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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大般涅槃經集解 · 1"
description: "大般涅槃经集解是南北朝时期梁代宝亮法师等人对北本涅槃经的注疏汇编。该书汇集了道生、僧亮、法瑶等十余位南朝高僧的涅槃学说，以佛性思想为核心，系统阐释了涅槃常乐我净、众生皆有佛性、一阐提也能成佛等大乘佛教根本教义。作为中国佛教史上第一部涅槃经注疏集，它不仅反映了南北朝佛学研究的最高水平，更为后世天台宗、华严宗等宗派的思想发展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是研究中国佛教涅槃学派的核心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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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純陀品第二

案僧宗曰：經之五別，此下兩品是第二開宗，明常住因果也。通分為三段：第一因施以明常，亦曰因請受供以明常也，從品初訖「釋梵諸天等悉來供養我」也；第二因請以明常，從「一切諸世間悉生大苦惱」訖瑠璃珠譬也；第三因會通以明常，即新舊醫譬也。曇讖曰：此一品有四段，第一因施以明常、第二因大眾喜慶以明常、第三因文殊與純陀論義以明常、第四因催供以明常也。曇愛曰：此品分為八段。第一純陀請受供，佛許受也；第二純陀設五難，佛即答也；第三大眾慶純陀，仍請純陀，令請佛住也；第五純陀自慶，申大眾意，以請佛也；第六佛印可純陀所慶，止純陀所請也；純陀領佛答旨，重申所以請也；第七文殊與純陀廣興議論；第八放光催供也。道慧記曰：此品四段，第一因受供以明常；第二因請住以明常；第三因二大士共論以明常；第四因止請以明常也。法智曰：此下訖〈哀歎品〉，開宗有兩別，前略、後廣也。此品有三段：始因二請，再明常住，是如來開宗說也。第二從「誠如聖教」訖論義竟，是純陀信解說也。前雖因二請再有所聞，而理未在我，取信為難，故須始信之入，宣明乃解。故文殊云：「試汝菩薩事也。」第三從放光訖品，是如來結會說也。慧朗述僧宗曰：謂此二品開宗明常住因果者，凡有四處。何者？第一純陀之施為因，佛即開宗明常果也；第二純陀與文殊抑揚，引千力士王等顯常果，引貧女丈夫二譬明常因也；第三佛說伊字涅槃為果，說勝三修訖瑠璃珠譬為因也；第四新舊醫會通今昔因果之教，以顯常也。

> 僧宗说：这部经分为五个部分，以下两品是第二部分开宗明义，阐明常住因果。整体可分为三段：第一是通过布施显示常住，也称为通过请求接受供养显示常住，从品初到"释梵诸天等悉来供养我"；第二是通过请求显示常住，从"一切诸世间悉生大苦恼"到琉璃珠譬喻；第三是通过会通显示常住，即新旧医譬喻。 昙谶说：这一品有四段，第一是通过布施显示常住、第二是通过大众喜庆显示常住、第三是通过文殊与纯陀论义显示常住、第四是通过催供显示常住。 昙爱说：这一品分为八段。第一是纯陀请求接受供养，佛应允接受；第二是纯陀提出五个疑难，佛随即解答；第三是大众庆贺纯陀，并请纯陀代请佛住世；第五是纯陀自我庆喜，申述大众意愿，请求佛住世；第六是佛印可纯陀的庆喜，制止纯陀的请求；纯陀领会佛的答旨，重申请求的理由；第七是文殊与纯陀广泛开展议论；第八是放光催供。 道慧记载说：这一品四段，第一是通过接受供养显示常住；第二是通过请求住世显示常住；第三是通过二位大士共同论议显示常住；第四是通过制止请求显示常住。 法智说：从这里到〈哀叹品〉，开宗明义有两个部分，前面是略说、后面是广说。这一品有三段：开始通过两次请求，再次阐明常住，这是如来开宗说法。第二从"诚如圣教"到论义结束，是纯陀信解说法。前面虽然通过两次请求再次有所听闻，但道理尚未被我掌握，取信为难，所以需要初信之人，宣明才能理解。因此文殊说："试试你菩萨的事。"第三从放光到品末，是如来结会说法。 慧朗叙述僧宗说：认为这两品开宗明常住因果的，共有四处。哪四处？第一是以纯陀的布施为因，佛就开宗阐明常果；第二是纯陀与文殊互相抑扬，引千力士王等显示常果，引贫女丈夫二譬说明常因；第三是佛说伊字涅槃为果，说胜三修到琉璃珠譬喻为因；第四是通过新旧医会通今昔因果教法，显示常住。

爾時會中有優婆塞。

> 这时法会中有一位在家居士。

案僧亮曰：純陀因先願力，如來受供。而其意有六，此第一表不棄始學而重舊行也。法瑤曰：應迹斯下影嚮，大聖扣發至高之理也。僧宗曰：所以受純陀供者，略有五意。此是第一，以純陀形處貧陋，將明如來不遺貧賤而接富貴也；二者純陀奉施之意普兼一切；三者已有妙解，可與論常；四者於眾有緣；五者於迦葉佛時有願云：「釋迦如來涅槃之日，我當最後奉設供養也。」從此訖「釋梵諸天等悉來供養我」，第一因施以明常也。有五章：第一純陀請佛受供；第二佛受其供，寄報等以顯常，即設五難，佛即答也；第三大眾歡喜；第四說偈請純陀，令請佛；第五純陀自慶也。曇讖曰：此下訖答五難竟四段中，第一因施以明常，有四章：第一從始訖「如羅睺羅」，請佛受供也；第二從「爾時世尊」訖「令汝具足檀波羅蜜」，佛受供也；第三純陀設五難；第四佛答也。曇愛曰：此下訖「令汝具足檀波羅蜜」，八段之中第一也。有兩章：第一純陀請、第二佛受也。慧朗述僧宗曰：此下入純陀自慶偈中，訖「釋梵諸天等皆來供養我」，三段之中第一也。有六章：第一請受供；第二佛受供；第三純陀難不應等；第四佛答。第五大眾請純陀，令請佛；第六純陀自慶也。法安曰：此下兩品開宗各有兩段者，第一從初訖答五難竟，因請受供以開宗；第二從大眾歡喜訖品，因請住以開宗也。就前請受供中，有四章：第一純陀請受供；第二佛受純陀供；第三純陀設五難；第四佛答五難也。就後請住中，有三章：第一大眾請也，從「大眾歡喜」訖「純陀受上妙樂」；第二純陀請，從純陀領旨。訖「試汝諸菩薩事也」；第三純陀要大眾相與共請，從放光催供訖品也。明駿案：此品有四別，皆是請門。第一因純陀請受供以開宗。第二因大眾請住以開宗，雙辨本迹之異也。第三因純陀請，仍生傍論，還正常宗，雙辨受供之與悅可也。何者？上純陀請受供，佛即許受，如似實受，此迹宜拂。又上五難往復，聖心悅可，及文殊致論，迹居負地，復宜遣拂也。第四從放光催供訖品，還復雙明本迹，以廣上旨。向雖云普為大會受汝所供，而開宗之始唯云當施純陀常命色力。今此一章以定斯旨，故云「若諸人天於此最後供養我者，悉皆當得不動果報。我是眾生良福田故也。」

> 僧亮法师说：纯陀因为过去发愿的力量，如来接受了他的供养。这其中包含六层深意，这里第一点表明不轻视初学佛法之人，同时尊重长期修行者的功德。法瑶法师说：佛陀应化示现于此，如同影子随形般自然，圣者以高明方式启发最深刻的真理。僧宗法师说：如来接受纯陀供养主要有五个用意：第一是因为纯陀身处贫寒，借此表明如来不会因贫贱而疏远、因富贵而亲近；第二是纯陀供养的发心普遍利益一切众生；第三是他已具甚深智慧，可以与他讨论常住真理；第四是他与大众有殊胜因缘；第五是他在迦叶佛时代曾发愿：“当释迦如来涅槃之日，我要作最后一位供养者。”从这段直到“释梵诸天等都来供养我”，是通过供养之事来阐释常住真理。这部分分为五个段落：第一是纯陀请佛接受供养；第二是佛接受供养，借机开示因果平等来显扬常理，其间纯陀提出五个疑难，佛陀一一解答；第三是大眾心生欢喜；第四是眾人诵偈请纯陀代為请佛住世；第五是纯陀自我庆慰。昙谶法师说：从这里到解答完五个疑难为止，四段中的第一段是通过供养阐明常理，包含四个章节：从开头到“如罗睺罗”，是请佛接受供养；从“尔时世尊”到“令汝具足檀波罗蜜”，是佛接受供养；第三是纯陀提出五个疑难；第四是佛陀解答。昙爱法师说：从这里到“令汝具足檀波罗蜜”，八段中的第一段包含两章：先是纯陀祈请，后是佛接受。慧朗法师转述僧宗观点：从这里进入纯陀自庆偈文，直到“释梵诸天等皆来供养我”，三段中的第一段包含六章：第一请受供养；第二佛受供养；第三纯陀质疑不应平等对待；第四佛作答；第五大眾请纯陀代为请佛；第六纯陀自我庆慰。法安法师说：此后两品开显宗旨各分两段：第一从开头到答完五难，是通过请受供养来开显宗旨；第二从大眾欢喜到品末，是通过请佛住世来开显宗旨。前段请受供养中分四章：第一纯陀请受供养；第二佛受纯陀供养；第三纯陀设五难；第四佛答五难。后段请住世中分三章：第一是大眾祈请，从“大眾欢喜”到“纯陀受上妙乐”；第二是纯陀祈请，从纯陀领旨到“试汝诸菩萨事也”；第三是纯陀邀大眾共同祈请，从放光催供到品末。明骏按：此品有四个层次，都属于祈请范畴。第一借纯陀请受供养开显宗旨；第二借大眾请住世开显宗旨，同时说明本迹差别；第三借纯陀祈请引发相关讨论，回归常理宗旨，兼论受供与印可的关系——此前纯陀请供佛即允受，似实际受用，此乃迹门方便；又前五难往复中圣心印可，及文殊参与讨论时迹门暂居下风，皆需消解。第四从放光催供到品末，重新阐明本迹双融，广释前义。虽然之前说“普为大会受汝所供”，但开宗明义时只提到“当施纯陀常命色力”。此章正是确定此旨，故说“若诸人天于此最后供养我者，悉皆当得不动果报。我是众生良福田故。”

是拘尸城。

> 拘尸那城。

案僧亮曰：此第二意，不捨近從遠也。慧朗曰：出其鄉邦也。

> 僧亮法师解释说：这是第二个用意，不放弃近处去追求远方。慧朗法师说：这是指出他的家乡所在。

工巧之子。

> 工匠子弟。

案僧亮曰：此第三意，不遺卑而就勝也。慧朗曰：言其事業。

> 僧亮法师说：这是第三个要点，不抛弃卑微而追求尊贵。慧朗法师说：这是讲菩萨的事业。

名曰純陀與其同類十五人俱。

> 纯陀和他的同伴十五人一起。

案僧亮曰：此第四意，不棄少而從多也。慧朗曰：稱其名、顯其德也。

> 僧亮法师解释说：这是第四层含义，不因数量少就放弃，也不因数量多就盲从。慧朗法师说：称呼其名号，彰显其功德。

為令世間得善果故。

> 为了让世间众生获得善的果报。

案僧亮曰：此第五意，顯其內有大士之德，出於眾也。法瑤曰：敘其人地雖卑而志德甚大。苟有其道，不在貴賤，使斯下之徒皆不自輕也。智秀曰：所以不將供來者，為興催供之旨。

> 僧亮法师说：这里是第五层含义，显示他内心具备菩萨的德行，所以能超脱于众人之上。法瑶法师说：这是在说明虽然此人地位卑微，但志向与德行非常崇高。只要真正领悟了佛法真谛，就不在于身份贵贱，这让地位低下的人们都能懂得不要轻视自己。智秀法师说：之所以没有带来供养物品，是为了引发催促进奉的深意。

捨身威儀從坐而起。

> 舍弃身体的威仪，从座位上站起身来。

案僧亮曰：此第六意，不薄麁而貪妙也。何者？佛先勅純陀辦供。其以供麁，不敢奉佛，但就坐而已；既見不受餘人所供，方起有獻也。法瑤曰：捨身威儀者，癈工巧之事業，更起崇法之恭貌也。僧宗曰：既有祈請之節，宜捨常緩之威儀。

> 僧亮法师说：这是第六层含义，教导我们不轻视粗浅而贪求精妙。为什么呢？佛先前嘱咐纯陀准备供养时，纯陀因供品粗简，不敢直接奉献给佛，只是安坐等待；直到看见佛陀不接受其他人的供养时，这才起身呈献自己的供品。法瑶法师解释道：所谓舍弃身体的威仪，是指放下世俗的劳作事务，转而生起崇敬佛法的恭谨态度。僧宗法师补充说：既然怀有祈请的诚心，就应当放下平日舒缓的举止仪态。

偏袒右臂右膝著地至為度無量諸眾生故。

> 袒露右臂，右膝跪地，<note>乃至</note>为了救度无量众生。

案寶亮曰：此言有迹有實也。迹者，若佛受我所供，餘人亦當蒙受也。實者，若所供得設便成檀度，檀度既成則能助佛揚化也。道慧記曰：大士本不自為，此乃道兼天下之辭也。

> 宝亮法师这样解释：这里说的是既有外在表现又有内在实质。外在表现是指，如果佛陀接受我的供养，那么其他人也将有机会得到佛陀的接纳。内在实质是指，如果供养能够圆满实施，就能成就布施的功德；布施功德一旦成就，就能协助佛陀弘扬教化。道慧记录说：大菩萨本就不是为了自己，这正是体现道法普及天下的说法。

世尊！我等從今無主無親無救無護無歸無趣。

> 世尊啊！从今往后，我们就像失去了依靠的孤儿——没有主宰我们的导师，没有至亲的指引，没有救济的手，没有庇护的港湾，没有归宿的方向，没有前行的目标。

案僧亮曰：主救於國、親護於家，佛則一切救護也。無救無護，所以無歸無趣。僧宗曰：拔其在苦曰救、安其在善曰護。無歸趣者，憑心無所也。寶亮曰：去遠蔭護，如無主也。離近諮承，如無親也。聖若在世，惡則不起，如救也；善得曰滋，如護也。乖所憑故，故無歸趣也。

> 僧亮法师说：君主拯救国家，父母庇护家庭，而佛陀则是对一切众生都施以拯救和庇护。如果没有这种拯救和庇护，人们就会失去依靠和方向。僧宗法师说：将众生从苦难中拔除叫做"救"，使众生安住于善境叫做"护"。所谓"无归趣"，是指心灵失去了依托。宝亮法师说：失去了远方的庇护，就如同没有主人；离开了近处的教导，就如同没有亲人。圣者若在世，恶行就不会生起，这就是"救"；善业得以增长，这就是"护"。因为背离了所依靠的对象，所以就会失去归依的方向。

貧窮饑困欲從如來至我等微供然後涅槃。

> 贫穷饥饿的人想来如来这里，用我们微薄的供养才入涅槃。

案道生曰：飢渴之苦，譬之生死。苟能無之，義曰為食。今施者所求，取類云爾。僧亮曰：若檀度必成，是則長養將來法身也。法瑤曰：常住之實在方，將得之由佛，故云從如來求也。僧宗曰：標心佛果常住法食，且覆相說之，未灼然也。

> 道生解释说：饥饿口渴的痛苦，就像生死轮回的折磨。如果能摆脱这种痛苦，就可以称之为真正的食物。现在布施者所追求的，就是这类能超越生死的精神食粮。僧亮说：如果布施修行能够圆满成就，这就能滋养未来的法身慧命。法瑶说：永恒不变的真理无处不在，但要获得它必须依靠佛陀的指引，所以说要向如来求取。僧宗说：这是指向成佛果位、追求永恒真理的目标，不过是用含蓄的方式表达，还没有完全说破。

世尊！譬如剎利若婆羅門毘舍首陀。

> 世尊！譬如那些王族、祭司、商贾和农人。

案僧亮曰：身為四大所成，取譬於四姓也。僧宗曰：四姓之中趣取一人為譬也。

> 僧亮解释说：人的身体是由地、水、火、风四种元素构成的，这里用四种姓来作比喻。僧宗进一步说明：这是在四种姓中特别选取一个人作为比喻。

以貧窮故。

> 因为贫穷的缘故。

案僧亮曰：譬無出世善也。

> 僧亮解释道：这好比没有出离世间的善根。

遠至他國。

> 远走他乡。

案道生曰：去己所封，入佛化也。僧亮曰：從此三界之彼佛境，譬造他國也。僧宗曰：涅槃於生死為他，行人標心仰求，故言遠至。此乃因中說果，必至者也。智秀曰：生善之境是出惑之域，故言他也。法智曰：正道於耶道：為他也。

> 道生解释说：放下自己的执着，才能进入佛陀的教化。僧亮说：从这三界到达佛陀的境界，就像去往另一个国度。僧宗说：涅槃对于生死而言是他方，修行者立志追求，所以说远道而至。这是在因位中说果位，表示必定能达到。智秀说：产生善法的境界是超出迷惑的领域，所以称为他方。法智说：正道相对于邪道而言是他方。

役力農作。

> 辛勤耕作。

案道生曰：為善乖於恒性，自策所以成勤，如農不失時，收果萬倍也。僧亮曰：檀是始行，須自策乃成也。道慧記曰：始習之善與本惡性乖，譬之庸役也。勤策則收果萬倍，譬之農作。

> 道生解释说：行善之事与人的习气本性相违背，所以要自我鞭策才能精进不懈。就像农民不误农时，最终能获得万倍的收成。僧亮说：布施是修行的起点，必须自我督促才能成就。道慧记载说：初学行善时的善念，与原本的恶性相冲突，好比生疏的劳役。若能勤加鞭策，就能获得万倍功德，正如农耕劳作一般。

得好調牛。

> 善驯的牛

案僧亮曰：此下譬已成檀之緣具也。內則異有正見、外則身口無障，唯佛受供，法身得生也。僧宗曰：譬伏身口七支惡也。

> 僧亮解释说：以下譬喻说明布施修持的条件已经具备。内在要有正确的见解，外在则言行没有障碍，唯有佛能接受供养，从而证得法身。僧宗解释说：这是譬喻降伏身、口七支的恶业。

良田平正。

> 肥沃平坦的土地。

案僧宗曰：以智慧譬田也，以牛耕田，田以平正為良也。今以身口之善資成心業，所以得正智慧也。寶亮曰：田有能生之力，若不以牛耕則能生之力不遂，譬身口之業能遂意地之用。

> 僧宗解释说：这是用田地来比喻智慧。就像用牛耕田，田地以平整为好。现在用身口所做的善行来助成心念的修行，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智慧。宝亮说：田地有生长万物的能力，但如果不用牛来耕种，这种生长能力就不能充分发挥，这好比身口所做的善业能够帮助实现心地的功用。

無諸沙鹵惡草荒穢。

> 没有沙子、盐碱、杂草和荒芜污秽。

案僧亮曰：譬伏九十八使。

> 僧亮解释说：这好比降伏了九十八种烦恼。

唯悕天雨。

> 只盼望天降甘霖。

案僧宗曰：如來納受所施則法身得生，如雨之潤也。智秀曰：施心為種子也。應有下種之譬，蓋文略耳。

> 僧宗解释说：如来接受布施供养，法身就能生长，就像雨水滋润万物一样。智秀补充说：布施的发心如同种子。经文中本应用播种来作比喻，这里可能是省略了。

言調牛者譬身口七至拯及無量苦惱眾生。

> 说话调伏牛群，是比喻通过身体和言语的七种修行，来救助无量无边的苦难众生。

案僧亮曰：若我行立，則眾生蒙度也。僧宗曰：若我所設必蒙受者，大眾之施亦皆然也。明駿曰：若我供蒙受，亦當為我住世；世若有佛，則眾生蒙濟也。

> 僧亮解释说：如果我能修行成就，那么众生就能得到救度。僧宗解释说：如果我的教化方法确实能被接受，那么大众的布施供养也都会同样有效。明骏进一步说明：如果我的供养能够被佛接受，就应当祈请佛长久住世；只要世间有佛住世，众生就能获得度脱救济。

我今所供雖復微少冀得充足如來大眾。

> 今天我供养的物品虽然很少，但愿能够满足如来和诸位圣者所需。

案慧朗曰：所設既少，冀憑威神普充大眾。

> 慧朗法师解释说：我们准备的供养虽然不多，但愿仰仗佛陀的威德神力，能够普遍满足所有在场的大众。

我今無主無親無歸願垂矜愍如羅睺羅。

> 我现在没有依靠、没有亲人、没有归宿，恳请世尊垂怜慈悲，就像您怜爱罗睺罗那样。

案曇濟曰：國以主為覆護，家以親為歸依；世無聖人，誰為救拔耶？智秀曰：舉譬本以結請也。

> 昙济说：国家靠君主来庇护，家庭靠亲人来依归；世间若没有圣人来指引，又有谁能救度众生呢？智秀说：这是通过比喻来总结请求的用意。

爾時世尊一切種智無上調御。

> 那时世尊以无上圆满的智慧善巧教化众生。

案僧亮曰：向來所請，非唯供妙、人亦豪賢，而不蒙受。今許純陀，旨必有在，故集法者以此二句仰稱至德也。

> 僧亮法师解释说：之前前来邀请的人，不仅供品精美，身份也都尊贵贤德，却未能得到世尊应允。如今唯独应允纯陀的请求，其中必然蕴含深意。因此结集法典的尊者特意用这两句偈颂，来称颂佛陀至高无上的德行。

告純陀曰善哉善哉至雨汝身田令生法身。

> 告诉纯陀说：太好了，太好了！<note>这就像</note>滋润你的身心田地，让它生长出法身。

案道生曰：雖行善有慧，若未解常住，法牙未生也。僧亮曰：檀是萬行之始、法身之牙也。敬遺記僧宗曰：此下訖答五難竟，五章之中第二章也。雨汝身田者，餘經多以說法為雨；此中正明受施則檀苗增長，如彼雨也。法蓮記僧宗曰：身者，舉上身口也。田者，舉上智慧，即意業也。寶亮曰：除斷貧窮者，明今日所計其旨有兩：一許受供、二許說法，是則除斷二種貧窮也。慧朗述僧宗曰：此中有三階，此即第一佛詶其所請，許受其供也。若佛許受則檀牙已生，未必受已檀牙方生也。慧朗曰：漉取因請受供，以明常中略有十𨅊：第一佛為外緣生二種善，一者功德、二者智慧，智慧即是所生常解也，功德即是所生相似檀波羅蜜也。能生內因亦有二種：一者功德種子，即是施心；二者智慧種子，即是推求因果之心也。第二辨能生所生同是一性，謂施心及檀波羅蜜，推求因果之心及常解也，而有新舊之異。何者？智慧推求為舊也，從佛得常解為新也。又施心種子為舊也，從佛得檀波羅蜜為新也。第三廣辨二種種子，法判心不出三種，謂善、不善、無記。此三種心皆有二義：一謂泛爾、二謂推求，就善推求即是智慧種子也，泛爾即是功德種子也。第四應廣辨功德智慧義。第五論純陀與佛互為施主受者也。純陀以有漏心運有漏財，施無漏人，是則施者有漏、受者無漏也。佛以無漏心運無漏法，施有漏人，是則施者無漏、受者有漏也。第六簡純陀與佛雖復互為施者，而不得互為福田。田有能生之功、滋長之用，佛既功德圓滿，豈假田益？第七明佛是決定受者、純陀是決定施者。既兩是決定，佛許受便生檀度，無待運財、到受者所。如人財在異方，懸指為施，即屬受者也。第八辨人位。何者？純陀迹是外凡夫人，以聞佛說常得解，成相似般若、得相似檀度，入內凡夫位。因答五難，即登無漏也。第九辨因施緣施者，謂佛說常也。因施者，謂純陀捨財也。因親而緣疎。何者？謂財施事親而理疎，法施理親而事疎也。財施資身，所以理疎；法施資神，所以理親也。而損己捨財，於事為親，故名為因也；法施無損於我，於事為疎，故名緣也。第十應廣釋福田義也。

> 道生法师说：虽然修行善法具备智慧，但若未能理解常住真理，佛法的种子尚未萌发。僧亮法师说：布施是万行之首、法身生长的萌芽。敬遗记录的僧宗法师说：从这里开始到回答完五个疑难问题，属于五章中的第二章。所谓滋润你们的身心福田——其他经典多将说法比作降雨；这里则强调接受布施能使布施的苗芽增长，如同雨水滋润禾苗。法莲记录的僧宗法师说：身，指上文提及的身口二业；田，指上文所说的智慧，即意业。宝亮法师说：消除贫穷——此处要旨有二：一是应允接受供养，二是应允宣说佛法，如此便能消除两种贫穷。慧朗转述僧宗法师说：这段有三层意义，第一是佛陀应允所受请求，同意接受供养。只要佛陀应允接受，布施的种子便已萌发，未必待实际接受后种子才生长。慧朗法师说：通过请求接受供养的因缘，阐释常住真理可分为十重深义：第一，佛陀作为外缘催生两种善法：一是功德，二是智慧。智慧即对常住的理解，功德即相似的布施波罗蜜。能生的内因也有两种：功德种子即布施心，智慧种子即推求因果之心。第二，阐明能生之因与所生之果同属佛性——布施心与布施波罗蜜、推求因果之心与常住理解本是一体，但有新旧之别：智慧推求属旧缘，从佛所得的常住理解属新缘；布施心种子属旧缘，从佛所得的布施波罗蜜属新缘。第三，详辨两种种子：心法不出善、不善、无记三类，这三类心皆具两种性质——普通心念与推求心念。善的推求心即是智慧种子，普通善心即是功德种子。第四，应当广释功德与智慧的含义。第五，论述纯陀与佛陀互为施主与受者：纯陀以有漏心运用有漏财物供养无漏圣者，是施者有漏而受者无漏；佛陀以无漏心运用无漏法施予有漏众生，是施者无漏而受者有漏。第六，辨析纯陀与佛陀虽互为施受，却不能互作福田：福田需具生长功徳之力，佛陀既已功德圆满，何需借助福田增益？第七，明确佛陀是决定受者、纯陀是决定施者。既然双方皆已确定，佛陀应允接受时布施功德便已成就，无需等待财物送达受者处。犹如有人财物在远方，心念指定布施对象，功德即属受者。第八，判定修行阶位：纯陀示现为外凡夫人，因闻佛说常住真理得解，成就相似智慧与相似布施度，升入内凡位。通过解答五难，当即证入无漏。第九，辨明因施与缘施：佛说常住是缘施，纯陀舍财是因施。因亲而缘疏——财施事亲理疏，法施理亲事疏。财施滋养肉身故理疏，法施滋养心神故理亲；损己舍财于事为亲故称因，法施无损于己于事为疏故称缘。第十，应当广释福田深义。

汝今於我欲求壽命至常命色力安無礙辨。

> 你现在向我祈求寿命能达到永恒，身体强健安宁，智慧通达无碍。

案道生曰：夫施須食者，使得果五故，五皆歸己也。若施不須者，則常五顯也。常五顯故，方是有常。然則施得常果，必由受者是常故也。僧亮曰：上勸疑問，今開疑宗。何者？昔說從凡至佛皆是無常，今云施常，言與昔乖，理應疑問也。法瑤曰：此旨有二。何者？一表純陀所求將來食者，意在顯常旨也；二明如來今日能施常者，即是常田也。是則因食以表不食、寄滅以明不滅，經之旨歸顯於此也。敬遺記僧宗曰：自鹿苑至靈鷲四時次第，極云復倍上數，自有偏方別教，如《大雲》、《勝鬘》之流，此為上根者耳。今日開宗顯常，正為下根，故有次第也。寶亮曰：色者，當身位也。力者，當心位也。色心所成，不念念生滅，故稱常命也。如來出世，凡所教化生一念善者，悉是施人常也。何者？雖復非想八萬，猶是煩惱業搆。若一豪之善，必遠資常果，不感生死，故知是則常家氣分。但此理深，未得便說，今方示耳。智秀曰：今言施汝者，其旨有二。何者？一以純陀今日施值常田，理成常果。果由田得，故云佛施。二者若純陀以一施之因尚感於常，況於佛積行累劫而非常耶？慧朗述僧宗曰：此第二階，就功德門明施之果也。此五事者，以對無常故說為常耳。其色及辨才，就迹為言；命力安等三事，就本為論。

> 道生这样说：布施食物给需要的人，能获得五种果报，这五种果报最终都会回归自身。若是布施给不需要的人，那么这五种果报就会恒常显现。因为恒常显现的缘故，才可以说是永恒。这样看来，布施能获得永恒的果报，必然是由于接受布施的对象本身是永恒的缘故。 僧亮解释说：前面是劝请提出疑问，现在则是开启疑问的根源。为什么呢？因为以往的说法是从凡夫到成佛都是无常的，现在却说布施能得永恒，这与过去的说法相违背，按理应当产生疑问。 法瑶阐释说：这里包含两层深意。第一是表明纯陀所求的将来之食，用意在于彰显永恒的宗旨；第二是说明如来今日能够布施永恒，正是因为如来本身就是永恒的福田。这就通过食物来表现不食、借助寂灭来阐明不灭，经文的根本宗旨就在这里显现出来了。 敬遗记录的僧宗观点说：从鹿野苑到灵鹫山的四次说法依次展开，极数甚至达到倍增的程度，这本来就有针对不同根基的特别教法，比如《大云经》、《胜鬘经》这类经典，都是为上等根基者所说的。今日开显宗旨阐明永恒，正是为了下等根基者，所以才有这样的次第安排。 宝亮阐释说：色，指的是身体的层面；力，指的是心灵的层面。身心所成就的，不是刹那生灭的，所以称为永恒的生命。如来出现于世，凡是所教化众生生起一念善心的，都是在布施给人永恒。为什么呢？因为即使是非想非非想处天的八万大劫，仍然是由烦恼业力构成的。而一丝一毫的善行，必定会遥远地资助永恒的果报，不会感召生死，所以知道这就是永恒法界的特质。只是这个道理太深奥，之前不便直接说明，现在才开示而已。 智秀分析说：现在说“布施给你”，包含两个要点：第一是因为纯陀今日布施遇到了永恒的福田，理应成就永恒的果报。果报由福田而得，所以说是佛在布施；第二是如果纯陀凭借一次布施的因缘尚且能感得永恒，何况佛陀积累修行无量劫，怎么可能不是永恒的呢？ 慧朗转述僧宗的观点说：这是第二个层次，从功德的角度说明布施的果报。这五件事（色、力、命、安、辩才），是针对无常而说为永恒的。其中的色和辩才，是从迹相上来说的；命、力、安这三件事，则是从根本上来论述的。

何以故純陀食有二果報無差。

> 为什么纯陀的食物能带来两种相同的果报。

案道生曰：居極而言，佛是常故，能施人常。就菩薩為論，體迹未極，交是有須。若必有須，何得忽從麁形頓成妙常耶？顯其必同上言乃令實耳。僧亮曰：所以就佛田明常者，以上言鉾楯，不可不會，故因施生論。何者？以食者得五利故，施者獲五果也。若施資食而為用者，用是無常，果豈常耶？唯佛不假食為用故，能令施者得無用之福耳。法瑤曰：明菩薩與佛二迹皆權，後得顯佛久已是常，非始今也。若是今者，菩薩受食及以得道皆亦應實，若是實者則是無常。今菩薩與佛同共一身，云何忽然頓得常住不食之身乎？推此而明，常住妙體別自有旨，非今丈六者也。常住既顯，是則受食得道乃至涅槃，皆是應迹也。僧宗曰：此何以故，況釋也。彼昔乃作樹神，意施尚得常果，況汝今於佛起一切智心耶？今昔並是法身，冥開不異；果報理同也。寶亮曰：答案句直釋者，謂今日何故言施汝五事常耶？恐佛意不然，人有一解，小復遠取。何者？明昔已是常，今日受供亦是本常，何以今日方云施常而昔不言耶？故云受供雖二，得果無差也。道慧記曰：釋所以得施其常命者，以施食有二：一食已入有餘涅槃、一食已入無餘涅槃，各離二魔，除患處同，能辦大事，以此二時功用大故。

> 道生法师说：从终极真理来说，佛是永恒不变的，所以能赐予众生永恒。就菩萨境界而言，修行尚未圆满，仍有所需求。若还存在需求，怎能突然从粗糙形体即刻成就微妙常身呢？这是为了说明必须与佛同等境界，方才真实不虚。 僧亮法师说：之所以借佛田阐明常理，是因前文出现矛盾需要化解，故借布施展开讨论。为何？受食者获得五种利益，布施者便得五种果报。若布施食物只为维持色身，所用既属无常，果报岂能永恒？唯有佛不依赖食物维生，故能使布施者获得无功用之福德。 法瑶法师说：表明菩萨与佛的示现皆属权巧，最终显明佛早已成就永恒，并非始于今日。若是今日方成，则菩萨接受供养及证道都该是实有，若是实有便属无常。今菩萨与佛本共一体，怎会骤然顿得不食之常身？由此可知，常住妙体另有深意，并非指现今丈六金身。常理既明，可知受食、证道乃至涅槃，皆是顺应众生的示现。 僧宗法师说：这是通过对比阐释。往昔虽为树神，诚心布施尚得常果，何况今日你对佛发起求一切智之心？古今皆是法身，暗中开启无二无别；果报之理本来相通。 宝亮法师说：直接解答疑问：为何今日说赐你五种永恒福报？或许佛意不限于此，另有一解需追溯渊源。意在说明往昔已是常身，今日受供亦是本有之常，为何往昔未言赐常而今日特说？故知受供虽分两次，所得果报并无差别。 道慧记录说：阐释能施予永恒生命的缘由在于，布施饮食分两种境况：一是食毕入有余涅槃，一是食毕入无余涅槃，二者皆能超越生死烦恼，消除苦难境界相同，俱能成就弘法大业，因这两个阶段功德作用最为殊胜。

何等為二？一者受已至令汝具足檀波羅蜜。

> 有两种情况：一是接受供养之后，<note>能够</note>使你圆满布施的修行。

案僧亮曰：所以牽學地者，明無常有麁細也。資揣食觸食及分段生死，是麁無常；念念生滅，是細無常。若後身菩薩，豈假於揣食以頓階妙常哉。要是金剛，不假食故，妙常即階耳。所以二施等者，用勝故也。若就權道斷有為因果者，而難斷故，金剛為習也；果難斷故，無學能除也。是以二施報，等無差別也。若假食以斷之，內用為勝也。實道雖復不假於食，而起施者，難得想也，故外用勝也。敬遺所記僧宗曰：此旨有二，一發昔教、二遣人封執物情。謂昔實是菩薩，今寄福等，則常旨自顯也。智秀曰：略舉始末二施並值常田、必獲常果，汝是二中之一也。慧朗述僧宗曰：此第三階，舉智慧門釋所以等也。寶亮曰：辨福田者，要以罪福相對乃顯也。何者？謂一念之善，上至金剛善善相續，皆福田位也。無明住地，下至四住地，一念之惑能感生死果報，皆罪田也。大判如此，曲撿其旨，不出三對六句也。初一對者，於福中作福，得福來資。前田清淨，殷重心施，與田無隔，故來資也。次辨罪田中，作罪得惡來資。如人布施，令前人造惡，則彼此相關，故罪來資也。第二對論福田中，作福不得福來資。謂作意於此人、無心於彼人，及其所送事與心乖。先無意於彼，彼無福來資；雖有心於此，而此無其事，復無福來資也。罪田中作罪而惡不來資者，如人害一闡提，以逆田故，罪不資也。第三對於福田中作惡，而田中無惡來資。但生惡由心，罪則背福，無相資之力也。又罪田中作福，如人供養闡提，乃由心邊自生福耳。然則辨心各有所以，糜家女人雖作樹神意施，其心無隔，冥相關感也。明駿案：夫福田之大，唯此二時：一謂成佛、二謂涅槃。值此時施，必剋常果也。此旨有二：一明今昔雖殊，同獲常果，以生純陀後難也。二明若施值此時必獲常果者，我亦曾值，豈得非常耶？

> 僧亮法师说：之所以要引导修行者，是为了说明无常有着粗浅和细微的差别。依赖物质饮食、感官接触以及分段生死，属于粗浅的无常；而每个念头生起又灭去，则是细微的无常。如果是即将成佛的菩萨，哪里还需要依靠物质饮食就能直接证得微妙的常乐境界呢？关键在于达到金刚不坏的境界时，就不再需要依赖饮食，自然就能证得微妙的常乐境界。 关于两种布施平等的原因，在于其作用殊胜。若从权宜之道来看，要断除有为的因果确实困难，所以需要金刚般的坚毅来熏习；果报难以断除，只有无学位的圣者才能彻底清除。因此两种布施的果报，是平等无差别的。如果借助饮食来断除烦恼，内在的修行更为重要。真实的修行之道虽然不依赖饮食，但发起布施时怀着难得之心，所以外在的修行也很重要。 敬遗所记载的僧宗法师说：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阐发过去的教法，二是破除人们的固执和对外物的执着。说明过去确实是菩萨，现在借助福报平等之理，常住的真理自然显现。智秀法师说：简略地举出初始和最终两种布施，都遇到了常住的福田，必定获得永恒的果报，你是这两种情况之一。 慧朗转述僧宗法师说：这是第三个层次，举出智慧法门来解释平等的原因。宝亮法师说：辨别福田，需要通过罪业与福报的对比才能显现。为什么呢？因为一念善心，上至金刚心般相续不断的善念，都属于福田的范畴。而无明烦恼，下至四种住地烦恼，一念迷惑能招感生死果报，都属于罪田。大体如此划分，详细考究其含义，不外乎三组六种情况。 第一组：在福田中行善，获得福报加持。因为福田清净，以殷重之心布施，与福田没有隔阂，所以得到加持。其次说明在罪田中造业，获得恶报加持。比如有人布施，却让受施者造恶，这样彼此关联，所以招感罪业。 第二组：在福田中行善却不得福报加持。这是因为心念专注此人，却无意于彼人，以及所行之事与心意相违。原本对彼人无心，彼人处无福报加持；虽然对此人有心，但此处没有相应事实，也无福报加持。在罪田中造业却不得恶报加持的情况，比如有人伤害一阐提，因为对方是逆缘之田，所以罪业不加持。 第三组：在福田中造恶，而田中无恶报加持。虽然生起恶念由心而起，但罪业与福德相悖，没有相互加持的力量。在罪田中行善，比如有人供养一阐提，这是从自己心念中生起福德。由此可见辨别心念各有缘由，糜家女子虽以树神为意进行布施，但其心无隔阂，冥冥之中自然感应。 明骏按：最大的福田，唯有这两个时机：一是成佛之时，二是涅槃之时。遇到这样的时机行布施，必定能获得永恒的果报。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说明今昔虽然不同，但同样获得永恒果报，由此引发对纯陀之后难题的讨论；二是说明若布施遇到这样的时机必获永恒果报，那么我也曾经遇到过，怎能说不能证得永恒呢？

爾時純陀即白佛言至無差別者是義不然。

> 这时纯陀对佛说：<note>所谓</note>“没有差别”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案道生曰：一往云等，未曉其然，須以事設難然後辨也。僧亮曰：若佛智具足地淨用勝令施者得常，則前不如後也。若後不用而前用，則後不如前也。此五難中，前四明地不淨，後一明佛無用也。法瑤曰：向直云等，未知所以然。今寄不等之難，欲明二迹同是權而不實。若使菩薩果實而非權，則佛亦同分。所以然者，既共一身，佛云何獨常而菩薩不耶？今據佛是常，乃所以顯菩薩是權也。敬遺記僧宗曰：難意假執昔教，每使前劣而後勝。若不等之義既成，則常之義壞也。雖許後勝，乃所以不勝。何者？若先是無常，豈容少時便得為常？初就功德智慧滿不滿為難，第二以眾生非眾生相對，第三以報非報相對，第四行非行相對，第五用不用相對也。法蓮記僧宗曰：五難難行令不等，果亦有差。現見施菩薩行，不如施佛，則行勝也。寶亮曰：純陀意亦難見，而解釋者多方。今且先撿佛教。若佛本是法身常身，今日亦是，復何所難耶？設若今昔並是無常，二世復等也，正應約王宮生，推理作難耳。何者？案昔教中以道樹所成佛為實，及至《首楞嚴經》云「七百阿僧祇壽者為真，丈六者為應。」而二理並妙，非我所知，且見王宮所生煩惱之身始成佛耳，如《法華》中彌勒所難也。若推理而言，業與煩惱能得無常苦報；今煩惱業盡，報亦應無，云何猶有此五陰耶？然亦可是化，非我所知。但今日十地行滿、無漏圓足，所得果報理應是常。若爾者，先受施時節即未成佛，應是無常，今日是常；二施之報，云何言等耶？曇愛曰：此下第二段有兩章，第一難、第二答。

> 道生法师说：之前只说两者平等，但还没说明其中的道理，需要先通过具体事例提出质疑，然后才能辨明。僧亮法师说：如果佛的智慧圆满、境界清净、作用殊胜，让布施者得到永恒果报，那么前面的布施就不如后面的。如果后面的布施不起作用而前面的起作用，那么后面的就不如前面的。这五个质疑中，前四个说明境界不清净，最后一个说明佛没有作用。法瑶法师说：之前只说平等，不知道所以然。现在借不平等的质疑，是想说明两种迹象都是权宜之计而非真实。如果菩萨的果报是真实而非权宜，那么佛也应该有共同部分。之所以这样说，既然是共处一身，佛为什么独自永恒而菩萨却不是呢？现在根据佛是永恒的，正是为了显示菩萨是权宜之身。敬遗记录的僧宗法师说：质疑的意思是假借执着过去的教法，总是让前面的不如后面的。如果不平等的道理成立，那么永恒的道理就被破坏了。即使承认后面的殊胜，其实正是为了说明并不殊胜。为什么呢？如果先前是无常的，怎么可能短时间内就变成永恒？第一是从功德智慧是否圆满来质疑，第二是从众生与非众生相对来质疑，第三是从果报与非果报相对来质疑，第四是从修行与非修行相对来质疑，第五是从起作用与不起作用相对来质疑。法莲记录的僧宗法师说：五个质疑通过修行令其不平等，果报也有差别。现见布施菩萨的修行，不如布施佛的修行，说明修行有胜劣之分。宝亮法师说：纯陀的意思难以理解，解释的人各有说法。现在先查考佛教教义。如果佛本来就是法身永恒之身，今天也是，又有什么可质疑的呢？假如现在和过去都是无常，两个时期又是平等的，正应该根据王宫诞生的事例，推理提出质疑。为什么呢？根据过去教法中以菩提树下成佛为真实，到《首楞严经》说“七百阿僧祇劫寿命的是真身，丈六金身的是应身”。这两种道理都很玄妙，不是我能完全明白的，只见王宫所生烦恼之身刚刚成佛，如《法华经》中弥勒所质疑的。如果推理来说，业力与烦恼能得到无常苦报；现在烦恼业力已尽，果报也应该没有，为什么还有这个五阴身呢？然而也可能是化身，不是我能知道的。但今天十地修行圆满、无漏智慧具足，所得的果报按理应该是永恒的。如果这样，先前接受布施时还没有成佛，应该是无常的，今天才是永恒的；两次布施的果报，为什么说平等呢？昙爱法师说：这下面第二段有两章，第一是质疑、第二是回答。

何以故？先受施者煩惱未盡至普得具足檀波羅蜜。

> 为什么呢？因为先前接受布施的人烦恼还没有完全消除，<note>直到</note>普遍都能具足布施的圆满境界。

案法瑤曰：涅槃居宗，苞含者眾，略舉三義以顯其體。此據菩薩實迹為難也。若煩惱未盡則未得種智，以未得故則累縛猶有、未得解脫。此舉解脫為難也。僧宗曰：惑以障明，若一豪不盡則種智不起，是則智斷不具，云何能生檀之福耶？寶亮曰：五難之意，第一難種智有得未得；第二難四魔降與未降；第三難法身登與未登；第四難行因滿與未滿；第五待食資與不資。此即第一也。法安曰：五難之中，前三難明昔受施時，應除者未除；後次一難，明昔應得不得；第五難用不用。

> 法瑶说：涅槃作为根本宗旨，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这里简要提出三个要点来显示它的本质。这是根据菩萨修行的实际历程来提出诘问的。如果烦恼没有完全断尽，就不能获得一切种智，因为没有获得种智，所以束缚仍然存在，未能得到真正解脱。这是以解脱为切入点提出的诘问。 僧宗说：烦恼会障蔽智慧光明，只要还有一丝烦恼未断，一切种智就不能生起，这样智慧和解脱都不圆满，怎么能够生起布施的福德呢？ 宝亮说：这五个诘问的用意分别是：第一问关于种智是否已经获得；第二问关于四魔是否已经降伏；第三问关于法身是否已经证得；第四问关于修行因缘是否圆满；第五问关于是否需要依靠食物资养。这里就是第一个诘问。 法安说：五个诘问中，前三个是说明过去接受布施时，应当断除的烦恼尚未断除；接下来第四个诘问，是说明应当证得的境界尚未证得；第五个诘问是关于是否需要借助外缘。

先受施者猶是眾生後受施者是天中天。

> 先接受布施的仍是凡夫众生，后来接受布施的已是天中之天。

案僧宗曰：此第二就人作難也。經有兩本，亦云猶是眾生，蓋捉終而望始也。亦云直是，蓋言但是行地人耳。

> 僧宗法师解释说：这是第二层从人的角度提出的诘问。经本有两种版本，一种说“还是众生”，这是从修行结果回溯初始状态的说法；另一种说“直是”，意思是“仅仅是处于修行阶段的人罢了”。

先受施者是雜食身至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 先接受布施的人，是带着杂染烦恼的凡夫之身，<note>直到</note>两种布施所得的果报完全平等无别。

案法瑤曰：此就法身為難也。僧宗曰：雖為食所資，極此一生，故言後邊也。既已成佛，惑必盡，故言無煩惱身也。

> 法瑶法师解释说：这里是从法身的角度来提问的。僧宗法师说：虽然需要食物维持生命，但这是最后一次受生，所以称为最终之身。既然已经成佛，烦恼必定断尽，因此说没有烦恼之身。

先受施者未能具足至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 首先接受布施的人虽然未能完全具备<note>直到</note>两种布施的果报完全平等没有差别。

案法瑤曰：此舉般若也。若此三事有具不具，是則常住涅槃有得不得，云何等耶？敬遺記僧宗曰：舉六度以明萬行未滿，舉五眼以顯眾德未成也。唯得肉眼者，此就與奪為名耳。肉眼所見最麁，與其名也。佛名為覺，理然未得也。乃至慧眼者，物情謂乃可不得佛眼，豈容不得佛慧眼耶？今云既未得佛眼，佛之慧眼豈可得乎？是則果上慧眼乃至未得，況佛眼耶。又釋云：五眼之中，肉眼天眼在凡地，其餘三眼在果上也。謂佛眼最勝，次法、次慧。今捉勝之劣者，略中語故，故云乃至也。慧朗述僧宗曰：云具足肉眼乃至慧眼而不言佛眼者，佛眼無體，但此四眼所見明了便是佛眼，故但云四眼具足，已知具佛眼也。智秀曰：因中唯有四眼。前已與其肉眼，次明未得佛眼。今明所以佛眼未得者，因未滿也，故云乃至因地慧眼亦未得也。

> 法瑶解释说：这里说的是智慧修行。如果这三件事（修行条件）有具备与不具备的区别，那么常住涅槃的境界就会有得到与得不到的差异，这是为什么呢？敬遗记载僧宗的观点说：举出六度是为了说明各种修行尚未圆满，举出五眼是为了显示诸多功德尚未成就。说只得到肉眼，这是从给予与剥夺的角度命名的。肉眼所见最为粗浅，所以给予这个名称。佛之所以称为觉者，按道理自然还未达到。乃至说到慧眼时，众生的想法是：或许可以不得佛眼，但怎能不得佛的慧眼呢？现在说明既然未得佛眼，佛的慧眼又怎能得到呢？这就是说果位上的慧眼尚且未能获得，更何况佛眼呢。另一种解释是：五眼之中，肉眼和天眼属于凡夫境界，其余三眼属于果位境界。认为佛眼最为殊胜，其次是法眼，再次是慧眼。这里抓住殊胜中的次等者，是简略的说法，所以说"乃至"。慧朗转述僧宗的观点说：说具足肉眼乃至慧眼而不提佛眼，是因为佛眼没有独立体性，只要这四眼所见清晰明了就是佛眼，所以说四眼具足，就知道已经具备佛眼了。智秀说：在修行因位中只有四眼。前面已经给予肉眼，接着说明未得佛眼。现在说明佛眼未得的原因，是修行因缘尚未圆满，所以说乃至因地中的慧眼也未能获得。

世尊先受施者受已食之至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 世尊先接受了供养，受用之后才食用。 <note>至于</note>两种布施的果报完全没有差别。

案法瑤曰：前三難明極已未極不得等也，此一難明受用不受用也。受用則獲五果，不用則無不應等也。僧宗曰：受用者則有所資，資故消化，施主還得無常果也。若無受無資，應迹而已，理獲常報也。

> 法瑶法师说：前面三个问题是在说明是否达到究竟圆满的境界，而这个问题是在说明是否真正受用佛法。真正受用就能得到五种果报，不受用就不会有相应的回报。僧宗法师说：所谓受用就是有所依凭，依凭佛法就能转化身心，布施者也能获得无常的果报。若是无所受用、无所依凭，虽然示现教化的事迹，但在真理层面仍能获得永恒的果报。

佛言：善男子如來已於至常身法身金剛之身。

> 佛说：善男子，如来已经达到了<note>最究竟的</note>永恒之身、真理之身、金刚不坏之身。

案僧亮曰：此總答前四難也。法瑤曰：久非食身，菩薩之迹不實明矣。以是常故，等施常也。此答第三法身未具難也。僧宗曰：五難之意雖假為不等，意欲顯等，因此釋等，常旨宣矣。此先答第三難，而義釋五也。難意唯令前受施者實是菩薩，今答云久無食身，是則始終皆權也。智秀曰：此正答第三難，兼答第一難也。此正明二時是應，而法身實田，久是常也。

> 僧亮说：这是总体回答前面四个难题。法瑶说：早已不是需要饮食的身体，菩萨示现的迹象不真实就很明白了。因为这是恒常的缘故，所以平等布施也是恒常的。这是回答第三个关于法身尚未具足的难题。僧宗说：五个难题的用意虽然假借不平等来提问，本意是要显明平等，通过这个解释，平等的常理就阐明了。这里先回答第三个难题，但义理上解释了全部五个难题。提问的用意是要证明先前接受布施的确实是菩萨，现在回答说是早已没有需要饮食的身体，这说明始终都是权巧示现。智秀说：这里正式回答第三个难题，同时兼答第一个难题。这正说明两个时期都是应化示现，而法身才是真实的福田，早已是恒常的。

善男子未見佛性者至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 善男子，那些还没有体悟到佛性的人，<note>乃至</note>两种布施所得的果报，从表面看来是没有差别的。

案道生曰：何以知久非食身耶？夫見佛性照極之時，豈待食乎？而云食已見者，答知非實也。僧亮曰：此就實行菩薩亦有假食為用，與不實用，二斯淨也。何者？食之為理，消入百脈，於身成用。及其用時，即見佛性，無復煩惱，所以等也。

> 道生法师说：怎么知道长久以来我们依靠的并非真正的身体呢？当彻见佛性、智慧圆满之时，哪里还需要依赖食物？经中说"进食后见性"，正是要说明这并非实相。僧亮法师解释道：这是指实修菩萨虽然也借助饮食维持身体，但只是权宜之用，并非真实依赖，二者本质都是清净的。为什么呢？食物的作用在于消化后滋养百脉，转化为身体所需。当修行达到圆满境界时，当下就能彻见佛性，不再受烦恼束缚，所以饮食与见性在此意义上具有同等妙用。

菩薩爾時破壞四魔至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 菩萨在那个时候，已经破除四种魔障，<note>达到</note>两种布施的果报完全没有差别。

案僧亮曰：初成道，破天魔、煩惱魔，今日破蔭魔、死魔。舉其大數，故通言四耳。法瑤曰：此答第一難也。夫無常之身未出魔境。何者？既是累法，即煩惱魔也。是有為故，即陰魔也。是死法故，即死魔也。與天魔同然，豈出其界哉？云破四魔者，豈非義在常住？然常住者，豈雙樹始得？以始明故，無魔之義顯耳。僧宗曰：此答第二直是眾生難也。夫惑以障明，亦是牽生之要。今者相與破四，故云等也。

> 僧亮法师说：佛陀最初成道时，已经破除了天魔和烦恼魔，如今在双树下将要破除五阴魔和死魔。这里举出四种魔的大类，所以统称为四魔。法瑶法师说：这是回应第一个疑问。因为无常的肉身尚未脱离魔的境界。为什么呢？既然是烦恼的根源，就是烦恼魔；属于有为法，就是五阴魔；具有死亡的特质，就是死魔；与天魔性质相通，怎能脱离魔的领域呢？所谓破除四魔，难道不正是彰显常住的真义吗？然而常住法身，岂是直到双树示灭时才获得？因为此时开始彰显，所以无魔的境界才彻底显现。僧宗法师说：这是回应第二个关于众生平等的疑问。迷惑本会遮蔽智慧，也是牵引众生的关键。如今与众生共同破除四魔，所以说平等无二。

菩薩爾時雖不廣說至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 菩萨在那个时候虽然没有详细说明布施的果报，但两种布施的果报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

案法瑤曰：答第三難也。久得般若，但說與不說其時異耳。僧宗曰：答第四六度五眼未修難也。所化之根有熟未熟，故有語默之殊耳也。

> 法瑶解释说：这是回答第三个疑问。早已获得智慧，只是说与不说的时机不同罢了。僧宗解释说：这是回答第四个关于六度五眼尚未修习的疑问。所教化的众生根器有成熟与未成熟之分，因此才会有说法与沉默的差别啊。

善男子！如來之身已於無量至最後所奉實亦不食。

> 善男子！如来的身体早已超越无量劫的束缚，<note>直至</note>连最后供奉的真实食物也不再需要食用。

案僧亮曰：答第五用不用難也。羅漢尚不食，況後身菩薩乎？權之與實，前亦不食，後亦不食也。為諸聲聞者，佛若不受，則小志自絕，是故示彼去人不遠也。為此大眾者，向所以不受供，以顯去留之情異也。恐時人杜意，謂不復慈接，不敢請也。法瑤曰：答第四難也。明菩薩實不受用，跡受用耳。今入涅槃，亦是跡受。二受俱跡，非等如何？曇濟曰：昔亦無五事果，今亦無矣。昔為小乘故受，今為大眾故受。二迹不殊，何疑於不等耶？僧宗曰：答第五難也。二跡俱顯，有何優劣乎？

> 僧亮法师解释说：这是在回应第五个关于"用与不用"的诘问。罗汉尚且不食，何况即将成佛的菩萨呢？无论是权宜示现还是真实境界，前次不受供，此次同样不受供。之所以为声闻众示现受供，是因为佛若完全不接受供养，会让小乘修行者失去信心，所以示现与他们距离不远。而为在场大众示现受供，是要通过先前不受供养来显示去留之间的差异。担心世人因此封闭心意，以为佛陀不再慈悲接引，而不敢请法。 法瑶法师说：这是在回应第四个诘问。说明菩萨实际上并不受用供养，只是示现受用的相状。如今示现入涅槃，也是权宜示现。两种受用都是权宜示现，怎能说不等同呢？ 昙济法师说：往昔本无五事果报，现今同样没有。昔日为度化小乘故而示现受用，今日为利益大众故而示现受用。两种示现并无差别，为何要怀疑它们不相等呢？ 僧宗法师说：这是在回应第五个诘问。两种示现都同样彰显真理，哪里有什么优劣之分呢？

爾時大眾聞佛世尊至是佛子如羅睺羅等無有異。

> 这时大众听闻世尊<note>这段开示</note>，明白这些佛子就如同罗睺罗一般没有差别。

案僧宗曰：聞佛為大眾受食，必有報施之義，亦有可請住之理，故喜也。曇纖曰：此下是四段之第二大眾歡喜，因請住以明常也。曇愛曰：此八段之第三，有兩章：第一歡喜歎純陀、第二請純陀令請佛也。慧朗述僧宗曰：此下猶是第一段中七章之第五章，大眾歎純陀也。敬遺記僧宗曰：此施門五章之第三章，大眾歡喜也。寶亮曰：大眾歡喜有三意。一者晨朝唱滅，不明有時，但恐不及；既仰覩慈顏，故歡喜也。二者向既不受眾人所供，但恐徒棄；今聞受純陀供，復云普為大會，故歡喜也。三者不知何當涅槃；我雖不達佛意，而純陀善得聖心，今請純陀，令請佛住，或有住理，是故歡喜也。智秀曰：此下四段之中第二，有三章：第一大眾歡喜請純陀；第二純陀自慶，申大眾意以請佛；第三佛可其自慶，止其所請也。名解妙義者，美其向者與佛共論二施之深奧也。

> 僧宗法师解释说：大众听闻佛陀接受供养，知道必定会有相应的回报和开示，也存在着请佛住世的可能，所以心生欢喜。昙纤法师说：从这里开始是全文四大部分中的第二部分，通过大众欢喜请佛住世来阐明常住之理。昙爱法师说：这是八段结构中的第三段，包含两章：第一是大众欢喜赞叹纯陀，第二是请纯陀代为劝请佛陀住世。慧朗法师转述僧宗观点：这里仍属第一大部分七章结构中的第五章，即大众赞叹纯陀的功德。敬遗法师记载僧宗说法：这是供养主题五章结构中的第三章，讲述大众欢喜的因缘。宝亮法师分析：大众欢喜包含三层深意。其一，清晨听闻佛陀示现涅槃之相，却未明确时限，唯恐不及供养；此刻亲见慈颜，故而生喜。其二，先前佛陀未接受众人供养，担心心意落空；现在听闻接受纯陀供养，并说普为大众施食，因此欢喜。其三，不知涅槃何时来临；我等虽不能测度佛意，但纯陀善能领会圣心，现在请纯陀代为劝请，或许有延住的可能，所以欢喜。智秀法师说：这是四大部分中第二段的开端，包含三章：第一是大众欢喜请纯陀；第二是纯陀庆幸得遇佛世，转达大众心意请佛住世；第三是佛陀赞许其庆幸之心，婉拒住世之请。文中“名解妙义”是赞美纯陀先前与佛讨论两种供养的深奥义理。

爾時大眾即說偈言至是故應見為稽請調御師。

> 这时众人便诵偈道：<note>到此结束</note>因此应当前来礼拜请求调御圣师。

案僧亮曰：昔佛初成道，觀世間難化，欲入涅槃，於是梵王請轉法輪。今汝請佛，得受所供，與彼梵同。梵王是第七天，欲云超第六天也。僧宗曰：此五段之第四，請純陀令請佛也。明駿案：此四行偈各有一意。第一行將欲請純陀，故先歎其有梵王之德；次一行之請純陀令請佛；次一行明所以應請佛之意；次一行重申為請之至。

> 僧亮法师说：当年佛陀刚成就佛道时，观察世间众生难以度化，曾想直接进入涅槃。当时大梵天王恳请佛陀住世弘法。现在你（纯陀）邀请佛陀接受供养，这份心意与当年梵天王的请法同样珍贵。梵天王居住在第七重天，其境界已超越第六重天。僧宗法师说：这是经文中五个段落的第四段，旨在劝导纯陀代为邀请佛陀。明骏按：这四行偈颂各有深意。第一行先赞叹纯陀具备梵天王般的德行，为后续邀请作铺垫；第二行正式劝导纯陀代为邀请佛陀；第三行阐明应当邀请佛陀的根本原因；第四行则再次郑重表达邀请的至诚心意。

爾時純陀歡喜踊躍至亦復如是復起禮佛。

> 这时纯陀欢喜雀跃，<note>内心的喜悦达到极点</note>，又再次起身向佛礼拜。

案僧宗曰：此第五段，從此入偈，盡十一行半也。喜有二意：一以蒙解受供故喜、二為大眾所悅可故喜也。寶亮曰：純陀歡喜有三意，一意以佛受供故喜；二以檀度既成，入聖流故喜；三為眾人所歎故喜也。

> 僧宗法师说：这是第五个段落，从这部分进入偈颂，直到十一行半结束。关于纯陀欢喜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蒙佛开解并接受供养而欢喜，二是由于得到大众的认同赞许而欢喜。宝亮法师说：纯陀欢喜包含三重含义，第一是因为佛陀接受供养而欢喜；第二是由于布施功德圆满，得以入圣者之流而欢喜；第三是被众人赞叹称扬而欢喜。

而說偈言：快哉獲己利至釋梵諸天等悉來供養我。

> 于是用偈语说道：多么欣喜啊，获得了真实的利益<note>乃至</note>帝释天、大梵天等诸天圣众都来供养于我。

案僧亮曰：初四偈半，別相自慶，內得人身、外值佛世，超六道也。次四偈，總相釋己所以得成檀度者，以外值彼度世之師、內發正願故也。次兩偈，為歡喜作譬也。次一偈，說天人歸命於己，結所以可慶也。寶亮曰：初四行半，慶離六道生死；次二行，慶難值而值；次二行，發願也；次三行，敘所喜事也。

> 僧亮法师解释说：开头的四句半偈颂，是分别表达自我庆幸之情——内在获得人身、外在遇到佛陀住世，这是超越六道轮回的殊胜因缘。接着的四句偈颂，是总结说明自己之所以能够成就布施波罗蜜的原因，在于外在值遇救度世间的导师、内在发起正信誓愿的缘故。随后的两句偈颂，是用比喻来形容欢喜的心情。最后一句偈颂，是说明天人都归命敬仰于自己，总结值得庆贺的缘由。 宝亮法师解释说：开头的四行半偈颂，是庆幸脱离六道生死之苦；接着的两行偈颂，是庆幸难遭遇的佛法竟能值遇；随后的两行偈颂，是抒发誓愿；最后三行偈颂，是叙述值得欢喜的事迹。

一切諸世間悉生大苦惱至久住於世間。

> 一切世间众生都生起极大的痛苦烦恼，长久存在于世间。

案僧亮曰：猶如日出時此半偈，應與猶如虛空中半偈相換也。敬遺記僧宗曰：此下訖哀歎，請門明常。從此訖品，有十別：第一有七行偈，純陀騰大眾意請也。第二佛述純陀自慶，止所請也。第三純陀領解，雖知本處不可請，今重請於迹也。第四文殊假為不達，執迹生論也。第五純陀舉貧女火人二譬，以勸修也。第六文殊結此二譬，與純陀也。第七因請還拂食迹。第八雙拂二人之迹。何以然耶？文殊向假為不達，而純陀每居勝地，物莫之信，故須印可也。第九放光催供。第十純陀領解，如來述成也。此即第一騰大眾請也。慧朗述僧宗曰：此下訖瑠璃珠譬，通是第二請門明常。分為兩別。何者？前純陀請佛受供，為上根人開宗明常住因果；今從此以下至放光催供，因重請為中根人開常住因果。次從放光催供訖珠譬，因放光動地二種涅槃相，以開常住因果也。就為中根人說中，分為十一章。第一純陀騰大眾心請佛。第二佛可其自慶。第三違其所請。第四純陀重請。第五文殊止純陀，不許有請。第六純陀譏文殊，正明常果。第七說貧女丈夫二譬，誡勸文殊。第十遣悅念之著。第十一舉調御駕駟及金翅鳥兩譬，明上能知下，下不能測上。向來往復，蓋罔像玄區，豈謂剋探理衷乎。

> 僧亮说：就像日出时这半句偈语，应当与犹如虚空中那半句偈语互相调换。敬遗记载僧宗说：从这里到哀叹品，是请门阐明常理的章节。从这段到本品结束，可分为十部分：第一有七行偈颂，是纯陀代表大众表达请愿。第二是佛陀回应纯陀自我庆幸，止息他的请求。第三是纯陀领受理解，虽然知道根本境界不可请求，但仍重新请求示现事迹。第四是文殊菩萨假作不解，执着事迹引发讨论。第五纯陀举出贫女与火中人的两个比喻，劝导修行。第六文殊总结这两个比喻，回应纯陀。第七借着请求回归扫除饮食事迹的执着。第八同时扫除二人的事迹执着。为何如此？因为文殊先前假作不解，而纯陀常处优胜地位，众人难以信服，所以需要印可证明。第九放光催促供养。第十纯陀领受理解，如来叙述成就。这里就是第一部分代表大众请愿。 慧朗记述僧宗说：从这里到琉璃珠比喻，整体是第二请门阐明常理。分为两段。为何？前面纯陀请佛接受供养，是为上根人开示宗旨阐明常住因果；现在从这里到放光催供，借着再次请求为中根人开示常住因果。接着从放光催供到琉璃珠比喻，借着放光动地两种涅槃相状，来开示常住因果。在为中根人说法中，分为十一章：第一纯陀代表大众心意请佛。第二佛陀认可他的自我庆幸。第三婉拒他的请求。第四纯陀重新请求。第五文殊劝阻纯陀，不许可有所请求。第六纯陀规劝文殊，正说明常果。第七讲述贫女与丈夫两个比喻，告诫劝勉文殊。第十遣除愉悦念想的执着。第十一举出调御驾驷与金翅鸟两个比喻，说明上能知下，下不能测上。方才的往来对答，原是玄妙难测的境界，岂能说是彻底探得理体真意呢。

##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純陀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