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净业正因
经云。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今先明归戒。经云。昔有梵志饶财多宝。若布施时。金钵盛银。银钵盛金。乃至玉女象马。衣裳房舍。各足八万四千之数。如上施福。不如受三自归。受三归者。施一切众生无畏。如上布施及受三归福。复不如受五戒福。受五戒者。功德具满故。凡受归戒。须从师受。设未遇师时。先向佛前。日诵三归章句。其五戒行之既熟。然后求师证明。如能发大菩提心。进受菩萨戒。则更善矣。其三归云。
- 歸依佛。不墮地獄。我今歸依佛。
- 歸依法。不墮餓鬼。我今歸依法。
- 歸依僧。不墮旁生。我今歸依僧。
每时课毕。复称云。
- 自歸於佛。當願眾生。紹隆佛種。發無上意。
- 自歸於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 自歸於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其五戒者。
- 一不殺生。
- 二不偷盜。
- 三不邪婬。
- 四不妄語。
- 五不飲酒
經言。每月。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如月小。則用二十八二十九)凡六日。四天王巡行南洲。觀察人間善惡。又正五九凡三月。帝釋以大寶鏡。正照南洲。考核罪福。並宜齋戒念佛。懺悔修省。謂之年三齋。月六齋。又每月加初一。十八。二十四。二十八。為十齋(見地藏經)初發心人。並宜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