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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 四慶讚迴向"
description: "唐代高僧圭峰宗密所著《圓覺經大疏釋義鈔》，是對自撰《圓覺經大疏》的進一步闡釋與註解。該書成於唐代佛教義學鼎盛時期，系統疏解《圓覺經》的深層義理，融合華嚴與禪宗思想，闡述如來藏緣起與圓覺妙心。內容涵蓋經文逐句釋義、名相辨析及修證法門，體系嚴密、義理精深。此作是研究《圓覺經》及中國佛教思想史的重要文獻，被譽為圓頓教典的權威註疏，對後世禪教融合發展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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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上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道場加行章。此章文三：初、釋科文，次、指別科，三、開章正釋。得道之處名道場者，此含理事。事者，如佛於摩竭提國界大樹之下坐草而得菩提，便名菩提場，其樹亦號菩提樹理。如淨名經說：萬行皆是道場，謂直心等。又華嚴讚佛云：身恒遍坐一切道場。言一切者，謂智身遍坐法性道場，法身非坐而坐道場，色相報身安坐萬行道場，化身安坐水月道場。疏：障重者，釋加行也。心浮者，釋道場也。

▲疏若約四分下，二、指別科也，如前具敘。有證相者，至文當見。

疏文四下。三、開章釋也。可引前文者，前問法諸菩薩名，皆不令再釋。此特令再示者，正宗經終，結歸宗本，最須常要知故。因此總敘一經，血脉連帶，故此菩薩名是經題故。前文即序分中疏云：然此正宗中諸菩薩等與佛問答，本意欲顯圓覺，但緣節節過患未盡，義意未圓，收機未普，故表法菩薩未標圓覺之名。今有三意得名圓覺：一、前雖病盡理圓，仍恐下根難入，此又曲開方便三期道場，即上、中、下機普歸圓覺。二、由前節級行解已圓，至此名為證極，證極之境更無別體，唯是圓覺。三、最初標圓覺為陀羅尼者，從本起末；今顯義已周，還至圓覺者，攝末歸本。表此三意，故圓覺菩薩當此門問。

疏躡慶前者，敘大智；明所為者，敘大悲。如世慈父得樂，即思其子；菩薩心行，悲、智常行。

疏正法、像法者，年數前已敘之。此二俱從佛滅後方說住世年載。若佛在日，即是法主，更不在言之緣。文中但言末法，故以佛滅後當其正像矣。疏永揀餘性者，彼說五皆定性，皆是本有。本有二乘、外道性者，則永揀之；唯收大乘性者，故敘五位之初。文云：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一、本性住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性，方能漸次悟入唯識。彼五性宗有本不具大乘性者，故云要具。慈恩釋云：但言大乘者，揀彼定性二乘及無種性，即知餘二乘無性及不定中一半是不具者，永無具義。據此，即如今學唯識論人，五性之中未必皆是具者，應合有多分人枉功修學，必無解行、悟入之義故。若此宗中盡合習之，未曾熏習；無種之者，熏成種故；來生乃至幾生再遇緣，必發生故。然今剋志道場，且被已有種者，故云具大乘性。以未有宿種者，終不肯入道場故。疏聞慧初開者，當三重因中第一重也。疏菩提心發者，第二重因義也。隨分思察及道場加行，即第三重修菩薩行也。三重因義，在文殊章初本起因地文中也。

疏法華中官事者，文云：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是時親友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繫其衣裏，與之而去等。菩薩以度生為公家之事，以自利行為私己之事。如世上國家賢良大臣，以利濟蒼生為公事，以自己家產為私事也。疏王、賊、命者，三種皆有難字，謂王難、賊難、命難，三者總名梵行難也。水、火等緣，亦屬命也。不同律中一一別開：或國王不信佛教，禁斷法緣；或賊徒草擾，難為安住；或種種障礙，涉於憂性命之緣，皆為他事。他者，總自不由己之義也。故知雖有此等礙緣，尚須隨分思察；若無此等，便合加行全功。今有人都無此等障礙，又無度生之緣，尚未能思察，況更道場加行耶？仍安然不驚，悠悠而過，甚為可愍！量剋三期，無別義者，有人胷臆說三期日數之義，大是僻局，必不得爾。天台曾立志加功百日，誓求證悟，便得旋陀羅尼。及乎習法華，禮懺道場唯製三七，般舟道場復製百日。方等經中道場法式又云：當以七日為期，多則無妨，少不可減。諸教之中說道場之文甚多，不可備引。皆日數不同，儀式亦異。豈可一一別有義耶？疏長期下根者，障重難盡故。中中如中上，如次可知。反於此者，長期上根謂能精進，堪任勤苦，多時不退故；下期下根，謂性懈怠，不能久受艱勞，易即能行，難即便退，聞道日久，即不肯修。故佛俯就接引八十日，亦許中期中根進、怠處中，量力而制也。若約利、鈍而配，即兩勢俱通。且就利根者，謂聰利；懈怠者，下期。怠故，不肯久利，故障易盡；利而精進者，上期。進堪久故，障有麤、細，未成佛時，本、末盡故。就鈍根者，鈍而精進者，上期；鈍而怠者，下期。義意例上，可知。其中期者，一切皆取處中性也。佛意多含，且就大綱而製。然眾生根性、欲樂，種種不同，臨時製宜，不可判定，但量自、他之力，或上、中、下。疏事理稱可者。有人但言：心淨即得，何必嚴淨外相道場？心不攀緣即得，何必局居一處，猶如囚繫？此乃但約道理而言，不細察自心難淨易淨，難安易安。且染心生起，必假染緣，如何淨心成就，不假淨緣耶？問：其中忽有上上利根，一悟之後，常與道俱，易淨易安，何妨他有此言耶？答：若是上上利根人，必悲、智具足，能護眾生心行，方便勸制，的不作此言。作此言者，終非此類。問：何妨他還遇上上根人作此言耶？答：此則屬前通、別觀行，誰抑他入此道場耶？然亦須安處徒眾，宴坐靜室，若通若局，終須令緣起心行與所悟理相應。故云事理稱可，謂內外俱淨，身心總安矣。

疏：於中三節者，謂：初、佛在行相，次、佛滅行相，後、感應獲益。初中云當知等者，此兩句全是論文。彼標云正念者，當知唯心等，正思、正念義同，故以彼釋此。又唯心之義與此意同，為佛滅後設像而觀，即是帶境。佛在世時，根、緣俱勝，不假外境，直觀心、佛，故言唯心。言根、緣勝者，論云：如來在世時勝，眾生利根根勝，能說之人色、心業勝緣勝，圓音一演顯緣勝相，異類等解顯根勝相。

疏若佛下，二、明若滅後行相中又二：初備資緣，後正明行相。初中又二：先備正緣。言不覩真儀等，且佛在日，暫因昇忉利天，為母摩耶三月說法。優填王憶戀情切，猶使刻旃檀木為世尊像，禮拜供養。況佛滅後，不覩金容，而不能施設形像而觀瞻耶？豈道心不如丁蘭之孝心耶？況假之引心入法乎？引心者，因見丹青形像，便想得世尊化現生身之像，眼、目精靈，身、手動轉，慈顏喜色，言語靜默，處大眾中，巍巍堂堂，猶如目前。雖目覩丹青，而心注佛相。次因見此相，的知化現如鏡中像。像者，必依於淨明；佛相者，必依於寂照。喻中既目覩影像，心全見於淨明；法中目覩化相，心全見於法、報。法、報既爾，我心亦然。心同佛心，融心為佛。從此修於三觀，是何魔等敢惑亂耶？何空華之煩惱能障蔽於心耶？故次云相即無相，即見如來。金剛結示，其在茲矣。亦可下，重釋還同如來二句也。前釋者，以心注化現生身之相，昭昭如在目前，為同在世之日；此則以在日一期之化為常住也。今解者，則直以世尊理、智真身為常住也。故云亦可。就中，意在報身。報身眼、耳等，一一廓周法界，有身可說，不滅故，可仰慕故。

▲疏懸幡下。二、明助緣也。本意敬佛設像，因此莊嚴道場，誓期日數也。嚴飾壇場者，如下事懺中略引方等經疏。去其久近，無別所表者，此意如上三期之說。

疏：稽首諸佛，正明用心行相。疏文有四：一、總明具闕，二、備述八種，三、明生起次第，四、結備述之意。初中又二：初闕，後具。闕者，注云善戒經者、智論者、十住婆沙者、闍王說者。起信亦同者，同五事也。彼是修行信心分中，初說信心，後說修行。修行，謂施等六度，於精進中有除障門之文。若人先世多有重罪業障，為邪魔所惱云云，乃至應當勇猛云云如疏。彼文既在精進，亦是加行之義，亦與此經意同也。

▲疏其最下，後具也。先通列八法，後別銷其文。云禮佛法經者，說禮佛方法也。經題既標禮佛，禮佛即是所宗。餘七皆是禮佛由緣，謂供讚是禮佛流類懺；勸喜是禮佛之意，由欲懺等，故禮敬以申懇志；七是都迴禮等功德，向於三處；八申陳意所希望。彼既題以禮佛，餘是方法。今經次云稽盲十方諸佛名字，即正舉所宗。懺者，總舉所申禮敬之意，理合具諸方法矣。此經宗旨在於文略，故略舉三，謂禮懺讚。文云名字，即當讚矣。

△後、別銷文者。注中俱能遠離等者，但專精一事，皆具餘益。故前引諸教，數有少多，皆獲大益。餘皆同類因，感等流果也。詳義對說，其益昭然。一中尋常文云嚴持香華，如法供養等，其益可知。二中即尋常梵音文也，是勝鬘夫人歎佛之文。又上座別讚云佛真法身，猶若虗空等。三中則七佛、十方佛、二十五佛、五十三佛、賢劫千佛，乃至佛名經，隨意廣略，一一有經讚其功能。四、五已下，皆如尋常，依時禮懺。所唱亦或廣或略，唯晨朝禮最備。四中云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等，注云除三、四障者，文在次下。依、正具者，本所不具，是業所招。今洗懺罪業令盡，故依、正皆具矣。五中云十方諸如來，現身成道者等，注除謗者，此由謗之，不令說聽。今翻昔過，勸請長說。既請說法，必得自聞，故多聞增智慧矣。六中云昔嫉他不招，感徒眾歸湊，即今罪畢為人，受孤單報。今翻之隨喜，故得眷屬。七中云我所作福業，一切皆和合等，自貪局功德，不迴於他，故狹劣。今迴之向彼，故廣大。如迴聲入角，則遠聞也。八中云願諸眾生等，速發菩提心等，除退持行者，如前說。若無心願䇿，引行亦不成等，即是其義。

疏供養者下，二、備述八種也。今當第一，復有其三在疏：初、云內、外者，外財，則錢、帛、金、寶、衣、食等，如須達長者之類；內財，則頭、目、身、命等，如薩埵王子之類故。言事皆可知者，二意：一者、尋常處處俗講，皆說道、俗，無不知故；二者、既是事相之法，不假辯明義理。舉之，即知；為之，即是。何假苦言耶？疏其法供者，一一正明。言十法行者，諸家言教，皆通而言之，皆是受持大乘教法也。華嚴藏和尚明受持大乘經，須知五法，如下流通分中所明。於教法者，且揀理、果及行也。書寫者，剝皮為紙等。轉施者，見他發於受持，無力可辦，遂轉施己，有為他勝緣。聽聞者，自己聽他講解，或聽諷誦。披讀者，尋覽其文。受持者，攝為心要。然常人皆以讀誦便為受持，此乃大失本意。不知受持異於轉讀，亦異諷誦。故此披讀、諷誦、受持為三種法行。若不爾者，應唯二種。又無著菩薩釋金剛經受持、讀誦文云：讚誦者，此說受持因故，為欲受故讀，為欲持故誦。天親釋云：受持、修行，依總持法故；讀誦、修行，依聞慧廣故。至流通分中，當具解釋。開示者，講說。思惟者，觀智推察。修習者，或依之以為禪境無著釋金剛經修行之言云三摩鉢底相應時，或依之以起萬行。故為十也。

▲疏又新華嚴下，二、校量財、法勝劣。諸供養者，謂內財、外財，各有種種不同也。法供養最者，財施有限，法施無窮；財施施多則盡，法施施多轉增；財施世報，法施出世報。注云七行者，文中略列四種，等取餘三也。不文具云，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等字，含中間三種也。然此七行含於二意：一、為如法修行，故捨財、食等供養，即名最勝。餘六例之。二、如法修行，即是供養。不待財等，方名為供養。餘六亦例之。

▲疏然稱法下，三、明財、法無別。故菩薩戒廣本文云：財、法二施，等無差別。淨名云：於法等者，於食亦等。言稱法施財者，有二意：一、為法故施財，亦名稱法；二、不計有能施之我、所施之物及受施人，三輪皆空輪者，摧輾義。執有，則摧無漏功德；達空，則摧無明障惑，稱於真法及夢、幻緣起之法。疏如善德者，即淨名經中：佛命長者善德問疾。善德白佛：我不堪任。便自說：往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一切沙門、婆羅門、外道、貧窮、下賤、孤獨、乞人。期滿七日，彼維摩入會云：夫大施會不如仁者所施，當為法施之會。何用是財施會為？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供養一切眾生，是名法施之會。此中義意，如別卷釋。疏喜見燒身者，即法華經第十藥王本事品說：過去日月淨明德佛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說法華經。喜見樂習苦行，得現一切色身三昧，歡喜自念：是聞經力。入三昧，從空雨種種香華供養已，起定念言：不如以身供養。即服諸香，飲香油，滿千二百歲，香油塗身，於佛前天寶衣纏身，灌諸香油，以神通力而自燃身，光明遍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其中諸佛同時讚言：善哉！善哉！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若以香華、瓔珞等物，乃至亦所不及。釋曰：善德外財，喜見內財，以稱法故，即名法供養也。疏皆稱真理者，然三輪本空，真理本有。此執三輪為有，故迷真理謂無。今既遠三空，須稱真理。真理即二空所顯之真如。例如人、法二空，不必真如；二空所顯，方是真如。諸教但言三輪體空，且約破執；今直云真理，方是顯性，況云稱之？即三輪不待破滅，全體廓周法界，與真理不異，函蓋相當，故名稱也。如此，方成觀行之供也。故行相、功用逈異前二。等虗空者，顯示能稱、所稱之方劑也。全法之身者，是初一輪也；稱真之物，第二輪也；供養於佛，第三輪也。等者，次文云：是故菩薩不虗行於所修，常值諸佛，恒不失時，一切供具常稱理而成就。何以故？法施於佛，稱真理故。釋曰：准此，云一香、一華等，又云常稱理成就，即知經中所列，皆以稱理，即一之多等也。故修行者但安心觀行，物物自多，皆遍佛也。疏彼經云者，即是普賢行願中第三廣修供養之文。我以普賢行願力，故法力也。彼經前文云：起深信解，自力也。自力因緣備具，故供等無量。疏如須彌山者，取人間覩，高大無過。又四寶所成，而具十德，表供具一一具德相妙用也。如海水者，深廣也。稱理，故深；稱事，故廣。香華雲者，華嚴每列供具等一一云雲。雲喻緣起，謂此供具色相顯然，智鑒無性，從法性空，無生法起，能現觀行、所現供具迥無所依；應現而來，來無所從；用謝而去，去無所至；而能含悲，潤注法雨，益濟萬物，重重無盡，有雲像焉。

疏：情發於中等者。借毛詩序中文勢也。彼歌詠之不足，故不知手舞足蹈之；此則讚詠之不足，懇禱禮拜之也。諸經讚詞者，如龍女讚云：深達罪福相等。勝鬘夫人讚云：如來妙色身等。寶積云：目淨脩廣如青蓮等，世尊因地翹足讚。底沙佛云：天地此界多聞室等，乃至自在熾盛等，如來甚奇妙等，天上天下無如等。華嚴部末云：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之水可飲盡，虗空可量風可繫，無能說盡佛功德。

疏勒那三藏者，華嚴纂靈記云：三藏是天竺人。既至此土，華音又通。講華嚴經，道、俗雲集。講次，忽有一人執笏，形如大官，云：天帝令請和尚講華嚴經、都講維那梵唄。法事所須，咸須備具；講席眾僧，悉同見。言訖，便隱。三藏及都講維那當時奄然，卒於法座。疏優、劣有七者，然於中兼含是、非。非中有二，即第一、第二也。此一向劣，仍是過患；餘五，則前前劣，後後優也。然此七中，脚注者，皆非三藏之文；當行者，雖是本文，亦有少則神。意在文略也。疏我慢者，文有三節，謂：禮佛、禮僧及喻。初二句依時禮佛，謂：或圖名利供養，恐失德望，故隨眾倍行；或眾首點撿，不得已，故陪行，心無敬者；或本信心不全，苟避徭役；或圖供養，假託披緇者；或大底即不敢不敬諸佛，但輕於假設形像；或懈怠下，能念念運恭敬心，但率爾隨眾，心中無記者。皆是此也。次二句餘時禮僧，謂：見上座、阿闍梨，或傳法主，或有德及諸善知識，乃至在家菩薩中，或耆年、宿德之類，慮失自己大體德望，或慮以理責辱，不能不禮。然以我慢之故，對傍畔之人，自現貢高、尊重之相，偃蹇而禮，表我勝伊，非臣伏，但存體禮之也。縱知他有德有能，或恃高門貴姓，或恃勢力，耻於屈伏，歸心問法，故不能卑恭敬禮。故云耻於下問。後一句總以喻顯相，可知也。故志公云：行道猶如推磑，禮拜恰似客舂。今時之人不得此意，一向毀於禮佛，而令後五種入理之禮亦同推磑之喻矣。豈不愚哉！疏徒肅形儀者，稍勝於前。前則貢高我慢，此則恭肅形儀。然以心不稱身，故云徒也。無淨想者，內畜慢心，外現故相，是隱避詐偽之垢也。此以純真為淨也。高聲作相，激動人心，以招供養；或改轉聲音，移易文本，以就俗情。故云高聲喧雜，詞句渾亂。問：既知非儀，何必敘列同作觀門？答：舉過以訶說，非令止以就觀行也。疏敬從心發，運於身、口者，如前讚佛處，疏云情發於中等，及鈔中結云：讚詠之不足，故懇到而禮拜之也。運身禮拜，運口稱名。五輪者，手、足及頭。注斷道等者，經中令一一發願，具云：我今五輪於佛作禮，為斷五道，離五蓋，令眾生常安住五通，具足五眼。願我右膝著地之時，令諸眾生得正覺道右是順義，故成正覺；願我左膝著地之時，令諸眾生於外道法不起邪見。左是違逆義，故表邪見。願我右手著地之時，猶如世尊坐金剛座，右手指地，震動，現瑞，證大菩提。願我左手著地之時，於諸外道以四攝法而攝取之，令入正道。左、右表邪、正，如上。願我頭頂著地之時，令諸眾生離憍慢心，悉得成就無見頂相。皆發等流願也。疏無相禮者，自此已下，皆述身、口恭敬禮時作此觀智，非謂身、口都不敬禮，但將無相等以當禮佛。善須思之！若以觀智便名禮佛，不須身禮，即第三中亦應但以恭敬便為禮拜，不合運於身、口。義例如此，豈不誤焉？問：大乘宗於意地，意起名犯，即名破戒。何妨例此心禮，即成功德？答：彼起意作念，的擬運身、口行殺、盜等，心念成就，竟無悔意。故今但的擬運身業禮、口業讚等，心志決定，竟無猶預。縱未遂嚴淨道場，作禮之間，灼然已生功德。若無意擬運，身、口元無功德。如本無意擬，殺等亦無罪也。然觀智既成，觀境常現，行、住、坐、臥，禮不間斷。但觀心不退，自然流注。如受惡律儀之人屠獵、劫賊等業之類，殺等之心，念念流注，不必正殺、正盜也。

疏發智、清淨及淨心，皆能禮也；佛境界者，所禮也。深入下二句，能、所俱寂也。細而論之，有兩重能：初謂發智者，能淨也；身、心者，所淨。後謂清淨身、心，能禮也；佛境界，所禮也。蕩蕩無礙，是離能、所，合法性之相也。疏起用禮者，問：能、所皆如影像，如何得禮、敬義成？答：謂先觀己身、心是無明勢分，從染緣起。今以正智觀之無性，即是一真法界。然後觀此法界不守自性，常能隨緣而起，遂禮拜、恭敬，一心歸投，託諸佛淨緣，引起身、心，隨此淨緣而起，名淨緣起。如影從鏡現，不妨運行歷位，漸漸增進，而行行位位皆然，無有一法不依法界託緣而起，故皆如影。既身、心無性，合於法界，法界無所不遍，故我身、心隨所依法界，亦無所不遍，無所不禮也。故云遍禮一切。疏身內佛者，如塵中大千經卷，如弊布囊真金，如焦模中佛像，如樂器中之鍠音等。不緣他佛者，不取相也。若外有可觀者，以色見我也。邪人行逕者，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也。返照者，正是內觀也。注云顯實宗者，此教中有二義：一、即於諸法中約空、有互奪雙融，便為法性，天台大師宗此義也；二、直顯真性，逈出空、有，方為中道佛性。前起用禮，約此初義中，即空之有，故如影也；即有之空，故不離法界。疏見佛可禮者，雙遮外境佛及身內佛。身內佛者，同中論說如來在五陰中。破云：如來應小，五陰應大。故偈云此彼不相在亦是邪見者，中論宗正破二乘邪也。亦可即金剛是人行邪道，此雙遮內、外佛故。觀身下二句，淨名經也。安心寂滅者，前絕待靈心觀文中，一一皆云寂滅。名平等禮者，結歸所標實相也。文殊云者，入佛境界經中文也。問：古德集此，名無相禮。何不於第四門引之？答：古德但揀取著事相，通名無相。無相之言，通此四門。或古人唯知有法相、無相二宗，不開此等權、實。今既開之，則此偈義當此門，以無相正是所觀之理，不別得名。無所觀等者，等餘九偈，一一皆云敬禮無所觀也。疏大悲禮者，隨一一禮普代眾生也。謂前雖觀智圓明，未顯大悲利益，豈名菩提薩埵之禮乎？故此明以同體大悲，物、我無二。我既禮也，即眾生禮；我離慢也，眾生皆離。總攝者，攝前六門不攝初二，以非義故以為一。觀帝網者，若佛若禮，重重無盡。如天帝殿網，百千之珠，交相涉入，重重無盡。如注引經，即其類也。順其宗者，華嚴所說法門，一一以十為數。注行願經者，乍觀此所引經，若以一一佛前皆現多身，即似身多佛少；若以一一身遍禮多佛，即似身少佛多。稱實而言，身佛應等經文。緣欲明一多無礙，故於身佛互舉一多。若令相對義備，應有四句：一、一身禮多佛；二、一佛對多身，即所引二句經文是也；三、一身禮一佛，不壞相故，事法界也；四、多多之身禮多多之佛，如帝網也。據華嚴宗，一一身前本有多佛，佛前本有多身，但以執境迷心，致令都不見也。故出現品說：佛入善覺三昧，於一身現一切眾數等身證身佛數等，即果門入也。又云：眾生心中，念念有佛成正覺。及此所引經，以普賢觀行而見之，即因門入也。因果雖異，所入之境無殊，故因果交徹。盡虗空者，引文略也。已具如普覺章末答發心處具引說。

疏：懺悔中文五：一、釋懺悔名，二、明懺障，三、明所起之由，四、正明懺法，五、翻罪為福。初中，此云悔過，此釋則翻懺為悔，但是一義也。別說者，即懺、悔兩字各是一義。懺名陳露者，翻懺字，如佛名經云：懺是懺謝之名，悔以悔責為義。西塔律疏云：興善伐惡為懺，追變往愆為悔。意亦大同。餘如別卷。

疏滅除三障下，二、明懺障也。成淨戒善者，有二意：若約偏懺惡業，即成有漏善；若就過患，俱懺三障、四障，則成順理稱性無漏善也。佛名經者，是先德於一切經錄出佛、菩薩、羅漢等名及懺悔之文，集為一處。秦中俗號馬頭羅剎佛名經，有十六卷；蜀中但號佛名經，有十五卷，具一萬五千三寶之名。其文具云：然其罪相雖復無量，大而為語，不出其三：一者、煩惱，二者、是業，三、是果報。此三種法能障聖道及以人、天勝妙好事，是故經中目為三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懺悔。又云：此三障者，更相由藉：由煩惱故，以起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六道皆苦行，苦遍三界故。故論中通云業繫苦相。是故今日先懺煩惱。諸佛、菩薩、入理聖人種種訶責，名此煩惱以為怨家。何以故？能斷眾生慧命根故；故注云怨斷慧命，是撮略注記。亦名此煩惱以為怨賊，能劫眾生諸善法故；故注賊劫善法。亦名此煩惱以為暴河，能漂眾生入生死海故；亦名此煩惱以為羈鎻，能繫眾生於生死獄故。故注云暴河羇鎻。所以六道牽連，四生不絕，當知皆是煩惱過患。疏：二、業中，注文有四：一、釋所懺之業，云巧作六道者，六道形相，各各不同，塵沙種類，皆是業力。故華嚴云：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又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當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亦能畫佛也。且如但就人道中，唯取南閻浮提一洲之人，早已有爾許多面孔，千千萬萬，箇箇不同。非但橫覩現在不同，亦乃竪想過去、未來人面各別。且如一人中，曾祖不同高祖，阿翁又殊曾門。文有異祖，身又異父，子又異身，孫復殊子。定知未生之孫出來，必是各別。一人既爾，盡世界皆然，一一是業力。知此巧能分布，令各各別，實難思議。故有經云：業巧能生種種形。閻浮人中一色尚已難言，況東、西、北州！又形相、面孔更別，都說人道已然，況天道、鬼、畜、地獄、人別？就畜中，或飛走，或多足、無足，乃至微細蟲豸，何可言之？皆是業能巧布。故云巧作六道，令各不同也。畫師之巧，實不可比。尋常見壁畵三百五百人施主或社家，大都欲令肥瘦、大小、黑白之殊，然不免多皆相似。故志公呵張僧傜云：毗婆尸佛早學畵亘到如今猶未妙。雖是變家隨俗撰作，然乃暗與理符。

△注懺之有三下，二、正明懺業之相也。一、伏者，伏業懺也。所謂自揆道力，劣弱宿業，或今業深厚積多，不敢希望直滅而不受，遂且悔責身心，永不相續。其已作負命等怨債，且願以止觀及諸善力伏之，不起現行，得定慧力增，堪忍諸趣，即將身償他。如才學廣博者未達，聞貧賤之時負債。若今償他，苦惱之甚，癈求榮達之路，遂氣延至榮達之時，百倍償之，亦不難矣。如杯渡禪師遠就梁武帝之死，二祖可大師故往鄴都受仲倫之斃也。佛示現受金槍、馬麥之類，蓋亦表此義矣。雖云示現，不妨遠遠劫來，曾有此因。但似鏡影，故云示現。又以於受與不受，皆得自在，但是故意，非業所牽，故云示現。且如一人之業，從無始來，有何邊畔？但以發菩提心後，念念熏修者，便不潤之，則悉不受之，便至證真成佛。即知過云曾作之事何限。然斷障既盡，業則已無，不妨依宿世所作事而受，即名示現也。二、轉者，轉重罪而輕受。謂自知未發心前所有過罪，道力既小，不敢望其直滅，恐命終後墜三惡道，障於修道，遂顛轉向今生，便令償却。便償即輕，待來生即重。故十住婆沙論云：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報，願於今身償，不入惡道受。經云：設有惡道報，頭痛即得除。金剛亦云：受持讀誦此經，則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菩提。涅槃經說：智者造罪，重造輕受。亦是此意也。三、滅者，悟理精深，發心猛利，念念觀諸法性，心心順性修行。罪體既空，倒心又正，染心復止，本末念念俱懺，理事了了徹源。如是之人，豈有業累更餘在耶？故經云：煩惱如空無所住。志公云：煩惱何處安脚？故云滅也。若雖發心猛盛，不達罪源，或雖悟理，不能息業，云欲懺悔，竟何益歟？

△注然小乘下。三、明大小乘深淺之相。言時定報不定者，以遇懺心猛利，善力強盛，應受而排敵之。以時定故，已過其時，則一差永差。以報不定故，容可懺滅而不受。然此時報相對，義有四句，及三報義，並在彌勒章中廣述說，可更撿而敘之。大乘一切皆滅者，如下所明。

△注又善心下，四、料簡對治品類。總有三種對治：一、懺治罪，二、智斷障，三、善防惡。懺中云上、下品類敵對者，罪若深重，還須發猛利勝上心，懺之方滅。中、下隨類，可知。智斷煩惱者，上品麤障易遣，故初心下品之智即能治之；下品細障難除，故須利根久修上智，方能除也。如羅縠之障，非十地、等覺之智，何能斷之？防罪亦爾，謂四重罪，重而易防，初發善心及劣善心即免；餘篇轉輕小，轉難防項。故南山鈔主未免吉羅，優波毱多尚翻油鉢。故須上品善心，方便可防制。疏三、果報者，注中之文，亦是佛名。經中之偈，謂有四梵志知得五通，忽聞空中有聲云：汝等十日皆的命終！此四人倚恃神通，擬不伏死，俱來辭佛避死，意騁神通：一人入海底，一人在空中，一人入深山、巖谷、非人所到之處，一人常在，千千萬萬人聚集閙處，日滿俱死。佛說偈言：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而不受報。唯有懺悔力乃能得除滅。故釋提桓因五衰相現，恐懼切心，歸誠三寶，五衰即滅，得延天年。又如尊勝經說：善住天子亦五相現，以陀羅尼懺悔力故，亦延天壽。彼經別相懺報障中，先懺阿鼻，乃至三惡，次第而懺此三能障等，是彼經中先標三障之文。具云：此三滅者，則六根、十惡乃至八萬四千塵勞，皆悉清淨。疏加一見障者，此是華嚴隨好品中懺悔之文，列所懺悔障，云業障、煩惱障、報障、見障，故云加一。注云見及煩惱利、鈍者，貪、瞋、癡、慢、疑是五鈍使，直云煩惱；餘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是五利使，即名見障。若通而論之，總名煩惱。或亦所知障是見障也。

疏然欲懺下，三、明所起之由也。不覺者，根本迷也。故佛名經云：獨頭無明為煩惱種。今雖已覺，倒習猶行，亦長須悔恨。起貪、瞋、癡者，然煩惱雖有其十，猛利發業是此三毒故。故注偏指之，云是業因也。發身、口、意者，能發是身業，所發是身具，所造是善、惡、不動業也。皆思為體者，論云：大乘三業，皆思為體。謂動身之思、發語之思及思當體，自是三業也。造業具者，此異熟無記之身、口及深污意根，此是造業之具度。如工巧之業，而錐、刀器不是業也。開之成六者，彼經云：身，身業；語，語業；意，意業。即是六也。經文自釋：身渾濁、臭惡、虫聚等，身業即行、住、坐、臥、屈、申等，語即風息、吐納、高低等，語業即起居、問訊、讚說、毀說等，意即覺、觀、思、惟等，意業即憂、喜等。評曰：經中約相見、可見聞等而顯之，不尅體說思為業，可以意趣中求矣。注善、惡、不動及順現、生後等，皆在彌勒章中已具釋。說三三者，身等三具、善等三種業、現等三種報也。合九種者，前、後不相離。從三煩惱生者，即貪、瞋、癡也。此是根本

疏然懺有二下，四、正明懺法也。於中又二：一、總，二、別。總中云：責心者，悔恨無始已來不早親近善友，發菩提心，而乃執認身、心、我等相，縱恣貪、瞋、嫉妬，分別見、慢，造種種業，如蠶作繭，自纏，自縛，苦苦，壞苦，行苦，無有出期。

▲疏若就下，二、別也。善、惡、不動三種業中，唯別懺惡業也。謂善及不動，但以迷心取相求有，故成過患。若離其病，不除其法，故此不懺。若惡業背理招苦，一向須斷，故此懺令滅也。二種者，遮則佛之遮制，違制成罪；性則法爾，犯之有罪，十惡是也。准小乘宗，四重、八重不通懺悔，僧殘已下四篇方許。餘如別卷。作法者，小乘懺要請大比丘為證。對大僧具五法：一、袒右肩，二、右膝著地，三、合掌，四、說罪各種罪名謂僧殘波逸提。種是種類，如於僧殘中自弄、媒嫁等十三，五、禮足。若對小夏，闕無禮足，但行四法。若僧殘罪，須請二十清淨僧，令六夜行摩那埵，供給承事。七日滿，僧為羯磨，除罪還成，令戒淨。如本所受，尼則集當眾四十清淨大德。若輕罪，則一日承事，不必集也。大乘亦有作法。次下引方等經中，是

疏復須等者，於作法懺中兼復起行也。事、理者，此中文四：一、事，二、理，三、雙明，四、總結。初中如方等者，注中撮略說之，今更廣之。謂彼經令先嚴淨道場，香泥塗地，及室內作圓壇，彩畫，懸五色幡，燒海岸香，然燈，敷高座，請二十四尊像，多亦無妨；設餚饍，盡心力；新淨衣服、鞋履，無新洗故；出入著脫，令無參雜；七日長齋，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起意多少，別請一明了內、外律者為師，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對師說罪。要月八日、十五日，當以七日為期。此不可減。若能更進，隨意堪任。十人已還，不得出此。俗人亦得。須辨單縫三衣，備佛法式，旋遶一百二十匝，却坐，思惟等。廣如經說。疏佛名經者，方等多明作法，兼起行；佛名多明起行，少說作法，又兼理也。注云歸三寶者，具云：夫欲懺悔，必須先敬三寶。所以然者，三寶即是眾生良友福田。若能歸敬，滅無量罪，長無量福，能令行者離生死苦，得解脫樂。先當興七種心以為方便：一者、慚愧云云如注列。後結云：生如是七種心已，緣想十方諸佛、賢聖，擎拳合掌，披陳至到，慚愧改革云云。

△疏理如淨名下，二、理懺也。文二：一、正明。即優波離為二犯律比丘懺悔。維摩詰呵云：無重增此二比丘罪，當直除滅，勿擾其心。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如佛所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心亦不在內云云。如其心然，罪垢亦然；諸法亦然，不出於如。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寧有垢不？我言：不也。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唯，優波離！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顛倒取我例知。諸法皆妄見，如夢，如焰，如水中月，如鏡中像，以妄想生。其知此者，是名奉律。乃至時二比丘疑悔即除，發阿耨菩提心。餘如別卷具引。釋疏難曰下，二、通妨也。罪違等者，真性本離一切過患，本具過恒沙福德、智慧等故。設有漏福，亦是性之起用。故論釋用大云：能生世、出世間善因、果。但是計執之心乖性福、善之相，無違性罪，即必違真性。故一切教中未曾說有無漏惡及無漏罪也。是能治者，如明與暗，定不俱生也。是能生者，如鏡淨明，影像無盡。所以華嚴關鍵中明性起、緣起不同。緣起法界通於善、惡、染、淨，性起唯善唯淨。具如別卷所釋。引金剛者，人多誦得，意亦易知，不能具載。

△疏普賢觀下，三、雙明理、事也。初、雙標二經，各具二懺也。初、觀經者，初令晝夜六時對十方佛、普賢菩薩遍懺六根，故云事也。觀心下，可知。若欲懺悔下，具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銷除是故應至心勤懺六根罪。此是重頌。

疏隨好品者，具足文云：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以盡法界眾生數等頭，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舌，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業、語業、意業，悔除所有諸障過惡。既運三業而懺，即當事也。然是全理之事，以皆云盡法界等故。彼經懺悔因由在別卷中。疏觀諸業性至理懺者，則連次經云：時諸天子心大歡喜，而問之言：云何悔除一切過惡？先已教懺，而後問者，意明理懺為用心也。天皷告言：菩薩知諸業不從東方來，不從十方來，正顯空義。但從顛倒生，無有住處。釋空所以。菩薩如是，不從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來，而共積集，止住於心，非先有體。決定明見，無有疑惑。上皆別觀業空也。業為報障親因故。後有經文對業觀報云：諸天子！如有頗梨鏡，名為能照，清淨鑒徹，與十世界其量正等。諸國土中一切山川、一切眾生所有影像，皆於中現。彼諸影像可得說言：來入鏡中，從鏡去否？答言：不也。諸天子！一切諸業亦復如是，雖能出生諸業果報，無來，無去。喻雖有而無也。謂像依鏡現，像非去、來；報從業生，何來，何生？

△疏事懺除下，四、總結事、理也。因迷理而起惑業，故理懺為根源也。然雙除之妙，固不在言。若難具者，必須先訪善友，令解理懺。何者？根拔枝存，容漸枯朽；若枝盡而根在，千迴斫而還生。智者詳焉。疏：二、順逆中，初雙標，次別釋，文三：先順，後逆。今初，順有十：一者、自從無始來，顛倒昏迷，妄計人、我，故起於身見。二者、內具煩惱，外值惡友，勸惑我心，倍加增盛。三、內、外惡緣既具，能內滅善心，外滅善事，故於他善都無隨喜。四、既不喜善，則樂惡也。五、如好獵者，於萬般禽獸，總帶殺心；慳貪者，舉世資財，無一不要。事未必遂，而心常然。六、前橫，此竪。七、纔修一善，則表白再三；積歲過非，未曾上紙。八、言虜扈者，不尊敬貌。九、十，可知。從無始下，結云：若自及他無，皆爾。是為十種順生死流。昏倒造惡，如廁蟲樂廁，不覺不知；生死浩然，而無際畔。二、次起下，顯能治逆生死十心也。彼云：今欲懺悔，應當逆此罪流，用十種心翻除惡法：一者、先須信因、果決定。孱然業種，雖久不能敗。經云：終無自作，他人受果，轉識善、惡，不生疑惑。是為深信，翻破一闡提心。二者、天見我屏罪，是故慚天；人見我顯罪，是故愧人。以此翻破無慚、愧心。三者、人命無常，一息不還，千載長往。幽途綿邈，無有資粮；苦海波深，舩筏安寄？聖賢可呵，無所恃怙；年事稍去，風刀不賖。豈可安然坐待酸痛？又佛名經云：若不懺悔者，大命將盡，地獄惡相皆現在前。當爾之時，悔懼交至，不預修善，悔何及乎？當爾之時，欲求一體一懺，豈可更得？眾等莫自恃盛年財寶勢力，放逸自恣，死苦一至，不令人知，盛年壯色無得免者。怖心起時，如履湯火，六塵五欲不暇貪染。如阿輸柯王弟聞旃陀羅振鈴，一日已盡，六日當死。雖有五欲，無心愛念。行者怖畏，苦到懺悔，不惜身命，如彼怖王。以此翻破不畏惡道。四者，根露條枯，源乾流竭。若覆藏罪，是不良人。迦葉頭陀令大眾中發露其餘行法，但以實心向佛像改革。如隱處有癰，覆諱不治，則致於死。以此翻破覆藏罪心也。五者，若懺已更作者，如王法初犯得恕，若更作則重。初入道場，罪則易滅，更作難除。已能吐了，云何更噉？以此翻破惡心相續。六者，昔日自安危人，遍惱一切境。今廣起兼濟，遍虗空界，利益於他。以此翻破一切處起惡心也。七者，昔三業造罪，不計晝夜。今善身口意䇿勵不休，匪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翻破縱恣三業。八者，即昔自滅善，亦滅他善，不自隨喜，亦不喜他。今守護諸善，方便增廣，不令斷絕。以此翻破無隨喜心。九者，昔親押惡友，信受其言故。今念十方佛，念無等慈，作不請友；念無等智，作大導師。以此翻破順惡友心。十者，如前理懺。若不善解此十心，全不識是非，云何懺悔？設入道場，徒為苦行。涅槃經云：若言勤修苦行，是大涅槃因緣者，無有是處。即斯意也。

疏然上理事下，五、翻罪為福也。注中指行願經者，證惡業無邊；婆沙論證懺悔福亦無邊也。行願經云：菩薩自念無始已來，由貪、瞋、癡，發身、口、意，造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虗空界不能容受。注婆沙論者，彼說懺悔功德云：此一念善及形色者，三千大千世界所不容受。以非色故，所能容受。彼論但指一地之境，故且以大千為量。量雖通、局，意不殊此也。故知一念懺悔功德，便與無量劫所造之業分量齊等。如室中一須臾燈光之明所遍分量，與此室千年之暗分量齊等。

勸請中揀云凡小者，凡夫、小乘也。請轉法輪，注中偈云云者，即婆沙偈云：十方諸如來，現身成道者，我請轉法輪，安樂諸眾生。然請義有二：一、隨相請，二、稱性請。隨相可知。稱性者，如疏說也。謂須恒悟一切聲如空谷響，緣起無性，非斷非常，一一全真，無非法界。既聞無所聞，則終日聞法，心觀如此，是請法輪。故云知聲如響等也。此是大經？出現品轉法輪門中之文也。其文具云：知聲如響而請轉法輪，了於諸法真實性故，於一音中出一切音而轉法輪，畢竟無主故。又云：菩薩欲知如來所轉法輪，應知如來法輪所出生處。佛子！如來隨一切眾生心行，欲樂無量，出若干音聲而轉法輪。釋曰：既隨眾生之心，即知願請轉法輪，須令自心稱法。心若不稱，請亦不聞故。即常請下二句，是藏和尚緣起章第六請轉法輪門中文也。具云：由一切諸佛唯智唯德，菩薩即以窮法界之智而請佛說法，是故一切諸佛無不雨大法雨。然菩薩唯願唯行，諸佛即以甚深願力而加所請，是故菩薩無不獲於大益。當知菩薩常請，諸佛常說，未曾失時也。疏請佛住世中，注偈云云者，彼偈云：十方一切佛若欲捨壽命我今頭面禮勸請令久住。唯行願經者，文云：所有盡法界、虗空界一切諸佛，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悉勸請莫入涅槃。經於一切佛剎微塵數劫，為欲樂利益眾生稱性請者，謂眾生心淨，見佛常住；眾生業重心垢，見佛捨命。佛無生、滅，隨機見故。故知心淨觀佛，佛則常住，為真請也。眾生心垢等者，設有心開解發，曾得見佛，而情識習氣忽起，還不現前。故今勸請者，但依智離識，常作佛觀；心清智明，即常見佛，不曾涅槃。若瞥爾起心，塵勞相續，觀智間斷，即不見佛，名為佛滅度也。故出現品涅槃章中云：如來常住清淨法身，隨眾生心，示現涅槃。佛子！譬如日出，普照世間，於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佛子！於汝意云何：彼影不現，為日咎不？答言：不也。但由器壞，非日有咎。佛子！如來智日亦復如是，普現法界，無前無後，一切眾生淨心器中，佛無不現。心、器常淨，常見佛身；若心濁器破，則不得見。釋云：法身無像，故無器而不形；聖智無心，故無感而不應。像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豈普現之前、後？持戒器破，定水無依；菩提器破，智水寧止？無信清珠，故心、水渾濁，何由見佛？又緣起章中明佛出世間門中云：非是佛身潛隱而不出現，但有智見之，則言佛出；無智者不見之，則云不出世。當知未曾有世間而佛不現者，此現與不現，由有智與無智，非佛行藏而有出、沒。但常照一法界，則一切諸佛常現在前。故知請佛當淨其心也。疏此義如下者，彼以佛出世、涅槃相對作二重：一、約真實釋，二、重約對機釋。對機釋中一半已如上引說。由常作觀，常見佛故。行願經結請佛文云：虗空界盡，眾生界盡，我此勸請，無有窮盡，念念無間，無度厭也。

疏隨喜者，翻多生嫉妬障也。故云由昔不喜他等。准行願等者，文云：十方三世諸佛如來從初發心為一切智揀二乘及凡夫心也，勤修福聚云云具列因、果之行，乃至般涅槃分布舍利所有善根，我皆隨喜；及彼十方一切世界六趣、四生所有功德乃至一塵，我皆隨喜；一切聲聞、辟支佛、有學、無學所有功德，我皆隨喜；一切菩薩所修苦行，志求無上菩提廣大功德，我皆隨喜。今有學大乘教或頓禪之人，多譏毀人、天、小乘之行，悉成罪過，除為發激迴心。疏法華則唯等者，緣彼有隨喜功德品說隨喜，展轉直至第五十人，猶過於以七寶等施與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眾生百千萬分之一，道、俗多讀誦此經故。因辨彼所以隨喜功德至多者，由隨喜如來權、實功德也。是功德多之所以權、實者，經云：此法華經開方便門權也，示真實相實也。如來智慧甚深無量實也，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權也。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實也。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權也。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從實開權。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會權歸實。故二十八品三周之文，但如來權、實知見。生公云：此華不有，則已；有，則華、實雙含。此經不說，則已；說，則權、實雙辨。既終窮極唱，難信難解。今能隨喜，故德難量。

疏向於三處者，向實際中有二：一、迴事向理，二、迴行布向圓融。向菩提中有四：一、迴因向果，二、迴劣向勝，三、迴比向證，四、迴世間向出世。眾生中有三：一、迴自向他，二、迴少向少，三、迴自因行向他因行。然此三處不出隨相、離相二義：眾生菩提隨相，實際離相；又眾生隨相，菩提離相，實際非離非隨。若闕隨相，即墮二乘；若闕離相，即同凡夫。疏所以要此下，釋三所以。所以有三：具悲、智、離相故。謂大悲下，化者，迴向眾生也；大智上，求者，向菩提也；而離下，向實際也。又此三下，二互相資故。言一即具三者，謂為證實際，須向眾生，離色證空，非真實際故；須向菩提，速證菩提，成一切智，斷於二障，乃窮實故。又為救眾生，須證實際，於惑自在，方能化故；若自有縛，不能解他縛故；須向菩提，有智，方能廣利故。又為迴向菩提，須向眾生，不為眾生，終不證大果故；須向實際，不證實際，非菩提故。

疏：四、弘者，如常，可知。為對四諦故，亦如發菩提心義門中釋。然今更略言：觀苦諦，故願度眾生；觀集諦，故斷煩惱；觀道諦，故學無過法門；觀滅諦，故願成菩提，證真寂滅也。五、願者，亦如前述，即不取斷煩惱而加如來無邊誓願本、福智無過誓願集。

疏然上八重下，大文第三、生起次第也。供養，一也，先須發心供養。口讚，二也，西天之禮，見即發言；讚歎情發，於中不覺形言故。身禮，三也，隨言即禮，不必且強然住立。次洗滌法器，四、懺悔也，懺淨身、心，為求法故。欣求法雨，五、勸請也，請轉法輪。攝他同己，六、隨喜也。迴向三處，七也，諸行皆是，方迴此行向三處矣。願皆成佛。八也，自、他事圓。十種者，一、禮敬佛，二、稱讚，三、供養，四、懺業，五、隨喜，六、請轉法輪，七、請佛住世，此於勸請中開為二，分合為一。八、常隨佛學，迴向菩提也。九、恒順眾生，向眾生也。十、普皆迴向。義當實際。上三於迴向中開，今合為一。開別義者，各如側注說。彼闕行願者，以十門都是普賢行願矣。

疏若不下，第四、結意感應中三：初、略銷文。或見等者，所見無準，或佛摩頂，或種種華光說法等，故言或也。見者，或於定中心忘身、處之相，而忽見之；或於觀中見真性隨緣，成如此相。據義理，雖成一切不唯此相，然且當時與此相相應，或眠、夢中見如是等，總明遇善境也。不作聖心者，佛頂經中說諸勝相，皆結云：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今用此語也。輕安，義如前釋。此中但顯當時身、心行相矣。

▲疏論中說下。二、引例以證。

▲三、天台止觀下，別釋諸禪。第九門中善根發相者，八門已如前說，故此當其第九。或重者，如物鎮壓；或輕者，身如欲飛。餘皆可解，但文略也。廣如別卷。

疏然論與經下。二、會通也。除惑等者。惑業在心，如塵泥在水。今懺除之，如水去泥滓。攝動者。謂雖除惑業，不貯心中，掉舉浮散，任運流動。或種種思慮，修習何成？如四病云：作如是言：豈是貪瞋？豈使結業？又前云：虗妄浮心，多諸巧見。皆同此說。故須攝念澄心，如水清而澄渟也。空者，由除惑業故。寂者，由攝馳散故。方能等者。如水現像。

疏自終期限等者，疑也。疏毗尼經者，今取意撮略引之。但證二戒不同，非證道場之事。彼經云：聲聞乘人雖淨持戒，於菩薩乘不名淨戒；菩薩乘人雖淨持戒，於聲聞人不名淨戒。優波離！聲聞人不應乃至起於一念欲更受身，則名淨戒於菩薩乘最大破戒；菩薩乘人於無量劫堪忍受身，不生厭患，名清淨戒於聲聞乘最大破戒。又菩薩不盡護戒，聲聞盡護；菩薩持開通戒，聲聞持不開通戒。更有要文，別卷具引。疏：六、和者，梵語僧伽，正翻云眾，義兼和合。若但言眾，何異鄽肆多人聚集，或軍營群吏皆集同一處，互相侵謀，爭名競利？若唯云和合，何妨二人同心，或共謀惡，或夫、妻之類？故須具云眾和合也。和合有六，謂：身、口、意、戒、見、利。

疏陳詞句中三：初、正銷文。怖魔者，初出家時，魔宮震動，比丘是能怖，魔是所怖，非謂怕他魔也。謂令魔驚怖，名怖魔。如云驚軍動眾，乃是軍眾驚動也。乞士者，上從善知識乞法以鍊神，下從檀越乞衣、食以資身。淨戒者，有表而受，無表而持，緣具心真，故名淨也。有人加淨命、破惡，以為五義。今以乞士是乞食，正命離邪，如法而活，即是淨命也；淨戒不犯，即破惡也。故不別列。優婆，此云近事；塞夷，則是男及女；夷尼，皆是女聲。四分律又云婆、私，皆梵音，小異耳。寂滅行者，理實而言。既修三觀，即有至靜、起幻、寂滅等三行。今通言寂滅者，正是中道圓覺，逈異二乘，兼含揀權教菩薩故。疏八識等者，本章已釋。四智者，菩提章中已釋。其銷經義意，詳之，可見，但逐難略指。五識取塵等者，卒爾眼識、同時意識等也。

△疏然小、大下，二、料揀大、小也。八對皆上小下大，務其文略，不能一一指之。然所對小乘之行，皆約結大界內眾和合。若依法之行，其中或有難緣，或別事故獨居者，或二、三人居者，此不對之，以事稀故，非佛教本意故，是別行法故。疏所依者，若據嚴淨道場，亦是所依緣。經云以大圓覺為我伽藍，故取圓覺也。又道場日滿，夏日未滿，不妨東、西，故不取道場。又修觀之時，忘於身及處所之相故也。文中示現安居及實相住持、自稱名字等，皆是經文。示現者，陳詞句及標心也。其中小乘定實，事相對首，如常可悉。然心不起念，念起背本，不間斷覺，無上菩提等。設不安居，道場、觀門本亦如此。今取以為安居相者，有二意：一、明言示現安居；二、因說安居，便形對小乘說故。

△問大小下。三、對辯寬狹也。

疏誡取邪者，文二：初、定所證境，是加行中之所證也，故云總標等。謂加行尅修三觀，雖在後段說之，此是道場中修證儀式，故總標舉誡修三觀之人。若證現境界，非先所聞，不得取著。

▲疏非彼下，二、正解釋。然斯文甚要，餘處所無。至於天台辨禪門修證最備，亦無此誡。若得此意，天台覺魔事一門及邪禪善根發相一段，都無所用也。若失此意，則縱全用彼二處之文，亦說邪、魔之相殊未盡也。別異境相，有何窮盡？故唯除實相，餘皆魔事。故有證有得，皆名邪故。願諸學者諦思念之！始終不異者，謂信若不信圓覺，餘信皆邪。如三聖圓融觀說。由此義故，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文及初發心時，即成阿耨菩提。又云：因該果海。古今傳云：初發心時，與佛齊功。皆斯意也。若不解此，義如何會？如上等文，文中易見，隨難釋之。

疏幻觀中云前威德段中圓說者，具二利也。願廣心真者，心實欲行佛、菩薩種種門修行，方始外發大願，故云真也。亦如前云情發於中等也。

##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上

##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疏：先取數門中，文三：一、標經意，二、釋修息，三、配屬經文。初中云治覺觀者，據五停心觀對治之中，藥病如此。不治餘四者，悟淨覺人全無愚癡，亦不著我貪、瞋麤重，已能覺之、伏之，故不作餘四觀。唯思覺微細，非所執法，任運而起，最難制止，正障禪觀故。此先取數門以治之也。入妙境者，寂滅中道是此觀中所觀境故。

疏然修下，二、釋修息也。修出、入息者，非唯繫心不散，抑亦易悟無常，以喘息出、入是壽命、生死之所依故。又萬物皆因此息而有，今覺此氣息都無根源，雖云氣海，何有深、廣之實？由此觀之，易悟諸法空。故文中二：一、標舉列名。但依出、入息，道有六門，方便修之。此是內行根源，三乘要道。故瑞應經說：世尊初詣道樹，加趺坐草，欲習佛法，內思安那般那梵語也，此云出息、入息也，一、數，二、隨，乃至六、淨，萬行開發，降魔成道。佛為物軌，示迹若斯，三乘正士豈不遵稟？又提婆去聲也菩薩破外道已，亦勸修此門，如別卷記說。

△據天台下二修之儀式。然天台總列十門，今唯取五門，謂：一、次第相生，二、隨便宜，三、隨對治，四、隨旋轉，五、觀心。不取餘五者，如別卷具列而詳之。

▲疏次第者下，三、正明修、證。五門各二：一、修，二、證。今初，門者，正是入道之楷模也。修者，文顯，可知。大底而言，由心專數故，即忘得諸境，心無二緣故。故佛言：制心一處，無事不辨。然有處云：掉舉多者，數於入息；昏沉多者，數於出息。證中云任運者，任運從一至十，不假功力，抑心束意，自然住於出、入息數緣中也。捨數修隨者，謂覺息虗微，心相漸細，患息為麤，意不欲數，應當放息修隨。注下皆等者，雖文、義皆異，其意皆同，故不能一一舉之。疏隨中修者，謂捨前數法，一心依隨息之出、入。想心緣息，知息出、入；心住息緣，不思別境。故云無分散意。證者，心既微細，安靜不亂，故覺息長、短等也。長是沉慢，短是急促。言任運相依，亦是不抑伏也。此道經云：綿綿若存，用之不勤。息既綿綿，心即疑靜。行者爾時既證隨門，又覺以為麤，心厭欲捨，如人疲極欲眠，不樂眾事，應當捨隨修止。疏止中修者，不數不隨，諸緣亦息，故云疑寂。證中云泯然者，定法持心，任運不動也。行者爾時即作是念：今此三昧雖寂靜安樂，而無慧方便，不能破壞生死。此定屬諸因緣和合，而有虗誑不實，不見，不覺，應須照了。即起觀也。疏觀中修者，即於定中觀也。息想者，息如空中風也。身不實者，三十六物內、外不實，如芭蕉也。心不實者，識心無常，剎那不住。定何所依者，無我，無人，身、受、心、法，皆無自性。證中遍毛孔者，遍身流注，不唯口、鼻、胷、臆、臍、輪也。心眼者，非肉眼也。徹見者，昭昭無隔，如目覩也。三十六物者，內、外不淨，剎那變易。四念處者，觀身不淨等。破四顛倒者，身淨，受樂；心常，法我。皆如前四念章中廣釋。行者爾時觀相既發，心緣觀境，非真非實，應捨觀修還。疏還中修者，既知觀從心生，若隨之折境，即不會本源，故反觀觀也。言無所從者，為從觀心生，為從非觀生？若從觀生，是無常法，未觀之時本無此觀故；若從非觀心生，未觀之時則已有觀。其實不爾。所以者何？初修數、隨、止等三法中未有觀故。當知此心本自不生，不生故不滅，不滅故即空，空故即無觀心，無觀心故豈有觀境？故云境、智雙亡也。此是至道之源，故名還矣。證云不加等者，自然見心、境總空，又不斷滅，是為本源也。行者爾時當知：若離境智，歸無境智，亦不離縛，以墮二邊故；若住境智，尤為繫縛。故捨還門，安心淨道。疏淨中修云五蘊淨者，知色淨故，不起妄想分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息妄想垢，是名修淨；息分別垢，息取我垢，皆名修淨。舉要言之，若能知心本淨，方名真實修淨也。證云豁然者，心忽相應無礙方便，任運開發等也。或證等者，然此證淨有二：一、相似證，五方便似無漏慧發；二、真實證，苦法忍乃至第九無礙道等三十四心也。真無漏慧，三界垢盡，故名證淨。

△疏：隨便宜者，第二門也。欲得深禪定、智慧，初學安心，必須善巧，當於六門悉知悉學，調試其心，隨所便宜，即久長用。所以者何？心若不便，強修無益，故遍學六以自試也。隨便而用者，不揀次第也。種種禪定者，得持身及麤住、細住、欲界、未到地、初禪等。

△疏：對治者，第三門也。然所治六病，皆說諸習定時，於坐中而起者也。文二：初、正釋此門。緣諸境者，其心浮動明利難忘諸境，心散縱橫，難可制錄，故須修數息觀以制之。由心專數，故忘却境界。故佛云：覺觀多者，故教令數息。昏散者，昏則無記心闇睡眠，散則心浮起逸越。逸者，怳怳無所之也。亦是思覺攀緣，皆坐中不安之相。故調心隨息，明照入出。照入出者，治無記昏睡。心依息者，治覺觀攀緣。氣麤者，因用心太急，或因事境而短未定，心神躁悶，氣則麤也。此屬身也，心散流動而屬心也。故用止門寬身放息，息心凝寂，止諸境應，以為治也。貪瞋者，坐中忽念可愛之事，或名利，或色欲，或憶得怨家曾如是如是侵犯我等，貪瞋便起。此麤障重，不易止息。須觀自身、他身不淨種種過患以治貪，作慈悲觀想、哀愍一切、恕他昏患等以治瞋，故云即觀也。癡邪障起即還者，癡非如牛羊之徒，是不信因緣業報，或如種種異見，故又云邪。當須反照十二因緣，從生死逆觀，展轉相因，乃至無明橫從空起，即還本源，故云還也。故諸疏論皆以順觀為流轉門，逆觀為還滅門，即還本源，滅諸妄想也。惡念等者，謂於坐中忽然惡念，思惟願造一切惡業之事，或有種種諸惡境界而現，乃至逼切身、心。當知悉是過去惡業障發，當用淨門念法身本淨，不生不滅，本性清淨，以對諸染及破惡境皆空，而為治也。疏然上等者，二、料揀前、後，又二：一、前，二、後。前中又二：一、正揀，二、會經。今初，云通者，約所修六門，若次第，若便宜，若對治之行相也；別者，各有見解宗旨，各有趣求。略如注配，今當更釋。且約數門說之：求樂者，謂諸凡夫以根鈍故，但信師教，當數息時，唯知從一至十，令心安定，欲望此禪受諸快樂。此是數息而起魔業，以貪生死故。或如此方道教中人，亦調息養生，意求長壽之樂。雖無記數之教，心想亦與隨息無別。故注云求樂也。有見者，謂諸利根外道見心猛盛，當數息時，從一至十，欲求禪定，亦能分別現在有息、無息等四句，如別卷說。隨心所見，計以為實，起諸邪行，斷滅善心，乃至轉為人說，故云有見。求涅槃者，謂二乘人欲出三界，自求涅槃，故數息調心；於數息時，不離四諦、十二因緣等。唯明菩薩者，其文亦顯，詳之，可知。數息既爾，餘隨止、觀、還、淨等五亦然。疏今經下，二、會經也。是此意者，揀凡夫、外道、二乘為修圓覺大因緣故。前文已頻顯發心行想，不出上求、下化也。疏此後下，揀後也。唯一乘者，於中復有頓、漸旋轉門者，即天台所得旋陀羅尼門，於一法中解一切法，一一皆爾，旋轉無礙。此是漸修功成而得，是法華宗，名為漸門。故彼云：前諸門從假入空得慧眼，是二乘、菩薩共行之法；今從空入假是法眼，謂從空入假，旋轉出一切法諸行功德。即知先同二乘從假入空，空觀成已，然後不住此空慧；以之入假，方能旋轉諸法。豈非漸修功成圓證耶？觀心門，則直從本心源而了諸法，故當頓門。故彼云：懸照諸法之源，源則眾生心也。發趣儀式雖頓、漸少殊，皆是一乘實教之宗旨也。

△疏旋轉者，第四門也。大意已如上釋。上所言從空入假者，當數息時，發大誓願，怜愍眾生。雖知眾生空，國土空，而欲成就眾生，淨佛國土，盡未來世。作是願已，即當了達所數之息不生滅，其性空寂。即息是空，非息滅空。息性自空，便能如此。了息空者，由先已入空觀故也。空即息者，即今從空入假也。非真非假者，託中道法性，方能旋轉諸法也。非世、出世者，此息無世、出世性，故成就世、出世也。如夢幻者，雖無實可得，亦分別所作事。了息亦爾，雖無息性可得，亦成就息念。從一至十，了了分明，知此息相。成就等者，入此門者，於一法中通達成就一切法也。故息是萬物之本，執之，則成就一切世間法；達之，則成就一切出世法。是中應一一廣旋轉諸法門行相。如別卷中說。不可盡等者，謂略說於數息門中修旋陀羅尼菩薩所行無礙，方是菩薩。若入此門，直說數息調心，窮劫不盡。況復於隨止、觀、還等五門，種種諸禪、智慧、神通、四辨、力、無畏、諸地行願、一切種智、無盡一切功德，旋轉而可盡乎？故云一一如是。

△疏：觀心者，第五門也。為上根者，是頓機初心人也。若久熏習，方能了心，不名上根。故前云從空入假，此云不由次第。懸照法源，即知頓、漸有異矣。源者心者，彼文云：諸法之源，所謂眾生心也。約修習之力，即功行成就，達諸法空，心、念皆不可得，方名本淨苦。但就法體而言，眾生本有此淨，心不待空，一切妄染。故彼小止觀文云：則於心性通達中道。若於自心見中道二諦，則見一切諸法中道二諦。又引般舟三昧經云：諸佛從心得解脫心者清淨名無垢五道鮮潔不受色有學此者成大道。論中指大乘法體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能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今亦依於此心，顯示修習數等六妙門也。觀心無相等者，謂一切法由心而起，若能反觀心源心性不可得，即知萬法皆無根本，故於諸法無不通達。心即數門者，數一切法皆悉約心故。心即是隨門者，謂一切數量之法悉隨心王，若無心王則無心數數即心數，心王動故心數亦動，如是觀時即知心是隨門。心寂即止者，當觀心時知心性常寂則諸法亦寂，寂故不念動，不念動故名止也，當知心即止門也。覺心者，當觀心時覺了心性猶如虗空，開無明藏見真實性得無著慧，故心即觀門。無能所者，當觀心時既不得所觀之心，亦不得能觀之智，能所俱不可得，即是本為還門也。惑不能染者，當觀心時雖分別一切法，不著分一切法，以自性清淨從本已來不為無明惑倒之所染，故經云：心不染煩惱，煩惱不染心。行者通達自性清淨心故入於垢法，不為垢法所染，故知心是淨門。直觀等者，文皆可知。

疏今此經者下，第三、配屬經也。用心在此第五者，觀心門也。言用心者，悟解道理，運心創意，念念令與淨心相應，又不妨礙染、淨等法隨相等行，即長在觀心門中。若對治宿習，調攝妄念，令合理知，即假藉數息等方便以資止、觀故。此先指用心，次引證。言前云者，根本三觀文初，皆有此也。具云：悟淨圓覺，即是頓悟；以淨覺心，即是用心。以者，用也。前說觀心本淨，正是此也。心中了知，亦證所知生、住、滅念心數等法，不於心外知之，一一只在自己心中了之，故云爾也。即知心非生、住、異，能了生、住、異、滅。如前心非數等，數等不離一心，故以為證。疏修在初門者，託以外緣方便，隨相修數息等以調妄心，而成此寂滅中道禪那之觀。引證云先取數者，即知已依次第而修。及漸進者，即後段云漸次增進，乃至得知等，即知依數隨等，漸漸次第，轉轉增益，進趣後位。故知是次第門也。二、三中，證云先取數者，謂有問曰：第二隨便，第三對治，皆不依次第。今且經云先取數門，數門第一即是依次第，如何云或亦二、三？答：舉一例諸也。例者，不妨或云先取隨門，或止門等。謂數門便宜，即先取數；或多思覺，亦先取數；或隨門便宜，即取隨門；或乍昏散，亦取隨門。餘四皆爾。經但舉一以例餘者，何局於文哉？又問：據二、三門，隨修其一，或便，或治，不妨即得禪定，以餘門非便故，無所治之病故。既不妨唯一，何得云先？云先，豈非相續更合有中、後等耶？答：此對本經寂滅中觀云先，以於此觀之前，先且修數、隨等，故非六妙門中自相形對說先、後。疏成在第四者，彼宗說三乘行人同修習數等，或次，或便，或治，得覺、觀、攀緣等諸障盡時，成就空觀，從空入假，旋轉諸法，無礙自在。今經亦於數等，或依次修六，或隨一、二行。麤障既盡，了知心念數量，乃至知百千界事。文中雖具舉雨滴意，例一切法也。不爾，如何旋轉？無量法門一一能知處故，故云成在第四也。疏或始、終等者，經文本無息字，但云數門。其所知法數，亦不言息數；長、短、出、入等，但言生、住、滅、念。彼第五門既亦不說用息，於六妙門中一一云心，即不妨此經意本說觀心數中法門，不必說息，故云爾也。謂息道從一至十亦為數，心中生、住、滅、念亦名為數，何必事須息數，方名數門？故云不必。問：既此經與第五觀心門全同，何不唯用此銷經文，乃煩引諸門之義？答：聖意多含，非局一面。根有利頓、利漸，佛意潛皆被之，各隨樂欲得入。故古德皆云修多羅意趣中求，何必局執一途？故流通分中文云：此經是頓教大乘，亦攝漸修一切群品。如修羅蚊蝱，飲海皆滿。上來多義不同，總是釋經先取數門一句，了

疏心中了知下，文三：初、正釋，二、證同，三、揀異。從由前至心淨者，釋經。先取數門一句，躡前因息數而入心數。但入心數者，起後生、住、滅念文也。此躡前者，皆約依次、隨便、對治等三門修息也。或不由下二句，約唯用第五門修心六妙也。故了知下，總含兩般之意，但修成，皆能知也。問：經云心中了知，何得此云了知心中？豈不倒耶？答：二義皆具，謂只是我自己心中了知，非別有能知之慧。又還只了知我心中生、滅等念，非了知心外實有定法。故應如此釋之。豈是倒邪？麤、細者，約論中生、住、異、滅，開為三細、五麤除業果，故唯五，以辨麤、細。如次下，疏中自配。麤者，五麤；細者，三細。又麤中之麤，異、滅二相；細中之細，唯是生相。細中之麤，住相中前二；麤中之細，住相中之後二。妄念者，總指也。本者，三細；末者，五麤。又住等三相皆末，生相為本；又生等四相皆末，根本無明為本。分齊者，生相及住相中，前二在本識中，餘皆在事識中。又前麤、細各有本、末，各有部分限齊。故論云：生、滅相有二種：一者、麤，與心相應故心所與心王相應，或境與心相應；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以無心王心所之相而可相應。又麤中之麤，凡夫境界；麤中之細，細中之麤，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界即分齊之義也。頭緒數量者，總結上也。謂四相猶如首領，一一相中，各有眾多生滅等法，展轉因依生起，皆有綸緒，不相雜亂，乃至八萬四千，不離四相，故云顯緒數量。一一分明者，生中一者，業相也；滅中一者，起業相也；住四者，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異二者，執取相、計名字相。皆如前文，頻有引釋訖。且順三世者，剎那前中後念為三世也。滅是過去，住是現在，生是未來淨名等皆云過去已滅等。或生已而住，則生為過去，住為現在；住已則滅，滅為未來。故諸大小乘經論，或具說四相，或略說三相，以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為一唯識云：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曾有用。此暫有者，不凝然也，故合為一也。故彌勒偈釋金剛經身相即非身相，云三相異體。故天親長行釋之，又成四相。文云：相是有為，生住異滅，佛體異此，故非身相。諸教或三或四甚多，不可繁引。

▲疏論云下，二、證同也。文二：一、正指同。言乃至者，次云：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具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前文已引，故此略之。

△疏問文無下，二、通妨難應具。問云：此觀文首便云先取數門，都無無念之言，何得云正當此門應具？答云：人難解經，良有於此。且三觀體、用、法、義、分劑，在威德菩薩所問章中。至二十五輪再問說者，猶且明修三種時，或單，或複，或具、不具之相，兼定、慧修之分齊，謂至靜、動、用、寂、滅等各別。今此門中直明趣入方便，且令數門調心，息於攀緣覺觀，諸念自寂，即入妙境。但是修習彼之三觀，元無兩種三觀。故辨音問云：此諸方便有幾修習？此段菩薩問云：三種淨觀以何為首？皆舉前法以問修之儀式。今云論中無念同此者，此觀根本文云：不取幻化及諸靜相等三重，絕於對待之念，結成寂滅之行。至諸輪中，一一皆云寂滅。具如彼中已釋。夫寂滅者，生滅；滅已，方名寂滅。故科云：絕待靈心觀。絕待者，無念也；靈心者，一覺也。以此云同，何所疑耶？今云寂觀，但取文少異，非謂捨於前名。故次云正當絕待靈心，意在此矣。縱就數門而論，亦本為對思、覺等念，念已止息，方見生、住等念。故前云：由證諸念，覺識煩動。夫有念者，必不見無念之理。前已頻有徵釋，善思念之。然疏中云文在前章者，有二意：一、若約法、義、體、用，即唯前威德一章；若兼諸輪，一一標顯至靜、寂、滅等，各有分齊，即總指二章也。今此但明已下，皆已釋了。

▲疏然論約下，三、揀異也。位滿方盡者，十、信覺滅相，三、賢覺異相，前、九地覺住相，十、地位滿覺生相。文云：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故云極證。今據等者，然觀行成時，圓同佛果，故許俱時知也。故大經說：若與如是觀行相應，初心即成正覺。天台六即有觀行即，況圓頓宗因、果無定分位？後證中當更說之。上來多義不同，總是釋經心中了知等三句竟。

疏淨心是圓等者，淨者，心本空寂為淨，故是體也；心本能知為覺，即當用也。心通二言也。萬物皆然者，若云不知萬物是何因緣，偏知雨滴一色邪？定不如此。但此經宗貴，文句簡略，故但舉一。前釋云者，六妙中之文也。問：從前既云眾生本具圓覺淨心，如何不得知一切耶？故次答云凡夫之類等也。

疏：誡邪證，文二：一、結例本文；二、然此下，廣明證相。於中二：初正明三觀證相，後別明證有淺、深。初中二：一、約當經略標；言各證者，後當引文。圓修方證者，反顯不圓即不證也。故前云：此三皆是圓覺親近。若得圓證，即成圓覺。方證者，證有淺、深。次下即說如前文者，諸輪末文云：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名為圓修三種自性。自性者，稱體本來具也。

▲疏天台下，二、約天台廣釋。文中又二：初、略指同。由此空、假邐迤，直至中觀，方證不同。此經一念同時，故云具修，不云圓也。

▲疏謂了知下，二、正顯證相。文三：一、明初心證相。言從假入空者，空觀成就，名慧眼，成一切智。若住此觀，即墮二乘。故法華敘聲聞云：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都無欣樂。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如是思惟，不生喜樂。既入正位者，即見道位，初果已去是也。從空入假者，謂諦觀心性雖空，緣對之時能出生諸法，故能於空中修種種行。假觀成就，名法眼及道種智。若住此觀，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自然流入者，一念中具一切者，正是證相。佛眼雙觀空、假、中道，第一義諦具一切種智。了了見性者，定、慧力等也。故涅槃云：聲聞定力多，故不見佛性；菩薩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唯有如來定、慧力等，了了見於佛性。安住大乘等者，即法華經喻說一乘如白牛等也。行如來行等者，亦是彼云：行如來行，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天台用此等文顯證相，云：若能了了見佛性，即是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風；若行疾如風，即是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流入薩婆若海，即是行如來行；若行如來行，即是入如來室；若入如來室，即是著如來衣；若著如來衣，即是坐如來座；若坐如來座，即是以如來莊嚴而自莊嚴；自莊嚴，即是獲六根清淨；六根清淨，即入佛境界。展轉相躡，乃至即是莊嚴兜率天，示現降胎。八相皆爾。乃至結云：即是初發心住菩薩。疏如華嚴者，文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晉譯經本等者，等於涅槃、大品、法華也。涅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大品經云：須菩提！有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正法輪。當知菩薩為如佛也。法華中龍女所獻心珠為證。如是等經，皆明初心具一切佛法，即是大品；經中阿字門，即是法華；令眾生開佛知見，即是涅槃。見佛性故，住大涅槃。是則略說初心菩薩因修止、觀、證果之相。上皆天台之文。

△疏後心下，二、明究竟證相。不可知者，自智不及。推教下，約佛語而解。止、觀果者，謂法華開佛知見，即是約觀門以明果；涅槃中百句解脫以釋涅槃，即是約止門以明果。止即攝觀，故涅槃三德中有摩訶般若；觀亦攝止，故法華云：乃至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因中止、觀相即果位菩提，涅槃無礙。

△疏今經下。三、結釋。此經下，當更說。

疏又彼說下，第二、別明證，有淺、深也。文二：初、正明深、淺。言無礙巧慧者，不離心念境界，而不由心念所計，依智不依識，圓通識悟真法界也。妙慧者，無漏無相也。朗然開發者，開是惑障空無義，發是真性顯出義，即同此經前云覺所顯發。明照法界者，照體無邊，即是法界無別所照。通達無礙者，能、所無二，理、事融通也。相似者，似究竟證也。如法華六根者，即法師功德品說，說法華經功德莊嚴六根故。父母所生肉眼，悉見三千界一切所有色；耳聞三千界一切所有聲。雖未得天眼、天耳，父母所生眼、耳如是；鼻嗅一切香，悉知其所在；舌甞一切好、醜、美、不美及諸苦、澁物，在其舌根，皆變成上味，如天甘露，無不美者。若以舌根眾中說法，能入其心，得清淨身，如淨瑠璃，眾生喜見；三千界眾生生時、死時、生善、惡處，悉於中現，乃至一切亦皆於中現；清淨意根，乃至聞一句通無量義，能演一句，於一月、四月乃至一歲，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相違背；若說俗間經書、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三千界眾生心所行道，皆悉知之。雖未得無漏六根，而父母所生六根如是。疏初證者，入阿字門，開如來藏者，如來藏經萎華喻云：一切眾生具足貪、瞋諸煩惱中有如來三十二相，結加趺坐，乃至展轉別說九喻。故今閡出，成前所說此位菩薩八相成道也。顯法身者，勝鬘中說：在纏，名如來藏；出纏，名大法身。亦名為佛者，法身是真佛，八相是化身也。中間諸位者，四十二位中除初及後，中間四十位也，亦阿茶中間四十字也，謂三十九賢、十地、等覺。故華嚴十住，每住皆有不由他悟之言，皆是成佛之相。若准占察經，即四位成佛：一、信滿佛，二、解滿佛，三、證滿佛，四、功德滿足。分齊同此經及論四位也。後證者，菩薩入荼字門也。一念者，論中最初業相。業相盡故，全體相應，如氷盡時，全與水相應也。論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即是此也。生公云：一念不生，前後際斷，照體獨立。亦當此也。餘文可見。

△疏今經下，後配釋此經。彼知三千界者，眼見、耳聞乃至意知，皆盡三千界所有一切種種。今此經說下，至眾生一念心，世界一滴雨，以例一切，一一皆知。事與彼同，故當此證。靜極覺遍者，靜觀文云不起思念，靜極便覺，越三千故者，如是初靜，從於一身至一世界，覺亦如是。若覺遍滿一世界者，一世界中有一眾生起一念者，皆悉能知。百千世界亦復如是。又云百千世界一滴之雨，故云越也。以六根清淨，知見三千界內事，名相似證。三千界者，但是一佛剎土。今此既知百千剎土，計當超越十萬位之量。即知不唯是相似證，故當實證之初也。雖云百千意遍法界，且方便以多數引人心識，令漸寬廣。苦住云普適人心，即漭蕩無的。現十方佛者，是威德章淨觀中文。如來出現，是後改經文。皆與初發心時即成正覺相當。故備指以明此位。因、果交徹者，此宗因是全性之圓因，果是全性之滿果。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故云交也。如前頻說。問：今經為當定是相似證，為的是初住菩薩？故次答云圓、頓等也。謂一一位中皆圓證也。故華嚴歷別因、果，後便以平等因、果融之。此經四位順覺之後，便有忘心入覺以泯之文。或說六即之義，或道、漸四相之文，皆無定也。

疏：遍修三觀中二：初略銷文，後廣釋義。初中二釋：初約所感勝緣，佛出釋。言萬行已圓者，說修行文云：方便隨順，其數無量；圓攝所歸，當有三種。據此，即三觀便攝萬行故。就此觀成之人，便是親見如來應身也。以見佛之益，亦只是意在行圓故。

△疏又即下，後約自心本覺佛出釋。言離念者，靜觀成離麤重攀緣之念，幻觀成離躭空滯寂及執著定相之念，中觀成離對待分別之念。唯除本覺真佛，更無餘念而可隱翳，故云出現于世。

▲疏然前離四病下，後廣釋義也。於中，初指經總標。言般涅槃者，般者，入也；涅槃者，寂滅也。翻文釋義，已在本章。

△疏實義有三下，釋義也。言實義者，成佛及入涅槃，各有實義。成佛者，大經云：應知如來成等正覺，於一切義無所觀察。又云：譬如虗空，一切世界若成若壞，常無增減。諸佛菩提亦復如是，若成正覺、不成正覺，亦無增減。涅槃者，大經又云：欲知如來大涅槃者，當須了知根本自性。如真如涅槃，如來涅槃亦如是。實際、法界、虗空，一一例真如說。又云：如來不為菩薩說諸佛如來究竟涅槃，亦不為彼示現其事。何以故？欲令見一切如來常住其前，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一切諸佛色相圓滿，皆如現在，亦不起二、不二想。釋真、俗二諦，皆以緣起之言而標指者，為揀權教中一向凝寂空無之真，一向生滅動作之俗也。謂此真是法性緣起無性之真，此俗是法性舉體緣起之俗也。言大經者，華嚴也。前、後皆然。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者，非唯諸法中下至極微塵皆全有佛，而十方虗空一一可容一塵之處，亦皆全有圓滿具足之身相也。即生即滅者，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四相同時，即是論文。前已引釋。疏常住世，常涅槃者，此與前異。前云念念是剎那生滅義，但以相續不斷，故云常有佛成正覺涅槃；今是凝然常住，永離生滅相，故全異也。言住世者，此常住覺照，不離生滅法中也；常涅槃者，不同諸法生滅也。疏戀慕故，示現涅槃者，文云：譬如日出，普照世間，於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普遍眾處，而無來往；或一器破，便不現影。如前引釋。疏對今經意者，三觀成就，離三種麤、細之念，故見佛現；如水離渾濁、波騰等相，故見日現。

疏：三、令隨便等者，有四句：一、藉假入空，二、藉空入假，三、藉空、假以成中，四、藉中以成空、假。此有二對，其中義意扶持相成。言直見心源者，中也。空觀前對云：諸法即性，故空；後對云：無別所現，故空。既無別法所現，方知即性；既云即性，當知無別。故扶成也。假觀前對云：不壞相，故假；後對云：但從性現，故假。此亦相成，可知。

疏偈中云攝念等者，即前令過三、七日，一向攝念。攝念非謂沉心，必正思惟妙理境界。疏總、別相計四者，一、總，二、別，故為四也。總者，在答道場之末；別者，在答加行之中。今乃合之，一處重頌。餘可知。

疏通分賢善首菩薩問。

疏事須持教者，故律中世尊說：過去六代如來中有四佛結集經教，故佛法久住於世；二佛不結集經教，故佛法速滅。貫穿者，以經教貫穿法義，義則不遺。已如懸談引佛地論具釋訖。先須識名者，如論語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十法行者，已在道場禮懺門中法供養處釋訖。今此疏列，文略義具，謂寫是書寫，施是轉施等也。餘謂聽聞、受持、披讀、諷誦、思惟、修習。其說釋，即是前云開示。此十法行，皆是流布之相，故結云如是分布等也。

疏一說即是多說者，如說華嚴時具十種緣，謂：一、依時，從無始際盡未來際，念念常說，無間斷故；二、依處，遍法界中所有世界，彼無量世界一一塵中，皆有毗盧遮那說華嚴故；三、依主，如前十方一一世界，一切諸佛皆同說故。故彼諸會每說已，皆結通十方一切世界。故十方佛來證，皆云：我等諸佛亦如是說。餘七緣不能具述。然雖一一遍一切時、一切處，佛佛同說，皆遍法界，為門不同，亦無雜亂。廣如別卷。疏諸佛獲持者，只如諸部般若，多是帝釋守護；法華，是菩薩守護；華嚴及此經，是諸佛自護。良由根本法是佛師故。諸教煥然者，諸教所說一切染、淨諸法，皆是圓覺妙心之中派流生起。故達此法，則諸法皆通。若不了下，即取意用大經之文。文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也？故云眼目者，都結上義，以歸經文。

疏非器不聞者，非揀之不示，自是彼堅執不悟。不悟，即但聞聲音、語言，不聞法也。如日月不隔於盲人，雷霆不隔於聾者等也。極證之處者，如懸談初，泯絕果相，成圓門中廣說此義。隨緣起妄者，既是在纏，淨隱染顯，故唯云妄也。空、不空等，亦如前說。此但列之，以釋經中差別之言耳。慤疏總判五名云：初、圓照總持，二、契經宗決，三、三昧根本，四、寂滅常境佛常以寂滅為所依境界，五、真、妄合分。疏依此名、義而持者，如云：大方廣便須心冥體性，普觀德相，善巧起用。餘例此知。又華嚴祖師藏和尚所製受持大乘經教儀式有五門，每門五義，在別卷中。若以義求等者，觀彼處疏文，即明

疏前云等者，皆是難詞。謂既亦是眾生覺地，何唯佛境？無明等法豈是佛境界耶？今云下，牒起難詞也。次下釋此意云：雖說無明眾生等法一一皆空，空故徹其覺地不同；法相宗教說為定有，有則與佛永殊。故此名為顯如來境也。疏華嚴信位等者，即是第二、會十信法門中問明品說所信之境有十門甚深：第一、緣起甚深，問答心性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等；乃至第十、佛境甚深，問答佛境界智、佛境界知等十義。謂智是諸佛智用，知即眾生心體。故此云智與知殊，皆佛境界。前已具釋。既於信位明之，即知緣起等十門之法本來甚深，皆是佛之境界。況此經所說染、淨之法，皆依圓覺現起，豈非唯顯如來境界耶？

疏含十法行者，謂修行之言通於總、別。別者，是十中修習一行也；總者，書、寫、講、讀。總是修行，故此云含也。必至佛地者，至所顯之處也。

疏宗是頓者，始終依圓覺故。具漸門者，二執、二空、五道、五性、四位、三觀、四相、四病、三期、三七日禮懺、安居等也。遲、速皆益者，次文即是，謂已悟、未悟等也。頓機者，一聞已悟；漸機者，乍聞未悟。悟者，即文而見法，文字性離故；未者，約其文而觀其義，依其義方見其法。若離文，無所依故。如是任持，不失不忘，是答奉持之問也。所言文字性離等者，用淨名之文。彼云：文字性離，是即解脫，無離文字說解脫也。彼四句但是一意，今則分為兩意用之，詳可知矣。分上、中、下者，上謂通明觀行，中則別明三觀諸輪，下則道場加行，故云頓、漸俱收。

疏漸教乖頓者，就彼宗中，若云初心即是佛者，以為驚異。初十信人尚不得錯呼為十住，況云佛耶？諸皆類此，故云乖也。頓門必具漸者，雖云輪迴等非作故無，本性無無，而乃說貪愛是轉迴根本，備述過患，勸令除斷；雖云眾生本來成佛，而乃廣說發心、發願、勤修觀行等，故云必具。大經亦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然後具說十住、十行，次第修習，乃至妙覺。

疏答：功德中聞經配福，度人配智者，各如注釋。後段注文有二：初釋當文，後又聞者下重釋兩段前福後智之義也。後宿因中雙明福智者，經自明言種諸福慧，慧即智也。

疏如金剛者，彼云：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乃至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然文例雖同，優、劣又異：彼須受持方勝，此便聞名己勝；又彼四句方勝，此一句己勝；又彼兼為人說方勝，此自信己勝。問：約彼經初較量之文，即如此所說。然彼句後復以多恒？河中沙以計三千世界，滿爾許世界七寶布施，尚不及持說；又以？河沙身、命布施，亦不如持說。豈不超過此一世界七寶所較量耶？答：彼經次第斷二十七疑，故義理、境界轉轉增勝。上所引難之文，是已斷至第七重受得報身有取之疑；已悟報身無取，故功德超過多界七寶及身、命之施。今此但較量聞名及一句義，都未較量證悟深妙之境，以深妙境無有世法可較量故。故知所問全非類也。疏盈剎者，滿世界也。為漏果之資者，與有漏六道報、應之果而作資緣，致令三界生死不絕，仍招第三生之重苦，故云爾也。慤本文云能招漏果之資，文意不切，謂世珍是能招，漏果是所招，句已圓矣。今更云之資，乃成資是所招，義勢渾倒。今謂資是資緣、資助，資助貪、愛、施心招漏果，即知資是能招，故改云能為漏果之資，義意極相順也。

疏：積德者。且如勸得一人斷酒、肉，或持五戒，福德尚多；況八戒、十戒，乃至出家、受具足戒，其功已難可說；況一百箇恒河，一一河中所有沙，沙細如麵，以一沙計一人，令爾許人皆得阿羅漢！此之功德，唯佛能算，誰測邊際？故云可知。可知至極之多，非謂知真數量。

疏空體不空者，靈鑒不昧。此則以空如來藏為半偈，二種皆具為全偈也。或無常、真常者，悟一切法皆悉苦、空、無常為半偈，於空、無常處見常住真樂本覺法身，方為全也。故涅槃經羅剎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後更說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方為全也。又能觀身不淨等四念處為半，法身常、樂、我、淨為全。若約當經，則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總為半偈也。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為全偈也。問：若爾，則此云分別半偈同於小乘，或同大乘中權教，如何功德如是難量？答：由先標圓覺為宗，已破無明為夢中人，於此性淨圓覺之中方說無常等法。故先悟如來圓覺無垢，然後說無明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顯性之宗，例皆如此。論中亦云：依覺故迷。故雖半偈，已逈超諸教之全偈。由斯功德，難可算計。

疏亦如金剛文勢者，彼經云：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反顯，以於無量百千萬佛所種諸善根順明，亦非聊爾人耳。

疏故經說者，淨名經也。樂生死者，耽著富樂，自恃強盛，常樂勝他，是生死業也。著諸見者，是邪智也。故引為證。注是非勝負者，瓔珞經云：樂行勝負天魔行，樂見是非外道行。

疏：為請主者。如懸談初門引法華說：

疏：一、由旬者，舊譯云四十里，新譯云十六里。

疏自惟下，大文第四、慶讚迴向也，中三：一、慶，二、讚，三、迴向。初中二：一、傷昔，二、慶今。初中言迷者，無明也。心海者，心是法，海是喻；對下句中生死波中，生死是法，波是喻。謂風吹海而成波，無明迷心而成生死。故論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若約楞伽經，即以風喻境界。文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洪波皷溟壑無有斷絕期。論云無明，約因也；經云境界，約緣也。因緣具足，故令淨心起動，成生死波浪也。漂沉者，人、天為漂，三途為沉。如人墮落漩渦水中，一沒至底，暫時漂至水面，而出水不得。又却沉下，一一配合，可知。疏塵沙諸佛出者，從無始來，諸佛慈悲，傷愍眾生迷倒、墮落、出現人間，相計其數，如抹世界為微塵之數，亦如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一一恒河所有細沙之數。恨我與佛無緣，佛出此世界，我生彼世界；佛出諸世界，我則生此世界。或佛出時，我在三途或北洲等一切難處。我暫得人身，則佛及教法已滅；設法未滅，亦不聞，不信，不能發心。猶如盲龜墮在海中，求出不得。海有浮木，木中有孔，可容龜身。龜若得入其中，漂至海岸，即得出海。然百千箇盲龜、浮木，無由相遇。我如盲龜，佛如浮木孔，以不相遇。於今凡夫法華、涅槃，皆有此喻。所言佛出人中者，病重之處，則偏憂也。六道之報，多從閻浮人身造得；發心修習三乘無漏之業，亦在人身，由人中分別強盛，多思議故。六天苦少，八難緣隔，堪受化者，唯是人中。

疏何幸下。二、慶今也。若據所逢了教華嚴及諸圓頓顯性經論數部，然今且正慶此經也。千重疑者。余先於大小乘法相教中發心習學數年，無量疑情求決不得，後遇南宗禪門真善知識，於始終根本迷悟昇沉之道已絕其疑，至於諸差別門、心境本末、修證行位、無量義門及權實教猶未通決，每因思惟觀照，或因披尋諸經律論，至相違之文、屈曲之意、迷疑之處，智則結滯，如水流之吹風凍結，冰則不能通流，心情󳬂快亦如此也。自習此教一一泮釋，如氷在日中，亦如湯沃霜雪，故云類氷消也。尋思等者。反驗宿因，若非累世遇諸善知識聞了義教熏習藏識，豈得如今覩此妙典便能悟解耶？豈一生、二生、三、四、五生聞信便能悟入？如此性相無礙、真妄融通、凡聖交徹、本末自在、無雜無亂、千門萬義一一成就無疑滯耶？當知已於累世積集聞熏，已於多生遇善知識，方能通達如此甚深至教、文乖意通等義門也。實曾頻頻尋思此意，或靜夜通宵，或宴居終日，或獨行盡於一程，想像于懷，感荷多生諸善知識開誘勸示而至於此。又委細想得數生已前，初遇善友之時，必難信向，種種堅執，作種種非理之語，騁能騁辨，務在抵拒。賴善友慈念覺悟，恐涉毀教，恐轉墜墮，乃盡心竭力，方便救濟。如此數生，方肯信受。雖能信順，又未悟解，復煩善友種種方便譬喻，教令通會。又經數生如此，然雖隨言即解，過後依前，因循而已。仍未解生難遭之想，念念求學，常只是費善友心力，長時勸策，方能漸進。又經數生，空好習學言教道理，不能對境撿心，不覺察妄想，折伏情念。每聞善友說甚深義，即歡喜聽受，亦聞指著用心乖道處，即不歡喜，反疑善友或不憐念，或信任人言，或有餘意。如此種種障道門戶，從初發心，乃至今世，委曲思惟，想其流類種數千千萬萬之事，須一一蒙善友悲憐不捨，百計千校，漸漸誘引，方得今生能超過爾許多障道關節。數曾閑暇之時，幽靜之處，因反思多生之事，淚流至項，心咽至胷，往往微聲啼泣，恨不便見多生知識，一一記得，懇到禮謝，種種報効。因此便念念發願，願來生一一却得相逢，兼得宿命智，一一醒得，一一竭盡身心，供養報恩。懇情如此，不知所為，因略書示同流，令知我前車已翻，諸人後車當改轍耳。

疏上士慈悲下，二、讚也。哀末世者，十二菩薩一一問中皆云願為菩薩及末世眾生也。始、終、次第者，始謂文殊問本起因地，終謂圓覺菩薩問三觀修證。若對一類上根初一周說，則淨慧章說凡、聖、因、果之人隨順覺性之相，便為終也。次第者，謂於了教發心直趣大乘之人，且合問最初依何法發心，以何為本因。故文殊依此而問，故佛為說圓覺淨心本有總持染、淨諸法，是一切法之源。由無明故，妄認此身、心為我，故有輪轉。又無明本無，亦無達悟之者歸如來藏，究竟圓滿。次既悟此境，法爾合知依悟處修行之理。然淨覺本具，無增，無減；無明本無，無可除斷，即不合修。若不修行，常居幻化。修、不修義，言反意合，固宜了之。故普賢依此而問，佛說身、心及修行智雖皆如幻，不妨如幻智修幻身、心。身、心盡時，幻智亦滅；覺性圓滿，無生，無滅。次既悟此理，法爾須知修之方便如何創意，如何運心，而得觀行成就。故普眼承此而問，佛說以正念離幻為前方便，止息諸緣奢摩他，此云止，堅持禁戒，安處徒眾，宴坐靜室，恒常思惟，一一推折四大根、識、塵、境，於中我執、法執皆無所有，即達二空所顯真性又泯，修悟之相影像亦滅，覺心清淨一切皆然，無自無他平等不動遍滿法界，於諸二境無愛無憎，乃至眾生本成佛道。次聞此說己根稍劣者，法爾合疑本來成道，何得現與佛殊、優劣天隔？故金剛藏知機依此而問，佛說良由眾生輪迴之心，而觀圓覺似有流轉，其實覺元不動，如舟行故見兩岸移，其實岸本不移。既通此疑，方知由輪迴之心故見圓覺流轉，法爾合斷此心。然此輪迴心及輪迴相任運流注，蓋不由己，不知何法是輪迴根本，得如是不斷不絕。故彌勒依此而問，佛說貪變為本，故造業受報相續無窮，設使依三乘教熏，若不除根本無明，終難入覺。次既知斷除貪愛，起增上心發清淨願，住佛圓覺求善知識，即不隨邪見，則修真止妄理意周圓。法爾要知依此而修，既從初心至於佛果常依圓覺，所作所為常須相應，隨順圓覺既無別異，凡聖復有階差，如何差別位地皆順無差之覺？故淨慧依此而問，佛說十信三賢十地佛果，隨順覺性各有行相，是則一期法義終始周圓。但眾生根性種種不同，或上中下、或起動止息、或宜任運而合道、或宜拘繫專注而證理，如一城四門，隨方各入，如何方便，遍被諸機，故威德菩薩依此而問，佛說於諸修行，實無有二，隨順方便，其數無量，圓攝所歸，循性差別，當有三種，謂奢摩等也。次既聞三觀是別，對根宜趣入之門，法爾要知為一人總修三種，或三人各修一般，或二或三，或單或複，故辨音起問，佛為說二十五輪，一切皆許。次既知所修觀行門戶，法爾有人自覺依法修之，心念不息，觀行不成，自疑覺性本淨，此由迷倒，故不相應，今已頓悟，又依趣入門戶修之，如何不能證入，故淨業起問，佛說由無始我人眾生壽命等執，習氣相續，故不入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次既知我相潛伏，難辨難除，須依善友積習妙門，發心勤斷，法爾要知何等人是真正善友，堪可依止，又法爾合有一類人，以發心勤修勤斷故，或便種種造作，務圖早證，或怕生心為失，一向任運，或但止息妄念，或欲滅除根境，故普覺菩薩知之，起向佛說依於明師除微細病之方法也。次中根之類，法門已周，更有一類，至下根人，復有大志，決欲求證之者，須有事法拘制，方能尅志成功，故圓覺菩薩依此意問，佛說三期道場加功用行之法，及於三觀，或別修，或遍修，或更互試修。修之不得，又教禮懺等也。次正宗三類，一切圓足，法爾須知護持、修習。此言教之方法，令此教流通不絕。故賢善首起問，佛答經名，及說經、護經之佛，較量持教功德，乃至諸天神護衛，大眾奉行，故云次第也。疏諮詢者，即佛讚文殊云：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等也。能仁者，梵語釋迦，此云能仁也。應感者，諸菩薩眾請問是能感，佛是所感；佛是能應，諸菩薩是所應。稱心源者，圓覺妙心是諸法之源也。心即是源，名為心源。亦可心是能斷、所斷染、淨之心，源即覺性真心。此則是心之源，名為心源。前持業釋，後依主釋，二意皆通。此經從首至末所說一切種種差別法義，一一依於圓覺淨心而辨，故云稱也。本、末無遮者，諸大乘或唯一向說空寂之理，真如寂滅，無修，無證，無能，無所，不可智知識識，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唯說本而遮末也。或一向說一切眾生無始已來皆依八識展轉熏習，變起染、淨一切諸法有情、無情、無明，故起惑造業，受報無窮。若不遇佛，定是凡夫，無由成等正覺。若遇佛及教，發心生信，修六度萬行，或二乘行，展轉趣入，各依自乘，經三生六十劫等，或三祇劫，方始成佛。此唯說末而遮本也。今經具定明了，顯示本末。無上法王，有大圓覺。又無明本無，又知無者，亦如空華。如來藏中，無起滅知見，乃至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如是類例，不可具陳，皆是本也。又種種迷倒行相，種種修行行相，位地階級，觀行差別，道場法則。如是類例，亦難具引，皆是末也。所說末，皆是即本之末，未曾遮本。說本，皆是即末之本，未曾遮末。故云本末無遮。無遮之言，是金剛藏請云：唯願不捨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祕密藏。如設大齋，遠近僧尼，來即供養，更無遮障。乃至行者童子，貧病之人，一切不障，名無遮齋。今經亦爾，諸大菩薩，地上地前，乃至未世，或初心門戶，或修之意旨，深淺皆被。如大海水，不讓小流。修羅蚊蝱，飲皆充滿。故曰無遮也。頓者，是化儀之頓也。謂若且說泯迹離相，亦不名頓。故法皷經云：一切空經，是有餘說，理未盡故。中論云：空是大乘之初門。故若且說事相行位，亦非為頓，未窮真源故。今經本末俱說，相即無礙，故云頓演說也。

疏已採下，三、迴向也。群詮者，諸經律、諸論疏、諸雜要妙祕訣等也。扣真寂者，反自觀心照理，依於悟處、見處而述此疏。此中有二意：一、以採群詮故，不同一類禪宗，但約心迷理，不勘契聖教為定量；二、以扣寂故，不同一類聽學文疏，文人但博附舊語，抄集疏論，改頭易尾，便稱我製造章疏。今乃以聖教為明鏡，照見自心；以自心為智燈，照經幽旨。故云採詮扣寂等。扣寂之言，即子書云扣寂寞以求意也。隨應聖旨者，雖遍覽群教而不盡用，亦不揀自己熟處即用，但與聖人說此經時意旨相應即用，故云隨應聖旨也。斯文者，此經也。迴功德向眾生者，然所迴向處具有其三，謂眾生、菩提、實際。今以經意，門門皆在末世眾生，故順經標眾生也。又修大乘人有大悲增者，有大智增者，余以情性鈍弱，多愍下流，故迴功德向眾生，同入光藏。光藏即實際也。唯闕菩提之言，含在入字中。能入是智，故當菩提矣。

##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三之下終

寫本云：

兩浙平江府常熟縣楊澳里居住崇信弟子劉華與家眷等，謹命工開茲祕誥，上祝明良，下資動殖，庶乎聽受者忘生滅心行，講演者無聖解凡情，文文流清淨真如，字字入圓覺性海，開群生慧日，悟諸佛妙心，識破智明，識忘智顯，然後橫生竪抱，心識封情，俱出妄源，咸登真濟。

旹紹興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謹願。

建長四年夏之比，以栂尾之本託他人書寫畢。此書者，新渡也，當寺一本書也，能能可崇重矣。

同年十月之比，以寫本一校了。

沙門釋心海生年三十二，戒󰺢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