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抄
这部论典是大乘佛法的重要辅翼,树立起正法的殊胜旗帜。在当时的佛教内部破除错误见解,于末法时代明辨邪正。在像法时期转动法轮,延续佛陀千载以来的教化之风,使声闻乘(羊车)、缘觉乘(鹿车)的教法暂歇,令大乘(牛车)教法重新弘传。
论典的兴起,是在佛陀涅槃后一千一百余年。因距离佛陀时代渐远,正法隐没,邪见丛生,各种偏执学说纷然杂陈,致使唯识妙理暗昧不彰。当时有四位大菩萨应世而出,为首者名为阿僧伽(意为无著),亦称无碍。这位菩萨内证甚深法性境界,外能观机施教广施法雨,汇集两种殊胜教相(指《瑜伽师地论》与《显扬圣教论》),总摄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法要,欲令众生悟入唯识真理,明了非安立真实谛,于是依据大乘根本教义造作此论。
菩萨之弟名为婆藪槃豆(译为天亲),具足如理思维的智慧,拥有明澈广博的见解。他感叹原论文义深奥,担忧后世众生难以领受,于是详细探究要义,造释论阐明本文。由此破除二乘偏执归于大乘一实之道,摧伏异见使众说同契一心。唯识真理因此再度昌明,无性实相于此重现世间。
第二次说明三藏的划分范围。显明义理的教法虽如尘沙般繁多,现仅择要而论:依所诠义分为三类,依所化根器分为两种。
先说三类教法: 一为修多罗(梵语Sūtra),译为线或经。因线能贯花,经能持纬,功能相似。汉地重"经"名而轻"线"称,故译者从俗存"经"名。圣人言教能贯穿法相令不散失,使正法久住,犹如线贯花,故从喻立名。此即诠定之教。
二为毗奈耶(梵语Vinaya),译为灭。因身口意恶业如火焚烧修行者,戒律能灭此火,故称灭。此从功能得名。教法依所诠内容亦称灭,即诠戒行之教。
三为阿毗达磨(梵语Abhidharma),译为无比法或对法。为破烦恼需分别法相,无分别慧最为殊胜,无有法能及,故称无比法(从殊胜立名);又名对法,因阿毗(abhi)指能对之智,达磨(dharma)指所对之境(从境智关系立名)。此即诠慧之教。后二藏皆依所诠义得名。
问:若如此,为何《释论》说"为说三学别立修多罗,为成依戒依心学故立毗奈耶"?据此文,修多罗应诠三学,毗奈耶应诠二学?
答:有二义:一相成门,三学互相资助。能诠之教亦有主从,此文指兼诠助成,故言"说三学";为显主次,阿毗达磨不论兼诠,理实相通。二克性门,修多罗中戒慧内容实属毗奈耶与阿毗达磨,阿毗达磨中心戒内容亦归余二藏。《毗婆沙论》亦作此二解。此论属阿毗达磨藏。
次说二种教法: 因根有利钝,法有浅深。对声闻钝根,依分别性立三藏,为成声闻行法,判为声闻藏。声闻所立七十五法(十一色法、十四心不相应行、四十七心王心所、三无为)皆属分别性事法。
对菩萨利根,通分别、依他、真实三性立三藏,为成菩萨行法,判为菩萨藏。
问:经中说"为缘觉说因缘观",缘觉既有教,为何不立藏? 答:《普曜经》依三乘立三藏。今依此论及《地持论》,不立缘觉藏因:缘觉闻佛说因缘观而悟道,类同声闻,故归声闻藏。唯上根利智者在无佛时,无教可闻,以思修力自悟因缘得道,故有行可立乘,无教故不立藏。
声闻藏分二: 一立性教,谓五蕴和合中无我,却执蕴等别法有定性,如执色有自性、心有自性,三世法皆有定性,未达法空。 二破性教,根器稍利,知蕴等法缘集本无自性,分证法空。此二人观解虽有浅深,同属闻声悟小果,总判声闻藏。
菩萨藏分二: 一显示教,遣分别性诸法,如经说色空乃至涅槃空,属无相大乘。 二秘密教,就依他真实说如实因缘、真如无垢等法,属缘起大乘、自性住乘。此二所诠虽有浅深,同为利根菩萨悟大果,总判菩萨藏。
此论(指《摄大乘论》)兼通二教:说三无性空属显示教,说初相等属秘密教。
第三次阐明教下所诠宗旨。根据下文,宗旨有二:一是依二谛,二是依佛性。
关于二谛:若论世俗谛,则以唯识为所诠宗旨;若说真谛,则以二无我真如为所诠宗旨。故下文解释:一切法以识为相,以真如为体。又云: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知唯有识是通达俗。
关于佛性:论述圣人兴教之意,正是为了显理成行、行成得果。前两种胜相即自性住佛性。其中第一种胜相,若论心功能即是如实因缘;若据实则是心真如。故下文解释:此即此阿黎耶识界以解为性,此界有五义等,亦名不空如来藏。《地经》亦明缘阿黎耶识作第一义谛观即心真如也。为何?是染染依止观,此明心功能与十二因缘染法为依止,即如实因缘也。
第二种胜相中,若就相即是三性,是前因缘所生果;若据实三性本不有,即无三性名空真如,亦名空如来藏。故下文论云:如取不有,故三性成无性也。此空不空二种真如为法相所摄,二实体无二故。前二种胜相名为自性住佛性也。
其间六种胜相名为引出佛性,由行成治障显出自性住理,故名引出也。后二种胜相名为至得果佛性,由得至果位遂前自性住因引出因,故名至得果也。圣人兴教意为成此三故,以三种佛性为所诠宗旨也。故下文言:若欲释佛体及因果,其数如此故说次第。故知十胜相是三种佛性也。
论能诠教体,即执性宗有二所以:音声性色法为体,故彼论云佛语语情故;二依经本即以名味等不相应法为体。破性宗以二念已去相续似声为体,即法入摄意识知。大乘宗以似音声性色识为体故,论音声所诠名句味也。
第四次解释论题 所谓“摄”的含义。一般而言,“摄”有四种意义。 第一是以文字统摄文字。比如以“摄大乘论”四字为本,就能统摄整部经教的文字。后文提到:“又因部类相摄,故称为藏。” 第二是以义理统摄义理。比如以“依止相”为本,就能统摄一切义理。后文说:“此依止是应知等九义所依藏,故称为所摄。” 第三是以义理统摄文字。一切经教文字皆依义理而设立。后文阐明:“由证真如之理,能统摄文字及义理,故称为持。” 第四是以文字统摄义理。此《摄大乘论》正是如此。论文虽简略,却总摄各部大乘经所诠释的义理,归纳为十种殊胜相。此处即以文字统摄义理,故称为“摄”。
所谓“大”有三种含义。 第一是体大,即当前空与不空二种真如平等无增减。 第二是相大,即真如体上具足无量无漏功德差别,每一功德皆遍满法界,恒常不变,故称为大。 第三是用大,即此真如在因位有任持染净、内熏等作用,至果位有显现应化身、无住涅槃等作用,每一作用皆遍法界,恒常不息,故称为大。虽众生情见有生灭,但其用永恒常在。
所谓“乘”有三种。 第一是理乘,即前二种殊胜相所显的自性住佛性。 第二是行乘,即中间六种殊胜相所显的引出佛性。 第三是果乘,即后二种殊胜相所显的至德果佛性。后文解释:“乘有三义:一性、二随、三德。”三世诸佛菩萨皆依此乘,此法能达如来境地,故称为乘。
所谓“论”有四种。 第一是难论,如《中论》《百论》等。 第二是集义论,如《毗昙》《成实论》《地持论》等。 第三是释宗论,如《法华论》《往生论》等。 第四是释文论,如《大智度论》《十地经论》等。这四种皆称为论,皆通过宾主问答的形式辩论道理,故称为论。
所谓“依止”,即此阿赖耶识,是一切诸法的所依止。在一切依止中,此识最为殊胜,故称为胜相。在此相中分为四品,故称为“中”。“众名”中“依止”如同食物,众名居于首位,故称为第一。
三宝不同有三种:第一是同相三宝。即将佛性之理分为三部分:性理觉照之义为佛,轨则之义为法,同性宣和之义为僧。虽然有三重含义,但本体为一,无有差异,故称同相。
第二是别相三宝:一者名为佛宝,以法身的真常五阴为体,报身的修成五阴为体,化身则以化用五阴为体。理、教、行、果等称为法宝,菩萨、声闻僧等称为僧宝。
第三是住持三宝:即以佛像等为佛宝,以纸帛等文字为法宝,以阿难、迦叶等及凡夫比丘为僧体。若论阿难、迦叶等形象之僧及佛法,皆以四尘为体;若论凡夫僧,则以有漏五阴为体。
三藏的义理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修多罗译为线,因其能贯穿连结诸法相。毗那耶称为灭,意为灭除身口意的过失。这两者都是从其作用和含义得名。阿毗达磨有两重含义:一是无比法,因其殊胜无与伦比而得名;二是对治法,以所观察的法与所得的法为所对,智慧为能对,这是从心境相合的角度统称。藏是从其含义立名。
第二阐明其体性,三藏都以音声、色彩、意识为体。
三种分别的名称与体性
名称方面: 一、自性分别。指五识。自身能区分他法的功能称为"名",其本质即是体性类别。以本质特征为名。 二、忆持分别。追忆过往称为"忆",保持不忘称为"持"。以其作用为名。 三、显示分别。对非现前境界的显现令其可知称为"显示"。以其作用为名。
体性方面有两种解释: 一、小乘观点: 自性分别以觉知心所为体性 忆持分别以忆念为体性 显示分别以智慧为体性
二、大乘观点: 自性分别涉及第六、七识,凡缘现前境界者皆属此类 其余两种唯属意识范畴: 缘过去境为忆持分别 缘未来境为显示分别
自我言说有两种。一是各种熏习各不相同,各自从自身因缘而生,称为自;二是诸法实际上并无实体,从心而生,所以称为自。体性以清净与不清净的法为体。为何分别却像万物的相状,不像一物的相状呢?问题是:为何意识心本来无心,却不只是单一无相,反而显现如此繁多的万物相状呢?
六因的名称和本质
名称: 一、境界。能引发心识的事物称为境界。因能产生心识而得名。 二、相貌。心识认知外境时的相状。因呈现外相而得名。 三、观见。心识迅速判断并清晰认知的能力称为观见。因洞察功能而得名。 四、缘起。引发业报的条件称为缘起。因作为助缘而得名。 五、言说。表达的声音称为言,能传达意义的称为说。因交流作用而得名。 六、增益。对三无自性的真理执着于人或法的存在称为增益。因错误认知而得名。
本质: 若从识的角度说明本质,则以意识为本质。 若从三惑(见思惑、尘沙惑、无明惑)的角度说明本质,则仅以心惑(无明惑)为本质。
三熏习的含义和名称如下:
第一是名言熏习。通过声音表达含义称为“说”,根据意义取名。识熏习能够辨别事物称为“识”,根据作用取名。
第二是色识。“色”即障碍的意思,以本质为名;“识”指六识的作用,后面的“识”指本质,以本质和作用合称为名。见识熏习,明确自身称为“见”,见的本质称为“识”,取名方式与前相同。
第三是烦恼,以过失为名;业,指造作行为称为“业”,以作用为名;果报,回报原因称为“果”,实现因缘称为“报”,以含义为名。
关于本质:前五熏习以心的迷惑为特性;烦恼以表层(皮)和深层(肉)两种迷惑为本质;业以三种行为为特性,也可以三种聚集为特性;果报以五阴(色、受、想、行、识)为本质。
总体上涵盖物质方面。
依据他物的本体类别及其意义来命名本体,本体类别意义有两种。一是果报本体类别。酬答因缘称为果,随顺因缘称为报。作为他物的依托持守称为体,类别即流衍种类,指他物诸法并非单一。即从所依托及功能作用的角度得名。二是闻思等本体类别。得名方式相同,但世间与出世间有别。
二种本体者。虽根据能依托分为两类,论其本体皆以根本识的一心功德之体为本体。
二种依他意义者。说明此识虽根据本体分为两类,但这二法皆不单独作为一心的所缘境。由于不单独作为一心的所缘境,故称为依他意义。
区分两种含义与两类名称及本质 名称方面: 一、自性分别。指了知诸法本质各自独立,不与他法共通。此心能辨明他法差异。其本质即识别此境,称为分别。即以相、体、用为名。亦可单用其功能为名。 二、差别分别。指识具备辨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