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遗教经论疏节要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晋水 沙门 净源 节要
云栖 沙门 袾宏 补注
释此经分二:初总叙经义、二别解经文。初总叙经义。
解释这部经分为两部分:首先总体叙述经文的含义,其次分别解释经文。首先总体叙述经文的含义。
夫化制互陈、戒定齐举,莫大乎《遗教经》焉。推征解释、开诱行业,莫深于马鸣论矣。然则论主发挥《遗教》,亦犹龙树启明《大品》欤。彼则融有而即空,此乃扶律以诠定。是故中夜三唱,圆戒珠以严身;上士七科,滋法乳而延命。既而寡尤寡悔,二乘由是而功成;即事即心,三贤于斯而果满。非夫至圣最后垂范者,则安能至于兹乎?在昔罗什法师既翻于经,而真谛三藏续译于论,故得有唐太宗降乎勅命,永怀圣教用思弘阐,而词林载之。昭昭然若悬日月于太清,令万物之咸覩也。至若昔贤通经虽具章门,而绵历岁时罕有传者。近世孤山尊者仰经述疏,多遵台教,遂使舆宗思而不学。抑又真悟律师以论注经,虽不忘本,而皆存梵语阙译华言。净源久慨斯文流芳未备,于是翻经论之格训、集诸家之奥辞,庶乎后裔皆受赐耳。
教化与戒律相辅相成,戒定双修的法门,没有比《佛遗教经》更宏大的了。推究义理、开示修行,没有比马鸣菩萨的论著更精深的。如此说来,马鸣论师阐发《遗教经》的奥义,就如同龙树菩萨阐明《大品般若经》的玄理。前者消融万有归于空性,后者依托戒律诠释禅定。因此佛陀在夜半三度警策,以圆满戒律的宝珠庄严法身;大乘七种修行法要,滋养法身慧命延续不断。由此二乘行者能远离过失,证得道果;三贤位菩萨即事显理,圆满菩提。若非佛陀临终最后的垂训,怎能达到如此究竟境地?
昔日鸠摩罗什法师已译出此经,真谛三藏继而译出相关论典,故有唐太宗颁布敕令,为弘扬圣教而永久传颂,文坛载录其典。其光明犹如日月高悬于苍穹,普照万物无所遮蔽。至于古德解经虽有章句注释,但历时久远少有流传。近世孤山尊者依经撰疏,多循天台教观,却令学者偏重思维而疏于实修。另有真悟律师以论注经,虽存本怀,却多保留梵文未译汉言。净源长叹此经注疏未能广传,因而汇集经论要义、博采诸家精粹,愿后世学人都能蒙受法益。
〔补注〕序前应云「释此经分二,初总序经义、二别释经文。」方与次科相应。旧本无,今为补之。言节要者,此经有论有疏,源师盖撮略论疏而成此注也。
在序言前应说明:解释此经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总体概述经义,其次是分别解释经文。这样才与后面的章节相对应。旧版本中没有这部分,现在补充上。所谓节要,是指此经既有论也有疏,源师大概是摘要论疏而写成此注的。
二別釋經文(三):初釋名題、二出譯人、三解文義。初釋名題。
分开解释经文内容:首先解释经名题目,其次列出翻译者,最后讲解经文含义。首先解释经名题目。
佛遗教经。
佛陀最后的教诲经。
经有通别二名:佛遗教,别名也;经,即通名耳。梵语具云佛陀,此翻觉者,谓觉了性相之者。然具三义:一自觉,觉知自心本无生灭;二觉他,觉一切法无不是如;三觉满,二觉理圆称之为满。若准《起信》,亦彰三义:一始觉,即能证智;二本觉,即所证理;三究竟觉,即智与理冥始本不二也。又《佛地论》第一说佛有其十义,恐繁不引。遗教者,谓遗留教诫,勗彼群机也。教者傚也,使众生傚之耳。经者,梵语修多罗,古译为契经,正翻为线。此方不贵线称,故存于经。《佛地论》云「能贯能摄故名为经」。以佛遗教,贯穿所应说义,摄持所化众生故。
佛经有通用和特殊两种名称:佛遗教,是特殊名称;经,则是通用名称。梵语完整称为佛陀,汉语译为觉者,指彻悟性相真理之人。佛陀具备三种觉悟含义:第一自觉,觉悟自心本无生灭;第二觉他,觉悟一切法无不如实;第三觉满,两种觉悟真理圆满称为觉满。依照《大乘起信论》,也显示三种觉悟:第一始觉,即能证之智;第二本觉,即所证之理;第三究竟觉,即智慧与真理契合,始觉本觉不二。《佛地经论》第一卷列举佛陀十种含义,此处不赘述。遗教指遗留的教诲诫勉,激励各类根机众生。教即效法,令众生依教奉行。经的梵语为修多罗,古译作契经,本义为线。因中土不重线称,故保留经名。《佛地经论》说能贯穿摄持故称为经。因佛陀遗教能贯穿应说义理,摄受所化众生。
亦名佛垂涅槃略说教诫经。
又名佛临涅槃略说教诫经。
然上正题,人法齐举以标其号。今兹别名亦尔,但广略有异。梵音涅槃,秦言灭度,义翻圆寂。考诸唯识,有其四种:一自性清净涅槃、二有余涅槃、三无余涅槃、四无住涅槃。若乃一往分文摘字申义,亦具二种,谓佛说教诫,道洽德施,即有余也;而垂涅槃,身灰智灭,即无余也。
然而正式的标题,是将人和法并列来标明名称。现在的别名也是如此,只是详略有所不同。梵语称为涅槃,汉语称为灭度,按意义翻译为圆寂。考察唯识理论,涅槃有四种:一是自性清净涅槃、二是有余涅槃、三是无余涅槃、四是无住涅槃。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也包含两种:佛所说的教诫,使道法普及、德行施布,就是有余涅槃;而示现涅槃,身灭智尽,就是无余涅槃。
〔补注〕垂,临也。垂涅槃,犹言临终也。世人临终,语必切要,故云遗嘱。况四生慈父垂灭之遗教乎!子孙背先人之遗嘱、众生背先佛之遗教,均名大逆也。可弗慎诸?
补注:垂,意为临近。垂涅槃,就是说即将离世。世人临终时说的话必定重要,所以称为遗嘱。更何况是众生慈父佛陀即将涅槃时的遗教呢!子孙违背祖先的遗嘱、众生违背佛陀的遗教,都叫做大逆不道。怎能不慎重呢?
二出译人。
翻译经典的人。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后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翻译。
姚秦即后秦,姓姚名兴。具云鸠摩罗什婆,此云童寿,以童子之年有寿者之智耳。其翻宣经论,宏功茂德,传文叙之详矣。译者,《周礼.秋官司寇》云「北方掌语之官曰译。」
姚秦就是后秦,君主姓姚名兴。鸠摩罗什的全名是鸠摩罗什婆,意思是少年老成,因为他在孩童年纪就拥有长者的智慧。他翻译佛经的功绩很大,传记中记载得很详细。译这个字,《周礼·秋官司寇》说北方掌管语言的官员叫做译。
〔补注〕释名题下应有出译人科,旧无今补。
在解释经名标题的部分,应当列出译经者信息,原有版本缺失此项,现予补全。
三解文義(七):初序分至七離種(云云)無我分,依吾祖馬鳴論文大科有七:初序分、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三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分、四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五顯示入證決定分、六分別未入上上證為斷疑分、七離種種自性清淨無我分。然諸經文多明三分:初序分、二正宗、三流通。而序分有證信、發起之殊,今經但有發起正宗而無證信、流通。例如《般若心經》義歸一揆。抑又今所述注,翻梵從華,發辭申義則多錄孤山疏文。若夫譯摩訶衍,此云大乘,則遵《起信論》旨。其或辯注懸科、引文託證,則略為改易。至于判教被機,復引祖訓為其正教量耳。
三解文义:从最初的序分到第七离种无我分,依据祖师马鸣菩萨的论文大纲,共分为七部分:一序分、二修习世间功德分、三成就出世间大人功德分、四显示毕竟甚深功德分、五显示入证决定分、六分别未入上上证为断疑分、七离种种自性清净无我分。然而多数经文只说明三部分: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序分又分为证信序和发起序两种,本经只有发起序和正宗分,没有证信序和流通分。这与《般若心经》的体例相同。另外,现在所写的注释是将梵文译为汉语,在解释文义时多采用孤山法师的疏文。至于翻译摩诃衍一词,此处称为大乘,则是遵照《大乘起信论》的意旨。若是辨析注释、分判章节、引用经文作为证明,则略作调整。关于判教和对应根机,又引用祖师的教导作为正确的教法标准。
初序分(六):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二開法門成就畢竟功德、三弟子成就畢竟功德、四大總相成就畢竟功德、五因果自相成就畢竟功德、六分別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首先有六种功德成就:一是法师自身功德圆满,二是开启佛法之门功德圆满,三是弟子修行功德圆满,四是总体特征功德圆满,五是因果本质功德圆满,六是分别总相功德圆满。
初法师成就毕竟功德。
最初修行者证得圆满究竟的功德。
释迦牟尼佛。
释迦牟尼佛。
释迦,此翻能仁,姓也。牟尼,此翻寂默,字也。故马鸣论云「能仁以家姓尊贵,即别相也。寂默以自体清净,即总相也。若总若别唯佛兼之,即十号之一也。」然则能仁约事为别、寂默约理为总,佛该总别而理事融通,其唯大觉乎。是则以大觉为大法师矣。
释迦,翻译为能仁,是姓氏。牟尼,翻译为寂默,是名号。所以《马鸣论》说:能仁因家族姓氏尊贵,属于别相;寂默因自身清净,属于总相。无论是总相还是别相,只有佛陀兼具,这也是佛陀十种尊号之一。因此,能仁从事相来说是别相,寂默从理体来说是总相,佛陀涵盖总相和别相,理事圆融无碍,只有大觉者才能如此。所以说大觉者就是大法师。
〔补注〕问:诸经结集俱云如是我闻,为断三疑。此何不尔?答:首称释迦牟尼佛,佛不自称则非佛重起,一疑断;言释迦则非他方佛来,二疑断;言释迦则非阿难成佛,三疑断。盖变格而合常者也。
补充说明:有人问,佛经开头通常说“如是我闻”,是为了消除三种疑问。这里为何不这样?回答:开头称“释迦牟尼佛”,佛不会自称所以不是佛再度出现,第一种疑问消除;说“释迦”表明不是其他地方的佛到来,第二种疑问消除;说“释迦”表明不是阿难成佛,第三种疑问消除。这是通过变化格式而符合常规的做法。
二开法门成就毕竟功德。
二开法门成就究竟功德。
初转法轮度阿若憍陈如。
最初说法时,度化了阿若憍陈如。
佛初成道,于鹿野苑三转四谛法轮。法即轨持。轮者,如帝王轮,从喻得名。若约法说,圆摧障恼,名转法轮。《俱舍论》亦名梵轮,如来大梵之所转故。《大疏》云「流演圆通名之为轮,自我之彼故名为转。」陈如,翻火器,姓也。阿若,翻无知,名也。然《四十二章经》为憍陈如等五人:一陈如、二頞陛、三跋提、四十力迦叶、五摩诃拘利。今但标上首以摄余四。然此法门成就则初转法轮、最后说法,后弟子成就则陈如、跋陀。而圣智之巧,隔句配义矣。
佛陀最初证悟成道时,在鹿野苑为众生三次宣说四圣谛教法。法是指规范持守的真理。轮这个比喻,如同帝王的车轮转动,是从譬喻得名。若就法义而言,圆满破除烦恼障碍,称为转法轮。《俱舍论》中又称作梵轮,因为是如来大梵圣者所转动的缘故。《大疏》解释说:真理流传广布圆融通达称为轮,从佛陀传递给众生称为转。憍陈如,意译为火器,是其族姓。阿若,意译为无知,是其本名。但《四十二章经》记载憍陈如等五位比丘:第一陈如、第二頞陛、第三跋提、第四十力迦叶、第五摩诃拘利。此处仅标举上首弟子以统摄其余四人。此教法体系成立则始于初转法轮,终于最后说法;弟子证果则始于陈如,终于跋陀。圣者智慧的巧妙安排,通过间隔句式呈现深意。
三弟子成就毕竟功德。
三位弟子最终成就了圆满功德。
最后说法度须跋陀罗。
最后说法度化须跋陀罗。
本论约白净法二种释之,此句则涅槃白净法;上句初转法轮则道场白净法。须跋陀罗,此云好贤,或云善贤,外道名也。住鸠尸那城,年一百二十,闻佛涅槃方往佛所,闻八圣道,心意开明遂得初果,乃从佛出家。又为广说四谛,即成罗汉。
这部论典以两种白净法来解释,此句指的是涅槃白净法;前文所述初转法轮则指道场白净法。须跋陀罗,意为好贤,或称善贤,是外道的名字。他住在鸠尸那城,一百二十岁时听闻佛陀即将涅槃,才前往佛的住处。听闻八圣道后,心开意解证得初果,随即跟随佛陀出家。佛陀又为他详细解说四谛,使他最终证得阿罗汉果。
四大总相成就毕竟功德。
四大要素共同构成了究竟圆满的功德。
所应度者皆已度讫。
该度的人都已经度完了。
谓中间所度其人无量,故科为大总相也。
意思是说在这期间所度化的众生数量无法计算,所以概括为大总相。
〔补注〕中间所度无量,则被机不一故。始陈如、终跋陀,似专为小乘,而实兼乎大乘也。
补注:中间所度化的众生无量无边,因为众生的根机各不相同。从最初的陈如到最后跋陀,表面看似专为小乘而说,实则同时包含大乘教义。
五因果自相成就毕竟功德。
五因五果自性圆满,究竟成就一切功德。
于娑罗双树间将入涅槃。是时中夜寂然无声。
在娑罗双树之间即将进入涅槃。这时正是深夜,四周寂静无声。
因诣双树然后示灭,故论云因自相也。娑罗,此翻坚固。言双树者,上枝相合、下根相连,一荣一枯,相合似连理、荣枯似交让。其华如芙蕖,果大如瓶,其甘如蜜。准《涅槃经》则四方各双即表四德,以破八倒;若依三卷经文,似唯一双,以破断常。此亦大小二机所见各别。将入涅槃者,将入是因,涅槃是果。故论云「因共果自相」也。上明双树若表四德,即无住涅槃;今文即舍有余入无余也。言中夜者,成就二种中道,故论云「总自相」也,一者正觉中道、二者离正觉中道。故知中夜入灭,表离断常二边矣。寂然无声者,既离正觉中道,故论云「果自相」也。寂然者,自性离念也。无声者,自性无说也。即自性清净涅槃,心言罔及,亦是本论「自性无说离念涅槃果」耳。
佛陀前往娑罗双树后示现涅槃,因此论中说这是"因自相"。娑罗,意为坚固。所谓双树,是指上方枝叶交错、下方根系相连,一棵繁茂一棵枯萎,交错处如同连理枝,荣枯对比犹如相互礼让。其花朵如莲花,果实大如瓶,味道甘甜如蜜。根据《涅槃经》记载,四方各有双树象征四德,用以破除八种颠倒;若依三卷经文所述,似乎只有一对双树,用以破除断见常见。这也是大小二乘根机所见不同。"将入涅槃"中,"将入"是因,"涅槃"是果。因此论中说"因共果自相"。前文说明双树若象征四德,即是无住涅槃;此处经文则指舍有余入无余。"中夜"一词,体现成就两种中道,因此论中说"总自相",一是正觉中道,二是离正觉中道。由此可知佛陀中夜入灭,表示远离断常二边。"寂然无声"指既已超越正觉中道,因此论中说"果自相"。"寂然"指自性离诸妄念,"无声"指自性本不可说。这就是自性清净涅槃,超越心识言诠,也是本论所说"自性无说离念涅槃果"。
〔补注〕一者离断常、二者亦不住离断常。不住离断常,即是离中道,此佛果自相也。
补注:一是远离断常两种极端,二是不执着于远离断常的状态。不执着于远离断常,就是超越中道,这是佛果的自身体现。
六分别总相成就毕竟功德。
六种分别总相成就究竟功德。
为诸弟子略说法要。
为弟子们简要讲解佛法要义。
上首眷属人位差别。诸者,不一也。学居师后故言弟,解从师生故称子。略说法要者,世出世间法位差别。下文第二分即世间法,从三至七皆出世法。序分竟。
上首弟子们的地位有所不同。所谓"诸",表示并非单一。学习跟随在师父后面所以称为弟子,理解从师父那里获得所以叫作门徒。简略说明法的要点,包括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地位差别。下文第二部分讲的是世间法,从第三到第七部分都是出世间法。序分结束。
〔补注〕略说法要者,垂灭无复再会、中夜为时不多,是以略而言之,唯取其要,闻者宜尽心焉。
简要说法要义,是因将离世而不再相见、深夜时间所剩不多,所以简略讲述,只择取要点,听闻者应全心领会。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三):初對治邪業功德、二對治止苦功德、三對治滅煩惱功德。此即三障也,苦是報障,餘二如文。修此對治,止離四趣、未出三界,故總明世間功德也。初對治邪業功德(四):初依根本清淨戒、二方便遠離清淨戒、三結示二戒能生定慧、四別伸五勸修戒利益。初依根本清淨戒。
修行世间功德的分类有三:第一是对治邪业的功德,第二是对治止苦的功德,第三是对治灭烦恼的功德。这就是三种障碍,苦是报障,其余两种如经文所述。修行这些对治方法,能停止堕入四恶道,但尚未超出三界,因此总体说明这是世间功德。第一对治邪业的功德分为四部分:第一是依据根本清净戒,第二是通过方法远离清净戒,第三是总结说明这两种戒能生定慧,第四是特别提出五点劝修戒的利益。首先是依据根本清净戒。
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
各位比丘,在我灭度后,你们应当尊重珍视戒律,如同黑暗中遇见光明,穷人获得珍宝。要知道戒律就是你们的大师,就如同我住世教导你们一样。
比丘,梵语,此含三义:一怖魔、二乞士、三破恶。论云「此修多罗中每说比丘者,示现远离相故,复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又于四众亦同远离行故。」准《起信论》,摩诃衍此翻大乘,大即体相用三大,乘即诸佛菩萨所乘法故。下经示堪忍道,即菩萨所乘。若谓今经约始终小机所见,得析空寂默,属藏教者,恐失马鸣深旨矣。于我灭后者,示现遗教义故。尊敬木叉者,即不尽灭法也。以不尽法清净法身,常为世间作究竟度故,令尊重珍敬。梵语波罗提木叉,此翻别别解脱,亦云处处解脱。谓身口七非、五篇等过不令有犯,故得前名。戒体既全,克取圣果,故彰后号。论云「此木叉亦是毘尼相顺法故,复是诸行调伏义故。」次示解脱得度二种障。暗遇明者,度有烦恼暗障,如盲得眼。贫人得宝者,度空无善根障,如满足财宝。是汝大师者,示现波罗提木叉是修行大师。住世无异,示住持利益人法相似故。以佛处世常以篇聚训人,此法既存则如佛在,此则清净法身不灭也。
比丘,梵语,包含三种含义:一是让魔畏惧,二是乞求修行的人,三是破除恶行。论典中说:“在这部经中多次提到比丘,是为了展现远离世俗的形象,同时也显示大乘法的方便道与二乘共通之处,以及四众弟子同样修习远离之行的缘故。”根据《起信论》,摩诃衍这里译为“大乘”,大即体、相、用三大,乘即诸佛菩萨所修的法门。后文经文开示的堪忍道,就是菩萨所修的法门。如果认为此经是围绕初学小乘根机者的境界,仅得析空寂默,属于藏教的教义,恐怕就误解了马鸣菩萨的深意。“于我灭后”一句,是为了开示遗教的含义。“尊敬木叉”即是不令佛法完全灭尽。以不灭的清净法身,恒常为世间作究竟度化,因此让人们尊重珍视。梵语“波罗提木叉”,译为“别别解脱”,也称“处处解脱”。意思是身口七种过失、五篇罪过等不让其违犯,因此得前一名。戒体圆满后,必能证得圣果,因此彰显后一名称。论典中说:“此木叉也是与毗尼相顺的法,同时是调伏诸行的含义。”接着开示解脱与度脱两种障碍。“暗遇明”指度脱烦恼的暗障,如同盲人重获光明。“贫人得宝”指度脱缺乏善根的障碍,如同获得充足财宝。“是汝大师”表明波罗提木叉是修行的大师。住世无别,显示住持利益的人与法相似。因为佛在世时常以戒律教导众生,此法存在就如同佛在世,这就是清净法身不灭的道理。
〔补注〕不尽灭法者,佛灭则法灭,以有戒存则法不尽灭。有此不尽灭之戒法,是如来法身常度众生也。
补充说明:佛法不会完全消失。佛虽然圆寂了,但佛法还在,因为戒律还存在,佛法就不会完全消失。有了这些不会完全消失的戒律,就是如来的法身永远在度化众生。
二方便遠離清淨戒(二):初不同凡夫增過護、二不同外道損智護。論云「護根本淨戒」。此護初文依根本義。有其二種:一者不同凡夫增過護、二者不同外道損智護。遮戒雖多,今約喜犯曲嘉誡勉,能止此惡,則名清淨。
两种让戒律保持清净的方法:
第一种:不像凡夫那样,因为犯错而过度紧张地守护戒律。 第二种:不像外道那样,因为损害智慧而错误地守护戒律。
《瑜伽师地论》里说“守护根本清净的戒律”。这里说的守护,依据的是根本戒律的意义,有两种情况:
一、不像凡夫那样,因为犯错而过度紧张地守护戒律。 二、不像外道那样,因为损害智慧而错误地守护戒律。
防止犯错的戒条虽然很多,但这里主要针对那些人们容易喜欢去犯、却又需要特别小心告诫和勉励的戒条。如果能制止这些恶行,就叫做清净。
(二)
初不同凡夫增过护。
一开始就和凡夫不同,不会增加过失,还能保护自己。
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畜养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
持守清净戒律的人,不能做买卖生意,不能购置田地房产,不能畜养奴婢和动物,不能从事种植,对一切金银财宝也要远离,就像躲避火坑一样。不能砍伐草木、挖土掘地。
「不得」两字贯于下文。贩者,一方便求利过。卖者,二现前求利过。贸易者,三交易求利过。论云「若依世价、无求利心,不犯。」贸易谓交博也,如以衣易衣以衣易钵等。《萨婆多论》以四义制之。安置田宅者,四所安业处,求多安隐过。《善见》云「居士施田地,别人不得用,若供养僧者得受。若以池施僧,供给澣濯,及一切众生听饮用去,随意得受。」畜养人民者,五眷属增过。此是外眷属非同意者,何故不但言人而复说民?以其同在人中,于善法不同畜之生漏故。《增一》云「长者将施,佛不受。若受者,渐生重罪。」《僧祇》云「若施园民妇人,不应受。若言施,供给僧男净人,得受;尼僧反之。」奴婢者,六难生卑下心过。《日藏分》云「于我法中,假令如法,始从一人乃至四人,不听受田宅园林、车马奴婢等常住物;若满五人乃得受之。」《大集》亦同。畜生者,七养生求利过。《四分律》云「比丘畜猫狗乃至众鸟,并不得畜。」南山云:「今有施佛法家畜生,而知事有卖者,并不合圣教。」一切种植者,八多事增过。《僧祇》云「为僧营理者,别得人不开。自种教他,一切不合。」及诸财宝者,九积聚增过。若元作自畜之意,不合。若拟净施与他,依律文开。《僧祇》云「若病人得者,令净人畜,为贸药故。」又云末利夫人施僧布萨钱,佛言听受,准义付他。《善见》云「若施器仗,僧应打坏,不得卖。施药器者,不得捉,得卖。」皆当远离者,文虽在前,义则居后。故论主云「此十种增过事,修行菩萨宜速远离,不应亲近,避大火聚相似法故。」不得斩伐垦掘者,十不顺威仪及损众生过。外人妄计草木有命,如来顺世息谤,不得斩伐草木以示慈心,即毘尼中坏生种戒。垦土掘地,即掘地戒。《四分律》云「若野火来近寺,为护住处故,比丘得刬草掘土,以断火故。」《萨婆多论》不掘地坏生凡有三益,是名大护。有本云「不得参预世事为十一过」者,文既在后,今所不依。
"不得"这两个字,管着下面说的这些都算犯戒。 卖东西的第二种过错,是当面讨价还价,一心只为自己多得好处。 做买卖的第三种过错,是交换东西时唯利是图。经论上说:"如果按照市场价格,没有贪图利益的心思,就不算犯戒。"交易就是互相交换,好比拿衣服换衣服、拿衣服换钵等等。《萨婆多论》用四种情况来界定它。 置办田地房屋的第四种过错,是为了自己安稳、贪求更多而安家立业。《善见律》说:"在家居士布施田地,出家僧人不可以自己私用,如果是供养给整个僧团的,就可以接受。如果布施池塘给僧团,用来洗衣服,以及让所有众生随便喝水用,都可以随意接受。" 收养人民的第五种过错,是增加眷属的负担。这里的眷属指的是世俗关系的眷属,不是志同道合的人。为什么不说"人"而说"民"呢?因为这些人虽然同是人类,但在行善修法方面不能同步,养他们就会产生烦恼。《增一阿含经》说:"有位长者要布施,佛不接受。如果接受了,就会渐渐造下重罪。"《僧祇律》说:"如果有人布施园林,给妇女用,不应该接受。如果说布施,给僧团干活的男净人,就可以接受;比丘尼这边则相反。" 买奴婢的第六种过错,是会让人产生低贱的心态。《日藏分》说:"在我的佛法里,即使按规矩来,从一个人到四个人,都不允许接受田地、房屋、园林、车马、奴婢等长期拥有的东西;如果满五个人,才可以接受。"《大集经》也这么说。 养畜生的第七种过错,是为了谋利而饲养它们。《四分律》说:"比丘养猫、狗乃至各种鸟类,都不可以养。"南山律祖说:"现在有人布施给佛法的畜生,而管事的僧人有卖掉的,都不符合佛的教导。" 干种地等农活的第八种过错,是事情太多,会增加烦恼。《僧祇律》说:"如果为僧团经营事务,另外派人干是可以的,自己不亲自动手。但自己种或者教别人种,一律不行。" 攒聚财宝的第九种过错,是越积越多,增长贪心。如果一开始就打算自己私藏,就不行。如果打算用作净财布施给别人,按戒律可以开许。《僧祇律》说:"如果病人得到这些,可以让净人保管,用来买药。"又说,末利夫人布施僧团行布萨时的钱,佛说可以接受,按道理应该交给别人处理。《善见律》说:"如果布施兵器,僧团应该把它砸坏,不能卖掉。布施医疗器械,不能自己拿,但可以卖掉。" "皆当远离"这几个字,虽然在文字上放在前面,但意思是在后面。所以祖师说:"这十种增加过失的事,修行菩萨道的人应该赶快远离,不要亲近,因为它们像大火堆一样要避开。" 不砍伐、不翻地、不砍草、不挖地的第十种过错,是不合威仪及伤害众生的毛病。世俗的人胡乱以为草木有生命,如来顺着世俗的见解,不让毁坏草木来表示慈悲心,这就是戒律中的"坏生种戒"。翻挖土地,就是"掘地戒"。《四分律》说:"如果野火烧到寺庙附近,为了保护寺院,比丘可以除草挖土,用来截断火路。"《萨婆多论》说不挖地、不毁坏草木,总共有三种好处,这叫大保护。有的版本说"不得参预世事为十一过",这句话既然在后面,现在不采用这个说法。
〔补注〕草木有命者,外人以有知为命,如来以有生为命也。草木有生而无知,有生者不宜杀,以此顺世,非顺其有知也。
〔补充说明〕花草树木是有生命的,一般人认为有感知才算生命,而如来认为有生机就属于生命。草木有生机但没有感知能力,既然有生命就不应该去伤害,这是为了顺应世间常理,不是因为它们有感知才这么做。
二不同外道損智護(二):初行法根本、二行處根本,謂世間分別見故。此分別見有五句十種。初行法根本。
合和汤药、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
合和汤药者,以邪心求利故。若学五明以济于物,如《华严》中学医方明,谓善方药疗治众病,即五地菩萨耳。占相吉凶者,《周易》云「吉凶与民同患」。若依《华严》学工巧明,谓占相工业,由前世善恶为因,感此吉凶之报。仰观星宿者,同不净活命观视星宿也。宿音秀,谓五星二十八宿等。推步盈虚者,步亦推也。《周易》云「天地盈虚,与时消息。」历数算计者,历数,列次也。《尚书.洪范》云「五曰历数」,孔颖达《正义》谓算日月行道所历,计气朔早晚之数,所以为一岁之历。皆所不应者,总结遮止,论云「遮异见」也。夫沙门者,志求解脱当制心一处,岂得攻乎异端损减正智。且秦缓不救膏肓、裨灶安知天道,世间方术信虚诳矣。假如法门之慈济、一行之阐扬,则释子之五明有裨正化。世有内昧道要、影附高踪,惟利是求、不思圣制,往不可谏、来者可追。昔人以此行法根本注为悬科者,无乃失之于近乎?有谓其行法根本即是前文依根本清净戒者,此又失之于远矣。且马鸣谓此修多罗中建立菩萨所修行法有七分,所修行法既通一经,故准近文科此五句。如谓未然,吾从论也。
〔补注〕药以济病,而云不应者,以邪心求利故。邪心有二:一不知天命,妄冀延年;二杀生充药,利人害物。皆名邪心,以之求利为罪弥大。未登五地,且究一心,无暇为此。
二行處根本(三):初身處木叉、二口處木叉、三意處木叉。初身處木叉。
节身时食、清净自活,不得参预世事、通致使命。
节身者,俭绝他求,勤舍放逸。时食者,离非时食,于食知止足也。清净自活者,不相追求,远离四邪故。不预世事者,自性止多事故。不通使命者,自性不作轻贱事故。夫出家者,无为无欲孤高自守,若为使命则降志辱身、癈乱正业。《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况乎形服超世而甘为贱役,良用慨然。律开为父母等驰书往返,一切不犯。
二口处木叉。
呪术僊药、结好贵人、亲厚媟慢,皆不应作。
呪术僊药者,依邪法语,有二:一呪术,依邪术恼乱众生语;二僊药,依邪药作世辩不正语。结好贵人者,依邪人语,有二:一与族姓同好,多作鄙媟语;二亲近族姓,多作我慢语。贵人,谓族姓权豪也。媟,狎也。郭璞云:「相亲狎也。」
〔补注〕僊药贵人,似滥身处,不专属口。但经文太散,姑束成三业亦得。
三意处木叉。
当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显异惑众,于四供养知量知足,趋得供事不应畜积。
当自端心者,无见他过也,见他过则不能自净其心。正念求度者,勿得邪思也,起邪思则无由超度下地。包藏瑕疵者,起瞋毒故,有过不甘发露。显异惑众者,起痴毒故,现己胜行令他不正解。不应畜积者,起贪毒故,于供不知止足。瑕,过也。疵,病也。显异惑众,不出五邪。〈王制〉曰「疑众者杀」,毘尼云「得圣者夷」。四供养者,谓饮食、衣服、卧具、汤药。趋得供事者,知节量、知止足,不求丰厚,故无畜积。《五百问论》昔有比丘多乞积聚,既不为福又弗行道,命终作肉骆驼山,广数十里。适值凶年,国人日取食之,随割随生。俄而隣国取之,即大唤。问其故。答曰:「吾本道人也。为贪财不施,负此国人物多矣,故以肉偿之。我不负卿也。」或曰:性重之戒,都无教诲者何耶?答曰:向佛总劝当尊重木叉,则包乎五篇轻重,性遮无所遗也。若惟勗重则将犯轻,今轻尚嘱,重可知矣。大为之坊民犹逾之,岂得惟约性重乎?
〔补注〕上三业中,自古高僧有置庄田者、有畜夫力者、有锄地者、有牧牛者、有听铃声者、有为七帝门师者、有示现种种神通者,盖大士所作超出寻常,非律所拘,不可以此议彼。但末世比丘、初心菩萨,唯宜遵佛遗教。
三結示二戒能生定慧(三):初結方便遠離戒、二通示二戒為解脫因、三正明二戒能生定慧。初結方便遠離戒。
此则略说持戒之相。
略说戒相者,前远离戒,据佛灭后人喜犯者略示其相,故不广说也。
二通示二戒为解脱因。
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
戒是正顺者,正以拣邪、顺不违理,则是逆生死流、顺涅槃流也。解脱之本者,有余、无余二种解脱以戒为基,故云为之本。波罗提木叉者,牒名证义,以木叉翻解脱故。此显戒名木叉,从果立称也。
〔补注〕一师云:持者正顺解脱、犯者正顺烦恼,亦通。终以前说为正。
三正明二戒能生定慧。
因依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
依戒得生定慧者,四禅八定由戒而生也。戒出三涂、定出六欲、慧出三界,故灭苦果也。
〔补注〕《首楞严》云「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正此意也。然彼但说戒能生定,慧自从定而生。今则戒能生定、戒能生慧,与彼稍别,盖赞戒之至也。
四别伸五劝修戒利益。
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缺。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住处。
当持净戒者,一劝不失自体。勿令毁损者,二劝不舍方便。能有善法者,三劝远离诸过,身语意业常集功德。诸善不生者,四劝知多过患者,于三业中一切时不生功德。安隐住处者,五显示菩萨所修戒中有如是得失,我当住安隐处,不住不安隐处。此正示现劝修利益胜义也。
〔补注〕虽名五劝,大意通结上文。能有善法者,即戒能生定生慧也。详言之,则六度万行皆由此生故。安隐之处虽多,戒为第一,无能过者。
二對治修習止苦功德(三):初根欲放逸苦對治、二多食苦對治、三懈怠睡眠苦對治。初根欲放逸苦對治(二):初根放逸、二欲放逸。初根放逸(三):初戒護、二念護、三智護。此三生起者,雖住淨戒,若不攝念,戒不堅固。攝念治障,由智裁擇。
初戒护。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
亦是蹑前起后。
〔补注〕蹑前者,蹑其所已能。起后者,起其所未能也。
二念護(三):初牧牛喻、二惡馬喻、三劫賊喻。初牧牛喻(二):初法、二喻。初法。
当制五根,勿令放逸入于五欲。
五根者,各能生识,故并名根。而不言意者,论云「示现色非色别故。」
〔补注〕非色能宰色故。下文云「此五根者意为其主。」
二喻。
譬如牧牛之人执杖视之,不令纵逸犯人苗稼。
牛喻五根,人喻比丘,执杖喻摄念,苗稼喻三昧方便及正受功德。五欲不起,正念成就,如不犯苗稼。
〔补注〕石巩、南泉领斯旨矣。又三昧正受,古谓华梵成文,今曰三昧方便及正受功德,则二须有别。
二惡馬喻(二):初法。
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涯畔不可制也。
若不摄守五根,非独起欲妨道,将沈苦海而无涯畔。既失戒念,对治甚难,不可制也。故须防萌杜渐,勿令动心。
二喻。
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坠于坑埳。
恶马喻五根。不以辔制,喻无正念。坠坑埳,喻沈恶道。
〔补注〕牛马二喻,似同而别。犯苗稼,喻败坏善根为因。坠坑埳,喻沉沦恶道为果。
三劫賊喻(二):初喻、二法。初喻。
如被劫贼,苦止一世。
澄照戒疏云「公自而取曰劫。」
二法。
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
招殃累世,苦又过之。劝慎五根,诫勿起欲。
〔补注〕谤贤圣者,六万世而舌根尚缺;耽音乐者,证罗汉而习气犹存。殃之及也,宁有既乎!
三智护。
是故智者制而不随,持之如贼不令纵逸;假令纵之,皆亦不久见其磨灭。
有智之人,故名智者。夫有智则能裁断是非、分别利害。既知戒念是利而非害故,制而不随。既知根欲是害而非利故,持之如贼。论云「此是重障」,故不令纵。下示轻障。假令纵之者,谓细相习障,纵有根欲,不作意起也。不久见其磨灭者,云何立见?示现依见时说故。譬之无常,必归磨灭。
〔补注〕此承上文。五根既如牛如马如贼,是故智人制此五根而不随顺。假令纵之者,意谓五根决不可纵,就使纵之,亦不过薤露风灯,刹那之间总归磨灭耳,何足乐乎!此解与前少别,或可备一说云。
二欲放逸(四):初標由心、二勸勤遮、三示障法、四修三昧。初標由心。
此五根者,心为其主。
五根起欲,皆是自心;若本无心,五尘宁染?则知心王而为主也。
〔补注〕心为主有四:迦叶佛云「欲生于汝意」,则以六识心为主。又云「意以思想生」,则以七识心为主。妄想是阿赖耶见分,则以八识心为主。含藏无性即白净真如,则总之以圆觉妙心而为主也。
二劝勤遮。
是故汝等当好制心。
既知五欲悉由心故,故劝防制。《瑞应经》云「得一心则万邪灭矣。」
〔补注〕制有二:事制则谨守根门,不令奔境;理制则根境本寂,念自不生。
三示障法(三):初心性差別障、二輕動不調障、三失諸功德障。初心性差別障。
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可畏者,招感生死无解脱期。既皆由心,安得不畏?毒蛇喻瞋心,对违境。恶兽喻痴心,对中庸境。怨贼喻贪心,对顺境。三毒为害过蝮蛇等,故云甚于。大火遍烧以喻等分,等分越逸亦过大火,故未足喻。
〔补注〕蛇兽贼等总喻可畏。今分配三毒者,蛇主恚怒、兽主愚暗、贼主掳掠,据多分也。火之所至玉石俱焚,无所拣别,故以遍烧喻等分也。二轻动不调障。
譬如有人手执蜜器动转轻躁,但观于蜜不见深坑。譬如狂象无钩、猨猴得树,腾跃踔踯难可禁制,当急挫之无令放逸。
喻心有曀,不见未来。《百喻经》云「昔有贪夫,于野求蜜。既得一树,举足前进欲取蜂蜜,不觉草覆深井,因失足而亡。」狂象者,喻心起三毒也。《涅槃经》以醉象狂逸,如贪恚愚痴醉,故多造恶业。猨猴者,喻根起五欲也。有说:譬如一猨现于五窓,心猴亦尔,遍彼五根。腾跃,释上狂象。踔踯,释上猨猴。踔,猨跳也。当急挫之者,示其抑入无动处故。无令放逸者,令其摄入调伏聚故。
〔补注〕曀阴而风也。阴喻昏沉,风喻妄想。清明之空为阴风所蔽,喻寂照之心为昏妄所障也。是以俱趣目前之欲,不思身后之虞也。
三失诸功德障。
纵此心者,丧人善事。
由不制伏,则世出世善悉皆丧灭。
四修三昧。
制之一处,无事不办。是故比丘!当勤精进,折伏汝心。
制之一处者,无二念三昧,翻断心性差别障。一处谓心也。制之于心,则四分差别自然休息。无事不办者,起多功德三昧,翻断失诸功德障。文小不次,若依论在后,今顺经文居中。折伏汝心者,调柔不动三昧,翻断躁动不调障。既知制心之益,是故精进折伏,不令动转轻躁也。
〔补注〕无事不办,所该者广。当知万法由心,其心一故,百千三昧、辩才、神通、光明无不具足。
二多食苦對治(三):初示平等、二戒多求、三勸籌量。初示平等。
汝等比丘!受诸饮食,当如服药;于好于恶勿生增减,趣得支身以除饥渴。
药取疗病,不分善恶。以饮食为药,除饥渴之病亦然。不应于好食增心贪着、于恶食减心厌弃,意在除饥渴,不取珍美也。
〔补注〕支,持也。足持其身,即已不贪味也。所谓为疗形枯,聊接气也。
二戒多求(二):初喻、二合。初喻。
如蜂采华,但取其味,不损色香。
蜂,喻诸比丘。华,喻受供养。取味,喻除饥渴之恼。不损色香,喻不坏善心。
〔补注〕此解是言比丘不坏己之善心。
二合。
比丘亦尔。受人供养,趣自除恼,无得多求,坏其善心。
多求长贪,故坏其善也。
〔补注〕文云「无得多求坏其善心」,是坏彼施者之善心也。以求索无厌,施者生退倦故。如佛世比丘过聚落而掩门是也。以上下文贯之尤明。
三劝筹量。
譬如智者筹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过分以竭其力。
牛能负重,若所负过分则竭其力。比丘受施,多求美食则败其道。
三懈怠睡眠苦對治(二):初合釋前二睡眠、二離辯後一睡眠。論云「懈怠者,心懶惰故。睡眠者,心悶重故。此二相順共成一苦。」然起睡眠乃有三種:一從食起、二從時節起、三從心起。前二是阿羅漢眠,以彼不從心生故、無所蓋故。初合釋前二睡眠。
汝等比丘!昼则勤心修习善法无令失时,初夜后夜亦勿有废,中夜诵经以自消息。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
昼勤心者,对治从食起睡眠。夜不废者,对治从时起睡眠。无空过者,总结上二,皆以精进勤策为能治也。《智度论》云「眠如大暗无所见,日日欺诳夺人明。」是故宰予昼寝,仲尼贻朽木之责;那律假寐,能仁兴蚌蛤之讥。眠之废学妨道,其故大矣。
〔补注〕夜独举初中后者,向晦入息人情之常,故昼日犹能修习,昏夜谓应睡眠,特为重警之也。
二離辯後一睡眠(二):初觀察對治、二淨戒對治。論云「自餘修多羅,示現第三從心起睡眠。有二種對治:一觀察對治、二淨戒對治。」或曰:前二睡眠,唯一精進以為能治。今茲一種能治具二,何耶?答:夫障有輕重則治有一多。前二睡眠從食從時,則所治障輕,故以精進通而治之。今從心起者,所治障重,故以觀察淨戒,約法引喻一一別治耳。初觀察對治。
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诸烦恼贼常伺杀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寤。
无常有二:一麁、二细。一期生灭为麁,念念生灭为细。论云「观诸生灭,坏五阴故。」世间亦二,谓三界是器世间、六道是有情世间,而此依正悉是速朽,如为火烧。又《仁王经》云「劫火洞然,大千俱坏。」马鸣颂《无常经》云「未曾有一事,不被无常吞。」早求自度者,示求禅定智慧度所度故。诸烦恼贼者,三毒烦恼杀人法身慧命。论云「观阴入界等常害故、是中可畏求自正觉故。」
〔补注〕坏五阴者,一期一念皆有五阴。
二淨戒對治(二):初正明對治、二示對治法。初正明對治(二):初明有對治、二明無對治。初明有對治(二):初示煩惱可畏、二勸淨戒斷除。初示煩惱可畏。
烦恼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
烦恼毒害己自名蛇,更举黑蚖喻之可畏。惑在心睡起必害慧,蚖在室睡起必害人。
二劝净戒断除。
当以持戒之钩早屏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眠。
持戒去惑如钩出蛇,此言定共戒也。论云「禅定相应心戒故」。《四分律》云「云何为学?为调三毒故。」蛇出安眠者,上句明断惑,下句明已办。总而示之,以戒外防、以定内静,故能发慧断惑也。若乃外衒持相、内无定慧,我慢自高戒取斯起,更引黑蚖以归心室,不知其可也。智者思之诫之。
〔补注〕发慧断惑,是道共戒。具斯二戒,定慧双修矣。
二明无对治。
不出而眠,是无惭人。
不能对治烦恼而懈怠安眠,此则不耻愚迷,名无惭人也。
二示對治法(二):初正明勝法、二勸修勝法。初正明勝法。
惭耻之服,于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
惭耻二字,依经论合释。《涅槃》云「惭者内自羞耻」,《瑜伽》云「内生羞耻为惭」。当知既怀惭耻,则策勤三业不暇宁居,而能三学是修速阶贤圣,故此云戒定庄严为第一也。而能制御非法,如钩制象。
〔补注〕戒定三学,皆以庄严法身,唯有惭耻方能习学,故云第一。
二勸修勝法(二):初正示勸修、二有無得失。初正示勸修(二):初勸其常修、二遠離致損。初勸其常修。
是故比丘!常当惭耻,无得暂替。
是胜庄严,故劝常修。
二远离致损。
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
若离惭耻则不能持戒,戒不净故定不成,定不成故慧不发。三者俱无,则世间出世间功德从何生耶?故失功德耳。
二有无得失。
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涅槃》云「愧者发露向人」,《瑜伽》云「外生羞耻为愧」,《涅槃》又谓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即与飞禽走兽无相异也。
〔补注〕愧具上羞耻,盖以一字当二义也。
三對治修習滅煩惱功德(三):初對治瞋恚煩惱、二對治貢高煩惱、三對治諂曲煩惱。初對治瞋恚煩惱(三):初示堪忍道、二校量最勝、三約能不能。初示堪忍道(二):初堪忍則三業清淨、二不忍則妨失道德。初堪忍則三業清淨。
汝等比丘!若有人来节节支解,当自摄心无令瞋恨,亦当护口勿出恶言。
论云「修行菩萨住堪忍地中,能忍种种诸苦恼故。」支解无瞋,身意净也。勿出恶言,口业净也。然此一唱经,若例《金刚论》,则十八住中第十三忍苦住,当信行地也。《起信》亦云「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彼疏释云「三贤菩萨与二乘同故」。本论云「复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则知此经化身所说,摄地前菩萨。《梵网》报身所演,摄地上圣人。故《华严疏》云「《梵网》即舍那坐千叶华,摄离垢地戒波罗蜜耳。」昔人以《遗教》是藏通菩萨同禀者,颇叶马鸣奥义。若谓《梵网》是别圆菩萨自禀者,似违清凉深文矣。
〔补注〕无瞋似专属意,而云身意净者,任其支解而手足不为捍御,即是身净。
二不忍则妨失道德。
若纵恚心,则自妨道,失功德利。
若纵瞋者,则自妨己道,失化利他。
二校量最胜。
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
谓第二地持戒苦行,校量第三地忍辱之德,所不能及。
第二地的持戒苦行,与第三地的忍辱功德相比,远远不及。
〔补注〕云何戒行不及能忍?良由戒高者轻世、苦己者瞋他,忍则冤亲等观、苦乐无寄,故施戒生天、忍辱入道,何可及也。
三約能不能勸誡(二):初舉能忍興勸、二約不能伸誡。初舉能忍興勸。
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
犯而不校,世称君子。是故行三种忍,悉名大人。
〔补注〕三忍有二:一苦行忍、二生忍、三第一义忍,今且据二忍也。又一耐怨害忍、二安受忍、三观察忍,今且据初忍也。有力大人者,凡夫以胜人为力,菩萨以让人为力。血气之力为小人,道德之力为大人也。
二約不能伸誡(三):初明不忍成愚、二示瞋恚過患、三對白衣校量。初明不忍成愚。
若其不能欢喜忍受恶骂之毒如饮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
甘露是诸天长生之药。忍力既成,则益法身、延慧命,故以忍受恶骂喻饮甘露。不由彼辱,宁显我忍?猪揩金山,喻意可识。苟不如是,则无证道智慧,名凡夫愚人。
〔补注〕猪揩金山,金则愈光;石磨剑形,剑则愈利。永嘉谓不「因谤讪起冤亲,何表无生慈忍力」是也。
二示瞋恚過患(二):初徵釋過患、二誡令防護。初徵釋過患。
所以者何?瞋恚之害则破诸善法、坏好名闻,今世后世人不喜见。
破善者,《华严》云「一念瞋心起,百万障门开。」论云「善法者,自利智慧相故。名闻者,利他善法名称功德故。」人不喜见,注曰「自他世无可乐果报故」。
二诫令防护。
当知瞋心甚于猛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劫功德贼,无过瞋恚。
论云「护自善法如防火,护利他功德如防贼。」
三對白衣校量(二):初白衣無對治法故容起、二出家有對治法故不應起。初白衣無對治法故容起。
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无法自制,瞋犹可恕。
恕者,《声类》曰「以心度物也」。既受着五欲,复无白净对治之法,容可起瞋。出家反是,不应瞋也。
〔补注〕白衣通六欲天,上界不行瞋故。比丘志出三界,何可自同白衣?故云反是。
二出家有對治法不應起(二):初法、二喻。初法。
出家行道无欲之人,而怀瞋恚,甚不可也。
〔补注〕有欲之人,欲顺则憍恣故起瞋、欲违则忿恨故起瞋。今无欲之人而起瞋恚,故不可也。况有法对治乎!
二喻。
譬如清冷云中霹雳起火,非所应也。
清冷云中,喻行道无欲。霹雳,喻怀瞋恚。郭璞云「雷之急激者谓霹雳」。论云「示道分中不应有故」。
二對治貢高煩惱(二):初正設對治、二較量不應。初正設對治。
汝等比丘!当自摩头,已舍饰好、着坏色衣,执持应器以乞自活。自见如是,若起憍慢当疾灭之。
夫在家人,凭乎容仪以傲于物,所以冠冕严其首、剑珮饰其身、朱紫焕其服、僮仆供其役、帑藏积其财,尚须富而无骄、卑以自牧;我今跃出四民、期臻圣果,毁其形、坏其服,状非骄慢耳。摩头者,反手摩头,知无冠冕之严。舍饰好者,自身已舍剑珮之饰。坏色者,反顾坏服,绝朱紫之华彩。执持应器者,应器亲持,无僮仆之供役。以乞自活者,以乞食养命,无帑藏之积财。上五句明不应慢。自见如是一句,明智慧成就。常自观察故,后一句明慢起应治。憍慢设起,宜疾思惟以止妄心,故当灭之。非正色间色,故名坏色。《四分》云「坏色,青、黑、木兰也。」应器,谓钵也。应法之器,故名应器。憍慢者,自举曰憍、陵他曰慢。《俱舍》云「慢对他心起,憍由染自法。」
二较量不应。
增长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况出家入道之人为解脱故,自降其身而行乞耶。
《易》曰「人道恶盈而好谦」,《老子》曰「柔弱者生,刚彊者死」,故知憍慢非世俗所宜。降身行乞者,摩头等五悉是降身,举要而言指归行乞。
〔补注〕举要者,未见行乞之人而有冠冕、剑珮、朱紫、僮仆者也,故举一该四。
三對治諂曲煩惱(二):初舉過設治、二誡諂勸直。初舉過設治(二):初舉過患、二設對治。初舉過患。
汝等比丘!谄曲之心与道相违。
希其意而道其言曰谄,是故其言谄者其心必曲。道尚质直,故与道相违。
〔补注〕《维摩经》云「从初发心至坐道场,纯一直心,中间并无诸委曲相。」
二设对治。
是故宜应质直其心。
守心质直则谄曲不起。《楞严》亦云「出离生死,皆以直心。」
二誡諂勸直(二):初誡諂曲、二勸質直。初誡諂曲。
当知谄曲但为欺诳,入道之人则无是处。
道务质直,以曲入道则无所诣。
二劝质直。
是故汝等宜当端心,以质直为本。
正道名直,离边观中、舍事求理悉名谄曲。
〔补注〕即边而中尚非但中,况复遍执。即事而理尚非单理,况复着相。如是质直,岂仅仅诚实之谓耶?
三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八):初無求功德、二知足功德、三遠離功德、四不疲倦功德、五不忘念功德、六禪定功德、七智慧功德、八究竟功德。
初無求功德(五):初知覺障相、二知覺治相、三知覺因果習起相、四知覺無諸障畢竟相、五知覺畢竟成就相。
初知觉障相。
汝等比丘!当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
多欲,烦恼障也。多求,业障也。苦恼,报障也。
二知觉治相。
少欲之人,无求无欲则无此患。
远离三种妄相也。无求故无业,无欲故无惑,无患故无苦。
三知觉因果习起相。
直尔少欲尚宜修习,何况少欲能生诸功德。
直尔少欲已得必安,况因少欲必获圣果,谁闻此利而不修习?除彼不肖人、盲瞑无智者。
〔补注〕直,但也。但只少欲无别功德,然已有心安之益矣。心安有二:一者少欲则心不贪求故安、二者少欲则心无忧怖故安。
四知觉无诸障毕竟相。
少欲之人则无谄曲以求人意,亦复不为诸根所牵。
无谄曲,无惑也。不求人意,无业也。诸根不牵,无苦也。眼根牵人受色,乃至身根牵人受触。
〔补注〕世之胁肩谄咲、婢膝奴颜以求人意者,思遂其富贵利达之欲故也。无欲于己则何求于人哉。
五知觉毕竟成就相。
行少欲者,心则坦然无所忧畏,触事有余常无不足。有少欲者则有涅槃,是名少欲。
心坦然则法身显矣,无忧畏则般若发矣,触事有余则解脱成矣,三法具足名大涅槃。故论云「般若等三种功德,果成就故。」又心坦然者,离谄诳也。无忧畏者,不他求也。触事有余者,卧觉一榻之宽、覆觉一衾之温、食觉一餐之饱、处觉容膝之安,斯皆有余,故常无不足。既心无他想,则涅槃不求而自至矣。
二知足功德(三):初對治苦因果、二復說清淨因果、三示現三種差別。初對治苦因果。
汝等比丘!若欲脱诸苦恼,当观知足。
论云「是中苦恼者,示现烦恼过从苦生故、远离他境界故。」
〔补注〕恼从苦生者,如盗心生于饥寒故。
二复说清净因果。
知足之法即是富乐安隐之处。
论云「成就对治法故、于自事中远离故。」
〔补注〕外贪求为他,内安乐为自。
三示現三種差別(三):初於二處受用差別、二於二事受用差別、三於二法中無自利有自他利差別。初於二處受用差別。
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意。
得卧平地,且胜牢狱,所以安乐。既处金屋,更羡瑶台,故不称意。
〔补注〕谋臣安布衣以全躯,轮王希天位而堕地,可?不惧乎
二于二事受用差别。
不知足者虽富而贫,知足之人虽贫而富。
王戎牙筹每计其产,颜渊陋巷不改其乐。夫不知足者,恨珍宝之未多、嫌土田之未广、鄙栋宇之未丽,凡有施为心常不足,非贫而何?知足之人,虽服𫄨绤而有狐貉之温、虽食藜藿而有膏粱之美、虽居蓬荜而有夏屋之安。夫何故然?知足故也。《涅槃》云「知足第一乐」,斯之谓欤。
〔补注〕王戎,晋人,位至三公,自执牙筹会计财产,不知足故也。夏屋,大屋也。《诗》云「夏屋渠渠」是也。
三于二法中无自利有自他利差别。
不知足者常为五欲所牵,为知足者之所怜愍,是名知足。
欲牵者,爱色贪声莫知其止,既无自利何能愍他?知足者有二利:一不为五欲所牵,是自利;二能愍他,是利他。心既怜愍,必当教诲。《老子》云「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补注〕知足者愍,正意谓此等愚人乃智人所怜。源师云「能愍他,是利他」,盖委曲发明耳。
三遠離功德(三):初自性遠離門體出故、二修習遠離門方便出故、三受用諸見門常縛故。初自性遠離門體出故。
汝等比丘!欲求寂静无为安乐,当离愦閙、独处闲居。静处之人,帝释诸天所共敬重。
初治无我执着障,即三三昧也。寂静者,示法无我空故。无为者,无相空故。安乐者,无取舍,愿空故。离愦閙者,治我所障。五众乱起,无次第故。众即我所也。故下文云「当舍己众他众,由众故愦閙。」独处闲居者,治彼二无相障,即修三三昧也。然忘怀去来者,市朝亦江湖;睠情生死者,山林犹桎梏。今诫初心宜求闲静,则观道易成耳。诸天敬重者,治无为首功德障。静处是可重法,于诸善法为其首故,能为帝释诸天所敬重也。帝释,具云释迦因陀罗,此云能主,言其能为天主。居须弥山之顶,欲界第二天也。
〔补注〕无我执着障者,本无有我,以执着故而有我,是名为障。诸天敬,如空生静坐事。
二修习远离门方便出故。
是故当舍己众他众,空闲独处,思灭苦本。
众即四人已上。己众谓自己弟子及同学也,他众可知。舍之则是离我我所,不复集生故。空闲独处者,方便慧成就,如法而住也。思灭苦本者,善择智成就,远离起因也。《法华》云「诸苦所因,贪欲为本。」
〔补注〕众有二义:事则自他徒众是也,理则五蕴为己众、一切烦恼为他众。迷执五蕴,集诸烦恼、沉沦生死,故当远离也。
三受用諸見門常縛故(二):初自他心境相惱、二復示無出離相。初自他心境相惱。
若乐众者则受众恼,譬如大树,众鸟集之则有枯折之患。
自他众是能恼境,受众恼者即所恼心,心既受恼则诸见集生,生已自害,故次以大树况之。大树喻己心,众鸟喻自他众,枯折喻诸见集生。
〔补注〕利他名为菩萨,独善号曰声闻。云何乐众乃云受恼?答:子舆氏云:「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解云:学问有余,人资于己,不得已而应之。若好为人师,所以成患。则彼之患生于好,今之患生于乐也。不然,自利利他作一株大树,与天下人歇阴凉去,是名大利,何患之有?
二复示无出离相。
世间缚着没于众苦,譬如老象溺泥不能自出,是名远离。
缚着没苦,烦恼业染生也。老象喻缚着,溺泥喻众苦。象故身重,缚着厚也。老故溺泥,观智微也,所以溺众苦泥不能自出。
〔补注〕世间缚著者,独处是出世法,乐众是世间法。
四不疲倦功德(二):初就法門明不退、二約喻顯精怠。初就法門明不退。
汝等比丘!若勤精进则事无难者。
既无疲倦,则于一切法行善能趋入,岂同外道无益苦行乎?
〔补注〕抒水还珠、刺股取印、辍席成道,世出世间何有难事?岂同外道者,明今是勤修正道故。
二約喻顯精怠(二):初精進比水長流、二懈怠況火數息。初精進比水長流。
是故汝等当勤精进,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
以成就不退转故,劝修习长养。由精进匪间,如水不绝则穿石也。二懈怠况火数息。
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譬如钻火未热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名精进。
懈废谓不精进。念处退失,不成就心慧故。火者,圣道如火,能烧惑薪。煖顶以前皆名未热。已热而息,火尚不生;未热数息,虽经年劫终无得理。此说懈怠过也。《华严》颂云「如钻燧求火,未出而数息,火势随止灭,懈怠者亦然。」彼疏约三慧以辩懈怠:约闻则听习数息,明解不生;约思则决择数息,真智不生;约修则定慧数息,圣道不生。禅宗六祖共传斯喻,愿诸学者铭心书绅。
〔补注〕精进二义:事则念念勤修、理则念念空寂,故云一念不生是真精进。
五不忘念功德(三):初明不忘、二辯勸修、三示得失。初明不忘(二):初明行中最勝、二明能遮重怨。初明行中最勝。
汝等比丘!求善知识、求善护助,无如不忘念。
略举三行。求者闻法行。善知识通三种:一教授善知识、二同行善知识、三外护善知识。今谓求教授也。闻名钦德曰知,覩形敬奉曰识。护者,内善思惟行,如闻而思,守护不失也。助者,如法修行,行谓如思而修,即是以行助解求善助也。不忘念者,结为最胜。不忘正念于三行中为首为胜,故云无如不忘念。上之三行亦名三慧,慧以照了为义、行以进趣为义,照了进趣悉由不忘念也。无闻慧如覆器,不能受水;无思慧如漏器,虽受而失;无修慧如秽器,虽不漏失,秽不可用。以不忘念,则既仰且完而复清净也。故《涅槃》云「四法是涅槃近因:一近善知识、二听闻正法、三思惟其义、四如说修行。若言苦行是涅槃因者,无有是处。」今合初二故三也。
〔补注〕知识护助有二:一者知识是师、护助是友。不忘念者,方能承受师友教诲;忘念之人,明师良友日临之,无益也。二者知识是一心、护助是三慧。不忘念则一心了然、三慧具足。
二明能遮重怨。
若有不忘念者,诸烦恼贼则不能入。
以常念正道故,则烦恼怨贼不能入心害三种善根也。
〔补注〕三善根即三慧。
二辩劝修。
是故汝等常当摄念在心。
令初念處成就也。三示得失(二):初失念成就多過、二得念成就多功。初失念成就多過。
若失念者则失诸功德。
失念谓有始无终也。无终则失三慧,慧失则圣果无由可阶耳。
二得念成就多功。
若念力坚强,虽入五欲贼中,不为所害。譬如着铠入阵则无所畏。是名不忘念。
铠喻念力,阵喻五欲。铠,甲也。
〔补注〕如将刑罪人,临乐不乐,亦以不忘怖死念故。
六禪定功德(三):初明定、二勸修、三示益。初明定(二):初攝念能生、二定成有用。初攝念能生。
汝等比丘若摄心者,心则在定。
谓八种禅定因摄念生故。
〔补注〕《楞严》云「摄心为戒,因戒摄定」是也。
二定成有用。
心在定故,能知世间生灭法相。
禅定成就则有果用,故能知生灭法相。如升大虚,下见万象。
〔补注〕《楞严》云「因定发慧」是也。在定之心不著于物,故云如升太虚。不著于物斯能照物,故云下见万象。又如大海澄清,森罗自见。
二劝修。
是故汝等常当精勤修习诸定。
精勤对治懈怠无修习方便障也。是故懈怠有三种:一不安隐懈怠、二无味懈怠、三不知恐怖懈怠。云何修习一一对治?示现精勤修习、节量食卧及调阿那波那故。精勤修习,觉知诸定有通慧功德,及尽苦原故、大希有事故。精勤修习,观察生老病死苦及四恶趣苦,我未能离苦。即精进对治也。
〔补注〕诸定者,定有多种,如四禅八定、十六特胜等,乃至那伽大定。
三示益(三):初法、二喻、三合。初法。
若得定者,心则不散。
功德成就,无所对治也。
二喻。
两个比喻。
譬如惜水之家,善治隄塘。
就像珍惜水的人家,会好好修筑堤坝和水塘。
喻治隄塘则能积水。隄,限也,积土为封限也。
三合。
行者亦尔,为智慧水故,善修禅定令不漏失。是名为定。
智慧合惜水,禅定合隄塘,不漏合心不散。论云「示善修功德上上增长故、由禅发智则知世间生灭法相故。」
〔补注〕为慧修定,定必发慧。为定修定,是名痴定。
七智慧功德(二):初正明智慧破障、二喻顯四種功德。初正明智慧破障(二):初約有慧顯是、二明無慧斥非。初約有慧顯是(三):初能破理事二障、二難得常令防護、三明其難得能得。初能破理事二障。
汝等比丘!若有智慧,则无贪着。
贪着有二:一于真实义处生着,名理障也;二于世间事处生着,名事障也。若有智慧则二着不起,名破障也。
〔补注〕《楞严》谓因妄显真。妄既本空,真亦不立,何可着也?
二难得常令防护。
常自省察,不令有失。
于一切时常修心慧故。
〔补注〕省察者,察知事理二障,时时省察勿使障生。是二皆名心慧。
三明其难得能得。
是则于我法中能得解脱。
即于第一义处,远离贪着,故得解脱。
〔补注〕武帝之于达磨是,未能远离第一义故。
二明无慧斥非。
若不尔者,既非道人又非白衣,无所名也。
心无智慧故非道人,形已削染故非白衣,两端不摄故无所名。
〔补注〕强与安名曰鸟鼠僧。僧众中尊,而有鸟鼠之名,可耻甚矣。
二喻顯四種功德(二):初正明四種功德、二結歎照覺功能。初正明四種功德(二):初喻、二合。初喻(四):初喻聞、二喻思、三喻修、四喻證。初喻聞。
实智慧者,则是度老病死海坚牢船也。
此三深广,没溺众生,故如海也。闻法起信,如得牢船,必假思慧为帆樯便风,方有所利。苟无此二,船虽坚牢,但在此岸。
〔补注〕信为道元功德母,故闻法起信乃入道底本,如船为载物渡人之底本也。
二喻思。
亦是无明黑暗大明灯也。
闻而不思则于道黑暗,故以思慧喻明灯也。
三喻修。
一切病者之良药也。
药以治病,如修慧能动惑。
四喻证。
伐烦恼树之利斧也。
以智断惑乃证圣果,断惑之智喻之利斧。
〔补注〕据文势,船灯药斧总喻智慧,今分属闻思修证者,欲易晓也。
二合。
是故汝等当以闻思修慧而自增益。
即证果也。
二结叹照觉功能。
若人有智慧之照,虽是肉眼,而是明见人也。是名智慧。
四种修学功德,于分内处而有照觉,名明见人。
八究竟功德(二):初正明戲論、二勸修遠離。初正明戲論。
汝等比丘!种种戏论其心则乱,虽复出家犹未得脱。
戏论有二:一于真实理生戏论、二于世间事生戏论。于真实理起四句执,是一非诸,名戏论。当知心之自性离四句故,起故定执则挠其性,故云其心则乱。求那跋摩云:「诸论各异端,修行理无二。执者有是非,达者无违诤。」于法戏论尚已不可,得为世间诙谐嘲谑耶?虽复出家者,形虽离俗、心未证理,由乎二种戏论所乱也。
〔补注〕《信心铭》云「才有是非,纷然失心」,故戏论心乱。
二勸修遠離(二):初有對相遠離、二無對相遠離。初有對相遠離。
是故比丘!当急舍离乱心戏论。
有彼彼功德相也。
二无对相远离。
若汝欲得寂灭乐者,唯当善灭戏论之患。是名不戏论。
无彼彼功德相也。结名不戏论者,示现行成就、体性异故。
〔补注〕见有戏论急舍离之,有彼彼功德相也。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见有戏论可舍离,无彼彼功德相也。
四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二):初略明、二廣釋。初略明(二):初菩薩常修功德、二如來說法功德。初菩薩常修功德。
汝等比丘!于诸功德常当一心,舍诸放逸如离怨贼。
功德,指上所说。一心者,无间断故,制之一处,即是于第一义心修也。如怨贼者,远离一心相违行,如怨贼故。
〔补注〕第一义心修者,以万行皆归圆觉妙心故。
二如来说法功德。
大悲世尊所说利益皆已究竟。
始说度陈如、终说度须跋,故利益究竟耳。
二廣釋(二):初常修功德、二說法功德。初常修功德。
汝等但当勤而行之,若于山间、若空泽中、若在树下、闲处静室,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当自勉精进修之,无为空死后致有悔。
勤行者,示现常修。山间等,示无事处。凡有五处,皆远愦闹。念所受法者,示修真实,无二念故。勿令忘失者,令修现前故。精进修之者,以方便修故。无为空死者,于相似法处苏息,远离上上心故。此谓爱着内凡,故于一生不能入圣,名为空死。此诫顶堕人也。后致有悔者,于晚时自知有余,悔不及事故,谓临终方悔者也。先民有言:临死修善,于计已晚。智者云:有邺洛禅师,名播河海,住则四方云仰、动则百千成群,殷殷轰轰,于世有何利益?临终皆悔也。
〔补注〕空死而悔有二:一是荒芜三业全不修行,临终知堕恶处故悔;一是得少为足未证谓证,临终知非极果故悔。今疏举重言之,轻可知矣。
二说法功德。
我如良医,知病说药;服与不服,非医咎也。又如善导,导人善道;闻之不行,非导过也。
良药喻说法能破恶,善导喻说法能生善。不受由机,非佛过失。
五顯示入證決定分(三):初方便顯發門、二法輪成就門、三分別功德門。初方便顯發門。
汝等若于苦等四谛有所疑者,可疾问之,毋得怀疑不求决也。
四谛是行者常观察及依之起行,故劝问也。苦则八事迁迫,集则惑业牵报,灭则二脱离缚,道则三学能通。于此有疑,何能观察起行耶?佛今垂灭,故劝疾问。
〔补注〕二脱,谓二种解脱也,一者慧解脱、二者俱解脱。又一者解脱烦恼、二者解脱于碍。上惟小乘,下通菩萨。
二法轮成就门。
尔时世尊如是三唱,人无问者。所以者何?众无疑故。
三唱者,示现法轮满足成就,三转实法故。无问者,示现证法满足成就故。无疑者,示现断功德满足成就故。
〔补注〕如来知众无疑,尚不须一唱;而必三唱,大慈大悲愍物无已之心也。
三分別說法門(二):初經家敘、二正分別。彼眾上首知大眾心行成就決定,復了知所證實義故,分別彼彼事以答如來故。初經家敘。
时阿㝹楼驮观察众心而白佛言。
阿㝹楼驮,亦云阿那律、亦阿泥楼豆、亦阿难律陀,皆一也。此翻无贫,亦翻无灭、亦云如意。昔施辟支佛一食,获九十一劫往来人天常受福乐,于今不灭,所求如意。以兹三义,故有异翻。时为众首,故观察白佛也。
二正分別(二):初佛說無異、二比丘無疑。初佛說無異。
世尊!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佛说苦谛实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更无异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因灭故果灭。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
先以喻显也。月是太阴精故冷,日是太阳精故热。而性不可易,世皆知之。今云可热可冷者,日月宁易其性,佛言终无变异也。不可令乐者,苦乐各实,不变异故。更无异因者,集因定招苦果,终非道因所招也。论云「示苦灭各自因故」。即是因灭者,断集因也。又因灭是有余涅槃故。因灭故果灭者,后有因中不生,是灭苦果也。又果灭是无余涅槃故。更无余道者,余道非真,不能趋灭也。
〔补注〕日月是幻妄之法,故可转移。佛言乃真实之理,焉能变异?是故反阴易阳,世容有之;逆理乱真,终无是处。
二比丘无疑。
世尊!是诸比丘于四谛中决定无疑。
决定者,苦乐因果入行决定故。无疑者,无异、无余义故。
〔补注〕无异者,明烛其理,更无差异,故不疑。无余者,曲尽其义,更无遗余,故不疑。
六分別未入上上證為斷疑分(三):初顯示未入上上法、二為斷彼彼疑、三重說有為無常相。初顯示未入上上法(二):初約未辦、二約已辦。初約未辦(二):初見滅懷悲、二聞法得度。初見滅懷悲。
于此众中所作未办者,见佛灭度,当有悲感。
未办者,即内外凡及前三果也。前三果残思在故,则有悲感。
〔补注〕如天人雨泪、阿难愁忧是也。
二闻法得度。
若有初入法者,闻佛所说即皆得度,譬如夜见电光即得见道。
初入法者,即前所作未办人也,望极果人通名初入。得度有二,谓从凡入圣、从圣至极,皆名得度。复以譬喻,示现见道速疾决定义也。
二约已办。
若所作已办、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灭度,一何疾哉。
已办者,无学位人,已尽见思出三界苦。于小乘中虽名已办,其实所知障全在,故见佛速灭。由不了生本不生、灭亦无灭、生灭即非生灭故。
〔补注〕如经云「苦哉大圣尊,入真何太速」是也。又云「诸佛不出世,亦无有涅槃」,则了不生不灭之旨者也。
二為斷彼彼疑(二):初經家敘、二正斷疑。初經家敘。
阿㝹楼驮虽说此语,众中皆悉了达四圣谛义。世尊欲令此诸大众皆得坚固,以大悲心复为众说。圣者正也,无漏正法得在心故。谛有二义:一者谛实、二者审谛。释此二义,如〈四圣谛品〉。复为众说者,讫高勗下、寄现训未也。论云如来悲心淳至故,不护上上法也。
〔补注〕曲被中下,非为上根故。远惠万世,非为一时故。
二正斷疑(六):初自他俱滅、二法門常住、三利他事畢、四總顯已度、五示得因緣、六因果住持。初自他俱滅。
汝等比丘!勿怀悲恼。若我住世一劫,会亦当灭;会而不离,终不可得。
会亦当灭者,住世虽久,时会亦灭,会而不灭终不可得。上明自灭,此云他灭。岂唯我然,一切皆尔。会,聚也。既有聚会,必归离散。聚散有二:一师资聚散、二五阴聚散,是则一切皆无常也。
〔补注〕师资者,言一众聚散,未有主常领伴、伴常随主者也。五阴者,言一身聚散,色阴则四大合而必离,四阴则妄念起而必灭。故曰一切皆无常也。
二法门常住。
自利利他,法皆具足。
自利者,修因得果。利他者,说法化生。至圣流慈,宣说法门,无不具足。此法常在世间,众生自可修学,不须我住也。
三利他事毕。
若我久住,更无所益。
法既具足,我住何为?
〔补注〕无益有二:一者诸佛住世,止为说法利生。法既足矣,故无益。二者佛若久住,则众生不生难遭之想,故无益。
四总显已度。
应可度者,若天上人间,皆悉已度。
于彼彼众自利事讫,则是令彼彼天人修因得果也。
五示得因缘。
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
其未修习者,依不灭法门,能作得度因缘。则是已为下种,未来熟脱,法门在世可修学故。
〔补注〕熟脱者,善根纯熟得解脱也。
六因果住持(二):初對因、二對果。初對因。
自今以后,我诸弟子展转行之。
弟子行之者,因分住持不坏。灭后弟子常依修习,展转传授,不断绝也。
二对果。
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
法身常在者,果分住持不坏。以弟子所行之法不断绝,即是如来五分法身常在世也。
〔补注〕佛身虽灭,佛法常存,依法修行,是佛住世。
三重說有為無常相(二):初正示有為、二引己作證。初正示有為(三):初無常求脫、二以智滅癡、三觀身不淨。初無常求脫。
是故当知世皆无常,会必有离,勿怀忧恼。世相如是,当勤精进,早求解脱。
论云「示现于此处劝修世间,生厌离行故。」当勤精进者,于有为相中得解脱故。
二以智灭痴。
以智慧明灭诸痴暗。
复示如实观,灭我我所见根本故。
〔补注〕痴暗,即无明也。凡夫见有我及我所,此见从无明生,非智不灭。
三观身不净。
世实危脆,无坚牢者。
阴等诸法悉皆虚妄。
二引己作證(二):初略示己滅、二廣辯患相。
初略示己灭。
我今得灭,如除恶病。
阴身如恶病,得灭如病差。
〔补注〕佛妙色身即是法身,而喻恶病者,示同凡夫作警省也。
二广辩患相。
此是应舍之身、罪恶之物,假名为身,没在老病生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灭之,如杀怨贼而不欢喜。
唯有智人能厌能喜。
〔补注〕见身存则悦而不厌故贪生、见身灭则忧而不喜故避死,此愚人所为也;智人反是。
七離種種自性清淨無我分(二):初對治自性障、二明清淨無我。初對治自性障(三):初正明實慧、二勸勤修習、三三界無常。初正明實慧。
汝等比丘!常当一心。
知五阴法中种种妄想悉从心,起故以心为主,则令制之一处也。
〔补注〕一心二字,总结上来诲示多种法门。良由一心为万法主,故云制之一处无事不办。
二劝勤修习。
勤求出道。
以一心如实慧难可得故,劝令精进。
〔补注〕乱心者,违实理之妄知也。一心者,如实理之真知也,故云如实慧。得如是慧,宁是易事?故应勤求也。复有二义:一者事,据上文当是一其心以求出道故;二者理,以一心如实慧即是出道故。
三三界无常。
一切世间动不动法,皆是败坏不安之相。
世间一切事物,无论是变化的还是不变化的,最终都会衰败毁灭,无法保持永恒安稳的状态。
世间总标三界,动即欲界、不动即色无色界。败坏不安者,结指无常。
〔补注〕上二界寿命长远,外道以为不动,不知三界皆属无常故。经云「三界无安,犹如火宅。」
二明清淨無我(三):初勸止三業、二示將歸滅、三正顯遺訓,即是於甚深法中寂滅故。初勸止三業。
汝等且止,勿得复语。
净口业也。口业净故,则意亦净也。论云「示三业无动。是寂灭无我相应器故。」
〔补注〕问:此中何缺身业?答:凡侍于所尊,有问则从座起,承问则起而对。是身口常相须,故口不动兼身亦不动也。三业不动,是与寂灭无我相应之法器也。
二示将归灭。
时将欲过,我欲灭度。
已当中夜,所以不过,表中道也。中道二种,如前说。今显表离断常之中,亦密表佛性中也。我有三种:一见、二慢、三名字。如来见慢已尽,随顺世间名字称我。今当灰灭假身,则名字亦无,即是无余涅槃真无我法也。
夜半时分之所以不逾中道,正为彰显此理。中道有二义,前文已述。此处显扬远离断见常见之中道,亦暗指佛性本具中道。我执有三类:一见我、二慢我、三名字我。如来已断尽见我慢我,随顺世间假名而称我。今将焚尽幻躯,则假名亦泯,方证无余涅槃真无我境。
〔补注〕是知佛以中为命,中存佛存、中灭佛灭。安住中道,即是十方常住佛也。
补注:由此可知佛以中道为根本,中道存则佛存,中道灭则佛灭。安住于中道,即是十方常住之佛。
三正显遗训。
佛陀明确展示了临终教诲。
是我最后之所教诲。
这是我最后的教诲。
小乘训世凡五十年,今将涅槃更略教诫,故云最后。论云「于住持法中胜,以其遗教故」也。
小乘佛教教化世人共五十年,如今即将涅槃,再次简要教导告诫,因此称为最后教诫。论中说,在住持佛法中最为殊胜,因为这是佛陀的遗教。
〔补注〕最后者,犹著述家所谓绝笔也。又前所谓临终之语语必切要是也。故如来末后殷勤,必欲万世遵而守之也。问:此既云小乘训世,何前言不得约小机属藏教?答:论云「此经每说比丘者,示远离相故。复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则知此经正为二乘,傍兼菩萨。云小乘训世者,举多分也。此马鸣深旨也。
补注:所谓“最后”,正如著作家所说的绝笔。又如前文所说,临终之言必然恳切重要。因此如来在最后时刻谆谆教诲,必定希望万世遵从恪守。问:此处既说小乘训导世人,为何前文说不能将小乘根机归于藏教?答:《大智度论》说:“此经每每提到比丘,是为了显示远离之相。又显示大乘方便道,与二乘共通。”由此可知此经主要为二乘人宣说,旁及菩萨。说“小乘训世”,是就其多数而言。这是马鸣菩萨的深意。
佛遺教經論疏節要(終)
佛云:「吾言如蜜,中边以甜。」又云:「治世语言,以即实相。」故三祖不难至道而嫌拣择,有以也。今时人喜玄,一大藏教,凡入理深谈,兢互传诵;至平易切近处,或弁髦之。抑拣蜜于中边而实相顾不遍耶?嗟乎!最后叮咛,言犹在人耳也。镂骨铭肌共报恩,于是乎刻《遗教》。古杭云栖袾宏跋
佛说:我的话语如同蜂蜜,无论中间还是边缘都同样甘甜。又说:教化世间的言语,即是真理实相。因此三祖僧璨毫不费力地证悟至高之道,却对刻意分别选择有所保留,这是有道理的。如今人们偏好玄妙之理,整部大藏经中,凡是涉及精深义理的言论,都争相传诵;而对于平实浅近的道理,却往往轻视忽略。这难道不是在蜂蜜中挑拣中间边缘,反而忽略了普遍存在的实相吗?可叹啊!佛陀临终前的殷切教诲,言犹在耳。为铭刻佛恩入骨入髓,我们刻印这部《佛遗教经》。古杭云栖寺袾宏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