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
弥勒菩萨造
民国 苾刍法尊译
顶礼曼殊室利菩萨
向文殊菩萨致敬。
由知何所断。有余所应证。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
因明了应断除什么,还有应证悟的境界。为阐明这些道理,所以我撰写此论。
此等一切。二类所摄。谓法与法性。法表生死。法性表三乘湼槃。
这一切可分为两类:法与法性。法代表生死轮回,法性代表三乘涅槃。
如所显现二及名言虚妄分别是为法相。无而现者。是为虚妄。分别者谓于一切无义。唯计度耳。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差别之真如。是为法相。无而显现故错乱。是杂染之因。如见幻象等。不见有亦尔。无与现中随缺一种。则错乱不错乱。杂染清净。皆不随转。二者非一非异。以有无有别及无别故。
所显现的二元对立与名相概念,皆是虚妄分别,这就是法相。无实而显现,便是虚妄。所谓分别,即于一切无实义中,仅作计度分别而已。离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差别之真如,即是法相。因无实而显现,故成错乱,此为杂染之因,犹如目睹幻象等。不见实有者亦是如此。若在无实与显现中缺失任一方面,则错乱与非错乱、杂染与清净都将无从生起。二者非一非异,因具有"有无差别"与"无差别"之故。
由六种相通达法为无上。谓相。成立。非一异。所依共。不共。悟入显现能取所取而无实事。相及成立非一异者。如略标说。诸于何流转。彼为所依。谓有情及器世间。器世间如共所了。有情世间有共不共。胎生。名言。摄受。治罚。功德。过失。互为因故。更互增上。故名为共。(颂本有损益二事)依。了。业。乐。苦。死。生。缚。脱。由不共故名为不共。
通过六种相通达法达到无上境界。即:相、成立、非一非异、所依共、不共、悟入显现能取所取而无实义。相及成立非一非异者,如纲要所示。众生流转之处即为所依,即有情世间及器世间。器世间如共同认知,有情世间则有共与不共。胎生、名言、摄受、治罚、功德、过失,互为因果,彼此增上,故称为共。(颂本含损益二事)依、了、业、乐、苦、死、生、缚、脱,因不共故称为不共。
共现似外所取者。即能取识。离识无别义。以共故。不共他心等识为所取者。其等引非等引识亦互非等境。以于非等引前。现自分别故。于等引三摩地行境中。亦现彼影像故。若现似所取非有。则现似能取亦成立非有。故善成立能取所取现而非有。无始等起善成立故。二取非有亦善成立。
共同显现而看似外部所获取的对象,实际上就是能获取的识。离开识之外并无其他真实存在,因为这是共同显现的缘故。不与他人心识等共同显现的部分作为所获取的对象,那些处于禅定与非禅定状态的识也不能互为对方的境界。因为在非禅定状态下,显现的是各自的分别;而在禅定三摩地的境界中,也会显现那些影像。如果显现的所谓所获取的对象并不真实存在,那么显现的所谓能获取的主体也自然不成立。因此,能取与所取看似显现实则非有,这一点已得到充分证明。由于无始以来的习气作用,这一观点已牢固确立。能取与所取二者皆非实有,这一真理也已被圆满证实。
由六种相通达法性是为无上。谓相。依处。决择。触证。随念。悟达彼自性。相如略标说。依处谓一切法。与契经等十二分教一切句身。决择谓依大乘经如理作意所摄一切加行道。触证谓为正见故以见道现量加行亲证领受真如。随念谓如触证为除彼垢之菩提分所摄一切修道。悟达彼自性谓无垢真如。于一切种唯真如现。此即转依圆成实。
通过六种方式通达法性即为无上境界。这六种方式是:相状、依据、抉择、亲证、随念、悟达自性。
相状如简略标明的说法。依据指一切法,以及与契经等十二分教相关的一切文句。抉择指依照大乘经典如理思维所摄的一切加行道。亲证指为了获得正见,通过见道的现量修持直接体认领受真如。随念指如同亲证一般,为去除烦恼垢染而修习菩提分法所摄的一切修道。悟达自性指无垢的真如,在一切境界中唯有真如显现。这便是转依的圆满成就。
由十种相通达转依是为无上。谓通达自性。物。补特伽罗。差别。所为所依。作意。加行。过患。胜利。通达自性谓无垢真如。不现客尘。唯现真如。通达物谓共器识真如转依。契经法界真如转依。不共有情界识真如转依。通达补特伽罗初二真如转依是佛菩萨者。后亦是声闻独觉者。通达差别谓诸佛菩萨有严净佛土差别。法身受用身差别。获得化身差别。以得普见。教授。自在有差别故。通达所为谓宿愿差别。说大乘法所缘差别。于十地中加行差别故。
通过十种通达成就转依最为殊胜。所谓通达自性、通达事物、通达众生、通达差别、通达目的与依据、通达作意、通达修行、通达过失、通达利益。通达自性指远离杂染的真如本性,不显现客尘烦恼,唯显现真如。通达事物指共同世界的识与真如转依,经典法界的真如转依,以及不共众生界的识与真如转依。通达众生指前两种真如转依属于佛菩萨,后一种也属于声闻独觉。通达差别指诸佛菩萨有庄严佛土的差别,法身与受用身的差别,获得化身的差别,以及普见众生、善巧说法、自在度众的差别。通达目的指宿世愿力的差别,大乘法教所缘的差别,以及在十地中修行方法的差别。
通达所依谓由六相通达无分别智故。由六相通达者谓由所缘故。由离相故。由正加行故。由相故。由胜利故。由徧知故。由四相通达所缘。谓说大乘法。于彼胜解。决定。圆满资粮故。由四相通达离相。谓由离所治品。能治品。真如。智法相故。如其次第此即显示永离粗。中。细。长随转相。通达正加行亦有四相。谓由有得加行。由无得加行。由有得无得加行。由无得有得加行。通达性相亦有三相。谓住法性故。由善安住无二取离言说之法性故。无显现故。以二取。言说。根。境。识。器世间不显现故。此显彼相如经所说。无色。无观。无示。无对。无住。无现。无了。无依。是无分别智。显现故。由见一切法。如虚空故。见一切行如幻等故。通达胜利有四相。谓得圆满法身故。得无上乐住故。得见说自在故。通达徧知亦有四相。谓对治徧知故。自相徧知故。差别徧知故。业徧知故。其对治徧知谓无分别智。是五种无执之对治。谓执着法。人。变坏。异。损减。自相徧知谓不作意。超寻伺。寂静。自性义。取相。离彼五事是此自相。差别徧知谓由无分别。非一分性。无住性。毕竟性。无上。五相差别故。业徧知谓远离诸分别。给无上安乐。令离烦恼所知二障。其后得智。悟入一切所知相。严净佛土。成熟有情。给一切相智。五种业差别。通达作意者。如云。菩萨欲证无分别智。当如是作意。由无始时来不知真如。虚妄分别一切种子。是现似不实二取之因。于彼能依亦异。其因及果。虽现似有而非真实。由如是现。法性不现。由彼不现法性则现。菩萨如是如理作意。便能通达无分别智。由如是缘。便达缘唯识。由缘唯识便能通达一切义无得。由一切义无得便能通达唯识亦无所得。由彼无得便能通达缘二无别。其二俱无得。即无分别智。此无境无得。是一切相无得所显故。
通达所依是指通过六种相来通达无分别智。通过六种相通达是指通过所缘、离相、正加行、相、胜利和遍知来通达。
通过四种相通达所缘,即宣说大乘法,对其生起胜解,决定信受,圆满资粮。通过四种相通达离相,即远离所对治品、能对治品、真如和智法相。依次显示永离粗、中、细、长随转相。
通达正加行也有四种相,即有得加行、无得加行、有得无得加行、无得有得加行。通达性相有三种相,即住法性,因善安住无二取离言说的法性;无显现,因二取、言说、根、境、识、器世间不显现;此显示其相如经所说:无色、无观、无示、无对、无住、无现、无了、无依,是无分别智。显现故,因见一切法如虚空,见一切行如幻等。
通达胜利有四种相,即得圆满法身,得无上乐住,得见说自在。通达遍知也有四种相,即对治遍知、自相遍知、差别遍知和业遍知。
对治遍知指无分别智是五种执着的对治,即执着法、人、变坏、异、损减。自相遍知指不作意、超寻伺、寂静、自性义、取相,离此五事即是自相。差别遍知指由无分别、非一分性、无住性、毕竟性、无上五种差别。业遍知指远离诸分别,给予无上安乐,令离烦恼所知二障。其后得智,悟入一切所知相,严净佛土,成熟有情,给予一切相智五种业差别。
通达作意者,如说:菩萨欲证无分别智,当如是作意。由无始时来不知真如,虚妄分别一切种子,是现似不实二取之因。于彼能依亦异,其因及果,虽现似有而非真实。由如是现,法性不现;由彼不现,法性则现。菩萨如是如理作意,便能通达无分别智。
由如是缘,便达缘唯识;由缘唯识,便能通达一切义无得;由一切义无得,便能通达唯识亦无所得;由彼无得,便能通达缘二无别。其二俱无得,即无分别智。此无境无得,是一切相无得所显。
加行通达有四种相。谓胜解行地。由胜解加行故。是决择位。于初地中由各别内证加行故。是触证位。未净六地中由善修习加行故。清净三地中亦尔。是随念位。于佛地中由究竟加行故。佛事任运无间故。是到达自性位。通达过患谓若无转依有四种过。谓无不起烦恼所依之过。无发起道所依之过。无般涅槃补特伽罗安立名言所依之过。无安立二种菩提差别名言所依之过。与彼相违有转依。应知即是四种胜利。
加行通达有四种相。在胜解行地,由于胜解加行的缘故,是决择位。在初地中,由于各自内证加行的缘故,是触证位。在未清净的六地中,由于善修习加行的缘故,以及在清净的三地中也是如此,是随念位。在佛地中,由于究竟加行的缘故,佛事自然无间断运行的缘故,是到达自性位。
通达过患指的是如果没有转依,会有四种过失:没有不起烦恼的所依的过失,没有发起道的所依的过失,没有般涅槃补特伽罗安立名言的所依的过失,没有安立两种菩提差别名言的所依的过失。与之相反,有了转依,应当知道就是四种胜利。
当知彼等实相如实通达转依。
应当明白他们真实了知实相,如实证得转依。
无法显现。如梦幻等。转依之喻。如虚空金水等。
无法显现的真相,如同梦境、幻影般虚妄不实;而转依的比喻,则像虚空、纯金、净水一样,清净无染,本自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