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義經
佛說大生義經
西天譯經三藏朝奉大夫試鴻臚卿傳法大師臣施護奉 詔譯
如是我聞:
我亲自听佛这样说过:
一時,佛在俱盧聚落,與苾芻眾俱。是時,尊者阿難獨止一處,於夜分中心生思念:「諸緣生法,其義甚深,難可了解,惟佛世尊,具正徧知,善能宣說。」作是念已,至明旦時,離於本處來詣佛所。到佛所已,頭面禮足,伸問訊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世尊!我獨止一處,於夜分中心生思念,諸緣生法甚深難解,願佛世尊為我宣說。」
有一次,佛陀住在俱卢聚落,与比丘们在一起。那时,尊者阿难独自在一处静修,深夜时心中生起念头:“缘起之法义理甚深,难以理解,唯有佛陀世尊具备正遍知,能善巧宣说。”这样想着,到了清晨,他离开住处来到佛陀所在的地方。到达后,阿难以头顶礼佛足,问候完毕退到一旁,对佛陀说:“世尊,我独自静修时,深夜想到缘起之法极为深奥难解,恳请世尊为我开示。”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如是,如是。彼緣生法甚深微妙,難見難了復難思察,惟諸聖者具善巧智即能分別,非愚癡者之所曉解。何以故?愚癡眾生,此世他世滅已復生,如是輪迴,皆由不了緣生法故。阿難!當知諸法皆由因緣展轉相生,是故輪迴不能斷絕。緣生法者,所謂老死,由生為緣即有老死;生法若無老死何有?由是生緣展轉相生。所謂水族緣故而生水族,飛禽緣故而生飛禽,眾類緣故而生眾類,乃至人類緣故而生人類,由是緣故彼彼眾生,互相因緣而得生起。阿難!當知此生法者,是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故有老死,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当时,世尊告诉阿难说:正是如此。那缘起法甚深微妙,难以看见难以理解又难以思考观察,只有诸位圣者具备善巧智慧才能分辨,不是愚痴者所能明白的。为什么呢?愚痴众生在此世他世死去又再生,这样轮回不息,都是因为不明白缘起法的缘故。阿难!要知道一切现象都是由因缘辗转相生,所以轮回不能断绝。所谓缘起法,就是老死,因为有生作为条件才有老死;如果没有生,哪来老死?因此以生为条件辗转相生。所谓水族因为水族的因缘而生水族,飞禽因为飞禽的因缘而生飞禽,各类众生因为各自的因缘而生各类众生,乃至人类因为人类的因缘而生人类,因此种种众生互相依存而得以生起。阿难!要知道这生起之法是虚妄不实的,不能究竟解脱,这聚集、这原因、这生起、这条件才导致老死,因此老死也是不能究竟的。
「復次,生法以何為緣?所謂有法為緣。因彼有故即起生法;有法若無生法何得?是故有法如前所說,令諸趣類展轉相生而不斷絕。阿難!當知此有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生法,由是生法亦不究竟。
再者,生的现象依靠什么而产生?答案是依靠存在的现象。因为存在现象的生起,才产生了生的现象;若不存在现象,生的现象从何而来?所以说,存在现象如前所述,使各类生命形态辗转相生而不断绝。阿难!要知道这存在的现象,其实是虚妄不实的,并非究竟真理。这种聚集、这种原因、这种起源、这种条件所引发的生的现象,同样不是究竟的。
「復次,有法以何為緣?所謂取法為緣。由取法故即起有法;取法若無有法何得?阿難!當知此取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有法,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再者,何法以何为缘?所谓执取之法为缘。因执取之法故,即生起有法;若执取之法不存在,有法如何得生?阿难!当知此执取之法,即是虚妄不实之法,并非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以生起有法,因此有法亦非究竟。
「復次,取法以何為緣?所謂愛法為緣。因有愛故即起取法;愛法若無取法何有?阿難!當知此愛緣故即起希求,希求為緣即有所得,以所得故心不決定,由不決定無所厭足,以其內心無厭足故即生喜貪,以貪緣故即生我見,我見生已有所取著,取著為緣心即散亂,由散亂故即起妄語論訟鬪諍、刀杖相治,由是因緣即便造作諸不善業。如此諸業皆由散亂而得生起;若無散亂諸業不生。此散亂法以何為緣?所謂取著為緣。由取著故心即散亂;取著若無散亂何得?此取著法以何為緣?所謂我見為緣取著得起;我見若無即無取著。此我見法以何為緣?所謂喜貪為緣我見得起;喜貪若無即無我見。此喜貪法以何為緣?所謂內心無厭足為緣。以無厭足故即有喜貪;若內心有所厭足即不生喜貪。此內心無厭足法以何為緣?所謂不決定為緣。以不決定故即無厭足;心若決定即生厭足。此不決定法以何為緣?所謂有所得為緣。以有得故即不決定;若無所得心即決定。此有所得法以何為緣?所謂希求為緣。以希求故即有所得;若無希求即無所得。如是諸法,皆由愛與希求互為緣故展轉生起。當知愛法有其二種,所謂欲愛、有愛,由此二法生諸過失。阿難!當知此愛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取法,由是取法亦不究竟。
另外,执着的行为以什么为缘?就是以贪爱为缘。因为有贪爱就会生起执着的行为;如果贪爱不存在,执着又从何而来?阿难!要知道由于贪爱的缘故就会产生渴求,有了渴求就会有所得,因为有所得内心就无法安定,由于内心不安定就永远不会满足,因为内心永不满足就会产生喜爱和贪着,由于贪着的缘故就会产生自我见解,有了自我见解就会有所执着,因为执着的缘故心就会散乱,由于心散乱就会引发妄语、争论、斗殴、刀兵相向,因为这些因缘就会造作各种恶业。这些恶业都是因为心散乱而产生的;如果没有散乱,各种恶业就不会生起。这种散乱的心以什么为缘?就是以执著为缘。因为执著的缘故心就会散乱;如果没有执著,散乱又如何产生?这种执著的行为以什么为缘?就是以自我见解为缘,有了自我见解才会产生执著;如果没有自我见解,就不会有执著。这种自我见解以什么为缘?就是以喜爱和贪着为缘,有了喜爱和贪着才会产生自我见解;如果没有喜爱和贪着,就不会有自我见解。这种喜爱和贪着以什么为缘?就是以内心永不满足为缘。因为永不满足才会产生喜爱和贪着;如果内心能够满足,就不会生起喜爱和贪着。这种内心永不满足的状态以什么为缘?就是以内心不安定为缘。因为内心不安定才会永不满足;如果内心安定,就会感到满足。这种不安定的心以什么为缘?就是以有所得为缘。因为有所得内心才不安定;如果无所得,心就会安定。这种有所得的状态以什么为缘?就是以渴求为缘。因为有渴求才会有所得;如果没有渴求,就不会有所得。这些现象都是因为贪爱和渴求互为因缘而辗转产生的。要知道贪爱有两种,一种是欲望的贪爱,一种是对存在的贪爱,这两种贪爱会产生各种过失。阿难!要知道这种贪爱就是虚妄不实的法,并非究竟真理,由于这种积聚、这种因、这种生、这种缘,才产生了执着的行为,所以执着的行为也不是究竟的。
「復次,愛法以何為緣?所謂受法為緣。由受緣故即起愛法;受法若無愛法何有?阿難!當知此受法者,即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起愛法,由是愛法亦不究竟。
再有,爱法以什么为因缘?就是以受法为因缘。由于有了受的因缘,才会产生爱法;如果没有受法,爱法又怎么会有呢?阿难!要知道这受法,其实是虚妄不实的法,并非究竟。正是由于这集、这因、这生、这缘,才产生了爱法,因此爱法也同样不是究竟的。
「復次,受法以何為緣?所謂觸法為緣。由觸緣故即起受法;觸法若無受法何有?由是眼觸為緣內生諸受,謂樂受、苦受、非苦樂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為緣內生諸受。此等諸受,皆由觸法以為緣故。阿難!當知此觸法者,是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有受法,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再者,感受之法的产生以什么为缘?是以接触之法为缘。由于接触之缘便产生感受;如果没有接触之法,感受又从何而来?因此,以眼触为缘,内在产生各种感受,即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同样地,以耳、鼻、舌、身、意触为缘,内在也产生各种感受。所有这些感受,都是因为接触之法为缘而产生的。阿难!应当知道这接触之法是虚妄不实的,并非究竟之道,正是由于这聚集、这因缘、这生起、这条件,才有了感受之法,所以感受之法也不是究竟的。
「復次,觸法以何為緣?所謂六處為緣。由六處緣即有觸法;六處若無觸法何有?阿難!當知此六處法,是虛妄故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而生觸法,是故觸法亦不究竟。
再有,触法以什么为缘?说的是以六处为缘。因为六处的缘,才有触法;若没有六处,触法哪里会有?阿难!要知道这六处之法,因为是虚妄的所以不究竟,这集、这因、这生、这缘而生出触法,因此触法也是不究竟的。
「復次,六處以何為緣?所謂名色為緣。由名色故即生六處;名色若無六處何有?此名色者,謂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積聚故,即此名色與彼識法,互相為緣和合得生,是為名色。阿難!當知名色法,是虛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緣得有六處,是故六處亦不究竟。
「復次,此名色法以何為緣?所謂識法為緣。由識法故即有名色;識法若無名色何有?此識法者,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邏藍,識法具已無所增減,識因緣故而生諸蘊,如是名色圓滿具足,當知此識與彼名色,互相為緣而得生起。
再有,这名为色法的现象以什么为缘?就是所谓的识法为缘。因为有了识法,才会有名色;如果没有识法,名色又怎么存在?这个识法,最初在受生时居于母胎,依托于羯逻蓝,识法一旦具足就不再增减,由于识的因缘而生起各种蕴,这样名色才能圆满具足。应当知道,这个识与那名色,是互为因缘而生起的。
「復次,當知此識緣者即是名色,是故識為名色緣,名色為識緣。由如是故苦果生起,苦果既生即有老死相續而轉。由此集此因此生此緣,是故苦果是虛妄法而不究竟。如是因緣,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如是即得一大苦蘊集。」
此外,应当明白此识所依即是名色,因此识是名色的条件,名色也是识的条件。由此缘故,苦果得以产生,苦果一旦产生,老死便接连不断地延续。由于这种聚集、这种原因、这种起源、这种条件,所以苦果是虚妄不实而非究竟的。如此因缘关系:识以名色为条件,名色以六处为条件,六处以触为条件,触以受为条件,这样便形成了一大苦蕴的聚集。
佛告阿難:「汝今當知,諸語言及語言道,非語言及非語言道,所生及所生道,如是二種,皆不離名色。阿難!若如是了知,即住平等見,是名了達緣生法。此緣生法,即是諸佛根本法,為諸佛眼,是即諸佛所歸趣處。」是時尊者阿難作是讚言:「善哉世尊!善說此法,令我及諸苾芻皆得利樂。」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為汝說無受法,汝當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阿難!當知離於我相即無受法。何以故?我法若有受法隨生;為由了達我法是空,何有受者?阿難!我及受法二皆滅已,即無所有,住平等見。
「阿難!受法有其三種,謂樂受、苦受、非苦樂受。言樂受者,所謂受者及所受法,於此二種,若能了達是滅壞法,即無樂受,是故無所受法。何以故?當知樂受是無常法,樂受滅已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為受者?
「復次,苦受,所謂受者及所受法,於此二種,若能了達是滅壞法,即無苦受,是故無所受法。何以故?當知苦受是無常法,苦受滅已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為受者?
此外,苦受,指的是承受痛苦的人以及所承受的对象。对于这两者,如果能认识到它们都是无常变化的,就不会有苦受,因此也就没有所承受的对象。为什么呢?要知道苦受是无常的法,苦受消失后,自我的观念也就随之消失;既然没有自我观念,又哪里会有承受痛苦的人呢?
「復次,非苦樂受亦復如是。所謂受者、受法有其二種,若能了達此二是滅壞法,即於苦、於樂及非苦樂,三法平等,即無所受。何以故?此三受法皆是無常竟無有實,此受滅已即離我相,我相既無,何有受者?
此外,不苦不乐的感受也是如此。所谓的感受和感受的对象有两种,如果能明白这两者都是会消亡的,那么对于苦、乐以及不苦不乐这三种感受,就能平等看待,也就没有什么可感受的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三种感受都是无常的,终究没有真实存在,这些感受消失后,就脱离了自我之相,自我之相既然不存在,哪里还有感受者呢?
「阿難!於汝意云何?當知諸受從心所生,心無轉故即內無受者,法無實故即外無所受。是故,阿難!如是了知住平等見,住是見者,即為了達無受法故。此無受法,即是諸佛根本法,為諸佛眼,是諸佛所歸趣處。」
阿难!你认为如何?应当明白所有感受都从心念产生,心若不转动则内在没有感受者,诸法并非实有则外在没有所感受的对象。因此,阿难!这样如实了知并安住平等见解,安住此见解者,即是通达无受法的境界。这无受之法,便是诸佛的根本法,是诸佛的智慧眼目,是一切诸佛的究竟归依之处。
是時阿難而復讚言:「善哉世尊!善說此法!我等聞已信解受持。」
这时阿难又赞叹道:太好了世尊!您说得真妙!我们听完后都深信理解并接受奉行。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為汝說無我法,汝等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阿難!了受無所有即離我見,離我見已住平等見,住是見者於相平等,由平等故即於世間無所生起,了無生已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阿難!當知我見不生住平等見,如是即得心善解脫,無知無見及無所得,離諸思惟,於得、無得、非有得非無得而悉了達。如是了達,即於語言及語言道,非語言及非語言道,所生及所生道,皆悉無知無見。如是了達已即離我見,住平等見,如實了知,是即名為達無我法。此是諸佛根本法,為諸佛眼,是諸佛所歸趣處。」
那时,世尊告诉阿难说:我现在为你们宣说无我之法,你们要仔细聆听、认真领受,如理作意,牢记思维。阿难!彻知感受本无所有,就能远离我见;远离我见后安住平等见,安住此见者对一切相平等看待。由于平等看待,就不会在世间生起执着;彻底明白无生之理,就能证得"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阿难!应当知道:我见不生而住于平等见,这样就能获得心的善解脱,既无知也无见,更无所得,远离一切思虑,对于得与无得、非有得非无得都能完全通达。这样通达之后,对于语言及语言之道,非语言及非语言之道,所生及所生之道,全都无知无见。这样通达之后就能远离我见,安住平等见,如实了知,这就叫做通达无我法。这是一切佛的根本法,是一切佛的法眼,是一切佛所归向之处。
是時阿難聞佛所說又復讚言:「善哉世尊!善說此法!我等聞已信解受持。」
这时阿难听了佛陀的话,再次赞叹道:太好了世尊!您说得真妙!我们听后都能理解并牢记在心。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我今為汝重復宣說,汝當諦聽諦受,如善作意,記念思惟。阿難!當知無有色相可得,離諸我執如實了知,既了知已觀想此身,破壞不實非所愛樂。如是觀察,離諸色相不生我執,我相滅已即了此身破壞不實,如是得住平等見。住是見者,即於諸蘊了達皆空,諸蘊既空,我及色相於何有見?
那时,世尊告诉阿难说:我现在为你再次宣说,你应当仔细聆听、认真领受,如理作意,铭记思维。阿难!要知道并没有真实的色相可以获取,远离一切我执如实了知,既已了知便观想此身,虚幻不实并非真正可贪爱之物。如此观察,远离种种色相不再生起我执,我相灭除后便能明白此身虚幻不实,这样便能安住平等正见。安住此见者,即能通达五蕴皆空,五蕴既空,我与色相又何处可见?
「復次,阿難!當知識所住處有其七種,非識住處有其二種。七識住處者:所謂若有色有眾生,種種身種種想,是為第一識所住處。若有色有眾生,種種身一想,所謂初禪天,此為第二識所住處。若有色有眾生,一身種種想,所謂二禪天,是為第三識所住處。若有色有眾生,一身一想,所謂三禪天,是為第四識所住處。若無色無眾生,彼一切處離諸色想,都一虛空,所謂空無邊處天,是為第五識所住處。若無色無眾生,彼一切處離於空想,都惟一識,所謂識無邊處天,是為第六識所住處。若無色無眾生,彼一切處離識無邊,都無所有,所謂無所有處天,是為第七識所住處。阿難!二種非識住處者:所謂若有色有眾生,即無想天,是為第一非識住處。若無色無眾生,於彼一切離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即非想非非想處天,是為第二非識住處。」
另外,阿难!要知道识的住处有七种,不是识的住处有两种。七种识的住处是:第一种,如果有色有众生,身形不同、想法不同,这是第一识的住处。第二种,如果有色有众生,身形不同、想法相同,就是初禅天,这是第二识的住处。第三种,如果有色有众生,身形相同、想法不同,就是二禅天,这是第三识的住处。第四种,如果有色有众生,身形相同、想法也相同,就是三禅天,这是第四识的住处。第五种,如果无色无众生,一切地方都离开对色的执着,完全是一片虚空,就是空无边处天,这是第五识的住处。第六种,如果无色无众生,一切地方都离开对虚空的执着,只有识存在,就是识无边处天,这是第六识的住处。第七种,如果无色无众生,一切地方都超越无边识的状态,什么都没有,就是无所有处天,这是第七识的住处。阿难!两种不是识的住处是:第一种,如果有色有众生,但没有思想,就是无想天,这是第一种非识住处。第二种,如果无色无众生,一切地方都超越无所有处,不是有想也不是无想,就是非想非非想处天,这是第二种非识住处。
佛言阿難:「如是有色有眾生,種種身種種想,是為第一識所住處。汝等諸苾芻!當如實了知,於行坐語言,常當稱讚此等法門,廣為他人分別演說。如是乃至第七識所住處,及二非識住處法門,亦復如是,於行坐語言,常當稱讚諸佛所說,生淨信心,如實了知;若了知者,即得慧解脫阿羅漢果。
佛告诉阿难:像这样有物质形态、有生命的存在,具有不同的身体和不同的思想,这就是第一种意识存在的地方。你们各位比丘啊!应当真实地认识清楚,在日常行走、静坐、言谈中,要经常赞叹这些修行方法,并为他人详细解说。同样地,一直到第七种意识存在的地方,以及两种非意识存在处的修行方法,也应当如此,在行走、静坐、言谈中,经常赞叹诸佛所说的教法,生起清净的信心,真实地认识清楚;如果能认识清楚,就能获得智慧解脱的阿罗汉果位。
「復次,阿難!當知有八解脫法門:所謂若內有色觀外色,是為第一解脫。若內無色觀外色,是為第二解脫。若身證清淨解脫,是為第三解脫。若得清淨已離諸色想,觀一虛空無有邊際,此觀成已,是為第四空無邊處解脫。若離空無邊處,當觀於識,識亦無邊,此觀成已,是為第五識無邊處解脫。若離識無邊處已,當觀一切都無所有,此觀成已是為第六無所有處解脫。若離無所有處已,當觀非想非非想處,此觀成已,是為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若離是非想非非想處已,當滅受想住三摩地,彼身證已,是為第八滅受想解脫,如是名為八解脫法門。」
阿难,还有八种解脱法门:
第一解脱是内心有色而观察外色。
第二解脱是内心无色而观察外色。
第三解脱是通过亲身体验清净解脱。
第四解脱是离一切色想,观想虚空无边,成就此观,称为空无边处解脱。
第五解脱是离空无边处,观想识无边,成就此观,称为识无边处解脱。
第六解脱是离识无边处,观想一切皆无,成就此观,称为无所有处解脱。
第七解脱是离无所有处,观想非想非非想处,成就此观,称为非想非非想处解脱。
第八解脱是离非想非非想处,灭除受想,安住三摩地,亲身证得,称为灭受想解脱。
这就是八解脱法门。
佛言阿難:「汝今當知,我先所說七識住處,二非識住處,及八解脫法門,汝等諸苾芻!如我所說如實了知,常當隨喜稱讚,復當如理修行。若於此等法門圓滿通達者,是得二種解脫阿羅漢果。」
佛陀告诉阿难:你现在应当明白,我之前所说的七种识的住处、两种非识的住处,以及八解脱法门,你们诸位比丘!要如同我所宣说的那样真实理解,应当常常随喜赞叹,还要按照正理去修行。如果对这些法门能够圆满通达,就能证得两种解脱的阿罗汉果。
爾時,世尊說此經已,尊者阿難及諸苾芻,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那时,世尊讲完这部经后,阿难尊者和众位比丘都非常欢喜,诚心接受并依照实行。
佛說大生義經
CBETA 编码:T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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