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量論卷三
法稱論師造
民國.沙門法尊譯
現量品第三
所量有二故, 能量唯二種。 能否作義故, 髮影等非義,
勝解義無故。 同不同性故。 聲境非境故, 若有餘因由,
有無覺心故。 勝義能作義, 是此勝義有, 餘為世俗有。
說為自共相。 若一切無能, 種等於芽等, 現見有功能。
若計彼世俗, 云何能如是? 若謂皆有彼, 非爾不見覺,
隨共相進退。 如眼色等覺, 此說名、力等, 隨內支轉故,
瓶及擧與總, 並數等之覺。 髮影等非共, 不著為義故。
執為所知故, 無事,不犯過。 彼等之後起, 如是事,無遮。
明了所現性, 是識體義故, 謂髮等諸覺, 以共為行境,
現發是無義。 若謂總應是, 識體性義者, 許故,過非有。
義體性之總, 一切性同故。 彼依於遮故。 所詮故非事,
根等俱果故。 若詮說名等, 為說者聽者, 所詮相連繫,
為名等無繫? 應於義不轉, 若義由理同, 錯誤而轉者。
應非一切時, 非於境錯誤。 於識則不同, 生彼相覺故。
餘則無彼義, 以不許有覺, 現外義相故。 即許亦離識,
各異非有量。 遮遣不成故。 若識皆有義, 非理,如夢等,
見為餘相故。 亦非從行生, 現青等相故。 無碍,非青等,
住近處不知, 自知故,是識。 以此說名等。 所許眼等覺,
由何許具義? 若見義能故, 餘應得無義。 無繫亦不轉。
若具義連繫, 去來非所詮, 義與彼盡故。 若聲詮總故,
不許犯過者, 非爾。單獨總, 無說故。即說, 彼非同、非顯,
故應常可緣, 以是常性故。 若由顯現顯, 能生緣我識,
彼是功能性。 若有時無能, 彼應皆無能。 彼能或無能,
由本性安住。 常故無可治、 彼盡故何能? 彼總識相連,
青等行相分, 所已決定者, 於彼何所變。 若現知義故,
根非無義者, 一事故、聲等, 覺由何現異? 有類非類故,
不依餘顯性。 若謂成異者, 待故,說為果。 從自因成故,
雖不依仗果, 由分別相連, 非果如何繫? 是餘彼無繫。
故成無自性。 不成為無類, 彼無所待故。 故依於自體,
計無體種類, 於彼差別轉, 諸聲所宣說。 於彼現實體,
於義執彼性。 彼誤,無始時, 見習之所變。 諸義所有總,
以遣餘為相, 此諸聲所說, 彼無少體性。 於無體總覺,
見為總性故。 於義成錯誤, 或計無為總, 彼亦染污故。
彼中無實義, 故非有體性。 無性,非所詮。 若由有所詮,
許為有事者, 則諸事如何, 非是非所詮? 近因各異故,
非可說為他, 是假施設故。 過去未來義, 亦以總為因。
諸聽聞轉者, 有何為無法? 若許彼假立。 假於衣等無,
而與現在瓶, 無事何所親? 覺無誤轉者, 常時為真名,
於婆羅門子, 增益名獅子, 世有如是說。 無義由眾生,
何共稱立聲? 彼是彼真名, 彼理相同故。 錯亂分別者,
餘是俗假名。 如無事功能, 名無。如分別, 有能亦名勝。
此等之名聞, 是眾生所作。 如已滅由聲, 於覺如何現,
於未滅亦爾。 而於耳等識, 有義者,無彼。 能取唯總故,
二心皆相同。 單獨能取彼, 於前已遮訖。 諸互差別者,
何成無別性? 縱有二體性, 彼何成一事? 若彼共同事,
而異於彼等, 說為彼等總, 則成無繫屬。 於遣則無破。
故此相同總, 是無事為相。 若彼是果者, 應成多與壞。
然亦不許彼。 壞唯事相連, 故非是常性。 種類非果故,
應無繫,無事。 事力所生識, 非待於名言, 而於總覺前,
無如是現相。 見二事有覺, 雖無有名言, 亦無異隨轉,
是義近相連。 如無有種類, 而有識果者, 則許為眼等。
由何而區別, 種類亦隨轉。 任何相於識, 無現為事故。
有色故,諸根, 若有能見者, 彼身應顯現。 諸種類不爾,
單獨非見故。 即取別法時, 離彼聲及體, 無餘法顯現。
故彼唯生識, 亦不能作義, 不能故無性, 彼是無事相。
如所說相反, 許彼為自相。 依有事無事, 及依二俱故,
其總亦三種。 若謂依有事, 有事相繫故, 應知有事者。
非爾,已答故, 及於過去等, 見為餘相故。 若失有事法,
以緣事為先, 知彼故無過。 自相一所量, 觀有無求義,
由彼成辦故。 彼由自他性。 之所通達故, 許所量為二。
非如所著故, 許第二為誤。 若由他性知, 錯誤應非量。
意樂無欺故, 雖誤亦是量。 見由餘相知, 此品已答訖。
如於珠燈光, 以珠覺而趣, 錯知雖無別, 於作義有別。
如是雖無義, 比量與現彼, 由作義相繫, 故安立為量。
若由義功能, 有隨轉還覺, 取彼自在者。 其餘事超根,
其不見體性, 了達依餘義。 若彼依繫屬, 時即能了性。
時能了隨行, 通達總體性。 故不知不現, 義一切差別。
由有繫屬法, 於有法生解, 不現之能立, 彼比量定一。
除現不現外, 餘所量非有。 故由二所量, 許能量為二。
見二所量故, 除遣三一數。 無非所量故, 言一。吾亦許。
雖無,決定故, 不定非所量。 彼定第二量。 於無非根覺,
由義力生故。 不待義功能。 於有障隔等, 根覺亦應生。
若由遮現事, 定解無事者, 相違。或彼是, 有遮隨行因。
了知他心故。 成立有二量。 言說等轉故, 定成彼體性,
無欺故是量。 若謂某等處, 誤故不可靠。 見邪因故同。
某時於某事, 由某成知彼, 彼定從彼生, 或定彼體性。
無自因或體, 則彼義非有。 所見彼自性, 於餘亦是相。
若可見自體, 或可見自因, 有餘能見因, 而無彼顯現,
如何有具彼? 總覺若非量, 應無,如他世。 若謂由諸根,
餘時能知者。 非爾,根、能等, 根覺非有故。 若知為無者,
覺生應無因。 由無分別性, 於自相為現。 非無別,緣總。
故彼是比量。 若所量決定, 不知色無常。 彼覺成餘量!
無因而有故。 見差別,不知。 與因繫屬故, 彼亦是餘量。
所量眾多故。 諸量亦眾多, 於一多轉故, 一三數不遣。
喻如見差別。 境無決定故, 有餘所量故。 不犯此過失,
配於色總故? 非無事體性, 彼由如是成, 是則成立故。
由餘不成餘, 非爾、成彼故。 若事如何成? 如是因心因,
由彼如是事, 彼生有因覺。 此因與因覺, 間接繫事故,
似彼現而空, 然非欺誑性。 彼性空,彼等, 著為彼性故,
彼事雖不欺, 然立為錯誤。 故於所達事, 能遍體或因,
是所遍心因, 彼復是覺因。 能破性一切, 由不可得成。
諸說量成者, 由義相反成。 遮彼或彼因, 見說相違事,
彼亦能引出, 無有彼能量, 餘說一事有, 何知餘為無?
若謂相違故, 彼復由何成? 若不共處故, 彼復由何許?
若現無見故, 彼應非能量。 故以自聲說, 彼亦無能立。
說彼非量者, 破遍非所詮。 故說彼相違。 義果,即引說。
皆是結構異, 於義無別異。 相違及方便, 若無立與破,
說破是量者, 非正理隨行。 如以言說等, 成立無遍智,
及無他世等。 與超根諸義, 相違無成故。 若說者是明,
何能所害體? 如是不得故。 說彼為能立。 已說不可得,
非如是能定。 故於極不現, 非能定有無。 相違彼法異,
或不異結構, 如火立無雪, 於生有違害。 如成立事性,
許諸事能立。 如是遮事性, 即能遮諸事。 由此即除遣,
分別所計法, 宗及同品中, 任隨何法等, 隨一可有故。
彼復能遍法, 能了遮所遍。 若有自遮者, 則於決斷時,
若於無彼事, 無彼量為因, 是為最愚者, 牧女共知故。
不可得唯爾, 決定無為果, 此復許可現, 其因或自性,
皆無可現見。 比緣無常等, 此理中所許。 餘取已取故,
不許為量性。 離於有事外, 無有餘無常。 彼由根先成。
多事非所詮, 分別所生法, 乃是其所詮。 總所依若成,
彼總即成立。 若不成如是, 為成故比量。 有餘相同故,
有時不能知, 誤故,如卵異。 不見其異故。 如是即無因,
乃至愚夫類, 見無後生起, 燈等則熄滅, 亦能自決斷。
能雖事自性, 然非無間生, 不見其果故。 愚,無明定故。
為遮彼愚蒙, 而宣說比量。 大慧由見性, 能定一切相。
由從一切遮, 無異於彼義, 遮為因相覺, 及如假名聲,
如異所依轉。 若無錯亂因, 由彼性能生, 與自隨順覺。
又此不得因, 成立為壞滅, 先有事變無, 說名為無常。
有說斷二邊, 有或相繫法, 是無常聲者。 說何為彼邊?
若謂前後無, 彼何非無常? 六等不可故。 於邊彼如何?
有性與相繫, 以是常住故, 非邊所簡別, 若因果是邊,
能別應成無, 無繫故。由彼, 不許事先無。 於彼彼差別,
彼說亦不成。 有性與自因, 相繫故名因。 有性與彼繫,
若常,此果何? 若彼無能作。 先無事非具, 不許相繫故,
故此整應常。 無義由增益, 所詮各異覺, 許無異義聲,
亦以遮為依。 剎那各異故, 了知差別非, 執與見同故,
亦非別有境。 若彼是喻故, 而非總執者。 是喻故已成,
餘量何所作? 若忘故無過, 是故則非喻。 若謂所見事,
以量成立者, 於餘事增益, 為此成顛倒, 彼成非有量。
現與餘一故, 一成二俱成。 著餘相結合, 智者知為念。
待因故非念。 非爾錯亂故。 現量離分別。 即由現量成。
眾分別依名, 是各別自證。 從一切攝心, 內體不動住,
眼見諸色時, 彼覺是根生。 仍少起分別, 了我此分別。
於前說分位, 根知則無彼。 一所見差別, 於餘則不見,
非離於彼別, 有異體餘總, 各異覺無故。 故從根生覺,
皆差別有境。 於諸差別事, 非有諸聲轉。 無隨差別轉。
由無名轉故。 所有諸聲境, 即彼等相合。 言彼名為此,
聯繫所現義, 若彼是聯繫, 彼非根行境。 爾時明了現,
義相非有故。 由識現別異。 為諸義差別。 眼雖現彼義,
然他示謂此, 彼由聲相合, 非是根行境。 於無根用者,
他語不現故。 非未作連繫, 應自能知故。 有無分別意,
由其頓轉故, 或由速轉故, 愚執彼為一。 若謂分別隔,
所見應間斷, 餘亦諸異類, 分別時何非? 若如見火輪,
事品具力者。 彼於餘亦同。 字亦應頓聞。 此若有眾義,
頓集諸根者, 五識雖間斷, 現如不斷覺, 諸名究竟智,
剎那合雜故, 現間斷希有。 故覺應頓轉。 所現無差別,
云何間無間? 即唯意分別, 應不次第緣。 於某有愛心,
近義亦不取, 由貪令生餘, 功能失壞故。 二俱有此諍。
火炭等速轉, 隨逐損壞目, 有誤輪相生, 非由結合見。
有說根生故, 如兒覺,無別。 兒無分別因, 是失壞名言。
彼等無別故, 兒應成現量。 離名言因故, 後亦應不知。
若未習名言, 有意,故許彼。 根生亦應爾, 如此是有餘。
成立兒童者, 亦此中所說。 根覺相同故。 此說領受等。
差別、所別事、 連繫,世間論, 受已而總合。 如是知,非餘。
如有杖、類等, 未知差別故, 非有具彼合。 故此無分別。
彼有隨行識, 聲及明了現, 顯形字相空, 宣說為牛性。
彼性雖相同, 於眼境不見, 無二現相故。 異覺亦難得。
根不緣和合, 不見連繫住。 言此縷為衣, 此聲乃自作。
世言牛有角, 不言角有牛。 謂牛餘支分, 不見間隔故。
言彼縷之衣, 謂縷織作已, 說後起為果。 任何非一時。
有於因增益, 或示聲所依。 簡去一股縷, 言縷於果轉。
或能益所益, 或現無間隔, 無錯誤而知, 最初立名言,
行境是實名。
(現量品上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