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趣論
本书名为《发趣大论》,编录于南传阿毗达摩藏的第七部。论题虽与北传的《发智论》(《大正藏》第1544号)相似,但内容与形式皆不相同。相传本论是佛陀为天众所说,仅以简要论式向舍利弗开示,再由舍利弗略作阐述。虽传说结集时已如此编辑,但依据本论内容的组织结构来看,应是在分别说部教义确立之后完成的作品,故属于最晚期成就的论典之一。
本论内容是将《法集论》等所载的阿毗达摩论母——二十二种三法、百种二法,或单独、或组合,进行顺说、逆说、前顺后逆说、前逆后顺说,并依其生起的条件,分别以因缘等二十四缘来阐释,因此也可称为“条件论”。
对于三法等每一类,又分为七部分:相缘分、俱生分、缘依分、依止分、相杂分、相相应分、问分,在各自相应的部分,以二十四缘配列为一根乃至二十四根,再依次顺说、逆说、前顺后逆说、前逆后顺说,由此衍生出无量无数的论式。其中仅摘取可能的论式加以分别,可谓极为繁复。
在这些无量无数可能的论式中,稍具具体描述者,如相缘分等的广说,仅见于问分的分别部分,其余则大多只是列举纯论式,或标明论式可能的数目而已。因此,若要具体理解这些论式的每一形式,必须通晓南方上座部的教理,这也是本论之所以难解的原因所在。
若欲详细了解二十二种三法、百种二法等内容,或希望从南方上座部教理出发,理解色法与非色法一切法生起的关联,则本论可谓必修的阶梯。
<ul><li>論母設置分 一</li><li>緣分別分 一</li><li>順三法發趣 七<ul><li>善三法第一 七<ul><li>第一章 相緣分 七<ul><li>一 施設分 七</li><li>二 廣說分 一二</li><li>第一節 順 一二</li><li>第二節 逆 一九</li><li>第三節 順逆 二八</li><li>第四節 逆順 三四</li></ul></li><li>第二章 俱生分 三九<ul><li>第一節 順 三九</li><li>第二節 逆 四〇</li><li>第三節 順逆 四一</li><li>第四節 逆順 四一</li></ul></li><li>第三章 緣依分 四一<ul><li>第一節 順 四一</li><li>第二節 逆 五〇</li><li>第三節 順逆 五四</li><li>第四節 逆順 五八</li></ul></li><li>第四章 依止分 六二<ul><li>第一節 順 六二</li><li>第二節 逆 六四</li><li>第三節 順逆 六五</li><li>第四節 逆順 六五</li></ul></li><li>第五章 相雜分 六五<ul><li>第一節 順 六五</li><li>第二節 逆 六七</li><li>第三節 順逆 七〇</li><li>第四節 逆順 七二</li></ul></li><li>第六章 相應分 七四<ul><li>第一節 順 七四</li><li>第二節 逆 七五</li><li>第三節 順逆 七五</li><li>第四節 逆順 七六</li></ul></li><li>第七章 問分 七六<ul><li>第一節 問分分別 七六</li><li>第二節 問分順答數 一〇〇</li><li>第三節 問分之逆摘出 一一四</li><li>第四節 問分逆答數 一一五</li><li>第五節 問分順逆答數 一七二</li><li>第六節 問分逆順答數 一七五</li></ul></li></ul></li></ul></li></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