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名发趣大论.编在南传阿毘昙摩藏之第七。论题虽与北传之发智论(大正藏一五四四)相似.而其内容形式则俱异。传说本论佛为天众说.仅畧以论式示法将舍利弗.而舍利弗再畧说之。虽云在结集时已如是编辑.然依本论内容组织观之.乃在分别说部教义确定之后.故当为最后期所完成者之一。本论内容.为将法集论等所揭之阿毘昙摩论母.二十二种三法.百种二法.或单独.或配列.而作顺说、逆说、前顺后逆说、前逆后顺说.从其生起之条件.而分别因缘等二十四缘.故亦可名为条件论。于三法等之一一.作相缘分、俱生分、缘依分、依止分、相杂分、相应分、问分之七分.当分别其各分处.以二十四缘配列为一根乃至二十四根.再将之顺说、逆说、前顺后逆说、前逆后顺说.从此出生无量无数论式。于中但将可能之论式摘出分别之.可谓烦琐之至矣。于此分别无量无数可能论式.稍为具体之记述者.如相缘分等之广说中仅见于问分之分别.余则不过概举其纯论式.或其论式可能之数耳。因之而欲具体理解是等一一之形式者.有须悉知南方上座部教相之必要.本论之所以为难书者在此。盖欲详知二十二种三法.百种二法等内容.及欲由南方上座部教相.而理解色非色一切法生起之关系者.谓本论为必修之阶梯可也。
本书名为《发趣大论》,编在南传阿毗昙摩藏的第七部。论题虽与北传的《发智论》(大正藏1544号)相似,但内容和形式都不同。传说本论是佛陀为天众所说,仅以简略的论式向舍利弗示意,再由舍利弗略加阐述。虽称在结集时已如此编辑,但从本论内容的组织结构来看,应在分别说部教义确立之后完成,故属于最晚期作品之一。
本论内容是将《法集论》等所载的阿毗昙摩论母——二十二种三法、百种二法,单独或组合排列,进行顺说、逆说、前顺后逆说、前逆后顺说,并依其生起条件,分别因缘等二十四缘,因此也可称为《条件论》。对于三法等每一法类,分为相缘分、俱生分、缘依分、依止分、相杂分、相应分、问分七种,再分别各分之处,以二十四缘配列为一根乃至二十四根,进而顺说、逆说、前顺后逆说、前逆后顺说,由此衍生出无量无数的论式。其中仅摘出可能的论式加以分别,可谓极其繁琐。对于这些无量无数可能的论式,稍具体的记述仅见于问分的分别部分,其余则不过略举纯粹论式或其可能的数量。
因此,若要具体理解这些论式的形式,必须通晓南方上座部的教义,这正是本论之所以艰深的原因。若要详细了解二十二种三法、百种二法的内容,或想通过南方上座部教义理解色法、非色法一切法的生起关系,可说本论是必修的阶梯。
- 論母設置分 一
- 緣分別分 一
- 順三法發趣 七
- 善三法第一 七
- 第一章 相緣分 七
- 一 施設分 七
- 二 廣說分 一二
- 第一節 順 一二
- 第二節 逆 一九
- 第三節 順逆 二八
- 第四節 逆順 三四
- 第二章 俱生分 三九
- 第一節 順 三九
- 第二節 逆 四〇
- 第三節 順逆 四一
- 第四節 逆順 四一
- 第三章 緣依分 四一
- 第一節 順 四一
- 第二節 逆 五〇
- 第三節 順逆 五四
- 第四節 逆順 五八
- 第四章 依止分 六二
- 第一節 順 六二
- 第二節 逆 六四
- 第三節 順逆 六五
- 第四節 逆順 六五
- 第五章 相雜分 六五
- 第一節 順 六五
- 第二節 逆 六七
- 第三節 順逆 七〇
- 第四節 逆順 七二
- 第六章 相應分 七四
- 第一節 順 七四
- 第二節 逆 七五
- 第三節 順逆 七五
- 第四節 逆順 七六
- 第七章 問分 七六
- 第一節 問分分別 七六
- 第二節 問分順答數 一〇〇
- 第三節 問分之逆摘出 一一四
- 第四節 問分逆答數 一一五
- 第五節 問分順逆答數 一七二
- 第六節 問分逆順答數 一七五
- 第一章 相緣分 七
- 善三法第一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