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采微餘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采微餘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世傳有加佛說二字,謂佛說金剛般若等,此後人謬加。須知經通五人說,謂佛、菩薩、弟子、天仙、化人五人也。若部內兼四人說者,題中不稱佛說。若一經始終金口所說者,題標佛說字揀,非兼四人所說也。然何以稱經?須知雖四人所說,為佛印定,即同佛說,故得稱經。大論云:下四印定,通云佛說。若爾,既通云佛說,題標佛說,有何不可?須知通云佛說,乃得稱經,非金口所說。若金口所說,唯一席而已。且此經凡有六譯,若什公與魏菩提流支及陳真諦,此三譯同名金剛般若等。若隋笈多謂金剛能斷般若,其大唐奘法師與大周義淨,此二譯同名能斷金剛般若。是即由立題不同,遂釋義有異。笈多以能斷二字在金剛後,則取金剛堅利以喻般若,曰金剛能斷般若,乃喻法立題。若奘師、義淨以能斷二字在金剛前,如云菩薩堅執猶如金剛,以般若空慧能斷此執,故云能斷金剛般若(如慈恩傳),乃成單法立題。既以般若空慧為能斷,金剛為所斷,豈非單法相傳?海東曉師亦有疏釋此經,乃同奘師之說,皆無取也。無著論以法喻立題,而什公等皆符合論意。
百鍊不消。
須知非但金剛只如此間,邠鐵亦百鍊不消也。(筆談)
顯示不共。
此對初義,別在此經,故云不共。然與下文文相有異,不可一例。
波羅蜜。
梵語波羅,此云彼岸。蜜,此云到。若回文順俗,故云到彼岸。準諸文略云三飜,諸經多飜為到彼岸。生死此岸,涅槃彼岸,煩惱中流。菩薩以無相妙慧,乘禪定舟航,從生死此岸,渡涅槃彼岸。或飜事究竟,如摩訶衍論云:天竺語法,凡所作事畢,則云波羅蜜。或飜度無極,通論事理,悉有幽遠之義。合而言之,故云度無極。此約事理行滿曰無極。
三一,總別。
然總別不應雙舉,譬如拳指,言總則總無別,總覧別為總,如合指為拳,唯拳無指。言別則別無別,別開總為別,如開拳為指,唯指無拳。若爾,如何總別雙存,謂三一總別耶?須知一是總題,乃總覽一經大義,則題中義含體宗用,故云總也。三是所詮別文,就別文說出體宗用,故云別也。有此文義兩途,故云三一總別,乃得雙舉。
慈氏。
彌勒號慈氏,如華嚴?法界品云:或見彌勒最初證慈心三昧,從是已來號慈氏。
何意復造論作十八住釋經?
淨覺謂八十頌在十八住論後者,非也。義淨三藏云:此經西方乃有多釋。考其始也,此頌最先,則八十頌。
事必屬正。
亦如法華謂從三昧安詳而起,雖未彰言,事必屬正。
三疑兢起。
自舊反於此,有總別兩疑。且總疑者,既集一千無疑羅漢,何故却有疑耶?別疑者,且小乘灰斷,如何却疑釋尊重出耶?小乘無它佛之談,如何疑它方佛來耶?小乘無作佛之分,如何疑阿難成佛耶?今為伸釋。且總疑者,羅漢於四諦理上決定無疑,於事上不了故有疑耳,如羅漢不識赤鹽等。若別疑者,以小教不詮,故云無也。所以懷疑者,由迦葉禮敬而生,一千羅漢各各懷猶豫疑情,共有此三,非謂唱起所疑也(且小乘亦知有他方佛,但謂一佛各化一方,而不知十方諸佛悉是釋迦分身,謂無它佛之談。此乃四明答楊大年書語)。自舊或謂權疑,為啟當來誠信者。若爾,阿難被黜出,乃見經論所說,再來入窟亦經論明文,何以却不見再來之文?謂事非彰灼,故設權疑。或謂實疑,謂形容似佛,眾不識故疑。且大論明結集時,迦葉單白和僧,阿難方登寶座。若爾,何人不知高座是阿難,而却云不識故疑耶?況佛乃黃金色相,大眾一覩便了。若微細律(合論引),未見其律本文,恐阿難結集時,形容精爽威儀似佛,諸天奉侍如奉世尊,故云似佛。
多聞聞物。
此兩聞字,須知多聞乃知聞,屬自;聞物乃傳聞,屬他。
不仰不下,不方不維。
不仰則不仰口食,仰觀星宿,占相吉凶也。不下則不下口食,墾土掘地,種植田園也。不方則不方口食,通致使命,馳走四方也。不維,維,不正四維也。謂醫藥、卜算、小術而求食。此四曰,四種邪食。
四,王所奉鉢。
四天王各奉一鉢,佛不偏故,俱受所獻,遂拍為一。今鉢盂有四:
除慢
佛乃淨飯王之子,既行乞食,教中所制。若見餘比丘行乞,無輕慢也。
初廣大心。
即弘誓心。弘者,大也。所有一切眾之類,則三界四生,並入弘誓願數而滅度之。有人認作如來度生者,謬矣。
唯然。
唯者,諾禮對。然者,領受。
為欲審是,所以斥非。
欲審其是,義須反顯。若菩薩於一切眾生所,不起它相,皆如自體,則信解自它平等故。豈有我人等見真是菩薩,如是則心不顛倒也。
寶積經等。
經云正法滅時,對邪稱正,則佛法滅時也。三不現前,則三寶隱沒時也。此須末法最後時,謂五百歲,應以大集為正。有人謂後五百歲,指正法一千年。後五百年,對前為後,應分二五。此說有違寶積。
事福本空。
本空即妙性也。若爾,下文較量何似?
至於極少首題一句。
一部同詮實相,豈可只四句有功德耶?大師云:文文之下,通結妙名;句句之中,咸具體等。可以比知。
初果後進斷欲思六品。
下地思有九品,共潤七番生死。九品者,上、中、下、大三品,每一品開三成九,則上上一品能潤二生,上中、上下及中上三品各潤一生,其中中、中下共潤一生,是即斷六品盡,能潤六番生死,乃證二果。
羅漢有二種:
即慧俱二種也,有退不退。若俱人得滅盡定則不退,慧人不得滅盡定則退。但是以聖退聖,終無以聖退凡。譬如沙井中間若墮,真至於底方住,乃從四果退至初果而住。作初果人所為事且退者,即生再得無有隔生,得者多是慧解脫人。
論牒文
論中凡兩番牒文,一如七義句,於發啟行相中,次正釋經,並以恒河沙數為句逗,依論讀文,方為允當。
以佛世為別相等。
別相者,三相各別。如淨名經云:始坐道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人天得道此為證,於是三寶現世間。故知自迦葉佛入滅之後,三寶隱沒,人天減少,三惡道充滿。釋迦如來出世,方始三寶出現世間。故云於是三寶現世間也。此云別相,對一體得名。二、住持滅後說。由如來成道已,思報母恩。其母摩耶夫人已入滅,生忉利天。而如來九十日昇天,為母說法,蔽諸大眾,皆不令知。時國主優填王憶佛故,以紫檀香時,毗首羯摩化作人匠,為王雕造如來形像。自此有刻檀佛像。九十日夏滿,佛化三道寶堦,從天降下。是時國王人民皆來迎佛。時旃檀像亦塗步來迎。如來為摩旃檀像頂云:我滅度後,汝當住持世間,廣為人天而作佛事。自此有住持之名。阿闍世王造逆身瘡,發動於涅槃。會遇佛聞法,身瘡即俞,獲無根信忍,遂發心日供千僧。如來滅後,迦葉欲結集法藏,擬行乞食,恐外道惡人難問,妨廢光陰,不如就闍王千分之供。遂集一千羅漢,於畢鉢羅窟結集。自此有教法住持世間。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寶塔,度八萬四千人為僧。自此有剃染之僧住持世間。且相從三寶,須知此一種三寶,別無有法,只是以佛世滅後合而言之。由佛世三,故有滅後三,故曰相從。此並屬事。
論云:如我昔為歌利王等。
此由安住實相理,故不愁惱,故云爾時無有我人等相也。既住實相,則實相無相,故云及無相也。無相不相,無生死相,不涅槃相,離二邊故,故云亦非無相也。
大論引迦旃延子等。
迦旃延子依阿含經說菩薩三祇百劫不斷惑,所謂迦旃延子自以聰明利根,不讀衍經,非大菩薩。是故龍樹於大論處處以衍斥之,如云菩薩不斷結,是名大錯等。然則旃延既準阿含經說菩薩不斷結,乃有憑據。所以荊溪云:阿含既云菩薩不斷結,而大論斥權,非謂全無,則亦有菩薩不斷結義,故著非謂全無之語。但旃延子不合專憑小教,是以大論處處破之,乃破其偏執小耳。
於中略說有四種眼:
論釋有二意:一通釋,二辯折。於辯折有四種眼,四種俱約五眼。
色攝復有二種:
世智、第一義智二種也。問:論中而於色攝中復開二種智者,何耶?答:有二意:一者、顯事必即理故;二、明二智一體故。然此二義實一意耳。由事即理故,二諦一體。且初義者,色是事,於中開出第一義理者,顯事必即理故。若事不即理,世智九界則顛倒轉。論云:第一義智力故,世智不顛倒轉。由即理故,不顛倒轉。二、二智一體者,此約圓詮,事理體一故。以世智全是第一義智,第一義智全是世智,雖分二智,實無二體。蓋一體相即,是故於色攝一法中開此二種也。譬如波水,全波是水,全水是波,波水雖異,而無二也。須知五眼者,實果佛所證法門。而無著菩薩釋此,以四種五眼辯折,雖文約而義周,妙盡圓旨,與今天台所說符契。自非內證本同,所覧怜然,焉以臻此?
法界修果等。
法界即十法界,果曰修果,修則屬事,五眼麤境界故。色攝十界者,肉天二眼則六凡界,慧眼則二乘界,法眼則菩薩界,佛眼則佛界。問:若以十界釋佛眼者,以下凡地獄等界如何以釋佛眼耶?答:十法界果實由佛果五眼能具,故約十法界以釋五眼,則不可以下凡地獄等界為妨難。故止觀云:佛具五眼,豈可人天果報釋佛眼?輔行釋云:舉一佛果具於十界,然不可以聖陰(陰即果也)同凡,自是佛果能具十界,終不可以佛地獄界以為凡夫地獄界用釋佛眼也。若爾,且十界俱屬佛果,以何受稱?當知十界既由佛果能具,還從佛果果德受稱。果德者,常樂我淨四德也。如荊溪云:二千果成,咸稱常樂。斯之謂歟!三千則十界,然若不得今家祖意消釋,而論文便見沈匿。
論謂在先。
即指前經文,五眼即是為令知見淨,勝義即第一義,更不重述,故指在先。
三世諦攝。
論中不釋,而次第一義者,由世諦分別故。所以佛之肉眼,雖同凡夫所見,佛過彼所見。佛之天眼,同天所見,佛過彼所見,所謂真天眼也。佛之慧眼,同二乘見空,而佛過彼所見。佛之法眼,同菩薩見假,而佛過彼所見。佛之佛眼,圓照無私,對五境異,遂有五用,謂之五眼。
以菩提法,得知是佛。
菩提法者,謂十界三諦平等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顯。
不受苦惱。
受人天富樂故。
雖不說,亦自知是聚等。
雖不說微塵眾,亦自知是眾塵聚集,何義須說?所以說者,為顯無所見方便空義故,謂即非微塵眾也。
由上但觀名色等。
上但約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斯即名色身合說,不開摶取。此中為破妄報,而名色之外別報名色之身,是故別開摶取。故云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且一合相者,空也。而不知四蘊及眾塵摶取和合,謂一合相豈是真實?如此顯之,名色身報情可以遣蕩。是故須菩提為安立第一義空故,說一合相。世尊為成就空生所說故,謂即非一合相也。
若智依止奢摩他故知。
奢摩他,此云止,所謂以止止散,即散而寂,散動則不知,寂靜則能知。
依止毗鉢舍那故見。
毗鉢舍那,此云見。由觀能見,所謂以觀觀(平聲)昏,即昏而即。昏暗則不見,明即則能見。吾祖云:明靜者,止觀之體也。是則止觀等持,乃知見實理。非見實不能知,乃見實理而能證知。故於一切法,無所分別。
采微,其有缺辯及文略者,所以再行料理補。餘未釋區區,但欲結般若良緣耳。
乾道陸年太歲庚寅仲夏 曇應題
金剛經集解四卷
宋 楊圭編
金剛經四十二分說一卷
宋 張無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