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經以喻法為名。實相為體。無住為宗。斷疑為用。大乘為教相。以喻法為名者。金剛。喻也。般若。法也。般若。華言智慧。金中之剛。至堅至利。能碎萬物。此經能斷眾生疑執。取以為喻。波羅密。華言到彼岸。眾生在生死海中。無有窮極。修此般若。能到涅槃彼岸。經者。常也。法也。梵語修多羅。此云契經。謂契理契機也。以寔相為體者。經云。若人得聞是經。即生寔相。寔相即無相也。以無住為宗者。宗訓要。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此經多以無住破著故。以斷疑為用者。由經力用。能斷妄執故。以大乘為教相者。經云。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此乃一經宗要。不可不知。故首列焉。若更略解經題。則云人苟具堅剛之志以修行。則智慧自生。乘此智慧。直達涅槃彼岸。故云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會心之士。即此經題。亦堪悟入。不在見聞之多寡也。
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言我爾時雖行此難行之事。然自我視之。如以湯沃雪。與心性無與。盖緣胸中無四相之見存焉耳。
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盖我之所能忍辱者何哉。緣空無我相故耳。若於支解肢節時。而心有我人等相。則必不能忍受而生嗔恨矣。嗔。怒聲也。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佛又呼須菩提而告之曰。我念過去之世。於五百世前已曾作忍辱仙人。行忍辱行。我於彼時。即無四相之見。以明修此苦行。非止一世。寔欲勉人勿以難忍之行。而遂生嗔恨。致令修不能成也。盖六波羅密。惟此為難。此能順受。餘即易為。佛故於此特言之。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言以是故須菩提當知。菩薩之人。其心應離一切色相。而發此無上正等正覺之心者。庶與斯道。方有相應分。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言發此無上道心者。設遇六塵境界。皆不宜住心生執。然百物不思。心易昏沉。故應不住境緣。而心地仍要清明。斯為要訣。若心忽緣外物。便非住心正軌。即為非所住而住矣。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是以佛說菩薩之心。一切無住。雖行布施。而不住色相。是為行所無事。不自居功。亦不望報也。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須菩提當知菩薩行施。雖不生取著。然普願眾生。離苦得樂使之獲益。乃合菩薩法式。但其心惟任自然不假勉強。方為如是行施耳。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盖自佛眼而觀。凡一切色相。皆屬幻妄不寔。故云非相。及觀一切眾生。與我同體。何分彼此。故云非眾生。盖佛心平等。非若眾生之偏私自好。利欲薰心。此生佛之所以異也。