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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太虛大師全書．第六編　法相唯識學 · 唯識三十論講錄"
description: "太虚大师是民国时期佛教改革领袖，本书为《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系统阐述法相唯识学。成书于二十世纪上半叶，正值佛教复兴与中西思想碰撞之际。主要内容包括对唯识经典的系统解读、八识理论、种子与现行关系、转识成智的修行次第，以及唯识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该书是太虚大师佛学思想的核心部分，以现代学术方法整理传统唯识教义，强调理性分析与实证修持并重，对现代唯识学研究具有重要奠基作用，被视为中国近代唯识宗复兴的权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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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三十論講錄

> Thirty Verses on Consciousness Only

——十年二月在杭州幽冀會館講——

> Lecture at the Youji Assembly Hall, Hangzhou, February of the Tenth Year

唯者，遮格揀除之義。識者，明了分別之義。離識非有，在識非無，立唯識名。即識之唯，離識無餘，故言唯識，是持業釋。言三十者，為簡二十，亦頌數名。合名唯識三十者，持業帶數釋也。又、唯識為所詮，論為能詮，云唯識三十之論，依主釋；亦可謂帶數依主釋。又、唯識三十即論，持業釋也。

> "Consciousness-only" means to eliminate and exclude all else. "Consciousness" refers to that which clearly discerns and distinguishes. Beyond consciousness, nothing exists; within consciousness, nothing is absent—hence the name "Consciousness-only." It is consciousness itself that is the sole reality, with nothing else apart from it, so we speak of "Consciousness-only." This is the "function-holder" interpretation. The "Thirty" is used to distinguish it from the "Twenty," and also serves as the number of verses in the text. Combined, "Thirty Verses on Consciousness-only" represents the "function-holder with number" interpretation. Furthermore, Consciousness-only is what is being explained, while the treatise is the means of explanation, thus "A Treatise on the Thirty Verses of Consciousness-only" follows the "principal-dependent" interpretation; it can also be called the "number-bearing principal-dependent" interpretation. Also, the "Thirty Verses on Consciousness-only" itself is the treatise—this is the "function-holder" interpretation.

又、明了分別之識有八：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眼識明了分別色塵，耳識明了分別聲塵，乃至意識明了分別法塵，末那任運了別妄執內自我相，阿賴耶任運了別根身器界及種子。一切諸法，離識俱無。又有立六識者，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如俱舍論。九識者，於八識外立第九庵摩羅淨識，如梁朝真諦。本論則唯有八識，奘師謂第九祇是第八異名也。雖然，此皆依俗諦言，非真勝義。真勝義者，法即真如，平等一味，超過數量，非一非異，心言絕故，識且無識，八安有八？

> Furthermore, the consciousness that clearly discerns has eight kinds: (1) eye consciousness, (2) ear consciousness, (3) nose consciousness, (4) tongue consciousness, (5) body consciousness, (6) mind consciousness, (7) manas consciousness, and (8) alaya consciousness. The eye consciousness clearly discerns forms, the ear consciousness clearly discerns sounds, and so on up to the mind consciousness clearly discerning mental objects. The manas consciousness naturally discerns and clings to an inner sense of self, while the alaya consciousness naturally discerns the body, the world, and all seeds. Apart from consciousness, no phenomena exist. Some traditions establish only six consciousnesses—eye, ear, nose, tongue, body, and mind—as in the \*Abhidharmakosha\*. Others posit nine consciousnesses, adding a ninth pure consciousness called \*amala\* beyond the eight, as taught by Paramartha of the Liang Dynasty. This treatise, however, recognizes only eight consciousnesses, for Master Xuanzang held that the ninth is merely another name for the eighth. Nevertheless, all these distinctions are mad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ventional truth, not ultimate truth. From the ultimate perspective, all phenomena are just suchness—equal, single-flavored, beyond all numbers and categories, neither one nor many. Since they transcend words and thought, consciousness itself is ultimately empty of self-nature, so how could there truly be eight consciousnesses?

又、唯識有四分義：所明了分別之色聲等曰「相分」，能明了分別色聲等者曰「見分」，同時證知能明了分別者緣所明了分別不謬曰「自證分」，更同時證知能證知心曰「證自證分」；四分義成，唯識安立。又相分、見分為用，自證分即其體也。又唯識者，有自性唯識——即心王有八，有相應唯識——即心所有五十一，有唯識所變——即色法十一，有唯識分位——即不相應行法二十四，有唯識實性——即無為法六。又有境唯識——教唯識、理唯識——，行唯識，果唯識之三義或五義。

> Furthermore, the theory of Consciousness-only encompasses four aspects of cognition: (1) the "perceived aspect," which refers to the objects such as forms and sounds that are distinctly perceived; (2) the "perceiving aspect," which is the act of clearly perceiving these forms and sounds; (3) the "self-verifying aspect," which simultaneously confirms that the perceiving mind correctly apprehends its objects without error; and (4) the "self-verifying aspect of self-verification," which further confirms the mind's act of self-verification. With these four aspects established, the framework of Consciousness-only is firmly grounded. Moreover, the perceived and perceiving aspects are functions, while the self-verifying aspect constitutes their essential nature. In addition, Consciousness-only can be understood in terms of: (1) Consciousness-only in its intrinsic nature, referring to the eight types of primary minds; (2) Consciousness-only in its associated factors, referring to the fifty-one mental states; (3) Consciousness-only as transformations, referring to the eleven material phenomena; (4) Consciousness-only in its functional divisions, referring to the twenty-four conditioned factors not associated with the mind; and (5) Consciousness-only in its ultimate reality, referring to the six unconditioned phenomena. Furthermore, there are interpretations of three or five aspects of Consciousness-only, including Consciousness-only as object, Consciousness-only as teaching, Consciousness-only as principle, Consciousness-only as practice, and Consciousness-only as result.

又、唯識論有宗論、釋論之別。宗論即本論等，釋論即護法等十大論師相繼所造之釋論等。

> Moreover, within the Yogācāra tradition, there is a distinction between foundational treatises and explanatory commentaries. The foundational treatises are the primary texts themselves, while the explanatory commentaries include works composed successively by the ten great commentators, such as Dharmapāla and others.

世親菩薩造。三藏法師玄奘譯。

> Composed by the Bodhisattva Vasubandhu. Translated by the Tripitaka Master Xuanzang.

世親，即天親。菩薩，即菩提薩埵。菩提此云覺，薩埵此云有情。菩薩為自己已經覺悟之有情而又能覺悟其他之有情者，故即自覺覺他之義也。三藏，即經、律、論。能通經、律、論法，故曰三藏法師。玄奘、師之法諱，法師由梵士取歸經論甚多，此論即譯自梵來者。

> Vasubandhu, also known as Tianqin. A Bodhisattva, or Bodhi-sattva, is one who seeks enlightenment. "Bodhi" here means awakening, and "sattva" means a sentient being. A Bodhisattva is one who has awakened themselves and can also awaken others—hence the meaning of self-awakening and awakening others. The Three Baskets (Tripitaka) consist of the Sutras (teachings), Vinaya (precepts), and Abhidharma (treatises). One who is versed in the Sutras, Vinaya, and Abhidharma is called a Tripitaka Master. Xuanzang is the master's ordination name; the master brought back many scriptures and treatises from India, and this treatise is one translated from the Sanskrit.

護法等菩薩，約此三十頌，造成唯識論。

此為玄奘法師敘述之語。護法等者，等於親勝、火辨、德慧、安慧、難陀、淨月、勝友、陳那、智月十大論師，相繼注釋，顯揚論旨。就中護法立義，尤為周足，故奘師宗之。

今略標所以，謂此三十頌中，初二十四行頌，明唯識相；次一行頌，明唯識性；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就二十四行頌中，初一行半，略辨唯識相；次二十二行半，廣辨唯識相。

此即科判也，列表如下：——

　　　　　　　　　　　　　　　　　┌略論宗旨……………………由假說我法等
　　　　　　　　　　　　┌略標識相┤
　　　　　　　　　　　　│　　　　└彰能變體……………………此能變唯三等
　　　　　　　　　　　　│　　　　　　　　　┌第一能變………初阿賴耶識等
　　　　　　┌第一唯識相┤　　　　┌明能變體┤第二能變………次第二能變等
　　　　　　│　　　　　│　　　　│　　　　└第三能變………次第三能變等
　　　　　　│　　　　　└廣明識相┤正辨唯識……………………是諸識轉變等
　　　　　　│　　　　　　　　　　│　　　　┌違 理 難………由一切種識等
　　　　　　│　　　　　　　　　　└釋諸外難┤
　　　　　　│　　　　　　　　　　　　　　　└違 教 難………由彼彼遍計等
　　　　科判┤第二唯識性………………………………………………此諸法勝義等
　　　　　　│　　　　　┌資糧位……………………………………乃至未起識等
　　　　　　│　　　　　│加行位……………………………………現前立少物等
　　　　　　└第三唯識位┤通達位……………………………………若時於所緣等

　　　　　　　　　　　　│修習位……………………………………無得不思議等
　　　　　　　　　　　　└究竟位……………………………………此即無漏界等

又、按照佛教各宗共通之境、行、果、三種次第，以判攝此論之三十頌本，表舉如下：——

　　　　　　　┌唯識相……………………………………前二十四頌
　　　　唯識境┤
　　　　　　　└唯識性……………………………………第二十五頌
　　　　唯識行………………………………………第二十六二十七頌
　　　　　　├─……………………………………第二十八二十九頌
　　　　唯識果…………………………………………………第三十頌

謂外問言：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問意在說有二字，謂說有則非無。世間說有之我，即情、命等；說有之法，即實、德、業等。聖教說有之我，謂預流、一來等；說有之法，謂蘊、處、界等。又我謂主宰，法謂軌持。主有自在力，宰有割斷力；又主是體，宰是用、約主宰義故名我。軌範可生物解，任持不捨自相，約軌持義故名法。本論所說之我字，較金剛經所說之我相，範圍寬廣，正包含彼經所謂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說之法，包含世間法、出世間法而言。

舉頌以答。頌曰：『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由假說我法以下，答問之辭。由，即下所說之理由也。假說，假字有二義：一、無體隨情假，本無自體，隨情執有，世間我法，正復如是。二、有體強說假，唯識相性，眾生迷惑，佛說我法，隨位設施。種種相，即種種有情、命者、預流、一來之我相，及種種實、德、業、蘊、處、界之法相。轉，有轉變、轉起二義。彼、指種種我相、法相。謂外問既有種種我法相轉，究竟依何法得成？則曰：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也。

此能變之識，雖有八種，以類別之，則唯有異熟——第八識，思量——第七識，及了別境識——前六識之三種。及字，依六離合釋，為相違釋。又、第八識非絕對無思量及了別境之功能，不過在比較上其思量功能，不及第七識之勝；了別境功能，不及前六識之勝。第七識，亦非絕對無異熟性——第七識可有絕對無異熟性義——及了別境之功能；前六識，亦非絕對無異熟性及思量之功能。不過第七識之異熟性與其了別境功能，不及第八識與前六識之勝；前六識之異熟性與思量功能，不及第八識與第七識之勝耳。此中異熟、思量、了別境，皆依其性能之最勝者而立名也。異熟之名，較阿賴耶為廣，較阿陀那為狹。

次二十二行半廣辨唯識相者，由前頌文略標三能變，今廣明三變相。且初能變，其相云何？頌曰：『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捨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恆轉如暴流，阿羅漢位捨』。

前已舉能變識之名，今次第明其義相。初能變阿賴耶識，亦譯無沒識。阿，譯為無，如阿彌陀佛譯為無量壽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又無沒，約義不如藏義更深廣。奘師譯為藏識，以其具能藏、所藏、我愛執藏三義。能藏者，謂藏有世出世間、有漏無漏一切法之種子，有如大地藏有發生萬物之種子也。所藏者，謂此識受轉識所熏成種，隨業受報也。我愛執藏者，謂有情之第七識執之為內自我體，念念不忘也。阿賴耶三藏之義，以我愛執藏為尤重要。此明其「自相」也。又、能藏含有因相之義，所藏含有果相之義。

第八識又名異熟，異熟之義有三：一、異類而熟，類、約性——性即善惡無記三性——言，熟、成熟義，謂因從善惡，果惟無記。二、異時而熟，謂因與果不同時，如春種秋收，今生作業他生受報。三、變異而熟，謂雖有業因，亦待緣起，由種成現，形量便異。異熟之義，以異類而熟、異時而熟為尤重要。第八為真異熟，由真異熟主體而發生前六識等之異熟，名異熟生。此名其果相也。

一切、為概括之辭，一切種者，謂世出世間諸法之種種不同，其性質皆決定於種種不同之種子，藏識中能發生一切法之功能力用，即謂之一切法之種子。此明其因相也。

以上阿賴耶、異熟、一切種，皆為第八識之異名。然尚有「阿陀那」、「庵摩羅」等各種名目，各名目意義，亦各廣狹不同：——

　　　　│眾 生 位│三乘聖位│佛　　位│
　　　　│異　　熟│　　　　│　　　　│
　　　　│阿 賴 耶│異　　熟│庵 摩 羅│

阿陀那、一切種，則通眾生三乘聖及佛位。阿賴耶，在眾生位有，三乘聖位——阿羅漢、辟支佛及八地上菩薩——已捨矣。異熟，眾生位、三乘聖位俱有，佛位已捨矣；此時即名為庵摩羅識。

不可知者，謂此識所緣之五淨色根，及諸種子甚微細；又所緣之外器世間，廣難測量。而其能緣行相，亦極幽妙。執受處，此為所緣境。第八識有三種境界，即根身、器界、種子。而根身與種子為其執受，器界即處。又執受各有二義：——

了、謂此識以微細了知為行相。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此言其相應心所法，心所法即心之屬性也。觸，謂根、境、識三者相和合變異而生。作意，謂警動心中之種子而起現行。受，謂領納順境、違境、俱非境之樂受、苦受、捨受。想，謂心上所起之分齊相，即種種名言所依之而立。思，謂心上所起之行為力，即種種事業所由之而成。相應，有非一非異義，非一者，各有體相業用之不同；非異者，謂所緣之事同，與其性同——如八識為無記，心所法亦為無記——且起滅同時，行動一致。此皆就凡夫位上而言，若佛位則八識平等，惟有二十一種心所相應，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也。

唯捨受，此言第八識唯有捨受，無苦、樂故。無記，有有覆、無覆二種。無記者，不能以善惡記定之也。覆，即覆障，第八識因無覆故，能藏一切有漏、無漏種子。此亦就凡聖位言，佛位惟是善故。觸等亦如是，此言第八識之相應心所，亦為無覆無記也。

恆轉如暴流者，恆則非斷，轉則非常；恆故因果相續，轉故因果變異。望前名果，望後名因，相對立言，喻如暴流。蓋謂第八識自無始以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亦念念生滅，前後變異。

阿羅漢，此言無生，煩惱不生名阿羅漢。捨，指初阿賴耶；異熟則至最後捨故。阿賴耶之我愛執藏過失最重，此位究竟盡也。三乘之聲聞乘第四果，緣覺乘之辟支佛果，永斷俱生我執；大乘菩薩八地以上，永伏俱生我執，皆名阿羅漢，捨阿賴耶之名。又如來位中并捨異熟識名，但名一切種識，亦名菴摩羅識，亦名大圓鏡智相應心品也。

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云何？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

末那，梵語，此云意。但與第六識名同義不同：六識名意，依意之識，依主立名——即依第七得名。如舍利弗依母得名，然舍利弗與其母固非一人。七識名意，即意即識，持業立名——即自體之功能上得名。故二者同名而異體也。意，即恆審思量，此第七識，恆審思量業用勝餘七種識故。

彼，指阿賴耶識。轉，謂變現生起。謂第七識以現行之阿賴耶識為根本依，以阿賴耶識中所藏第七識之種子為種子依。蓋七八二識無始以來，同為恆常無間，互相為依。即第八識以第七識為俱有依，而第七識以第八識為俱有依。又七識依八識之自體分而轉變生起。緣，謂緣慮。彼，亦指阿賴耶，但專指阿賴耶之見分。第七識所依之根，所緣之境，雖皆為第八識，但其緣為內我之專一境，非第八識之相分，不專一故；亦非第八識之自證分及證自證分，唯第八識自證知故。

思量為性相者，思有令心造作之業用，量有決定判斷之智慧。性謂體性，相，謂行相。第七識恆審思量，恆無間斷，審無猶疑。所思量者，唯取第八識之見分為內自我，體性如是，行相亦如是。又八識有思無慧，故恆而不審；六識有思有慧，但忽起忽滅，故審而不恆；前五識有間斷、無分別，故不恆不審；惟第七識恆審思量，勝餘七識。

『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

煩、謂煩躁擾動，惱、謂惱亂身心。癡、即無明。見、即妄執。慢、即倨傲。愛，即貪著。我，包括人我法我而言。人我即執我為實在，法我即執法為實在。此我字，較上言——我法——之我字義更廣。無明者，不明心之實相，因之生妄見——即我見。見者，執也，見解固定之意。由妄見，即有倨傲高舉；由有倨傲高舉，即生貪著，是故我執即煩惱之根本，亦可謂根本煩惱，即異生性。又愛即貪著，貪著與瞋相反，末那具我愛，故不具瞋心所。見即執著，執著與疑相反，末那具我見，故不具疑心所。此六根本煩惱中所以祇具四也。又第七識與第六識，俱有人法二我執，而根本則在第七識。眾生有智愚、賢不肖之不同，即緣癡、見、慢、愛輕重多寡之有異；且染污清淨，唯視七識之所轉也。其餘相應之心所，則有觸等五遍行，因其遍與八識心王相應故。有別境之慧，因七識能審故；及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八種大隨煩惱，因大隨遍諸染污心故。

『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第七識，有四種煩惱常俱，故為有覆。其自體染污，不能謂之為善；亦不能謂之為惡，故為無記。以其現行染法所依之識，極微細故，無強計度，任運轉故。第七識，隨阿賴耶識所生何界，即於何界繫縛，以其念念執阿賴耶為我故也。此即根本無明，無始以來迷惑真性，隨生界地，依託藏識不相捨離。此第七識，恆審思量，妄執有我，至無生之阿羅漢位，方得永斷；滅定位中伏現行，此識暫伏；出世道中初轉智，此識亦暫伏。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三能變，其相云何？頌曰：『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為性相，善、不善、俱非。

此言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也。六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此各識皆依主立名，如眼識以依眼根而發識，耳識以依耳根而發識等。境，即六塵境界，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六識各有自分境界，亦各了別自分境界，如眼識不能了聲塵，耳識不能了香塵等。因六識同以能了別之功能勝，故總名了別境識。亦有名六識為色識，聲識，乃至法識等者，此為依士釋。依根名識，根為八識所變相分，勝故為依主；依塵名識，塵為六識自變相分，劣故為依士。又其體性、行相，皆為能了別塵境。善、不善、俱非者，俱、指善、與不善。俱非，即無記。六識通於善、不善、俱非三性。當其與善心所相應而起即為善，與不善心所相應而起即為不善，與俱非即為無記。但第六識最強而有力，無所不能，無所不為；前五識隨從第六識之善與不善或無記而造業，故能使前五識有三性者力在六識。

『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皆三受相應。

此者，統六識言。遍行，謂遍行一切心王，遍行一切界地，遍行一切性。別境，謂特別境界。善，謂能為現在將來自他順益者。順、即與本性如來藏相順，益、即開顯本性如來藏。善有無漏、有漏之別，眾生因七識執我，所為善業亦帶有染污，謂之有漏善。至破我執後，本地清淨，則謂之無漏善。煩惱，謂煩躁擾動、惱亂身心。隨煩惱，謂隨根本煩惱而有。不定，謂不定三性。又、隨煩惱有小、中、大三種。小隨煩惱，謂忿以下十個，業力最猛，通惡性不通無記性，力強而狹，故名小隨。中隨煩惱，謂無慚、無愧，不通無記。自類相通，比小隨較廣，故名中隨。大隨煩惱，謂通惡及無記性，且恆與根本煩惱相應，故名大隨。

受，有憂、苦、喜、樂、捨之五種。在心為憂，為喜；在身為苦，為樂故。又名三受者，六識皆能領納違、順、俱非境相，故三受相應。

『初遍行觸等。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

遍行，已詳初能變中，故言觸等以略之。

別境所緣事實，各有不同。欲、即希望，謂於愛境希望其合，於惡境希望其離。勝解、即明確見解，有審決無猶豫。念、即憶過去之境，記取往境，分明不忘。定、即專注一心不亂，有如承蜩。慧、謂推求簡別，微細分析，了然決定。以上五種所緣，各有別境之不同也。

『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信，即信實、德、能。實者，有實事實理二義。實事如法界因果，實理如唯識相性。德者，真淨之德。能，廣大功能。信實、德、能，即為善法之根。慚、即依自法力，崇重賢善；愧、即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皆能止息惡行。無貪等者，等無瞋、無癡。根、謂其生善一切最勝，如木之根底，幹枝花葉即由之而發生也。無貪者，於有——即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有果，有具——即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有因，厭離而無愛著。無瞋者，於苦——三界苦果，苦具——三界苦因，不生瞋恚。無癡者，即無無明，於諸事理分明了解。勤、亦名精進——即六度中精進波羅密——即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廣，未生惡遏令不生，已生惡斷令不續。安、即輕安，謂離三毒麤重昏懵如釋重負，身心輕快安隱堪行善行。謂修禪定，能令所依止麤重身心，轉為輕安暢適。不放逸，於所斷惡防令不起，於所修善引令增長，善惡之外亦對治無記。行捨，謂由精進力捨貪、瞋、癡，令心平等正直，任運入道。此捨非受之捨，即金剛經心無所住，不依斷、不依常、亦非依有、非依無等修禪定般若，念念捨之即念念行之；如行道然，不捨前步則後步不進。不害，即悲愍眾生不為損惱，亦即大悲。

『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

此即根本煩惱，為諸隨煩惱之根本，為二種生死之根本。有六種：貪，愛欲為因，愛命為果，所謂於有、有具，耽染愛著。瞋，以貪為根，遇有逆境，憎嫉忿恚，所謂於苦、苦具，瞋恚惱悶。癡、即無明，有二種：一、根本無明，不明心性而生法我二執，多迷諦理，謂之理癡。二、枝末無明，不明因果而生邪見惡見等，多迷事相，謂之事癡。慢著，謂我慢。慢有七種：慢——於劣計己勝，於等計己等，令心高舉；過慢——於等計己勝，於勝計己等；慢過慢——於勝計己勝；我慢——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增上慢——於未得增上殊勝七證法中，謂我已得；卑慢——於多分殊勝，計己少分下劣；邪慢——實無德計己有德：是皆以我慢為主。疑、謂狐疑不信，無決定見，約依六事而生：一、聞不正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四、性有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教法是也。惡見、亦名不正見，有五種：一、身見，即薩迦耶見，執身為我。二、邊見，即我見增上之力，隨彼所執起斷常有空見。三、邪見，不信正法，此見如增上緣，四見所不攝者皆此見攝。四、見取，偏執己見。五、戒取，持牛狗等戒及彼所依諸蘊。

『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

此為十小隨。言隨者，以隨他根本煩惱而生。隨有三義：謂自類俱起，遍不善性，遍諸染心。具三名大，具二名中，俱無名小。忿等十法，行相麤猛，各自為主；然唯於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若一生時必無第二，故名為小。一、忿者，憤怒發起，能生暴惡，瞋一分攝。二、恨者，先有忿恨，懷惡不捨，亦瞋一分攝。三、覆者，自己罪惡，隱藏遮護，癡一分攝。四、惱者，忿恨在先，觸違發怒，亦瞋一分攝。五、嫉者，不耐他榮，因生嫉妒，亦瞋一分攝。六、慳者，耽著財法，祕吝不捨，貪一分攝。七、誑者，以詐欺人，矯現獲利，貪癡二分攝。八、諂者，巧言令色，阿諛曲媚，亦貪癡二分攝。九、害者，逼害有情，無悲無愍，瞋一分攝。十、憍者，矜高自恃，醉傲凌人，貪一分攝。又、憍有七種：即無病憍，少年憍，族性憍，色力憍，富貴憍，多聞憍。

『無慚及無愧。

此為中隨二。二法皆自類俱起，但遍不善性，不通有覆，故名中隨。無慚者，不自羞恥，輕拒賢善。無愧者，不羞於人，崇重暴惡。經云：『有二句法，能救眾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慚者羞天，愧者羞人』。

『掉舉、與昏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如。

此為大隨八。八法自類俱起，遍不善性，不可名小；染心皆遍，不得名中。二義既殊，故名為大。掉舉，輕舉妄動，令不寂靜。掉舉有三：身掉舉亂動，口掉舉亂言，意掉舉亂思。昏沈，昏昧沈重，無所堪能，有深淺輕重之不同。不信，無有誠信，不起樂欲。懈怠，懶惰成性，無精進力。有我執即有身心之相，故有懈怠。放逸，放蕩縱逸，不自簡束，六根放逸，善損惡增。失念，忘失正念，心有散亂，不知不覺之念忽起忽落。散亂，馳散外緣，流蕩忘返。如坐禪時，心念紛飛，攀緣外境，失其正念，此為散亂。不正知，謬解觀境，不了實相，若事若理若因若果，不能真實了知。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不定謂通三性。悔，亦謂惡作，已作未作，事後追悔。眠，意識昏熟，心極闇劣。尋、謂尋求，但求其概，逐外粗相。伺、謂伺察，微細考察，伺內細境。粗者、聊且之辭，細者、綿密之謂。此二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於意言境，深推曰伺即思，淺推曰尋即慧。深推則神凝，故身心舉安；淺推則躁動，故身心不安。若離思、慧，此二差別便不可得。二各二者，悔、眠為一類，尋、伺為一類，言二類各有二種；亦可謂二類各通善染二性也。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云何應知現起分位？頌曰：『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此明前六轉識現起分位。依者，依之而起，依之而存在。止者，止宿。根本識，即初能變阿陀那識。阿陀那、此云持，能持一切法之自性自相令不失壞。前六識以阿陀那識為共同依，即以阿陀那識為其不起現行之種子所止宿之處。

緣，有因緣、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之四種。識之生起現行，必待眾緣具足。如眼識，須具明、空、境——即所緣緣、作意、根——俱有依、意識——分別依與五識共同而起、末那——染淨依、種子——因緣、本識——根本依等九緣。復有等無間緣，為各識之開導依。耳識有八緣，唯除明緣。鼻、舌、身七緣，除空、明二緣。六識有五緣：一、根緣，二、境緣，三、作意緣，四、根本依緣，五、種子依緣。七識有三緣：一、根緣，二、作意緣，三、種子緣。八識有四緣：一、根緣，二、境緣，三、作意緣，四、種子緣。五識所藉緣多，所以有間斷，俱則生不俱則不生。水、喻根本識，波濤、喻前五識。前五識之依根本識而起，必待眾緣具足，正如波濤之依水而起，有待風動之緣。第六意識，待緣既少，故常得現起。但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睡眠、悶絕之五位中意識不起。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三能變相，即指三能變識之自證分。所變二分，即相分、見分。言自所變相分、見分皆依自證分而起，即自證分為相分、見分所依也。是諸識、指三能變及其相應之心所法。轉變者，謂一一法之自體，皆能變似相見二分，即由識之種子起現行之相。分別、指所變見分，所分別、指所變相分。由此正理，彼實我法決定非有，是故一切世出世間有漏無漏之法，無不唯識。

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曰：『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問：若唯識無境，由何而得種種心生？既無外境牽心，心識緣何而起？答：由一切種識、即第八根本識，含藏各識及諸心所法各各親種子，由此一切種子熏習生長乃至成熟，轉變不一。如眼識從親種子變生眼識現行，能分別色。耳識從親種子變生耳識現行，能分別聲。乃至身識從親種子變生身識現行，能分別觸。六、七、八各識皆然。又一切識之生起，不外因緣：——

展轉，有互相為緣互相輔助之義。彼彼、即種種，謂八種識及諸心所法。分別生，即言分別所分別之見相二分由此而生。此頌與下頌義，唯識二十論詳言之，可參閱。

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

問：若無外緣內心不起，內心不起業無自生，何以世間有情生死相續？答：有情生死相續，皆由內之因緣。諸業，謂福業——自體及果俱可愛樂，相殊勝故；非福業——自體及果俱不可愛樂，相鄙劣故；不動業——具業多少，住一境性不移動故，習氣，謂熏習——亦即結習，即種子——氣分。二取習氣，即指我執取、名言取。此二取，俱有執著義。計有四種：一、取相分見分，二、取五蘊名色，三、取心及心所，四、取本末，本即第八識總報，末即前七識別報。彼四種所取，皆是我執名言二取所攝。又諸業習氣內，具有二取習氣。二取習氣，有如灰土；諸業習氣，有如泥團。泥團能攝灰土，諸業習氣亦攝二取習氣。即分散為二取，和合為諸業。俱，謂業種與二取種俱，是親疏緣互相助義。前異熟，謂前一生乃至前百千生，業力所感之異熟果。餘異熟，謂感後一生乃至感後百千生業力之異熟果。蓋三界內分段生死，由有漏善與不善之業種子為因，煩惱障種以為助緣，招於六道身命麤異熟果，前盡後生。即三界外不思議變異生死，亦由無漏有分別業種子為因，所知障種以為助緣，感於三種意生身細異熟果，前後改轉。是則二種生死，皆由內識惑業所感，固無藉乎外緣也。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應知三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頌曰：『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問：若唯有識，經不應說有三性！答：言三性者，亦不離識。三性即下言遍計執性，依他起性及圓成實性也。彼彼、猶言種種，遍、周遍，計、計度。即依見相二分，加以刻畫計度，宇宙萬有由此而著。此妄執自性差別，名為遍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空無所有。又、遍計執性，或言：八識皆有，因八識皆具見相二分，而此遍計執性即為於見相二分上有分別故。然第八識及前五識，非能遍計。或謂：惟六識有遍計執。然執性畢竟起自末那，故護法言：遍計執性，唯於第六第七心品有之。蓋見相二分是依他而起，由依他起性虛妄執著，即為遍計執性矣。如黑夜見樹，執以為鬼，畢竟非有。他、指眾緣，依他、言仗因託緣，如眼識九緣生，耳識八緣生等。分別、言明了分別之識。生、即眾緣之集現。謂此心心所法及見相分有漏無漏，皆依眾緣而生起，悉由識心分別而顯現。如黑夜見樹，形相實有。圓、謂圓滿，成、謂成就，實、謂真實。彼、指依他起性。前性、指遍計執性。言此圓滿成就真實之法，體非虛妄，即於彼依他起性上常遠離遍計性。如枯樹非鬼，鬼無樹有。

此、指圓成實性。非異者，圓成實之真如，即依他起之實性。非不異者，依他起為一切有為之法相，圓成實乃一切無為之法性。無常、即生滅，性、即真理，等者，等於無我。言一切生滅之法，各有差別之相，亦共有無常、無我之性。共有無常等性，所以非異；各有差別之相，無常自無常，法自法，所以非不異。此、指圓成實性，彼、指依他起法。非不見，猶言見也。即言非不見圓成實性，而能見依他起性。又、圓成實性，義較真如為廣，即果位中有為無漏之法亦屬之。更分判如次：——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頌曰：『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問：若有三性，世尊何以說一切法皆無自性耶？答：無性即識性。言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名，為遣執故也。密意者，方便之謂，有含而未露、說而未盡之意。為開悟故說有三性，表詮以表示自性；為遣執故說三無性，遮詮以遮撥自性。此方便立言，非了義之極談也。相者，對待之假相，有分限、有邊際、一切名言由此安立。而分限邊際之假相即由周遍計度之所生，體相非有，如空中華，故立相無性。自然者，本來如是之謂，依託眾緣而起則非本來如是可知，故立無自然性——即生無性。後由遠離前——指遍計執性——所執我法性者，言從本以來，不與遍計執性相應，故立勝義無性——即真如無性。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此、指圓成實性。勝義、第一最真實之義。言圓成實性為諸法中第一最真實之義。真如者，不虛妄之謂真，遮遍計執虛妄之法；不變異之謂如，遮依他起生滅之法。即無有一法可取為真如之相，亦無真如之名可立。起信論云：『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常如其性，言真實而不虛妄，如常而無變易，隨緣不變，不變隨緣，故此為識之實性也。

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者，論曰：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依幾位，如何悟入？謂具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住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具此二性，方能悟入。

言上已明三能變及相分見分等唯識之相，與諸法勝義及真如等唯識之性。相即事，性即理，事理已俱明矣。問：如此唯識相性，誰人悟入？幾位悟入？如何悟入？大乘之大，簡別之辭，以遍常為義。如起信論所謂：體、相、用之三大。乘者譬喻之名，以運載為義。如起信論謂：過去現在諸佛，曾從凡愚地由運載以至大覺地故；現在未來諸覺有情，皆由運載以至如來地故。種性，猶言種類，即種子類別。本性住種性，即本有之大乘佛性，起信論所云之「本覺心」是也。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猶言無始以來根本識本具法爾所得——法有軌持之義，爾者如是之謂，得者成就之義——無漏法因。漏有破敗不完美之義，亦即煩惱生死，煩惱業上之有漏，生死果上之漏。無漏法，即諸佛究竟無上菩提、涅槃。習所成種性之習，即熏習，熏習所成之佛性，起信論所云之「始覺心」是也；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法界、即一真法界，即事理法界，亦即唯識相性之現量證境。等、謂同等，流、指佛所說經、菩薩所造之論皆從法性流出。即言聞佛所說經、菩薩所造之論熏習而成佛性。具此本因、熏習二性，方能悟入唯識相性。悟、有漸悟、頓悟之別，此中所言即為頓悟。蓋由唯識相性之教，解唯識相性之理，修唯識相性之行而證唯識相性之果也。

何謂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於識相性能深信解。其相云何？頌曰：『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資、謂資具，糧、謂糗糧，譬喻之名也。謂此位順大乘法性，修十波羅密降伏惑業，於唯識性相信心成就，能分明現前了然不昧。解、即勝解，亦即理觀忍可。此頌，言資糧位分際及其功行。資糧位，包括十住——理觀，十行——事觀，十迴向——理事不二之三位。乃至云者，承上而言，有超略初住至第十迴向意。未起識，猶未證得唯識性相，即未證得真如。然已發深固大菩提心，求住唯識真勝義性。二取、謂能取、所取，即見相二分之功用。能取為我執，所取為法執。隨眠、能隨起現行眠息種子，此位尚未能摧伏斷滅隨眠種子，但能伏分別二執之現行耳。

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其相云何？頌曰：『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加行位者，加力進行，謂菩薩先於資糧位善備福德智慧，順解脫分亦既圓滿，為入見道住唯識性，乃加力進行。順大乘法性，起決定選擇之真見道出世慧。於此有煖、頂、忍、世第一等四法。此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之初位後位而立。即尋思能詮之名言，尋思所詮之義相，尋思名言義相之自性，尋思名言義相之差別，一一假有實無。若能如實遍知此四離識非有，及知能取之識亦復如是，即轉名如實智。煖者，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即名無得物之功，故名是假有，物無當名之實，故義是假有。名義之自性既非實有，則名義之差別亦豈實有，皆是隨心變現施設而已。以此尋思，歷觀蘊處界等若名、若義、若自性、若差別皆不可得。此即是慧日道火前相，能破眾生長夜迷闇執著。頂者，依明增定發上尋思，數數修習所取實不可得之觀，令其增盛，如登山頂周觀無礙。忍者，依印順定——印前所取空，順後能取空，名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但是相待立故。印順忍時，印前所取空，順後能取空，立印順名，忍印取境之識亦空。大乘止觀云：『疆觀諸法唯是心相虛狀無實，復當觀此能觀之心亦無實念』，正同此中四加行觀。世第一者，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雙印能所二取皆空。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如實智之後位，故名為上。前忍位中，下忍印所取空，中忍順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今乃二空雙印，必入真見道也。如是煖、頂，依於能取之識、觀所取之境本空。下忍起時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亦如境之是空，順樂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印空相。此唯識觀之行相，入真見道之司南也。

立少物，少物即空。基云：『心上變如，名為少物』。學記解云：『見所執無即如相現，猶如穿壁虛空現故』。如顯揚云：『彼二我無，即是二無我有』。又佛地論明遍計言：『心所現無，依他起攝；真如理無，圓成實攝』。是則所執空影名變如相也。謂諸菩薩於此四位，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安住真唯識理也。蓋煖位、頂位依識觀空，則境空識有；下忍印成境空，上忍印成識空，世第一法，雙印二空，皆帶空相，未得全除。彼相滅已，方實安住真唯識理，名通達位。如手雖不取物，尚留一空拳。

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如實通達唯識相性。其相云何？頌曰：『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悟入唯識實性，即體會真如，名通達。見道明照真理，略說有二：一、真見道，是無分別根本智。二、相見道，是有分別後得智。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根本智，有見分無相分，挾帶體相不變相狀故；後得智，見相二分俱有，變相觀真，分別說法故。此位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因無智外之如為智所證，亦無如外之智能證於如——此即證得真現量——，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所二取之相，不同有所得心分別戲論所現相也。

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其相云何？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以前所體會唯識實性，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摧伏斷滅無始俱生之我法執。無得者，遠離所取，亦離戲論。不思議者，遠離能取，妙用難測。出世間智、即無分別智。二取之隨眠，是世間之本，唯此無得不思議智乃能斷之。二麤重、即二障種子，以其性無堪任，違於精細輕安之無漏法故。依、謂所依，即根本識，依他起性與染淨法為所依故。轉、謂於依他起中染淨二分中轉捨染分，轉得淨分；即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亦即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蓋煩惱、所知二障種子，皆根本識之所執持，菩提、涅槃二轉依果，亦根本識之所本具也。

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其相云何？頌曰：『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究竟位、即唯識果，無上正等菩提、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一真法界清淨為體，以四智——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為用。障，指二障、三障。無漏界，性淨圓明，即佛界。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善，白淨法性。常，無生無滅，性無變易。安樂，眾相寂靜，永離違害。解脫身，永遠離煩惱障縛，即大自在我，時空無礙。大牟尼，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謂永寂二邊，默契中道也。法，即法、報、應三身。法身，名自性身，即一切法平等實性；報身名受用身，有自受用身、他受用身；應身名變化身，即隨類化身。

（如如記）見海刊二卷七期

（附註）海刊原題「唯識三十論紀聞」，今依法相唯識學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