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受戒录
鼎湖山沙门 弘赞在犙 述
恭惟如來御世。觀眾生機。有上中下。故教設三乘。所謂菩薩。緣覺。聲聞也。乘雖分三。莫不以戒為定慧之本。是故如來初坐菩提樹下。即為諸大心菩薩。傳誦盧舍那佛三聚淨戒。次至鹿苑。王城。為諸二乘。漸制五篇七聚。立十人僧。白四羯磨。授比丘具足戒。然佛初出世。邊地尠聞正法。出家五眾亦希。時迦旃延尊者。居西天竺阿槃提國。彼有長者子名億耳。出家。求尊者為受具戒。而彼國無十人僧。不得受具。彼馳往白佛。佛聽邊地持律五人僧。得作羯磨受具。五人中須一人持律。善解羯磨。即以羯磨師為第五人。其教授師。要閑軌範。餘證戒僧。必須清淨。方許為證明也。所謂中邊者。中即中天竺。居東南西北四天竺之中也。邊地者。中天竺東去至東際。有白木調國。國外是邊地。南去至南際。有靖善塔。塔外是邊地。西去至西際。有一師黎仙人山。山外是邊地。北去至北際。有柱國。國外是邊地。今此震旦。在白木調東。去天竺五萬七千餘里。如來出世一千餘載。未聞佛法。至漢明帝永平三年。帝感瑞夢。乃遣將軍蔡愔等。一十八人。使西域訪求佛道。六年愔等。至月氏國。遇摩騰。法蘭。二法師。得梵本經六十萬言。相與東還。明帝大悅。由是此方王臣士庶。漸知歸向。至十四年。司空陽城侯劉峻。與諸官人士庶等。一千餘人出家。陰夫人王媫妤等。與宮婦女二百三十人出家。時二法師。與諸人出家。剃除鬚髮。著縵條衣。授與三歸五戒十戒而已。以不得滿十人五人授具足戒。後至漢第十桓帝。一百餘年內。猶三歸五戒十戒。遞相傳授。至漢靈帝。建寧元年。有北天竺沙門五人。來到漢地。與僧受大戒。一名支法領。二名支謙。三名竺法護。四名竺道生。五名支婁讖。其時大律未有。支法領。口誦出戒本一卷。羯磨一卷。在此流行。至魏初(邵陵厲公)嘉平二年。有中天竺沙門曇磨迦羅(此云法時)。善誦諸部毗尼。至雒陽。立羯磨受法。準用十僧。於是佛法大行震旦。為東夏受戒律之始也。後至前秦建元二年。天竺沙門曇磨持(此云法海)。譯出十誦戒本三部。建元十四年。竺法念。譯出毗柰耶律十卷。後秦姚興。弘始十年。天竺尊者卑摩羅叉。(此云無垢眼)來遊關左。闡揚毗尼。鳩摩羅什所譯十誦律大行者。叉之力也。弘始十一年。有中天竺佛陀耶舍尊者至。譯出四分律藏。而關中先行僧祇。江南盛行十誦。至元魏。法聰律師。始弘四分律宗。聰傳道覆。覆傳惠光。光傳雲暉願。願傳隱樂。洪雲。雲傳洪尊。尊傳智首。首傳道宣。宣傳法勵。滿意。意傳法成。成傳大亮。道省。亮傳雲一。道岸。惠澄。澄傳惠欽。皆口相授受。臻於壼奧。自此之後廣矣(詳載高僧傳中)。至宋元已來。代不乏人。元末明初。戒律稍異。明中諳律者已希。至明末時。律之一宗。掃地矣。余從受具來。閱大律藏。目不交睫者數年。而不得其中宗趣。遂徧參諸方。以求明哲。而無一習學毗尼者。經云。毗尼藏。是佛法壽命。毗尼藏住。佛法亦住。余慮法不得久住。晝夜悲傷。不能自安。時余年三十有四。興往天竺之念。求請梵僧數人回震旦。再傳授戒法。俾戒燈熄而更著。壽命微而復續。遂于甲申春。抵閩地。欲取海舶人夫。從閩濵泛一載餘。至東天竺海隅。耽摩立底國。可六十餘驛。到中天竺那爛陀寺。不意時值滄桑。弗果所願。至今年過古稀。猶悵昔之無緣也。比見諸方叢席。與人授戒。不依佛制。盡是非法別眾。非法者何。不知白四羯磨。惟抄寫他人杜撰。閒文唱誦。或師自心所作。佛制受具者。至多。惟許三人同壇。若過即成非法。縱依羯磨。而誦文生澀。事多舛謬。尚是非法。況杜撰者乎。別眾者何。不知依律結大界。及戒場。既無戒場。即一人受具。同住比丘。或百或千。盡要共集。與彼授具。有一比丘不集。是名別眾。眾既獲罪。受者亦不得戒。而終身得假名比丘。虗受信施。公然上座。受他禮拜。罪莫大焉。或在白衣沙彌前作羯磨。三十二十。同時一齊授之。大違佛制。若不依佛言教。何名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世無二佛。法無二制。斯則非法為法。以訛傳訛。遞相踵習。不覺其非。誠為末法之滅法矣。然此。則關係法門非小。若有如法受得戒者。自當保重。如護明珠。其住持弘紹之賓。特宜遵木叉之教。依法。依律。依佛所制。俾戒珠朗于長夜。木叉固而永久。是為弘正法傳教之大士焉(壇者。即是戒場。在大界內結。大小法式。如標釋如釋所明)。
恭敬地想到,如来出现在世间,观察众生的根机,有上等、中等、下等。所以设立的教法分为三种,就是所谓的菩萨乘、缘觉乘、声闻乘。虽然分为三乘,但都是以戒律作为禅定和智慧的根本。因此,如来最初坐在菩提树下,就为那些发大心的菩萨,传授并念诵卢舍那佛的三聚净戒。接着到了鹿野苑、王舍城,为那些二乘修行人,逐步制定了五篇七聚的戒律,设立十位僧人,通过白四羯磨的仪式,授予比丘具足戒。然而,佛陀刚出现于世时,边远地区很少听闻正法,出家的五众也很稀少。那时迦旃延尊者住在西天竺的阿槃提国。那里有一位长者的儿子名叫亿耳,出家了,请求尊者为他们授具足戒。但那个国家没有十位僧人,不能受具足戒。他们赶紧跑去禀告佛陀。佛陀允许在边远地区,由持律的五位僧人,可以作羯磨仪式授予具足戒。这五人中必须有一位持律,并且善于理解羯磨仪式,就以这位羯磨师作为第五人。那位教授师,要熟悉规矩典范。其余作证明的僧人,必须清净,才允许作为证明。所谓的中土和边地:中土就是中天竺,位于东、南、西、北四天竺的中央。边地呢,从中天竺往东走到最东边,有个白木调国,国界之外就是边地。往南走到最南边,有座靖善塔,塔外就是边地。往西走到最西边,有一座师黎仙人山,山外就是边地。往北走到最北边,有个柱国,国界之外就是边地。现在我们这个震旦国,在白木调国的东边,距离天竺五万七千多里。如来出世一千多年后,这里还没听闻佛法。直到汉明帝永平三年,皇帝感应到吉祥的梦,于是派遣将军蔡愔等十八人,出使西域寻访求取佛道。永平六年,蔡愔等人到了月氏国,遇到了摩腾、法兰两位法师,得到了梵文经本六十万字,一起回到东方。汉明帝非常高兴。从此,这地方的国王、大臣、士人、百姓,渐渐知道了归向佛法。到了永平十四年,司空阳城侯刘峻,和各位官员、士人、百姓等一千多人出家。阴夫人、王婕妤等,和宫中妇女二百三十人出家。当时两位法师,为这些人出家,剃除须发,穿上缦条衣,只是授予了三皈、五戒、十戒而已。因为无法凑满十人或五人授予具足戒。后来到了汉朝第十位皇帝桓帝时,一百多年内,还是只有三皈、五戒、十戒,互相传授。到了汉灵帝建宁元年,有五位北天竺的沙门来到汉地,为僧人授大戒。第一位名叫支法领,第二位支谦,第三位竺法护,第四位竺道生,第五位支娄谶。那时大的律藏还没有,支法领口诵出一卷戒本,一卷羯磨,在这里流行起来。到了曹魏初年(邵陵厉公)嘉平二年,有位中天竺的沙门昙磨迦罗(汉语意思是法时),善于诵持各部律藏,来到洛阳,建立羯磨受戒的法则,标准是使用十位僧人。于是佛法在震旦大为流行,这是东夏受戒律的开始。后来到了前秦建元二年,天竺沙门昙磨持(汉语意思是法海),翻译出十诵戒本三部。建元十四年,竺法念翻译出毗奈耶律十卷。后秦姚兴弘始十年,天竺尊者卑摩罗叉(汉语意思是无垢眼)来到关东地区,阐扬律藏。鸠摩罗什所翻译的十诵律能够广泛流行,是罗叉的功劳。弘始十一年,有中天竺的佛陀耶舍尊者到来,翻译出四分律藏。而关中地区先流行僧祇律,江南盛行十诵律。到了北魏,法聪律师开始弘扬四分律宗。法聪传道覆,道覆传惠光,惠光传云晖愿,云晖愿传隐乐、洪云,洪云传洪尊,洪尊传智首,智首传道宣,道宣传法励、满意,满意传法成,法成传大亮、道省,大亮传云一、道岸、惠澄,惠澄传惠钦。都是口口相传,达到了精深的境界。从此以后,就广泛了(详细记载在高僧传中)。到了宋、元以来,每个时代都不缺这样的人。元末明初,戒律的传承稍有不同。明朝中期,精通律藏的人已经很少了。到了明朝末年,律宗这一宗派,几乎断绝了。我从受具足戒以来,阅读大律藏,好几年都目不交睫,却没能掌握其中的宗旨和意趣。于是遍访各方,寻求明哲,却没有一个学习律藏的人。佛经上说:律藏是佛法的寿命。律藏存在,佛法也存在。我忧虑佛法不能长久住世,日夜悲伤,不能安心。那时我三十四岁,产生了去天竺的念头,想请求几位梵僧回到震旦,再次传授戒法,让熄灭的戒灯重新点亮,微弱的法命得以延续。于是在甲申年春天,抵达福建,想找海船和人手,从福建海边出发,航行了一年多,到达东天竺的海边,耽摩立底国,大约六十多个驿站的路程,到达中天竺的那烂陀寺。没想到正遇上世事变乱,没能实现愿望。到如今我已年过古稀,仍然为过去没有缘分而感到遗憾。近来看到各方丛林,给人授戒,不依照佛制,全都是非法和别众。什么是非法?不知道白四羯磨,只是抄写别人杜撰的闲文来唱诵,或者师父自己心里想出来的。佛制规定授具足戒,最多只允许三个人同在一个坛场,如果超过就成了非法。即使依照羯磨,但念诵的文字生涩,事情多有错谬,尚且是非法,何况是杜撰的呢?什么是别众?不知道依照律藏结界和设立戒场。既然没有戒场,那么即使一个人受具足戒,同住的比丘,或者一百人,或者一千人,全部都要集合起来,为他授具足戒。有一位比丘没有集合,这就叫做别众。僧众既然获罪,受戒的人也得不到戒。结果终身成了假名比丘,虚受信众的供养,公然坐上座,接受别人的礼拜,罪过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或者是在白衣、沙弥面前作羯磨,三十人、二十人,同时一齐授予,大大违背了佛制。如果不依照佛的言教,怎么能说是从佛口生,从法化生呢?世间没有两个佛,佛法没有两种制度。这就是把非法当作法,以讹传讹,互相沿袭,不觉得是错的,实在是末法时代在灭法啊!然而,这关系到法门不是小事。如果有如法受得戒的人,自然应当保重,如同保护明珠一样。那些住持、弘扬、继承佛法的人,特别应该遵守戒律的教导,依法、依律、依佛所制定的规矩,让戒律的明珠在长夜中明亮,让戒律坚固而永久。这才是弘扬正法、传承教法的大士啊!(坛,就是戒场,在大界内结界。大小法式,如《标释》、《如释》中所说明的。)
已上略序得戒缘由。向下录得戒和尚。阿阇黎。临坛尊证僧伽。并记自生年。受戒年月日时。以识戒腊之尊卑。并知作法之仪轨也。比丘 生 年 月 日 时 族姓系 府 县人于 年 月日礼 师出家 年 月 日 时依和尚受沙弥戒于 年 月 日 时受和尚具戒于 年 月 日 时受菩萨戒秉羯磨阿阇黎法名 法号教授师阿阇黎法名 法号尊证僧伽 大德 大德 大德大德 大德 大德 大德作法略仪
前面简单说了得到戒律的经过。接下来记录传戒的和尚、教导的师父、现场作证的僧众,并且记下自己出生的年月日时,用来辨别受戒时间的长短尊卑,也让大家了解举行仪式的规矩。比丘 出生:年 月 日 时 家族姓氏:府 县 人 于 年 月 日 礼拜 师父出家 于 年 月 日 时 依止传戒和尚受了沙弥戒 于 年 月 日 时 在传戒和尚那里受了比丘具足戒 于 年 月 日 时 受了菩萨戒 主持仪式的阿阇黎:法名:法号:教导戒律的阿阇黎:法名:法号:现场作证的僧众:大德 大德 大德 大德 大德 大德 大德 举行仪式的大致程序
初受具足戒者。未能即阅大律藏。其和尚阿阇黎。当与比丘戒本。令其熟读。使知护持。毋致亏犯。及识布萨。结夏。受日。自恣。受衣。舍衣。净施等法也。
刚受具足戒的比丘,还不能马上阅读广大的律藏。他的和尚和阿闍黎,应当把比丘戒本给他,让他熟读。使他懂得守护持戒,不致于违犯。并且让他了解布萨、结夏、受日、自恣、受衣、舍衣、净施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