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大悲心義
佛法中所謂「慈悲為本,方便為門」,就是要人人皆本大慈悲心為出發點,而去做種種方便利人的事業。我們由上面可以知到萬法皆眾緣所生而無自性,以無自性而可由心力轉動,所以大家應從此發普遍的大慈悲心,以眾人的苦為苦,眾人的樂為樂,若有一人還受苦,即對於自己的良心上過不去,咎諸自己,以由自己負振興社會的責任未做到所使然。但佛法中的大悲心,尚不限於救濟世界人類,就是一切眾生——乃至蠢動含靈的一切微細眾生,若有一在受苦,未得樂,終要設盡方法去把他超度,正如地藏菩薩所發的大悲心:「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所以佛法是積極的,救世的,非同一般人誤會是消極的,厭世的。故能本佛法『大悲為本,方便為門』的宗旨去做救國的事業,只顧謀全國國民的公共福利,不惜犧牲個已,「大公無私」,以國民的苦樂而苦樂,這纔是做實際上的救國救民的真正事業!故從因緣生義而至大悲心義,為佛法中談救國的一貫義理,亦是扼要的義理。
第一明因緣生義,是顯宇宙萬有皆從緣生;第二明緣生諸法皆無自性,即顯明諸法皆空。但空非壞滅了名空,是諸法由因緣而生,無固定體性而說曰空。但眾緣而生,亦機械的,呆板的,以其無自性而由心力可以轉動,故成為活潑的、尊嚴的,依此理而行,即可得到活潑潑的自由平等。故第三明大悲心義,正要各人發起普遍的大悲心去幹濟世救人的方便事業,是為佛法的要義。當此外禍頻來內患疊出的國難嚴重的時期,人人都本此理去振作精神,努力救國事業,則不能說佛法無補益於救國了。
(二五五六,一二,一六守志于潮安)(見海刊十四卷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