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㊉以義門開解──┐┌初教興本意 └後造文科釋分齊○ ││ ┌初釋名目 ┌初明體 ┌─────────┘├二顯名定體┼二定體相─┴二明相 ├初依四別並以義求─┐│ ├三分廣所以┬初大分三品 └二對法相攝分齊○ ││ └四諸部同異└二離八相 ┌─────────┘├三辨務緣成(明緣成相) ├初明聖法(能成之法)┴四廣明非相(顯成非相) ├二法所被事┌初制意釋名┌初列數定體┬初列數 ├三能秉御僧┼二定僧體狀┼二立相所由└二定體 └四法依處起├三人法相對└三攝用分齊┬初人┬初當僧局論 └四廣顯是非 └二法└二僧尼互作 ┌一但心念法 ┌初條法 ├二對首心念 ┌初條貫其相──┼二條事 ├三眾法心念 │ ├三條僧 ├四但對首 ○二對法相攝分齊┤ └四條界 ├五眾法對首 │ ┌初以羯磨條餘三緣┼六小眾對首 │ │ ├七眾法單白 │ │ ├八白二┌初法 └二引法通塞──┤ └九白四├二事 (明塞通相攝)└二就四緣當局各明通局所以┼三人 └四界 ┌初一篇為序分 ○後造文科釋分齊┼次篇下訖懺罪篇為正宗分┬初㊉以義求相從次第 └末一篇明雜行流通分 └後依篇隨相解釋
疏文总科如上。以下十篇依次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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