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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華嚴懸談會玄記 · 第十八"
description: "元代普瑞法师所集《華嚴懸談會玄記》是华严宗重要注疏。该书对唐代澄观《华严经疏》玄谈部分进行集注，融汇宗密、净源等诸家学说，系统阐释华严教义中的判教思想、一真法界观及圆融无碍理念。其内容涵盖经题释义、撰疏因缘、藏教所摄、义理深广等十大范畴，展现华严宗对宇宙万法互摄互入的哲学建构。作为华严学承前启后的关键文献，该著不仅是研究华严宗教理的核心典籍，更是汉传佛教哲学体系化的重要里程碑，对东亚佛教思想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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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嚴懸談會玄記卷第十八

蒼山再光寺比丘　普瑞集

疏提胃雖說戒善等者，玄義云：彼經但明五戒，不明十善，唯是人教，則非天教。縱以此為人天教者，諸經皆明戒善，亦應是人天教耶？又彼經云：五戒為諸佛之母欲求佛道讀是經欲求阿羅漢讀是經。又云：欲得不死地佩長生之符服不死之藥持長樂之印。長生符者，即三乘法是；長樂印者，即泥洹道是。云何獨言人天教耶？又云：五戒，天地之根，眾靈之源。天持之，和陰陽；地持之，萬物生。萬物之母，萬神之父，大道之元，泥洹之本。又四事本四大，五陰本，六衰本六塵。四事本淨，五陰本淨，六衰本淨。如是等意，窮源極妙之說。云何獨是人天教耶？餘引不起等，與今抄同。言又違密迹經者，疏主新加也。

鈔：提胃、波利者，行集經云：一名帝利富婆，此云胡苽。舊名提胃；二名跛棃迦，此云金挺。舊名波梨。此二居士者，身居俗室，道同真侶，即居家士夫也。百法鈔云：是碎葉國人，因與五百賈人南海採寶，遂至如來成道之處。菩提樹神現霖霪，車馬泥滓，不能前進。遂祭樹神，欲希止雨。樹神報言：悉達太子於此成道。汝若供養，功德無窮。提胃聞已，即往佛所，說偈問言：未審誰家子親族是何人安然寂不動今者何所須。世尊答曰：我是金輪王淨飯王太子成道來七日無人施我食。於是提胃即獻蜜󰉓。如來受已，即說三歸、五戒等。言鑽龜易卜者，是將此土陰陽之名，以目西域陰陽之法也。

▲言四天王奉鉢者，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是過去維衛佛鉢。入涅槃後，龍王將在宮中供養。釋迦成道，龍王送至海水上，四天王欲取，化為四鉢，各得一鉢，以奉如來。如來受已，重疊四鉢在於左手，以右手按，合成一鉢。此是紺琉璃石鉢也。

▲鈔：此約小乘相者，結前雖說戒善也。

▲不妨為大者起後得道，皆通三乘也。

▲言五逆者，法華疏引薩遮尼乾子經云：一、破塔壞寺，焚燒經像，竊盜及用三寶財物；二、謗三乘法，言非聖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三、於一切出家人所，若有戒，若無戒，持戒破戒，打罵訶責，說其過失，禁閉牢獄，或挽袈裟，逼令還俗，責役駈使，責其法調餘處或云課調債負，斷其命根。故大集經云：說一破戒比丘過，過出萬億佛身血；四、殺父，害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起大邪見，謗無因果，長夜修行十不善業。此是大乘五逆。若小乘說五逆者，即是此中第四所攝。言四大本淨者，淨是空義。寂照云：皆了本空故。決擇記云：悟彼性空，舉體即真。百法鈔云：於四大等中，二我本無，故云本淨。

▲鈔：得不起法忍者，即無生忍。菩提留支云：即是初地無漏智印，忍無生之理故。或是八地。仁王五忍中第四無生忍三品，是七、八、九地，此當中品。柔順忍者，順後無生，即四、五、六地，分順忍為三品故。五忍者，一、伏忍，二、信忍，三、順忍，四、無生忍，五、寂滅忍。明知不只是人、天教也。

▲言三百龍王得不起法忍者，問：龍趣難身，何能入聖？答：願力為龍，非是業繫，豈礙聖道？亦猶獨覺出無佛世，豈為難耶？

▲鈔：又普曜等者，經具云：佛宿夜七日，不從坐起，觀察道樹，化七十一億，令生道心。思惟寂然，地六種震動。時有梵天，厥號識乾，見佛新得道果，快坐七日，未有獻食者。時有離胃波利五百賈人，以識乾力故，使躓不行。天說偈言：如來成佛道所願已滿足汝等貢上食因是轉法輪。時五百賈人獻佛󰉓蜜，四天王奉鉢。如來呪願畢已，即食。食已，即為授記言：已是得本，於將來世，諸賈客等當得作佛，名曰密成如來，十號具足。今云齊成，應是密字。

▲鈔：提胃塔者，探玄記第八云：真諦三藏引十二因緣經，八人應起塔：一、如來露盤八重已上，二、菩薩七重，三、緣覺六重，四、羅漢五重，五、那含四重，六、斯陀含三重，七、須陀洹二重，八、輪王一重。見輪王塔，不得作禮，非以聖人故。今提胃已得不起法忍，即初地等應起七重露盤之塔，故鈔偏舉之。不爾，何忽言其塔耶？

▲鈔：此經即大寶等者，此經總四十九會，百二十卷。今疏所引別行經，檢大寶積當密迹金剛力士會，四十九會中當第三會也。言卷當第八者，然第三會起自第八卷，今所引者，即第十一卷末，并十二卷初文也。經文稍廣，不能繁引。要者，尋彼是西晉竺法護譯。

鈔揀去不定等者，寂照、會解皆引廣鈔云：初空後有，先大後小，是不定也。今揀去之，則先小後大，初有後空之判無失，非謂指前不定教也。指玄等正是指前不定教也。彼於漸、頓中不定，故前抄云：金光明經既非第一頓教，又非第二漸中末後而明常住，明是不定，故頓、漸中不定也。此唯漸教五時中不定也。故云揀去不定，則無尅定之失。評曰：今詳抄意，指玄之義似長也。既前抄云又非第二末後而明常住，豈非亦約漸教五時明不定教耶？況今抄云不違密迹等經者，以上難五時之教有二例難：一、約所立時難，二、約所立名義難。初、約時者，如難第二時中云：十二年後，方制廣戒。又云：始從得道，乃至涅槃，常說般若。難第五時，有小乘見。難人、天教，即引密跡經。鈔舉第四等上三難，意云：此之四難，皆揀去之，以屬前不定教攝故。非謂揀去前不定故，而不用之也。故云揀去不定。故集玄云：顯不定教順理也。二、約所立名義難者，如第一難有相教，而言有空等；乃至難提胃經，謂通三乘等。今從多分說，亦不成過也。故抄云不違自所立名義也。

疏後魏光統律師等者。傳云：慧光，姓楊氏，定州盧人。年十三，隨父入洛。四月八日，往佛陀禪師所，從受三歸。陀異其眼光外射如𦦨，深惟必有奇操，留之誦習博通，人號聖沙彌也。陀曰：此沙彌非常人，若受大戒，先宜聽律。律是慧基，若初依經論，必輕戒綱。於道覆律師所聽習。後從辨公參學經論，聲揚趙郡。會佛陀任少林寺主，勒那初譯十地，光預其席。自此地論流傳，命章開釋。四分一部草創，并其華嚴、涅槃、維摩、十地、持地等，並疏其奧旨。初在京洛，任國僧教，後轉為國統，故云光統。

鈔孝文見重等者，傳云：孝文敬隆誠至，別處禪林，鑿石為龕云云。見本傳。後隨帝南遷，定都伊洛。復設靜院，敕以處之。而愛幽栖，林谷是託。屬往嵩岳，高謝人世。有敕就少室山為之造寺，今之少林是也。後知則天所取，遂指山水，透谷而西流，尋水而西去。時又入洛，將度有緣。時慧光年十二，在大街井欄上反蹋蹀堶音陀，拋磚戲也，一連五百。眾人諠競，異而觀之。佛陀因見而恠曰：此小兒世戲，有功道業，亦應不昧。意欲引度，權以杖打頭，聲響清徹。既善聲論，知堪法器，乃問：能出家不？光曰：固其本懷耳。遂度之前傳云四月八日徃少林者，應今許後十三歲方出家也。又令弟子道房度沙門僧稠。此化行東夏，唯此二賢。得道之記，諒有深擬。言稠禪師得道者，傳曰：僧稠姓孫，元出昌黎，末居鉅鹿之癭陶焉。幼學世典，備通經史。徵為大學博士，講解墳索，聲蓋朝廷。將處觀國，羽儀廟廷，道機潛扣，欻厭世煩，一覽佛經，渙然神解。時年二十有八，投鉅鹿景明寺僧寔法師出家。初從道房禪師受行止觀，房即佛陀之神足也。既受禪法，北游定州嘉魚山，斂念久之，得定。常依涅槃聖行四念處法。居五夏，又詣趙州漳洪山道明禪師受小六時勝法。鑽仰積序，節食鞭心。九旬食米唯四升，石上單敷，不覺晨夕。布縷入肉，挽而不脫。或煑食未熟入定，並為禽獸所噉。又常修死相，遭賊所之。無畏仍為說諸業行，皆摧弓箭，受戒而去。又嘗於鵲山靜坐，有神來嬈，抱肩築腰，氣𭊌項上。師以死要心，因證入深定。經九旬起定，情想澄然，覺世間全無樂者，便詣少林，呈己所證。佛陀曰：自葱嶺已東，禪學之最，汝其人矣。故今云得道也。乃更授深要，住嵩岳寺等。後詣懷州西王屋山，修習前法。聞㵎下兩虎交鬪，咆響震巖，經日不已。遂持錫解之，虎各分退。廣如彼說。

疏上達下，上妙智慧，了達隨分階昇佛境界人也。解脫者，即作用解脫，或通離障。究竟果德者，揀因德也。圓極者，揀偏也。祕密者，權、小不測故。六相、十玄等，名自在法門也。

鈔：不同延公大小等者，以後刊定難中，正約機難頓漸，故今揀此不同。延公約機，今亦約化儀以立，故致刊定所難皆通也，故今預揀之。

疏此亦約化儀以立者，以前南中諸師所立三教約於化儀故。此云亦更有一義，如抄中釋二句。疏文有二義釋：一云：上句總標二教，故標寬也；下句唯局漸教，故釋狹也。二云：言前、後者，通釋三教，前漸，次頓，後圓，但說有前、後故。

鈔：義多順理者，以判華嚴為圓。此師創意多順道理，故且不辨其違。然於漸中不分權實，亦有小違，非全無也。

▲鈔：同時說空、不空者，只是一會中說，故名同時。非一念中名同時說，不濫圓教。

鈔：今不以根定於頓、漸者，意云：既昔曾受化，名為根熟，即顯根熟不約頓立。根熟既非由頓立，根生亦不約漸故。

▲鈔：況初心下，進顯，一也。問：上達分階佛境，分為二義，似涉穿鑿。答：前義但置。汝舉發心，謂非分階佛境。然經自說：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豈不名分階佛境人耶？又准法華玄義云：光統亦判四宗教：一、因緣宗，指毗曇六因、四緣；二、假名宗，指成論三假；三、誑相宗，指大品三論；四、常住宗，指涅槃、華嚴等。

疏：隋末唐初吉藏法師者，傳云：吉藏俗姓安，本安息國人。祖世避仇，移居南海，遂家于交廣之間，復遷金陵而生藏。年在孩童，父引見真諦三藏，乞名詺之。諦問其所懷，可為吉藏，遂名焉。後出家為道云云。故內學之長，勿過於藏，注引宏廣，咸由此焉。講三論一百餘遍，法華三百餘遍，大品、智論、華嚴、維摩等各數十遍。春秋七十五，武德六年五月坐滅。詳本傳。

鈔：依法華等者，七卷成部者，當第五；八卷者，當第六。言從地湧出者，玄贊云：湧謂上昇，出謂顯現。明依四安樂行，以持經湧出生死之地故。四安樂：一、正身行，二、正語行，三、意離惡自利行，四、正修諸善利他行。遠怖曰安，適悅身心曰樂。言問訊世尊者，執言曰問，通問曰訊。訊者，辭也。言少病少惱等者，法華鈔云：依佛化相身，順世俗而問也。佛金剛體，何有病、惱？言安樂行者，行字通平、去二音。若平聲者，即問四威儀安樂行不；若去聲者，依化身相，順世俗為問也。如有病、惱，即遷流造作義，故名行也。即是目於五蘊，亦名五行故。蓋問佛之身安樂不，故云安樂行不。法華文句云：一、問如來安樂，二、問眾生易度。如來答：安樂、易度，兩事相成。易度，則安樂；安樂，則易度，為二：一、根利德厚，始入佛慧；二、根鈍德薄，後入佛慧。餘如前釋。

鈔：唯有大、小等者，以初、後皆大，亦不判權、實；中間、枝末，唯指學小乘者。今以此判於法華已前諸經，應皆是小乘，故致違理。故前半滿順、違，即此順、違。

▲鈔：法華別為一類滯小之機者，如下立十門化儀，此但攝末歸本門中一類機爾。此一類機雖歷前二、三等時，然皆滯於小見。言執三疑一者，亦由小見不除，故執三乘為了。三若為了，即存小乘，故成彼見小。今皆顯實，小見方除也。若不執小見者，在前二、三時中宜得大益，則非法華所會也。而天台亦然，根鈍後熟，令入佛慧，故如法華，唯為一類鈍根耳。言則抑諸大乘者，以經但云除小乘故。

▲鈔：開宗立教中收者，若考之下文，正是總相會通中依本起末門、攝末歸本門中收之。初門先大後小，即今根本法輪，後起枝末也。次門先小後大，即今攝末歸本也。今云開宗立教中收者，恐失對會故。或可立教中：三、終教說二乘得成道，收此中學小乘者，今聞法華，入於佛慧；五、圓教中收華嚴經一分為本之義，小教即是枝末法輪故。此約義說，而無顯文。言先出經意下，即前鈔文法華別為一類下是也。正是會小歸大，即攝末歸本也。

疏：梁朝光宅法師者，潤州江寧縣。梁武帝潛龍時，宅甞七日夜放光。帝曰：非我所居。乃捨為寺。今約處稱名，故云光宅法師，即釋法雲也。姓周氏，宜興陽羨人。晉平西將軍處士之七世孫也。母吳氏，初產在草，見雲氣滿室，因以為名。七歲出家，更名法雲。從師住莊嚴寺，為室亮弟子。亮每曰：我之神明，殊不及也。方將必當棟梁大經矣。年三十，建武四年夏初，於妙音寺開法華淨名。學徒海溱，時人呼為作幻法師矣。講經之妙，獨步當時。齊中書周顒、琅琊王融、彭城劉繪、東菀徐孝嗣等，一代名貴，並莫逆之交。孝嗣每曰：見云公俊發，自顧缺然。初雲年在息慈，雅尚經術。於妙法華，研精覃思。品酌理義，始末照覽。乃往幽嵓，獨講斯典。竪石為人，松葉為拂。自唱自導，兼通難解。所以垂名梁代，誠謂有聞。甞於一寺，講法華經。忽感天華，狀如飛雪。滿空而下，延於堂內。飄颻不墜，訖講方去。有寶誌神僧，道超方外。與雲互相敬愛，呼為大林法師。每來雲所，輒停住信宿。甞言欲解師子吼，請法師為說。即為剖析。誌便彈指讚言：善哉，微妙微妙矣。儀同陳郡袁昂云：有常供養僧，學雲法華。日夜發願，望得慧解等之。忽夢見一僧曰：雲法師燈明佛時，已講此經，那可卒敵也。大通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卒于住房，春秋六十有三。兩宮悲慟。琅琊王筠作銘誌，湘東王蕭譯為制文。

鈔：四衢即四諦者，此亦智者意。文句云：四衢道中者，舊云：四濁障除，如四達路；更得一濁除，如露地坐。以經云：於四衢道中露地而坐故也。今謂不爾。五濁直明垢、障之法，未論治道，不應譬衢道。衢道正譬四諦。四諦觀異，名名四衢。四諦同會見諦，如交路頭。見惑雖除，思惑猶在，不名露地；三界思盡，名露地。住果不進，故云而坐。故今用之以譬四諦。大般若中說四衢道為四諦，故今就三乘同觀四諦理中引入真實一乘也。

鈔：有三所以，故三乘是權者，由古人多不許三中大乘不得車，故是權，故立多難。今出三所以，辯大乘通索，皆是權也。言而義勢連環者，何以三皆是權？一、俱不得故。云何不得？二、並無體故。何以得知無體？三、諸子皆索故。

▲鈔：昔指三乘三界門外者，法華疏云：三乘之教合為門，理出教外，故名門外。言菩薩出三界，豈有真實證者？但約教說，人見道後出界，實未出界。

▲鈔：盡智、無生智是二乘車體者，出三乘體也。據天台文句，出此體云：舊解：小車者，小果也。果有有為、無為功德，正取有為以譬車運，運入無餘也。有為果中具有福、慧為正福，屬餘度具。其慧有十，而八通因、果。一、法智，二、類智，三、苦智，四、集智，五、滅智，六、道智，七、它心智，八、世俗智。此八通因、果。九、盡智，十、無生智。盡智、無生智唯是果位，乃取二智以譬車果。以是義故，車在門外。若依大品云：是乘從三界出，到薩婆若中住。若未出時，已乘是乘，爭出火宅？何故復言車在門外？若先在門外，乘何而出？然但乘通因、果。三十七品斷見、思惑，皆是因乘；盡智、無生智，皆名果乘。要因因乘斷惑盡，方得果乘。盡智、無生智，故言車在門外。若內因斷結，運義名乘；外果不運，云何名乘？然果無斷惑之運，要以盡、無生智入無餘涅槃，方是妙運也。上皆彼文。評曰：天台引古釋，亦應光宅等義也。故今亦以盡智、無生智為體。然盡、無生二智通大，通小。十地疏云：因亡曰盡，即盡智也；後果不起，名為無生，即無生智也。上大乘義。智小乘者，現在惑亡，名為盡；利根之人保彼煩惱更當不起，名曰無生。此盡、無生是其滅體。無學之智，如是而知。今取小義，即是果乘車體。言丈六淺智有本云權智，義或通也是牛車體者，問：此約何智名丈六淺智耶？答：亦盡、無生智，但揀小乘，不成丈六果佛，故云丈六智也。問：云何知是盡、無生耶？答：如光宅尚以大白牛車亦盡、無生智為體，況三中大乘不指此耶？光宅云：佛果究竟盡、無生二智為車體，達出五百由旬之外，對昔為高；具含萬德，對昔為廣。以經云：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等也。以此推之，古師凡論車體，皆以盡、無生智為體，以此二智皆通大、小乘。今取大乘義也。又唯約果說乘義，雖通因、果，然今正約果論，故唯此也。問：此丈六淺智是大乘中佛耶？小乘中佛耶？答：此丈六應佛，通大、小乘。如天台藏、通二教，但是界內教，並以門外三乘為自位果。但機有利、鈍，分二教，謂一拙、一巧也。如藏教㭊色明空，故拙；通教體色明空，故巧。雖巧、拙不同，而同斷見、思，同出分、斷，同證偏真故。故通教果頭佛與藏教果頭佛齊。故今通約一類，從界內出至門外，為三乘自位果也。上會解意，丈六與淺智不分。若寂照釋云：小乘中說大乘菩薩三十四心成丈六佛身，獲生空權智，是牛車體。唯廣鈔第三云：丈六佛智是牛車體，及般若中說菩薩二空果智，大乘自說大乘四智菩提，皆名權智。以體是有為，非真實故，皆是牛車體。准此，則有三種：大乘中說大乘，般若中破相大乘，深密等中法相大乘。今抄唯言初一影後二也。三皆是權，為牛車體。若助正云：丈六是化身，權智是報身，法身是所證之法。此出果體唯約於智，不可言於法身，故云丈六權智。而言權者，對一乘實，故昔大為權耳。評曰：上之解，初師則有昔三無法相大乘之失，次師則鈔文有缺略之失，後師則有昔三無破相之失，亦違光宅本義。故今三師總取解之。丈六者，通小乘中說大乘成佛，及通教中揀小乘不成為自乘成佛也。言淺智者有云權智，亦通三義：或破相二空果智，或法相四智菩提，皆望一乘深智為淺故。言二乘之智既非真實等者，二乘果智若就自乘各實證得，即有其體。今以一乘佛慧映奪，但是佛智少分功能，故得出界。恐認為究竟，故奪云無體；丈六權智等，皆謂是實。今以一乘佛慧映奪，亦云無體，非如兔角名並無體，無有一人唯成丈六佛及般若、深密等中所說佛果也。故知皆入一乘。如戲場內加三人為官，二為小官，一為大官，執為實有。後實官者，云：二小官劣，既非實得；大官更勝，豈實得耶？法合，可知。

鈔：然上不得下，揀一、二兩所以成別也。不得二字指前第一所以，非是遮詞。有解云：是遮詞也。即不得約人就法者，誤也，以正是約人就法故。

▲鈔：羊車、鹿車下，彼疏云：羊多附人，如聲聞；鹿多靜處，如獨覺；牛能負運，如菩薩二利。彼抄云：因位牛車者，根本智名。牛有二功能：一、能證理，二、能引後智。初如能負，後如能運等。鈔：一者、機索者，即密索也；二、口索者，即顯索也。

▲鈔：三乘之人以佛教門下，尋言趣理，出三界苦故。問：三乘出界，俱至本果不？答：二乘到極果，菩薩未到極果。問：三乘皆虗指，何以偏二乘至果，菩薩不至耶？答：二乘不求作佛，得至小果。菩薩意欲成佛，至法華時，三祇之行未滿故。問：既菩薩未至果，何故此中謂究竟？答：小乘已得果，謂為究竟。菩薩但聞，故說謂為究竟。此時雖未解索一乘法，已被三乘法門淘煉既久，堪受一乘根器，發起上扣擊，於佛心密有索義也。

▲鈔：三根者，身子為上根第一周，法說即解故；四大聲聞須菩提、迦旃延、迦葉、目連也為中根第二周，喻說方解故；富樓那等五百聲聞等為下根第三周，聞宿世因緣始解故。言求法、求記者，如方便品舍利弗三請，即求法也；如四大聲聞等聞舍利弗授記，而有以譬喻等，皆是求法、求記也。如方便品開示、悟入，即為說也；如譬喻品授鶖子記等八處授記，即與記也。問：二乘自知小果非真，求記可耳；菩薩自知當得大果，何故亦求記耶？答：般若、深密所化菩薩在見道前，元意各趣當教之果。今自生疑悔，故別求一乘記也。

▲鈔：彌勒序品陳四眾疑者，由佛放光，彌勒與四眾咸疑，問文殊云云：何緣世尊現斯神變，放光照東方等？徵佛定因也。欲迴未達，令入實故。豈彌勒猶有疑也？應知菩薩出界，方始求記，亦但約教道。若約證道，修進記深，入地之後，心入實故。又偈云：佛坐道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即求法也為當授記即求記也。即一人發言，言三人之心也。

▲鈔：諸求三乘人等者。若非三乘，皆索比中。文殊何故許斷三乘人疑也？

▲鈔：開權顯實，已是略賜未曾有法，亦是許與菩提之記。

▲鈔：法說索車者，此直就法索一乘，是當可聞可得故索，不合前喻，故云法說。亦不同前喻中不見三車，故索三車。身子三請在前，方便品故；喻索三車在後，譬喻品故。

▲鈔：騰疑白佛者，時舍利弗既得授記，復白佛言：我今無疑，親於佛前得記。是諸千二百心自在者，昔住學地，佛常教化言：我法能離生、老、病、死，究竟涅槃。而今於佛聞所未聞，皆墮疑、惑。善哉，世尊！願說因緣，令離疑、悔！即騰舉眾疑，啟白世尊：請說譬喻之車，除彼疑、悔！

▲鈔：彌勒陳疑者，以下方菩薩從地踴出，而佛言：皆是我化。時彌勒及無數菩薩心生疑惑，恠未曾有：云何世尊於少時聞教化無量無邊阿僧祇菩薩，令住菩提？父少而子老，舉世所不信。

▲鈔：開示知見者，答前身子三請。說佛壽量，答前彌勒請說果車。由佛三身壽量長遠，故能化爾許菩薩也。等字，等於譬喻品火宅喻。等賜牛車，答前請說喻。

▲鈔：菩薩聞是法下，即方便品文，亦酬前身子之請。即彼第三請中云：及餘求佛者是等聞此法則生大歡喜。今既聞已，即疑網除，故云歡喜。既云菩薩疑網除，明是地前菩薩疑唯分別，入見即除故。

▲鈔：故合喻云下，初、得佛知見。中道智光如日，無明在如夜；自得中道智光如日，慈、悲入生死如夜。常行悲、智二法，劫數遊戲，三乘之人同入佛智，故云與諸菩薩及聲聞眾、緣覺攝在聲聞之中。

疏此則前三等者，此師以法華之前皆名三乘權教，由未明說，唯為一事出現於世，一切眾生皆得成佛。法華名實教一乘，則依乘及時以立四乘。今一昔三，權、實異故，不違教理。

鈔：則抑昔大乘了義之經者，華嚴、圓覺等了義大乘，皆悉為權。彼亦說一切眾生皆得作佛等義，何抑為權耶？

鈔：若爾等者，若昔大明權、實爾。即躡前答問，轉有此難也。應超間讀文。若會三歸一，昔應無實；無實，廼不抑昔時聖教故。若會二歸一，昔應無權；無權，則四乘之義不成。汝何許我四乘義耶？此是光宅難。清涼所辨順、違，皆不應理。超下。故為釋云。下清涼答也。會權歸實，則是會三為一，昔時有權教大乘，故許汝四乘之義為順理也。若破小顯大，即是會二歸一，明昔有實教大乘，而汝抑昔聖教，故名違理也。昔之權、實，二義亦存。汝何不分昔大權、實耶？言爾耳者，上言爾，即如是也，乃指此段疏文。下言耳者，即是語助。超上。

▲言若作此宗難者，清涼復難光宅：昔有權教大乘，故說會三歸一。昔既有實教大乘，會二歸一，義則分明。汝何不說耶？然有本鈔是北字，若北宗難者，即唯識宗也。對光宅是南宗，故云北宗。此二宗皆難清涼也。所以知者，以天台然師云：今時言北宗者，謂俱舍、唯識。據此，然師與清涼同時，則北宗正是唯識也。難意云：既昔有實，昔三中大乘是實，唯會二歸一，義則明矣。以彼宗不立四乘故。今答意云：約昔有實唯會二，約昔有權則會三，二義俱成等。汝宗何獨立三乘耶？准此，則北字為勝。若作清涼難光宅，則與答文不相應也。

鈔：謂有問言等者，此一段鈔，科分為二：

-   初文前懸辨
    -   初問答總明二段大意
        -   初問
        -   後答
            -   初為取二字約理行
                -   初正明
                -   後釋意
            -   後通廢二字約教果
                -   初正明
                -   後釋意
    -   後泛明四字以彰通局
        -   初約局
        -   後約通
            -   初總明通義
            -   後別釋開字
-   後正消疏文

鈔：約會取則下，釋為取之意也。問：今言為取昔之三乘，為取何乘？故此答也。問：三乘是權，一乘是實。權、實既異，何故取權為實耶？以其理不可分下，答也。理、體無二故。行雖曲、直不同，皆是一乘佛因故。

▲鈔：若約廢昔等者，釋歸廢之意也。問：言廢昔歸今者，昔三乘中為廢何乘？故此答也。問：權外無實，何須廢耶？以其約教下，答也。彼教但假名引導眾生，故廢；果但虗指化城，故廢。

▲鈔：然開、廢等者，以科有為歸二字，疏有開、廢二言故。鈔：復泛明四字，以彰通、局也。或可上總明中但有會、廢二義，於會中含開，於廢中含歸；今明通、局，則分或開會、廢三，於會中復有會為、會歸。故成四義，以對教、理、行、果四法也。言約教，則廢者，昔三乘之教虗設，故廢，別立一乘。言教，昔所未說，而今說之，令證入故。言約理，則開等者，廣鈔云：各以所證為真實，則無由見圓通法性故。言約行，則會三為一者，以三乘之行各趣自果，今會為究竟佛因。既達真理，人、天、施、戒尚皆佛因，況三乘行耶？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等。言約果，則會三歸一下，大乘教說之果，皆是究竟佛果少分之義。奪果成因，咸歸一果，故全性之果無別新生。二乘之果但是三昧權教，大乘之果但舉之以為所忻，作起行方便，究竟無實。故華嚴中說修因契果行相，方名生解。望當所證一乘之果，皆為方便，故俱名因。但前行為遠因，今奪果為因，義稍近故，以為異耳。

鈔：若約通者下，廢但配教，此猶是局。謂三乘教是虗設，一向須廢，別立一乘，令入證故。問：准前後說，廢通於果，今何唯教？答：果有二義：一、約果相虗設，則廢；二、約果體為因，則不廢。今從後義，前後廢果，約初義也。言開、會等言者，等取會為會歸准此，則為歸二字等會字開出，故舉會字從其二字，即以開為歸。三義通配理、行、果三法。今言並通四種者，四字誤書，應是三字。廣抄中亦是三字。彼疏云：廢立局教，餘三通三。鈔：釋云：初句猶局，謂三乘教是虗設，名言已定，一向須廢，不可開會，唯立一乘，令證入故。次句方通也。言餘三者，開、顯、攝、會為會歸等也。言通三者，理、行、果。以此照之，義甚明矣。上寂照及會解等意。今詳廣鈔，別是一理。今鈔既是四字，不可不同廣鈔判為錯也。不錯，無妨以此標云約通。今廢字已局，餘三不通於教，則又局矣。其通義安在？如經云：此經開方便門。豈不約教為開？豈非開字通於教耶？又前云：會於昔三，歸今之一。歸字亦通於教。其為字者，三乘之教所詮行、果，亦許為因。其能詮教，豈不許為一乘因之能詮耶？又經云：如世間一切語言，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世間語言尚取，況出世三乘言教耶？故以四字為正。問：次段開字通中，何不言通教耶？答：教上有二義：一、局定義，二、為因能詮義。今約後義，次約初義，例如果上二義故。鈔：欲具顯二義，故前後互彰也。智者詳之。言今疏從此者，從此，通義也。但於疏文若開權顯實，則三是一，更無別一等中含此通意。

鈔：約開三顯一者，此有二釋：一云：取義牒疏也。若開三疏中權字顯一疏中實字，則三即是一與疏文同者，正牒疏文。一云：牒通義中開字釋通，以例為歸二字也。後義為正，以在後方牒疏文分科故。然猶懸釋疏意也。二義無別，以今疏從通義故。言今示法身是同者，法華論云：示者，同義。二義可知。已上開義通理、行、果，三法皆開，無別詮取其體故。若例為義通三法者，以三別理、別行、別果皆為一理、一行故。昔三果為能成一果之因，二乘取其果體，大乘取其教說佛果，皆以三別而為一總。若例歸義通三種者，以昔三乘理、行、果咸歸今一乘理、行、果，其猶眾流歸海，同一海故。鈔：疏先明已上懸解，此下方消疏文。

鈔：後彼經云下一段，鈔文科分為二：

-   初懸明兩節引文大意
    -   初總指二段經義
    -   後別顯所會大意
        -   初總標
        -   後別釋
            -   初會自行不成佛
            -   二會大行非已有
-   二引彼經文次第正釋
    -   初藥草品
        -   初引
        -   後釋
            -   初正釋
            -   後會疏
    -   二信解品
        -   初引
        -   後釋
            -   初正釋
            -   後會疏

鈔故淨名云下，即彼經不思議品，仍是義引。文云：一切聲聞聞是不思議解脫法門，皆應號泣，聲振三千大千世界。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肇公云：所乖處重。小乘之人尚不許唯心變一切法及即空之淺義，況今聞室容高座等不思議法，豈不乖處重耶？故假言應號泣耳。二乘憂、悲永除，尚無微泣，況震三千乎？以抑揚時聽故。然上云不思議解脫法者，即室容高座、芥納須彌等法也。言我等何為永絕其根者，彼抄云：永絕其根者，大乘菩薩心根也。言敗種者，朽敗種子，種之不生芽也。今不能發菩提心，義亦如是矣。

▲鈔：今但引等者，會疏也。問：經說行、果二義，疏何但引會行之言？故此答也。意云：欲明三乘行，今會之，即為一乘行故。若約果者，三乘果非即一乘果，但為因故，故疏不引。淮此，故知果、教皆有二義，前後互彰。又廢果是廢權，約局中義。今約通義開權，故不引也。

▲鈔：復經少時下，天台疏云：鄙棄先心，欲求大道，大根發也。何名少時？一云：說般若竟，於異處遊觀，尋思所領大乘法門，心生貪、樂，為失？不為失？如此尋思，即是大機發時也。此時去法華未遠，故言少時。又當說無量義時，大乘機發。既聞無量義者從一法生，思惟昔三皆從一法生，如是三乘亦應入一。如是思惟，漸已通泰，大心即發，故云成就大志。昔受化者，名子；法身菩薩、影、響者，為親族。諸經益根，興廢有時，部部不同，名國。皆言第一，即王；彌勒等，皆是等覺，為大臣；初地至九地為剎利，法王種姓中生故；三十心為居士。實從我受學，從我起解，是我所生。我實曾於二萬億佛所曾教大法，故實是父。背此大乘，起無明闇，遁入生死，故言捨吾逃走。伶偋者，切韻云：行不正也。備經六趣，故云五十餘年，以修羅或天趣等攝故。復言餘昔在下，自昔法身地中常以二智觀覓可化之根，始於今日感應道交，故曰忽於等一切財物萬德萬行也。

## 華嚴懸談會玄記卷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