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論
向文殊菩萨致敬。
因明了应断除什么,还有应证悟的境界。为阐明这些道理,所以我撰写此论。
这一切可分为两类:法与法性。法代表生死轮回,法性代表三乘涅槃。
所显现的二元对立与名相概念,皆是虚妄分别,这就是法相。无实而显现,便是虚妄。所谓分别,即于一切无实义中,仅作计度分别而已。离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差别之真如,即是法相。因无实而显现,故成错乱,此为杂染之因,犹如目睹幻象等。不见实有者亦是如此。若在无实与显现中缺失任一方面,则错乱与非错乱、杂染与清净都将无从生起。二者非一非异,因具有"有无差别"与"无差别"之故。
通过六种相通达法达到无上境界。即:相、成立、非一非异、所依共、不共、悟入显现能取所取而无实义。相及成立非一非异者,如纲要所示。众生流转之处即为所依,即有情世间及器世间。器世间如共同认知,有情世间则有共与不共。胎生、名言、摄受、治罚、功德、过失,互为因果,彼此增上,故称为共。(颂本含损益二事)依、了、业、乐、苦、死、生、缚、脱,因不共故称为不共。
通过十种通达成就转依最为殊胜。所谓通达自性、通达事物、通达众生、通达差别、通达目的与依据、通达作意、通达修行、通达过失、通达利益。通达自性指远离杂染的真如本性,不显现客尘烦恼,唯显现真如。通达事物指共同世界的识与真如转依,经典法界的真如转依,以及不共众生界的识与真如转依。通达众生指前两种真如转依属于佛菩萨,后一种也属于声闻独觉。通达差别指诸佛菩萨有庄严佛土的差别,法身与受用身的差别,获得化身的差别,以及普见众生、善巧说法、自在度众的差别。通达目的指宿世愿力的差别,大乘法教所缘的差别,以及在十地中修行方法的差别。
通达所依是指通过六种相来通达无分别智。通过六种相通达是指通过所缘、离相、正加行、相、胜利和遍知来通达。
通过四种相通达所缘,即宣说大乘法,对其生起胜解,决定信受,圆满资粮。通过四种相通达离相,即远离所对治品、能对治品、真如和智法相。依次显示永离粗、中、细、长随转相。
通达正加行也有四种相,即有得加行、无得加行、有得无得加行、无得有得加行。通达性相有三种相,即住法性,因善安住无二取离言说的法性;无显现,因二取、言说、根、境、识、器世间不显现;此显示其相如经所说:无色、无观、无示、无对、无住、无现、无了、无依,是无分别智。显现故,因见一切法如虚空,见一切行如幻等。
通达胜利有四种相,即得圆满法身,得无上乐住,得见说自在。通达遍知也有四种相,即对治遍知、自相遍知、差别遍知和业遍知。
对治遍知指无分别智是五种执着的对治,即执着法、人、变坏、异、损减。自相遍知指不作意、超寻伺、寂静、自性义、取相,离此五事即是自相。差别遍知指由无分别、非一分性、无住性、毕竟性、无上五种差别。业遍知指远离诸分别,给予无上安乐,令离烦恼所知二障。其后得智,悟入一切所知相,严净佛土,成熟有情,给予一切相智五种业差别。
通达作意者,如说:菩萨欲证无分别智,当如是作意。由无始时来不知真如,虚妄分别一切种子,是现似不实二取之因。于彼能依亦异,其因及果,虽现似有而非真实。由如是现,法性不现;由彼不现,法性则现。菩萨如是如理作意,便能通达无分别智。
由如是缘,便达缘唯识;由缘唯识,便能通达一切义无得;由一切义无得,便能通达唯识亦无所得;由彼无得,便能通达缘二无别。其二俱无得,即无分别智。此无境无得,是一切相无得所显。
应当明白他们真实了知实相,如实证得转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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