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母设置分
摄.非摄.所摄〔者之〕非摄.非摄〔者之〕所摄.所摄〔者之〕所摄.非摄〔者之〕非摄。
收集的、不收集的、被收集的对象中的不收集。 不收集中的被收集对象。 被收集对象中的被收集对象。 不收集中的不收集。
相应.不相应.相应〔者之〕不相应.不相应〔者之〕相应.相应〔者之〕相应.不相应〔者之〕不相应。
界和界的关系有五种情况:有些东西相互有关联,有些东西没什么关系,有关联的东西之间也可能没关系,没关系的东西之间也可能有关联,有关联的东西总是有关联,没关系的东西总是没关系。
所摄〔者之〕相应与不相应.相应〔者之〕所摄与非摄.非摄〔者之〕相相应与不相应.不相应〔者之〕所摄与非摄。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二十二根.缘起.四念处.四正胜.四神足.四静虑.四无量.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触.受.想.思.心.胜解.作意.三〔法〕之摄.三〔法〕之非摄.四〔法〕之相应.四〔法〕之不相应.同分.不同分。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圣谛、二十二根、十二缘起、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四禅定、四无量心、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触、受、想、思、心、胜解、作意这三法的汇总,这三法的分门别类,这两类法的匹配和不对应,以及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此等〕皆是法聚界论之论母。
这些都是佛法的基本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