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大房不处分戒
若比丘欲作大房。有主为已作。当将余比丘往指授处所。彼比丘应指授处所。无难处。无妨处。若比丘有难处妨处作大房。有主为已作。不将余比丘往看指授处所。僧伽婆尸沙。
缘起 佛在拘睒弥国瞿师罗园中。时优填王。与尊者阐陀。为亲友知识。语言。随意任作房舍。时近城有尼拘律神树。人马往来。多止息其下。阐陀伐之而作大屋。居士讥嫌。诸比丘白佛。故结此戒。
因起违诤。为防讥过。制斯学处。乃初篇盗根本种类。
唯除过量。无罪。其余所犯。同上。
立缘用四。准知不繁。
此戒大乘同制。梵网经云。头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诸难处。皆不得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