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問答
華嚴經問答上卷
沙門法藏撰
問。三乘事理。普法事理云何別。答。三乘中事者心緣色礙等。理者平等真如。雖理事不同而相即相融不相妨礙。亦不相妨而事義非理義也。普法中事理者。理即事事即理。理中事事中理。即中中恣。雖事理不參而冥。無二隨言全盡。全盡而全不盡。如理事事理亦爾。以心言一切法而無非心。以色言一切法而無非色。餘一切人法教義等差別法門皆爾。所以者何。緣起陀羅尼無障礙法。隨舉一法盡攝一切。無礙自在故。一無一切無故。三乘即不爾。廢理但事言一向不雜事。事中不自在故。一相教門隨情安立不盡理故。
问:三乘的事理与普法的事理有何区别?
答:三乘中的事,指心攀缘色碍等现象;理,指平等真如。虽然事理不同,但相互依存、融通无碍,彼此不妨碍。然而,事的意义并非理的意义。
普法中的事理则是:理即是事,事即是理。理中有事,事中有理,二者交融无间。虽然事理不混杂,却冥然一体,随言语表达而全然显现,全然显现又全然不穷尽。正如理与事、事与理的关系,以心而言一切法无非是心,以色而言一切法无非是色。其余一切人、法、教义等差别法门皆是如此。为何?因为缘起陀罗尼是无障碍法,随举一法即能含摄一切,自在无碍。一法无,则一切皆无。
三乘则不然,若废理而只谈事,则事与理截然分离,事中不得自在。因其教门仅随凡情安立,未能穷尽真理。
問。言盡不盡者。約一法者云何爾。答。其一法若一法是者豈爾。而一乘中一法。即一切法是一法。一法是一切法。一切法是一法故。一法言者即一切盡。一法即一切法。是故一法言不可盡。雖不可盡而一言無殘。雖無殘而全不盡。
问:说到"穷尽"与"不穷尽",如果单就一法而言,为什么会这样?答:如果孤立地看待一法,哪会如此?但在一乘法中,一法即是一切法,一切法即是一法。正因为一切法就是一法,所以说到一法时即是穷尽一切。一法即是一切法,因此一法之言不可穷尽。虽然不可穷尽,但一言之中毫无遗漏;虽无遗漏,却始终不可穷尽。
問。此言盡不盡。但言以是耶。有所盡不盡法耶。答。亦得云但言以是。言以外何有法乎。亦得有盡不盡法。盡不盡之言即當法故。法言能所不參。而冥無二相。隨意得為也。
问:这里说的尽与不尽,仅仅是言语表达上的区别吗?还是确实存在尽与不尽的法呢?
答:也可以说仅仅是言语表达的区别。言语之外哪里还有实存的法呢?但也可以说确实存在尽与不尽的法。因为"尽与不尽"的言说本身就对应着法。法与言语能所不二,本然无别。这两种说法都可以成立。
問。盡即不盡不盡即盡者。何義耶。答。隨緣生智之義。謂以盡生智即須之盡。以不盡生智即須不盡。所以其法不在於盡不盡。即不在於自故隨須即恣。何物不成乎。其猶虛空無自相。故一切中無妨。隨至即是。謂尺中至即是尺。步中至即步。何物非虛空。是所以無障礙故。緣起之法亦爾。准可思也。
问:说“尽即是不尽,不尽即是尽”,这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随缘生智的道理。意思是,若需通过“尽”来生起智慧,就应当取“尽”;若需通过“不尽”来生起智慧,就应当取“不尽”。所以关键在于法本身不在“尽”或“不尽”的固定状态,即不执着于自性,因此随需而用,自在无碍,何事不能成就?这就像虚空没有固定形相,所以能包容一切而无妨碍。随所至处即是虚空——尺中显现即是尺,步中显现即是步,何处不是虚空?正因如此,虚空才无障碍。缘起之法也是如此,依此类推便可明了。
問。普法中何義事。何義理乎。答。且前方便約一色中。五尺義事。此無礙義理等。若正觀中五尺義理。無礙義事。亦得。此反亦得。約事中礙義是心。緣義是色亦得。此反亦得。隨須緣恣言。所以正觀智於法得善巧方便。能見機益故。
问:在普法的范围内,什么是义事,什么是义理?答:暂且以前方便为例,就一种色相而言,五尺指的是义事,无障碍指的是义理等。若在正观中,五尺指的是义理,无障碍指的是义事,也是可以的。反过来也可以。就事而言,障碍之义是心,缘起之义是色,也是可以的。反过来也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运用言辞。因此,正观智慧在法中得到善巧方便,能够见到机缘而利益众生。
問。若緣義色時中。緣義心壞耶。緣心義不壞緣義色是耶。答。壞亦得。不壞亦得。所以者何。緣心義不壞終不得緣色故壞。又心緣義壞亦即無緣色義。故亦得不壞。壞全不壞。不壞全壞。非壞不非壞。不非壞非壞。餘一切亦爾。准思也。
问:在观想义理色相时,所缘的义理会消失吗?或者说,能观之心不消失而所缘色相消失吗?
答:消失也可以,不消失也可以。为什么呢?因为能观之心若不消失,终究无法真正缘取色相,所以必须消失;同时,若心的所缘义理消失,也就没有所缘色相的意义了,因此也可以不消失。消失即彻底不消失,不消失即彻底消失。既非消失也非不消失,既非不消失也非消失。其余一切情形皆如此类推。
問。若壞者即不壞義不成。若不壞者壞義不成。云何得言壞故不壞不壞故壞耶。答。汝壞言即聞壞不見不壞。壞亦言不壞即聞不壞。不得聞壞不壞故。自分別情無由息。入理無日。正聞人即不爾。若聞壞時即能解不壞。壞聞不壞時即能解壞不壞。由解壞不壞故得不壞。而不捨壞。由解不壞壞故得壞而無捨不壞。得壞而無捨不壞故非存壞。由得不壞而非捨壞故不存不壞。非捨非存故能入中道。既入中道無所不為。能隨順於無礙自在法。修諸行德。契會自原聖人發教意趣。益其爾為也。如色心一雙法爾。餘一切法界法門亦爾。准思用心也。又夢喻可解(云云)。又疏中釋文前約八教互成。約三教辨三次第意何耶。答。大意者為顯此經內一切教義等無不攝故。謂佛始第二七日道樹中臨大人說大法時。一切虛空法界一切微塵處。一切微塵處一切十世九世前後時中。一切五乘三乘一乘無量乘機中。頓應說一切法門。所臨機眾生各各隨應聞解行證。如是一切教義等。十十法門頓同時顯現中。大機人如是法。門見聞解行證。一處一切處中。一時一切時中。一根一切根。一行一切行。頓頓修行。乃至三界六道四生等因果法。皆無所殘此經內在。為顯此義故疏家先顯八教互成三教逆順次第法門也。
问:如果说事物是坏灭的,那么不坏灭的道理就不成立;如果说事物是不坏灭的,那么坏灭的道理就不成立。为什么可以说因为坏灭所以不坏灭、因为不坏灭所以坏灭呢?回答:你们说坏灭时,只听到坏灭而不见不坏灭;说坏灭时也可以说不坏灭,只听到不坏灭而听不到坏灭与不坏灭的道理。因此,自己的分别执着无法平息,永远无法悟入真理。真正明白的人则不是这样:听到坏灭时就能理解不坏灭,听到不坏灭时就能理解坏灭与不坏灭。由于理解坏灭与不坏灭,所以得到不坏灭而不舍弃坏灭;由于理解不坏灭与坏灭,所以得到坏灭而不舍弃不坏灭。得到坏灭而不舍弃不坏灭,所以不执着坏灭;得到不坏灭而不舍弃坏灭,所以不执着不坏灭。既不舍弃也不执着,就能悟入中道。悟入中道后,就能无所不为,随顺无碍自在的法门,修行种种功德,契合圣贤说法的本意,利益众生。就像色法与心法本来如此,一切法界法门也都是这样,可以依此类推。又可以用梦境作比喻来理解。另外,疏文中解释经文前,先以八教相互成就、三教辨明三次第的用意何在?回答:大意是为了显示这部经典包含一切教义。佛陀在成道后第二七日于菩提树下为大众说法时,一切虚空法界、一切微尘处、一切十世九世前后时间中、一切五乘三乘一乘无量乘根机的众生面前,顿时应机演说一切法门。所面对的众生各各随其根机听闻、理解、修行、证悟。如此一切教义,在十十法门中顿时同时显现。大根机之人见到、听闻、理解、修行、证悟这些法门,在一处即是一切处中,一时即是一切时中,一根即是一切根,一行即是一切行,顿悟顿修,乃至三界六道四生等因果法门,无一遗漏,全部包含在这部经典中。为了显示这个道理,疏家先说明八教相互成就、三教逆顺次第的法门。
問。如是三乘一乘教等皆此經內在者。皆十佛說耶。三身佛說耶。答。亦得皆十佛說。十佛外無別三身故。三身者十佛用故。三乘即一乘故。此約一乘說。亦得隨教宗。三乘教三身說。一乘教十佛說。見機不同故。一處一時如來善巧無所不應故。
问:像这样三乘和一乘的教法都包含在这部经中,是否都是由十佛所说?还是由三身佛所说?
答:也可以说都是由十佛所说,因为在十佛之外并没有另外的三身佛。三身佛其实是十佛的作用显现。三乘教法本质上就是一乘教法,这是从一乘的角度来说的。
同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教法体系来理解:三乘教法由三身佛所说,一乘教法由十佛所说。这是因为众生的根机不同,所以佛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以善巧方便应机说法,无所不相应。
三途眾生所聞教三途佛說。人天所聞教人天佛說。小乘所聞教小乘佛說。三乘所聞教三乘佛說。一乘所聞教一乘佛說。各各能化所化相當不乖違故。然如是能化所化。能說所說隨在不動自位。而全全攝無所殘。可思也。
三途众生听闻的教法由三途佛宣说。人天众生听闻的教法由人天佛宣说。小乘行者听闻的教法由小乘佛宣说。三乘行者听闻的教法由三乘佛宣说。一乘行者听闻的教法由一乘佛宣说。因为教化者与被教化者彼此相应,互不违背。然而这些教化者与被教化者、能说者与所说者,各自安住本位而不移动,却能完全含摄无余,实在不可思议。
問。疏云。五種教體五教云何今當耶。答。初實音聲等當小乘薩婆多等宗教。第二可似音聲等初從成實宗至初教始。成實者破薩婆多因緣實法。以立假用教。而猶不明心似音等顯現道理。故同小乘教。初教大乘中。因緣假有法識變似顯現不離識。而但生滅妄識中明。非真唯識。第三不可以似似音等者。當初教終空以去所至熟教始。謂初教終一切法皆空故。熟教始一切法皆虛妄無可似故。第四唯識音等者。遠者有初教位等正熟教終以去。一切法但一如來藏真識作故。第五真如音聲者。熟教終以去極當圓教位。一切法皆如故。
问。注解中说。五种教体的五教是什么意思。现在应当如何理解。答。第一类实有音声等教体对应小乘萨婆多等宗派。第二类相似音声等教体从成实宗开始到初教为止。成实宗破斥萨婆多宗的因缘实有法。建立假名作用的教法。但尚未阐明心识显现相似音声等道理。因此仍属小乘教。初教大乘中。因缘假有之法由识变现显现不离识。但只在生灭妄识中说明。并非真实唯识。第三类不可相似比拟音声等教体。对应初教最终空观开始到熟教初期。因初教最终主张一切法皆空。熟教初期认为一切法虚妄无可比拟。第四类唯识音声等教体。远说包含初教阶位等直至熟教后期。主张一切法皆由如来藏真识所作。第五类真如音声教体。熟教之后完全对应圆教阶位。因为一切法皆是真如。
問。餘可爾。頓教中一切皆絕為宗。云何唯識及音聲等乎。答。頓教三乘中極處故。終教中真識以默為極。現不無法故。又音等者凡此界佛教以聲為體故。所作佛事默言皆得為音。不謂發音聲故為音聲。維摩以以默現不二法門。豈非教。既教亦得從方說為音聲也。又三乘中以理即事事而無非理。既理即言默說皆理。理無二故默亦音聲。餘法亦爾。此義玄可思也。
问:其他可以理解,但顿教以绝一切为宗旨,为何仍有唯识及音声等概念?答:顿教是三乘教法中最究竟的,终教以真识静默为终极,但静默中并非无法。至于音声等,此世界佛教以音声为体,所做佛事无论言语或沉默皆可为音声,并非单指发出声音才称音声。维摩诘以静默展现不二法门,岂非教化?既是教化,亦可随方说为音声。三乘教法中,理即是事,事无非理。既然理贯通一切,言语静默皆是理,理无分别故静默亦是音声。其余法门亦然。此中玄义当深思。
問。十佛相貌云何。答。一無著佛經云。安住世間成正覺故。嚴師釋云。所有功德無住著故。解云。教義等乃至逆順一切世法門。皆佛功德無障無礙。離住著義以為無著佛。二願佛經云。出生故。法師釋云。所有功德隨願皆成故。解云。一切功德皆隨佛願。隨眾生願無所不成義為願佛。三業報佛者。經云。信故。釋云。所有功德隨業應成故。解云。一切功德法及眾生一切業中果應故。決定能生信。若違者不決定義故曰信故。四持佛經云。隨順故。釋云。所有功德住持一切解行故。解云。一切功德皆一切行者解行中契。若佛以者即佛隨順德。若眾生以者。即所起解行佛非隨持。即不得自解行故。如是任持義以為持佛。故曰隨順故。五涅槃佛經云。永度故。釋云。所有功德常寂靜故。解云。一切功德寂滅義為涅槃佛。六法界佛經云。無處不至故。釋云。所有功德與法性相應無盡故。解云。一切功德皆與法性相應。即一切法是十方三世一切處中。無盡義以為法界佛故。七心佛經云。安住故。釋云。所有功德種種相故。解云。此宗中心種種義。釋謂。功德一切種種相各各自是。以不壞義以為心佛。故曰安住故。八三昧佛經云。無量無著故。釋云。所有功德與定相應故。解云。一切功德與定相應故。無盡故無量。亦寂靜無喧動無著。九性佛經云。決定故。釋云。所有功德即法性故。解云。一切功德即法性。餘緣不所動。故如其性。譬如印所印法故決定故。十如意佛經云。普覆故。釋云。所有功德隨意增微現前故。解云一切功德隨意隨機。弱強深淺等事皆現前無所不為。故曰普覆故。如是十皆別義不參一切功德。一一德每具十義無盡。經第六卷明難品一切諸佛身唯是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恐亦爾。自在功德無所不知故為佛。此十佛即諸法盡窮之原。十即表無盡。此十亦相即相入無礙自在。重重無盡義可思也。
问:十种佛的相貌是怎样的?答:一、无著佛。经中说:安住世间成就正觉。庄严师解释说:因为所有功德都不执著。意思是:教义乃至顺逆一切世间法门,都是佛的功德,无障无碍,远离执著,称为无著佛。二、愿佛。经中说:因为出生。法师解释说:所有功德都能随愿成就。意思是:一切功德都随顺佛的愿力,随顺众生愿望无不成就,称为愿佛。三、业报佛。经中说:因为信心。解释说:所有功德都随业力相应成就。意思是:一切功德法及众生的一切业果相应,必然能生信心;若违背则不决定,称为信佛。四、持佛。经中说:因为随顺。解释说:所有功德能住持一切解行。意思是:一切功德都在修行者的解行中契合。若是佛的功德,就是佛的随顺德;若是众生的功德,就是所起的解行佛,不是随持,否则不能自解其行。这种任持的意义称为持佛,所以说随顺。五、涅槃佛。经中说:因为永远超越。解释说:所有功德常恒寂静。意思是:一切功德归于寂灭,称为涅槃佛。六、法界佛。经中说:因为无处不至。解释说:所有功德与法性相应无尽。意思是:一切功德都与法性相应,即一切法在十方三世一切处中无尽,称为法界佛。七、心佛。经中说:因为安住。解释说:所有功德有种种相。意思是:此宗中心有种种意义,解释为:功德的一切种种相各各自在,以不坏的意义称为心佛,所以说安住。八、三昧佛。经中说:因为无量无著。解释说:所有功德与禅定相应。意思是:一切功德与定相应,所以无尽无量,也寂静无喧动无执著。九、性佛。经中说:因为决定。解释说:所有功德即是法性。意思是:一切功德就是法性,不为外缘所动,如其本性,譬如印所印的法决定不变。十、如意佛。经中说:因为普覆。解释说:所有功德随心意增减现前。意思是:一切功德随心意和机缘,强弱深浅等都能现前无所不为,称为普覆。这十种佛各有独特意义,不混杂一切功德。每一种功德都具足十种意义无尽。经第六卷《明难品》说:一切诸佛身唯是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量无畏也如此。自在功德无所不知,所以是佛。这十种佛就是一切法的究竟根源,十表示无尽。这十种佛也相互融摄无碍自在,重重无尽的意义可以深思。
問。此十佛說法其相云何。答。總言三種世間皆實有三業皆能作利益眾生事。名為十佛說法。
问:这十佛说法的具体表现是怎样的?答:总体而言,三种世间都是真实存在,身口意三业都能利益众生,称为十佛说法。
問。此十佛成佛經云念念新新斷煩惱成佛。而不云住學地者。其義云何。答。若三乘教中三身佛成者。因時中住學地修諸行。至果時中住無學地無修學。一向果位。一乘中佛自他竝同成故。已成以去非唯住果地不修因行。或成佛與一切眾生前前已成。後後亦成。十世九世無不成時。同一緣起因果故。
问:这部《十佛成佛经》说念念不断断除烦恼而成佛,但不说住于学地,这是什么道理?答:若依三乘教法,三身佛成就者,在因位时住于学地修习诸行,到果位时便住无学地不再修学,完全处于果位。一乘教法中佛与众生同时成就,所以成佛之后不仅安住果位不修因行,有时成佛与一切众生在前前已成就,后后也成就,十世九世无时不成,因为同属一个缘起因果。
問。三乘教中亦有此義。何故但是十佛乎。答。三乘教中但約一真如法身一體無二義以說耳。未明別別相續事事門中如是義。是故分齊不同也。
问:三乘教法中也蕴含此理,为何只称十佛?答:三乘教中仅依一真如法身一体无二之理而言,尚未显明各各相续、事事圆融境界中如此深义,故其分际不同。
問。若佛與眾生同一緣起者。以佛者全佛無眾生。以眾生者全眾生無佛。若爾云何有能化所化之義乎。答。全佛不捨全眾生。全眾生時不捨全佛義。非全佛無眾生。非全眾生無佛。雖冥無二而不相參。豈得無能化所化之義。雖非無能所而非有能所。
问:如果佛与众生同属一个缘起,那么佛是完全的佛,不含众生;众生是完全的众生,不含佛。既然如此,怎么会有能教化与被教化的关系呢?
答:完全的佛不离开完全的众生,完全的众生也不离开完全的佛。并非完全的佛就不含众生,也并非完全的众生就不含佛。虽然二者本质上无分别,却不相混淆。怎能说没有能教化与被教化的关系?虽然并非没有能所之分,但也不是实有能所之分。
問。佛全覺人。眾生全惑。若佛與眾生一者俱惑是耳。何有能化佛。以眾生與佛一者俱全覺人是耳。何有所化乎。答。有二義。全作眾生故無能化亦得。全佛是故無所化亦得。全全作二故有能所亦得。無障無礙法不有於一故隨須皆得。其猶如虛空化虛空。在於聖說也。莫為緣起法中隨分別情所計見。
问:佛是完全觉悟的人,众生是完全迷惑的人。如果佛与众生是一体的,那么要么都是迷惑的,哪里会有能度化的佛?要么众生与佛都是觉悟的,又哪里需要度化呢?
答:这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说佛完全化现为众生,所以没有能度化的佛,也行;说众生本来就是佛,所以没有需要度化的对象,也行;说佛与众生二者并存,所以既有能度化的佛也有需要度化的众生,也行。因为无碍的法不固守一端,所以根据需要都能成立。这就像用虚空来度化虚空,是圣者的说法。不要在缘起法中,随着分别心去妄加揣测。
問。佛見惑眾生時中。惑見耶覺見耶。若惑見者惑不見惑。何能見惑。若覺見者覺非惑。故即不及見。云何能見眾生乎。答。二俱得。二俱不得。所以者何。言二俱得者。若非惑不得見惑故。得以惑見。以他非自知故。既云自惑見故。見者即非惑。故亦得以覺見。是故佛言我與汝不異汝自為別此意。佛見眾生全吾身是。而自佛是汝不知。徒自受諸苦故。永劫起同體大悲不捨眾生故。同修同成同苦同樂。暫時無捨離時也。是故經云大悲牛也。此以疏況親也。
问:佛陀见到迷惑众生时,是用迷惑的见地看,还是用觉悟的见地看?如果说是用迷惑的见地看,迷惑本身不能认识迷惑,怎能看见迷惑?如果说是用觉悟的见地看,觉悟已不是迷惑,自然见不到迷惑,又怎能看见众生呢?
答:两种说法都对,又都不对。为何这样说?说都对,是因为若不借助迷惑,就无法看见迷惑,所以可以说用迷惑的见地看——因为要借他相而非自证。既然说是"自心迷惑而见",能见者已不是迷惑本身,所以也可以说用觉悟的见地看。因此佛陀说"我与你本无差别,是你自己分别"。佛陀见众生时,了知众生全体即是自身,而众生不知自身本是佛陀,徒然承受诸苦。正因如此,佛陀永劫生起同体大悲不舍众生,与众生同修同行、同苦同乐,始终不曾暂离。所以佛经中将大悲比喻为母牛——这是以疏远的关系比拟至亲。
問。一人修行一切人皆成佛。其義云何。答。此約緣起之人說故。一人即一切人。一切人即一人故。修言亦爾。一修一切修。一切修一修故同云也。
问:一人修行,为何一切人都能成佛?这是什么道理?
答:这是从缘起法的角度来说的。一人即是一切人,一切人即是一人。修行也是如此。一人修行即是一切人修行,一切人修行即是一人修行。因此说这是相同的道理。
問。現一人修而餘不修。亦一人非餘人。何得為爾也。答。汝所見但是遍計耳。不關緣起之法不足言也。
问:现在一人修行而其他人不修,也是一人有过失而其他人没有。为什么会这样呢?答:你所见的只是虚妄分别罢了。这与缘起法无关,不值得讨论。
問。一人作惡餘人生天者亦何為耶。答。此約善惡相是之義說。謂此惡非彼善即失。既彼善即是惡故。得由此惡生天。由善生地獄之義准可思也。
问:一个人作恶而其他人得以生天,这是为什么呢?
答:这是根据善恶相互依存的关系来说的。意思是说,此恶若没有彼善就不会成立。既然彼善的存在即意味着此恶,所以能因这恶导致生天。同理,因善导致堕地狱的道理也可以这样理解。
問。若爾惡即善是義生天。非善即惡是義生天耶。答。爾亦得然。爾義不難。而善即惡義故。惡以生天亦得。
问:若是如此,恶即是善这个道理能生天,非善即是恶这个道理也能生天吗?
答:确实可以如此。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由于善即是恶的道理,所以恶也能生天。
問。但善惡順生逆生耶。亦不生耶。答。亦得不生生隨順緣故皆得。為無礙故亦皆不得。以有著處故也。
问:善恶业只顺生或逆生吗?也能不生吗?
答:也能不生。因为随顺缘起都能生,为无障碍故也都能不生。由于有所执著的缘故。
問。解行位至得一法時。一切分別識障減耶。餘法門未得故。餘障未除耶。答。得一法門時一切障滅亦得。未得餘法門故餘障未除亦得。所以者何。此一法門即盡餘法門故。此一障即餘障故。得一法時無餘門非得。斷一障時無不斷餘障故。又得一門未得餘門故。斷一障時未斷餘障故。無量劫中次第新新斷惑障。新新得法門。而此即一時一門。所以此一門非彼餘門即無故。此一時無彼無量劫即無故。
问:在修行达到证悟某一法时,是能消除所有分别意识的障碍,还是因为其他法门尚未证得,所以其他障碍仍未清除?
答:证得一法时可以说一切障碍都已消除,也可以说由于未证其他法门,所以其他障碍尚未清除。为什么呢?因为这一法门即涵盖一切法门,这一障碍即包含一切障碍。证得一法时不存在未证的其他法门,断除一种障碍时没有不灭除其他障碍。另一方面,由于证得一门而未得其他门,断除一障时其他障碍尚未断除,所以需要无量劫中次第不断断除惑障,渐次证得法门。而当下这一时一门中,此一门非彼余门即不存在,此一时中彼无量劫即不成立。
問。得一法門時中。餘門無非盡者。餘門何須乎。答。無須何有餘門乎。
问:通达一个法门时,其他法门不也都完全包含了吗?为何还需要其他法门?答:若不需要,又怎会有其他法门存在呢?
問。若爾得一門時即盡。豈無盡法門乎。答。得一門故餘門為盡。非得餘門故餘門盡。何得盡餘門也。
问:如果这样,得一门时就穷尽了,难道没有无尽法门吗?答:因为得一门所以其余法门为尽,并非因为得其余法门所以其余法门尽。如何能穷尽其余法门呢?
問。餘門不得者即非得一門。一門即餘故。答。爾。不得一門以非餘不一門故。然得一門時餘無殘。何得不得一門也。
问:其他门不能通达,是否意味着一门也不可得?因为一门即是其余诸门。答:正是如此。不得一门,因其并非其余诸门中的一门。然而当证得一门时,其余诸门皆已圆满具足,何以言不得一门?
問。何義為爾乎。答。一多相是前後相是相入故。是故善財者無量劫中。仕無量知識得無量法門。而不過第二七日一時。可思也。
问:为何如此?答:一多相即前后相,彼此相入。因此善财童子于无量劫中,追随无量善知识,得无量法门,却未超出第二七日一时,当思此理。
問。三乘教中立諸位地令生信解者。不為如衍立要至自究竟果耶。有要至自究竟果人耶。答。不定。汎三乘教大意為欲生信解。隨眾生意安立。受此教人有多重。若利根人始聞方便教。即知方便之意即入一乘。又有聞教不知方便之意如教修行人。此中有多品類。隨根熟處入一乘位。最鈍根人如所聞教至自究竟果。方迴入一乘見聞位。
问:三乘教法中设立种种修行阶位,是为了令众生产生信心和理解,难道不是像大乘教法那样,最终引导他们证得自身究竟果位吗?有直接证得自身究竟果位的人吗?
答:不一定。一般而言,三乘教法的大意是为了让众生产生信心和理解,根据众生的根机而安立。接受这些教法的人有多种情况。如果是利根之人,一听到方便教法,就能明白其中的方便之意,当下就能进入一乘法门。也有听闻教法却不明白方便之意,只是按照教法修行的人。这其中又有很多不同层次,随着根机成熟的时机进入一乘的果位。根机最钝的人,按照所听闻的教法修持,直到证得自身究竟果位之后,才能回转进入一乘的见闻位。
問。見聞位不定位者。其退相云何。答。聞大法而即不得如聞自在故。細有違教。有墮三途人也。
问:见闻位不定之人,其退转之相如何?
答:闻大法而不能如闻自在,故细微处常有违教之过,亦有堕落三途者。
問。以何知是。答如小相品云。以佛小相光照阿鼻地獄人等。彼光即生兜率天。聞空聲即得十眼十耳等大功德。若無前大善根云何能得爾許大功德乎。
问:如何知道是这样?答:如《小相品》所说,佛的小相光明照到阿鼻地狱的众生,那光明随即生于兜率天,听闻空中声音即获得十眼十耳等大功德。若没有前世的大善根,怎能得到如此大的功德呢?
問。此等人可權。往利眾生豈取為退人乎。答。既空聲中教。汝所受地獄之苦無來去處。但汝惡業所感。何不為退乎。
问:这些人可以暂时往生利益众生,难道还会退转吗?
答:既然在性空中教化,你所受的地狱之苦本无来去之处。这只是你的恶业所感召,怎能说不会退转呢?
問。若實惡業所受者。凡夫位自所造之業受地獄苦。由佛光大故令出得大功德。何有取退大人等乎。答。若爾何人令不出苦。而其中有限苦者。必有深善根人等令出苦也。
问:如果说恶业的果报真实不虚,那么凡夫因自身所造恶业而受地狱之苦,由于佛光加持得以脱离,获得大功德。为何还会出现退转的菩萨等人呢?
答:如果这样,那么谁来决定哪些众生不能脱离苦海?其中受苦有期限的众生,必定是具有深厚善根之人,才能令其脱离苦海。
問。如是退人等住下位中。迴入一乘。有惑業人等耶。設三乘自究竟果位中。至成佛人等是耶。答。此義實難解。然教品玄差者自宗中雖至究竟。而為不聞一乘教。始聞同故。隨位判竝同有退不退也。
问:这些退转之人居于下位时,回入一乘教法。其中可有具足惑业的众生?又假设三乘行者已达究竟果位,至成佛者中可有此类人?答:此中义理实难解悟。然教法品类玄妙有别者,于自乘宗派中虽达究竟,但因未曾听闻一乘教法,初闻时与未证者同等,故随其证位判定,彼等皆兼具退转与不退转两种可能。
問。彼上果人既業煩惱盡。豈得有業煩惱為主以大悲助往惡趣乎。答。自宗雖盡有一乘障不斷。豈不往乎。
问:那些证得极果的圣者既然已经断尽业力与烦恼,怎么可能还有以业力烦恼为主导、以大悲心为辅助而投生恶道的情况呢?
答:按照本宗教义,虽然已断尽烦恼障,但所知障中有一分大悲障未断,怎能说他们不会往生恶趣呢?
問。此一乘障前自宗所斷之惑耶。更有別耶。答。義不定。所障不同故別亦得。又前斷為。而此乘以者全不斷故。乃至亦得。惑法無自。隨處故。
问:这一乘的障碍,是先前自宗所断除的迷惑吗?还是有其他不同的?答:其含义并不固定。因为所障碍的对象不同,所以可以视为有别。另外,先前所断除的迷惑,在这一乘看来则完全不需要断除。甚至也可以这样理解。迷惑之法本无自性,随所处情况不同而有差异。
問。前所得智此中障耶不耶。答。亦得障。亦得不障。何為雖彼宗智而不知一乘無障礙法故為障。復雖不知而順於一乘進故不障。可思。
问:先前所得的智慧在此是否有障碍?
答:既有障碍,也无障碍。为何?虽依其宗派之智,却不知一乘无碍法,故为障碍;然虽不知,却随顺一乘而精进,故无障碍。应细思。
問。何知三乘極為佛而還入一乘也。答。如法華經云。既至三車處方又索車故。佛乃與一車故。彼三車處即三乘果喻故。不可不爾也。
问:如何知道三乘法最终归于佛道又回归一乘法?答:如《法华经》所言,到达三车之地后又索求车辆,因此佛赐予一车。那三车之处即是三乘果位的比喻,必然如此。
問。三乘大乘教中。盛明三淨土。諸眾生令為不退處。三乘行者等必至八地上者。定生他受用土。成佛者定在自受用土。豈至不退處而有退墮惡趣乎。答。自宗如問。然而望一乘普法法門不關何妨有退也。又彼教中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何八地上定生淨土乎。十地下位唯在自異熟識所變果報土。然就增上緣故為淨土耳。斷惑亦爾。彼經云。至金剛三昧以無想信伏諸煩惱不斷。唯佛斷也。
问:在三乘与大乘教法中,明确阐述了三种净土,使众生得以不退转。三乘修行者必定达到第八地以上,决定往生他受用土;成佛者必定住于自受用土。难道到达不退转之地还会有退堕恶趣的情况吗?
答:本宗观点确如所问。但从一乘普法的法门来看,即便有退转也无妨。另外,该教法中提到:三贤十圣住于果报位,唯有佛陀独居净土。为何说第八地以上必定往生净土?十地以下的修行者仅处于自异熟识所变的果报土中,但因增上缘的缘故,称之为净土。断除烦恼也是如此。该经指出:直至金刚三昧时,以无想信降伏烦恼却未断除,唯有佛陀能彻底断尽。
問。若爾彼宗佛既在淨土。亦斷惑。何不入一乘乎。答。彼教中一乘隱於極處。故作如是說。若約教分齊。約行分齊者。彼佛亦有自報土。或復不永斷。以至三車處方便索故。
问:既然如此,他们宗派的佛既然在净土,也断除烦恼,为何不归入一乘呢?
答:他们教法中一乘深藏于至极境界,所以这样说。若依教法分位,依修行分位而言,那尊佛也有自己的报土,或者并非永远断尽烦恼,因为用三车之喻作为方便引度的缘故。
問。若爾生淨土得無生忍者。約何無生忍乎。答。不定。若生變化淨土人聞一乘。根熟聞一乘法人得一乘中真實無生忍。若乃在三乘分齊人得自宗定慧相應無生忍。以一乘望者相似無生忍也。餘二三等土亦爾。又三乘教所明淨土等者。此一乘教中世界海中攝。非十佛在十種淨土門攝。種種身等十種淨土但十佛在處。一切法之本原雖不別而非餘眾生分齊。竊欲現此義故。仁王經云。唯佛一人居淨土也。
问:那么往生净土获得无生忍的人,是基于哪种无生忍呢?
答:这不一定。如果是往生变化净土的人听闻一乘教法,根机成熟者听闻一乘教法后,能获得一乘中真实的无生忍。若是三乘根性的人,则获得自宗定慧相应的无生忍,但以一乘的标准来看,这只是相似的无生忍。其他二乘、三乘净土也是如此。
另外,三乘教法所说的净土等,在此一乘教法中属于世界海所摄,不在十佛所居的十种净土范畴内。种种身相、十种净土只是十佛所在之处。一切法的本源虽无差别,但并非其余众生所能企及。为暗中显示此义,《仁王经》说:唯佛一人居净土。
問。若十種淨土但佛在不餘分齊者。與三乘教中自受用土有何差別乎。答。不似。何以故。三乘自受用土但成人所感。自識中因所生五塵等土最勝故。不餘所及。今一乘淨土雖但在佛在而非捨眾生業身等法。雖不捨而不同分齊。雖不同而即是其也。猶如夢所見等物唯覺心量。雖覺心量而不如夢計。雖不如夢計而不捨夢所見法。彼中道理應知。亦爾也。
问:如果说十种净土只在佛的境界中存在,与其他层次无关,那么这与三乘教法中的自受用土有什么区别呢?
答:并不相同。为什么呢?因为三乘的自受用土只是修行者自身所感得,是由自识中的因所生出的最殊胜的五尘等境界,其他层次无法企及。而一乘净土虽然只在佛的境界中存在,却并不舍弃众生的业报身等相关法理。虽然不舍弃,但境界不同;虽然境界不同,却又是一体。就像梦中所见的事物只在觉醒后的心量中存在,虽然觉醒后的心量不会执着于梦境的妄计,但也不会舍弃梦中所见的法理。其中的道理应当如此理解。
問。若爾與終教中法性土何有別乎。答。彼亦不同。所以何者。彼教所明但修人所證。寂照照寂。能所平等一實如為佛土。非隨眾生妄識所生等種種法即為。其故唯自定慧等智所識之分齊。在此一乘中即其事法不壞。全攝為佛土故也。
问:如果这样,与终教中所说的法性土有什么区别呢?
答:这两者并不相同。为什么呢?终教中所说的法性土,只是修行者所证悟的境界,寂而常照、照而常寂,能所平等,以究竟真实如如之理为佛土,并非随众生的虚妄分别心所生的种种法相。因此,终教所说的法性土仅限于修行者自身定慧等智慧所能认知的范围。而在一乘教法中,这些事相法门并不被否定,而是全部含摄为佛土。
問。經云。欲知至大有小相者。大因緣成大即為小相耶不耶。答。得大因緣成即有小相。此大全小。因緣成故。
问:佛经上说,想知道至高无上的大道为何会显现微小形相。那么,大道因缘和合而成就时,是否就具有了微小形相呢?
答:当大道因缘和合而成就时,确实会显现微小形相。因为大道虽广大无边,却能完全包容微小形相,这正是因缘和合成就的缘故。
問。若爾因緣全別。云何即為其乎。答。以因緣別故。無關而非他故即為其。
问:既然如此,因缘完全不同,为何说这就是它呢?答:正因为因缘各异,所以彼此无关却也不是他物,故而说这就是它。
問。若所成即是者。能成因緣亦爾。答。亦得即是。隨須無妨故。即中中自在。能成因緣既爾。所成之法亦爾。一切因緣法皆如是可知。
问:如果所成立的即是如此,能成立的因缘也是如此吗?
答:也可以说是即是。根据需要并无妨碍。在中道中自在无碍。能成立的因缘既然是这样,所成立的法也是这样。一切因缘法都可以这样理解。
問。如夢中所見法。唯心量是者三教中唯識門中有何別乎。答。少不同。唯識門者雖所見法多。而唯一識作無外別法也。今所取者此心隨睡眠因緣。作種種法時是諸法皆因緣之法。無住無我法。故無自住。無不時所是之義。此義隨因緣無住。不隨作心故不同也。
问:如果说梦中见到的种种现象都只是心识的显现,那么这与三教中唯识宗所说的唯识有什么差别呢?
答:稍有不同。唯识宗认为虽然所见现象众多,但都是由唯一心识所变现,并不存在心外别法。而这里所讨论的是指心随着睡眠的因缘,变现出种种现象时,这些现象都是因缘所生法,是无住无我的法,所以没有独立存在的自体,没有固定不变的实质。这种意义是随因缘而无住,不随造作的心而转,因此有所不同。
問。此因緣無住即是所喻之緣起法。云何為能喻法乎。答。即是因緣非別喻然。而迷人此夢因緣法。隨分可解故。取喻諸因緣法耳。
问:这种因缘无住就是所比喻的缘起法。那么什么是能比喻的法呢?答:就是因缘本身,并非别的比喻。只是迷惑的人通过这个梦一般的因缘法,可以部分地理解,所以才用各种因缘法来作比喻。
問。一乘中三處回向之義何為。答。謂回向眾生菩提實際三處中無所回向。是名為回向。
问:一乘教法中三处回向的意义是什么?
答:所谓回向众生、菩提、实际,在这三处中并无实在可回向的对象,这才名为真回向。
問。既三處中向。云何無所向乎。答。菩薩起行中即為眾生故。又菩薩行無眾生不起故。眾生所與由此二義故。菩薩行古以眾生物非適今回向。解如是義。即無能所二中入。名為回向。又菩提回向者。菩薩行從菩提生。為成菩提故。古以是菩提具無更所回向處故。又菩薩行即如實法。為顯如實古以實際具。無別所回向。如是三義故。一切菩薩行無不爾。解如是名為回向。此義深趣緣起中道理。三乘回向者。有隨事別迴向之義。可知。
问:既然在三处有所趋向,为何又说无所趋向?答:菩萨起行时本就是为了众生;再者,菩萨行若无众生则不起。众生所成就的功德由此二义而来,因此菩萨行自古即以众生为本体,并非现今才回向。若能如此理解,便能于无能无所的二元对立中契入,称为回向。又,菩提回向是指菩萨行从菩提心生起,为成就菩提故。自古菩提本自具足,更无他处可回向。再者,菩萨行即是如实证悟的法,为彰显如实境界故。自古实际理地本自圆满,别无回向之处。由此三义可知,一切菩萨行无不如此。能如此理解,方称回向。此中深意契合缘起中道之理。至于三乘回向,则有随事相差别而回向之义,可以了知。
問。或有文云。菩薩發心。一切眾生已度以後成佛。或云。為欲度眾生故修行菩提。若未得菩提者不能度眾生故。菩薩言行相應。若如前者何故眾生未盡。而菩薩已成佛。若如後文。先成佛者云何與前相應行乎。答。此處實難解。然自所證之理智無障礙故隨機緣。教何有相違。謂眾生即菩薩故。菩薩成時無不成眾生故。永度眾生方成佛亦得。以菩薩即眾生故。菩薩永無成佛時亦得。菩薩眾生不亂故。先自成方能度眾生。自無德能度他者。無有是處故亦得。菩薩與眾生不相知故。菩薩非能度。眾生非所度亦得。如是四句遮過遣非顯德等中自在也。
问:有的经文说,菩萨发愿要在度尽一切众生后才成佛。有的经文说,为了度化众生所以要修行菩提。如果尚未证得菩提就不能度化众生。菩萨的言行应当一致。若按前一种说法,为何众生尚未度尽,菩萨却已经成佛?若按后一种说法,先成佛的菩萨如何与前一种说法相应?答:这确实难以理解。但就自证境界而言,真理本身不存在障碍,因此随顺不同机缘说法并无矛盾。因为众生就是菩萨,菩萨成佛时没有不成就众生的。说"必须度尽众生才能成佛"也可以,因为菩萨就是众生;说"菩萨永远不能成佛"也可以,因为菩萨与众生本无差别;说"先成就自己才能度化众生"也可以,因为自己尚未具足功德就想度化他人,绝无可能;说"菩萨不能度、众生不可度"也可以,因为二者本无认知关系。这四种说法都能破除偏执、遣除谬误、彰显功德,展现圆融无碍的境界。
問。菩薩代受眾生苦時中。眾生惡業為因。所生苦為自為果受耶。以眾生業所生苦令捨。以自業所感苦受。若如前者云何他作業自受。若如後者但受自苦不代眾生。答。竝得。隨須處自在故。非如三乘教義。深可思也(云云)。
问:菩萨代替众生受苦时,众生因恶业而生的苦果,是由菩萨自身承受吗?还是菩萨让众生舍弃因自身业力所感召的苦,转而承受菩萨自身业力所感的苦?若是前者,为何他人造业却由自己承受?若是后者,则只是承受自身之苦,并未代替众生。答:两种情况皆可成立。因菩萨随缘应化自在无碍,这与三乘教义不同,其深意值得深思。
問。起信論以真如熏無明。無明熏真如。其相云何。答。不他故。不相知故。謂真如平等義。無明迷自。義非真如無無明。非無明無真如。是故互熏也。此義即顯事理明闇相即相融義。入無分別理也。
问:《起信论》中说真如熏习无明,无明熏习真如,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答:因为二者不相离,彼此不觉知。真如代表平等性,无明代表自我迷失性。并非真如之外另有无明,也非无明之外另有真如,所以能互相熏习。这个道理正说明现象与本体、明觉与迷暗相互含摄、融通无碍,由此契入无分别的真理。
問。五門論者等約自體緣起中。明圓明具德無礙自在義。與嚴師別教一乘普法有何別乎。答。此義難別。然少有方便。謂彼師等約相融離性自體門。明無凝自在義。非即約相事明如如無礙義故。在於同教分齊。此師等即約相明無障礙義故。當別教分齊耳。
问。五门论者等从自体缘起中。说明圆明具德无碍自在之义。与严师别教一乘普法有何差别。答。此义难以区分。然稍有方便。谓彼师等从相融离性自体的角度。说明无滞碍自在之义。并非直接从相上说明如如无碍之义。故属于同教范畴。此师等则直接从相上说明无障碍之义。故属别教范畴。
問。如來藏自體中。明無礙自在即是熟教等義。何故為同教分齊乎。答。此師等不別教分齊故。一乘別教義在於藏相明也。此義但在於藏體。同一乘。是義故同教分齊耳。若約聖教臨機說分齊別者。其相炳別。何得不別。謂涅槃等約如來無二義門。臨根熟二乘等機說。說處時亦別。華嚴教者成道第二七日十世九世時中。約一中多多中一一即多多即一等一切事理等法界法門。臨普賢等一向大機說。機教既別其宗豈同乎。可准解也。疏云。九種阿含證十地為宗者。一者行教相對。謂一切言教為阿含。即能詮教此教所詮一切行德等為證。下論云如字藏義藏是也。二者位地相對。謂地前一切行德依教修故為阿含。地上一切行德教義等但依證位修行故皆名為證也。此下論地前異生眾為阿含淨。地上同生眾為證淨等也。三者修成相對者。地上諸地聞思修等方便行及地前加行。以所生自類報生識智別相可說為阿含。真無流證真如智等為證。以不可說相故。此即下論聞思修等可說。地智離文不可說事也。四者真偽相對者。約真證智從前後方便說。彼智現示等為阿含。捨方便當真證智不可說為證。此下論義大不可說說大可說。說大者因成就。謂慈悲願力也。因漸漸成就大聞思修等也。教說修成熟大。謂觀修滿足等。言觀修者從前方便說。彼真證智除障自照之義。滿足修者從彼方便說。彼真證恒沙德具足現也。義大者捨詮談自證智。唯證智乃知。不可示說故。義大為證也。五者相實相對者。證以前方便際中顯現彼證相為阿含。即此捨現相入契實證為證。此下論如增上妙光明法門等。言增上妙法者證之。增前相故為增上。離相細體故為妙法也。光明法門者。阿含以能照顯彼證法故也。六者體德相對者。約離相真證中如自體明顯名為證。即此體隨順方便修能成諸德名為阿含。從彼教修行。行成德故。下論如金體莊嚴所況等也。七者體用相對者。彼前體德含為證。依彼證隨機緣所起教智用為阿含。如後得智中起教用等也。此下論如珠光等所況等也。八者自分勝進相對者。前體德用以自分所得名為證。上地所未得中明解為阿含。此下論讚金剛藏德中有證阿含二淨也。九者詮實相對者。無住大虛空為證。於虛空中所盡十地教義等諸法門。雖與虛空無異相。而非全無為阿含也。此下論虛空處鳥迹所況義等也。
问:如来藏自体之中,光明无碍自在即是究竟教义等,为何归入同教分际?答:此师等未分别教义分际故。一乘别教之义在于藏相显明,此义仅存于藏体,与一乘同,是故归入同教分际。若依圣教应机说法之分际差别,其相昭然有别,岂能不异?所谓涅槃等教,依如来无二义门,应二乘等根机成熟者说,说时处亦别。华严教者,乃成道第二七日十世九世之时,依一中多、多中一、一即多、多即一等一切事理法界法门,应普贤等纯一大机而说。机教既异,其宗岂同?可依此理解。疏云:九种阿含证十地为宗者:一者行教相对,谓一切言教为阿含,即能诠之教;此教所诠一切行德等为证。下论云"如字藏义藏"即此义。二者位地相对,谓地前一切行德依教修习为阿含,地上一切行德教义等皆依证位修行为证。下论称地前异生众为阿含净,地上同生众为证净等即此义。三者修成相对,地上诸地闻思修等方便行及地前加行,以所生自类报生识智差别相可说为阿含;真无漏证真如智等为证,以不可说相故。下论谓闻思修等可说,地智离文不可说即此事。四者真伪相对,约真证智从前後方便说,彼智显现等为阿含;舍方便当真证智不可说为证。下论云"义大不可说,说大可说":说大者因成就,谓慈悲愿力;因渐渐成就大闻思修等。教说修成熟大,谓观修满足等。言观修者从前方便说彼真证智除障自照之义;满足修者从彼方便说彼真证恒沙德具足现。义大者舍诠谈自证智,唯证智乃知,不可示说故,义大为证。五者相实相对,证以前方便际中显现彼证相为阿含;即此舍现相入契实证为证。下论如增上妙光明法门等:言增上妙法者证之,增前相故为增上,离相细体故为妙法;光明法门者,阿含以能照显彼证法故。六者体德相对,约离相真证中如自性明显名为证;即此体随顺方便修能成诸德名为阿含。从彼教修行,行成德故。下论如金体庄严所喻等即此义。七者体用相对,前体德含藏为证;依彼证随机缘所起教智用为阿含。如後得智中起教用等。下论如珠光等所喻即此义。八者自分胜进相对,前体德用以自分所得名为证;上地所未得中明解为阿含。下论赞金刚藏德中有证阿含二净即此义。九者诠实相对,无住大虚空为证;虚空中所尽十地教义等诸法门,虽与虚空无异相,而非全无为阿含。下论虚空处鸟迹所喻义即此。
問。是但約十地耶。通地前耶。答。說十地即盡前位攝。以六相說十入故。可知也。
问:这仅适用于十地吗?也适用于地前吗?
答:说十地即已包含前面所有阶位。因以六相说十地入故,应当明白。
問。乃不知其相何乎。答。約十地者。加分中根本入本分中願善決定。說分中發菩提心即是。是約實為論。然而法門作不同。加分中十入合體相說。本分中開體相。六決定為十地體。即是體中有總別相等。說十地名為相。說分中但約相門廣現行德相。不同如是。然即其相門中十十句等總別相等說者。為欲顯示其諸行德即是緣起無障礙普法行德。然即是相無非體。體無非相。可知也。
问:不知其相如何?答:就十地而言,加分中的根本入本分中的愿善决定,说分中发菩提心即是。这是就实而论。然而法门有所不同。加分中十入合体相说,本分中开显体相。六决定为十地体,即体中有总别相等。说十地名之为相。说分中仅就相门广现行德相,有所不同。然而在其相门中,十十句等总别相等说者,为欲显示其诸行德即是缘起无障碍普法行德。然则相无非体,体无非相,可以了知。
問。何故十入合體相說乎。答。經云。一切菩薩不思議諸佛法門說令入智慧地故。諸佛法門者。佛證智大虛空也。智慧地者。十地智。入者即是十地智入於佛智虛空。若已入者即是一味無別體明入。是故約一味入說十入為別以示現。若體門以十入全體。若以相者十入全相。若總別者九入全總根本入。根本入全九入故。非謂根本入體九入相也。是故體相合說也。本分中如是十入開體門為六決定。前相門為十地名也。
问:为什么要把十入合起来说其体相呢?答:佛经上说,这是为了让一切菩萨通过不可思议的诸佛法门证入智慧之地。所谓诸佛法门,就是佛陀证悟的广大虚空境界;智慧之地,就是十地的智慧;所谓入,就是十地的智慧融入佛陀智慧的虚空。如果已经证入,就是无分别的一味境界,明白这种证入。因此,根据一味证入的道理,将十入分别开示。若从体性上说,十入全体就是一体;若从相状上说,十入全体就是全相;若从总别关系上说,前九入是总相的根本入,根本入又完全包含九入。这并不是说根本入是体,九入是相。所以要把体相合起来说。在本分中,这十入开显为体性门的六种决定,前面相状门的十种名称。
問。何故十地名為相乎。答。對十障施設十地行德分別可見之相說故為相。彼證體中無障可對故自在無礙。諸行德具足非情可見故非相也。
问:为何十地名为相?答:因针对十种障碍,设立十地修行功德,其分别显现之相状可被见知,故称为相。而其所证本体中无障可对,故自在无碍;一切修行功德圆满具足,非众生情识所能见,故非相。
問。依位示現。普法中地前解行等中已滿顯示。何用十地中復顯乎。答。雖所顯普法隨位無殘現。而隨位增勝門別非無。謂前舉隨分顯滿。約初發心一念等顯滿故。今十地中舉滿現隨分。謂舉佛證智虛空以說十盡故。法門不同也。
问:既然依照修行阶位所示现的境界,在普贤法界中,初地之前的信解行持等阶段已圆满显示,为何十地中还要重复显现?答:虽然所显现的普贤法界随各阶位完整呈现并无欠缺,但随阶位递增殊胜的差别并非没有。所谓先前举出随分显现的圆满,是就初发心的一念等显现圆满而言;如今在十地中举出圆满显现随分,是举佛果证悟的智慧如虚空来解说十种穷尽。这是法门的不同展现。
問。約所顯法雖隨位全現。而約行人進修得證者。解行時劣。證時勝之義為有耶不耶。答。隨行位言此義不無。然而果證時前劣無異證勝法。以前劣自勝名為證故。若證時至有前劣者。非為劣勝故。又非劣位動。無劣無勝故。是故不動勝劣位。即是無二。不移無二即是二也。緣起無住法法爾故也。
问:从所显的佛法来看,虽然每个修行阶段都能完整显现,但就修行者用功修证的过程而言,是否存在着初修时境界低微、证悟时境界殊胜的差别呢?
答:若依修行次第而言,这种差别确实存在。然而当究竟证悟时,先前看似低微的境界与殊胜证境并无差异——因为所谓证悟,正是觉悟到低微境界本具殊胜本性。倘若证悟时还存有先前低微的分别,这便不是真正的低微与殊胜之别。再者,低微境界本身并无变动,本无低微与殊胜的对立。因此不动摇的殊胜与低微之位,本质即是无二。这不二法性本身又宛然呈现二相,此乃缘起无住之法本然如此的显现。
問。請分經云。解脫月菩薩讚諸眾以請中。此眾有阿含行五證淨四。證淨四中乃至第十地位。得證不隨他教淨等。既得證十地者何用亦說十地請乎。答。有二義。又一義其所得十地約前解行門所得證十地以讚。今所請十地約證門十地以請說。又一義既請言中云為十力淨心。論釋曰。已入證者令得佛十力。未證入者令入證。故明知已得十地人。欲為成佛故請也。
问:根据《解脫月菩萨赞诸众以请》的经文,这些修行者中有具备阿含行五证净四的,在证净四中甚至达到第十地境界,获得不随他教清净等证悟。既然已经证得十地,为何还要请求讲解十地?
答: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他们所得十地是依据之前解行门所证得的十地境界来赞叹;现在所请求讲解的十地则是针对证悟门中的十地境界。第二个原因,在请求讲解时提到"为十力净心",论释说:已证入者令其获得佛十力,未证入者令其证入。因此可知,已经证得十地的人,为了成就佛果而请求讲解。
問。若爾者但請說佛地。何故請說十地乎。答。十地即佛智慧無十地以外佛地。然佛地即為果故。故不可說。十地因行故。可說示故。請說十地。不請說佛地也。
问:如果是这样,只请求解说佛地就可以了,为何要请求解说十地呢?
答:十地就是佛的智慧,并没有十地之外的佛地。然而佛地是果位,所以不可言说。十地属于因地的修行,所以可以解说示现。因此请求解说十地,而不请求解说佛地。
問。若爾既得十地。已因即滿。即入佛果。何用請十地乎。答。欲為現示十地無盡故。初地中十地。二地中十地。乃至第十地中十地無盡。無盡十地雖得下地十地。而未得上地十地故請說。何有妨乎。
问:既然如此,已达到十地,修行之因即已圆满,当下便可证得佛果。为何还要请问十地之义?
答:这是为了显示十地境界的无穷尽性。初地中包含十地,二地中亦含十地,乃至第十地中仍具十地,重重无尽。虽已证得下位十地,尚未获得上位十地,故需继续请法开示。这有何妨碍呢?
問。若十地無盡者即無十地滿時。即無成佛時。何以為成佛故請說十地乎。答修如無盡十地已入無盡佛地。何有妨也。
问:如果十地境界无尽,就没有十地圆满之时,也就没有成佛之刻。为何为了成佛而请说十地呢?
答:修习这无尽的十地境界,便能进入无尽的佛地。这有何妨碍呢?
問。十地論通四果有何別耶。答。一者調柔果者約行以說。謂由自地離障故。自行之行離強健故。名為調柔果。二者發趣果者。有初地時中。能解於十地所行諸事。約聞思慧說也。三者攝報果者。由得初地等故。能得勝自在報。依此報能修自他利利之義。四者願智果者。由自地諸行熟故即入證自體無住實。相成行用與體無異之義也。是故諸地中願智果。雖增勝而無別增。即是雖去而不動。調柔等果雖不動而去之義。
问:十地论中四种果有何区别?
答:一、调柔果是从修行角度说的。指通过自身修行阶段离除障碍,使自身行为脱离刚强粗猛,称为调柔果。
二、发趣果是指在初地阶段,能理解十地修行的种种事项。这是从闻思智慧的角度来说的。
三、摄报果是指证得初地等位后,能获得殊胜自在的果报。依此果报能修行自利利他的功德。
四、愿智果是指通过本阶段各项修行成熟,就能证入无住真实的法性自体,使修行功用与本体无二无别。因此各地愿智果虽然愈加殊胜,却并非另有增加;看似离却实际未动。调柔等果看似未动实则已离。
問。今所說之諸地。地每各各有所作之障所行之行所得之果等不同。即此依行位等示現普法無障礙之法。是故普法中行者。即依此法而為修行耶。為此別耶。答。即依此法門以修行也。
问:现在所说的各个修行阶位,每一阶位各有相应的障碍、修行方式和证得果报等不同。这是根据修行阶位等展现普融无碍的佛法。因此,普融法门中的修行者,是依照这种法门来修行呢,还是另有其他?
答:就是依照这种法门来修行的。
問。若爾者雖不同所依行位。而亦不壞其法門。即為普法無障礙果行修行矣。一位一切位。一行一切行。一斷一切斷。一得一切得故。修德數斷惑數皆同齊。何故亦云普法中解行移返一切識分別。自此以去無分別心中修功德乎。答。實皆同齊。然而未得一法門時中。全迷不知自是本不迷。已得一分無生忍以去。全知自不迷。又知普法始終一相。此知時中無後際迷不所斷。亦無不所修德故。更無復所修斷之法。而法門不得故亦不盡修。是故此以去所如是無分別心中。入法流具諸功德。修修無盡而不動初門。不動初門而念念斷修增。修增修斷而不修斷。以本無不修斷故。故第八地中云。證實性不成佛。以修功德成佛。然莫捨此忍門也。忍門。謂。自體本來空寂滅忍。不動此忍修諸功德。雖修功德而不動寂滅忍。是故無邊增修而毛毫不增。如是方實增亦實不增。實不增故立願智果。實增故說調柔等果。此四果雖十地中方說而蓋十地。即信解行回向矣。彼即此。此即彼乎。可思也。
问:如果这样的话,虽然修行阶位不同,但也不会破坏法门的完整性,这就是普法的无障碍果行修行了。一位即包含一切位,一行即包含一切行,一断即包含一切断,一得即包含一切得。因此修行功德的数量与断除烦恼的数量都完全等同,为什么又说在普法中理解与修行会翻转一切意识分别,从此之后要在无分别心中修功德呢?
答:实际上都是等同的。但在尚未证得一法门时,完全迷惑不知自己本就不曾迷失;已证得一分无生法忍之后,完全明白自己从未迷失,又知道普法从始至终同一相状。在此觉悟时,既没有未来需要断除的迷惑,也没有需要修持的功德,所以再没有可修可断的法。然而由于法门尚未圆满证得,所以也未能完全修尽。因此从此之后,在这样的无分别心中,融入法流具足一切功德,持续修行无穷无尽而不动摇最初的法门,不动摇最初法门而念念之间断证增长,修行增长却又不执着修行断证,因为本来就没有可修可断的缘故。所以第八地说:证得实性并不等于成佛,要通过修功德才能成佛,但不要舍弃这个忍门。忍门,就是指自性本来空寂的灭忍。安住此忍而修一切功德,虽修功德却不动摇寂灭忍。因此无边增修却纤毫不增,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既真实增长又真实不增。真实不增故建立愿智果,真实增长故说调柔等果。这四种果虽然是在十地中才说明,实则涵盖十地,也就是信解行回向了。彼即是此,此即是彼,应当深思。
問。此言增不增之相如何乎。答。經論中如所喻也。諸虛空中畫迹等事也。得一相無二故無增減之義。即是為願智果行體。若能畫入言即其畫有增微之義。即是調柔果等行用雖對體用而不有二法。雖無二法而非一法。一切諸行皆如是知。可思也。
问:这里所说的增与不增具体指什么?
答:如同经论中所比喻的,就像在虚空中画下的痕迹一样。因为获得无二的实相,所以没有增减之义。这就是愿智果的行体。如果能在言语中画出痕迹,那么这画就有微细增减之义。这就是调柔果等行用。虽然区分体用,但不是两种法;虽不是两种法,但也不是同一法。一切修行都应这样理解,值得深思。
問。約九世十世法。得攝諸法盡耶不耶。答。約此門盡不盡之義具足。以盡門盡以不盡門。不盡同體異體等門。可知得且約一人相續以作九世等者。過去中畜生。現在中人。未來中作佛如是三世。明難品云。一切眾生心普在三世中。又云。一念無量劫等中。過去中有三。謂一者過去過去。謂即自當體是畜生。二者過去現在。謂即其畜生。是現在人。三者過去未來。謂即其畜生。是未來佛。此為過去三世也。約現在有三。謂一者現在過去。謂即現在人。是過去畜生。二者現在現在。謂即是人自當時人。三者現在未來。謂即現在人是未來佛。此現在三世也。約未來世有三。謂一者未來未來。謂即其未來佛自當時佛。二者未來現在。謂即其佛是現在人。三者未來過去。謂即其佛是過去畜生。此未來三世也。如是九世法即是一念。故為第十世。合總別為十世。此即約即門而說也。經第三十四卷普賢行品云。過去是未來。未來是過去。現在是去來。菩薩悉了知。又偈云。三世即一念說也。中門准可知也。若一相續一切相續亦爾。如一法一切法亦爾。一切即一故。人法相即故。
问:根据九世十世的法理,能否完全统摄一切法?答:依此门而言,尽与不尽的含义皆完备。以“尽”门则能尽摄,以“不尽”门则不尽摄。同体异体等门类可类推。且以一人生命相续为例说明九世:过去世为畜生,现在世为人,未来世成佛,如此构成三世。《明难品》说:一切众生心普遍存在于三世中。又说:一念包含无量劫等。过去世又分三种:一、过去之过去,指其本体是畜生;二、过去之现在,指该畜生即现在之人;三、过去之未来,指该畜生即未来之佛。此为过去三世。现在世分三种:一、现在之过去,指现在人即过去畜生;二、现在之现在,指此人当下为人;三、现在之未来,指现在人即未来之佛。此为现在三世。未来世分三种:一、未来之未来,指未来佛当体为佛;二、未来之现在,指该佛即现在之人;三、未来之过去,指该佛即过去畜生。此为未来三世。如此九世法即在一念中,故立第十世。总别合为十世,此是就“相即”门而言。《华严经》第三十四卷《普贤行品》说:过去即是未来,未来即是过去,现在即是过去未来,菩萨皆能了知。偈颂又云:三世即一念。中道之理可依此类推。若一生命相续如此,一切生命相续亦然;如一法如此,一切法亦然。因一切即一,人法相即。
問。現在吾身成未來世佛者。彼佛化今吾身令修行耶不耶。答。化令修行也。
问:现在我的身体成就未来佛时,那尊佛会度化现在的我让我修行吗?答:会度化我修行。
問。彼佛今日吾以修行得。云何能化今吾令修行乎。答。彼佛不化者今吾身不得作佛故。彼佛化。方吾能修行成彼佛。
问:那尊佛如今是我通过修行证得的,为何能教化现在的我让我修行?答:若那尊佛不教化,我此身便不能成佛。正因那佛教化,我方能通过修行成就那尊佛果。
問。此義何為也。答。若約緣起道理者。非彼佛即無今吾。非今吾即無彼佛。故知爾也。如對今乃至盡過去際亦爾。
问:这个道理是什么意思?答:从缘起的道理来说,没有那尊佛就没有现在的我,没有现在的我也就没有那尊佛。所以知道是这样。就像面对现在乃至穷尽过去的所有时间也都是如此。
問。未來佛即過去等者。為成佛時即昔成之義耶不耶。答。是也。
问:未来佛即是过去佛等,是否意味着成佛之时即等同于昔日已成之义?答:正是如此。
問。若爾但自是。何用為化。答。非他故化。若他者不得化。所以者何。自以外有故。非自所化也。
问:既然如此,只须修己,何必度人?答:非为他人而度。若执著他人相,则不能度化。何以故?自他二见对立故,非真度化也。
問。自既佛何用為化。答。是佛故化。若非是佛終日化不得成佛。本以成佛而不知自是。以化令知自是。以化令知自佛。是名化也。故實化無所化。實成無所成也。
问:自己既然已经是佛,为什么还要教化他人?答:正因为是佛才要教化。如果不是佛,整天教化别人也无法成佛。原本已成佛却不知道自己本是佛,通过教化让他明白自己本是佛,这就是教化的意义。所以说真正的教化其实没有可教化的对象,真正的成就其实没有可成就的东西。
問。若爾但自以乃化。都無化他之義耶。答。亦得化他。非他無自故。以自他緣成無分別故。是故佛能見自全他故。無攝物也。化非化等四句。自他等四句。設分別遣非顯德。隨應可知也。
问:如果这样,只是自行化导,完全没有化他的意义吗?
答:也能化他。因为没有他人就没有自己。由于自他因缘和合而无分别,所以佛能见自即全他,因此不执取外物。关于化与非化等四句,自与他等四句,假设分别遣除偏执以显功德,随顺机宜即可明了。
問。自未來佛還化自現在者。以何文知乎。答。瓔珞經中第八地菩薩云。自見己身當果。諸佛摩頂說法故。已其說灼然。可知。又既諸經經每云。三世佛拜故諸罪業滅。未來諸佛者何為乎也。
问:从未来佛反过来度化现在众生的依据,从哪部经文可以知道?
答:《璎珞经》中第八地菩萨说,见到自身未来成佛时,诸佛为其摩顶说法。这一说法明确可信。再者,诸多经典中常说,三世诸佛礼拜能使罪业消除。这里所说的未来诸佛,指的是什么呢?
問。此他已成佛拜。何為自未成佛乎。答。拜他佛之義非無。而遠緣非近緣。所以者何。汎諸佛為眾生說佛德。意為欲令眾生自亦得彼果故令修行。是故眾生證自當來所得之果德。為欲得彼故不惜身命修行。非為得他佛果故修行。是故正今吾令發心修行。佛但吾當果。已成佛非他佛也。此義不疑怪也。又有他已成佛。即是自當果佛。所以者何。他成佛時即得三世佛平等果故。又吾當果佛即是他今成佛。所以者何。吾得當佛時即得三世佛平等法故。如是展轉更互平等。平等無差別果德皆化今吾令修行。其義亦非無故也。或今吾身全體如來藏佛等是也。今吾即緣吾性佛。以即是而不知故悲怪發。至心修行欲返迷。是故其觀化吾佛即是吾體佛非。遠求他佛。此義其正觀行者大要也。又此吾性佛者。即於一切法界有情非情中全全即在。無非一物吾體佛故。若能拜自體佛者無物不所拜。此亦甚大要也。常可思惟之。若行者如是思得者。一切時一切處中。無一處一時起三毒煩惱之義。此即入一乘之觀方便。三世佛無非此行修成佛者也。
问:既然他已经成佛,为何我自己还未成佛?答:礼拜他佛的用意并非没有,但这是远缘而非近缘。为什么呢?诸佛普遍为众生宣说佛的功德,本意是希望众生也能通过修行证得同样果位。因此众生应当亲自证得未来能获得的果德,为此不惜身命精进修行,而非为了获得他佛果位才修行。所以此刻真正促使我们发心修行的,是自身未来将成就的佛果,而非他佛。对此道理不必疑惑。
再者,他已成的佛果其实就是我们当来证得的佛果。为何?因为他成佛时就已证得三世诸佛平等的果德。同样,我们当来成就的佛果也正是他现在所成的佛果。为何?因为我们证得佛果时,同样获得三世诸佛平等法性。如此辗转互证,一切平等无别的果德都在教化当下的我们精进修行,这个道理也是成立的。
或者说,我们当下的身心全体就是如来藏佛。我们本应直接契入自性佛,却因不知此理而妄生悲叹,故应至诚修行以破除迷惑。因此观修时要明白:度化我们的佛即是自性佛,并非远求外在的他佛。这个道理是实修观行的关键。
此自性佛遍满法界一切有情无情,万物无不是我们本具的佛体。若能礼拜自性佛,则无处不是礼拜对象。这也是极其重要的。要恒常思维:行者若能如此领悟,则于一切时一切处,都不会生起贪嗔痴烦恼。这正是入一乘观修的方便法门,三世诸佛无不是依此修行成就佛道。
問。第六地中明不住道行勝文。十番十二因緣觀相云何。答。此觀甚難解。然少少開其門為思所趣也。第一因緣有分次第觀者。釋名因緣有分者。即十二因緣三有之因故為因緣有分。言次第者。此因緣法因緣漸次以義為次第也。觀者能見通之義也。此觀以何為所治。即以人我執為所治。謂外人計十二但我作。即此身見邪見為體。即以三空所治。無實我計為我故。此實即空故。以空門所治。又緣起體非我生計有我生。以妄生故即無生門所治。或以生及實法相更無所願故。無願門通治彼二執也。若論觀體者。即顯因緣理次第生義以實空。及以并實性等三性為順觀體。逆觀即成一緣起無性性觀。即用緣起次第理為此觀體也。
问:第六地中阐述的不住道行殊胜部分,关于十种十二因缘观相的论述是怎样的?答:这种观法甚难理解,但姑且略开方便之门为思惟所趣。第一因缘有分次第观的内容如下:所谓因缘有分,是指十二因缘作为三界之因,故称为因缘有分。次第是指此因缘法按照因果顺序以义理为次第。观是指能见通达之义。此观以何为所对治?即以人我执为所对治。谓外道计度十二因缘皆是"我"所作,这种身见邪见为其体性。即用三空来对治:因计度不实的我为实我,故知此实相本空,以空门对治;又缘起之体本非我生却计度有我生,以妄生故即用无生门对治;或以生灭及实法相更无所希求故,用无愿门通治这两种执著。若论观体,即显明因缘理体次第生起之义,以真空、假有及中道实性三性为顺观体性。逆观则成就缘起无自性之观,即以缘起次第理为此观体性。
第二依止一心觀者。釋名者依止即十二因緣。此為能依止。以梨耶一心為所依。故名為依止一心觀。觀如前釋也。若論所治者。治彼外境自性執。所謂一切境別治。然但自性差別積聚等三通治。可知。若能治所依觀體以空。以實等三空門為順觀體。即以二種唯識為順觀體。謂一梨耶唯識。即以真識為體。二意識唯識。即以妄識為體也。逆觀同前。成一緣起無性性觀也。此觀合論但以十二因緣即一如來藏。真識無別法。為應云云。
第二,关于依止一心观。解释名称:依止就是十二因缘,这是能依止的,以阿赖耶识这一心为所依,所以称为依止一心观。观的含义如前所述。如果要讨论所对治的,就是对治对外境自性的执着,也就是一切分别对治的境界。但主要是对治自性、差别、积聚这三种普遍问题。可以理解。如果能对治所依的观体是空性,那么以空、实等三种空门为顺观体,即以两种唯识为顺观体:一是阿赖耶识唯识,以真识为本体;二是意识唯识,以妄识为本体。逆观与前述相同,形成一种缘起无自性的观法。这种观法综合来看,就是十二因缘即是一如来藏,真识并无其他法。应当如此理解。
第三自業助成。論名自因觀。謂即非他外道自性因等故。以自四緣等理為此觀體。同三性門為順觀體。以三空門為逆觀體。
第三是自业助成。论中称为自因观。意思是这不是其他外道的自性因等。以自身的四缘等道理作为此观的体性。与三性门相同的是顺观体性。以三空门作为逆观体性。
問其相云何。答。遣外執以施設。所執實即空。分別性從緣似有為依他性。依他性所詫之一實為真實性。如是為隨情安立三性十二因緣法。見如此理事名為順觀也。若以三空門見意所計。實空本來空。非適今空名為空門。既實空非今方空。故此空計似我相非適今似。古非似之似。如是觀為無相門。此無相是無生無相。非無實相無相也。又此似既非今方似故。此似所依實性即非有所願證法故。如是觀名為無願門。此名為逆觀也。
问其相状如何。答:破除外道执着而假名安立。所执实法本即是空,分别性依因缘显现似有即是依他性,依他性所显唯一真实即是真实性。如此随顺众生情识安立三性十二因缘法,如此观察事理名为顺观。若以三空门体悟:意识所计度的实相本空,并非现今才空,称为空门;此空既非今始空,故所执空相亦非现今方显,亘古以来皆是似有非实之相,如此观察称为无相门;此无相指无生灭之相,非无真实体性之相。又此似有既非现今方显,故所依真实体性亦非可证得之法,如此观察名为无愿门。此名为逆观。
第四不相捨離觀者。無別時生果義。治因滅果生執。因果同時互生理為此觀體。謂無明緣行者。同時互因果非前後義也。論云。子時無明果時無明者。以二種義緣事現示。謂一因義。二果義。以因義取時為子時無明。以果義取時為果時無明。以無明令行生不斷名為子時。即爾時以所生行果者為果時無明。非別二時。偈曰。眾緣所生法是即不即因。亦復不異因。非斷亦非常。此偈顯因果各非斷常義。謂行是無明果。故即不是無明因。以是果故不異無明因。因反此可知。非斷常者。行因是果非斷。此果無力非常。即此時中無明是因故非斷。是果因故非常。如是同時因果顯中道也。
第四不相舍离观。没有其他时间产生果报的道理。破除因灭果生的执着。因果同时相互生成之理即是此观的主体。所谓无明缘行,是指同时互为因果而非先后之义。论中说:子时无明与果时无明,是以两种含义显示缘起之事。一是因的含义,二是果的含义。从因的含义来说称为子时无明,从果的含义来说称为果时无明。因无明使行为不断生起称为子时,同时所生行为之果即称为果时无明。并非有两个不同时段。偈言:众缘所生之法既不即是因,亦不异于因,不断亦不常。此偈显示因果各自不断不常之义。所谓行为是无明之果,故行为不等于无明之因;因其是果,故不异于无明之因。反之可知。不断不常者:行为之因作为果故不断,此果无力故不常。同时无明作为因故不断,作为果之因故不常。如此同时显现因果即是中道。
第五三道攝觀者。三道者煩惱業生為三道。道通生義。謂三道互生如束竹。此觀所治即廢事執理執。如言若因緣生一切法一時生。名為理通因執。廢事別因計如一自性等。一切因執等同分此所治。若因緣事理相應齊生。而事理別故皆不一時生。以煩惱業等善不善等不同故。六道差別故也。三性為順觀體等同上觀也。
第五关于三道的统摄观想。所谓三道,是指烦恼、业报和生死轮回这三者。道具有相续产生的含义,即三道相互引发,犹如一捆竹竿般交织共生。这一观想所对治的,是偏废事相而执着于理论,比如声称若依因缘生起则一切法同时显现,这叫做理论通因的执着;或是废弃具体事相而分别计度因由,如执持某一自性等概念。所有这类关于因的执着,都可归入此观想所对治的范围。实际上,因缘和合时事相与理论虽相应共现,但因事理各有差别,故并非同时生起。这是由于烦恼、业报等善恶性质不同,以及六道轮回各有差异的缘故。此观想以三性为顺观体性,与前文所述观想方式相同。
第六三際觀者。三時因果理事為此觀體。所治無因執。無因生果即常見。又無未來老死等執即斷見。即三際因果以為所對治。三性等觀同上。
第六种观法叫三际观。它以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的因果关系和真理为观想对象。要破除的错误见解有两种:认为事物没有原因就能产生结果,这是常见;认为人死后就彻底断灭没有来世,这是断见。三际观正是用三世因果的道理来对治这两种邪见。关于善性、恶性、无记性三性的观法与前面相同。
第七三苦觀者。十二因緣皆苦。苦治淨樂倒。即戒取等見也。能治觀者。約實十二因緣通三苦。隨增說無明乃至六入為行苦。漸增相顯故。觸受二為苦苦。以對苦具起故。愛等為壞苦。能壞現身相故。
第七三苦观指的是,十二因缘都是苦。修苦观能对治把清净快乐误认为实有的颠倒见,也就是戒禁取见等邪见。能对治这些邪见的观修方法,是依照实相观察十二因缘都通于三苦。具体来说:无明到六入这六支特别显现行苦,因为随着业力增长其苦相越发明显;触和受这两支属于苦苦,因为直接面对苦的境遇;爱、取、有等则属于坏苦,因为它们会破坏当下看似安稳的生命状态。
第八因緣生觀者。此即顯因緣有力能故果法得生義。為此觀體。治但因生果執。順逆觀同上可知。此觀等無自生義故空。雖有此義而俗有義增空義微也。
第八种观察缘起的方法。这是显示因缘具有强大力量,能使结果得以产生的道理。以此作为观察的核心。对治只认为因能生果的执着。顺逆观察与前面相同可以理解。这种观察表明事物没有自我产生的性质,因此是空的。虽然有这样的含义,但世俗存在的意义更突出,而空的含义较微弱。
第九因緣生滅轉觀者。此觀以三空門為順觀體。成一生轉無別觀為逆觀。所治者因緣有力能生果執等。即法我我所執。能治觀者生滅轉轉順轉。謂行果生時中因緣二法非能生。有力故。即其果自體空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隨因緣生。隨因緣生故即不生。此名為轉此轉果空義增。成平等俗果故。即以三空所見三無性為順觀體。既不當生不生故。其心無所見處。即成無分別故。逆觀成一生轉無分別觀也。
第九种因缘生灭转观法。此观以三空门为顺观体,形成一生转无别观为逆观。所对治的是执着因缘有力量能生果等,即法我、我所的执着。能对治的观法是生灭转、顺转。意思是当行果生起时,因缘二法并非能生,因有力量故。即其果自体本空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随因缘生,随因缘生故即不生,这称为转。此转强调果空之义,成就平等的世俗果。即以三空所见三无性为顺观体,既然不当生也不生,其心便无所见之处,即成无分别,故逆观成就一生转无分别观。
第十隨順無所有盡觀者。此觀有無一相不相妨礙。如陽炎水濕乾。竝顯順觀隨順有觀即以三空門。逆觀隨順無所有。盡觀無所有即空理。所隨順盡即能順俗盡。於空更無攝法。全即是空理故為盡。此即因緣法盡於自如也。即俗事離分別之際。自此去所即是移眾庶盡癡顛倒。即此甚深法。隨舉一盡攝一切。無盡自在緣起法。正十數所顯普法。緣起道理也。十番十二因緣觀略示如是。廣說如論中三番說(云云)。
第十随顺无所有尽观者。此观有无一相而不相妨碍。如阳焰水湿与干涸同时显现。顺观时随顺有观,即用三空门;逆观时随顺无所有,尽观无所有即是空理。所随顺尽即能顺俗尽。于空中更无摄取之法,全体即是空理,故称为尽。此即因缘法尽于自如也。即俗事离分别之际,自此去除所执,即是移转众生尽除痴迷颠倒。此甚深法门,随举一法即能摄尽一切,自在无碍的缘起法。正是十数所显的普法,缘起之道理也。十番十二因缘观略示如此,广说如论中三番所释。
問。三乘緣起一乘緣起有何別耶。答。三乘緣起者。緣集有。緣散即無。一乘緣起即不爾。緣合不有。緣散不無故。
问:三乘缘起和一乘缘起有什么区别?
答:三乘缘起是指,因缘聚合时存在,因缘消散时就不存在。一乘缘起则不同,因缘聚合时并非实有,因缘消散时也并非虚无。
華嚴經問答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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