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正道菩薩戒論
最極清淨菩薩戒藏持戒行相菩提正道論
向童真妙相文殊菩萨摩诃萨致敬。
向心怀大悲的圣者致敬。 您承担了最难承担的累世修行, 证得无上正觉演说妙法, 唤醒众生种种迷梦。
法界之主授予您补处佛位, 世间自在无人能及, 以清净法藏护佑众生。
愿我触及您如意的莲足尘埃, 随缘成就一切吉祥。 虔诚皈依补处佛子, 顶礼圣者无著双足。
无上尊者宣说妙法, 开示菩萨行的修学次第, 求大乘者当诚心受持。
若有人妄称大乘, 却不辨菩萨道的取舍, 如盲者缺乏慧眼; 或仅止于口头念诵,
对大乘应修的菩萨行—— 圣教所示第一要道—— 不肯精勤修习, 放纵懈怠背离佛陀真义。
此等迷途之心, 犹如脱缰野象狂奔。 若具足上乘善根者, 必当欢喜谛听此法。
有一位名为无著的比丘, 透彻理解论藏的真实义理, 善于辨析各种佛经, 了义与不了义皆能通达。
他还能阐扬世间智慧, 又能分辨论典的根本义, 这是圆满证悟的持明者, 也被称作世间调御师。
他所持的真言具有威力, 能生起殊胜微妙的智慧, 为使佛陀教法长久住世, 他辑录佛经的真实义理。
他在世间住世一百五十年, 圆寂后示现于佛国净土, 虽仍处于生死轮回中, 却能永远体味安乐之味。
未来他将究竟成就, 证得无上大菩提。
圣者无著菩萨行持殊胜妙法,发起广大誓愿。历经多生累劫,积聚无量无边的功德资粮。以精诚之心修持,证得法光禅定,能使自他众生获得究竟解脱,犹如横渡大海,皆达彼岸。他圆满具足抉择诸法的智慧力量,这种境界是其他众生难以测度的。无著菩萨在弥勒菩萨座前,听闻了无量无数的教法,尤其对于大乘修行与果位的深广义理,进行了完整领受。他将这些核心要义汇集编纂,撰写出《瑜伽师地论》中的菩萨地品。
修行菩萨道的人,应当以什么作为根本依止?应当依照佛陀的教导,首先发起殊胜的菩提心。凡发愿修学菩萨道者,必须以持戒为首要修行。若不能修学菩萨戒律,则任何时候都无法证得无上菩提。因此持戒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菩萨修行的第一要道。《菩萨地论》指出:这三类戒律是一切追求大菩提者必修的——过去诸菩萨已修学,未来诸菩萨当修学,十方世界无量现在菩萨正修学。《戒经疏》亦云:凡发无上菩提心者,既入大乘之门,求自利利他,又勤修福慧资粮,自誓成为大乘行者,就应当安住于菩萨净戒。若对波罗蜜多教法中所说菩萨学处不勤修习,或不生敬信,却自称大乘行者,这不过是空谈而已,绝非真实行者。
因此要发菩提心。若不对修学之处生起真实信心并勤加修习,便不能证得无上菩提。追求菩提者,应当以修学为根本途径,精进勤修。《圣三戒经》中说:护光,若有发心修习菩萨道的善男子、善女人等,刚听闻此法时若不能生起真实信心,终究无法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为什么呢?唯有通过修学才能证得菩提,并非不修学就能获得。若不修习便能证得菩提,那么猫兔之类众生也应当能证得无上菩提。为何这样说?因为行为不正者不能证得无上觉悟。若行为不正也能证得菩提,那么仅凭音声言说也应当能证得无上菩提。比如有人宣称"我要成佛,我要成佛",若单凭这句话便能成就,那么无边众生都应当能成就正觉了。
七种别解脱戒律仪, 始终与其他戒律相应。 对于菩萨清净戒律能持, 其他一切皆不如此。
最初应依照别解脱戒及其详细解释来修学律仪戒。摄善法戒则需针对六种心态进行观察和勤修。如《摄决择分》所言:菩萨戒律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律仪戒,其戒相如同佛陀为声闻弟子所简略开示的戒律规范。
什么是摄善法戒?指菩萨在勤修善法戒时,应对以下六种心态善加观察:一轻慢心,二懈怠心,三覆蔽心,四疲劳心,五病患心,六障碍心。若菩萨对善法生起轻视、缺乏信心或傲慢之心,称为轻慢心;若被懒惰、骄慢、放逸等习气缠绕,称为懈怠心;若被贪欲等烦恼盖障所缠缚,称为覆蔽心;因过度勇猛精进而身心疲惫,称为疲劳心;因病痛折磨无力修行,称为病患心;因热衷闲谈等障碍干扰修持,称为障碍心。
对于这六种心态,菩萨应当审察:自己是否生起其中任何一种?其中前三种心态绝对不应生起,若已生起更不应持续。若持续不舍,皆属有过。当疲劳心生起时,若为暂时缓解疲惫以便继续修持善法,则无过失;但若因此彻底放弃修善,则属有罪。病患心现前时,因菩萨无法自主,虽被迫忍受亦无罪过。障碍心现前时,若非自愿陷入其中,或能从中获益,则虽忍受亦无罪;若故意沉溺其中,或明知无益仍不改正,则属有罪。
总之,前三种心态若持续不舍必定有罪;病患心虽持续亦无罪;其余两种心态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罪。
所谓应当依循如此方法,对菩萨戒律善加守护。还应不远离那些善知识,以及勤修菩萨学处之人。这是护持戒律的殊胜方法。此外应当广泛研读《大集经》等经典,进一步学习《菩萨地持论》《集论》,认真听闻领受。倘若对戒律部分不好好听受,便是不明菩萨学处,妄称大乘,欺瞒世人,必被那些受持大乘经典、善于寻求殊胜智慧者所厌弃。对于所闻种种教法,听闻之后应当精进勤修,勿如贫人终日数点他人财宝。《法句经》说:
第五是阻碍法施。颂文说。
前面提到的两种遮罪,以及后面要讲的各种性罪,是指修持菩萨戒的出家比丘学习别解脱戒的根本教诫。别解脱戒有两种规定:一是禁止性罪,二是禁止遮罪。关于性罪的修学规范,后面会详细说明。遮罪又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心念而制定的戒律,如《新疏》中说,比丘众应当严格守护自己所学的戒律,更何况菩萨,为了护持他人,更应修学。因为菩萨护念他人的心,胜过声闻。第二类是为了减少事务、减少劳作、减少贪求而制定的戒律。但菩萨为了利益他人,不受此限制,因此不与声闻共同学戒。这些性戒和两类遮戒,涵盖了所有别解脱戒的内容。如果有人不明白这些道理,妄自宣称:“我是菩萨,我持明咒,即使违背那些戒律,但我有最殊胜的密乘戒,可以放纵行为。”这样说的,即使他具备上述两种戒律,但违背菩萨的戒规,犯下极重的罪业,同时也犯了密乘净戒的粗重罪。正如偈颂所说:
第四种情况是喜欢修习外道的理论。经文说。
比如菩萨摄受徒众时,若怀嫌恨心,不按时给予正确教导和规劝;明知众人缺乏资具,却不从虔诚的长者、居士、婆罗门处如法求取衣物、饮食、卧具、医药等生活所需并适时供给,这类行为属于严重违犯。若因懒惰、懈怠、三心二意或放逸而未去教导、规劝、求取物资,则属非严重违犯。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一、自身患病无力操办;二、转托有能力者代办(即使未亲自教导等)。或因特殊情况:一、为以不教导等方式调伏对方(具体如前所述);二、为遵守僧团制度(即使未教导等)。或在以下情形中:一、明知徒众福德广大、能自筹资具;二、已按所知给予正确教导;三、知众中外道为偷法而来、难以调伏(即使未教导等)。
关于以财物与佛法摄受徒众的规范,前文已详述。
菩萨应当明白,此戒律大致分为八种。即菩萨自我思惟:自己不希望遭受他人施加的八种伤害行为,若能远离这些行为,正是我所希求的。倘若他人违背我的意愿而行伤害之事,便是违背我的追求,令我心中不悦。正如我所希求的,他人也同样如此。菩萨如此审慎思惟后,即使面临生命危险,也不对他人施加这八种违背意愿、令人不悦之事。
哪八种违背意愿、令人不悦之事呢?即杀害生命、不予而取、邪淫、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绮语,以及以手、石块、棍棒等施加的不可爱触。与此相反的,则是长寿、财富丰足、贤良妻室、无有欺诳、眷属和睦、听闻善言、有益之语,以及诸可爱触。这八种便是符合意愿、令人欢喜之事。
如此远离八种违背意愿之事,成就八种如愿之事,即称为菩萨遂求戒。
应当明白这是修习戒波罗蜜的方法。菩萨还应对其余五种波罗蜜及四摄等修行法门全部明了,专心修学。即使现前阶段无法修习其他法门,也不算过失。但为护持自己所修之法,任何时候对其他法门都不应舍弃。
初学大乘菩萨首先应当修习菩萨戒的内容。如果按照全文逐条详细解释,可能会过于繁琐。因此现在简要归纳其要义。依据《菩萨地》的两种注解、《戒品》的两种解释、《学集论》、《入菩萨行论》注解,以及其他关于戒律清净的注疏论典和各种佛经,对于受戒、持戒、忏悔净化的方法等疑难之处,进行广泛深入的辨析讨论。
<row>所有寻求正觉的人,应当依循大乘入正道,广发大乘愿行心,如所立誓善受持。</row><row>修学一切菩萨行,此外再无正觉道。因佛菩萨未开许,或说密乘及显乘。</row><row>开遮不同各异趣,遂多误解起慢见。当知此是下劣人,弃舍大乘妙善道。</row><row>是故若入金刚乘,应依清净经义理,弥勒无著龙树等,所说发心及受戒。</row><row>修习六度以为基,次乃进学金刚乘,此为圆满大乘道,舍此余非真乐因。</row><row>佛菩萨行第一道,清净菩萨戒行相,此于圣教及正理,征引不违非自臆。</row><row>谨依如来密意趣,以显了言为训释,愿以所有恭敬力,恒时祈请妙吉祥。</row><row>大乘道深我智浅,常惧文义有疏失,我今悔愿圣智前,仰请悲愍垂证正。</row><row>今时佛教渐衰微,大乘正道更寥寂,为令圣教久住故,愿此精勤所修善。</row><row>普令一切有情界,一一趣入真实道,由见正道圆满故,如是精进勤修行。</row><row>复愿我于一切生,常蒙妙吉祥加护,如理通达胜乘法,荷度有情弘圣教。</r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