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生论序
原是一心,積為三界,癡流漫遠,苦樹欝高,欲討其際,難測其本。理極實相之門,筌窮假名之域,五因七果、十有二分緣生之法,總備於此,凡則迷而起妄,聖則悟以通真,下似免浮,上如象度。大哉妙覺,淵乎洞盡,十地與雙林俱暢,聞城共稻芉咸敷。至若此經,獨苞彼例,彼所未說,此乃具演。攀緣為首,對治為末,總則一十一門,別則百二十問。其旨微而密、其詞約而隱,經之綱目,攝在茲焉。并有聖者欝楞迦,附此經旨作論。顯發其論也,遍取三乘之意,不執一部之筌,先立偈章,後興論釋,偈有三十,故亦名三十論也。大業二年十月,南賢豆國(舊名天竺者訛也)三藏法師達磨笈多,與故翻經法師彥琮,在東都上林園,依林邑所獲賢豆梵本,譯為隋言。三年九月其功乃竟,經二卷,論一卷。三藏師,究論閑明、義解沈密;琮法師,博通經論、兼善梵文。共對葉本,更相扣擊,一言靡遺,三覆逾審,辭頗簡質,意存允正,比之昔人,差無尤失,真曰法燈,足稱智藏。願窮後際,常益世間。云爾。
原本只有一颗清净的心,因为积累形成了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愚痴的洪流漫延得那么远,痛苦的树木长得那么高。想要探寻它的边际,很难测度它的根本。
道理的最高处,是通向真实本相的大门;言词的尽头,是假名概念的领域。五因、七果、十二因缘这些缘起生灭的法则,都完全包含在这里了。凡夫因为迷惑而生起虚妄,圣人因为觉悟而通达真理。境界低的像兔子浮水,只能浅浅涉足;境界高的如大象渡河,能够深深通达。
伟大啊,这微妙的觉悟!深邃啊,它透彻地穷尽了一切。菩萨的十地与佛陀在双树林的涅槃同样畅达;听闻佛法的城市与稻田里,法音都普遍传布。
至于这部经,它独特地包含了那些类别,其他经里没有说到的,这里都详细阐述了。它以“攀缘”作为开端,以“对治”作为结尾。总括起来有十一个部分,细分则有一百二十个问答。它的旨意精微而周密,它的文辞简练而含蓄。整部经的纲领和条目,都收摄在这里了。
同时,还有圣者欝楞迦,依据这部经的宗旨创作了论。这部论阐发经义时,广泛汲取了声闻、缘觉、菩萨三乘的意趣,不拘泥于一部经典的文字。先设立偈颂的章节,然后再兴起论的解释。偈颂有三十首,所以也叫做《三十论》。
大业二年十月,南贤豆国(旧时称为天竺是不准确的)的三藏法师达磨笈多,和已故的翻经法师彦琮,在东都的上林园,依据从林邑国获得的贤豆梵文原本,翻译成隋朝的语言。三年九月,这项工作才完成。经有两卷,论有一卷。
三藏法师,研究论典娴熟明达,义理的理解深刻周密;彦琮法师,博通经论,并且擅长梵文。他们共同对照梵文贝叶经本,互相切磋探讨,一个字也没有遗漏,反复审核超过三遍,言辞相当简洁质朴,用意在于允当正确。和过去的译本相比,几乎没有差错。真可以称为佛法明灯,足以称作智慧宝藏。祈愿直到无尽的未来,都能长久地利益世间。就是这样。
缘生论
圣者欝楞迦造
大隋南印度三藏达磨笈多译
从一生于三, 从三转生六,
六二二更六, 从六亦生六。
从六有于三, 此三复有三,
三复生于四, 四复生于三。
从三生于一, 彼一复生七,
于中所有苦, 牟尼说皆摄。
十二种差别, 善净说为空,
缘生分力故, 应知十二法。
无智与业识, 名色根三和,
知渴及以取, 集出熟后边。
初八九烦恼, 第二第十业,
余七皆是苦, 三摄十二法。
初二是过去, 后二未来时,
余八是现在, 此谓三时法。
恼起业感报, 报还生烦恼,
烦恼复生业, 亦由业有报。
离恼何有业? 业坏亦无报?
无报则离恼, 此三各自灭。
五分因生果, 名为烦恼业,
七分以为果, 七种苦应念。
因中空无果, 因中亦无因,
果中空无因, 果中亦无果,
因果二俱空, 智者与相应。
从一个产生三个, 从三个转生出六个, 六个分成两个,两个又变成六个, 从六个又生出六个。
从六个又出现三个, 这三个又各自生出三个, 三个再产生四个, 四个又生出三个。
从三个生出一个, 那一个又生出七个, 其中所有的苦, 佛陀说都包含在内。
十二种不同的表现, 善净者说它们本质是空, 因为缘起分力的缘故, 应当了知这十二法。
无明与业识, 名色、六根、三者和合, 了知渴爱以及执取, 集起、出现、成熟、后续边际。
第一、第八、第九是烦恼, 第二、第十是业, 其余七种都是苦, 这三类包含了十二法。
前两种属于过去, 后两种属于未来, 其余八种是现在, 这就叫做三世法。
烦恼引发业,业感召果报, 果报又再生烦恼, 烦恼再次生起业, 也是由业而有果报。
离开了烦恼,哪里还有业? 业若坏灭,也就没有果报? 没有果报也就离开烦恼, 这三者各自寂灭。
五分为因生成果, 称为烦恼与业, 七分作为果, 七种苦应当忆念。
因中空无果, 因中也无因, 果中空无因, 果中也无果, 因果二者皆空, 智者与这真相相应。
(梵本一偈今為一偈半)
梵文原本是一首偈颂,现在翻译成一偈半。
世中四种分, 因果合故有,
烦恼业果合, 念欲为六分。
有节所摄故, 二节及三略,
因果杂为节, 三四节总略。
二二三三二, 苦时有五法,
作者胎境界, 发转生流行。
迷惑发起果, 报流果为二,
相应根分中, 一一三二分。
热恼贫乏果, 转出津流果,
相应他分中, 二一一一法。
此有十二种, 等力缘自生,
无众生无命, 无动以慧知。
无我无我所, 无我无我因,
四种无智空, 余分亦如是。
断常二边离, 此即是中道,
若觉已成就, 觉体是诸佛。
觉已于众中, 仙圣说无我,
曾于城喻经, 导师说此义。
迦栴延经说, 正见及空见,
破逻具腻经,
亦说殊胜空。 缘生若正知,
彼知空相应, 缘生若不知,
亦不知彼空。 于空若起慢,
则不厌受众, 若有彼无见,
则迷缘生义。 缘生不迷故,
离慢彼知空, 及厌受众故,
不迷业果合。 业作缘续生,
亦非不缘此, 空缘当有此,
业报受用具。 十二分差别,
前已说缘生, 彼烦恼业苦,
三中如法摄。 三中生于二,
二中生于七, 七中复生三,
有轮如是转。 因果诸生世,
无别有众生, 唯是于空法,
还自生空法。 藉缘生烦恼,
藉缘亦生业, 藉缘亦生报,
无一不有缘。 诵灯印镜音,
日光种子酢, 众续不超到,
智应观彼二。
世间有四种组成部分, 因为因果结合才存在, 烦恼、业力、果报三者结合, 加上念想和欲望,总共六分。
因为有节段来统摄, 分为二节和三略, 因果混杂成为节, 三节四节总归为略。
二二三三二这样的次序, 苦的时候有五种法: 造作者、胎藏、境界, 发动、流转、产生、流行。
迷惑引发果报, 报应的流转与果报分为两种, 在相应的根器部分中, 一一对应三二分。
热恼和贫乏的果报, 转出津流般的果报, 在相应的其他部分中, 有二一一一这样的法。
这总共有十二种, 平等之力、缘起、自生, 没有众生、没有寿命, 没有动乱,要用智慧去知晓。
没有我、没有我所, 没有我、没有我的原因, 四种无智的空性, 其余部分也是如此。
断见和常见两边都远离, 这就是中道, 如果觉悟已经成就, 觉悟的本体就是诸佛。
觉悟之后在众人中, 仙圣们说无我, 曾经在《城喻经》里, 导师说过这个道理。
《迦旃延经》里说, 正见以及空见, 《破逻具腻经》里, 也说了殊胜的空性。
缘起如果正确了知, 他就知道与空性相应, 缘起如果不知道, 也就不知道那个空性。
对于空性如果生起傲慢, 就不会厌离感受的众生, 如果持有那种无见的见解, 就会迷失缘起的意义。
因为不迷失缘起, 远离傲慢、他知道空性, 并且厌离感受的众生, 所以不迷失业与果的结合。
业力造作、缘起相续生起, 也不是不依赖这个, 空性缘起应当有这些, 业报和受用的工具。
十二部分的差别, 前面已经说了缘起, 那烦恼、业力、苦, 三者如法统摄。
三者中生起两种, 两种中生起七种, 七种中又生起三种, 有轮就是这样转动。
因果和各种生世, 并没有另外的众生, 只是在这空性的法里, 还自己生起空性的法。
借助缘起生起烦恼, 借助缘起也生起业力, 借助缘起也生起果报, 没有一个不是有缘的。
诵经、灯、印、镜、声音, 日光、种子、醋, 众生相续不会超越到达, 智慧应当观察那两种。
缘生三十论本竟缘生三十论,我当随顺次第解释。
《缘生三十论》的正文到此结束。接下来,我将按照顺序,逐一解释这部论的内容。
从一生于三, 从三转生六,
六二二更六, 从六亦生六。
从无明生出三种行,从三种行又生出六种识,六种识又生出名和色两种,名和色又生出六入,从六入又生出六种触。
从一生于三者,一谓无智,此无智者说名无明,于苦集灭道中不觉知故,名为无智。由无智故则有福、非福、不动说名三行,及身行、口行、心行等从其转生。从三转生六者,从彼三行生六识身,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二者,彼六识身转生二种,所谓名、色。二更六者,名色二种转生六入,所谓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从六亦生六者,从彼六入转生六触,所谓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
从“一”生出“三”,“一”说的是没有智慧。这没有智慧,就叫作无明。对苦、集、灭、道不明白、不了解,所以叫作没有智慧。因为没有智慧,就有了福行、非福行、不动行,这叫三种行,还有身行、口行、心行等等,都是从它转生出来的。
从“三”转生“六”,说的是从那三种行生出六种识,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六二”,是说那六种识转生出两种东西,就是名和色。
“二更六”,是说名和色这两种转生出六入,就是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
从“六”也生出“六”,说的是从那六入转生出六触,就是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
从六有于三, 此三复有三,
三复生于四, 四复生于三。
从六种触生出三种感受,这三种感受又生出三种渴爱,三种渴爱又生出四种执取,四种执取又生出三种存在。
从六有于三者,从彼六触转生三受,所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此三复有三者,还从彼等三受转生三种渴爱,所谓欲渴爱、有渴爱、无有渴爱。三复生于四者,从彼三种渴爱转生四取,所谓欲取、见取、戒苦行取、我语取。四复生于三者,从彼四取转生三有,所谓欲有、色有、无色有。
从三生于一, 彼一复生七,
于中所有苦, 牟尼说皆摄。
从三有生出一种来世投生,这一种投生又生出七种苦,其中所有的苦,牟尼佛说全都包括在内。
从三生于一者,还以彼等三有作缘,生当来一种生。彼一复生七者,还从彼一,当有老、死、忧、悲、苦、恼、困等七种。于中所有苦牟尼说皆摄者,于中无明为始、困为终,无量种苦,世尊略说,皆此所摄。
十二种差别, 善净说为空,
缘生分力故, 应知十二法。
十二种差别善净说为空者,此无智等各别不杂,有十二分。又彼皆自性空,应当正见如此所说唯是空法、自生空法。缘生分力故应知十二法者,若以次第生分力故,彼十二法如是应知,彼中迷惑相者是无明;彼行句处,积集当有相者是行;彼识句处,次受生分转出相者是识;彼名色句处,名身色身和合相者是名色;彼六入句处,相安置相者是六入;彼触句处,眼、色、识共聚相者是触;彼受句处,爱不爱受用相者是受;彼渴爱句处,无厌足相者是渴爱;彼取句处,执持摄取相者是取;彼有句处,名身色身相者是有;彼生句处,五众出生相者是生;彼老句处,成熟相者是老;彼死句处,命根断者是死;彼忧句处,高举相者是忧;彼悲句处,哭声者是悲;彼苦句处,身烧热相者是苦;彼恼句处,心逼恼相者是恼;彼困句处,极疲乏相者是困。
无智与业识, 名色根三和,
知渴及以取, 集出熟后边。
于中无智者是无明。业者是行。识者是解。名色者是五众总聚。根者是入。三和者是触。知者是受。渴者是渴爱。取者是执持。集者是有。出者是生。熟者是老。后边者是死。
又此等差别相摄,我当次第说之。于中业、烦恼、报差别:
初八九烦恼, 第二第十业,
余七皆是苦, 三摄十二法。
三烦恼者,无明、渴爱、取。二业者,行、有。七报者,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等。此十二法,三种所摄。
又时差别:
初二是过去, 后二未来时,
余八是现在, 此谓三时法。
无明、行初二种,过去时中。生、老死后二种,未来时中。识、名色、六入、触、受、渴爱、取、有八种,现在时中。
又此等各各次第相生。
恼起业感报, 报还生烦恼,
烦恼复生业, 亦由业有报。
烦恼、业、报三种如前所说,由彼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报,还由报故有烦恼,由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报。
问曰:由烦恼尽各各寂灭。其义云何?答曰:
离恼何有业, 业坏亦无报,
无报则离恼, 此三各自灭。
若其此心无烦恼染则不集业,若不作业则不受报,若灭报者亦不生烦恼。如是此三各各自灭。
又此等有因果分。
五分因生果, 名为烦恼业,
七分以为果, 七种苦应念。
五种因名为烦恼业者,如前所说无明、行、渴爱、取、有是也。七种果转生者,亦如前所说七种苦,所谓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是也。又此因果二种空。
因中空无果, 因中亦无因,
果中空无因, 果中亦无果,
因果二俱空, 智者与相应。
若此所说因果二种,于中若因空果,果亦空因;如是因亦空因,果亦空果。于此四际,当与相应。
又此更有别分。
世中四种分, 因果合故有,
烦恼业果合, 念欲为六分。
世中四种分因果合故有者,道中五种因及七种果和合,故总略为四种,次第有四种分。于中无明、行,过去时中,二法为第一分。识、名色、六入、触、受,现在时中,为第二分。渴、爱、取、有亦是现在时中,为第三分。生、老死,未来时中,二法为第四分。此谓四种分也。烦恼业果合念欲为六分者,烦恼、业、报三种和合,以次第故,于二根本有六种分。于中无明所摄乃至受,以无明为根。渴爱所摄乃至老死,以渴爱为根。无明根中,无明是烦恼分,行是业分,识、名色、六入、触、受是报分。渴爱根中,渴爱、取是烦恼分,有是业分,生,老死是报分。
又节分总略。
有节所摄故, 二节及三略,
因果杂为节, 三四节总略。
有节为本,发起二节,所谓有、生两间为第一节,行、识两间是第二节,此二并为业果节。受、渴爱中因果共杂是第三节。此之三节复为四种总略。无明、行二种是第一总略,识、名色、六入、触、受五种是第二总略,渴爱、取、有三种是第三总略,生、老死二种是第四总略。此谓三节及四总略。
又此等法中住时差别。
二二三三二, 苦时有五法,
作者胎境界, 发转生流行。
二二法者,无明、行说为二种,识、名色说为二种。三三者,六入、触、受说为三种,渴爱、取、有说为三种。又二者,生、老死说为二种。此等五法,是苦时中作者、胎藏、境界、发转、出生,于中流行,如数当知。于中无明、行二种,说为苦时中作者,应如是见。识、名色二种,说为苦时中胎藏,应如是见。六入、触、受三种,说为苦时中境界。渴爱、取、有三种,说为苦时中发转。生、老死二种,说为苦时中出生。
又果差别。
迷惑发起果, 报流果为二,
相应根分中, 一一三二分。
如前所说,此无明根及渴爱根,于无明根第一分中迷惑,发起报流,名四种果。一一三二数分之中,随其次第当与相应。于中无明是迷惑果,行是发起果,识、名色、六入是报果,触、受是津流果。复有余残果。
热恼贫乏果, 转出津流果,
相应他分中, 二一一一法。
如前所说第二渴爱根分中,热恼贫乏转生津流果等,随其数分二一一一,于此法中当与相应。于中渴爱、取是热恼果,有是贫乏果,生是转出果,老死是津流果。如是此等则有八果。
此有十二种, 等力缘自生,
无众生无命, 无动以慧知。
如是无明为初、老死为边,有十二分,平等胜故各各缘生,而无众生、无寿命、无动作,以慧应知。于中无众生者,以不牢固故。无寿命者,以无我故。无动作者,以无作者故。
无我无我所, 无我无我因,
四种无智空, 余分亦如是。
于无我中无智、无我所中无智、无我中无智、无我因中无智,此中以无我故,四种无智空。如四种次第无智空,如是行等余分亦皆是空,应当知之。
断常二边离, 此即是中道,
若觉已成就, 觉体是诸佛。
有是常摄、无是断摄,如此二边彼作缘,彼处,彼处诸有转生。离此二边即是中道,若无智诸外道则堕于边,若已觉悟诸佛世尊,则为觉体。于此世间独能成就,余人悉无此义。
觉已于众中, 仙圣说无我,
曾于城喻经, 导师说此义。
彼亦是此中道觉已,于诸众中佛说无我。所谓比丘!有我、我所,小儿凡夫无闻之类,顺堕假名;于中无复我及我所。比丘!生时但苦生,灭时但苦灭。如《城喻经》中导师已说此义。又:
迦栴延经说, 正见及空见,
破逻具腻经, 亦说殊胜空。
此等三经及以余处,如是之相世尊已说彼亦是此。
缘生若正知, 彼知空相应,
缘生若不知, 亦不知彼空。
于前所说缘生,若有正知,彼知无异。彼复何知?谓知于空。缘生若不知亦不知彼空者,于此缘生若其不知,亦于彼空不能解入。应当知之。
于空若起慢, 则不厌受众,
若有彼无见, 则迷缘生义。
于空若起慢则不厌受众者,若起空慢,则于五受众中不生厌离。若有彼无见则迷缘生义者,若复由于无见迷此缘生义故,则于四种见中随取何见,一者断见、二者常见、三者自在化语、四者唯依宿世所作。
缘生不迷故, 离慢彼知空,
及厌受众故, 不迷业果合。
缘生不迷故离慢彼知空者,于前所说各各缘生中若无迷心,及于摄取我我所中若得离慢,彼则如法能入于空。及厌受众故不迷业果合者,五受众中摄取我我所故,则遍世间轮转不息;于彼受众起厌离故,于此业果相续则无颠倒亦不迷惑。
又问:此义云何?
业作缘续生, 亦非不缘此,
空缘当有此, 业报受用具。
業作緣續生亦非不緣此者,煩惱業染如前所說,彼以如是淨不淨業,推遣眾生傍及上下相續而生。若非此業,則不作緣。若不然者,則未作竟而來,及已作竟而失(來謂業未作竟其果即來,失謂業已作竟其果便失)。空緣當有此業報受用具者,若由此等淨不淨業有報受用,則自性是空。本無有我、作緣發生,彼自性空亦應當知。彼義今更略說。
十二分差别, 前已说缘生,
彼烦恼业苦, 三中如法摄。
无明为初、老死为边,是十二分缘生差别,如前所说。彼中三是烦恼、二是业、七是苦,皆已摄入。
三中生于二, 二中生于七,
七中复生三, 有轮如是转。
无明、渴爱、取三种所生行有二种,彼二所生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分。彼七分中如前所说还生三种,彼三复二,其二更七。是故二种次第不断,此之有轮如是普转。
因果诸生世, 无别有众生,
唯是于空法, 还自生空法。
因果诸生世无别有众生者,无明、行、渴爱、取、有五种名因,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种名果,此等所有普遍世间。若我、若众生、若寿、若生者、若丈夫、若人、若作者,是等为首,次第分别,其唯虚诳,应当知之。彼云何生?唯是于空法还自生空法,谓自性空中假名烦恼、业、果,唯有别空假名烦恼、业、果法生。此是其义。
藉缘生烦恼, 藉缘亦生业,
藉缘亦生报, 无一不有缘。
若有烦恼,则有种种无量种业,及种种业所生果报。彼皆共因共缘,应当知之。无有一处无因缘者。
又为明彼义,今更说譬喻。
诵灯印镜音, 日光种子酢,
众续不超到, 智应观彼二。
如诵,有教诵者、受诵者,所有教诵不到受诵。何以故?教诵者仍安住故。其教诵者亦不相续。何以故?自不生故。如灯次第生,非是初灯超到,亦非第二无因而生。如是印与像二种、面与镜二种、音与响二种、日与火二种、种子与芽二种、酢与舌涎二种,此等所有皆不超到,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彼二种五受众相续到时,非是初受众超到,而第二受众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智者于此受众相续不超而次第到,应当正观。
又外内受用俱有十种,皆应当见。于中外十种者,一者非常故、二者非断故、三者不超到故、四者无中间故、五者非彼体故、六者非别异故、七者无作者故、八者非无因故、九者念念空故、十者同类果相系故。彼外所有种子灭无余故、非常芽出生故、非断种子灭无余已,其芽本无今有生故不超到。彼所相续无有断绝,因果相系故无中间。种子芽差别故非彼体,从彼出生故非别异,因缘和合故无作者,种子为因故非无因。种子芽茎枝叶花果等传传相生故念念空。甜酢醎苦辛澁随因差别果转出,故同类果相系于中。内十种者,一者死边受众灭无余故非常;二者得次生分受众故非断;三者死边受众灭无余已,次生分受众,本无今有生,故不超到;四者受众相续无有断绝,因果相系故无中间;五者死边次生分受众差别故非彼体;六者从彼出生故非别异;七者因缘和合故无作者;八者烦恼业为因故非无因;九者迦罗逻、頞浮陀、箄尸、伽那奢佉、出胎、婴孩、童子、少年、长宿等传传相生,故念念空;十者善不善熏,随因差别果转出,故同类果相系。
又有三偈:
如灯炎转生, 识身亦如是,
先际与后际, 亦无有聚集。
无生亦有生, 破坏无相着,
生已亦无住, 而此作业转。
若于彼缘生, 而能观知空,
为其施设教, 彼亦是中道。
于中无明、行、渴爱、取、有,是为集谛。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是为苦谛。彼等十二分灭,是为灭谛。若于缘生如实能知,是为道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