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现实论,为现量实相之说明。依能知现实之方法、与所知现实之事理、及能知所知之关系以为材料,于是有宗依论。
今言现实,必先知于现实;云知现实,必有能知于现实之方法,故首论现比量及其真似比量。所用工具,一为形数度量,二为言语文字,故依次说数量、声明。对于现实已能自知,且已完备所用工具,则能发表悟他,悟他在破其似而立乎真,故次又论立破真似。今由立破真似,可有悟他之功,则古近遗传之教义,应亦有悟他之功用可资依据。然当评审批判,别其真妄偏圆,故有遗教评判。今以如此方法,谓能令自及他知于现实,与古近人能知方法,应为比较研核,故有方法评判。集此六事,乃完成能知现实之方法。然此能知方法,同时亦为所知现实;凡所知有非能知者,能知无不是所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