯不行者即名十善十行、隨順六度之義。若有後佛出世，豈可改前十善令行十惡也。以此道理推驗，明知諸佛言行不相違失。縱令釋迦指勸一切凡夫，盡此一身專念專修，捨命已彼定生彼國者，即十方諸佛悉皆同讚同勸同證。何以故？同體大悲故。一佛所化即是一切佛化，一切佛化即是一佛所化。即《彌陀經》中說，釋迦讚歎極樂種種莊嚴。又勸一切凡夫，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次下文云，十方各有恒河沙等諸佛，同讚釋迦能於五濁惡時惡世界、惡眾生惡見惡煩惱惡邪無信盛時，指讚彌陀名號，勸勵眾生稱念必得往生，即其證也。又十方佛等，恐畏眾生不信釋迦一佛所說，即共同心同時各出舌相遍覆三千世界語誠實言，汝等眾生皆應信是釋迦所說所讚所證，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是故一佛所說，即一切佛同證，誠其事也。』此名就人立信也。」

次就行立信者，然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是名為正。又就此正中，復有二種：一者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若依禮誦等，即名為助業。除此正助二行已外，自餘諸善悉名雜行。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迴向得生，眾名疏雜之行也。故名深心。

三者迴向發願心。言迴向發願心者，過去及以今生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及隨喜他一切凡聖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以此自他所修善根，悉皆真實深信心中迴向願生彼國，故名迴向發願心也。又迴向發願願生者，必須決定真實心中迴向願作得生想，此心深信由若金剛，不為一切異見異學、別解別行人等之所動亂破壞，唯是決定一心投正直進，不得聞彼人語即有進退心生怯弱，迴顧落道，即失往生之大益也。

問曰：「若有解行不同邪雜人等來相惑亂，或說種種疑難，噵不得往生。或云：『汝等眾生曠劫已來，及以今生身口意業，於一切凡聖身上，具造十惡、五逆、四重、謗法、闡提、破戒、破見等罪，未能除盡。然此等之罪繫屬三界惡道，云何一生修福念佛，即入彼無漏無生之國，永得證悟不退位也？』」

答曰：「諸佛教行數越塵沙，稟識機緣，隨情非一。譬如世間人眼可見可信者，如明能破闇，空能含有，地能載養，水能生潤，火能成壞，如此等事悉名待對之法，即目可見，千差萬別，何況佛法不思議之力豈無種種益也。隨出一門者，即出一煩惱門也；隨入一門者，即入一解脫智慧門也。為此隨緣起行，各求解脫。汝何以乃將非有緣之要行，障惑於我？然我之所愛，即是我有緣之行，即非汝所求。汝之所愛，即是汝有緣之行，亦非我所求。是故各隨所樂而修其行者，必疾得解脫也。行者當知，若欲學解，從凡至聖乃至佛果，一切無礙皆得學也。若欲學行者，必藉有緣之法，少用功勞，多得益也。」

又白一切往生人等，今更為行者說一譬喻守護信心，以防外邪異見之難。何者是也？譬如有人欲向西行百千之里，忽然中路見有二河：一是火河在南，二是水河在北。二河各闊百步，各深無底，南北無邊。正水火中間有一白道，可闊四五寸許，此道從東岸至西岸，亦長百步，其水波浪交過濕道，其火焰亦來燒道，水火相交常無休息。此人既至空曠逈處，更無人物，多有群賊惡獸，見此人單獨，競來欲殺。此人怖死，直走向西，忽然見此大河，即自念言：「此河南北不見邊畔，中間見一白道，極是狹小，二岸相去雖近，何由可行？今日定死不疑。」正欲到迴，群賊惡獸漸漸來逼，正欲南北避走，惡獸毒蟲競來向我，正欲向西尋道而去，復恐墮此水火二河，當時惶怖不復可言。即自思念：「我今迴亦死，住亦死，去亦死。一種不勉死者，我寧尋此道向前而去，既有此道，必應可度。」作此念時，東岸忽聞人勸聲：「仁者，但決定尋此道行，必無死難，若住即死。」又西岸上有人喚言：「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此人既聞此遣彼喚，即自正當身心，決定尋道直進，不生疑怯退心。或行一分二分，東岸群賊等喚言：「仁者迴來，此道嶮惡不得過，必死不疑，我等眾無惡心相向。」此人雖聞喚聲，亦不迴顧，一心直進念道而行，須臾即到西岸，永離諸難。善友相見，慶樂無已。此是喻也。

次合喻者。言東岸者，即喻此娑婆之火宅也。言西岸者，即喻極樂寶國也。言群賊惡獸詐親者，即喻眾生六根六識六塵、五陰四大也。言無人空逈澤者，即喻常隨惡友不值真善知識也。言水火二河者，即喻眾生貪愛如水，瞋憎如火也。言中間白道四五寸者，即喻眾生貪瞋煩惱中能生清淨願往生心也。乃由貪瞋強故，即喻如水火。善心微故，喻如白道。又水波常濕道者，即喻愛心常起，能染污善心也。又火焰常燒道者，即喻瞋嫌之心，能燒功德之法財也。言人行道上直向西者，即喻迴諸行業直向西方也。言東岸聞人聲勸遣尋道直西進者，即喻釋迦已滅後人不見，由有教法可尋，即喻之如聲也。言或行一分二分群賊等喚迴者，即喻別解別行惡見人等，妄說見解迭相惑亂，及自造罪退失也。言西岸上有人喚者，即喻彌陀願意也。言須臾到西岸善友相見喜者，即喻眾生久沈生死，曠劫淪迴迷倒自纏，無由解脫。仰蒙釋迦發遣指向西方，又藉彌陀悲心招喚。今信順二尊之意，不顧水火二河，念念無遺，乘彼願力之道，捨命已後得生彼國，與佛相見，慶喜何極也。

又一切行者，行住坐臥，三業所修，無問晝夜時節，常作此解，常作此想，故名迴向發願心。又言迴向者，生彼國已還起大悲，迴入生死教化眾生，亦名迴向也。三心既具，無行不成。願行既成若不生者，無有是處也。又此三心亦通攝定善之義，應知。

五、從復有三種眾生已下，正明簡機，堪能奉法，依教修行。

六、從何等為三下，至六念已來，正明受法不同。即有其三。一明慈心不殺。然殺業有多種，或有口殺，或有身殺，或有心殺。言口殺者，處分許可名為口殺。言身殺者，動身手等指授名為身殺。言心殺者，思念方便計校等名為心殺。若論殺業，不簡四生，皆能招罪障生淨土。但於一切生命起於慈心者，即是施一切眾生壽命安樂，亦是最上勝妙戒也。此即合上初福第三句云慈心不殺也。即有止行二善。自不殺故名止善，教他不殺故名行善。自他初斷名止善，畢竟永除名行善。雖有止持二善，總結成慈下行也。言具諸戒行者，若約人天二乘之器即名小戒，若約大心大行之人即名菩薩戒。此戒若以位約者，當此上輩三位者即名菩薩戒，正由人位定故自然轉成，即合上第二福戒分善根也。

二、明讀誦大乘者。此明眾生性習不同，執法各異。前第一人但用修慈持戒為能，次第二人唯將讀誦大乘為是。然戒即能持五乘三佛之機，法即薰成三賢十地萬行之智慧。若以德用來比校者，各有一能。即合上第三福第三句云讀誦大乘也。

三、明修行六念者。所謂念佛、法、僧，念戒、捨、天等。此亦通合上第三福大乘之意義也。言念佛者，即專念阿彌陀佛口業功德、身業功德、意業功德。一切諸佛亦如是。又一心專念諸佛所證之法，並諸眷屬菩薩僧。又念諸佛之戒，及念過去諸佛、現在菩薩等，難作能作、難捨能捨、內捨外捨、內外捨。此等菩薩，但欲念法不惜身財。行者等既念知此事，即須常作仰學前賢後聖捨身命意也。又念天者，即是最後身十地之菩薩，此等難行之行已過，三祇之劫已超，萬德之行已成，灌頂之位已證。行者等既念知已，即自思念：「我身無際已來，共他同時發願，斷惡行菩薩道，他盡不惜身命，行道進位，因圓果熟證聖者，踰於大地微塵。然我等凡夫，乃至今日虛然流浪，煩惱惡障轉轉增多，福慧微微，若對重昏之臨明鏡也。」忽思忖此事，不勝心驚悲歎者哉。

七、從迴向發願已下，正明各各迴前所修之業，向所求處。

八、從具此功德已下，正明修行時節延促。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時、一念等，或從一念十念至一時一日一形。大意者，一發心已後誓畢此生，無有退轉，唯以淨土為期。又言具此功德者，或一人具上二，或一人具下二，或一人三種盡具。或有人三種無分者，名作著人皮畜生，非名人也。又不問具三不具三，迴盡得往生。應知。

九、從生彼國時下，至往生彼國已來，正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即有其十一。一明標定所歸之國。二明重顯其行指出決定精勤者，亦是校量功德強弱。三明彌陀化主身自來赴。四明觀音已下，更顯無數大眾等皆從彌陀來迎行者。五明寶宮隨眾。六明重觀音勢至共執金臺至行者前。七明彌陀放光照行者之身。八明佛既舒光照及，即與化佛等同時接手。九明既接昇臺，觀音等同聲讚勸行者之心。十明自見乘臺從佛。十一正明去時遲疾。

十、從生彼國已下，正明金臺到彼，更無華合之障。

十一、從見佛色身下，至陀羅尼門已來，正明金臺到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者初聞妙法，即悟無生。二者須臾歷事，次第授記。三者本國他方，更證聞持二益。

十二、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十二句不同，廣解上品上生義竟。

次就上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上品中生者已下，總舉位名，即是大乘次善凡夫人也。

二、從不必受持下至生彼國已來，正明第六第七第八門中迴所修業，定指西方。即有其四。一明受法不定，或得讀誦不得讀誦。二明善解大乘空義，或聽聞諸法一切皆空，生死無為亦空，凡聖明闇亦空，世間六道、出世間三賢十聖等，若望其體性畢竟不二，雖聞此說其心坦然，不生疑滯也。三明深信世出世苦樂二種因果，此等因果及諸道理不生疑謗。若生疑謗即不成福行，世間果報尚不可得，何況得生淨土？此即合第三福第二第三句也。四明迴前所業標指所歸。

三、從行此行者下，至迎接汝已來，正明彌陀與諸聖眾持臺來應。即有其五。一明行者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眾自來。三明侍者持臺至行者前。四明佛與聖眾同聲讚歎述本所修之業。五明佛恐行者懷疑故言我來迎汝。

四、從與千化佛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眾聖授手去時遲疾。即有其五。一明彌陀與千化佛同時授手。二明行者既蒙授手，即自見身已坐紫金之臺。三明既自見坐臺，合掌仰讚彌陀等眾。四明正去時遲疾。五明到彼止住寶池之內。

五、從此紫金臺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由行強故上上即得金剛臺，由行劣故上中即得紫金臺，生在寶池逕宿如開也。

六、從佛及菩薩俱時放光下，至得不退轉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五。一明佛光照身。二明行者既蒙照體目即開明。三明人中所習到彼眾聲所彰，還聞其法。四明既得眼開聞法，即下金臺親到佛邊，歌揚讚德。五明逕時七日即得無生。言七日者，恐此間七日，不指彼國七日也。此間逕於七日者，彼處即是一念須臾間也。應知。

七、從應時即能飛至十方下，至現前授記已來，正明他方得益。即有其五。一明身至十方。二明一一歷供諸佛。三明修多三昧。四明延時得忍。五明一一佛邊現蒙授記。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上品中生竟。

次就上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上品下生者已下，總舉位名，即是大乘下善凡夫人也。

二、從亦信因果下至無上道心已來，正明第六門中受法不同。即有其三。一明所信因果不定，或信不信，故名為亦，或可亦同前深信也。又雖信不深，善心數退、惡法數起，此乃由不深信苦樂因果也。若深信生死苦者，罪業畢竟不重犯。若深信淨土無為樂者，善心一發永無退失也。二明信雖間斷，於一切大乘不得疑謗，若起疑謗者，縱使千佛遶身，無由可救也。三明已上諸善似亦無功，唯發一念厭苦，樂生諸佛境界，速滿菩薩大悲願行，還入生死普度眾生，故名發菩提心也。此義第三福中已明竟。

三、從以此功德已下，正明第八門中迴前正行向所求處。

四、從行者命欲終時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臨終聖來迎接去時遲疾。即有其九。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諸聖眾持金華來應。三明化佛同時授手。四明聖眾同聲等讚。五明行者罪滅故云清淨，述本所修故云發無上道心。六明行者雖覩靈儀，疑心恐不得往生，是故聖眾同聲告言我來迎汝。七明既蒙告及即見自身已坐金華之上，籠籠而合。八明隨佛身後一念即生，九明到彼在寶池中。

五、從一日一夜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七日之中下，至皆演妙法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

七、從遊歷十方下，至住歡喜地已來，正明他方得益，亦名後益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上品下生竟。

讚云：「上輩上行上根人，求生淨土斷貪瞋，就行差別分三品，五門相續助三因。一日七日專精進，畢命乘臺出六塵，慶哉難逢今得遇，永證無為法性身。」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上輩一門之義竟。

十五、就中輩觀行善文前總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正明辨定其位。三者正明總舉有緣之類。四者正明辨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正明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正明受法不同。七者正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正明迴所修行，願生彌陀佛國。九者正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正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正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廣料簡中輩三品竟。

次就中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

從中品上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小乘根性上善凡夫人也。

三、從若有眾生下，至無眾過患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受法不同，即有其四。一明簡機堪與不堪。二明受持小乘齋戒等。三明小戒力微不消五逆之罪。四明雖持小戒等不得有犯，設有餘愆，恒須改悔必令清淨，此即合上第二戒善之福也。然修戒時，或是終身，或一年一月一日一夜一時等，此時亦不定，大意皆畢命為期，不得毀犯也。

四、從以此善根迴向已下，正明第八門中迴所修業向所求處。

五、從臨命終時下，至極樂世界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即有其六。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比丘眾來，無有菩薩，由是小乘根性還感小根之眾也。三明佛放金光照行者身。四明佛為說法，又讚出家離多眾苦，種種俗緣家業王官、長征遠防等，汝今出家，仰於四輩，萬事不憂，逈然自在，去住無障，為此得修道業，是故讚云離眾苦也。五明行者既見聞已不勝欣喜，即自見身已坐華臺，低頭禮佛。六明行者低頭在此，舉頭已在彼國也。

六、從蓮華尋開者，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七、從當華敷時下，至八解脫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明寶華尋發，此由戒行精強故也。二明法音同讚四諦之德。三明到彼聞說四諦，即獲羅漢之果。言羅漢者此云無生，亦云無著，因亡故無生，果喪故無著。言三明者，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也。言八解脫者。內有色外觀色，一解脫。內無色外觀色，二解脫。不淨相，三解脫。四空及滅盡，總成八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中品上生竟。

次就中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中品中生者，總舉行名辨定其位，即是小乘下善凡夫人也。

二、從若有眾生下，至威儀無缺已來，正明第五六七門中簡機時分受法等不同。即有其三。一明受持八戒齋。二明受持沙彌戒。三明受持具足戒。此三品戒皆同一日一夜，清淨無犯，乃至輕罪，如犯極重之過，三業威儀不令有失也。此即合上第二福。應知。

三、從以此功德已下，正明迴所修業向所求處。

四、從戒香熏修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行者終時聖來迎接去時遲疾。即有其八。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諸比丘眾來。三明佛放金光照行者身。四明比丘持華來現。五明行者自見聞空聲等讚。六明佛讚言：「汝深信佛語，隨順無疑，故來迎汝。」七明既蒙佛讚即見自坐華座，坐已華合。八明華既合已即入西方寶池之內。

五、從經於七日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華既敷已下，至成羅漢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四。一明華開見佛。二明合掌讚佛。三明聞法得於初果。四明經半劫已方成羅漢。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中品中生竟。

次就中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中品下生已下，正明總舉行名，辨定其位，即是世善上福凡夫人也。

二、從若有善男子下，至行世仁慈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授法不同。即有其四。一明簡機。二明孝養父母奉順六親，即合上初福第一第二句。三明此人性調柔善不簡自他，見物遭苦起於慈敬。四正明此品之人不曾見聞佛法，亦不解悕求，但自行孝養也。應知。

三、從此人命欲終時下，至四十八願已來，正明第八門中臨終遇逢佛法時節分齊。

四、從聞此事已下，至極樂世界已來，正明第九門中得生之益去時遲疾也。

五、從生經七日者，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不開為異。

六、從遇觀世音下，至成羅漢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明逕時已後得遇觀音、大勢。二明既逢二聖得聞妙法。三明逕一小劫已後始悟羅漢也。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中品下生竟。

讚云：「中輩中行中根人，一日齋戒處金蓮，孝養父母教迴向，為說西方快樂因。佛與聲聞眾來取，直到彌陀華座邊，百寶華籠經七日，三品蓮開證小真。」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中輩一門之義竟。

十六、就下輩觀善惡二行文前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辨定其位。三者總舉有緣生類。四者辨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明受苦樂二法不同。七者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明迴所修行向所求處。九者明臨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總料簡下輩三位竟。

次就下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九。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正明告命。

二、從下品上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造十惡輕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無有慚愧已來，正明第五門中簡機，舉出一生已來，造惡輕重之相。即有其五。一明總舉造惡之機。二明造作眾惡。三明雖作眾罪，於諸大乘不生誹謗。四明重牒造惡之人非智者之類也。五明此等愚人雖造眾罪，總不生愧心。

四、從命欲終時下，至生死之罪已來，正明造惡人等臨終遇善聞法。即有其六。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忽遇往生善知識。三明善人為讚眾經。四明已聞經功力除罪千劫。五明智者轉教稱念彌陀之號。六明以稱彌陀名故除罪五百萬劫。

問曰：「何故聞經十二部但除罪千劫，稱佛一聲即除罪五百萬劫者，何意也？」

答曰：「造罪之人障重，加以死苦來逼，善人雖說多經，食受之心浮散。由心散故，除罪稍輕。又佛名是一，即能攝散以住心，復教令正念稱名，由心重故，即能除罪多劫也。」

五、從爾時彼佛下，至生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化眾來迎去時遲疾。即有其六。一明行者正稱名時，彼彌陀即遣化眾應聲來現。二明化眾既已身現，即同讚行人。三明所聞化讚但述稱佛之功，我來迎汝，不論聞經之事。然望佛願意者，唯勸正念稱名往生義疾。不同雜散之業，如此經及諸部中處處廣歎，勸令稱名，將為要益也。應知。四明既蒙化眾告及即見光明遍室。五明既蒙光照報命尋終。六明乘華從佛生寶池中。

六、從經七七日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七、從當華敷時下，至得入初地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五。一明觀音等先放神光。二明身赴行者寶華之側。三明為說前生所聞之教。四明行者聞已領解發心。五明遠逕多劫證臨百法之位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九、從得聞佛名已下，重舉行者之益。非但念佛獨得往生，法僧通念，亦得去也。

上來雖有九句不同，廣解下品上生竟。

次就下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從下品中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破戒次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應墮地獄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造業，即有其七。一明總舉造惡之機。二明多犯諸戒。三明偷盜僧物。四明邪命說法。五明總無愧心。六明兼造眾罪內心發惡，外即身口為惡。既自身不善，又見者皆憎，故云諸惡心自莊嚴也。七明驗斯罪狀，定入地獄。

四、從命欲終時下，至即得往生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善惡來迎。即有其九。一明罪人命延不久。二明獄火來現。三明正火現時遇善知識。四明善人為說彌陀功德。五明罪人既聞彌陀名號即除罪多劫。六明既蒙罪滅火變為風。七明天華隨風來應，羅列目前。八明化眾來迎。九明去時遲疾。

五、從七寶池中下，至六劫已來，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蓮華乃敷下，至發無上道心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三。一明華既開已，觀音等梵聲安慰。二明為說甚深妙典。三明行者領解發心。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下品中生竟。

次就下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辨，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從下品下生者，正明辨定其位，即是具造五逆等重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受苦無窮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造惡輕重之相。即有其七。一明造惡之機。二明總舉不善之名。三明簡罪輕重。四明總結眾惡，非智人之業。五明造惡既多罪亦非輕。六明非業不受其報，非因不受其果，因業既非是樂，果報焉能不苦也。七明造惡之因既具酬報之劫未窮。

問曰：「如四十八願中，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不得往生。今此《觀經》下品下生中，簡謗法、攝五逆者，有何意也？」

答曰：「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謗法者，其五逆已作，不可捨令流轉，還發大悲攝取往生；然謗法之罪未為，又止言若起謗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諸苦。經云：『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也。』應知，雖在華中多劫不開，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此義就抑止門解竟。」

四、從如此愚人下，至生死之罪已來，正明聞法念佛得蒙現益。即有其十。一明重牒造惡之人。二明命延不久。三明臨終遇善知識。四明善人安慰教令念佛。五明罪人死苦來逼，無由得念佛名。六明善友知苦失念，轉教口稱彌陀名號。七明念數多少聲聲無間。八明除罪多劫。九明臨終正念即有金華來應。十明去時遲疾直到所歸之國。

五、從於蓮華中滿十二劫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六、從觀音、大勢下，至發菩提心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三。一明二聖為宣甚深妙法。二明除罪歡喜。三明後發勝心。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下品下生竟。

讚云：「下輩下行下根人，十惡五逆等貪瞋，四重偷僧謗正法，未曾慚愧悔前愆。終時苦相如雲集，地獄猛火罪人前，忽遇往生善知識，急勸專稱彼佛名。化佛菩薩尋聲到，一念傾心入寶蓮，三華障重開多劫，於時始發菩提因。」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下輩一門之義竟。

前明十三觀以為定善，即是韋提致請、如來已答。後明三福九品名為散善，是佛自說。雖有定散兩門有異，總解正宗分竟。

三、就得益分中，亦先舉，次辨。即有其七。初、言說是語者，正明總牒前文生後得益之相。

二、從韋提已下，正明能聞法人。

三、從應時即見極樂已下，正明夫人等於上光臺中見極樂之相。

四、從得見佛身及二菩薩已下，正明夫人於第七觀初見無量壽佛時，即得無生之益。

五、從侍女已下，正明覩斯勝相，各發無上之心，求生淨土。

六、從世尊悉記已下，正明侍女得蒙尊記，皆生彼國，即獲現前三昧。

七、從無量諸天已下，正明前厭苦緣中釋梵護世諸天等，從佛王宮臨空聽法。或見釋迦毫光轉變，或見彌陀金色靈儀，或聞九品往生殊異，或聞定散兩門俱攝，或聞善惡之行齊歸，或聞西方淨土對目非遠，或聞一生專精決志，永與生死分流。此等諸天既聞如來廣說希奇之益，各發無上之心。斯乃佛是聖中之極，發語成經，凡惑之類蒙飡，能使聞之獲益。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得益分竟。

四、次明流通分，於中有二。一明王宮流通。二明耆闍流通。

今先就王宮流通分中，即有其七。

一、從爾時阿難已下，正明請發之由。

二、從佛告阿難已下，正明如來雙標依正以立經名。又能依經起行，三障之雲自卷，答前初問云何名此經一句。

三、從汝當受持已下，答前後問云何受持一句。

四、從行此三昧者下，至何況憶念已來，正明比校顯勝勸人奉行。即有其四。一明總標定善以立三昧之名。二明依觀修行即見三身之益。三明重舉能行教之機。四正明比校顯勝，但聞三身之號，尚滅多劫罪愆，何況正念歸依，而不獲證也。

五、從若念佛者下，至生諸佛家已來，正顯念佛三昧功能超絕，實非雜善得為比類。即有其五。一明專念彌陀佛名。二明指讚能念之人。三明若能相續念佛者，此人甚為希有，更無物可以方之，故引分陀利為喻。言分陀利者，名人中好華，亦名希有華，亦名人中上上華，亦名人中妙好華，此華相傳名蔡華是。若念佛者，即是人中好人，人中妙好人，人中上上人，人中希有人，人中最勝人也。四明專念彌陀名者，即觀音、勢至常隨影護，亦如親友知識也。五明今生既蒙此益，捨命即入諸佛之家，即淨土是也。到彼長時聞法，歷事供養，因圓果滿，道場之座豈賖。

六、從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已下，正明付屬彌陀名號，流通於遐代。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七、從佛說此語時已下，正明能請能傳等聞所未聞，見所未見，遇飡甘露，喜躍無以自勝也。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王宮流通分竟。

五、就耆闍會中，亦有其三。

一、從爾時世尊已下，明耆闍序分。

二、從爾時阿難已下，明耆闍正宗分。

三、從無量諸天已下，明耆闍流通分。

上來雖有三義不同，總明耆闍分竟。

初、從如是我聞下，至云何見極樂世界已來，明序分。二、從日觀下，至下品下生已來，明正宗分。三、從說是語時下，至諸天發心已來，明得益分。四、從爾時阿難下，至韋提等歡喜已來，明王宮流通分。五、從爾時世尊下，至作禮而退已來，總明耆闍分。上來雖有五分不同，總解《觀經》一部文義竟。

竊以真宗叵遇，淨土之要難逢，欲使五趣齊生，是以勸聞於後代。但如來神力轉變無方，隱顯隨機王宮密化，於是耆闍聖眾小智懷疑，佛後還山弗闚委況，於時阿難為宣王宮之化定散兩門，異眾因此同聞，莫不奉行頂戴。

敬白一切有緣知識等，余既是生死凡夫，智慧淺短。然佛教幽微，不敢輒生異解，遂即標心結願，請求靈驗，方可造心。「南無歸命盡虛空遍法界一切三寶，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觀音勢至，彼土諸菩薩大海眾，及一切莊嚴相等。某今欲出此《觀經》要義，楷定古今，若稱三世諸佛、釋迦佛、阿彌陀佛等大悲願意者，願於夢中得見如上所願一切境界諸相。」於佛像前結願已，日別誦阿彌陀經三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至心發願。即於當夜見西方空中如上諸相境界悉皆顯現，雜色寶山百重千重，種種光明下照於地，地如金色。中有諸佛菩薩，或坐或立，或語或默，或動身手，或住不動者。既見此相，合掌立觀，量久乃覺。覺已不勝欣喜，於即條錄義門。自此已後，每夜夢中常有一僧而來指授玄義科文，既了更不復見。後時脫本竟已，復更至心要期七日，日別誦阿彌陀經十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初夜後夜觀想彼佛國土莊嚴等相，誠心歸命一如上法。當夜即見三具磑輪道邊獨轉，忽有一人乘白駱駝來前見勸：「師當努力，決定往生，莫作退轉。此界穢惡多苦，不勞貪樂。」答言：「大蒙賢者好心視誨，某畢命為期，不敢生於懈慢之心云云。」第二夜見阿彌陀佛身真金色，在七寶樹下金蓮華上坐，十僧圍遶亦各坐一寶樹下，佛樹上乃有天衣挂繞，正面向西合掌坐觀。第三夜見兩幢杆極大高顯，幢懸五色，道路縱橫人觀無礙。既得此相已，即便休止不至七日。上來所有靈相者，本心為物，不為己身，既蒙此相，不敢隱藏，謹以申呈義後，被聞於末代，願使含靈聞之生信，有識覩者西歸。以此功德迴施眾生，悉發菩提心，慈心相向，佛眼相看，菩提眷屬作真善知識，同歸淨國，共成佛道。此義已請證定竟，一句一字不可加減，欲寫者一如經法。應知。

## 觀經正宗分散善義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