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掌中枢要记上卷
大师的智慧是天生的,还是需要通过学习才能获得呢?关于“识假”这个词,有两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即使有圣人般的天生智慧,就能直接领悟真理吗?还是不需要参拜圣迹、广泛学习圣典呢?
第二种解释是:这里的“假”字可能是写错了,应该是“式”字,意思是“用”。我现在是依据各种说法来推测的。
再次收到您的来信。信中的“函”就是容纳的意思,意思是容纳师长,手持法杖,进行指导。又说,容纳一丈见方的地方来安身。亲近侍奉的人,所做的事就是执笔。“觚”就是笔管,“操”就是执持。总揽最初的宗旨而难以宣说的,有十位祖师最初创释。现在参究和执持的是后来的事。或者又因为最初的宗旨特别深奥,所以遣派了三位贤者,就是昉、尚、光三位。光引用了《说无垢称经》来证明,本来造论就有两个名称。然而现在护法菩萨所造的注释,到了名叫“道论”的部分。世亲菩萨造了二十首偈颂和长行,护法菩萨另外作了注释,称为“道论”,与原来的名称不同。“道”的意义要根据情况来解释。说“多不同”的,就是指引用论中,有很多解释,和它本来的名称,有相同也有不同的地方。只取本论的正确名称的,就是“识唯是不成”,另外作注的,就是“成唯识是”。现在说的“成”,是注释家的“成”,不是原本注释的“成”。“苏漫多”和“底彦”都是“广”后面的意义。然而最初依据“八囀声”,后来着眼于“十八囀声”。有解释说,“苏漫多”是平译的声,从比喻得名,意义虽然广,再解释意义也不妨碍平稳。现在简别十八转,只嘱咐八转中的第八声作为所尊敬的对象。现在依据梵文原典,有“沙吒多”三个字,三个字为一个声音,构成一个“煞”字音,都是梵文原典。这个意义很难懂,文字稍微繁琐。一二三分中只有假实两种说法的,在疏的末尾另外叙述。有两位师说有假的意义,没有列出他们的名字。现在都认为是实。陈那菩萨解释说“因和譬喻成立宗义”,在右边的《理门论》中,各自令他们证得唯识的理和智。至于“从多唯识为名”的,“理”和“智”就是唯识的性和相。像“瑜伽”这个词,是“相应”的意思,就是教、理、行、果等互相相应。造论的时候,并不是一切都已得到相应,是想让后来的人,证得这种相应,所以说“从当为名”。这里也是这样,不是立即就得到的。既然说通于教和理的归宿,也取行和果。为了破除小乘执着一切法是实有的缘故,造了“成唯识论”。说“清净”就是指“无住涅槃”的,这也是从阶位意义上来解释分的。不然的话,无住涅槃,不随顺果的缘故。另外,关于二乘唯识的“假择灭”,应该进行问答。
还有那种执着于后来得到的境界、所缘想的菩萨,就不是这样。所以有差别。
现在要说明所尊敬的对象,意思是取圆满的功德分,分也就是位次。意思是显示涅槃本性清净的缘故,到达的缘故各自不同。
这里说的“分”字,也是分位的意思。本性清净,逐渐成就,所以说各自不同。
虽然有七种解释,这里三种是疏解,四种是注释。但依据根本的义理,就是疏中的正确解释,符合论的意思。
根依据境在五类里面,那个“陀泥丧”,“丧”是“阿”声上读。“八阿曼罗泥五婆婆多丧”,“丧”是悲哀的“哀”,和“拽”相同。合起来总别共有九十六声。
就是一二多八,有二十四种。男声等三类各二十四种,合起来七十二种是别的。另外男声等各八种,有二十四种,这就是总的。
“二波波那担”,不是“扩”字。“䫂㗚(上去)”前面是男声中总称一切的意思,是总呼一切男声的缘故。
如果是“醯补卢沙”,总称中的丈夫,遣除属计断。依据舍弃,通于两种。
说到这个道理,它本身就具备这样的内涵。也就是说,利益和例证都达到了究竟圆满的程度,所以也称为圆成。因此能够证得涅槃,通达觉悟的两种境界。
关于“虚幻与真实、取舍与清净”的问题。有人问:意识依靠虚妄的执着,都叫做“虚幻的舍弃”,这个道理是什么意思?回答: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虚幻”有两层含义:一是一切事物都是虚幻的,这指的是“他依他起性”;二是“虚幻”本身具有迷惑性,这指的是“计度执着”。第二种解释,“虚幻”是指能进行计度执着的主体,而“依他起性”是虚幻的,是被执着的对象。这是从“能执着”的角度来命名的。
三性、三无性统一起来解释。清辨在胜义谛里认为,遍计所执性和依他起性都是空的,如同幻象。护法则认为依他起性真实存在,像幻象一样。这里说的“有漏”,所以解释“修性”时,要弄明白四谛的道理。修行时学习两种真观,就是人空观和法空观,去证悟一个真理。这两方面要对应着看。原文简略却包含很多,不容易懂,所以祖师慈悲造论,让人容易理解。显出世间的道理和证得的殊胜。配对四种恬真如名字就知道。也有说配四种真实的,意义更稳妥。“略等三四等”这句,“略等”就是“广等”的意思。“三四”中的“三”指三性,“四”指两部论。还有说是“随转真实”两个门。“四”又指因缘等四种观门。这一行只讲《瑜伽师地论》的十种解释里的邪见、正见、不定性。总起来说,就是邪见、正见、不定心所。共同居住、近处居住的弟子,八戒里的近住戒虽然没差别,但共同居住有不同,所以分开说。“法随法行”是利根和钝根合起来说,随法行、随信行,按顺序匹配就行。
问:两种性质不同,怎么能合在一起?如果按第三种解释,就是《枢要》这家的注释加的。
“生我法至名为遣者”,这个句子按照所迷的内容来解。虽然执着,却不明白,这都能“遣”掉,都依据所迷惑的二乘境界来解释。前面两种解释能迷惑的道理,这种解释所迷的对象不存在。西明寺不认可这个说法,这里引用《成唯识论》来证明。
理解这些经文比较难懂,我用大白话一句一句解释给你听:
“大菩提和真解脱合起来有十二句。这以前也说过大菩提。凡夫另外分成三种句子:凡夫不算句子。二乘和菩萨各算一半句子,一共三种。再从凡夫看二乘:‘大’不是菩提。看菩萨:‘大’也不是最圆满的。‘非大’‘非菩提’。”
“因为凡夫、二乘、菩萨各有不同的理解,所以这里分开说了。”
“还有,“二乘看菩萨:菩提虽然对了,但不够‘大’。这算是只抓住了法的表象,但心里一定还抓着‘我’的观念不放。这段话是解释别人提出的疑问:有人说,对着一方面来说,如果心里还执着规矩教条,就一定会连带抓着‘我’。这其实是护法论师的观点。或者可能这里经文抄错了,应该说“只是执着‘我’,就一定会连带抓住规矩教条。”——这样才不会和第七识的说法冲突。”
“但为什么不说智慧本身就是执着就是毛病呢?因为:要是说智慧就是执着,那第八识也应该有智慧?要是说智慧才是毛病,那前五识也应该叫作毛病?其实,凡是有烦恼心起来时都叫执着,那智慧就应该处处都有。这里说的第八识等,也是同样的逻辑。怕有冲突,需要再解释。”
“关于“从轮回到解脱以及因果”的解释:轮回的因果,就是由“我执”和“法执”这两种障碍一起生起。解脱的因果,就是修行圆满,心里彻底明白。这就是说:要放下生死轮回,去追求解脱。”
“引用《佛地经》的意思,《成唯识论》把“粗重”限于说明阿赖耶识叫做粗重。如果只取两种障碍以及它们产生的后果作为粗重,再对照到这段经文:那为什么《论》里说“因为我和法两种执着、两种障碍一起生起”呢?为了回答这个疑问,所以说“真是因为有我法二执一起生起,才生出两种障碍”。如果按这样解释,下面才正式对应经文的脉络。”
“说“从差劲的转变,变成广大转变”:讲前面那四个转变,对照着修行的层次和境界,属于“大”的转变。用这四个说明小乘修行的转变效果很差,而这才是大乘的广大转变。”
“说“生起正确的见解……”是经文里总的概括。只要能去掉低劣的一面,剩下五种转变就圆满了。”
“说“微弱的烦恼潜势力”,是在七地以前。一部分属于“无生法忍”。第七地修“无相观”,刚得到一部分。并不是说它包含了十地境界。这里说的“寂灭忍”,只属于佛地。因为在“金刚心”修时一起断掉两种障碍,这属于第十地的内容。其他地不能同时断两种障碍,所以说要用单独的方法断两种障碍,要到第十地才行。从第七地到究竟地,对照第十地和佛地。因为因和果这两方面都修到圆满了。”
“还有,从“依法贯穿修行与断障”的角度来讲:产生凡夫和圣者的区别,说有两种趣向,都是分别心抓住不存在的对象,这叫“能取”和“所取”。所以圣者的执着也会随之生起——这里批评经文应该写“圣者的执着跟着生起”,不应该是“彼障随断”。这里说的“所执”,是指‘见分’执着于自己的内心。”
“剩下的第七识:在修法观时不显现。”
“一种解释是:按完全断尽的尽头来说,我主张:就像砍大树根断了,枝条也跟着除掉。这是按照“见道”时的分别,用‘彻底无字’达到顶点来说。文中“含断欲”的例子像:其他果位,断到中间就够了,这就是经文解释“断障得中”。从“果断”得到“中”的层次,这篇文章分为两部分,即前面说的因果门。原因里分两小段,想简择说明才进入结果。最后总结分类时“凡圣得”,就是“假得”与“真得”,“悟”和“断得”。像注解里说得很清楚。前面讲过‘胜解’等四个字,查阅前文就会明白。”
心境都有。清辨在他的《二十》里说,外境和内心都不存在。清辨有一种说法:事物的作用虽然不同,但本体是相同的。一个意思是说,菩萨离开了心就没有所谓的外境。上古时期,大乘的觉天论师,跟经部宗显示正确因果关系的样子:一切由各种条件构成的事物,都是从因和果中产生的,有因就有果。如果把有条件的事物和没有条件的事物相对照,那么有条件的事物是因,没有条件的事物是果。能成就的和所成就的,能亲自验证的和所亲自验证的,两者各有各的位置,所以这种说法没有漏洞。它既包括有烦恼和没烦恼的事物,也包括因和果。用它能够驳倒别人的观点,让自己免于被驳倒;用它也能立起自己的观点,拜托了别人的责难。因为它远离了错误和过失,就解脱了别人的质疑。有信奉小乘的法师以及七断之类的人,他们主张“断灭”的见解。比如一说部,他们认为只有语言文字的存在,而事物的真实道理是不存在的。如果是这样,那就没有什么可以修行了。没有什么可以修行,又怎么能有所证悟呢?既然没有证悟,那么这个修行的因就断了。这是自己提出的疑问,所以不成立。接下来是第二种情况:自己提出假想的问题和各种解答,没有凭据可以辨识,因为这种情况很轻微。所以,主宰者是佛经这个圣教。我根据它的作用来分辨,指的是预流果等人,他们都有能斩断烦恼的作用。所以,这里都是根据“增上”(特别强大的作用)来说的。这三种对我的解释,以及这一种对法的解释,都不是最彻底的说法。我和法各有五种,把它们合起来看,有四种情况含义是相通的,第五种情况是各自单独分配的。菩提流支所翻译的,就是“婆伽婆”。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生者”“命者”这些说法,应该是“不按‘生者’‘命者’的标准来理解”。原文本来就没有一个标准,只是顺着文字来解释,道理上也没什么违背。经文里的解释自己说,“生生”是“类”的意思。比如说的“众生之类”,不是指某一个个体,所以叫做“众生”。问:“意”有思考分别的作用,它是“依缘”的作用,为什么不单独给它立一个“我”的名字呢?答:“我”虽然经常被使用,但它的意思并不是特别显著,所以不把它立为“我”。因为它分别的力量强,能使别人产生高低等想法。什么是“之等流”呢?就是“等类”,意思是相似。什么是“蕴得”呢?就是指各个阶段不会失去本性的状态,“得”是造作、作用的意思。也就是各个阶段的束缚,以及本体和阶段不会失去本性的状态。由于有“位”的作用,所以能称为“蕴德”。“界得”是什么意思?“界”是根本性质的意思。因为有了根本性质才能产生,所以把它叫做“界得”。“界”就是“因”的意思。“处”就是所依止的地方,它是“缘”的意思,是“因”与“缘”的和合。如果“德”字,就根据具体情况来解释。“多分计”是指大多数情况下计度、执著有一个“养育”我的主体。因为这一点还没能完成,所以不说“士夫”。如果说“开”,那是根据少部分情况来说的。根据“杜行𲊳梵”的说法(杜行𲊳是一个俗家之士,很有学问,精通
问:很多佛经里都说这部经在唐朝的时候感应灵验的例子特别多,是怎么回事?
玄奘法师回答说:当时要验证这部经,就让人去翻译原本的梵文经典,但那个梵文本最早放在慈恩寺,可能来不及取。杜𲊳手上先有一份梵本,当天晚上就开始翻译。因为这事要得急,马上就得流传出去,结果一下子印了五百多份同一天发行。本来还想再修改润色一下,但唐太宗没答应。所以现在流传的经文,文风直接、不花哨,一共三百卷,其实是六百卷中的一部分。其中有关“能断”开头八段内容中的部分,就是杜𲊳的版本。
开头说到“度一切有情”等等,是因为“我”是总说,按理应该放在开头。因为说到度化众生,“有情”的范围很广,所以文中一直连续讲,就简略了这些名目。又因为还讲了一个“我”,所以共有九个概念。就是说“我”对着“六”“二”构成了九种。问:那“六”和“二”其实是分别跟随“我”的,它们归在哪里呢?
答:都不归入。不像最后那两种,所有概念都有名字,所以不能简单归入一类。也不像前面那六种,单个意义就能得名,所以也不是单独的。往下看“单”“重”也没有归入。加上个“使”字,就变成“重”了,这是因为重复说“作者”的缘故。
“为依此所行者”,“为依”就是指根本,“此所行”就是指意识所运行的境界。六个识的实体都是从这里出生的,所以有“能出生”的意思。这是解释“处”这个名字的原因。所以“识”“界”“处”既不减少也不增加:中间不减少,处中不增加。
安慧解释说:“两种就是依着遍计所执,‘我’和‘法’依靠的是相分和见分,相分见分也是执着。”又跟下文有“同别”的解释,这些都是“枢要”一派的理解。那些“相”都是依着识体变化而来的文句。说“同别”,就是说它与下文“变谓识体”的句子有相同也有不同。所以这其实是护法的观点,安慧不赞成这一说。因为安慧认为,“我”和“法”是依靠自证分的,所以叫做“所转变”的,其实是指相分和见分,是自证分变化出来的。因为依着这些变化,才生起“我执”和“法执”。
三种东西其实是同一个东西。有一派印度大师解释说,看到事物就像看到影子一样,但这里没说明是哪个师父的见解。道理是说:一切现象都只是意识的显现,没有心外独立存在的实体,所以这三种东西都是从认识作用这一种类型演变出来的。
他的影像,和能见的心识,以及事物的本质,这三者之间,由于新旧种子的关系,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对此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说法是:外在的影子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和能见的心一起熏习成种子,另一部分和事物的本质一起熏习成种子,所以有时称作相同,有时称作不同。如果这样,熏习时的力量是相等的,有时是本质和心共同作用。如果心对境象和本质这两部分同时生起,那么外在影子就有两部分。如果只生起其中一部分,道理上就说不过去。如果说新熏习的种子不生,只依靠原本就有的种子另起现行,就会出现问题。第二种说法是:外在影子并不分成两部分,因为有时它随着本质的情况不确定。这种外在影子,新旧种子合起来产生现实的作用。问:根据什么道理说它有时相同?答:从唯识的角度看来,它随着能见的心;从有无思虑的角度看,它随着本质。如果这样,本质是心的对应现象,它和哪一类种子相同?由此可以知道,还是单独的一种种子这个说法更为合理。
现象的部分没有实体,种子也是假立的。解释说:这也是同样的道理。要解释“种子是假立的”这一点,又说:这并不是说明先前的原因,只是在叙述安慧学派的观点。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不说说“能见的部分”呢?
事物本性的境界不跟随心念:指的是事物的根本性质不随我们的心念变化。概括起来有三种情况:一是性质、种子和所属界都不随心生起;二是即使有性质和所属界相同的情况,也并非由心念决定,所以同样称为不追随心念。有些地方对此说法不完全确定,重点就在这里。这其实是指不同种子的道理。比如第六意识生起分别的自我执着,以及第七识产生的各种烦恼,都属于随顺心念的不善良状态,因为它们被覆盖遮蔽着。
独影境只看起分别心:这里说的是所有没有客观实体基础的映现相状。即便有实体基础,由于不是真实的存在,只是通过虚妄熏习而产生的显现,因此都只由心念主导,被称为独影境。就像第八识储存的种子并不直接熏习成相状,也不能产生六个感官相互交流的作用。当涉及到无为法和其它境界时,所形成的影像没有实际作用,所以只由心念决定。
带质境连通感觉和本体:像第七识的情况,可以连通感觉和本体。第六识像前面说的那样。俱生思这种状态,要参照相分所熏习的三种情况来看。也就是说,要根据显现、本质以及自身熏习的不同来判断。种子的性质如经文所述,这是因为境界不同的缘故。其他感官虽然也有带质境的特性,但并非连通感觉和本体的全部情况。因为种子各异的缘故,也能从本质那里获得属性,属于无记等状态。平等性智随着见解而呈现善良特质,以显现三种境界的含义。这就像第八识感受自身所处的散乱境界,与色界的含义相合,并非禅定所得的果报。因为形态下层的定果境界不包括在内,所以此中不加论述。
第六识感知过去未来,也可以说是带质境的情况,这是根据曾经存在过的实质来说的。"二合三思唯可知"这句话中,"合"就是相同的意思。这里只举出其中一个相同的例子,其余两个或三个相同的情况,应当深入思考并推演理解。
各条单独列出来的部分,应该说:是单独列出愚夫们所分别执着的内容。下面分成两部分文字,是为了让大家根据道理来理解划分。在这里没有另外标明名称,这是有原因的。
根本不必解释。这里说第六识是根本。所谓根本,是指前五识由第六识引发,八识由第六识感应而生,所以被称为根本。所说的因缘,其实是增上缘,并非直接内在的因缘。这个解释,只是从第六识出发,没有提到“我”“法”两个方面。因为它分别引导而来的原因,所以跟前面说的不一样,根本不必那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