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皇后之法勅
依天爱之诏而到处之诸大官当告如下:
奉天爱诏令,各地大官应当这样宣告:
第二之皇后,于此处行何之布施,为庵罗树林、或精舍、或颁施舍、或其他如何所为,应思一切是此皇后之所为。
第二位皇后在这里做了什么布施,是建了芒果林,还是建了精舍,还是发放了施舍,或者做了别的什么,应当想到这一切都是这位皇后所做的。
如此,此〔皇子〕提瓦罗之母称迦如瓦奇,〔愿为〕第二皇后。
这位皇子提瓦罗的母亲,名叫迦如瓦奇,愿意做第二皇后。
奉天爱诏令,各地大官应当这样宣告:
第二位皇后在这里做了什么布施,是建了芒果林,还是建了精舍,还是发放了施舍,或者做了别的什么,应当想到这一切都是这位皇后所做的。
这位皇子提瓦罗的母亲,名叫迦如瓦奇,愿意做第二皇后。
奉天爱诏令,各地大官应当这样宣告:
第二位皇后在这里做了什么布施,是建了芒果林,还是建了精舍,还是发放了施舍,或者做了别的什么,应当想到这一切都是这位皇后所做的。
这位皇子提瓦罗的母亲,名叫迦如瓦奇,愿意做第二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