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大生义经
西天译经三藏朝奉大夫试鸿胪卿传法大师臣施护奉 诏译
如是我闻:
我亲自听佛这样说过:
一时,佛在俱卢聚落,与苾刍众俱。是时,尊者阿难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其义甚深,难可了解,惟佛世尊,具正徧知,善能宣说。」作是念已,至明旦时,离于本处来诣佛所。到佛所已,头面礼足,伸问讯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世尊!我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甚深难解,愿佛世尊为我宣说。」
有一次,佛陀住在俱卢聚落,与比丘们在一起。那时,尊者阿难独自在一处静修,深夜时心中生起念头:“缘起之法义理甚深,难以理解,唯有佛陀世尊具备正遍知,能善巧宣说。”这样想着,到了清晨,他离开住处来到佛陀所在的地方。到达后,阿难以头顶礼佛足,问候完毕退到一旁,对佛陀说:“世尊,我独自静修时,深夜想到缘起之法极为深奥难解,恳请世尊为我开示。”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如是,如是。彼缘生法甚深微妙,难见难了复难思察,惟诸圣者具善巧智即能分别,非愚痴者之所晓解。何以故?愚痴众生,此世他世灭已复生,如是轮回,皆由不了缘生法故。阿难!当知诸法皆由因缘展转相生,是故轮回不能断绝。缘生法者,所谓老死,由生为缘即有老死;生法若无老死何有?由是生缘展转相生。所谓水族缘故而生水族,飞禽缘故而生飞禽,众类缘故而生众类,乃至人类缘故而生人类,由是缘故彼彼众生,互相因缘而得生起。阿难!当知此生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故有老死,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当时,世尊告诉阿难说:正是如此。那缘起法甚深微妙,难以看见难以理解又难以思考观察,只有诸位圣者具备善巧智慧才能分辨,不是愚痴者所能明白的。为什么呢?愚痴众生在此世他世死去又再生,这样轮回不息,都是因为不明白缘起法的缘故。阿难!要知道一切现象都是由因缘辗转相生,所以轮回不能断绝。所谓缘起法,就是老死,因为有生作为条件才有老死;如果没有生,哪来老死?因此以生为条件辗转相生。所谓水族因为水族的因缘而生水族,飞禽因为飞禽的因缘而生飞禽,各类众生因为各自的因缘而生各类众生,乃至人类因为人类的因缘而生人类,因此种种众生互相依存而得以生起。阿难!要知道这生起之法是虚妄不实的,不能究竟解脱,这聚集、这原因、这生起、这条件才导致老死,因此老死也是不能究竟的。
「复次,生法以何为缘?所谓有法为缘。因彼有故即起生法;有法若无生法何得?是故有法如前所说,令诸趣类展转相生而不断绝。阿难!当知此有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生法,由是生法亦不究竟。
再者,生的现象依靠什么而产生?答案是依靠存在的现象。因为存在现象的生起,才产生了生的现象;若不存在现象,生的现象从何而来?所以说,存在现象如前所述,使各类生命形态辗转相生而不断绝。阿难!要知道这存在的现象,其实是虚妄不实的,并非究竟真理。这种聚集、这种原因、这种起源、这种条件所引发的生的现象,同样不是究竟的。
「复次,有法以何为缘?所谓取法为缘。由取法故即起有法;取法若无有法何得?阿难!当知此取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有法,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再者,何法以何为缘?所谓执取之法为缘。因执取之法故,即生起有法;若执取之法不存在,有法如何得生?阿难!当知此执取之法,即是虚妄不实之法,并非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以生起有法,因此有法亦非究竟。
「复次,取法以何为缘?所谓爱法为缘。因有爱故即起取法;爱法若无取法何有?阿难!当知此爱缘故即起希求,希求为缘即有所得,以所得故心不决定,由不决定无所厌足,以其内心无厌足故即生喜贪,以贪缘故即生我见,我见生已有所取着,取着为缘心即散乱,由散乱故即起妄语论讼鬪诤、刀杖相治,由是因缘即便造作诸不善业。如此诸业皆由散乱而得生起;若无散乱诸业不生。此散乱法以何为缘?所谓取着为缘。由取着故心即散乱;取着若无散乱何得?此取着法以何为缘?所谓我见为缘取着得起;我见若无即无取着。此我见法以何为缘?所谓喜贪为缘我见得起;喜贪若无即无我见。此喜贪法以何为缘?所谓内心无厌足为缘。以无厌足故即有喜贪;若内心有所厌足即不生喜贪。此内心无厌足法以何为缘?所谓不决定为缘。以不决定故即无厌足;心若决定即生厌足。此不决定法以何为缘?所谓有所得为缘。以有得故即不决定;若无所得心即决定。此有所得法以何为缘?所谓希求为缘。以希求故即有所得;若无希求即无所得。如是诸法,皆由爱与希求互为缘故展转生起。当知爱法有其二种,所谓欲爱、有爱,由此二法生诸过失。阿难!当知此爱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取法,由是取法亦不究竟。
另外,执着的行为以什么为缘?就是以贪爱为缘。因为有贪爱就会生起执着的行为;如果贪爱不存在,执着又从何而来?阿难!要知道由于贪爱的缘故就会产生渴求,有了渴求就会有所得,因为有所得内心就无法安定,由于内心不安定就永远不会满足,因为内心永不满足就会产生喜爱和贪着,由于贪着的缘故就会产生自我见解,有了自我见解就会有所执着,因为执着的缘故心就会散乱,由于心散乱就会引发妄语、争论、斗殴、刀兵相向,因为这些因缘就会造作各种恶业。这些恶业都是因为心散乱而产生的;如果没有散乱,各种恶业就不会生起。这种散乱的心以什么为缘?就是以执著为缘。因为执著的缘故心就会散乱;如果没有执著,散乱又如何产生?这种执著的行为以什么为缘?就是以自我见解为缘,有了自我见解才会产生执著;如果没有自我见解,就不会有执著。这种自我见解以什么为缘?就是以喜爱和贪着为缘,有了喜爱和贪着才会产生自我见解;如果没有喜爱和贪着,就不会有自我见解。这种喜爱和贪着以什么为缘?就是以内心永不满足为缘。因为永不满足才会产生喜爱和贪着;如果内心能够满足,就不会生起喜爱和贪着。这种内心永不满足的状态以什么为缘?就是以内心不安定为缘。因为内心不安定才会永不满足;如果内心安定,就会感到满足。这种不安定的心以什么为缘?就是以有所得为缘。因为有所得内心才不安定;如果无所得,心就会安定。这种有所得的状态以什么为缘?就是以渴求为缘。因为有渴求才会有所得;如果没有渴求,就不会有所得。这些现象都是因为贪爱和渴求互为因缘而辗转产生的。要知道贪爱有两种,一种是欲望的贪爱,一种是对存在的贪爱,这两种贪爱会产生各种过失。阿难!要知道这种贪爱就是虚妄不实的法,并非究竟真理,由于这种积聚、这种因、这种生、这种缘,才产生了执着的行为,所以执着的行为也不是究竟的。
「复次,爱法以何为缘?所谓受法为缘。由受缘故即起爱法;受法若无爱法何有?阿难!当知此受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爱法,由是爱法亦不究竟。
再有,爱法以什么为因缘?就是以受法为因缘。由于有了受的因缘,才会产生爱法;如果没有受法,爱法又怎么会有呢?阿难!要知道这受法,其实是虚妄不实的法,并非究竟。正是由于这集、这因、这生、这缘,才产生了爱法,因此爱法也同样不是究竟的。
「复次,受法以何为缘?所谓触法为缘。由触缘故即起受法;触法若无受法何有?由是眼触为缘内生诸受,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触为缘内生诸受。此等诸受,皆由触法以为缘故。阿难!当知此触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受法,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再者,感受之法的产生以什么为缘?是以接触之法为缘。由于接触之缘便产生感受;如果没有接触之法,感受又从何而来?因此,以眼触为缘,内在产生各种感受,即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同样地,以耳、鼻、舌、身、意触为缘,内在也产生各种感受。所有这些感受,都是因为接触之法为缘而产生的。阿难!应当知道这接触之法是虚妄不实的,并非究竟之道,正是由于这聚集、这因缘、这生起、这条件,才有了感受之法,所以感受之法也不是究竟的。
「复次,触法以何为缘?所谓六处为缘。由六处缘即有触法;六处若无触法何有?阿难!当知此六处法,是虚妄故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而生触法,是故触法亦不究竟。
再有,触法以什么为缘?说的是以六处为缘。因为六处的缘,才有触法;若没有六处,触法哪里会有?阿难!要知道这六处之法,因为是虚妄的所以不究竟,这集、这因、这生、这缘而生出触法,因此触法也是不究竟的。
「复次,六处以何为缘?所谓名色为缘。由名色故即生六处;名色若无六处何有?此名色者,谓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积聚故,即此名色与彼识法,互相为缘和合得生,是为名色。阿难!当知名色法,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六处,是故六处亦不究竟。
再次,六处以什么为缘?就是所谓的名色为缘。因为有名色,才产生六处;如果没有名色,六处如何存在?这名色,指的是色法及心法等法的积聚,这名色与那识法,互相为缘和合而生,这就是名色。阿难!应当知道名色法,是虚妄之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而有了六处,所以六处也不究竟。
「复次,此名色法以何为缘?所谓识法为缘。由识法故即有名色;识法若无名色何有?此识法者,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逻蓝,识法具已无所增减,识因缘故而生诸蕴,如是名色圆满具足,当知此识与彼名色,互相为缘而得生起。
再有,这名为色法的现象以什么为缘?就是所谓的识法为缘。因为有了识法,才会有名色;如果没有识法,名色又怎么存在?这个识法,最初在受生时居于母胎,依托于羯逻蓝,识法一旦具足就不再增减,由于识的因缘而生起各种蕴,这样名色才能圆满具足。应当知道,这个识与那名色,是互为因缘而生起的。
「复次,当知此识缘者即是名色,是故识为名色缘,名色为识缘。由如是故苦果生起,苦果既生即有老死相续而转。由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是故苦果是虚妄法而不究竟。如是因缘,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如是即得一大苦蕴集。」
此外,应当明白此识所依即是名色,因此识是名色的条件,名色也是识的条件。由此缘故,苦果得以产生,苦果一旦产生,老死便接连不断地延续。由于这种聚集、这种原因、这种起源、这种条件,所以苦果是虚妄不实而非究竟的。如此因缘关系:识以名色为条件,名色以六处为条件,六处以触为条件,触以受为条件,这样便形成了一大苦蕴的聚集。
佛告阿难:「汝今当知,诸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如是二种,皆不离名色。阿难!若如是了知,即住平等见,是名了达缘生法。此缘生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即诸佛所归趣处。」是时尊者阿难作是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令我及诸苾刍皆得利乐。」
佛陀告诉阿难:你现在应当知道,一切语言及语言之道,非语言及非语言之道,所生及所生之道,这两种法门都不离名色。阿难!若能这样明了认知,即是安住于平等正见,这就称为通达缘起法。此缘起之法,正是诸佛的根本教法,是诸佛之眼目,亦是诸佛所归向的究竟处。这时尊者阿难赞叹道:善哉世尊!您如此善妙宣说此法,令我及所有比丘皆获得利益与安乐。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受法,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离于我相即无受法。何以故?我法若有受法随生;为由了达我法是空,何有受者?阿难!我及受法二皆灭已,即无所有,住平等见。
那时,世尊告诉阿难说:我现在为你解说无受之法,你应仔细聆听、如理领受,并以善巧之心忆持思维。阿难!当知脱离我相即无受法存在。何以故?若执着有我法,则受法随之而生;唯有彻见我法本空,何处还有受者可得?阿难!我与受法二者俱灭之后,便归于无所有之境,安住于平等正见。
「阿难!受法有其三种,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言乐受者,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乐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乐受是无常法,乐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阿难,感受可以分为三种:快乐的感受、痛苦的感受,以及既不苦也不乐的感受。 所谓快乐的感受,指的是感受的人和所感受的事物。 对于这两者,如果能明白它们都是会消失、会坏灭的,就不会有快乐的感受,也就没有所感受的事物了。 为什么呢?要知道快乐的感受是无常的,快乐的感受消失之后,就没有“我”的执着; 既然没有“我”的执着,那又是谁在感受呢?
「复次,苦受,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苦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苦受是无常法,苦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此外,苦受,指的是承受痛苦的人以及所承受的对象。对于这两者,如果能认识到它们都是无常变化的,就不会有苦受,因此也就没有所承受的对象。为什么呢?要知道苦受是无常的法,苦受消失后,自我的观念也就随之消失;既然没有自我观念,又哪里会有承受痛苦的人呢?
「复次,非苦乐受亦复如是。所谓受者、受法有其二种,若能了达此二是灭坏法,即于苦、于乐及非苦乐,三法平等,即无所受。何以故?此三受法皆是无常竟无有实,此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有受者?
此外,不苦不乐的感受也是如此。所谓的感受和感受的对象有两种,如果能明白这两者都是会消亡的,那么对于苦、乐以及不苦不乐这三种感受,就能平等看待,也就没有什么可感受的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三种感受都是无常的,终究没有真实存在,这些感受消失后,就脱离了自我之相,自我之相既然不存在,哪里还有感受者呢?
「阿难!于汝意云何?当知诸受从心所生,心无转故即内无受者,法无实故即外无所受。是故,阿难!如是了知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为了达无受法故。此无受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阿难!你认为如何?应当明白所有感受都从心念产生,心若不转动则内在没有感受者,诸法并非实有则外在没有所感受的对象。因此,阿难!这样如实了知并安住平等见解,安住此见解者,即是通达无受法的境界。这无受之法,便是诸佛的根本法,是诸佛的智慧眼目,是一切诸佛的究竟归依之处。
是时阿难而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这时阿难又赞叹道:太好了世尊!您说得真妙!我们听完后都深信理解并接受奉行。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我法,汝等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了受无所有即离我见,离我见已住平等见,住是见者于相平等,由平等故即于世间无所生起,了无生已即得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阿难!当知我见不生住平等见,如是即得心善解脱,无知无见及无所得,离诸思惟,于得、无得、非有得非无得而悉了达。如是了达,即于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皆悉无知无见。如是了达已即离我见,住平等见,如实了知,是即名为达无我法。此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那时,世尊告诉阿难说:我现在为你们宣说无我之法,你们要仔细聆听、认真领受,如理作意,牢记思维。阿难!彻知感受本无所有,就能远离我见;远离我见后安住平等见,安住此见者对一切相平等看待。由于平等看待,就不会在世间生起执着;彻底明白无生之理,就能证得"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阿难!应当知道:我见不生而住于平等见,这样就能获得心的善解脱,既无知也无见,更无所得,远离一切思虑,对于得与无得、非有得非无得都能完全通达。这样通达之后,对于语言及语言之道,非语言及非语言之道,所生及所生之道,全都无知无见。这样通达之后就能远离我见,安住平等见,如实了知,这就叫做通达无我法。这是一切佛的根本法,是一切佛的法眼,是一切佛所归向之处。
是时阿难闻佛所说又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这时阿难听了佛陀的话,再次赞叹道:太好了世尊!您说得真妙!我们听后都能理解并牢记在心。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重复宣说,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无有色相可得,离诸我执如实了知,既了知已观想此身,破坏不实非所爱乐。如是观察,离诸色相不生我执,我相灭已即了此身破坏不实,如是得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于诸蕴了达皆空,诸蕴既空,我及色相于何有见?
那时,世尊告诉阿难说:我现在为你再次宣说,你应当仔细聆听、认真领受,如理作意,铭记思维。阿难!要知道并没有真实的色相可以获取,远离一切我执如实了知,既已了知便观想此身,虚幻不实并非真正可贪爱之物。如此观察,远离种种色相不再生起我执,我相灭除后便能明白此身虚幻不实,这样便能安住平等正见。安住此见者,即能通达五蕴皆空,五蕴既空,我与色相又何处可见?
「复次,阿难!当知识所住处有其七种,非识住处有其二种。七识住处者:所谓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一想,所谓初禅天,此为第二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种种想,所谓二禅天,是为第三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一想,所谓三禅天,是为第四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诸色想,都一虚空,所谓空无边处天,是为第五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于空想,都惟一识,所谓识无边处天,是为第六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识无边,都无所有,所谓无所有处天,是为第七识所住处。阿难!二种非识住处者:所谓若有色有众生,即无想天,是为第一非识住处。若无色无众生,于彼一切离无所有处,非有想非无想,即非想非非想处天,是为第二非识住处。」
另外,阿难!要知道识的安住之处有七种,不是识安住之处有两种。七种识的安住处是:第一,有物质形体的众生,身体不同、思想不同。第二,有物质形体的众生,身体不同、思想相同,就是初禅天。第三,有物质形体的众生,身体相同、思想不同,就是二禅天。第四,有物质形体的众生,身体相同、思想相同,就是三禅天。第五,没有物质形体的众生,一切地方都远离物质思想,全是虚空,就是空无边处天。第六,没有物质形体的众生,一切地方都超越虚空思想,只有识存在,就是识无边处天。第七,没有物质形体的众生,一切地方都超越无边识境,什么都没有,就是无所有处天。阿难!两种不是识安住之处是:第一,有物质形体的众生,却无思想,就是无想天。第二,没有物质形体的众生,一切地方都超越无所有处,既不是有想也不是无想,就是非想非非想处天。
佛言阿难:「如是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汝等诸苾刍!当如实了知,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此等法门,广为他人分别演说。如是乃至第七识所住处,及二非识住处法门,亦复如是,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诸佛所说,生净信心,如实了知;若了知者,即得慧解脱阿罗汉果。
佛告诉阿难:像这样有物质形态、有生命的存在,具有不同的身体和不同的思想,这就是第一种意识存在的地方。你们各位比丘啊!应当真实地认识清楚,在日常行走、静坐、言谈中,要经常赞叹这些修行方法,并为他人详细解说。同样地,一直到第七种意识存在的地方,以及两种非意识存在处的修行方法,也应当如此,在行走、静坐、言谈中,经常赞叹诸佛所说的教法,生起清净的信心,真实地认识清楚;如果能认识清楚,就能获得智慧解脱的阿罗汉果位。
「复次,阿难!当知有八解脱法门:所谓若内有色观外色,是为第一解脱。若内无色观外色,是为第二解脱。若身证清净解脱,是为第三解脱。若得清净已离诸色想,观一虚空无有边际,此观成已,是为第四空无边处解脱。若离空无边处,当观于识,识亦无边,此观成已,是为第五识无边处解脱。若离识无边处已,当观一切都无所有,此观成已是为第六无所有处解脱。若离无所有处已,当观非想非非想处,此观成已,是为第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若离是非想非非想处已,当灭受想住三摩地,彼身证已,是为第八灭受想解脱,如是名为八解脱法门。」
阿难,还有八种解脱法门:
第一解脱是内心有色而观察外色。
第二解脱是内心无色而观察外色。
第三解脱是通过亲身体验清净解脱。
第四解脱是离一切色想,观想虚空无边,成就此观,称为空无边处解脱。
第五解脱是离空无边处,观想识无边,成就此观,称为识无边处解脱。
第六解脱是离识无边处,观想一切皆无,成就此观,称为无所有处解脱。
第七解脱是离无所有处,观想非想非非想处,成就此观,称为非想非非想处解脱。
第八解脱是离非想非非想处,灭除受想,安住三摩地,亲身证得,称为灭受想解脱。
这就是八解脱法门。
佛言阿难:「汝今当知,我先所说七识住处,二非识住处,及八解脱法门,汝等诸苾刍!如我所说如实了知,常当随喜称赞,复当如理修行。若于此等法门圆满通达者,是得二种解脱阿罗汉果。」
佛陀告诉阿难:你现在应当明白,我之前所说的七种识的住处、两种非识的住处,以及八解脱法门,你们诸位比丘!要如同我所宣说的那样真实理解,应当常常随喜赞叹,还要按照正理去修行。如果对这些法门能够圆满通达,就能证得两种解脱的阿罗汉果。
尔时,世尊说此经已,尊者阿难及诸苾刍,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那时,世尊讲完这部经后,阿难尊者和众位比丘都非常欢喜,诚心接受并依照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