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谛聚中想阴品第七十七
问曰:何法为想?答曰:取假法相故名为想。所以者何?如经中说:有人少想、有人多想、有人无量想、无所有想。而实无此多少等诸法,故知想者取假法相。是想多在颠倒中说,如说无常中常想颠倒、苦中乐想颠倒、无我中我想颠倒、不净中净想颠倒,亦于信解观一切入等中说。又以想三种差别取缘,谓怨、亲、中人,于是缘中次生三受,受生三毒,故想有过。想有过故佛说应断,如说眼见色莫取想,故知取假法相是名为想。
问:什么是想?答:执着虚假表象就称为想。为什么呢?就像佛经中所说:有人念头少、有人念头多、有人念头无量、有人执着无所有。但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些多少等真实法体,由此可知想就是执着虚假表象。这种想多半是在颠倒认知中说的,比如在无常中产生常的颠倒想、在苦中产生乐的颠倒想、在无我中产生我的颠倒想、在不净中产生净的颠倒想,也在信解观想十一切处等修行法门中提到。又因为想会因三种不同对象产生执着,即怨恨的人、亲爱的人和普通人,在这些对象上依次产生苦受、乐受、舍受,由感受又产生贪嗔痴三毒,所以想是有过失的。正因为想有过失,佛陀教导应当断除想,如说眼睛看见色境时不要执着想相,由此可知执着虚假表象就称为想。
问曰:取假法为想,此义不然。所以者何?此想能断烦恼。如经中说:善修无常想故,能断一切欲染色染及无色染,一切戏掉我慢无明。故知非但取假法想,取假法想则不应能断诸烦恼。答曰:此实智慧,以想名说。如说受者于一切得解脱,亦说以意断诸烦恼。又如说以不黑不白业能尽诸业,亦说信能渡河、一心渡海、精进除苦、慧能清净,而实以慧得渡,不以信等,如是智慧以想名说。又经中说以慧为刀,如说圣弟子以智慧刃断诸烦恼,故知慧能断结非是想也。又三十七圣道品中不说想名,故不断结。又经中说知者见者能得漏尽,非不知见者。又三无漏根中说,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皆以知为名。又佛说慧为慧品、解脱知见品。又说无禅不智、无智不禅。又《次第经》说:持净戒者则心不悔,乃至摄心得如实知。又法智等皆以慧为名。又三学中慧学最胜,亦说智慧具足、解脱知见具足。又七净中说知见净。又佛说正知一切法故,名无上智慧,想无如是说。又理应用慧断诸烦恼,不是想也。所以者何?如《大因缘经》说:若义入修多罗,不违法相、随顺比尼,是义应取。又说于正义中置随义语,于正语中置随语义,故经虽说无常想等能断诸结,理应是慧。又说无明是烦恼根,离无明故慧得解脱,故以慧断诸烦恼。
问:认为想只是对假象的认知,这种观点并不正确。为什么呢?因为这种想能够断除烦恼。就像经中所说:通过善修无常想,能够断除一切欲望、色欲和无色界的染着,以及一切戏论、散乱、我慢和无明。所以可知想并非仅仅是对假象的认知,如果只是对假象的认知,就不应该能够断除各种烦恼。
答:这其实是真实的智慧,只是借用"想"这个名称来说。就像经中说"受者于一切得解脱",也说"以意断诸烦恼"。又如说"以不黑不白的业能尽诸业",也说"信能渡河、一心渡海、精进除苦、慧能清净",而实际上是以智慧得以渡过,不是靠信心等,同样的道理,这里是智慧而借用"想"的名称来说。
又经中说以慧为刀,如说圣弟子以智慧之刃断除烦恼,所以知道是智慧能断除结缚,不是想。又三十七道品中不说想名,所以想不能断结。又经中说"知者见者能得漏尽,非不知见者"。又三无漏根中说"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都以"知"为名。又佛说慧为慧品、解脱知见品。又说"无禅不智、无智不禅"。
又《次第经》说:持净戒者则心不悔,乃至摄心得如实知。又法智等都以慧为名。又三学中慧学最胜,也说智慧具足、解脱知见具足。又七净中说知见净。又佛说正知一切法故,名无上智慧,想没有这样的说法。
又按理应当用慧断诸烦恼,不是想。为什么呢?如《大因缘经》说:若义理合乎经教,不违背法相、随顺戒律,这个义理就应当采纳。又说在正义中放置随义语,在正语中放置随语义,所以经中虽说无常想等能断诸结,按理应该是慧。又说无明是烦恼根,远离无明故慧得解脱,所以是以慧断诸烦恼。
问曰:汝言诸想取假法相,以何为相?答曰:有人以假法为相,假法有五:一过去、二未来、三名字、四者相、五者人。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人因五阴成,相无成因故非假名。
问:你说各种想取都是执着于假有的表象,那么这些表象到底是什么?
答:有人认为假有的表象有五种:一是过去的事物,二是未来的事物,三是名称概念,四是外在形相,五是众生个体。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为什么呢?因为众生个体本就是由五蕴和合而成,而外在形相根本没有形成的基础,所以不能称为假名。
问曰:今相义云何?答曰:缘即是相。何以知之?如说师子兽王立河此岸,取彼岸相,截流而渡,若不相当则还此岸,至死不舍。是经中以树木等为相。又说比丘示相,是中亦以衣等为相。又说世尊现如是相。又说宰人因王食故取所嗜相。又说明旦是日出相。又说三相,所谓摄相、发相、舍相。是中即以摄等为相,随念何法心系在缘是名摄相。又诸天退时先五相现,是中即以五法为相。故知不以假法为相,亦非行阴所摄。又舍利弗取富楼那面貌等相。又经中说眼见色不取相。又法印中说:若比丘自见断色声等相,我未说是人得清净知见。以此故知缘即是相,非假法也。
问:现在说的"相"是什么意思呢? 答:所缘取的对象就是相。怎么知道呢?就像经中说的:狮子作为兽王站在河这边,认准对岸的目标,横渡急流,如果目标不准确就会返回此岸,至死都不会放弃。这部经中用树木等作为相。又说比丘示现相,这里也是用衣服等作为相。又说世尊显现这样的相。又说厨师因为要给国王备膳,所以会观察国王的饮食偏好。又说黎明是日出的征兆。还说三种相:就是摄相、发相、舍相。这里就是把摄持等作为相,随着忆念什么法,心系在所缘的对象上,这就叫做摄相。还有诸天退转时先有五种相显现,这里就是把五种法作为相。由此可知不是以假立的法为相,也不是行阴所摄的。又如舍利弗认取富楼那的面容等相。经中又说眼看见色而不取相。法印中也说:如果比丘自以为断除了色声等相,我还没有说这人获得了清净的知见。根据这些可以知道所缘取的对象就是相,并不是假立的法。
问曰:缘非是相。所以者何?无相三昧亦有缘故。又说见色已不取相。若缘是相,云何取色而不取相?答曰:相有二种,有过相、无过相,遮过相故说见色不取相。无相者缘亦有过,后灭谛中当广说,谓灭三心故名无相。初入行者非一切相尽是过也,若取摄相发舍相等是则无过。又涅槃名无法,故不应为难。如说若取法相不能为污,取假名相则生烦恼。所以者何?取怨亲等差别相故生忧喜等,从此能生贪恚等过。故知取假法相是名为想也。
问:缘起不是事物的表象。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相定境中同样存在缘起。而且经典中说"看见色相而不执着表象"。如果缘起就是表象,又怎么可能感知色相却不执着表象呢?
答:表象可分为两种:有过失的表象和无过失的表象。佛陀说要避免执着有过失的表象,因此教导看见色相不取表象。所谓无相,是指缘起中也存在过失,这在后文解说灭谛时会详细阐述,即灭除三种妄心才称为无相。但初学修行者并非所有表象认知都是过失,如果是为了把握事物整体特征而引发平等舍心,这种认知就没有过失。
再者,涅槃本是不可言说的境界,不应以此质疑。正如经中所说:把握事物本质不会造成染污,但执着虚假名相就会产生烦恼。为什么呢?因为一旦区分怨家亲眷等差别相,就会产生忧喜情绪,由此引发贪嗔等过失。由此可知,执着虚假名相才是需要破除的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