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和尚同住训略 顺治雷峰监寺今应刻本
此书前半叙寺中及职事之规则,后半则训诫之文,凡「责摈」五款,「不同住」四十一款,「钟版堂」三十款,「首座」四款,「侍者、书记」十四款,「两序、各堂寮」三十四款,「老病堂」十二款,「常住存发定式」九款,「圣节朔望、日用参见礼仪」、「挂搭」各三款,「补堂寮」、「补侍寮」、「退侍寮」、「退堂寮」、「退随众寮」、「补职日限」、「息缘虑」、「告假」各一款,「抽罚」二款,「设思过从新两寮」、「责诫童行」、「拣俗称」、「知事须知」、「戒立徒」、「行门轻重相准」、「是非功勋」、「平气」、「止劳夸」、「毋急说」、「慎憎爱」、「恤老病」、「谨言损傲」、「禁奢」、「伐同异」、「忘非省过之难」、「举过不易」、「功行不可以语道」、「任情非随缘」各一款,「巡照警夜歌」三首,「中夜回向文」一首,「禅门念佛说」一首。「塔志铭」称「和尚所立规矩,整肃森严」,即指此书也。参「年谱」顺治九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