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
正量部弗陀多罗多法师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如本二十二明了论,能分别解释律所立名。我今当说。
这部《律二十二明了论》,能够详细解释律藏中建立的种种名相。我现在就来讲解。
偈曰:毘尼毘昙文所显,与戒及护相应人。
偈颂说:律藏和论藏的文字所表达的,是与戒律及守护戒律相应的人。
释曰:由对治上心惑,应说诸护数量。三界上心惑有二百九十四,是彼所起非护亦有二百九十四。为对治彼,有善及无覆无记诸护,合有五百八十八,是人与此对治护相应。复有别释:欲界上心惑有一百三十七,从此随一上心惑,能染污眼根地,于第四心及初至心,此眼根不护有一百三十七。如眼根,耳根亦尔,鼻舌身根不护各有二十五。如眼耳根,意根不护亦尔,有一百三十七。为对治彼应知,二品护合有九百七十二。色界上心惑有八十六,从此随一上心惑,能染污眼根地,所生不护有八十六。为对治彼二品,护各有八十六。耳根意根不护、二护亦尔。色界身根不护有十四,能对治彼二品护各有十四。无色界上心惑有七十一,从此随一上心惑能染污心地,所生不护有七十一。为对治此二品护各有七十一。三界护合有一千六百五十八,是人与此对治护明相应。
解释一下:为了对治上等烦恼,需要说明各种防护的数量。三界中的上等烦恼有二百九十四种,由这些烦恼所引起的非防护状态也有二百九十四种。为了对治这些烦恼,有善性的以及无覆无记性的各种防护,加起来共有五百八十八种,修行人就是与这些对治防护相应的。
还有另一种解释:欲界的上等烦恼有一百三十七种,从其中任意一种上等烦恼,都能染污眼根所在的境界,在第四心以及初至心阶段,眼根不防护的状态就有一百三十七种。眼根如此,耳根也一样。鼻、舌、身三根的不防护状态各有二十五种。像眼根、耳根一样,意根的不防护状态也是一百三十七种。为了对治这些,应当知道,善与无覆无记这两类防护合起来有九百七十二种。
色界的上等烦恼有八十六种,从其中任意一种上等烦恼,都能染污眼根所在的境界,所产生的不防护状态有八十六种。为了对治这些,两类防护各有八十六种。耳根、意根的不防护状态以及两类防护也是如此。色界中身根的不防护状态有十四种,能对治它的两类防护也各有十四种。
无色界的上等烦恼有七十一种,从其中任意一种上等烦恼,都能染污心识所在的境界,所产生的不防护状态有七十一种。为了对治这些,两类防护各有七十一种。
三界的防护合起来有一千六百五十八种,修行人就是与这些对治防护的智慧相应的。
偈曰:诸佛所赞修三学,不看他面我当说。
偈颂说:诸佛都称赞的修行三学,不看别人脸色,我这就来讲。
释曰:若人与如此等护相应,此人能欢喜如来;由二功德相应故,是故诸佛赞叹此人。修三学者,于诸佛正法,正学有三,谓依戒学、依心学、依慧学。此三学生起位在忍名相、世第一、见地、修地中。或依三业道立三学、或依道分立三学、或依三藏立三学、或依三法身立三学。由此义,是人于名句字义及正行,心明了无疑,是故自在不系属他,故说不看他面。略释如此。因前所说护,约正业、正语、正命更释此人功德。
解释一下:如果有人能够做到上面说的这些防护,这个人就能让如来欢喜;因为他具备了两种功德,所以诸佛都会赞叹这个人。
修行有三种学习,在诸佛的正法里,正学有三种,就是依戒律学习、依心性学习、依智慧学习。这三种学习生起的阶段,是在忍位、名相、世间第一、见道位、修道位之中。
或者依据身口意三业来建立三种学习,或者依据道分来建立三种学习,或者依据经律论三藏来建立三种学习,或者依据三种法身来建立三种学习。
由于这个道理,这个人对于名句文义以及正确的修行,心里清楚明白没有疑惑,因此能够自在自主,不依赖他人,所以说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简略的解释就是这样。因为前面所说的防护,是围绕正业、正语、正命来进一步解释这个人的功德。
偈曰:明八戒护九十六,分别差别义相应。
偈颂说:明白八种戒律,守护九十六种法门,各种分别差别都与真实意义相应。
释曰:云何八?明了戒约道三分,分别为九十六。戒本有二种,谓身业、口业。云何分别此为八?此中身业有四种:一离杀生、二离偷盗、三离邪婬、四离非摄。口业有四种:一离妄语、二离破语、三离恶语、四离非应语。此八种业,由身、由口、由心。若自受有二十四;若教他受亦有二十四;若见他受行生随喜心,亦有二十四;若自行先所受,亦有二十四。此四二十四,合成九十六。复次身四种邪业,若由无瞋无痴善根所离成八,说名正业。口四种邪业,若由无瞋无痴所离成八,说名正语。身口八邪业,若由无贪所离成八,说名正命。若自受、令他受、见他受行生随喜、自行先所受,各二十四。约圣道分判此八,明了戒合九十六,是人与如此等戒相应。
解释一下:为什么是八条戒律呢?把戒律按照道的三个方面来详细划分,就得出九十六种。
戒律本身有两种:身体行为方面的戒律和言语方面的戒律。
怎么把这分成八条呢?这里身体行为方面的戒律有四种: 一、不杀害生命; 二、不偷盗; 三、不做不正当的性行为; 四、不做不该做的事。
言语方面的戒律也有四种: 一、不说假话; 二、不说挑拨离间的话; 三、不说恶毒伤人的话; 四、不说无意义的话。
这八种行为,都是由身体、言语和内心产生的。
如果自己受持这八条戒律,每条戒律又对应三种心态(无贪、无瞋、无痴),这样就有二十四种情况。 如果教导别人受持,同样也有二十四种情况。 如果看到别人受持并修行,心里感到欢喜,也有二十四种情况。 如果自己按照先前所受的戒律去修行,也有二十四种情况。
这四种情况各二十四种,加起来就是九十六种。
进一步说,身体方面的四种不正当行为,如果是因为没有愤怒、没有愚痴的善根而远离,就变成八种正当行为,这叫做正业。 言语方面的四种不正当行为,如果是因为没有愤怒、没有愚痴而远离,就变成八种正当言语,这叫做正语。 身体和言语的八种不正当行为,如果是因为没有贪婪而远离,就变成八种正当生活方式,这叫做正命。
自己受持、让别人受持、看到别人受持修行而心生欢喜、自己修行先前所受的戒律,这四种情况各对应二十四种。
按照圣道的标准来区分这八条戒律,把戒律详细划分,总共就是九十六种。这样的人,就是与这些戒律相应的。
偈曰:倍二十一千福河,流善法水洗除污。
偈颂说: 福报的河流比普通河流宽广二十一千倍, 它流淌着善法的清水, 能洗净一切烦恼污垢。
释曰:云何倍二十一千福河?成四万二千福河。律中如来所立戒有四百二十:于婆薮斗律有二百戒,于优波提舍律有一百二十一戒,于比丘尼律有九十九戒。此四百二十戒中,随一一戒各能生摄僧等十种功德,一一功德能生十种正法,谓信等五根、无贪等三善根及身口二护,合成四万二千福河。由此福河,恒能洗浣破戒垢污。余义在波罗提木叉论中应知。
解释一下:为什么说二十一千福河翻倍,就成了四万二千福河呢? 在律藏中,如来制定的戒律一共有四百二十条: 其中婆藪斗律有二百条戒, 优波提舍律有一百二十一条戒, 比丘尼律有九十九条戒。
在这四百二十条戒里,每一条戒都能产生摄僧等十种功德, 每一种功德又能生出十种正法, 就是信、进、念、定、慧这五根, 加上无贪、无嗔、无痴这三善根, 以及身护、口护这两种护持, 这样合起来,就成了四万二千福河。
因为这条福河,能一直洗涤破戒带来的污垢。 其余的道理,在波罗提木叉论里应当可以了解到。
偈曰:解戒五相九毘尼。
偈颂说:要理解戒律,有五个方面和九种律仪。
释曰:如诸佛所立戒,于一一戒中应了别五相:一缘起、二起缘起人、三立戒、四分别所立戒、五决判是非。此中初波罗夷缘起者,于鞞舍离国,由饥饿难事为缘起。起缘起人者,是须陈那比丘。立戒者,若比丘共余比丘,于学处至得同命,未舍戒不显自身羸弱,更行婬欲法,乃至于雌畜生,犯波罗夷无共住。分别所立戒者,此中何者为比丘性?谓依圆得至得,乃至由犯此罪不得共住。决判是非者,此中比丘于三处犯波罗夷,乃至说戒究竟。于一一戒应知皆有五相,若人能如理了别此五相义,此人必定能解九毘尼义。何者为九?一、比丘毘尼;二、比丘尼毘尼;三、二部毘尼;四、罪毘尼;五、惑毘尼;六、有愿毘尼;七、无愿毘尼;八、一处毘尼;九、一切处毘尼。比丘毘尼者,如故意出不净,如此等相罪,但属比丘毘尼。比丘尼毘尼者,如独行,如此等相罪,但属比丘尼毘尼。二部毘尼者,是二部所学处。如初波罗夷,如此等相罪,属二部毘尼。罪毘尼者,八缘起所生诸罪,如法对治除灭。惑毘尼者,三界五部或九永断智及灭。有愿毘尼者,是十种学处。无愿毘尼者,是正羯磨竟时,四万二千学处并起。一处毘尼者,如受戒洗浴等事。一切处毘尼者,谓一切时应共学处。若人能如理了别此九毘尼义,此人必定能解五部等义。
解释一下:就像诸佛制定的戒律一样,对于每一条戒律,都应该清楚了解五个方面:第一是缘起,第二是发起缘起的人,第三是制定的戒条,第四是分析所制定的戒条,第五是判断对错。这里第一条波罗夷戒的缘起是:在鞞舍离国,因为闹饥荒的困难事件而引发。发起缘起的人是须陈那比丘。制定的戒条是:如果有比丘和其他比丘一起,在学处上达到同命,没有舍戒也没有表明自己身体虚弱,却再次行淫欲之事,甚至是对雌性的畜生,就犯了波罗夷罪,不能共住。分析所制定的戒条:这里什么是比丘的性质?指的是依靠圆满的获得而达到,乃至因为犯了这个罪就不能共住。判断对错:这里比丘在三处犯波罗夷罪,乃至说戒完毕。对于每一条戒律,都应该知道都有这五个方面。如果有人能按照道理清楚了解这五个方面的含义,这个人必定能理解九种毗尼的含义。哪九种呢?第一是比丘毗尼,第二是比丘尼毗尼,第三是二部毗尼,第四是罪毗尼,第五是惑毗尼,第六是有愿毗尼,第七是无愿毗尼,第八是一处毗尼,第九是一切处毗尼。比丘毗尼指的是,比如故意出精,像这类特征的罪,只属于比丘毗尼。比丘尼毗尼指的是,比如单独行走,像这类特征的罪,只属于比丘尼毗尼。二部毗尼指的是比丘和比丘尼两部共同学习的戒条。比如第一条波罗夷戒,像这类特征的罪,属于二部毗尼。罪毗尼指的是由八种缘起所产生的各种罪,按照正确的方法对治消除。惑毗尼指的是对三界五部或者九种烦恼永远断除的智慧及灭除。有愿毗尼指的是十种学处。无愿毗尼指的是正当羯磨完成的时候,四万二千种学处同时生起。一处毗尼指的是像受戒、洗浴等事情。一切处毗尼指的是一切时候都应该共同学习的戒条。如果有人能按照道理清楚了解这九种毗尼的含义,这个人必定能理解五部等的含义。
偈曰:解罪五部八缘起。
偈颂说:要消除罪业,就要理解五部和八缘起。
釋曰:律中說罪有五部:第一波羅夷部,有十六罪。第二僧伽胝施沙部,有五十二罪。第三波羅逸(羊逆反)尼柯部,有三百六十罪。第四波胝提舍尼部,有十二罪。非四部所攝,所餘諸罪共學對及婆藪斗律所說罪,一切皆是第五獨柯多部攝。若人能如理了別五部罪,此人必定能解八緣起所生罪。罪生起因有八種:一、有罪從身生不從口意生,如不閉戶共非大戒眠等。二、有從口生不從身意生,如善心為女人說法過五六語等。三、有從意生不從身口生。如心地諸罪。四、有從身口生不從意生,如善心為男女行婬使等。五、有從身意生不從口生,如故心出不淨等。六、有從口意生不從身生,如染污心對女人說顯示婬欲語等。七、有從身口意生,如有染污心為男女行婬使等。八、有不從身口意生,如先對人說大妾語,彼人不解。此人已對治三方便,後時彼人若追解其語,此人即得波羅夷罪。若人能如理了別八緣起所生罪義,此人必定能解七罪聚等義。
解释一下:戒律里说的罪过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波罗夷部,有十六种罪过。 第二类是僧伽胝施沙部,有五十二种罪过。 第三类是波罗逸尼柯部,有三百六十种罪过。 第四类是波胝提舍尼部,有十二种罪过。
除了这四类之外的其余所有罪过,包括共学对以及婆藪斗律里所说的罪过,全都归入第五类,也就是独柯多部。
如果有人能真正理解这五类罪过,那么他肯定也能明白由八种因缘所产生的罪过。
罪过的产生有八种因缘:
第一,有的罪过只从身体行为产生,不从言语和意念产生。比如不关门、和没受大戒的人一起睡觉等等。
第二,有的只从言语产生,不从身体行为和意念产生。比如好心为女人说法,但超过了五六句话等等。
第三,有的只从意念产生,不从身体行为和言语产生。比如心里起的各种罪过念头。
第四,有的从身体行为和言语产生,不从意念产生。比如好心为男女行淫事做中介等等。
第五,有的从身体行为和意念产生,不从言语产生。比如故意出精等等。
第六,有的从言语和意念产生,不从身体行为产生。比如怀着染污心对女人说显示淫欲的话等等。
第七,有的从身体行为、言语和意念三者共同产生。比如怀着染污心为男女行淫事做中介等等。
第八,有的不是从身体行为、言语和意念直接产生。比如之前对人说了大妄语,但对方当时没听懂。这个人已经对治了身口意三方面的造作,但后来对方如果回想起来并理解了那些话,这个人就得了波罗夷罪。
如果有人能真正理解这八种因缘所生罪过的道理,那么他肯定也能理解七罪聚等等的道理。
偈曰:解七罪聚五布萨。
偈颂说:要解除七种罪业,就要遵守五种布萨。
释曰:律中说罪聚有七:一、波罗夷聚,谓四波罗夷。二、僧伽胝施沙聚,谓十三僧伽胝施沙。三、偷兰遮耶聚,谓一切三聚不具分所生偷兰遮耶。四、尼萨耆波罗逸尼柯聚,谓三十尼萨耆波罗逸尼柯。五、波罗逸尼柯聚,谓九十波罗逸尼柯。六、波胝提舍尼聚,谓四波胝提舍尼。七、非六聚所摄罪及六聚不具分所生罪及学对,如此一切入过毘尼聚摄。若人能如理了别七罪聚义,此人必定能解诵波罗提木叉布沙他。布沙他时说波罗提木叉有五种:一、诵波罗提木叉缘起;二、诵至四波罗夷;三、诵至十三僧伽胝施沙;四、诵至二不定法;五、广诵乃至戒尽。若人如理能了别五布沙他义,此人必定能解四失四得义。
解释一下:律藏里把罪过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波罗夷罪聚,指的是四种波罗夷重罪。 第二类,僧伽胝施沙罪聚,指的是十三种僧伽胝施沙罪。 第三类,偷兰遮耶罪聚,指的是所有由三聚不具足而产生的偷兰遮耶罪。 第四类,尼萨耆波罗逸尼柯罪聚,指的是三十种尼萨耆波罗逸尼柯罪。 第五类,波罗逸尼柯罪聚,指的是九十种波罗逸尼柯罪。 第六类,波胝提舍尼罪聚,指的是四种波胝提舍尼罪。 第七类,不属于以上六类的罪,以及由六聚不具足所产生的罪,还有学对,所有这些都归入“过毗尼聚”这一大类。
如果有人能正确地理解这七类罪的含义,这个人必定能理解并诵持波罗提木叉布萨。在布萨时说波罗提木叉,有五种方式: 一、诵波罗提木叉的缘起。 二、诵到四种波罗夷罪为止。 三、诵到十三种僧伽胝施沙罪为止。 四、诵到两种不定法为止。 五、广泛地诵,直到把所有的戒条都诵完。
如果有人能正确地理解这五种布萨的含义,这个人必定能理解四种过失和四种功德的意义。
偈曰:解四种失及四得。
偈颂说:要明白四种错误和四种正确。
释曰:于佛正法中有四种失:一戒失、二行失、三见失、四命失。此四失胜相云何?是破戒处破戒人,于佛正法中为修见谛行,是人不可拔济。譬如树叶已萎黄不得久住。是名戒失行见命失相,应知亦尔。四得者,谓戒行见命极清净。彼清净以五根为体,能感三根,是彼极清净如前所说。如此等处,若人能如理了别,此人于律则明了,不看他面。
释迦牟尼佛说:在佛的正法修行中,有四种过失:第一是戒律上的过失,第二是行为上的过失,第三是见解上的过失,第四是生活上的过失。这四种过失的具体表现是怎样的呢?那些在戒律上已经破戒的人,在佛的正法中,却自以为是在修习见到真理的行为,这样的人是无法被救度的。就像树叶已经枯萎发黄,不可能长久留在树上一样。这就叫做戒律的过失。至于行为、见解、生活这三方面的过失,表现也应当这样理解。四种功德则是指:戒律、行为、见解、生活都达到极其清净的境界。那种清净是以五根为根本的,能够感召三根,这种清净的境界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在这些方面,如果有人能够按照道理清楚地分辨,这个人对于戒律就能明了,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偈曰:能善简择罪三角。
偈颂说:能够清楚地分辨出三种罪过。
释曰:此二或名三角、或名三道。此二是二不定,名诸罪三角。三道故不定者,于此中诸罪不定。譬如不定聚能通一切罪中,故说不定。譬如第四定,是不定诸罪因故,故名不定。何以故?一切罪部聚,说缘起所生,于中皆具足。有余师说:此二不定似律本义,律余文句皆为释此。若人于二不定中能摄应律义,从此二所生罪于律中能显,是名能善简择罪三角。若人能如理了别罪三角义,此人必定能解想真实义。
解释一下:这两个东西,有时候叫做“三角”,有时候叫做“三道”。这两个都属于“不定”的范畴,所以也叫“诸罪三角”。之所以叫“三道故不定”,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各种罪过是不确定的。打个比方,就像“不定聚”这个概念,它能通向所有种类的罪过,所以叫做“不定”。再比如,第四种定,它是不确定的各种罪过的根源,所以也叫“不定”。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罪过的类别和聚集,都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这里面都完全具备。另外有法师说:这两种“不定”的情况,很符合律藏的根本精神,律藏里其他所有的文句,都是为了解释这个的。如果有人能从这两种“不定”中,把握住符合戒律精神的要义,那么从这两种情况衍生出来的罪过,就能在戒律中清楚地显现出来,这就叫做“能善于辨别罪的三角”。如果一个人能按照道理,真正理解“罪三角”的含义,那么这个人必定能够理解事物真实的意义。
偈曰:解想真实立学处。
偈颂说:理解想法,安住于真实,确立修学之处。
释曰:律中说学处有二种:一想学处、二真实学处,复有想真实学处。此中若人犯一戒,观察彼意后,方分别此罪从想生起、此罪从真实生起、此罪从二生起。此中如于初波罗夷,有想、有真实,若人至痴狂法故不觉触、或由正思惟,不噉触味。于非道起道想、于道起非道想,噉触味。此中约想判罪。于女男、黄门人、非人畜生、下门女根及口中,起颠倒想。此中约真实判罪。由此道理,于二判罪亦尔。于我所立波罗提木叉论中,从一切学处,想罪及真实罪悉摄显在此义中,为离繁文是故略说。
解释一下:戒律里说的学处有两种:一种是想象出来的学处,一种是实际存在的学处,还有一种是想出来的实际学处。这里说的是,如果有人犯了一条戒,要先观察他的想法,然后才能分辨这个罪是从想象产生的、这个罪是从实际行为产生的,还是这个罪是从两者共同产生的。比如在第一条波罗夷罪里,有想象的情况,也有实际的情况。如果有人因为精神失常而没意识到接触了不该接触的东西,或者因为正当思考而没有尝到接触的滋味。把不是正道的东西想成是正道,把正道想成不是正道,却尝到了接触的滋味。这种情况下,就按想象来判定罪过。对于女人、男人、黄门人、非人畜生、下门女根以及口中,产生了颠倒的想法。这种情况下,就按实际情况来判定罪过。按照这个道理,对于两种情况的判定也是一样的。在我所建立的波罗提木叉论中,从一切学处出发,想象产生的罪和实际行为产生的罪,都包含在这个道理里了。为了避免文字太繁琐,所以这里就简单说一下。
偈曰:自性立制所有戒,如理分别能解说。
偈颂说:从本性出发建立的所有戒律,按照道理去分别理解就能解说清楚。
释曰:是前所说想罪、真实罪。由此罪门,佛所立学处有三种:一、性罪;二、制罪;三、二罪。此中性罪者,若是身口意恶业所摄,或由随惑及惑等流故犯,复于此过犯中故意所摄,有染污业增长,与此俱有罪相续流,是名性罪。异此三因所犯,或由不了别戒、或由失念、或由不故意过犯,此中若无惑及惑等流,又无念念增长,是名制罪。若具二相,是名制性二罪。若人能如理了别此学处义,此人于律则明了,不看他面。
解释一下:前面说的那些罪,有“想罪”和“真实罪”。从这些罪的角度,佛制定的戒律分为三种:一、性罪;二、制罪;三、二罪。这里的“性罪”指的是:如果是身、口、意造作的恶业,或者是因为烦恼以及烦恼的等流而犯的,并且在这些过失中,是故意去做的,有染污的业不断增长,伴随着这种状态,罪过持续不断地产生,这就叫做“性罪”。与这三种原因不同的犯戒情况:或者是因为不了解戒律、或者是因为一时失念、或者是因为并非故意而犯的过失。如果这里面没有烦恼以及烦恼的等流,也没有念念增长染污,这就叫做“制罪”。如果同时具备上面两种特征,既有烦恼等流,又有念念增长,那就叫做“制性二罪”。如果有人能够如实地理解这些戒律条文的含义,这个人对于戒律就能明了,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偈曰:了别二部所作业。
偈頌說:要清楚分辨兩種戒律所規定的行為。
釋曰:律中說羯磨有三種:一、唯比丘羯磨非比丘尼;二、唯比丘尼羯磨非比丘;三、二部共羯磨。一切處與大戒羯磨,唯是比丘羯磨。和合許受大戒羯磨,唯是比丘尼羯磨。宿住摩捺(乃達反)多、阿悔也那等羯磨,所有餘白四等羯磨,於自部他部,是比丘羯磨。此等羯磨,若比丘尼於自部作亦得成。若人能如理了別此三羯磨義,此人必定能解破僧因緣等義。
解释:戒律中规定的羯磨有三种: 第一种,只有比丘能做的羯磨,比丘尼不能做; 第二种,只有比丘尼能做的羯磨,比丘不能做; 第三种,比丘和比丘尼都能做的羯磨。
在所有场合中,授予大戒的羯磨,只属于比丘的羯磨。 和合同意接受大戒的羯磨,只属于比丘尼的羯磨。
至于宿住摩捺多(“捺”读作“达”的音)、阿悔也那等羯磨,以及其他所有的白四羯磨等,对于自己所属的僧团或其他僧团来说,都属于比丘的羯磨。 这些羯磨,如果比丘尼在自己僧团内部进行,也是可以成立的。
如果有人能够如实地辨别清楚这三种羯磨的含义,那么这个人必定能够理解导致僧团分裂的原因等道理。
偈曰:解破非破类及时。
偈颂说:理解破除,并非破除类别与时机。
释曰:律中佛说有十四能破僧和合因缘,如律所说次第。此中非法者,五邪道分;法者,五正道分。非毘尼者,三邪道分;毘尼者,三正道分。罪者,违如来所立制;非罪者,随顺如来所立制。重者有二种:一由罪、二由制。轻亦尔。各各学处应知轻重。有残者,僧伽胝施沙等。无残者,四波罗夷。不可治者,四波罗夷、十三中随一,若已犯二边,不可知僧所立最恶灭诤羯磨,如此等。翻此名可治。麁者,有二种:有由犯意、有由罪。翻此名非麁。非如来说、非如来教,彼说是如来说、是如来教;是如来说、是如来教,彼说非如来说、非如来教;是如来所作及所习,彼说非如来所作及所习;非如来所作及所习,彼说是如来所作及所习。如此等十四能破因缘,律中十四、阿毘达磨中十四,广说在律中及阿毘达磨中应知,异此名非破因缘。时者,有二种:一问难时、二僧和合时。
解释一下:戒律中佛陀说过,有十四种能破坏僧团和睦的原因,就像戒律里按顺序说的那样。
这里说的“非法”,指的是五种邪道;“法”,指的是五种正道。
“非毗尼”,指的是三种邪道;“毗尼”,指的是三种正道。
“罪”,指的是违背如来制定的戒律;“非罪”,指的是顺从如来制定的戒律。
“重”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罪本身重,二是因为戒律规定得重。“轻”也是同样的道理。每个戒条都应该知道它的轻重程度。
“有残”,指的是像僧伽胝施沙这类可以忏悔补救的罪。“无残”,指的是四种波罗夷重罪。
“不可治”,指的是四种波罗夷罪,或者十三种僧残罪中的任何一种,如果已经犯了最严重的两边罪,或者僧团已经对他施以最严厉的灭诤羯磨,像这些情况。反过来,就是“可治”。
“粗”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犯意粗恶,二是因为罪本身粗重。反过来,就是“非粗”。
不是如来所说的,不是如来教导的,他硬说是如来所说、如来所教;是如来所说、如来所教的,他硬说不是如来所说、不是如来所教;是如来所做和所习惯的,他硬说不是如来所做和所习惯的;不是如来所做和所习惯的,他硬说是如来所做和所习惯的。
像这样,总共有十四种能破坏僧团的原因。戒律中说了十四种,阿毗达磨论中也说了十四种,详细内容在戒律和阿毗达磨论里可以了解。除此之外的,就不算是破坏的原因。
“时”有两种情况:一是问难的时候,二是僧团和合的时候。
偈曰:解小随小非小戒。
偈颂说:理解小乘、随顺小乘,这并非小乘的戒律。
释曰:佛世尊立戒有三品:一小戒、二随小戒、三非小戒。小戒者,僧伽胝施沙等;随小戒者,是彼不具分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复次小戒者,诸戒中自性罪;随小戒者,诸戒中所有制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等。
释迦牟尼佛制定的戒律分为三个等级:第一是小戒,第二是随小戒,第三是非小戒。
小戒指的是像僧伽胝施沙这类过失。 随小戒是指那些不构成完整罪过的部分过失。 非小戒则是指四种波罗夷重罪。
另外,也可以这样理解: 小戒是指各种戒律中本身性质就属于过失的行为。 随小戒是指各种戒律中由于佛陀特别规定才成为过失的行为。 非小戒仍然是指四种波罗夷等根本重罪。
偈曰:了别入家正行方。
偈颂说:要清楚辨别,进入正道的正确修行方法。
释曰:家者,依世间所立,人民聚名家。若比丘有因缘欲入家,先简择此事后方得入,谓白同戒、观察正行,律中威仪,结腰绳、结僧伽胝纽。佛所立入聚落戒,皆应观察。为行于死人处观过失、为和合僧、为不相破、为受依止、为简择言说、为有食请,如此等事必定应忆持。此中天庙、店肆、婬女处、出家女外道等处、应观察远离。
释迦牟尼佛说:所谓的“家”,是按照世间习惯来说的,人们聚居的地方就叫作家。如果比丘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俗家,必须先考虑清楚这些事情才能进去,比如要告诉同修、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遵守戒律中的威仪,系好腰带、整理好僧衣的纽扣。佛制定的进入村庄聚落的戒律,都应该仔细思量。是为了去死人处观察无常而生起厌离心,还是为了僧团的和合,为了不破坏团结,为了接受依止,为了辨别言语是非,还是因为有人邀请供养,像这类事情一定要牢记在心。这其中,像天神的庙宇、商铺、妓女的住所、出家女众或外道修行人的地方,都应该注意观察并远离。
偈曰:善解从罪三上起。
偈颂说:善于理解罪业是从身、口、意这三方面生起的。
释曰:律中说,若堕犯罪处,有三种更上起法:一提舍那、二浅薄羯磨、三坏一切罪方法。约遮相续及生对治护,立三种上起。提舍那者,了别罪因及缘起体相过失等,已于可亲信人边如实显示、如理求受对治护。亲信人云:「汝见知罪不?」答:「见知。」「于未来莫更犯。」答:「善哉。」「汝必应更受持对治护。」答:「善哉。」是名提舍那。浅薄羯磨者,或自缘此罪起厌恶心,及起受对治护心,或于此罪不忆时数,或对人或对僧,如前具说,是名浅薄羯磨。坏一切罪方法者,正思惟简择无常因等境界,由此或得离欲、或得圣道果,是名坏一切罪方法。如阿毘达磨藏中广说应知。
解释:戒律里说,如果犯了戒律,有三种重新改正的方法:第一是提舍那,第二是浅薄羯磨,第三是坏一切罪方法。根据防止罪过延续和产生对治防护,设立了这三种改正方法。
提舍那的意思是:清楚认识到犯戒的原因、起因、具体表现和过失等,然后向可信赖的人如实说明,并按照道理请求接受对治防护。信赖的人问:“你认识到自己的罪过了吗?”回答:“认识到了。”“以后不要再犯了。”回答:“好的。”“你必须再接受对治防护。”回答:“好的。”这就叫提舍那。
浅薄羯磨的意思是:或者自己因为这次罪过产生了厌恶心,以及产生了接受对治防护的心;或者对于这次罪过不记得次数了;或者面对一个人,或者面对僧众,像前面那样完整说明。这就叫浅薄羯磨。
坏一切罪方法的意思是:正确地思考、辨别无常的原因等境界,通过这样,或者能够远离欲望,或者能够得到圣道的果位。这就叫坏一切罪方法。这些在阿毗达磨藏里有详细说明,应当知道。
偈曰:及三显示说罪方。
偈颂说:以及第三种显示忏悔罪业的方法。
释曰:若人能如理了别三种上起法,此人必定能解三种显示说罪方。显示方者,自心不覆藏、于他说可解语。显示此罪,此有三处:一于大众所、二于可亲信人边、三由自心正思分别。如上起有三,显示亦有三。
解释:如果有人能够正确地理解三种向上提升的方法,那么这个人肯定也能掌握三种公开忏悔罪过的方式。所谓公开忏悔,就是自己心里不隐瞒、对别人说清楚。公开忏悔罪过,有三种场合:一是在大众面前,二是在可信赖的人身边,三是由自己内心认真思考分辨。就像向上提升的方法有三种,公开忏悔的方式也有三种。
偈曰:立戒缘起减长等,依文善能分别广。
偈颂说:建立戒律、缘起、灭除、增长等等道理,要依据经文好好去分辨理解。
释曰:律中由依缘起及制戒,有三差别,有制戒长依止、有等依止、有减依止;有依止长制戒、有等制戒、有减制戒。此义如律广说应知。
解释一下:在戒律中,根据事情发生的缘由以及制定戒条的情况,有三种不同的情形。
有的戒条制定得比较严格,但需要长期遵守的情况却相对宽松; 有的戒条制定和需要遵守的情况是相等的; 有的戒条制定得比较宽松,但需要遵守的情况却相对严格。
反过来也一样: 有的情况需要长期遵守,但制定的戒条却相对宽松; 有的情况需要遵守和制定的戒条是相等的; 有的情况需要遵守得比较宽松,但制定的戒条却相对严格。
这些具体含义,在戒律的详细说明中都有解释,应当去了解。
偈曰:罪及非罪佛所记,如律毘昙之所判,善解一一罪非罪。
偈颂说:哪些是罪过、哪些不是罪过,佛都清楚记下,就像戒律和论典所判定的那样。要好好理解每一种行为,分清是罪还是非罪。
释曰:律中判罪非罪,各有二种。罪二者,或有记、或无记。非罪亦尔,有记、无记。此人如理能解此二。复次由别义,应了别罪非罪。如阿毘达磨中说,由了别性、由界、由灭次第等差别,如文言罪为善恶无记、或恶或有覆无记、或自性无记?为欲界、色界、无色界摄?欲界摄,为有流、无流、有流,为心法、非心法?非心法,为与心相应、不相应?不相应,为随心、不随心?有随、不随。若观心生,生是随心,余非随心。与心俱起亦尔,为有色、无色、非色非无色?为有教、无教、或有教或无教?有缘缘、无缘缘?无缘缘,为业、非业?业,与业相应、不相应?不相应,随业。与业俱起亦尔,为先业果报、非先业果报?非先业果报,应修、不应修?不应修,应知、不应知?应知,可证、不可证?可证,可由智不可由身。可灭、不可灭?可灭,由见及修。如判罪,判非罪亦尔,由了别性、界、灭次第。
解释一下:戒律里判断是罪还是非罪,各有两种情况。罪有两种:有的是有记的,有的是无记的。非罪也一样,有有记的,有无记的。这个人能按照道理正确理解这两种情况。另外,从别的角度,也应该能辨别罪和非罪。就像《阿毗达磨》里说的,通过辨别它的性质、所属的界、灭除的次序等不同方面来区分。比如原文说:罪是善的、恶的,还是无记的?或者是恶的,或者是有覆无记的?或者是自性无记的?它属于欲界、色界,还是无色界?属于欲界。它是有漏的,还是无漏的?是有漏的。它是心法,还是非心法?是非心法。它和心相应,还是不相应?不相应。它随心转,还是不随心转?有的随,有的不随。如果观察心生起,生起时是随心的,其他时候不随心。和心一起生起的情况也一样。它是有色的,还是无色的?或者非色非无色?它是有教,还是无教?或者有时有教,有时无教?它有缘,还是无缘?是无缘的。它是业,还是非业?是业。它和业相应,还是不相应?不相应。它随业转。和业一起生起的情况也一样。它是过去业的果报,还是不是过去业的果报?不是过去业的果报。它应该修,还是不应该修?不应该修。它应该被了知,还是不应该被了知?应该被了知。它可以被证得,还是不可以被证得?可以被证得,但只能由智慧证得,不能由身体证得。它可以被灭除,还是不可以被灭除?可以被灭除,通过见道和修道来灭除。像这样判断罪,判断非罪也一样,通过辨别它的性质、所属的界、灭除的次序这些方面。
偈曰:及上起罪五种方。
偈颂说:向上追溯,罪业有五种根源。
释曰:五方者,如人犯僧伽胝施沙罪,求得出离。若人欲为彼作提舍那羯磨,此人必定应先忆持五种上起方法,后作羯磨。一观僧伽胝施沙罪相;二为简择人知藏罪不藏罪相;三观业聚学处,为简择四部等众;四观业相应学处,为行白四等羯磨;五观于十三僧伽胝施沙中一日夜等藏不藏,为显有藏无藏等、地立宿住摩捺多等。此中僧伽胝施沙罪相者,于故意出不净罪中根本相,若人已受大比丘戒、若如来已制此戒、若人不至痴法、若人有欲心求出不净,若方便已显,于男根边若不净已出、若惑热已息、若出触乐已生,此人则犯僧伽胝施沙罪。于余略说相亦如此应知。具相如波罗提木叉论说。覆藏相者,若人于僧伽胝施沙罪中,起僧伽胝施沙罪见,不欲从彼上起由,无发露心藏一夜,于此人此罪已被藏;若人不知不忆或疑惑,起非罪见,故藏此罪,不被藏羯磨聚。羯磨相应宿住等地,如律本文广说应知,此中为离繁文是故略说。
解释一下:所谓五方,就像有人犯了僧伽胝施沙罪,想要解脱出来。如果有人想为他做提舍那羯磨,这个人必须先记住五种处理的方法,然后再进行羯磨。
第一,观察僧伽胝施沙罪的具体表现; 第二,为了辨别这个人是否知道隐瞒罪行,要了解隐瞒和不隐瞒的表现; 第三,观察罪业的类别和相关的戒条,为了辨别四部僧众等; 第四,观察与罪业相应的戒条,为了进行白四羯磨等程序; 第五,观察在十三种僧伽胝施沙罪中,一天一夜等时间里是否隐瞒,为了显示有隐瞒、无隐瞒等情况,以及地立、宿住、摩捺多等处理方式。
这里说的僧伽胝施沙罪的表现,是指在故意出精罪中的根本特征:如果一个人已经受了比丘戒,如果如来已经制定了这条戒律,如果这个人不是精神错乱,如果这个人有欲望心想要出精,如果行为已经明显,在男根旁边如果不净物已经出来,如果欲望的热恼已经平息,如果出精时的触乐已经产生,这个人就犯了僧伽胝施沙罪。其他罪的简要特征也应该这样理解。详细的特征如波罗提木叉论中所说。
隐瞒的表现是:如果一个人对于僧伽胝施沙罪,产生了僧伽胝施沙罪的认知,却不想从罪中解脱出来,因为没有发露忏悔的心而隐瞒了一夜,那么这个人这个罪就已经被隐瞒了;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不记得或者有疑惑,产生了不是罪过的认知,因而隐瞒了这个罪,就不属于被隐瞒的羯磨范围。羯磨相应的宿住、地立等情况,应该按照律本原文的详细说明来了解,这里为了避免文字繁琐,所以只是简略地说一下。
偈曰:善解弃舍四种类。
偈颂说:要善于理解并放下这四种执着。
释曰:律中佛听许比丘四种弃舍:一由未作弃舍未作、二由未作弃舍已作、三由已作弃舍未作、四由已作弃舍已作。
解释:戒律中,佛陀允许比丘有四种放弃方式:一是放弃还没做的事,二是放弃已经做的事,三是已经做了却要放弃还没做的事,四是已经做了却要放弃已经做的事。
偈曰:善解三衣六怜愍。
偈颂说:真正懂得三衣的意义,就能生起六种慈悲心。
释曰:律中佛许六种不离三衣利益:一、僧和合同许羯磨所作,此有二种,一约迦𫄨那衣僧和合所作、二为行路人及有病人僧和合所作。二衣地所作,如布萨相应学处中说。三、不离所作,如于皮阇延多楼及剡浮提等所。四、垣墙所作,谓僧伽蓝摩及寺舍中如转车方便所显。五、约露地所作,如比丘行路四十九弓,所度处相对覆地,直身申臂斜衣各捉一角,若相及,许不离衣。六、住处时节所作,于安居学处中广说应知。复次小便等所逼事中,由他加行难所作,是名于三衣处怜愍。此义由转车戒中广说应知。
佛在戒律中允许六种情况可以不离开三衣,带来好处:
第一,僧团共同同意通过羯磨仪式决定的事情。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关于迦絺那衣,僧团共同决定;二是为了行路人和病人,僧团共同决定。
第二,在特定地方做的事情,就像布萨时相关的学处里说的那样。
第三,不离开衣的事情,比如在皮闍延多楼和剡浮提这些地方。
第四,在围墙范围内做的事情,指的是在僧伽蓝和寺院里,像转车方便所显示的那样。
第五,在露天地方做的事情,比如比丘走路时,在四十九弓的距离内,所经过的地方相对覆盖地面,站直身体伸出手臂,斜着拿衣各抓一角,如果能够碰到,就允许不离开衣。
第六,在住处特定时节做的事情,在安居的学处里有详细说明,应该知道。
另外,在小便等紧急事情中,由于他人帮忙困难而做的事情,这叫做对三衣情况的怜悯。这个意思在转车戒里有详细说明,应该知道。
偈曰:分别律中四种罪。
偈颂说:戒律条文里分出了四种罪过。
释曰:律中说罪有四种,一切罪皆入此中摄:有罪由缘起同不由罪同;有罪由罪同不由缘起同;有罪由罪同亦由缘起同;有罪不由罪同亦不由缘起同。此义于罪缘起学处中广说应知。
释迦牟尼佛说:戒律里讲的罪过有四种类型,所有的罪过都可以归到这四类里: 有的罪过是因为事情起因相同,但罪名不同; 有的罪过是因为罪名相同,但事情起因不同; 有的罪过是既罪名相同,事情起因也相同; 有的罪过是既罪名不同,事情起因也不同。 这个道理,在关于罪过起因和戒律条文的详细解说中会讲到,大家应当去了解。
偈曰:于六戒解四亲应。
偈颂说:对于六种戒律,要理解四种亲近的关系。
释曰:于三十学处中有六学处,行二事方净:一时间次第、二罪间次第。谓过十日畜长衣、过十日畜长钵、举酥等、夏月浴衣、有难施衣、受非亲比丘尼施衣,此六有二种相应,谓物相应、罪相应。余二十四,但罪相应、无物相应。于中唯间罪不间物,先舍物后方显说灭罪。亲相应有四:一从母母亲相应;二从母父亲相应;三从父母亲相应;四从父父亲相应。若人于此处中明了,此人于律则明了。
解释:在三十条学处中,有六条学处,要做到两件事才算清净:一是时间上的顺序,二是罪业上的顺序。这六条是:超过十天存放多余的衣服、超过十天存放多余的钵、收藏酥油等物品、夏月用的浴衣、有难时接受的施衣、接受非亲属比丘尼施舍的衣。这六条有两种相应:物品相应和罪业相应。其余二十四条,只有罪业相应,没有物品相应。在这当中,只间隔罪业而不间隔物品,要先舍弃物品,然后才能通过忏悔灭除罪业。亲属相应有四种:一是从母亲那边的母亲亲属相应;二是从母亲那边的父亲亲属相应;三是从父母双方的亲属相应;四是从父亲那边的父亲亲属相应。如果一个人对这些地方都清楚了,这个人对于戒律也就清楚了。
偈曰:于七依他得圆德,择二圆德了别相。
偈颂说:通过七种依他起性,获得了圆满的功德;辨别两种圆满的功德,就能了知它们的差别相状。
释曰:律中说依他圆德有七种。比丘有四种圆德:一由善来比丘方得、二由受三归方得、三由略羯磨方得、四由广羯磨方得。比丘尼有三种圆德:一由善来比丘尼方得、二由遣使方得、三由广羯磨方得。独觉有量功德至得,诸佛世尊无量功德波罗蜜至得,合有九种圆德。
解释一下:戒律中说,依靠他人才能圆满成就的功德有七种。比丘有四种圆满功德:第一,通过“善来比丘”的方式才能获得;第二,通过受持三归依才能获得;第三,通过简略的羯磨仪式才能获得;第四,通过完整的羯磨仪式才能获得。比丘尼有三种圆满功德:第一,通过“善来比丘尼”的方式才能获得;第二,通过派遣使者的方式才能获得;第三,通过完整的羯磨仪式才能获得。独觉圣者所成就的功德是有局限的,而诸佛世尊所成就的功德是无量无边的波罗蜜。这样合起来,一共有九种圆满功德。
偈曰:善解五种不实语。
偈颂说:要懂得分辨五种不真实的话。
释曰:由境界故意差别。不实语有五种:一能生波罗夷罪、二能生僧伽胝施沙罪、三能生偷兰遮耶罪、四能生波罗逸尼柯罪、五能生独柯多罪。此五应依律判其自性。
解释一下:因为说话的对象和意图不同,不真实的言语分为五种:第一种会导致波罗夷罪,第二种会导致僧伽胝施沙罪,第三种会导致偷兰遮耶罪,第四种会导致波逸提罪,第五种会导致突吉罗罪。这五种情况应该根据戒律来判断它们的性质。
偈曰:知法自性修习类。
偈颂说:要了解佛法的本质,按照不同类别来修行。
释曰:法有二种:一自性法、二修习类法。自性法者,有法非加行所生,不能载出自界故,此一切定,是欲界法;色、无色界法若不能载出自界,亦是自性法。修习类法者,于色、无色界定非所噉味。或于无流法中,心与心相应诸法,于定道、五通道名想相想。世第一法有觉分心,与此心相应法。是所余相应法一分、戒一分、善根一分、诸护一分、加行一分、身轻安一分、无逼乐一分、修得天眼天耳诸境界一分、自在一分、解脱一分、出离一分、身通一分、一切智一分、非一切智一分,制入无想定灭心定涅槃至得,修得诸法老伴类至得。有余师说:相离一分、无失一分、定聚一分,名相出离弃舍涅槃至得。如此等名修习类法,所余皆名自性法。若人解自性法及修习类法,此人于律则明了,不看他面。
解释一下:法有两种:一种是自性法,一种是修习类法。
自性法,指的是那些不是通过修行产生的法,它们不能超出自己所在的境界。所以,一切定,如果是欲界的法,就是自性法。色界和无色界的法,如果不能超出自己所在的境界,也属于自性法。
修习类法,指的是在色界和无色界的定中,不是被贪着享受的对象。或者,在无漏法中,心以及和心相应的各种法,在定道、五通道中称为名想和相想。世第一法具有觉分心,以及和这个心相应的法。还有其余相应法的一部分、戒的一部分、善根的一部分、各种守护的一部分、加行的一部分、身轻安的一部分、无逼迫的乐的一部分、通过修习得到的天眼天耳等各种境界的一部分、自在的一部分、解脱的一部分、出离的一部分、身通的一部分、一切智的一部分、非一切智的一部分,制入无想定、灭心定、涅槃的获得,通过修习得到的各种法、老、伴、类的获得。另外有论师说:相离的一部分、无失的一部分、定聚的一部分,称为相出离、弃舍、涅槃的获得。像这些,都叫做修习类法。
其余的都叫做自性法。
如果一个人理解了自性法和修习类法,这个人对于戒律就能明了,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
偈曰:能解四种受命缘。
偈颂说:能理解四种生命延续的因缘。
释曰:律中说受摄饮食有四种:一、身受非心受。如律文,若比丘申钵,心缘别事受他施饮食,广说如本。二、有心受非身受。如律文,若人送饮食施此比丘,比丘心受,摄以属己,广说如本。三、有身心俱受。若比丘身心平等,欲得所施饮食。行施人至比丘边,度与比丘非所遮。四、非身心受。如律文,若比丘或以脚指、或以手指画地作界相。余人送饮食置界中,此即被受。余一切文句,从广道应知。
解释:戒律中讲到接受和摄取饮食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身体接受但心里没接受。 就像戒律条文说的,如果比丘伸出钵盂,心里却想着别的事,接受了别人布施的饮食。详细情况如律文原本所说。
第二种,心里接受但身体没接受。 就像戒律条文说的,如果有人送饮食来布施这位比丘,比丘心里接受了,把它当作属于自己的东西。详细情况如律文原本所说。
第三种,身心都接受。 如果比丘身心状态正常,想要得到所布施的饮食。布施的人来到比丘身边,把饮食递给比丘,这没有违反戒律。
第四种,身心都不接受。 就像戒律条文说的,如果比丘用脚指或手指在地上画个界限作标记。别人送饮食放在这个界限里,这就算被接受了。 其余所有相关条文,应该从详细的戒律中了解。
偈曰:能成就受五种分。
偈颂说:能够成就五种功德。
释曰:有五分能成就受摄饮食:一能受、二能令受、三物、四处所、五至边。此中能受者,具戒比丘住于自性,求得在此处。能令受者,除比丘及与学,余人非人畜生中,随一被教不被教。若有能解此义,谓此物我应施比丘。物者,有五种:一依时量、二依更量、三依七日量、四依一期量、五依大开量。此五摄一切物皆尽。处所者,地及水。至边者,有三种:一至身边、二至物边、三至器边。如制受食戒中广说应知。
解释:要完成接受和享用饮食,需要具备五个条件:第一是能接受的人,第二是能让别人接受的人,第三是物品本身,第四是地点,第五是接受的限度。这里所说的能接受的人,是指持戒清净的比丘,保持自己的戒律,有资格在这个地方接受供养。能让别人接受的人,是指除了比丘和正在学习戒律的人以外,其他人、非人或者畜生,不管是被教导过的还是没被教导过的。如果有人能理解这个意思,心里想:这个东西我应该布施给比丘。物品方面,有五种分类:第一是根据时间限量,第二是根据次数限量,第三是根据七日限量,第四是根据一期限量,第五是根据大开限量。这五种分类涵盖了所有物品。地点方面,包括陆地和水上。接受的限度有三种:第一是送到身边,第二是送到物品旁边,第三是送到容器旁边。这些在制定接受饮食的戒律中,有详细说明,应当了解。
偈曰:作残食法有十种,各各能解行彼方。
偈颂说:处理剩余食物的方法有十种,每一种都能帮助修行者实践相应的法门。
释曰:律中说残食有十种:一病人残、二非病人残、三等分残、四非等分残、五加行所作、六非加行所作、七遮食人所作、八非遮食人所作、九自所作、十使比丘所作。此义如广说道应知。若人能解此义,此人于律则明了。
律法里提到,剩饭剩菜有十种情况:
第一种是病人吃剩下的, 第二种是非病人吃剩下的, 第三种是大家平均分剩下的, 第四种是不平均分剩下的, 第五种是特意准备多出来的, 第六种不是特意准备多出来的, 第七种是禁止别人吃而剩下的, 第八种不是禁止别人吃而剩下的, 第九种是自己吃剩下的, 第十种是让比丘吃剩下的。
这些具体情况,在律法里都有详细说明,应该去了解。如果有人能明白这些道理,那他对律法就很清楚了。
偈曰:能解七种失受因。
偈颂说:能够明白七种导致感受出问题的原因。
释曰:佛法中物有二种,谓净、不净。失受摄因缘有七种:一决意弃舍、二他逼夺、三所变异、四度异性、五舍戒、六舍命、七正法灭没。决意弃舍者,若人不用此物,决意弃舍与他。他逼夺者,若异自同类人,为属己故逼夺。变异者,用圣通慧,变异别物令成别物。度异性者,转男成女。舍戒者,此物先是比丘受,后舍比丘戒,犹摄属己,此物失本受。舍命者,约一切退失故说失受,由一切灭失故受亦失。正法灭没者,是时中若无一人生在剡浮洲中入人道摄,或具戒或不具戒,无量寿命及转易有生,圣人无复一在,此时正法已灭没。由此七因缘,一切受摄皆谢。
佛教里说的物品有两种:干净的和不干净的。失去对物品的拥有权有七种情况:
第一,自己下定决心不要了。比如一个人决定不再用某样东西,明确表示放弃并送给别人。
第二,被别人强行夺走。比如被其他同类的人,为了占为己有而强行抢走。
第三,物品本身发生了变化。比如用圣人的神通智慧,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第四,性别转变。比如从男性转变成女性。
第五,舍弃戒律。比如这件东西原本是比丘拥有的,后来他放弃了比丘戒,东西虽然还是他的,但已经失去了当初作为比丘拥有它的那种意义。
第六,生命结束。因为一切都会退失、消亡,所以拥有的东西自然也就失去了。
第七,正法消失。到了那个时候,整个阎浮提洲没有一个人能再进入人道,无论持戒还是不持戒,无论寿命多长、如何转世,圣人一个都不在了,这时候正法就已经彻底消失了。
因为这七种原因,一切曾经拥有的东西都会失去。
偈曰:及三触动未受食。
偈颂说:以及三次触动但还没开始进食的时候。
释曰:若堪食物未受触动有三种:一或举、二或下、三或转。此触动须观此人决意用,方可分别。
佛经里解释说:如果食物还能吃,但还没被人碰过,那它有三种情况:一是被人拿起来,二是被人放下去,三是被人转个方向。要判断这算不算“触动了”,得看这个人是不是有意要这么做,才能确定。
偈曰:了别五种非成食。
偈颂说:要明白,这五种食物其实并不能真正滋养生命。
释曰:非成食有五种:一有因缘受四月请食、二家边请不具足食、三教化得食、四常食、五怜愍食。此食不碍次第传食。
解释一下:有五种情况可以不受轮流吃饭的限制: 第一,有特殊原因接受了四个月的供养饭食; 第二,在家属邀请下吃饭但不算是正式受供; 第三,为了教化众生而得到的饭食; 第四,日常的普通饭食; 第五,出于怜悯心施舍的饭食。 这几种饭食都不妨碍僧团轮流吃饭的规矩。
偈曰:及四摩失有五种。
偈颂说:还有四种摩失,总共有五种。
释曰:别住有十七种:一长圆别住、二四角别住、三水波别住、四山别住、五岩别住、六半月别住、七自性别住、八围轮别住、九一门别住、十方土别住、十一四厢别住、十二二绳别住、十三比丘尼别住、十四优婆塞别住、十五篱墙别住、十六满圆别住、十七癫狂别住。此中有五种过失:一破国土、二破僧伽蓝摩、三别住相接为一相、四别住半过本别住、五以别住围绕别住。于制布萨相应灭中广说应知。若人能解此义,此人于律则明了。
解释一下:别住有十七种类型: 第一种是长圆形的别住, 第二种是四角形的别住, 第三种是水波形的别住, 第四种是山形的别住, 第五种是岩石形的别住, 第六种是半月形的别住, 第七种是自性别的别住, 第八种是围轮形的别住, 第九种是一门形的别住, 第十种是方土形的别住, 第十一种是四厢形的别住, 第十二种是二绳形的别住, 第十三种是比丘尼的别住, 第十四种是优婆塞的别住, 第十五种是篱墙形的别住, 第十六种是满圆形的别住, 第十七种是癫狂形的别住。
这其中存在五种过失: 第一种是破坏国土, 第二种是破坏僧伽蓝摩, 第三种是把不同的别住连接成一个样子, 第四种是别住的一半超过了原来的别住范围, 第五种是用别住去围绕另一个别住。
关于这些规定,在制定布萨相关的灭法中,有详细说明,应当了解。 如果有人能理解这些道理,这个人对于戒律就能清楚明白了。
偈曰:七日有难随意行,善解三种九品类。
偈颂说:七天内遇到困难要随机应变,善于理解三种九类的众生。
释曰:若人受夏月安居行出界外,于此人有九种分别。九种者:一、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后更成七日因缘。二、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后成有难因缘。三、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后成随意因缘。四、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后更成有难因缘。五、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后成七日因缘。六、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后成随意因缘。七、有事先成随意因缘,后更成随意因缘。八、有事先成随意因缘,后成七日因缘。九、有事先成随意因缘,后成有难因缘。
解释一下:如果有人在进行夏季安居期间离开规定范围外出,对于这种情况,有九种不同的组合需要区分。这九种情况是:第一,先是因正当理由获准外出,后来又因另一个正当理由再次外出。第二,先是因正当理由获准外出,后来因为遇到紧急危难情况而外出。第三,先是因正当理由获准外出,后来因为参加自恣活动而外出。第四,先是因遇到紧急危难情况而外出,后来又因另一个紧急危难情况再次外出。第五,先是因遇到紧急危难情况而外出,后来因正当理由获准外出。第六,先是因遇到紧急危难情况而外出,后来因为参加自恣活动而外出。第七,先是因参加自恣活动而外出,后来又因另一个自恣活动再次外出。第八,先是因参加自恣活动而外出,后来因正当理由获准外出。第九,先是因参加自恣活动而外出,后来因为遇到紧急危难情况而外出。
偈曰:解五能成夏住因。
偈颂说:能够理解五法,就能成就安居的因缘。
释曰:由五种因缘,夏月安居得成。五种因缘者:一若处所有覆、二若夏初十六日、三若东方已赤、四若人在别住中起安居心、五若此有覆中无五种过失,夏月安居则成。
解释:在夏天进行安居修行,需要满足五个条件才能成立。这五个条件是:第一,住的地方要有遮蔽;第二,时间要在夏季开始的第十六天;第三,东方的天空已经发红;第四,人要在离开常住地、单独居住的状态下,发起安居修行的决心;第五,这个有遮蔽的住处不能有五种过失。满足了这五个条件,夏天的安居修行就算正式成立了。
偈曰:及解夏住八种难。
偈颂说:还有解夏安居时的八种困难。
释曰:若人已受夏月安居,有八难因缘,令弃舍安居而不犯罪:一王难、二贼难、三人难、四非人难、五胸行难、六火难、七水难、八梵行难。此义于制夏住戒中广说应知。
解释一下:如果有人已经接受了夏季安居修行,遇到八种灾难情况,可以放弃安居而不算犯戒:第一是国王迫害的灾难,第二是盗贼的灾难,第三是仇人追害的灾难,第四是非人鬼神干扰的灾难,第五是毒虫野兽的灾难,第六是火灾,第七是水灾,第八是修行障碍的灾难。这些具体内容在制定夏季安居的戒律中有详细说明,应当了解。
偈曰:于白四等五羯磨,了别功德及过失。
偈颂说:对于白四羯磨和五种羯磨仪式,要清楚分辨它们的功德和过失。
释曰:律中说一切羯磨唯有五种:一单白羯磨、二中间羯磨、三白二羯磨、四白四羯磨、五所作相貌羯磨。此中若但一白不说羯磨言,名单白羯磨。若白一分、羯磨一分,名中间羯磨。若一白说、一羯磨言,名白二羯磨。若一白说、三羯磨言,名白四羯磨,此事必定应作。如此量时中决事及时,名所作相貌羯磨。此中白二、白四二羯磨,四部等比丘众必定应作,余人不得作。所余羯磨,僧及三人等若作亦得成。此五羯磨有五种过失:一羯磨过失、二众过失、三人过失、四作者过失、五别住过失。翻此五成五德。此义于制羯磨相应戒中广说应知。
解释一下:戒律里说,所有的羯磨只有五种:第一种是单白羯磨,第二种是中间羯磨,第三种是白二羯磨,第四种是白四羯磨,第五种是所作相貌羯磨。
这里面,如果只是宣告一次,不说羯磨这个词,就叫单白羯磨。 如果宣告一部分,羯磨一部分,就叫中间羯磨。 如果宣告一次,再说一次羯磨,就叫白二羯磨。 如果宣告一次,再说三次羯磨,就叫白四羯磨,这种事情是必须做的。 像这样,在规定时间内决定事情和时机,就叫所作相貌羯磨。
这五种里,白二和白四这两种羯磨,必须由四部等比丘僧众来做,其他人不能做。 剩下的羯磨,僧团或者三个人等来做,也是可以成立的。
这五种羯磨有五种过失:第一种是羯磨本身的过失,第二种是僧众的过失,第三种是个人的过失,第四种是执行者的过失,第五种是别住的过失。 反过来,避免这五种过失就形成了五种功德。 这个道理,在制定羯磨相关的戒条里有详细说明,应该知道。
偈曰:于遮四种学处中,善解佛意为立戒。
偈颂说:在这四种学处里,真正理解佛的用意,才能正确设立戒律。
释曰:律中说遮有四种:一永遮。如四波罗夷。所余诸戒,若一向无开者,彼亦是永遮。二、遮所对治。如律文,比丘!我听诸比丘受如法怜愍。如法者,不犯戒、净命、正行正见。所余同此类,许、遮当应知。三遮同分。如律文,房舍者何相?若此处行四威仪中随一得成,于余处由行四威仪等故成。或树空或山岩或石荫等,彼亦如行房舍所摄。四相似遮。如律中,偈言:于一切正行,于一切相似,是略说毘尼,或说名正行。此义广说如遮品中应知。于此四遮中,能解诸佛制立戒意,此人于律则明了。
释迦牟尼佛说:戒律里讲的禁止事项有四种。第一种是永远禁止。比如四种根本大罪,一旦犯了就要被逐出僧团。其他戒条里,如果完全没有开许情况的,也属于永远禁止。第二种是针对特定情况而设的禁止。就像戒律条文里说的:比丘们,我允许比丘们接受如法的怜悯。所谓“如法”,就是不犯戒、生活清净、行为端正、见解正确。其他类似情况,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应当这样去理解。第三种是性质相同的禁止。就像戒律条文里问:房舍的定义是什么?如果在一个地方,行住坐卧四种威仪中任何一种能完成,在其他地方因为能行这四种威仪等缘故也算。或者树洞、山岩、石荫等地方,这些也归入房舍的范畴。第四种是相似情况的禁止。就像戒律中的偈颂说的:对于一切正当行为,对于一切相似行为,这是戒律的略说,也可以称为正行。这个道理在《遮品》里有详细说明,应当去了解。能明白这四种禁止背后的道理,懂得佛陀制定戒律的用意,这个人对戒律就能真正明了了。
偈曰:善解钵衣三种量,传传受持及依愿,决钵衣量于二处,如时如罪间隔方。
偈颂说: 要懂得钵和袈裟有三种规格, 一代代传授、接受、持守,也要根据发愿来定。 决定钵和袈裟的规格,有两个方面: 一是看时间,二是看所犯戒罪的轻重,来安排间隔的期限。
释曰:律中说钵有三品,谓下、中、上。此中十二半波罗米蒸为饭,置钵中高出如龟背,是第一钵。半波罗减二十米蒸为饭,置钵中高出如龟背,是第二钵。二十五波罗米蒸为饭,置钵中高出如龟背,是第三钵。若略说三钵量如此。三衣量者,依波胝提舍尼数量,衣量广二十指、长三十指,是第一衣。倍此,未及如来所立极衣量,是第二衣。减如来衣九搩手长量、减如来衣六搩手广量,是第三衣。此钵及衣,传摄有二种:一、三传;二、教他知传。受持者,唯钵及三衣。依愿者,八种校具衣,此二处:有罪相应及物相应,广说如前。
解释一下:戒律里说,钵有三种等级,就是下品、中品、上品。这里说的十二半波罗米蒸成饭,放进钵里,堆得高出钵边像龟背一样,这是第一等钵。比这少二十粒米蒸成饭,放进钵里,堆得高出钵边像龟背一样,这是第二等钵。二十五波罗米蒸成饭,放进钵里,堆得高出钵边像龟背一样,这是第三等钵。简单来说,三种钵的容量就是这样。三衣的尺寸呢,依据波胝提舍尼的数量来定,衣服宽二十指、长三十指,这是第一件衣。尺寸翻倍,但还没达到如来所定的最大衣服尺寸,这是第二件衣。比如来的衣服长度少九搩手、宽度少六搩手,这是第三件衣。这个钵和衣服,传授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亲自三次传授;二是教别人知道怎么传授。需要受持的,只有钵和三衣。根据个人意愿的,是八种校具衣,这两种情况:有罪过相应和物品相应,详细说明像前面说的一样。
偈曰:是处方便及物主,财物能成尼萨耆,如此一切如次第,能解三十所学处。
偈颂说: 这个地方的方便法门和物主, 财物能够成就尼萨耆, 像这样一切按照次序, 就能理解三十条学处。
释曰:于三十中初三:一、过十日衣;二、转车衣;三、待一月衣,是人于中作次第方法,自得畜用。若不用,应舍与僧。若受非亲比丘尼衣,如前作方便,更舍还比丘。比丘尼所浣染打衣,应舍与僧。从非亲乞得衣所送衣直,直主若一人若二人,应舍还彼。若直主不在、或不肯取,应舍与僧。王衣及王臣衣,应舍与僧。一切俱舍耶部学处所有衣等,应舍与僧。过十日钵有二种用,五补钵如律文,次第应知。织师学处所得衣,应舍与僧。以多衣饷比丘,比丘若欲得应受,一着一披。若过此受此衣,成尼萨耆,应舍还物主。酥等有二种用,若与比丘衣竟,后瞋更夺取,应还与所瞋比丘。回转僧所应得施入己,应舍还大众,夏月浴衣、有难衣,及结夏所离衣,有二种用。如此成就尼萨耆事,及行对治方法,若人解此义,于律则明了。
解释一下:在这三十条戒律里,前三条是: 第一,超过十天没用的衣服; 第二,转手得来的衣服; 第三,等待一个月的衣服。 对于这些衣服,应该按照顺序来处理,自己可以留着用。如果不用,就应该交给僧团。
如果接受了非亲属比丘尼的衣服,要像前面说的那样,想办法归还给比丘。比丘尼洗过、染过或者捶打过的衣服,应该交给僧团。
从非亲属那里乞讨得来的衣服,或者别人送来的衣料价值,如果价值的主人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就应该归还给他们。如果主人不在,或者不肯收,就应该交给僧团。
国王或者大臣送的衣服,应该交给僧团。
所有属于俱舍耶部的学处所涉及的衣服等物品,都应该交给僧团。
超过十天的钵有两种用途:修补过五次的钵,按照戒律条文的规定,依次处理应该知道。从织师学处得到的衣服,应该交给僧团。
如果有人送很多衣服给比丘,比丘如果想接受,只能穿一件、披一件。如果超过这个数量接受衣服,就犯了尼萨耆罪,应该把多出来的衣服归还给物主。
酥油等物品有两种用途:如果已经给了比丘衣服,后来又因为生气把衣服夺回来,就应该把衣服还给那个被生气的比丘。
把本该属于僧团的布施转归自己,应该归还给大众。
夏季的浴衣、有难时用的衣服,以及结夏安居时离开的衣服,都有两种用途。
像这样,明白了哪些事会构成尼萨耆罪,以及相应的对治方法,如果一个人能理解这些道理,对于戒律就能清楚明白了。
偈曰:善能了别八尊法。
偈颂说:能够清楚分辨八种尊贵之法。
释曰:尊法有八种:一、一期比丘尼必定从比丘僧求得受具足戒。二、若已得百夏比丘尼,若比丘是日受具足戒已,是比丘尼必应作礼拜恭敬等事。三、随半月半月应往比丘僧处受八尊法教。四、若比丘尼犯随一尊法,于二部僧应行摩捺多法。五、比丘尼不得恶骂毁谤比丘。六、比丘尼不得问难比丘及教比丘学。七、若此住处无比丘,比丘尼不得结夏安居。八、若比丘尼安居竟,以三处请比丘僧说问难,如法受僧正教。如此八尊法,别相通相众名义等,于制八尊法学处中广说应知。
解释一下:尊敬比丘的规矩有八条:
第一,新出家的比丘尼,一定要从比丘僧团那里求得受具足戒。
第二,就算修行了一百年的老比丘尼,见到当天刚受具足戒的新比丘,也必须恭敬礼拜。
第三,每半个月,比丘尼应当到比丘僧团那里,接受这八条尊敬法的教导。
第四,如果比丘尼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尊敬法,应当在比丘和比丘尼两部僧众面前,进行忏悔和纠正的仪式。
第五,比丘尼不能恶口骂人,也不能诽谤比丘。
第六,比丘尼不能质问、责难比丘,也不能教导比丘学习。
第七,如果一个地方没有比丘居住,比丘尼就不能在那里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夏安居。
第八,比丘尼夏安居结束后,应当从三个方面向比丘僧团请教,接受僧团的正确教导。
这八条尊敬法的具体内容、普遍意义以及相关的名称含义等,在制定这八条学处的戒律条文里,有详细的说明,应当去了解。
偈曰:解正教相次第方。
偈颂说:理解正确教法的顺序和方向。
释曰:比丘尼教中初,若比丘与五德、戒九德相应,大众和同请此比丘作比丘尼教羯磨。若比丘受请,僧作听许羯磨。或比丘尼众、或相代比丘尼正布萨时,于大众中请此比丘,是时比丘僧亦请此比丘,此比丘为二部僧所请。此比丘若欲为比丘尼说教法布萨,界内在大众中,应更请此比丘。此比丘作,如律文所说次第。若略说:「妹!汝等如此教应学。」若受羯磨竟不教比丘尼,犯波罗逸尼柯及独柯多。若不受羯磨、或无如此人,大比丘众应向比丘尼说此言:「比丘尼!无人能教汝等。是故汝等应如律如法好行令成就。」
解释一下:在比丘尼教导的开始阶段,如果有一位比丘具备五种德行、并且与九种戒德相应,大众一致同意,就请这位比丘来主持比丘尼的教导羯磨仪式。如果这位比丘接受了请求,僧团就举行一个表示允许的羯磨。
或者,在比丘尼众中,或者在代替比丘尼正式举行布萨的时候,在大众中请这位比丘。这时,比丘僧团也请这位比丘,这位比丘就被两部僧众共同邀请了。
这位比丘如果打算为比丘尼说法、主持布萨,在界内的大众中,应该再次请这位比丘。这位比丘就按照律文所说的步骤去做。
如果简要地说,就这样告诉比丘尼们:“妹妹们!你们应当依照这样的教导来学习。”
如果接受了羯磨,事后却不教导比丘尼,就犯了波罗逸尼柯罪和独柯多罪。
如果不接受羯磨,或者没有这样合适的人选,大比丘众就应该对比丘尼们说这样的话:“比丘尼们!没有人能教导你们。所以你们应当依照戒律、依照正法,好好地修行,以求成就。”
偈曰:于宿住等四地中解方。
偈颂说:在宿住等四种境界中,能通达一切法门。
释曰:地有四种:一宿住地、二已行宿住地、三摩捺多地、四已行摩捺多地。
解释一下,地有四种:第一种是宿住地,第二种是已行宿住地,第三种是摩捺多地,第四种是已行摩捺多地。
偈曰:及五依羯磨。
以及五种依止羯磨。
释曰:所依事有五,能依羯磨亦有五。若比丘心高,不敬计他大众,为此人作怖畏羯磨。若比丘未明了律中罪非罪、阿毘达磨中灭非灭,或离依止、或受沙弥依止,及作大戒、依学,于明了人所作练磨羯磨,若比丘于僧住处起恶污行,作驱出羯磨。若比丘于在家人边呵毁佛法僧,作械除辞谢羯磨。若比丘不见自有罪、若见不肯行对治法、或不舍邪见,作不共住羯磨。若人解此二处方法,则于律明了。
解释一下:所依据的情况有五种,对应的处理方式也有五种。
如果比丘心高气傲,不尊敬、不把大众放在眼里,就对他实行“怖畏羯磨”,让他知道畏惧。
如果比丘对戒律中什么是罪、什么不是罪,对论藏中如何灭罪、如何不灭罪还不清楚,或者擅自离开依止师,或者收沙弥为依止,以及受大戒、依止学戒等事不明白,就对他实行“练磨羯磨”,让他跟随明白的人学习磨练。
如果比丘在僧众共住的地方做出恶劣污秽的行为,就对他实行“驱出羯磨”,把他赶出住处。
如果比丘对在家人毁谤佛法僧三宝,就对他实行“械除辞谢羯磨”,要求他解除武装、赔礼道歉。
如果比丘自己犯了罪却不承认,或者承认了却不肯按照对治的方法改过,或者不放弃邪见,就对他实行“不共住羯磨”,不和他一起共住。
如果有人能懂得这两方面——所依的事和能依的
偈曰:善解至得五种类。
偈颂说:善于理解就能获得五种益处。
释曰:有物眼所至得、非身所至得入算数;有物身所至得、非眼所至得入算数;有物眼身所至得入算数;有物非二所至得入算数;有物眼身所至得不入算数。若人不许受,是名五种至得。
解释一下:有些东西,眼睛能看到,但身体接触不到,这算一种情况;有些东西,身体能接触到,但眼睛看不到,这算一种情况;有些东西,眼睛能看到、身体也能接触到,这算一种情况;有些东西,眼睛看不到、身体也接触不到,这算一种情况;有些东西,眼睛能看到、身体也能接触到,但不被算作“能到达”的情况。如果有人不承认这些感受,这就叫做五种“到达”的情况。
偈曰:解过毘尼有五门。
偈颂说:理解戒律过错有五个途径。
释曰:过律学处罪有五门:一不明了、二烦恼最重起、三忘失正念、四恶知识、五无信乐心。
解释一下,违反戒律、犯下罪过,主要有五种原因: 第一,对戒律内容不清楚、不明白; 第二,烦恼特别深重,控制不住自己; 第三,忘记了要保持正念; 第四,结交了不好的朋友、恶友; 第五,内心没有信心,也不乐于修行。
偈曰:依入及界所生罪,解如世间所决判。
偈颂说:根据进入的途径和境界所产生的罪业,要像世间法律判决那样去理解。
释曰:世间所立、法尔道理,入及界,有属自、有属他,有轻有重。若比丘约眼耳鼻舌身心因缘,于六尘起不如行,或犯重罪、或犯轻罪,若人食毒、或为蛇所螫。犯如此罪,若人偷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等,亦犯波罗夷。此悉从盗戒判。若人善解从入界所生罪,则于律明了。
世尊说:世间所建立的、自然存在的道理,人和各种事物,有的属于自己,有的属于他人,有严重的,也有轻微的。如果比丘因为眼、耳、鼻、舌、身、心的缘故,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境界,做出了不正当的行为,那么他可能犯下重罪,也可能犯下轻罪。这就好比一个人吃了毒药,或者被蛇咬了,会中毒一样。犯了这样的罪过,如果一个人偷窃属于他人的地、水、火、风、空等事物,也同样犯了波罗夷重罪。这些都属于从偷盗戒律来判定。如果一个人能很好地理解,从人和事物这些方面所产生的罪过,那么他对戒律就能清楚明白了。
偈曰:解八种拔迦𫄨那。
偈颂说:要理解八种拔迦絺那。
释曰:律中说拔除迦𫄨那衣羯磨,有八种:一竟边、二成就边、三出离边、四失边、五间边、六过住边、七断望边、八共拔除边。拔除迦𫄨那有如此八种。
解释一下:戒律里说的拔除迦絺那衣羯磨,有八种情况:第一种是期限满了,第二种是功德圆满了,第三种是已经解脱了,第四种是失去了资格,第五种是中间有间断,第六种是超过了居住期限,第七种是断绝了希望,第八种是大家一起拔除。拔除迦絺那衣就是这八种情况。
偈曰:及迦𫄨那五功德。
偈颂说:以及迦絺那的五种功德。
释曰:受迦𫄨那人有五种功德:一杂乱衣、二不离三衣、三一着一披得入聚落、四不白比丘得入聚落、五不观因缘得共众食。
解释一下:接受迦絺那衣的人有五种好处:第一,可以穿杂色的衣服;第二,不用一直带着三件僧衣;第三,只要披上一件就能进村子;第四,不用告诉其他比丘就能进村子;第五,不用看场合就能和大家一起吃饭。
偈曰:善解二守。
偈颂说:要善于理解并把握住两个关键。
释曰:若人已受迦𫄨那,出界外,或不得衣,由有二种守迦𫄨那功德流:一由衣守、二由住处守。
解释一下:如果有人已经接受了迦絺那衣,离开了寺院的范围,或者没有得到衣服,有两种方式可以保持迦絺那的功德不中断:一是通过衣服来保持,二是通过住处来保持。
偈曰:不得戒二十人。
偈颂说:不能给二十个人授戒。
释曰:佛法律中有二十人受戒不得戒。何者二十?五黄门人、五无间罪人、污比丘尼人、誓言我非比丘人、偷住人、龙、夜叉、痖人、聋人、痖聋人、不乞戒人、遮人。
佛在戒律中规定,有二十种人受戒却得不到戒体。是哪二十种呢?五种黄门人、犯五无间罪的人、玷污比丘尼的人、发誓说“我不是比丘”的人、偷住的人、龙、夜叉、哑巴、聋子、又聋又哑的人、自己不乞求受戒的人、被遮止受戒的人。
偈曰:及十依谢。
偈颂说:等到十种依靠都消失的时候。
释曰:律中说依止大人,由十种因缘故谢灭:一由舍戒、二由命断、三由更转作沙弥、四由从佛法入外道后更还入佛法、五由说誓言我非比丘、六由偷住、七由欲舍依止出界外、八由过住如法行、九由被摈、十由不在界内遇见优波陀诃。
释迦牟尼佛说:戒律中规定,跟随师长学习的弟子,在十种情况下可以结束这种师徒关系: 一是自己舍弃戒律; 二是师长去世; 三是师长降级成为沙弥; 四是师长从佛教改信外道,后来又重新回到佛教; 五是师长公开宣称“我不是比丘”; 六是师长偷偷住在寺院里不守规矩; 七是弟子想离开师长,跑到寺院范围之外; 八是弟子超过了规定的学习期限; 九是师长被僧团开除; 十是师长不在寺院里,弟子无法见到他接受教导。
偈曰:善解二守防恶触。
偈颂说:善于理解两种防护,防止恶念的侵袭。
释曰:守是何法?谓摄意及非弃舍,为离动受所生恶触。守有二种:一意欲守、二器盛守。意欲守者,若物离钵及食器等在别处,乃至意欲在、未作弃舍意,于如此时此物则被受。器盛守者,若物已弃舍及未弃舍,在钵及食器中,乃至能灭除受诸法,随一未起未失受摄,此物如前被受。
解释一下:守护是指什么法呢?就是管住自己的念头,并且不随意丢弃东西,目的是为了避免因为行为变动而产生的不好影响。
守护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靠意念来守护,第二种是靠容器来守护。
靠意念守护的意思是:如果东西离开了钵盂或者饭碗等容器,放在别的地方,只要心里还想着它、还没打算丢弃它,那么在这段时间里,这东西就还是属于你的。
靠容器守护的意思是:如果东西已经打算丢弃或者还没打算丢弃,但只要它还在钵盂或者饭碗等容器里,一直到能够消除那些影响你的各种因素之前,只要没有出现新的情况、没有失去守护的状态,那么这东西就还是像前面说的那样,属于你的。
偈曰,了四羯磨及依寂。
偈颂说,要明白四种羯磨法,并且依止寂静的境界。
释曰,律中说羯磨依,有四种:一依诤羯磨:二依善教羯磨:三依罪失羯磨:四依所作事羯磨。此四依羯磨,由七种依寂静所灭:一现前毘尼、二忆念毘尼、三不痴毘尼、四随誓言毘尼、五最恶毘尼、六随多毘尼、七随草毘尼。四依羯磨、七寂静依毘尼,广说如律。由七依寂静毘尼,云何能灭四依羯磨?若依诤羯磨起,此以于罪不同执,为相为二:依寂静所灭,谓由现前毘尼、随多毘尼。若依善教羯磨起,此以问难为相,为四寂静依所灭,谓由现前毘尼、最恶毘尼、忆念毘尼、不痴毘尼。若依罪失羯磨起,此以牵出事次第为相,为三依寂静所灭,谓由现前毘尼、随誓言毘尼、随草毘尼。若依所作事羯磨起,此以一切所作羯磨为相,如应道理,为七依寂静所灭。广说如律应知。
解释一下,律藏里说到羯磨的依靠,有四种: 第一种是处理争论的羯磨。 第二种是教导善法的羯磨。 第三种是处理罪过的羯磨。 第四种是处理各种事务的羯磨。
这四种羯磨,可以通过七种平息争论的方法来消除: 第一种是当面解决的方法。 第二种是依靠回忆的方法。 第三种是针对精神失常者的方法。 第四种是依照誓言的方法。 第五种是惩罚最恶劣行为的方法。 第六种是依照多数意见的方法。 第七种是像除草一样处理的方法。
关于这四种羯磨和七种平息方法,律藏里有详细说明。
那么,这七种平息方法,是怎么消除四种羯磨的呢?
如果是处理争论的羯磨,它的特点是对罪过有不同的执着,分为两种情况。可以用两种平息方法来消除:当面解决的方法,和依照多数意见的方法。
如果是教导善法的羯磨,它的特点是提出问题和疑难。可以用四种平息方法来消除:当面解决的方法、惩罚最恶劣行为的方法、依靠回忆的方法、针对精神失常者的方法。
如果是处理罪过的羯磨,它的特点是把事情按顺序揭露出来。可以用三种平息方法来消除:当面解决的方法、依照誓言的方法、像除草一样处理的方法。
如果是处理各种事务的羯磨,它的特点是包含所有要做的羯磨事务。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用全部七种平息方法来消除。
详细内容应当参照律藏来了解。
偈曰:能分别四布萨业。
偈颂说:能够清楚地区分四种布萨修行法。
释曰:布萨羯磨有四种:一、四部为初布萨,名僧布萨。二、三人布萨,名多布萨。三、二人布萨,名双布萨。四、一人布萨,名单布萨。
解释一下:布萨羯磨有四种: 第一种,四个比丘一起做的布萨,叫做“僧布萨”。 第二种,三个人做的布萨,叫做“多布萨”。 第三种,两个人做的布萨,叫做“双布萨”。 第四种,一个人做的布萨,叫做“单布萨”。
偈曰:智人能了五自恣。
偈颂说:有智慧的人能明白五种自我放纵。
释曰:自恣羯磨有五种:一、五部为初自恣,名僧自恣。二、四人自恣,名多自恣。三、三人自恣,名双自恣。四、二人自恣。五、一人自恣,皆名单自恣。
解释一下:自恣羯磨有五种情况:
第一种:五个人以上一起自恣,这叫“僧自恣”。 第二种:四个人自恣,这叫“多自恣”。 第三种:三个人自恣,这叫“双自恣”。 第四种:两个人自恣。 第五种:一个人自恣。 第四种和第五种,都叫作“单自恣”。
偈曰:了别沙门生具传。
偈颂说:完全明白出家人的生活,并且把它传扬开来。
释曰:沙门生具者,谓钵、三衣、酥等、杖囊等。此中钵,若现前或非现前,但令他知传得成。若衣服,现前三传,或令他知传得成。若非现前,但令他知传得成。酥等杖囊等,但令他知传得成,无别传。
解释一下:出家人生活必需的东西,是指钵、三件僧衣、酥油之类、手杖和袋子这些。这里说的钵,不管是在眼前还是不在眼前,只要让别人知道并转交,就算传给了别人。如果是衣服,在眼前的话要当面转交三次,或者让别人知道并转交,也算完成。如果衣服不在眼前,只要让别人知道并转交,也算完成。至于酥油、手杖、袋子这些东西,只要让别人知道并转交就算完成,没有特别的转交仪式。
偈曰:及解沙门五种净。
偈颂说:以及解释沙门的五种清净境界。
释曰:沙门净有五种:一火触、二刀等所伤、三自伤、四鸟等所伤、五爪等所伤。此中前二与核共净,余三但得噉皮肉不得噉核。
解释一下:出家人吃的干净水果有五种情况:第一种是被火烤过的,第二种是被刀子等东西划伤的,第三种是自己裂开的,第四种是被鸟等动物啄伤的,第五种是被爪子等抓伤的。这里面,前两种情况可以连果核一起吃,后面三种情况(自裂、鸟啄、爪伤)只能吃果肉,不能吃果核。
偈曰:自他二人及非二,能解所作沙门净。
偈颂说:自己和他人,以及超越对立的境界,能够理解并实践这些,修行者就能达到清净。
释曰:四大聚集所成生物有四种:一、种子生;二、根生;三、分段生;四、四大气生。彼净有四种:一自加行所作、二他加行所作、三自他加行所作、四非自他加行所作。此四种净,不但约一物成,于聚中若一被净,所余悉被净。若人能解此等义,于律则明了。
解释一下:由地、水、火、风这四大元素聚集而成的生物,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从种子出生的;第二种是从根茎出生的;第三种是从身体某一段出生的;第四种是由四大元素的气息变化产生的。关于清净,也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是自己努力修行达到的;第二种是依靠他人帮助达到的;第三种是自己和他人共同努力达到的;第四种不是自己也不是他人努力达到的,而是自然清净的。这四种清净,不只是针对单一事物来说的,在一个整体中,如果其中一部分清净了,其余的部分也都会清净。如果有人能明白这些道理,对戒律就能清楚明白了。
偈曰:了义能显明了德,谓五五十尊师德。此人圆满佛所赞,毘那耶师德相应。
偈颂说:能够显明究竟意义的,就能展现清楚明白的功德,这指的是五五十种尊贵老师的品德。这样的人功德圆满,为佛所称赞,他的行为与戒律老师的品德标准完全相应。
释曰:优波陀诃及所依止人,有五五十功德。此中随得一五德,此人堪作优波陀诃及依止师。五种五十者:一、解罪相;二、解罪缘起相;三、解非罪相;四、解出离罪方;五、十夏。是第一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料理病人;五、十夏,是第二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简择令离诸见体用;五、十夏。是第三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令出离有难方;五、十夏。是第四五。一、有戒;二、能料理病人;三、能令离恶作忧悔;四、能简择令离诸见体用;五、十夏。是第五五。戒、病、恶作、诸见、十夏,是第六五。戒、病、恶作、多闻、十夏,是第七五。戒、病、恶作、大智、十夏,是第八五。戒、病、诸见、多闻、十夏,是第九五。戒、病、诸见、大智、十夏,是第十五。此合是第一五十。
解释一下:作为戒师和依止师的人,需要具备五组、每组五种的功德。这里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组五种功德,这个人就有资格担任戒师和依止师。这五组五种功德分别是:
第一组五种: 第一,懂得辨别罪过的表现。 第二,懂得罪过产生的缘由。 第三,懂得什么不是罪过。 第四,懂得如何从罪过中解脱出来的方法。 第五,出家已满十年。
第二组五种: 第一,持戒清净。 第二,博学多闻。 第三,有大智慧。 第四,能照顾生病的僧人。 第五,出家已满十年。
第三组五种: 第一,持戒清净。 第二,博学多闻。 第三,有大智慧。 第四,能帮助他人辨别并远离各种邪见的本质和作用。 第五,出家已满十年。
第四组五种: 第一,持戒清净。 第二,博学多闻。 第三,有大智慧。 第四,能帮助他人从困境中解脱出来。 第五,出家已满十年。
第五组五种: 第一,持戒清净。 第二,能照顾生病的僧人。 第三,能帮助他人远离恶作和忧愁悔恨。 第四,能帮助他人辨别并远离各种邪见的本质和作用。 第五,出家已满十年。
第六组五种: 持戒清净、能照顾病人、能远离恶作、能远离邪见、出家已满十年。
第七组五种: 持戒清净、能照顾病人、能远离恶作、博学多闻、出家已满十年。
第八组五种: 持戒清净、能照顾病人、能远离恶作、有大智慧、出家已满十年。
第九组五种: 持戒清净、能照顾病人、能远离邪见、博学多闻、出家已满十年。
第十组五种: 持戒清净、能照顾病人、能远离邪见、有大智慧、出家已满十年。
以上这十组,合起来就是第一类五十种功德。
戒、病、难方、多闻、十夏,是第一五。戒、病、多闻、大智、十夏,是第二五。圆满戒、正行相应、正见相应、能料理病人、十夏,是第三五。戒、病、多闻、能令离已生未生恶作忧悔、十夏,是第四五。戒、正行、正见、诸见、十夏,是第五五。戒、正行、正见、难方、十夏,是第六五。戒、正行、正见、多闻、十夏,是第七五。戒、正行、正见、大智、十夏,是第八五。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戒学、十夏,是第九五。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心学、十夏,是第十五。此合是第二五十。
持戒、照顾病人、懂得治病方法、博学多闻、出家十年,这是第一组五个条件。 持戒、照顾病人、博学多闻、有大智慧、出家十年,这是第二组五个条件。 持戒圆满、行为端正、见解正确、能照料病人、出家十年,这是第三组五个条件。 持戒、照顾病人、博学多闻、能让人远离已生和未生的恶行与懊悔、出家十年,这是第四组五个条件。 持戒、行为端正、见解正确、具备正见、出家十年,这是第五组五个条件。 持戒、行为端正、见解正确、懂得治病方法、出家十年,这是第六组五个条件。 持戒、行为端正、见解正确、博学多闻、出家十年,这是第七组五个条件。 持戒、行为端正、见解正确、有大智慧、出家十年,这是第八组五个条件。 持戒、行为端正、见解正确、能教导弟子学习戒律、出家十年,这是第九组五个条件。 持戒、行为端正、见解正确、能教导弟子修习心性、出家十年,这是第十组五个条件。 这些合起来就是第二类五十个条件。
能教弟子于依慧学亦五,是第一五。于三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此即三五。能教弟子于依正行学、十夏,是第五五。能教弟子于依梵行学、十夏。是第六五。能教弟子于依波罗提木叉学、十夏,是第七五。于三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此即三五。此合是第三五十。
能教导弟子在智慧学习方面也有五种,这是第一种五。在三种中能让自身勤奋学习、经过十个雨季安居,这就是第三种五。能教导弟子在正确行为方面学习、经过十个雨季安居,这是第五种五。能教导弟子在清净修行方面学习、经过十个雨季安居,这是第六种五。能教导弟子在戒律学习方面学习、经过十个雨季安居,这是第七种五。在三种中能让自身勤奋学习、经过十个雨季安居,这就是第三种五。这些合起来就是第三种五的十种情况。
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有学戒、十夏,是第一五。于依有学定亦五,于依有学慧亦五,于依有学解脱亦五,于依有学解脱知见亦五,于五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亦五五。约自他合,是第四五十。
戒律、正确的行为、正确的见解,能够教导弟子们遵循有学阶段的戒律,十年时间,这是第一组的五个方面。 在遵循有学阶段的禅定方面也有五个,在遵循有学阶段的智慧方面也有五个,在遵循有学阶段的解脱方面也有五个,在遵循有学阶段的解脱知见方面也有五个。 在这五个方面中,能够让自己勤奋学习、十年时间,也是五乘以五。 从自己和他人两方面结合起来算,这是第四组的五十个方面。
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于依无学戒、十夏,是第一五。于依无学定亦五,于依无学慧亦五,于依无学解脱亦五,于依无学解脱知见亦五,于五中能令自身勤学、十夏,亦五五,约自他合,是第五五十。
戒律、正确的行为、正确的见解,能够教导弟子依据无学戒律、十年夏安居,这是第一种五。依据无学定也有五种,依据无学慧也有五种,依据无学解脱也有五种,依据无学解脱知见也有五种,在这五种中能够让自己勤奋学习、十年夏安居,也是五种乘以五,从自己和他人两方面合计,是第五种五十。
如此五五十功德,能显明了人。若人能了别如此义,此人学佛所说,具足律师功德相应。
这五十五种功德,能让人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有人能真正明白这个道理,这个人学习佛的教导,就完全具备了律师应有的功德品质。
偈曰:于此等义心决了,由读诵文事行师。此人于律则明了,佛说此人不依他。
偈颂说:对于这些道理心里真正明白了,是通过读诵经文、依止善师、实践修行而达到的。这样的人对于戒律就能清楚明白,佛说这样的人不依赖他人。
释曰:如前所说如此等处,若人读诵文句已熟、简择义已成、事能行人已竟,此人于律则明了。是故佛说,此人由无知,疑心不生故,是故于三义自在,不看他面。
佛说:就像前面讲的那些情况,如果有人把经文读得很熟了,把道理都分辨清楚了,该做的事也都做完了,这个人对戒律就算明白了。所以佛说,这个人因为没有了无知,疑惑心也不会生起,所以在这三方面都能自己做主,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本偈云:毘尼毘昙文所显,与戒及护相应人,诸佛所赞修三学,不看他面我当说。
这首偈子说: 律藏和论藏的文字所表达的, 是那些与戒律和守护戒律相应的人。 诸佛都赞叹他们修习戒定慧三学。 我不看别人脸色,应当为他们解说。
此本偈是法师立誓,谓我当说此明了人,由此等因缘显明了义。此誓已成就,二十二明了论已。此论是佛陀多罗多阿那含法师所造,为怜愍怖畏广文句人故略摄律义。
这本偈子是法师立下的誓言,意思是:我应当讲说这个“明了人”,通过这些因缘来阐明“明了”的道理。这个誓言已经完成了,就是《二十二明了论》。这部论是佛陀多罗多阿那含法师所造,他怜悯那些害怕长篇大论的人,所以把律法的要义简略地总结出来。
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
陈光大二年,岁次戊子,正月二十日,都下定林寺律师法泰,于广州南海郡内,请三藏法师俱那罗陀翻出此论。都下阿育王寺慧恺,谨为笔受。翻论本得一卷,注记解释得五卷。论有二十二偈,以摄二十二明了义长行,或逐义破句释之,诸句不复皆相属着。今谨别钞二十二偈,置于卷末,庶披文者见其起尽也。
陈光大二年,也就是戊子年,正月二十日,都城定林寺的律师法泰,在广州南海郡内,请来了三藏法师俱那罗陀,翻译出这部论。都城阿育王寺的慧愷,恭敬地担任了记录的工作。翻译出的论本有一卷,加上注释解释,一共有五卷。这部论有二十二首偈颂,用来概括二十二段详细的义理说明。有时为了解释清楚意思,会打破原来的句子结构来讲解,所以各个句子之间不一定都紧密相连。现在,我恭敬地另外抄录出这二十二首偈颂,放在全书的末尾,希望能让阅读的人,清楚看到这些偈颂的来龙去脉。
毘昙毘尼文所显, 与戒及护相应人,
诸佛所赞修三学, 不看他面我当说。
明八戒护九十六, 分别差别义相应,
倍二十一千福河, 流善法水洗除污。
解戒五相九毘尼, 解罪五部八缘起,
解七罪聚五布萨, 解四种失及四得。
能善拣择罪三角, 解想真实立学处,
自性立制所有戒, 如理分别能解说。
了别二部所作业, 解破非破类及时,
解小随小非小戒, 了别入家正行方。
善解从罪三上起, 及三显示说罪方,
立戒缘起减长等, 依文善能分别广。
罪及非罪佛所记, 如律毘昙之所判,
善解一一罪非罪, 及上起罪五种方。
善解弃舍四种类, 善解三衣六怜愍,
分别律中四种罪, 于六戒解四亲应。
于七依他得圆德, 择二圆德了别相,
善解五种不实语, 知法自性修习类。
能解四种受命缘, 能成就受五种分,
作残食法有十种, 各各能解行彼方。
能解七种失受因, 及三触动未受食,
了别五种非成食, 及四摩失有五种。
七日有难随意行, 善解三种九品类,
解五能成夏住因, 及解夏住八种难。
于白四等五羯磨, 了别功德及过失,
于遮四种学处中, 善解佛意为立戒。
善解钵衣三种量, 传传受持及依愿,
决钵衣量于二处, 如时如罪间隔方。
是处方便及物主, 财物能成尼萨耆,
如此一切如次第, 能解三十所学处。
善能了别八尊法, 解正教相次第方,
于宿住等四地中, 解方及五依羯磨。
善解至得五种类, 解过毘尼有五门,
依入及界所生罪, 解如世间所决判。
解八种拔迦𫄨那, 及迦𫄨那五功德,
善解二守不得戒, 二十人及十依谢。
善解二守防恶触, 了四羯磨及依寂,
能分别四布萨业, 智人能了五自恣。
了别沙门生具传, 及解沙门五种净,
自他二人及非二, 能解所作沙门净。
了义能显明了德, 谓五五十尊师德,
此人圆满佛所赞, 毘那耶师德相应。
于此等义心决了, 由读诵文事行师,
此人于律则明了, 佛说此人不依他。
这部《毗昙毗尼》经文所讲的内容, 是关于那些与戒律和护持戒律相应的人, 是诸佛所赞叹的、修习戒定慧三学的人, 我不看别人脸色,应当为他们解说。
它阐明了八种戒与九十六种护戒的差别, 分别对应不同的意义与行相, 如同二十一条福德的河流, 流淌着善法之水,洗涤污垢。
理解戒律有五种相状、九种毗尼, 理解罪业有五种分类、八种缘起, 理解七种罪聚、五种布萨, 理解四种过失与四种功德。
善于辨别罪的三种角度, 懂得根据实相建立学处, 戒律依自性而立、依制而设, 能够如理分别、清楚解说。
了知比丘、比丘尼二部所作的事业, 懂得什么是破戒、什么不是破戒,以及相应的时机, 理解小戒、随小戒与非小戒的区别, 清楚进入俗家时应有的正当行为方式。
善于理解从罪中升起的三种上起法, 以及三种显示说罪的方法, 建立戒律的缘起、增减与长短等, 能依据经文广泛分别。
罪与非罪,佛陀已有明示, 如律藏与毗昙所判定, 善能一一了知什么是罪、什么不是罪, 以及五种从上起罪的方法。
善能理解四种弃舍的方式, 善解三衣与六种怜愍行, 分别律中四种罪的差别, 对六种戒能解四种相应的亲缘。
于七种依他得圆满的功德, 能辨别两种圆满功德的相状, 善解五种不真实的言语, 了知法的自性与修习的类别。
能解四种受命的缘起, 能成就受持的五种分位, 作残食法有十种方式, 每一种都能理解并如法而行。
能解七种失坏受食的原因, 以及三种触动未受食的情况, 了别五种不成其为食的情形, 以及四种摩失各有五种差别。
七日法、有难时可随宜而行, 善解三种九品的分类, 理解五种能成就夏安居的因缘, 以及夏安居可能遇到的八种难缘。
对于白四羯磨等五种羯磨, 了知其功德与过失, 在遮止四种学处时, 善解佛陀制戒的用意。
善解钵与衣的三种度量, 传承受持与依愿而行, 在两种情况下决断钵衣的度量, 按时、按罪间隔如法处理。
此处所说的方便、物主、 财物能构成尼萨耆罪的情形, 这一切都按次第排列, 能解三十种所学处。
善能了别八种尊法, 理解正教的相状与次第方法, 在宿住等四种地中, 了知方法及五种依羯磨而行。
善解至得的五种类型, 理解违犯毗尼的五种门类, 依于入界所生的罪, 了知如世间所判决的那样。
理解八种拔除迦絺那的方法, 以及迦絺那的五种功德, 善解二种守护不得戒的情况, 二十种人及十种依谢法。
善解二种防护恶触的守护, 了知四种羯磨及依寂灭而行, 能分别四种布萨的事业, 有智慧的人能了知五种自恣。
了别沙门生具的传承, 以及沙门的五种清净, 自己、他人以及非二者, 能解所作沙门清净的含义。
了义能显明清净的功德, 即五类五十种尊师之德, 这样的人圆满佛所赞叹, 与毗奈耶师的德相相应。
对于这些义理心中明了, 通过读诵经文、依教奉行的师长, 此人于律藏则得明了, 佛陀说这样的人不依赖他人。
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
律二十二明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