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享親祭祖之疑(四問)
客曰。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为养亲杀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禮有云。善則歸親。過則歸己。人子之道也。己則不殺。獨為養親而殺。是歸過于親矣。於心忍乎。或不得已。用三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為己殺。是為三淨肉)。及自死肉。奉之。是或兩全之道也。
客曰人子报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
答曰。倘谓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过数次。不其馁。而若谓馁不馁不系乎此。则祭亦不过人子之心耳。岂宰割造业。而可谓尽心乎。且孝子养亲。犹需仁人之粟。杀物命而登鼎爼。累父母多生业障。何不仁如是。
客曰。子孙设祭。祖宗来享乎。抑不来享乎。
答曰。据中阿含经说祖宗若生鬼道。子孙能以精诚致之。则来享。若在天道。以受乐故。不肯来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来享。若生人道。别有六亲。不复来享。为子孙者。但当诚其意。敬其事。勿恣杀以重亡者之过。勿忘斋以乱临祭之心。斯可矣。不必问祖宗之来享否也。
客曰。梁武帝以面为牺牲。作史者。论为不血食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礼也。
答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則仁可知。梁武帝殺六貴。灌壽陽城。是其不仁也。若以麵牲而論。則在神免血食之愆。在物獲全生之幸。正其仁也。至於天下之失。乃國運使然耳。如以麵牲之故。則陳隋諸君。豈不用太牢。何亡之速耶。蓮大師曰。作俑者。象人以葬。孔子斥為無後。則象牲以祭。仁人猶不能滿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哉○按梁武帝即位後。斷酒禁肉。休民息兵。頻書大有。自晉至隋。稱小康者。莫如梁武。享國四十九年。壽八十有六。厥後子孫仕唐。八葉宰相(唐書)。史臣以其奉佛。沒其所長。任意詆毀。豈善善從長之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