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制尼众。律严大僧。由其正法系增减故。详考圣典。其制自明。若沙弥尼。自不知应所施行。不许近圆。以大比丘尼事更难作故。须令熟学知已。乃许受具。如不知。而即为授具戒者。则谓佛法易行。亚僧易作。是故沙弥尼。应先崇训。
佛陀为比丘尼制定的戒律,比对比丘更为严格。这是因为正法的存续与戒律的持守息息相关。仔细研究圣典,其中的规定非常明确。如果沙弥尼连自己该做什么都不知道,就不允许受具足戒。因为比丘尼要守的戒律更多,修行更难,必须让她们先认真学习、完全明白之后,才准许受具足戒。如果还不懂规矩就为她授戒,就会让人觉得佛法太容易修行,比丘尼也很容易当。所以沙弥尼必须先接受严格的训练。
以下条则。于大爱道经。沙弥尼离戒文。及第二分比丘尼随律威仪中节出。又云栖沙弥要略内。凡沙弥尼可通用者。亦采集之。良以末法尼伦。情多懈怠。闻繁则厌。并恐文字生浅。由得删繁撮要。仍分类聚。以便读学。间有未备。从义补入一二。其乐广覧者。自当检阅全书。
这些戒条是从《大爱道经》《沙弥尼离戒文》以及《第二分比丘尼随律威仪》中节选出来的。另外,《云栖沙弥要略》中凡是沙弥尼可以共同遵守的内容,也一并收集了。主要是因为末法时期的比丘尼众,大多容易心生懈怠,听到繁琐的戒律就会厌烦,加上担心她们对文字理解不深,所以采取删繁就简的方式,仍然按类别归纳,方便读诵学习。偶尔有不够完备的地方,根据戒律精神补充了一两条。想要详细了解的人,自然应当去查阅原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