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坛。就人间房屋所宜。
然亦须坛外四面。能围绕经行。
第二圆坛。是酌古准今所立。
于两门分上下。其制精通明辨。则颇可行。但须另建坛屋矣。
此后再立一大圆坛图。以事必心安。量无涯涘。故称吾性而图之也。
此遇心力并到时。颇可建。花严楼阁。弹指门开。莫作难易想。
論曰。此以十柱成一亭。每柱左右各一席。席皆微偏向內。兩席之間。一門一階。廢其七。用其三。柱各一旛。兩柱間各一燈。旛之背一鏡。鏡在柱內。旛在柱外。中之五席(一二三及二十四二十五)。左右皆燈。背面皆鏡。十燈十燈。十鏡十鏡。以表無盡重重之義也。亭徑三丈。圍九丈。階去地七尺。亭之簷。高於階一丈四尺。兩柱相去九尺。柱外至簷五尺。此五尺中。除內尺五為席之外半。除外尺五為亭畔倚闌。中餘二尺。以備外繞經行也。中階唯真靈出入行之。主表出入。由左右階。左右柵門。香燈司鎖。餘人不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