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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 3"
description: "唐代澄观所著的《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是华严宗重要注疏之一，为解释《华严经》及智俨、法藏等前人疏解而作。该书系统阐发了华严教义中的法界缘起、十玄六相等核心思想，融合了判教理论与修行实践。作为华严宗承前启后的权威论著，它不仅深化了佛教哲学体系，还对后世禅教融合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誉为华严教学集大成之作，在汉传佛教中具有崇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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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

> 大方広仏華厳経随疏演義鈔 巻第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 唐の清涼山大華嚴寺の沙門澄観の述

第二說經處，文有四：第一總彰大意、第二敘昔順違、第三句數圓融、第四別明處異。初中有三：初拂迹顯實、二融通顯圓、三依義建立。今初至「而非國土」，即拂迹顯實中謂既亡能所，何有能依之佛、所依之處？〈普賢三昧品〉云「普賢身相如虛空，依真而住非國土」，猶是假說，以真無能所無可依故。

> 第二に経典を説く場所について、文は四つに分けられる。第一は全体の大意を明らかにすること、第二は過去の順従と違背を述べること、第三は句数が円融であること、第四はそれぞれの場所の違いを明らかにすることである。 最初の「総彰大意」の中には三つある。まずは迹を払って実を顕わすこと、二つ目は融通して円を顕わすこと、三つ目は義に依って建立することである。今、最初の「而非國土」までが、すなわち「迹を払って実を顕わす」中にある。すでに能所が亡せられたならば、どうして能依の仏や所依の場所があろうか。〈普賢三昧品〉に「普賢の身相は虚空の如く、真に依って住すも国土に非ず」とあるが、これもなお仮の説である。真には能所がなく、依るべきものがないからである。

疏「況剎塵即入」下，第二融通顯圓。無能所依尚通實頓二教，實教頓教尚離處所，況於圓教耶？剎塵即入，即下通局交徹二種四句。「染淨參融」，即下染淨無礙二種四句。「圓滿教」下，總結難思。

> 「況剎塵即入」以下、第二に融通して円を顕わす。能依も所依もなく、なお実教と頓教の二教に通ず。実教と頓教においてすら処所を離れている。まして円教においてはなおさらであろうか。「剎塵即入」とは、すなわち下に通局交徹の二種四句を通ずる。「染浄参融」とは、すなわち下に染浄無礙の二種四句を通ずる。「円満教」以下、総じて難思を結ぶ。

疏「然真非」下，第三依義建立。不壞相故，不妨立時。然《旨歸》約處，先已有處，依此說經，後辯其時。疏家順六成就之次第故，先明時耳。

> 「然真非」以下の部分は、第三に義に依って建立を明かす段です。相を壊さないゆえに、時を立てるのを妨げません。しかし『旨帰』では処に約しており、先にすでに処があり、これに依って経を説き、後にその時を弁じています。疏家は六成就の次第に順ったため、先に時を明かしたのです。

疏「然有言」下，第二敘昔順違。於中，先正敘、後「上之」下決斷。前中第一師云：既七處九會，人三天四，並居娑婆欲界之中，明是穢也。第二師云：說此經時，華藏世界六種震動。又言：其地堅固金剛所成，娑婆乃是土石諸山，豈得將此而為穢也。第三師云：但合上二無礙，謂感娑婆者，對華藏而見娑婆；感華藏者，對娑婆而見華藏。亦如螺髻所見如自在天宮，身子所見丘陵坑坎。〈華藏品〉云「譬如見導師，種種色差別，隨眾生心行，見諸剎亦然。」後決斷言「後一近宗」者，且知剎該淨穢，即二四句中之一句，未窮玄妙，故云近宗。

疏「然說此經處」下，第三句，數圓融。於中有三：一雙標、二雙釋、三以麁例細。初標，可知。

疏「初淨穢中」下雙釋。先釋染淨二種四句。前一四句，以本剎末剎相望成四句。華藏為本剎，世尊修因所嚴淨故；剎種所持世界為末剎，應眾生有故。然末剎即狹，本剎則寬。末通淨穢，本剎唯淨。若寬狹相望，自屬通局。今論淨穢故，但取末中染剎。前二句可知。第三句，雙明本末故，得稱「俱」者，不同前二說華藏即不言娑婆、說娑婆即不論華藏，今要明華藏之內娑婆，如一莊嚴城中舉一小室耳。上三皆約事明，第四句唯約理說。若理事相望，則前三句皆末，第四句復為其本故。〈華藏品〉云「華藏世界海，法界等無別，莊嚴極清淨，安住於虛空」等。

疏「又或唯染」下，第二四句。隨取一剎即有四句，不論本末染淨，今正約娑婆染剎上論四句也。即前三約淨穢虧盈，後一約相盡理現。若約機說者，染就劣機見故、淨就勝機見故、俱約二人同見故，剎體自在故俱，非約頓機故，亦唯約體故。

疏「次明通局二四句」等者，先標、後釋。釋中，前四句約一重平漫以論，後四句約重重相攝以說。又前四約以人望處論通局，後四唯約說處論通局。前中，初二句唯約相說：一謂此界七處說經。二謂十方諸剎齊說。三以相隨性故即一能遍，如〈光明覺品〉，彼云「如於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方一切諸世界中，各有百億閻浮提、百億如來亦如是坐。」此明一會即遍一切，非是彼處各別有佛。四即歸理平等。後四句中，初一約廣容門，事含於理，事理無礙故，令一界即理能攝一切。二約普遍門，事如理遍，令此一界隨所依理入一切剎。三廣容即普遍故，正攝之時便能入彼，以此二門無異體故。四泯同平等門，法界之中俱不可得故。

疏「又以一塵例剎亦有四句」者，三以麁例細也。引文如前依正融通中說。

疏「若從狹至寬略顯十處」下，第四別明處異中，文分為六：一標數；二「初此」下，列釋；三「然上」下，總結；四「然說十住」下，釋妨；五「十餘佛同者」下，隨難重標；六「又上十處」下，總融十義。二中，然其十名與《旨歸》小有不同。《旨歸》云「初此閻浮、二周百億、三盡十方、四遍塵道、五通異界、六該剎塵、七歸華藏、八重攝剎、九猶帝網、十餘佛同。」今疏所以不同彼者，以歸華藏即前染淨無礙故、不立之故。《旨歸》文云「事盡理現，染相盡故。」其該剎塵與遍塵道，並皆是塵，故第七中攝。八重攝剎者，亦名華藏中塵一一攝餘剎海，亦不異於第六該諸剎塵，故並略之而加四五六以成十義。此亦賢首略疏之中〈光明覺品〉中意，參而用之耳。疏「如昇須彌品」者，此文為證七處而周法界之言。文云「爾時世尊不離一切菩提樹下，而上昇須彌向帝釋殿。」下云「十方世界悉亦如是。」法慧偈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我等今見佛，住於須彌頂，十方悉亦然。」如來自在力皆遍法界之文也。七處皆爾，文中但三賢三天，言不起而遍，義如下疏。疏「如光明覺品」者，此證百億遍法界，皆有同類一界。言同類者，同有須彌大海、鐵圍四洲、二十八天，各有百億，故名同也。彼經云「如是無數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盡，法界虛空界所有世界，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彼一一世界中皆有百億閻浮提，乃至百億色究竟天，其中所有悉皆明現。彼一一閻浮提中，悉見如來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佛剎微塵數菩薩所共圍繞。」揀唯閻浮，故云百億。揀下異類，故云同類一界。疏「三遍異類樹形等剎」者，上二皆略釋，下八唯列名目而已。而言等者，等取江河迴轉形等。經列二十形，結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異類，一一流類皆遍十方虛空法界，與前須彌界等互不相礙，各於其中轉斯法輪。疏「四遍剎種」者，向明異類，且舉百億中異類故。今方明剎種，然異類言雖通華藏，言總意別。言遍剎種者，即取最中無邊妙華光香水海中普照十方熾然寶光明世界種，其中攝二十重佛剎微塵數世界。結有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於中布列，今遮那亦遍其中。疏「五遍華藏」者，謂遍華藏一界，有前十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種。既皆如來修因之所嚴淨故，常處其中而演說法。疏「六遍餘剎海若種若剎」者，即華藏之外十方無間窮盡法界之剎海，例如華藏也。如第六〈現相品〉說「華藏世界海東有世界海名清淨光蓮華莊嚴，南方名一切寶月光明莊嚴藏，西名可愛樂寶光明，北名毘瑠璃蓮華光圓滿藏，東北名閻浮檀金頗梨色幢，東南名金莊嚴璃瑠光普照，西南名日光遍照，西北名寶光照曜，下方名蓮華香妙德藏，上方名摩尼寶照曜莊嚴。」結云「十億佛剎微塵數等」是也。疏「七遍前六類剎塵」者，前之六段各是一類，此上諸剎皆以塵成，一一塵中皆有佛剎，如來於彼塵內剎中說經故。〈華藏品〉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法界尚見，何況剎耶？又云「一一塵內難思剎，隨眾生心各別住。」又云「如於此會見佛座，一切塵中亦復然。」其文非一。疏「八盡虛空界容一一毛端之處各有無邊剎海」者，此不論成剎之塵，但取容塵之處兼於空矣。如二界中間空無有物，亦是容塵之處。今取遍法界虛空界，有剎無剎有塵無塵，但可容塵之處即有無邊同類異類一切剎等，如來於此常轉法輪。〈阿僧祇〉頌云「一毛端處所有剎，其數無量不可說，盡虛空量諸毛端，一一處剎悉如是。」又云「彼毛端處諸國土，無量種類差別住，有不可說異類剎，有不可說同類剎。不可言說毛端處，皆有淨剎不可說，種種莊嚴不可說，種種奇妙不可說。」如是等文，成證非一。而言「於中說法」者，彼次頌云「於彼一一毛端處，演不可說諸佛名，出妙音聲不可說，轉正法輪不可說。於彼一一法輪中，演修多羅不可說。於彼一一修多羅，分別法門不可說。於彼一一法門中，又說諸法不可說。於彼一一諸法中，調伏眾生不可說」等。疏「九猶帝網」者，彼一一微塵既各攝無邊剎海，即此剎等復有微塵，彼諸塵內復有剎海，是則塵塵不盡、剎剎無窮，如帝釋殿網重重重重不可說其分量，而毘盧遮那亦重重無盡常演說法。疏「十餘佛同」下，文自釋。

疏「然上十類一一各遍法界」等者，第三總結也。由上十門，初二有遍法界之言，從三至十皆略此言，故今總結皆遍。

疏「然說十住」下，第四釋妨。謂有問言：若忉利天說十住法既遍虛空周於毛道，未知夜摩天等亦說十住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彼不說，則說處不遍；若彼亦說，處則雜亂。何以經中唯云忉利說十住法，夜摩天處說十行等耶？故為此通。於中三：初總答前問、次重通再難、後「一一品」下以一例餘。初中即隱顯門，謂一門顯時餘門則隱。如以十住為門，唯言十住遍；十行為門，唯明十行遍等。故云為門不同，亦無雜亂。

疏「若約十住至彼此互有同遍法界」者，即第二重通再難。謂更有問云：若約為門不同，為互相見、不互相見？若相見者，還成雜亂；若不相見，何以知遍？今答此問，明有見不見。謂若約相即，即不相見；若約相入，則許互見。言「若約十住與十行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遍法界」者，是相即門。謂若以十住攝於餘位，則唯有十住，餘位如虛空，以餘位廢已同十住故。餘位亦爾，十住遍時非十行等遍，是故互無各遍法界。言「若約諸位相資則彼此互有同遍法界」者，是相入門。若以約力用更資，不壞自他，如兩鏡相照故。東鏡動時西鏡中之影亦動，故得同遍法界。而有主伴，故非雜亂。如十住為門，帶十行等同遍法界時，但名十住遍，不名十行遍，若十行等為門亦然，則有力能攝者為主，無力被攝者為伴。前相即門中，正十住遍時不妨餘遍，但隱顯不同耳。十住遍時十行等即隱，十行遍時餘隱亦然。依相即門，亦名純門，遍周法界塵毛，唯有十住等故。依相入門，亦名雜門，以諸位一時相資遍故，則十住中有十行等。餘義至義理分齊中廣辯。

疏「十餘佛同者」下，第五隨難重釋，中二：先正顯同遍、後「然主主」下釋通妨難。前中，以竪窮三際、橫遍十方佛佛德用說法皆同故。故經云「三世諸佛已說、今說、當說。」疏中引經「我等諸佛亦如是說」，即橫論也，即證法佛言也。《十地經》云「我不見有諸佛世界，彼諸如來不說此法。」即金剛藏證法菩薩言也。

疏「然主主」下，二通妨中，謂有問言：餘佛說處，與遮那佛為相見、不相見？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謂若相見，即乖相遍；若不相見，即乖主伴。故為此通，謂見與不見二義俱成。二互相見，主伴義成；見與不見，遍義皆成，但各遍同遍以為異耳。文具四句。言「主主不相見」者，遮那為主時，十方餘佛但得為伴，不得為主；若餘佛為主，遮那亦即為伴，不得為主。故云主主不相見。二「伴伴不相見」者，如諸佛為遮那伴時，遮那更不得為伴，故云伴伴不相見，非謂彼諸伴佛自不相見。疏「主伴伴主則互相見」者，即第三第四句也。三主伴得相見，如遮那為主見餘伴佛，伴佛亦見遮那故。四伴主相見者，如遮那為伴，餘佛為主，則得相見。然三四二句，義則不異，但約一人互通主伴，故成四耳。言「無雜亂」者，結為門別故。言「亦無障礙」者，約常融攝故。

疏「又上十處」下，第六總融十義。於中分三：初正顯十義融通；次「而隨」下，對時顯處；後「此猶約」下，三進顯甚深。謂上十重但是器世間耳，未說佛毛孔及眾生毛孔中事一一皆悉重重無盡。言「普賢眾生一一皆爾」者，普賢若望如來亦名眾生世間，若望眾生亦名智正覺世間。又舉普賢則攝一切菩薩也。

第三依主。疏文分五：一總彰大意；二「今說此經」下，假難徵起；三「故說此經」下，總相會通；四「今先明」下，開章別釋；五「是知或說」下，會通餘教。今初，謂如來唯一無障礙身，隨機教異耳。

疏「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者，若以法界為身，法界即身，不言合體。今以無障礙智與如冥一，故言合體。故《金光明》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則以如智共為真身。既智合如，則令色相功德無不合如。疏「包羅無外與萬化齊其用」者，體既合如，如無不在，如無不包故，令佛身亦無不包矣。萬化云云，即是法身大用。而言齊者，以如來得一切法量等身故，假言齊耳。上二義，明佛身體用同法界體用，故渾萬化即真、會精麁一致，圓融無礙也。故次疏云「窮源莫二」，謂若據本以適末，則一源有萬派；若尋流以討源，則千途無異轍。若三江之浩淼，並源出於岷山也。「執迹多端」者，即據本適末，不知多端是應迹耳。疏「一身多身經論異說」者，出執迹之由也。由經論中一多異說故，經隨物異、論逐經通、人隨教執；若識其源，一多無礙。故〈光明覺品〉云「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此身無所從，亦無所積聚，眾生分別故，見佛種種身。」即其義也。言異說者，或說唯一，即如此經云「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等。或說二身，《佛地論》說：一生身、二法身。謂法身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德法故。他報化身俱名生身，為物生故。《智度論》中意亦同此。又《般若論》說有二佛：一真佛、二非真佛，初是法身、後即報化。下經之中亦多說二。文云「諸佛真身本無二，應物分形滿世間。」又云「佛以法為身，清淨如虛空，所現眾色形，令入此法中」等。或分為三，即法、報、化。亦言法、報、應，應即化也。或說四種，《楞伽經》說：一應化佛、二功德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初是化身，中二是報身，後一是法身。《金光明經》又說四種：一化身非應佛，謂為物所現龍鬼等形，不為佛身，名化非應。二應身非化，謂地前菩薩所見佛身，依定而現，非五趣攝，名應非化，即四善根所見一大千界一應身也。三亦應亦化，謂諸聲聞所見佛身，見相修成故名為應，人見同類故名為化。四非應非化，謂佛真身。前三並是化身，後一法報二身。《佛地論》中亦說有四：一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身。二變化身非受用，謂變化身，化地前類。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受用身，化十地菩薩。四非受用非變化，所謂法身。是則前《金光明》約三身上論四，合法報而開化身；今約三身謂四，三身俱開，復重開於報故，雖有四義，理不乖三。或說五身，如《大通經》說。然叡公《維摩疏》釋云：所謂一法性生身、二亦言功德法身、三變化法身、四虛空法身、五實相法身。詳而辯之，即一法身也。何者？言其生，則本之法性，故曰法性生身。二推其因，則是功德所成，故是功德法身。三就其應，則無感不形，是則變化法身。四稱其大，則彌綸虛空，所謂虛空法身。五語其妙，則無相無為，故曰實相法身。五所以能妙極無相，四大包虛空，三遍應萬化無感不形者，就機而明。何者？三有之形隨業而化，故有精麁大小萬殊之差。二如來法身，是妙功德果，功德無邊，果亦無邊；功德無相，果亦無相；功德方便，果亦方便。無邊故量齊虛空，無相故妙同實相，方便故無感不形，是為如來真妙法身，陰界不攝、非有非無。一以有此身為萬化之本，故得於中無感不應，如冥室曦光隨孔而照，光雖萬殊而本之者一，所謂真法身也。若直指功德實相名為法身，此乃以法深理假名為身，非色像之謂也。上皆五身義。若以三身攝之，初二是報，次一是化，後二是法。又有義說有於九身，以三身各三故。法身三者，一真法界以為法身，本有三大故，故為三耳。修成為報身。同體大悲名為化身。報身三者，真智所證故名法身，智德圓滿即是報身，為十地所現故曰化身。應身三者，化必有體即是法身，故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修因所成即是報身；感而必形，即是化身。」或說有十，自有二義：一約十地所得十身，如《勝天王經》說：一平等身、二清淨身、三無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虛空身、十妙智身。二約佛身之上自具十身，即如下明，故疏云「一身多身經論異說」，略示異義無厭繁文。

疏「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一為多」下，第二假問徵起。於中二：先問、起後。「若言真者」下徵難。今初，但有兩對，已含前後諸義。徵難中，先難真應、後難一多。初中有三：一約名、二約處、三約機。言「為一為多」者，二難一多。言「多處別現」者，如〈光明覺品〉云「如於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佛剎微塵數菩薩所共圍繞。彼一一世界中，皆有百億閻浮提、百億如來、百億佛剎，亦如是坐」等文是也。又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等。疏「何以復言而不分身」者，〈出現品〉云「譬如梵王住自宮，普現三千諸梵處，一切人天咸得見，實不分身向於彼。諸佛現身亦如是，一切十方無不遍，其身無數不可稱，亦不分身不分別。」

疏「故說此經佛並非前說」下，三總相會通也。於中二：上即遮非、後「即是法界無盡身雲」下顯正。於中三：初總相顯相、次對難會融、後結成難思。

疏「真應相融一多無礙」下，第二對難會融。於中分二：先二句雙標；後「即盧遮那是釋迦故」下雙釋，亦二：先釋真應、後釋一多。前中二：先此兩句唯釋真應，通前約名為難。謂餘教遮那是真、釋迦是應，故經云「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今既相即，明是真應相融，故〈名號品〉云「或云毘盧遮那，或名釋迦牟尼」，但名異耳。又〈華藏品〉中明，第十三重有世界名娑婆，其佛即是毘盧遮那，故知融也。疏「常在此處」，亦兼通前約處為難。謂常在此處，即他處故。「遠在他方，恒住此故」者，二有二對：正明真應，兼顯一多，而含有身土，對前約處為難。初作真應釋者，以約應故在此，約真故周遍法界。故經云「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初句即真，餘三皆應。第四句常在此處，餘三句即他處也。言「兼顯一多」者，在此處即一，在他處即多。如不起一處遍一切處，處此菩提座，一也。普現眾生前，多也。言含土者，此處即娑婆，他處即兼華藏。

疏「身不分異亦非一故」下，二釋一多也。身不分異，故非多，多不礙一也。亦非一，故雖一，一不礙多也。上唯釋一多。疏「同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者，正釋一多，兼該真應。言一多者，以一身全現故，非一非多也。一身現多故，一不礙多；多現而常一故，多不礙一。如上已引「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等。又云「唯一堅密身，一切塵中現」等。〈出現品〉云「如來於一成正覺身，普現一切眾生數等身成正覺」等。而言同時異處者，若異時異處，容許一身次第遍遊；今明同時異處，決是多身，而是一身全現，故非多矣。其猶一月一剎那中百川齊現，皆即一即多。又普現故非一，一月故非多故。智幢菩薩偈云「譬如淨滿月，普現一切水。影像雖無量，本月未曾二」是也。故下〈光明覺品〉疏中，明有同時同處見、異時異處見、同時異處見、異時同處見、同異時處一人頓見等。言兼真應者，一身圓滿即是真身，皆全現故即是應身。又言全現者，非分現也。言分現者，如一身中現多頭，頭中有佛，腰現仙人等，即分現也。今言全現者，即此佛身，即一切身、即諸類身，全菩薩身是佛身等。

疏「一切菩薩不能思故」者，結成難思也，兼對前約人為難。菩薩尚不能思，況人天能見耶？以離心緣相故。二十一種功德中，有無能測身。第八十經云「如來清淨妙法身，一切三界無倫匹，以出世間言語道，其性非有非無故。雖無所依無不住，雖無不至而不去，如空中畫夢所見，當於佛體如是觀。」由非真非應、非一非多故，不可作真應一多等思也。故〈光明覺品〉云「佛身無生超戲論，非是蘊聚差別法。」故難思也。又云「無染無所著，無相無依止，體性不可量，見者咸稱歎。」其文非一。既云菩薩不能思，明唯佛境。

疏「今先明十身，後彰無礙」下，第四開章解釋也。於中三：初上二句標、次「言十」下釋、後「以此身雲」下總結周遍。

疏「廣顯其相如第八地及離世間品辯」者，如第八地中明，前十身各有十相，第二十身即是前十之中第七如來身之十相。又明前十身相作，謂隨眾生心之所樂，能以眾生身作自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如上教迹中引。及一一釋相，並在下文。言「離世間品」者，彼五十三中有十佛，即前第二十身，而名小異。彼亦會釋「言十佛者，所謂成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本性佛、隨樂佛。」第五十八中又明十種見佛，即見前十佛文云「所謂安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願佛出生見、業報佛深信見、住持佛隨順見、涅槃佛深入見、法界佛普至見、心佛安住見、三昧佛無量無依見、本性佛明了見、隨樂佛普受見。」然無著等復有十義，並至下當明。

疏「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其文非一」者，等取下半云「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此即第五經普賢菩薩偈也。言其文非一者，遍於一經，如第六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又云「一一微塵中，能證一切法，如是無所礙，周行十方國。」又云「佛演一妙音，周聞十方國，眾音悉具足，法雨皆充遍」等。如是等用無量無邊，謂或現攝生、或現威儀、或現八相、或現三乘形、或現五趣形、或現六塵境，差別名號業用多端不可稱說，法界微細無不皆遍，故云周遍也。

疏「二相遍無礙，謂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用」者，如上所明，攝生威儀行住坐臥。如〈不思議品〉云「如來一坐食已結跏不動，遍於十方、經一切劫。」今明即此坐中便具行住及臥也。又如前現八相相遍者，嵐毘尼林神說如來受生云：「善男子！當知我見佛，於此四天下閻浮提內嵐毘尼林園中，示現初生種種神變時，亦見如來於三千大千世界百億四天下閻浮提內嵐毘尼園中，示現初生種種神變。亦見三千大千世界一一塵中無量佛剎，亦見百佛世界、千佛世界乃至十方一切世界，一一塵中無量佛剎。如是一切諸佛剎中，皆有如來示現受生種種神變。」如是念念常無間斷者，但是一重之遍。今此明一一相中皆具八相，如三十一經云「菩薩在母胎中，自在示現一切法界道場眾會甚微細。菩薩在母胎中，示現一切佛神力甚微細。」又〈離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甚微細趣。何等為十？所謂在母胎中示現初發菩提心乃至灌頂地；二在母胎中示現住兜率天；三在母胎中示現初生；四在母胎中示現童子地；五在母胎中示現處王宮；六在母胎中示現出家；七在母胎中示現苦行，往詣道場成等正覺；八在母胎中示現轉法輪；九在母胎中示現般涅槃；十在母胎中示現大微細，謂一切菩薩行一切如來自在神力無量差別門。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在母胎中十種微細趣。」釋曰：母胎一相之中，八相皆具、萬德斯圓，故云相遍也。又上示三乘，今一乘具三。上示五道，今一道具五。例可知也。

疏「三寂用無礙無私成故」者，若取義顯，應作思惟之思。今用無私之私，則表不偏為故。亦以無心於物故，謂常在三昧為寂，無方利物為用，即定即用故云無礙，如摩尼天鼓，無心雨寶及出聲故。〈不思議品〉云「一切諸佛於一念中，悉能示現一切三世諸佛，教化一切眾生，而不捨離諸佛寂滅三昧，是為諸佛不可思議境界。」又第一經云「身遍十方，而無來往。」第三經云「如來境界不可量，寂而能演遍十方。」第四經云「廣大寂靜三摩地，不生不滅無來去，嚴淨國土示眾生，此樹華神之解脫」等。

疏「四依起無礙無心頓現海印力故」者，謂雖寂用無心，不妨皆依海印之力。又正依定即起用故。〈賢首品〉云「或現童男童女形，天龍及以阿修羅，乃至摩睺羅伽等，隨其所樂悉令見。眾生形相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現，海印三昧威神力」等。

疏「五真應無礙應即同法一味平等故」者，釋迦、遮那無二佛故，吾今此身即法身故。第五經云「真如平等無相身，離垢光明淨法身，智慧寂靜身無量，普應十方而演法。」又云「如來真身本無二，應物分形滿世間。」〈光明覺品〉云「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身相威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等。

疏「六分圓無礙」者，支分不礙全身，全身不礙支分。謂遮那一一身分，手足眼耳乃至一毛皆有舍那全身。〈法界品〉云「如來一一毛孔中，一切剎塵諸佛坐。」〈妙嚴品〉云「佛身一切相，悉現無量佛，普入十方界，一一微塵中。」以一毛之性，不異全身故。故〈出現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一毛孔中有一切眾生數等諸佛身。何以故？如來成正覺身，究竟無生滅故。如一毛孔遍法界，一切毛孔悉亦如是」等。又如來眼等，皆遍法界。若分與圓異，分既有多，應有多箇法界合成一身。以分圓無礙故，一遍一切遍也。又〈法界品〉中，普賢毛孔支節亦然。

疏「七因果無礙不礙現因故」者，謂一一毛孔，現自遮那往昔本生行菩薩行所受之身及所成事，亦現十方一切菩薩身雲。及下經中，眉間出勝音等塵數菩薩。又第一經云「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覩。」第五經云「佛以本願現神通，一切十方無不照，如佛往昔修治行，光明網中皆演說。」第六經云「一一佛身中，億劫不思議，修習波羅蜜，及嚴淨國土。」如是等文，其處甚多。

疏「八依正無礙」者，如上說因中釋。又此身雲即作一切器世間故。故經云「或作日月遊虛空，或作河池井泉水」，又「或時作地水，或復作風火。」相入相即六句，並如前釋。

疏「九潛入無礙」等者，文中二：先標章、後「入眾生界」下解釋。釋有二義：一明佛入眾生、二「又亦攝」下明眾生入佛。皆眾生不知，故云潛入。今初有三：初一句正釋、次「如來藏」下引喻、後「故出現」下引證。喻中，眾生真心名如來藏，隨無明等緣，作諸眾生流轉三界，而此真心自性不失。故《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可了知。」若轉以喻顯者，如大海水因風成波，而不失濕性。佛亦如是，隨眾生感，現萬類殊形，而如來身不失自性。此以眾生自法身作自眾生，喻如來真身入一切眾生。

疏「故出現品」下引證，引其二文。初佛智潛入者，此以智身通證佛身。佛身隨化，文處蓋多。今取潛入之義，故引〈出現〉耳。彼經云「譬如大海，其水潛流四天下地，及八十億諸小洲中，有穿鑿者無不得水。而彼大海不作分別我出於水。」合佛智海水亦復如是，流入一切眾生心中。若諸眾生觀察境界修習法門，則得智慧清淨明了。而如來智平等無二無有分別，但隨眾生心行異故，所得智慧各各不同。今所引者，正取潛入之義耳。疏「又云眾生心中」等者，亦是彼品前文已引。

疏「又亦攝」下，上辯潛入，佛入生身，生不知故。今明攝他，正攝他時不礙入他，故稱無礙。

疏「十圓通無礙」等者，文中二：先別明、後總結。今初。以遮那佛融大法界而為其身，故無不即。不待現身方名即事等，以法界之體無不包故、無不即故，令身亦然。若指相別說者，佛身色相，即事也。全同法身，即理也。「即一即多」，乃有二義：一法身為一，應化為多，真應既融，故相即也。二此一處應即多處應，亦以體融。又即此一應為多應故。故〈光明覺品〉云「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此身無所從，亦無所積聚，眾生分別故，見佛種種身」等。「即依即正」者，亦有二義：一以法性身土融無二故。二者有國土身故即依，有智正覺等身故即正。「即人」者，證法成人故。「即法」者，佛以法為身故。「即此即彼」者，不離菩提樹而遍一切處故。既亦不離一切處而坐菩提樹，可言即彼即此也。二義小異。彼此相即是同。又即此佛是他佛故，他亦是此。「即情」者，異木石故。「即非情」者，同色性作河池等故，非情即佛體故，蘊界入等若虛空故。「即深即廣」者，無形絕相故深，量無不包故廣。又量同空故廣，離空相故深。故〈問明品〉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入。」〈出現品〉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一切如來亦復如是」等，廣也。「非至非不至」，深也。又如虛空寬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等，皆深廣也。又〈妙嚴品〉云「佛身普遍諸大會，充滿法界無窮盡」，廣也。「寂滅無性不可取」，深也。「為救世間而出現」，具深廣也。「即因即果」者，因無異果之因，果無異因之果故。十身之中，有如來身、有菩薩身故。「即三身即十身」者，若以佛身上十身者，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即三身中化身攝也；相好身、威勢身、福德身，義通報化。法身即法身，智身義通三身，局唯報身，故即三是十、即十是三。若約融三世間十身即三身者，如來身通三身；智身亦通三身；法身、虛空身即法身；餘六通法化，法身體故、隨物應國土等故。

疏「同一無礙法界身雲」，二總結成也。即以無障礙法界為體，含四法界何所不具，故無不即耳，則未有一法非佛身也。

疏「以此身雲遍前時處常說華嚴」者，第三總結周遍也。上來第四開章釋竟。

疏「是知或說報身在色究竟，約攝報說」等者，第五會釋餘教也。文中三：初別會、二總非、三揀濫。今初，略會五文：一會《起信》、《唯識》等文。《起信論》云「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藏和尚疏引《地論》釋云「一者現報利益，受佛位也。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自問云：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耶？一義云：以寄報十王，顯別十地。然第十地寄當此天王，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餘義如別說。」《天宮鈔》釋餘義云「二即四智圓滿，《唯識》即實報成佛。此示高大身，即他受用。《唯識》為引攝二乘，令知菩提樹下非是報身，且指彼為實報也。」疏今亦據二文之意及《十地經》文通之，故云「約攝報說」。

疏「或說報身在餘淨土約引攝」者，即第二通《涅槃》、《央掘》等經也。《涅槃》二十四〈高貴德王菩薩品〉明十功德中第四功德，高貴德王難云：「若有菩薩修大涅槃，悉作如是十事功德，如來何故唯修九事、不修淨土？」佛答：「具修。」末云：「善男子！西方去此娑婆世界，度四十二恒河沙等諸佛國土，彼有世界名曰無勝。彼土何故名曰無勝？其土所有莊嚴之事，悉皆平等無有差別，猶如西方安樂世界，亦如東方滿月世界。我於彼土出現於世，為化眾生故，於此界閻浮提中現轉法輪。非但我身獨於此中現轉法輪，一切諸佛亦於此中而轉法輪。以是義故，諸佛世尊。非不修行如是十事。善男子！慈氏菩薩以誓願故，當來之世令此世界清淨莊嚴。以是義故，一切諸佛，所有世界無不嚴淨。」釋曰：既言為化眾生居此閻浮提，無勝國土是我嚴淨，明指報身在餘淨土。言央掘經者，經文稍廣，今略義引。謂佛答央掘云：「我住無生際，而汝不覺知」等。央掘難云：「若住無生際，何以生於此土？」佛答云：「東方有佛，汝往問之，當為汝說。」央掘與文殊同往問佛，彼佛答言：「彼釋迦者即是我身。」大意明餘淨土中佛是證無生際者，今生娑婆是化現耳，故云在餘淨土。而疏言約引攝說者，不言嚴淨華藏及周法界帝網之剎，不言此身周滿法界，而言在於東方等，明是隨宜引攝娑婆雜惡眾生令修淨土之行耳。

疏「或說舍那坐千葉華攝二地說」者，第三通《梵網》等經。彼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等者，即以蓮華臺上為本源盧舍那，千葉釋迦復是大化，一釋迦更有百億方為小化者，亦不言其身充滿一切世間。普賢蓮華有不可說葉，量周法界。十地菩薩之華尚量等百萬三千大千世界，況如來耶？明知亦是他受用身攝二地耳。以二地戒度圓滿，故為說戒。以初地化百佛剎則有百葉之華，二地化千佛剎故華有千葉，若至三地應見萬葉，四地億葉，五地千億，六地百千億，七地萬億那由他，八地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九地百千萬億阿僧祇國土微塵數，十地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據上十地，百萬三千尚猶略說，故知非顯真極之身。

疏「或說登地方見約勝機說」者，即四通他受用身。登地之機，為勝機耳。前別約二地，今通約十地也。

疏「或分三異約體相用說」者，第五通會三身也。若直說者，法身約體、報身約相、化身約用。然《起信．立義分》云「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藏和尚釋相大云「二種藏中，唯取不空如來藏也。用大者，謂隨勝業，約自體大用。報化二身，約麁細之用。令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善也。」釋曰：依此解者，體相二大俱名法身，以性功德本自有故。用即報化，亦是約三大說。若各配者，一以不空之藏修成方顯，為真報故，用大中報；他受用故，顯勝名報；若應約登地之機，亦是化故。

疏「俱非此經真實之義」，第二總非也，以十身圓融為實義故。

疏「設分三十」，第三揀濫也。云何揀耶？麁相約教而說，三身為權、十身為實。若不知三身即是十身，為不融前，權外立實，故失經宗。

第四依三昧。疏文分二：先立理正明、後對文略釋。今初，先別顯、後結成。初中，下十住疏明入定意總有六義：一此三昧是法體故，即《十地論》意。二非證不說故。若不證而說，則是生滅心行說實相法。三總顯法體非思量境故。明要忘心方契上義。前約顯實，此約遮過。然上三義，後後釋於前前，大同小異。四觀機審法故。須藥病相當，方可說故。五為受佛加故。上四內因，此一外緣，因緣和合方能說故。六成軌儀故。即一向為生。上五自利，此一利他。今疏含具。初之二句。總相立理。非唯入定為物。出定亦然，宜見出者則出，宜見入者便入，故云唯物。聖無定亂，故云「聖豈然乎」。故《淨名》云「不定不亂」。

疏「示軌後徒」下，別顯意也，此即第六意。疏「明將有說必須淨鑒前理」者，含前四意。靜者，離思量也。鑒者，證法體也。靜鑒前理者，觀機審法也。前字兼機故。佛加可知。「從定起而發言」下，亦明非證不說，亦總顯前六之勝用也。

疏「故於諸會」下，總結成也。九會說經，八會入三昧，第二不入，故名為多。第一會，普賢菩薩入毘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第三會，法慧菩薩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第四會，功德林菩薩入菩薩善思惟三昧。第五會，金剛幢菩薩入智光三昧。第六會，金剛藏菩薩入菩薩大智慧光明三昧。第七會，如來自住剎那際三昧。第八會，普賢菩薩入佛華嚴三昧。第九會，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昧。第二不入者，未入位故。有云：蓋文漏耳。說世間法尚須入定，況十信耶？若約所表，前義無失。

疏「有不入」下，第二對文略釋。不入之義，已如向說。「其所入」下，顯勝超劣。寄位優劣，所入不同。人法俱勝故，一一三昧皆盡法源，非如入初禪時不入二三等故，以盡法源故，並感諸佛三業加等。

##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