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本於有所不為而後有所為
在佛學之修養上,即由戒而定以至於慧。戒者、戒有所不為之事,去作當為之事。定者、以平常之精神是散漫而不一的,常被外面之色香等所引動;要精神統一,要不為萬物所轉,就要定之能力,方能使精神統一而不散漫。精神統一之後,方能達所要之目的。要達此目的,就要戒要定有所不為。故軍人要有謹嚴之紀律,若無紀律,任意而為,則全體散漫,行動必無所成。尤要有指揮統一之命令,在人類團體之組織,軍隊為最有紀律之團體,若不能指揮統一,則可成為己與己鬥,自與自爭的流弊。所以中國國內,近年常有爭鬥,衛民的反以害民,皆是由無紀律的軍隊,軍令不統一,軍紀不嚴肅所致。軍令軍紀,即是限制其有所不為,而必為所當為的。故軍人須遵守紀律,且服從命令。遵守紀律,即佛學的戒,服從命令,即是佛學的定。故要有實行革命的精神,就有「本於有所不為,而後有所為的」兩句話。今日所供獻諸位的,就是這一點意思。
(紹奘記)(海刊十一卷五期)
(附註)原題「大師在長沙第一軍官講習所演說辭」,今依當日講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