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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 22 釋僧像篇(下三)"
description: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是宋代律学高僧元照对道宣律师所著四分律行事钞的权威注释。本书成书于北宋时期，旨在阐释和弘扬唐代道宣开创的南山律宗精义。内容系统注解了四分律的戒相、持犯及修行实践，将律学理论与日常行事紧密结合。该书在佛教史上地位崇高，是研究中国律宗尤其是南山律宗不可或缺的核心典籍，对后世汉传佛教的戒律传承与修行规范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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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僧像篇

> 僧像篇

題中，上二字即所敬境，下二字即能敬儀。僧即總於眾別，像即攝於經法，即下立敬儀中三科之文；則三寶勝境，通為所敬矣。古云：僧是能敬，像為所敬者，誤矣。取其語便，故僧在初；準下敬儀，佛在前列。致即訓至，《說文》云：送詣也，謂以至敬之心，投詣勝境故也。

> 題中の上二字は、敬う対象となる境を示し、下二字は、敬う側の作法を指す。「僧」は、多くの人々の中から総じて（全ての僧侶を）指し、「像」は経典や法をまとめて含んでいる。これは、後に述べる敬いの作法における三つの項目の文を指しており、すなわち仏・法・僧という三宝の優れた境が、広く敬う対象となるのである。<note>古くは「僧は敬う側であり、像は敬われる側である」と言われたが、これは誤りである。</note>言葉の都合上、僧を最初に置いたが、後の敬いの作法に従えば、仏が先頭に来る。「致」は「至」と解釈され、『説文解字』には「送り届ける」とあり、これは至誠の敬いの心をもって、勝れた境に帰依することを意味する。

敘意中，初文，上二句，明弘通立法。謂比丘之眾，舉事有法，化被於時；光世生善，發生物信；則彰佛法高深，人知歸嚮，故云景仰斯立也。謙下四句，明道俗所宗。謙恭遜恪，言其內心；斂敬攝儀，言其外貌。退己自卑，謂之謙遜；尊他專謹，謂之恭恪。儒宗有《禮記》，首云無不敬；是知敬者，禮之主也；又儒教不出五常，而禮統焉；故《論語》云：恭而無禮則勞；則知謙敬，俗典明示，故云命章。又下引佛制，敬佛法僧；師資相攝，上中下座，互相禮敬；則知遜恪，佛法推先，故云爰始；或可凡對勝境，或見尊上，必先致敬故云始也。豈下，明敬慢可不。上二句，示非所宜；下二句，明須立敬。形謂削髮，服即壞衣，倨慢謂傲物。方謂法度，即下所明；然出家異世，不但外儀，必由內法，故云清革。

> 述べる意において、初めの文の上の二句は、弘く法を立て通すことを明かす。比丘の衆は、事を挙ぐるに法あり、化は時に及び、光世は善を生じ、物の信を発起す。すなわち仏法の高く深きを彰らかにし、人の帰嚮することを知らしむ。故に景仰してこれに立つと云うなり。謙下の四句は、道俗の宗とするところを明かす。謙恭遜恪は、その内心を言い、斂敬摂儀は、その外貌を言う。己を退けて自ら卑くするを謙遜と謂い、他を尊び専ら謹しむを恭恪と謂う。儒宗に《礼記》あり、首に「無不敬」と云う。是によりて知る、敬は礼の主なりと。また儒教は五常を出でず、而して礼はこれを統ぶ。故に《論語》に云う「恭にして礼なれば則ち労す」と。則ち謙敬は俗典に明示せられ、故に命章と云う。また下に仏制を引き、仏法僧を敬うことを明かす。師資相摂し、上中下座、互いに礼敬す。則ち知る、遜恪は仏法に推先せられ、故に爰始と云う。或いは凡そ勝境に対し、或いは尊上を見れば、必ず先ず致敬す。故に始めと云う。豈に下は、敬と慢の可・不可を明かす。上の二句は、宜しきに非ざるを示し、下の二句は、敬を立てるべきことを明かす。形は削髮を謂い、服は壞衣、倨慢は物を傲ること。方は法度を謂い、即ち下に明かすところなり。然れども出家は世に異なり、外儀のみならず、必ず内法に由る。故に清革と云うなり。

引證中。省已所短，則內懷慚愧；由有慚愧，則推重於他，則知慚愧是敬之本。倨慢自矜，無慚故也。是下，勸修。凡在吾門，宜遵佛語。

> 仏の教えを引き合いに出す中で、自分の短所を反省すれば、心の中に恥ずかしさが生まれる。その恥ずかしさがあるからこそ、他者を敬い重んじることができる。つまり、恥じる心が敬うことの根本なのである。傲慢で自分を誇るのは、その恥じる心がないからである。ここから先は、修めることを勧めている。我が門にいる者は、皆、仏の言葉に従うべきである。

三中，初敘禮壞。上二句通示。移謂遷變，淡謂浮薄。次六句別釋。鄙謂庸惡，末謂卑下；輒為領袖，故參眾首。眉謂尤眉，壽即高臘；反相欺壓，故在下行。武力，謂恃勢陵物之者。文華，謂世俗文筆之流。上四句，敘坐次乖道；下二句，明推舉同俗。彼時尚爾，況今衰末，不足怪矣。如下，結歎生起。提引者，即指當篇明誡者，乃彰垂訓。

> この三つの段階のうち、最初に礼儀の崩壊を述べる。上の二句は全体的に示している。「移」とは移り変わること、「淡」とは浅はかで薄っぺらいことを意味する。次の六句は個別に解説する。「鄙」とは庸俗で悪いこと、「末」とは卑しく下劣なこと。みだりに先頭に立つので、大衆の頭となって並ぶ。「眉」とはひときわ秀でた者、「寿」とは高齢で徳の高い者。かえって互いに虐げ圧迫するので、下位に置かれる。武力とは、勢いを恃んで人を虐げる者をいう。文華とは、世俗の文章や筆の達者な者たちをいう。上の四句は、座る順序が道に背いていることを述べ、下の二句は、推挙が世俗と同じになっていることを明らかにする。当時すらこのようであったのに、ましてや今の末法の世においては、怪しむに足らない。以下のように、結びとして歎き、生起を述べる。「提引」とは、すなわち当該の篇の明確な戒めを指し示すことであり、「明誡」とは、訓戒を後世に垂れることを明らかにするものである。

次科，分章中。指如題者，即本篇法附也。

> それでは、次の科として、章の中を分けて説明します。ここで「題の如く指す」とは、この篇に法が付属していることを示しています。

制意中，初科，《智論》，前示真境。以佛生身，是法身所依器故。如下，引緣證。佛升忉利天，為母說法；將從天下，眾皆迎接；須菩提在石室中，行空三昧；念言，佛常說云：若人以智慧眼，觀佛法身，為先見佛；念已，但坐室中；蓮華色尼，欲先見佛；乃化作輪王，千子部從；眾人見已避道，得先見佛；却復本身，前禮於佛；佛言：汝非先見於我，彼須菩提最初見我；以觀空故，得見法身，名真供養。由佛呵止，故云不受。

> 制意の中で、初めの科は『智論』に基づき、まず真実の境地を示す。仏の生身は、法身が依りどころとする器であるからである。以下の引用は因縁によって証明する。仏が忉利天に上って母のためにお説きになり、やがて天から下りられる際、大勢の人々が迎えた。須菩提は石室の中で空三昧を行じ、「仏は常にこう説かれた。もし人が智慧の眼で仏の法身を観ずるならば、それが最も先に仏を見ることである」と念じ、そのまま室の中に座っていた。蓮華色尼は先に仏に会いたいと思い、転輪聖王に変身し、千人の子供たちを従者として連れた。人々はそれを見て道を避け、彼女は先に仏に会うことができた。しかし、もとの姿に戻って仏の前に礼拝すると、仏は言われた。「あなたは先に私を見たのではない。あの須菩提が最初に私を見たのである。彼が空を観ずることによって法身を見たからであり、それが真の供養というものだ」<note>仏が呵責してお止めになったので、「受けず」と言うのである。</note>

次敬意中，初徵示。《四分》下，引釋。文出〈房舍犍度〉，彼云：爾時佛從王舍城，與諸比丘，人間遊行，詣毘舍離；時六群先往取房，為和尚親厚等；時舍利弗目犍連後至，不得房宿，臥埵上，因集眾呵誡，如鈔所引。初引佛問。諸下，眾答。佛下，呵責。即見制意。廣下，引緣。彼云：過去有三親厚，象、獼猴、鵽鳥鵽當刮反，《爾雅》注云：大如鴿，亦言鳩，或言雀。，依一尼拘律樹，彼作是念：我等共住，不應不興恭敬；互相問言，憶事近遠；象言：我憶小時，此樹觸我臍；猴言：我憶此樹，舉手及頭；鳥言：我憶雪山右面，有大尼拘律樹；我於彼食果，來此便出，即生此樹；時象即以猴置頭上，猴以鳥置肩上，遊行村聚；說偈如鈔。上句行敬，次句顯益，三即現報，四是後果。汝下，勸依。自下，立制。今時僧眾，不別尊卑；宿德晚生，互相作禮；受戒徒分時分，坐夏空數淺深，堪嗟世薄情浮，深痛律崩法壞；有心弘護，宜切故承。

> 以下是对所给文本的现代日语翻译： 此の節は、敬意を説く中で、初めにその意味を示す。『四分律』の以下は、引用して説明する。その文は〈房舍犍度〉にあり、そこにはこうある。その時、仏は王舎城から多くの比丘たちと共に、人里を遊行し、毘舎離に至った。その時、六群比丘が先に行き、自分の和尚や親しい人々のために部屋を取ってしまった。舍利弗と目犍連が後に到着し、部屋を得られず、石の上に臥していた。そこで仏は衆を集めて呵責し戒めた。これは『行事鈔』に引用されている通りである。初めに仏の問いを引用する。「諸」以下の部分は、衆の答えである。「仏」以下は、呵責である。ここに制戒の意図が見られる。「広」以下は、因縁の話を引用する。そこにはこうある。過去に三匹の親しい者がいた。象と猿と鵽鳥である。彼らは一本の尼拘律樹の下にいた。彼らは思った。「我等が共に住むならば、互いに恭敬せずにはいられない」と。そして互いに問い合った。「憶えている出来事は、どれほど昔のことか」と。象は言った。「私は幼い時、この木が私の臍に触れたのを憶えている」と。猿は言った。「私はこの木に手を伸ばすと頭に届いたのを憶えている」と。鳥は言った。「私は雪山の右側に大きな尼拘律樹があったのを憶えている。そこで果物を食べ、ここに来て糞をし、それがこの木となったのだ」と。その時、象は猿を頭の上に乗せ、猿は鳥を肩の上に乗せ、村々を遊行した。偈を説いたのは『行事鈔』に引用されている通りである。上の句は敬いの行為を示し、次の句は利益を示し、三つ目は現世の報い、四つ目は来世の結果である。「汝」以下は、戒めに従うことを勧める。「自」以下は、制度を定める。現代の僧衆は、尊卑を区別せず、年長の徳のある者と年下の新参者が互いに礼をする。受戒した年数だけを見て、夏安居の年数の深浅を数えることもない。嘆かわしいことだ。世は薄く、情は浅はかである。律が崩れ、法が壊れるのを深く悲しむ。心ある者は、仏法を護り弘めるために、この教えをしっかりと受け継ぐべきである。

次科，《大悲經》中，初敘修因。傾謂盡心，側謂迴避。以是下，次明感果。如佛將成道，在尼連河，沐浴身瘦，不能自持；感樹垂枝，助佛身出；至於入滅，雙林變白之類。無情尚爾，況有情耶。《增一》中，初示來報。以下，推往因。《雜含》中。誡勅比丘，四眾即所敬。攝諸根者，謂恭謹也。長夜通目現未，安樂通世出世。

三中，《智論》，初明對佛不同，有四；前二，俗眾俱坐，命不命別。後明道眾，或坐不坐，學無學分。三道，即三果；凡夫，可知。未辨，謂所證道；未破，謂所斷惑。又下，次明大小坐次。餘佛僧徒，三乘位別；釋迦之眾，純一聲聞，故云無別菩薩僧也。文殊師利，此云妙吉祥；彌勒，此云慈氏。次第，謂依夏臘。準此以明，諸大菩薩，必應示受聲聞律儀；即經所謂即現聲聞而為說法，是也。

次科，不應中，初文。四種，前是俗人，餘皆道眾；入復二是下座，三即非僧，四即無德；三中，十三難人無戒三舉行缺，二滅體壞。古來國朝，多有令僧反拜君父。蓋不知三寶福田，四生依怙；道超塵網，德跨樊籠；君不得臣，父不得子；不墮四民之數，是為三界之賓；形雖免於屈申，心敢忘於奉敬。但以志求解脫，仰答劬勞；不怠重修，上資治化；豈唯拜伏，方為報德乎！

《寶梁》中。八輕者，由無慚恥，慢易有德，即因心也；下列八法，並來報也，或可六七通於現未。乃至下，明德薄；毀戒之人，片地無分；即《梵網經》云：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掃其脚跡，罵言大賊等；又如《佛藏》，不消一杯之水，一納之衣，何況四事。指上篇者，即〈對施〉中。

應禮中，初文。無緣者，緣見次科；下禮於上，故云合敬。下大小相敬中自說，故此指之。

二中，初廣引諸文。《四分》十種，大小行為二。《增一》塔中，謂非處也。《五分》相瞋，謂心惡也。《十誦》有五，并下二塔前為七。《僧祇》有七，分之可見。《五百問》示犯，準應得吉。《僧祇》六種。皆下，別示經塔等不得之意。

三中，標分。有三，初是佛寶，義須兼法；下正明云，佛像經教住持儀等是也，即題中像字；下之二科，僧別分之，即題中僧字。

敬儀中，初科，初正明。準前盜戒，佛受用物，乃至為佛，亦不得賣易。支提，亦翻為廟。故下，引證。王，即瓶沙王。注文語勢連上，合是大書，疑其傳誤。施佛，則永不通僧；施僧，則兼通於佛。

次科。五功德，前四別報，並列因果；後一總報，通前為因，故但示果。南無，《經音義》中，翻為歸禮，或云歸敬，或云度我。如來者，《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無所著者，離塵染故；至真者，離虛偽故；等正覺者，謂三世道同，正即簡異邪妄。此即下，勸修。諸佛所行，下凡宜學。

三中，初引三禮。口即言相審問，名下禮；屈膝即跪，為中禮；頭至地，即稽首也。地下，示五輪。《地持》語通，故引《阿含》續釋。五處皆圓，故名五輪；四支及首，名為五體；輪則別指五處，體則通目一身。先下，正示禮儀。正立者，攝身儀也。合掌者，定心想也；兩掌相抵，指掌齊合，今人但合指耳。屈則先下後上，起則先上後下，故注云不相亂也。手承足者，舒手仰承，表敬之極；今人有結印者，不知法也。世衰法喪，不識禮儀；或覽此文，宜須依準。

四中，引論兩段；前段，初三句總標。知下，牒釋。六義通是敬心，別分三業；恭敬二字，義必兼身。又通約能敬；尊重二字，則兼所敬。又云下，引次段，上舉喻。佛如肥田，專心如好種，堅著如投種於田。隨下，法合。一善等是因，至佛是果。由下，顯意。

五中，《母論》。西國以跣足為敬，故不得入塔；此方以穿著為禮，或著襪履，亦須潔淨。寒雪處聽者，謂開邊國。《三千》中，初明遶法。一現卑下，二示慈心，三離輕掉，四離觸穢，五離潰閙。又當下，次明用心。念佛恩者，無量劫來，為度我等，不惜身命，求菩提故；念佛智者，權巧方便，不思議故；念經戒者，三藏教法，開發我故；念功德者，威神相好，無與等故；念精進者，乃至無一芥子地，非捨身處故；念泥洹者，示現滅度，令諸眾生，追慕勤修故；乃至者，略降生成道轉法輪故。僧是福田，師則攝誘上即三寶，父母生育，同學琢磨，皆思報故。念一切人即利他，念學慧即自利。念除草即營福。天兩脫履者，即知天晴，亦通著上，但須淨耳。如上所念，不出三寶親友，慈悲福慧，自利利他，尋之可見。

六中，《五百問》息嫌疑。《智論》示遶法。《賢愚》明禮辭。彼說舍利弗辭佛入涅槃，佛問：何不住壽一劫，答曰：世尊年尚八十，不久涅槃，我不忍見故；又三世諸佛，上足弟子，皆先取涅槃。按《本起經》：是佛右面弟子，目連左面故也。經文但示旋遶。續引《善見》，具示儀式。《雜含》中，明禮足。示敬之極。然諸經論，皆令右遶；古今諍論，紛紜不息。都緣不曉遶佛遶壇，兩儀自別。且直據祖教，略明大途，餘廣如別。初明遶佛者，《歸敬儀》云：右遶者，面西北轉如像面南，行者面北，舉步迴身，面西而去，從北而迴。；右肩祖侍，向佛而恭此示正儀；比見有僧，非於此法；便東迴北轉，此為右遶出錯見也；西竺梵僧，闐聚京邑；經行旋遶，目閱其蹤；並乃西迴，而為右遶；以順天道，如日月焉。此引親見之事，證成上義。次明遶壇者，《感通傳》：天人述西竺戒壇云：眾僧登壇受戒，說戒事訖，東迴左遶，南出而返；《戒壇經》：祖師對真懿云：律師勿見東迴左遶以為非法耶，此乃天常之大理也。《感通傳》云：天常乃左，人常乃右。祖訓明顯，人妄穿鑿，或曲引俗書如執《天文誌》李長者之說，是也。，或妄憑世事如執牛踏稻，蜘蛛結網之類。；且遶佛者，本乎致敬；遶壇者，便乎行事；致敬則必須右遶，表執侍之恭勤；行事則必須左遶，使上下而倫序。如入食堂，及說恣時入堂之式。必依此判，寧復疑乎。若爾，《壇經》云：東迴北轉，遶佛一匝者？答：此本登壇為行受法，因旋佛後，故云遶佛；豈同殿塔，特申卑敬耶！古記引秀州靈光舍利左遶為證；子親瞻禮，但覩金鐸動搖，豈見舍利左右，此亦欺罔之甚。

正明敬相，斥非中，初敘合敬。我等者，通指末代。敬像同真佛，敬經同真法，故云齊觀。今下，正斥，又四，初指非。並下，示所以。初句無智，次句無信，三即無識；由無此三，不守禮度，故云虧大節也。或下，出非相。文敘多事，不出三業。攘謂揎袖出臂。憚，難也。致下，明過狀。

次科，初引文。禮人懸幡，俱非惡事，猶誡輕侮；良由對聖，更無所尊，故云敬處別也。蹈謂足踐。既下，申誡，初勉慎。至下，示法。履水臨深，喻其悚懼。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氷，今借用之。此下，彰益。上句規他，下句感聖。且下，舉況。令長，即郡縣官典。凡下，勸依。任，信也。

別斥中，初指非。下床，即低床。今時愚徒，多習訛風；有識苟聞，幸宜悛革。此下，正斥。祖師嘗遊晉魏，親覩其事；乃於床上，與僧設禮，彼反責之，故云敬人等。楷模，即指法律。余下，引親傳以驗。既非西竺之法，顯是此土濫行。又下，引明文以證。彼經，有三不應禮：一已在高處，上座在下；二上座在前己在後；三自在座上，不應禮座下；今文連引，以《經》對之。

雜列中，初科；《十誦》三事，初在前行。為導從故。伎樂，即伎者樂器；準下《僧祇》，即是自作，非但手持。為下，次代他禮。為傳信故。文開和尚，餘人理得。古云：似俗中傳拜，先受命禮；據理不然，但須師囑，上座準同。得下，三明對坐。或為瞻想，或復禪誦故。《僧祇》，初明作樂離過。仍決《十誦》持行之文。次明為俗所使。唯開佛事。

次科。《智論、持世》，並述如來遺身之意；欲彰恭敬，獲報甚深。麻米芥子，並比舍利。《持世經》有四卷，第一云：我今雖得阿耨菩提，猶精進不息；至涅槃時，猶發精進；碎身骨如芥子。何以故？憐愍未來眾生故，又應以舍利度者，心得清淨故。

三中，二段，前引《僧祇》，通示四時。文略成道轉法輪二日，故云乃至。今時但知降生涅槃，二時供養，餘二舉世未聞。聞者行之。薩下，次定日月，又二；初引文示異，《多論》總明四日。但二日重疊，今取下《瑞應》，四月八日降生；復準《涅槃》，二月十五日滅度，則四日各異，修供可行，復是此方機緣所樂；故一年四日，釋門時節；二月八日成道，二月十五日涅槃，四月八日降生，八月八日轉法輪；適時之義，勿事專隅。成道一日，唯出《多論》；生滅二日，如下自明；轉法輪日者，準今《四分》；成道後五十六日，梵王方請四月初五，一小月故。；尋至鹿野，四月調機八月初七，二小月故；過此說法，即八日也。；或有經說，成道後，過六七日說法；或云二七，或云三七，皆不可定。次引《瑞應》，別示降生。具云：《太子瑞應本起經》，有二卷。後引《涅槃》月德，別明入滅。《涅槃》初云者，即第一卷序分中文，簡後三十故；彼云：娑羅雙樹間，爾時與大比丘八十億百千人俱，前後圍繞，二月十五臨涅槃時；十仙者，一闍提首那，二婆私吒，三先尼，四迦葉氏，五富那，六淨梵志，七犢子，八納衣梵志，九弘廣婆羅門，十須跋陀羅，此十並外道上首；聞佛涅槃，歸依得度；過三月者，即五月半後；又第三十卷師子吼言：世尊何故二月涅槃？佛言：善男子！二月，陽春之月；萬物生長，華果敷榮；江河盈滿，百獸孚乳孚，猶生也。；是時眾生，多生常想；為破眾生如是常心故，師子吼言：如來初生，出家、成道、轉妙法輪，皆以八日；何故涅槃獨十五日？佛言：善男子！如十五日，月無虧盈；諸佛如來，亦復如是入大涅槃，無有虧盈故。故知一經，前後自別，今時即用後文。月德中，與上《多論》相近；《阿含》亦云：如來八月八日涅槃。此並下，二約義會通，初正明。二引證。舍婆提，即是舍衛；文中且舉見聞，準論，具云：舍衛九億家，三億家眼見佛，三億家耳聞有佛而眼不見，三億家不聞不見佛，在舍衛二十五年，而此眾生不聞不見，何況遠者。論舉王舍億數，不說見聞。由慢業者，出不見及不聞之所以。我輩生不值佛，豈非慢重。撫膺自責，深痛沈淪。嗚呼！佛下，舉況。滅後正法，不及現在；像不及正，末不及像，故云轉輕，謂奉佛之心薄也。心業，即慢習也。古記，並以夏殷周三代正朔，和會諸文者，甚違租意；若可和會，即非見聞不同；況復經論，並據西竺日月，那將此方正朔和會耶！《感通傳》祖師問天人云：此土傳佛生時不定，如何指的？天人答云：皆有所以，弟子是夏桀時生，具見佛之垂跡；然佛有三身，法報二身，非人天所見；化身普被三千，故有百億釋迦，隨機所感，前後不定，不足疑也。準知昔記，不可依也。

四中，初標比丘啟問。下佛答中。三寶及戒，住持綱領；敬慢興廢，必其然乎。

二敬僧者。謂四人已上大眾也。

釋中，初科，前明徒眾侍立。無有違者，謂順教也。傳下，指妄。傳字平呼。今時禪講，不知禮法，端受眾禮，壞滅僧宗。且四人僧者，辨事功高；別人力弱，理無反敬；為存教誡，暫開眾立。況外無軌範，內德空虛；但欲自尊，寧思來報。必負高識，願聽直言；或對大眾，必須起敬；或受眾禮，止可三人；或眾圍立，恒知非便。既居師表，豈得懵然。

次科。僧殘已下者，以犯初篇，失師位故。弟子經理者，謂求僧行法，弟子預數故。亦須敬禮者，謂師乞懺設禮陳詞也。為下二句，明反敬之意。是知弟子在僧，但據僧別強弱，不論師資高下也。行懺既爾，齋講餘事，準義皆同，故注以示之。

大小相敬中，初科；初《母論》，即佛垂滅囑累之詞，初令奉戒。以木叉住持中勝，故制依之。當下，次令相敬。淨法即律範。尊者，謂臘高德重，為人所尊；慧命，謂博聞強識，以慧為命，皆相美讚之辭也。

第二次禮中，初通示。五眾下略及塔字。相禮者，若五眾相對，則四位尊卑；二眾沙彌，同一位故；若五眾各論，自分大小；當眾同臘，則須對禮。如來及塔，五眾齊敬；一向是尊，故云通禮。塔即墳塚。初下，別列。

次科，《五百問》中。決前禮塔，引佛為比，意在報恩。死下，義準。論明禮塚，不言屍故。

別示中，初文。若據沙彌，亦取受戒前後，分上中下；此約多人初受，排次為言。生年，即俗年長幼。出家年，即入道先後。

次科。問意，恐謂下眾同大僧故。答中二義，初約戒等釋。未具總名者，同號沙彌故。無勝德者，戒體同故。又下，次約非師釋。大僧不爾，反上二義；故百歲比丘尼，禮初夏比丘足也。

三中，初示禮儀。身口虔恭，用彰意重。出下，顯華梵。五下，明總別。中下，明受俗禮。《恭敬經》，即《中含》所集，彼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行恭敬，及善觀敬重諸梵行人；若不恭敬，必無是處。

四中。《母論》四名，局據夏限；若如《五分》，取上無人，隨時受稱，則通大小。今時禪眾，無論老小，例稱上座，不知孰為下座乎！

五中，初科，前明共坐限齊。若下，次明床敷大小，有三，初明床座。臥床三人坐者，謂減三肘者。坐床肘半，二尺七寸；若減併與者，不容並坐故。臥床過三肘者，五尺四已上，三人有餘，故加至四；降四歲者，如六歲得共十歲坐也。大會得連床者，一以床少，二不許動，故暫開之。若方下，次明氈褥。準前床量。若散下，後明敷草。由無限量，故得共坐。

次科，《伽論》。地敷，義是長連不可動者。《多論》。床連席異，謂床上敷席也。中空絕者，準須相遠，方免譏過。論明俗女，俗士可知。

六中，初明受禮。義無忽傲。如啞羊者，彼有啞羊外道，受不語法。世有持不語者，謂為上行；此外道法，宜速捨之。問訊之語，隨時適變，不必依此，故云等也。共下，明呼召。慧命名通，不專下座；故雖耆宿，亦得呼之，即如經中慧命須菩提是也。

第二法附，造像中，初科，上句標示。如來下，正明。現在，即化相佛法，一期益近；未來，即住持佛法，三時益遠；即經云：應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作得度緣，是也。

次正明中，初文，先敘目連圖寫；至下，後引如來垂誡。以佛生七日，摩耶命終，生忉利天；佛後成道，思報母恩，昇天說法，經于一夏；按《造像經》，時優填王思念如來，命目連引三十二匠，往彼天中，以旃檀木各圖一相；如是至三，方得圓足；文云恐者，若論圖寫，似指目連；取後垂誡，須推佛意；雖緣在優填，意存來世。次垂誡中，初明授記。即優填王聞佛下天，將像至寶堦所；像即迎佛，自行七步；佛為摩頂授記，辭如鈔引。低首曲身，故云垂地。因下，次正誡勅。法身儀則者，威容相好，法身之表故。得念佛三昧者，由見色像，三昧易成故；具相好者，由生忻慕，能感勝報故。如是者，即指檀像，勅後効之。注中國僧者，即鳩摩羅琰，從西天負像，欲來此方；路經四國，皆被留本圖寫注云今後傳者，即知第四寫本，非優填造者。；至龜茲國，王抑令返道，以妹妻之；後生羅什，齎至姚秦；後南宋孝武破秦，躬迎此像，還于江左，止龍光寺故號龍光瑞像；至隋朝，於楊州置長樂寺，有僧奏請瑞像歸寺。今在帝京，此據龍光壁記所載；若《感通傳》天神云：非羅什將來，未詳孰是。

次示此方中，初科，前敘任情。奇薄世染，如下自述。所下，次引古製，初引西土傳來。嶺東，即此震旦，在葱嶺之東。風骨勁壯，言其體貌，勁即直也。儀肅隆重，言其威勢。每發神光，言其靈異。光世生善，言其動人。注中。準《冥祥記》云：東晉咸和四年，袾陵尹高悝苦回切，又音里。；因下朝，見浦中光起；令人漉，得一金像；可長三尺，光趺並缺；乃以所乘車，欲載歸宅；路經長干寺長干，是地名；干即地之隴，寺在隴側，在金陵上元縣也。；車乃不進，遂任牛牽入寺，復經歲餘，有臨海縣捕漁人，又澇得一蓮華趺，進於成帝；勅於像所，與本符合；後有五梵僧，詣高尹宅云：我從天竺，得一育王像將來；路經險阻，埋在黃河側；後求之不得，我等同夢像云：吾流浪江南，為高尹所得，故來相訪；高尹引僧入寺禮謁，五僧因而住寺，後經四十三年，有交州合浦郡採珠師；又漉得圓光，進簡文帝；勅送長干，復合本製。脚趺銘者，謂阿等七字，鎸在座足；由是梵書，先無人識；後求那至，方乃辨定；在京師者，即隋朝，迎入京兆府大興善寺；每至六齋，常放光明。次引此土剏製。漢世佛法初來，至于晉宋已前也。髣髴，猶似像也。髴字音沸。並下，總出所由。初句心重，次即追慕，三謂法古。故下，結成所引。

二失法中，初科，先敘得失。與之且言福敬，奪之過在無法。但下，次列非相，又二，初斥造像，前明經營不淨；菩薩下，次示形像乖儀。身量論其價直，故但問短長；相好不令用工，故不論全具。爭價利鈍者，利謂匠工，欲其多得；鈍即主者，不肯增加。計供，即飲食供給。上四句，是營句人非。酒下四句，即匠者之非。餉遺，即獻送，遺字去呼。致下二句，顯其無功。樹字上呼。形體裸露，腰身曲折，故類婬女。古記謂言不便，故音為遙，以訓美好不見意也；此責造人，豈斥聖像；必謂婬女言麁，妬婦云何不改；今但依字，余針反之，不勞穿鑿。令瞋努目，袒膊揮拳，故逾妬婦。乃至下，次明造經。弱筆，謂不善書者。惡匠，謂不擇良工。鄙養，即薄於供給。

二中，初敘無靈。經像住持功高，故為信首。故下，顯過。偷盜，是遭奪失；毀壞，即風火所損。私竊冶鑄，謂金銅等像，鎔為別物；焚經受用，即金銀字經，燒取餘用。多陷罪咎，謂累他也。並下，出意。薄賤輕侮，乖俗禮教，非佛嚴勅，故云違背，世出世法。現未兩報，因像而致；後之製造，可不慎耶！

三中，初明合法有靈。注中，即前長干像在興善寺，遭賊緣，具如注；又《聖賢錄》云：隋時，蔣州興皇寺，佛殿被焚，有丈六銅像，正當棟下；及火發棟墜，像自移南五六尺；四面灰炭，去五六尺，略無塵沾；後在白馬寺，鳥雀不侵，斯皆造立有法之所致耳。但下，次明至誠感聖。

西土靈儀中，《善見》。右牙者，準《茶毘經》說：四牙，二在忉利天即帝釋處，一為羅剎盜即天神獻祖師者，今在帝京。；餘二，經文不載。缺盆，即項下橫骨，繞項而轉；至咽凹下，如盆緣之缺；闍維時，收在忉利天；後修那沙彌，為師子國王，於彼天取下。《增一》，二像，上別敘造立。二下，合示身量。

次造塔中，初科；《雜心》中，初示名。舍利，梵語訛略，具云室利羅；此翻為身，即人之遺身，或碎身，或全身；髮爪灰骨，通號舍利；然舍利及塔，名通凡聖；今明造立，多是佛塔，亦通餘聖。無名支提，謂安形像；故下，釋云，廟，貌也。塔或下，翻釋。塔婆、偷婆，亦皆訛略，《經音義》云：正言窣覩波，義翻方墳，翻高顯處以聳出故，或云大聚，或云聚相累物成故。

次科，初示因果。初起，即新剏也。梵福，謂梵天王福最勝也。如閻下，校量梵福。總南洲，不如一輪王；總四洲輪王，不如六欲四天依須彌山，故別言之。；總四州六欲，不如初禪梵眾；總上人天，不如梵輔；總上人天梵輔，不如大梵天王。此下，勸修。起塔治寺，獲福如是，故令當學。

三中，初明造立。安基，為堅牢故。作欄，為外護故。懸幡蓋物，即梯橙也。不得下，次制踐污。注引《大論》，會上神名。又下，次釋密迹；以菩薩示現，故得名耳。金剛，即所執之杵，用為以刃。下引《五分》，佛在侍衛，滅後亦然故也。

若有所取與開，句絕。若塔下，明覆蓋。地下，明泥治。須下，明器具。以西國俗風，多跣足故。安道邊者，登上便故；外作牆者，恐觸穢故。若上下，明獻供養。飲食得與道俗，即守塔人；經營，即造立者。舍下，明護舍利。若下，明󰆠拂。但可去塵，餘物皆得。多下，明莊嚴。手輪者，舊云佛手中千輻輪。

四中，初明擇地。規，謂看視。其下，指方所。須東北者，以寺門向東，即在前面左邊二方為之。注中，前示西土，亦合作並；東北風多，則穢氣不至殿塔，此示寺門向東所以。下明此方應在南西；今此厨廁多在東北，亦以南西風多故也。不得下，制侵犯。西土佛法僧地，各有分齊，不相混濫。下指盜戒，彼明欲於僧地起塔，即須作法和僧等。

五中，初科五段，初勸修。一切智者，總收十界世出世智，無不圓足；含蘊無窮，出生無盡，故喻如藏。生身即現在，滅身即舍利。若自下，明營辦。自有功德者，謂富於道行，人所信重者。於己莫輕者，以能供養，獲大福德故。凡下，明用心。若以下，明施物。現在滅後無差別者，謂所得福，存沒正等故。若見下，明供具。

次科。修治，自作勸人，隨力所搆。

三中，初明造立。若是下，明淨治。任下，嚴飾。畫下，明雜穢。此土多用魚牛等膠；雖復腥鱣，且圖久固。應下，明供養。不下，示非法。酥塗乳洗，皆外道法故。

四中。令密藏者，不生善故。令恭敬者，恐生慢故。今時有作涌壁，或畫佛首相，並宜藏之。

五中。讚歎，能顯佛德，故勝寶供。

六中，初科，《無垢經》中，初即女問三事果報。一問掃塔，二問塗治供養；四相，即方圓半月人形；三問修四法；禪，即色無色定；梵行，即四無量心。上二正用，下一因引。佛告下，如來次答，答初問中。五福：一是內感，二三即外應，四五即來報，四是別報，五即總報。若人下，答第二問；四相，四節。初中，若人信佛句絕，此句標心因；圓下，即業行，謂於塔地以泥塗為物像，故有方圓等別；彼下，明獲報，即生後二報。餘三節文並爾。弗婆提，即東勝身洲，彼人面圓。《俱舍》東洲半月，與經不同。瞿陀尼，即西州，彼人面如半月；兜率，此翻知足，欲界第四天。欝單曰，即北州，彼人面方；炎摩，此云妙善，欲界第三天。人面形，即南洲，人面上廣下狹，文脫二報，彼云：後生閻浮提；壽終，生三十三天。所下二句，總結四相。若人入禪下，答第三問，初明修因。四梵行，即慈悲喜捨。彼下，明感報。善根是現報。福報是來果，即人天世果，禪梵定生天，歸戒通人天，涅槃即出世果。

《涅槃經》。彼云：東方有佛，世界名不動，佛號滿月光明，無畏菩薩白佛：此土眾生，造何等業，得生彼國？佛以偈答，如《鈔》引。上四句，即四種因，正取中二；下一句，示果。言不犯者，謂不侵損也。

二中。西國多以妙香，塗身供養；十戒制斷，故此問之。答中有二。後解，是今正用。

三中。破寺報重，反明造立功深。

二造寺法，總示中，初標人法。即露裕法師；稱美道行，故云盛德。《寺誥》，即彼文通題。具下，示其所述。事下，明今所引。

次引示中，初文，前敘如法。譏謂譏嫌，涉即干涉，即近尼寺市傍等處。經坊，即今經藏。今下，次明非法。唯有處所，謂但造堂舍。而羯磨結界，時有行之，故云亦有。言限外者，或堂舍之外，或復寺外。故下，引示。木石等者，植樹表其生長，立石表其堅貞；戒壇居東，表發生之義；無常院在西，表傾沒非久；立剎，表迷者知歸；樓觀，表道品階漸；池沾，表魔外洗心；栽蓮，表行人心淨；餘如彼說，須者尋之。《圖經》：近日本將至，文有兩卷，即祖師撰者。影覆邪術，謂使魔外無其威勢，影猶閉也；禽獸畏威，謂令異類不敢侵犯。形儀隱映，謂像設可觀；為世欽仰，即士庶生善。古記妄釋，今並不取。

次無法中，初科。綿積，猶言長久。秉，即執也。錯舉，謂每事廢立，皆任意耳。倣斆，謂互習訛風。競心，謂鬪競為懷。力志，即竭力用意。高顯，即副競妙之心。過彼，乃稱勝他之志。

次科。明俗人愚暗，文敘本主，義通餘人。毀壞，約物；損辱，約僧。承即奉事。此科大字，並引《寺誥》，故注以助之。乞請即求索。請觀諸事，彼時尚然，今何足怪！更有殿堂飲宴，僧厨宰殺；寄著雜物，貯積糧儲；或射作衙庭，或編為場務；婚姻生產，雜穢難言。斯由道眾之非才，豈獨俗儒之無識。每恨法門之覆滅，孰為扶持；更嗟獄報之艱辛，誰當救療。必懷深識，豈不再思。是知禍福無門，唯人所召；有力能濟，傳而勉之。

三中，初正勸。改往，謂悔上諸過。修來，謂期後超昇。追法，即依教；更新，即起敬。注中，初敘本施意；唯下，示所應為；彼下，顯益。次引經證。闍王造逆邪見，後方歸佛求悔，故行此勅。訾輸，謂科配財物也；迎送，謂祇奉官僚；事佛之家，俱令免放。豈下，推得信所以。

四中，初科，有二，前勸敬奉法物。處所受用，恒勤屏淨；像設香燈，常須嚴潔等。乃下，次勸攝心念法。剃染，即念其形相，本圖何事？即經所謂當自摩頭等也。戒體，即念受體，勿違本誓；即經所謂念所受法等也。業理幽微，世多偽濫，故云真旨。行來等者，即念聖法來；謂於四儀四事，皆遵開制，不容妄動。僧既內修，俗必加敬。

次科，初舉俗事。注中，文侯，六國時魏主。干木，晉人，少貧，鉏刈為業，草廬而居，不求名位；後遊西河，事子夏；養德不言，心通六藝禮、樂、射、御、書、數，以之六藝。文侯重彼才德，命駕謁之；干木逾牆避之，從者曰：干木亦布衣之士，君何重之如是？胡不罪之。文侯曰：干木不趨世利，而捿大道；隱居陋巷，聲馳萬里；行依於德，寡人光於世，段氏光於德，寡人富於財，干木富於義；吾聞世不及德尊，財不如義重，吾敢不尊賢重道耶！後召為相，不就；劉氏，即蜀先主劉備；孔明，即諸葛亮，字孔明，先主重之，親命為丞相，先主曰：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是知富於道德，尚為王者見重，餘人可知矣。次況道中，初明他敬。道士，本釋氏之美稱；後為黃巾濫竊，遂不稱之。披法衣者，言其形相。遊佛行處，言其內心；三學八正，六度四弘，是佛行處。威儀等者，言其動止。若下，誡自敬。由自失者，歸過於已也。無不敬者，謂於人無所釋也。敬則下，彰益。敬有儀者，心形於外也。豈惟等者，自利兼他也。注中，顯示冥招之義。上舉喻，田無求心，人將種之，故云自投。道下，法合；僧無須意，人自供之，故云潛託，潛即是冥，托亦投也。

三中，初示他輕。以下，次明自失。法滅身者，反上形心威儀等事；縱放身心，內外無法，故滅於身。若下，結勸。注示待遇王臣之法，初教外儀。不迎送者，以屈道故。不同床者，恐媟慢故。又下，誡內心。然此乃約比丘內有實德，王臣並懷深信，故可行之；今時道俗，二俱寡薄，未可如文。縱令有道，猶更觀機；事在臨時，隨宜適變；量器度之寬窄，審祿位之高卑，觀信樂之淺深，顧情分之生熟，是故《禮記》貴於從俗，易書美於隨時。苟滯一端，必遭禍難；古今多有，世事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