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聖廣燈錄
第三十三祖惠能大師者
俗姓盧氏。其先范陽人。父行瑫。武德中。左宦于南海之新州。遂占籍焉。三歲喪父。其母守志鞠養。及長。家尤貧窶。師樵釆以給。一日。負薪至市。聞客讀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有所感寤而問曰。此何法也。得於何人。
客曰。此名金剛經。得於黃梅。師遽告其母以為法尋師之意。
直抵韶州。遇高行士劉志略。結為交友。尼無盡藏者。即志略之姑也。常讀涅槃經。師暫聽之。即為解說其義。尼遂執卷問字。師曰。字即不識。義即請問。
尼曰。字尚不識。焉能會義。
師曰。諸佛妙理。非關文字。
尼驚異之。告鄉人云。能是有道之人。宜請瞻禮。近有寶林古寺舊地。可完緝。延師居之。四眾霧集。俄成寶坊。
師一日自念曰。我求大法。豈可中道而止。
遂至昌樂縣西山石室間。遇智遠禪師。今遂請益。遠曰。觀子神機爽。殆非常人。吾聞西域菩提達磨傳心印于黃梅。汝當往彼參決。
師辭去。造黃梅之東山。即唐咸亨年中也。忍大師一見。默而識之。後傳衣法。令隱于懷集.四會之間。
至儀鳳元年丙子正月八日。屆南海。遇印宗法師於法性寺講涅槃經。師見二法師爭風幡。一人言風動。一人言幡動。能召曰。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
二人言下大悟。曰。莫是盧行者否。是即速說。
師曰。我即惠能也。
二法師曰。我等乃西天令來於此土。與汝披剃受具。
仍法性寺有智光律師戒壇。即宋朝求那跋陀三藏之所置也。記云。後有肉身菩薩在此壇受戒。又梁末真諦三藏於壇之側。手植二菩提樹。記曰。却後一百二十年。有大士受具於此樹下。宛如宿契。
二法師曰。我為汝落髮之師。汝為我得法之師矣。蓋以感悟風幡之言也。
明年二月八日。受具已。曰。吾不願居此。後師至寶林寺。韶州刺史韋據請居大梵寺。
中宗神龍元年。降詔云。朕請安.秀二師宮中供養。萬機之暇。每究一乘。二師並推讓云。南方有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衣法。可就彼問。今遣內侍薛簡馳詔迎請。願師慈念。速赴上京。師上表辭疾。願終林麓。
薛簡曰。京城禪德皆云。欲得會道。必須坐禪習定。若不因禪定而得解脫者。未之有也。未審師所說法如何。
師曰。道由心悟。豈在坐也。經云。若言如來若坐若臥。是行邪道。何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究竟無證。豈況坐耶。
簡曰。弟子之迴。主上必問。願師慈悲。指示心要。
師曰。道無明暗。明暗是代謝之義。明暗無盡。亦是有盡。相待立名。故經云。法無有比。無相待故。
簡曰。明喻智慧。暗況煩惱。修道之人儻不以智慧照破煩惱。無始生死憑何出離。
師曰。煩惱即是菩提。無二無別。若以智慧照煩惱者。此是二乘小見.羊鹿等機。大智上根悉不如是。
簡曰。如何是大乘人見。
師曰。明與無明。凡夫見。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實性者。處凡遇而不減。在賢聖而不增。住煩惱而不亂。居禪定而不寂。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在中間。及其內外。不生不滅。性相如今。常住不遷。名時道。
簡曰。師說不生不滅。何異外道所談。
師曰。外道所談不生不滅者。將滅止生。以生顯滅。今猶不滅。生亦無生。我說不生不滅者。本自無生。今亦無滅。所以不同外道。外道者。但以文字句義所說。欲知心要。善惡都莫思量。自然得入。妙用河沙。
簡于是言下大悟。曰。弟子始知本性不遙。涅槃寂靜。無餘有法。一切現前。言已。禮辭歸闕。表奏師語。有詔謝師。并賜摩衲袈裟.寶鉢.繒帛。十二月十九日。勅改古寶林為中興寺。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又勅韶州重加修飾大師寫經坊。賜額為法泉寺。師新州舊居為國恩寺。
一日。師謂眾曰。諸善知識。汝等靜心。聽吾說法。汝等諸人。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無一物而能建立。所以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今法滅。若欲成就種智。須達一相三昧.一行三昧。若於一切處而不住相。於彼相中不生憎愛。亦無取捨。不念利益成壞等事。安閑恬靜。虗融澹泊。此名一相三昧。若於一切處行住座臥。純一真心。不動道場。真成淨土。此名一行三昧。若人具此三昧。如地有種。含藏長養。成熟其實。一相一行。亦復如是。我今說法。猶如時雨。普潤大地。汝等佛性。譬諸種子。遇茲霑洽。悉得發生。承吾旨者。澤獲菩提。依吾行者。定證妙果。
先天元年。告眾曰。吾受忍大師衣法。今為汝等說法。不付其衣。蓋汝等信根純熟。澤定不疑。堪任大事。聽吾偈曰。
心地含諸種 普雨悉皆生 頓悟華情已
菩提果自成
復曰。其法無二。其心亦然。其道清淨。亦無諸相。汝等慎勿觀淨。及空其心。此心本淨。無可取捨。各自努力。隨緣好去。
師說法化世。經四十載。其年七月六日。命弟子往新州國恩寺建報恩塔。
先天二年七月一日。謂眾曰。吾欲歸新州。速理舟楫。
眾曰。師從此去。早晚却迴。
師曰。葉落歸根。來時無口。
又問。師之法藏。何人傳受。
師曰。有道者得。無心者通。
又問。後莫有難否。
曰。吾滅後五六年。當有一人來取吾首。聽吾記云。
頭上養親 口裏須餐 遇滿之難 楊柳為官
又云。吾去七十年。有二菩薩從東方來。一在家一出家。同時興化。建立吾宗。締緝伽藍。昌隆法嗣。言訖。往新州國恩寺。跏趺示寂。即其年八月三日也。
時韶.新兩郡各修塔廟。僧俗莫決所之。兩刺史共焚香祝云。香煙引處。即師之欲歸焉。時鑪香騰涌。直貫曹谿。以十一月十三日入塔。壽七十六。
前韶州刺史韋據撰。會人憶取首之記。遂走以鉄葉漆布固護師頸。
開元十年八月三日夜。忽聞塔中鏗然有聲。僧眾驚起。見一人裹白巾從塔中出。踰垣而遁。尋周視什器。一無所失。俄見師頸有傷。具以賊事聞州。縣令楊侃。刺史柳無忝。切加檎捕。五日。於石角村獲賊人。送韶州鞫問。云。姓張。名行滿。汝州梁縣人。於洪州開元寺受新羅僧金。令取六祖大師首。歸東海供養。
柳守聞狀。未即加刑。乃躬至曹溪。問師上足令曰。如何處斷。
曰。若以國法論理。固當宜然。但以佛教慈悲。冤親平等。況彼欲求供養。罪可恕之。
柳守嘆嘉。始知佛門廣大。遂赦之。
上元元年。肅宗遣使就請師衣鉢。歸內供養。至永泰元年五月五日。代宗夢六祖大師請衣鉢。七日。勅刺史楊瑊云。朕夢感能禪師請傳法袈裟。却歸曹谿。今遣鎮國大將軍劉崇景頂戴而送。朕為之國寶。卿可於本寺如法安奉。專令僧眾嚴加守護。勿令遺墜。或為人偷竊。皆不遠而獲。憲宗諡大鑑禪師。塔曰元和靈照。
南越記云。晉初。海內崩裂。各據兵權。署曹叔良為鎮南將軍。知平南總管事。晉剋復之後。以王爵封叔良。本山双峯間。叔良有別墅。捨其地為双峰曹溪。曹溪由是名著。
寶林寺者。梁天監中。有僧經始之刻石。曰。却後一百七十年。有大權菩薩說法度人。傳化四方。學徒霧集。宜以寶林題之。州將具奏。仍御書其額。
至儀鳳二年。大師駐錫。皆符先記。後改額。神龍中曰中興.曰法泉。後三年曰廣果。開元九年曰建興。肅宗曰國寧寺。宣宗曰南華。迄今無燕棲止。有達磨祖師所傳袈裟一條。西域屈眴布。緝本綿花心織成。有云絲布者。非也。其衣青黑色。後人以碧絹為裏。中宗賜摩衲.寶鉢.方辨塑真.道具等。生塔者尸之。
開元中。廣州觀察使宋璟作禮於塔。見上足令瑫問曰。云何名無生法忍。
瑫曰。知生既如。一切皆爾。是名無生。於生自在。是名法忍。知滅不滅。是名無生。善法不忘。是名法忍。發菩提心。是名無生。諸結不起。是名法忍。對境不瞋。是名無生。不惱他人。是名法忍。內無妄念。是名無生。外無染汙。是名法忍。般若無住。是名無生。智慧觀照。是名法忍。璟聞。頂受之。遂佛弟子禮。
皇朝開寶初。王師平南海劉氏。殘兵作梗。師之塔廟鞠為煨燼。而真身一無所損。尋有制興修。功未竟。會太宗即位。留心禪門。頗增壯麗焉。
今上踐祚。
明肅太後助政。奉慈聽斷。天下治平。上獨留心於禪法。蓋天啟其衷也。甞遣使迎請衣鉢入宮中。久留申供。彌加寶飾。冀永殊跡。
大師自唐先天二年癸丑入滅。至今景祐三年丙子歲。凡三百二十五年矣。
天聖廣燈錄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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