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本于有所不为而后有所为
在佛学之修养上,即由戒而定以至于慧。戒者、戒有所不为之事,去作当为之事。定者、以平常之精神是散漫而不一的,常被外面之色香等所引动;要精神统一,要不为万物所转,就要定之能力,方能使精神统一而不散漫。精神统一之后,方能达所要之目的。要达此目的,就要戒要定有所不为。故军人要有谨严之纪律,若无纪律,任意而为,则全体散漫,行动必无所成。尤要有指挥统一之命令,在人类团体之组织,军队为最有纪律之团体,若不能指挥统一,则可成为己与己斗,自与自争的流弊。所以中国国内,近年常有争斗,卫民的反以害民,皆是由无纪律的军队,军令不统一,军纪不严肃所致。军令军纪,即是限制其有所不为,而必为所当为的。故军人须遵守纪律,且服从命令。遵守纪律,即佛学的戒,服从命令,即是佛学的定。故要有实行革命的精神,就有「本于有所不为,而后有所为的」两句话。今日所供献诸位的,就是这一点意思。
(绍奘记)(海刊十一卷五期)
(附注)原题「大师在长沙第一军官讲习所演说辞」,今依当日讲题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